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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003593)

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国泰 景 气行 业 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份 额发 售公 告 
 
重 要提 示 
1 、 国 泰景 气行业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以 下简称 “本 基金” ) 的 募集 已获中 国
证监会证 监许 可【2016 】2338 号 文准予 注册 募 集。 中国证监 会对 本基金 募集 的注册, 并不
表明 其 对本 基金 的价 值和 收益做 出实 质性 判断 或保 证, 也 不表 明投 资于 本基 金没有 风险 。 中
国证监 会不 对基 金的 投资 价值及 市场 前景 等作 出实 质性判 断或 者保 证。 
2 、本 基金 为混 合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基 金运 作方 式为 契约型 开放 式。 
3 、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 人和 注册登 记机 构为 国泰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以 下简 称 “ 本公司 ”),
基金托 管人 为 中 国工 商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 
4 、本基 金的发 售对象 为 符 合法律法 规规 定的可 投资 于证券投 资基 金的个 人投 资者、 机
构投资 者 、 合 格境 外机 构投 资者和 人民 币合 格境 外机 构投资 者以 及法 律法 规或 中国证 监会 允
许购买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其 他投资 人。 
5 、本 基金自 2017 年 2 月 15 日至 2017 年 3 月 15 日 通过基 金管 理人 指定 的销 售机构 公
开发售 。 本基 金的募 集期 限不超 过 3 个月 , 自 基金 份额开 始发 售之 日起 计算 。 本 公司 也可 根
据基金 销售 情况 在募 集期 限内适 当缩 短或 延长 基金 发售时 间, 并及 时公 告。 
6 、本 基金 不设 募集 规模 上 限。 
7 、本基 金的销 售机构 包括 直销机构 和其 他销售 机构 。 本基金 通过 本公司 直销 机构和其
他销售 机构为 投资人 办理 基金认 购等业 务。直 销机 构包括 本公司 直销柜 台和 电子交 易平台 ,
其他销 售机构 详见“ 七( 三)2、 其他销 售机 构” 。 各销售 机构的 业务办 理地 点、办 理日期 、
办理时 间和 办理 程序 等事 项参照 各销 售机 构的 具体 规定。 
8 、投资 人在首 次认购 本基 金时,如 尚未 开立国 泰基 金管理有 限公 司基金 账户 ,需按 销
售机构 的规 定, 提出 开立 国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基 金账户 和销 售机 构交 易账 户的申 请。 开户
和认购 申请 可同 时办 理, 一次性 完成 , 但认购 申请 的确认 须以 开户 确认 成功 为前提 条件 。 一
个投资 人只 能开 立和 使用 一个基 金账 户 , 已 经开 立国 泰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 账户的 投资 人
可免予 开户 申请 。 
投资人 不得 非法 利用 他人 账户或 资金 进行 认购 , 也不 得违规 融资 或帮 助他 人违 规进行 认
购。 2 
9 、持有 中国工 商银行 卡、 中国农业 银行 卡、中 国建 设银行卡 、招 商银行 卡等 的个人 投
资者 在本公司网站 (https://etrade.gtfund.com/ )与本公司 达成网上交易 的相关协议 ,接受本
公司有 关服 务条 款并 办理 相关手 续后 , 即 可通 过本 公司网 上交 易办 理基 金账 户开立 、 基 金认
购、 基 金申 购、 基 金转 换 、 基金 赎回、 资料 变更、 分红方 式变 更、 信息 查询 等各项 业务 。 有
关基金 网上 交易 的具 体业 务规则 请登 录本 公司 网站 查询。 
10 、 基金 份额 的认购 采用 金额认 购方 式 。 投资 人认 购时 , 需 按销 售机构 规定 的方式 全 额
缴款 。 若 资金 未全额 到账 则认购 无效 , 基金管 理人 将认购 无效 的款 项退 回。 投资人 在募 集 期
内可以 多次认 购基金 份额 ,认购 费按每 笔认购 申请 单独计 算。认 购申请 一经 受理不 得撤销 。
认购期 间单 个投 资人 的累 计认购 金额 没有 限制 。 投 资人单 笔认 购最 低金 额 为 10.00 元 (含 认
购费) 。 各销售 机构 对本基 金最低 认购金 额及交 易级 差有其 他规定 的,以 各销 售机构 的业务
规定为 准。 
11 、 销售 机构 对认 购申 请 的受理 并不 代表 该申 请一 定成功 , 而 仅代 表销 售机 构确实 接收
到认购 申请 。 认 购的 确认 以注册 登记 机构 的确 认结 果为准 。 对 于认 购申 请及 认购份 额的 确认
情况 , 投 资人 应及时 查询 并妥善 行使 合法 权利 , 否 则, 由此 产生 的投资 人任 何损失 由投 资 人
自行承 担。 
12 、 本 公告 仅对 本基 金募 集的有 关事 项和 规定 予以 说明, 投资 人欲 了解 本基 金的详 细情
况, 请 详细 阅读 刊登 在 2017 年 2 月 11 日 《中 国证 券 报》 、 《 上海 证券 报》 和 《 证券时 报》 上
的《国 泰 景气 行业 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 金招 募说明 书》 。本 基金 的基金 合同、 招募说
明书及本公告将同 时发布 在 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 ,投资人亦可 通过 本公司网站下
载基金 业务 申请 表格 和了 解本基 金募 集相 关事 宜。


13 、 在 募集 期间 , 除 本公 告所列 的销 售机 构外 , 如 增加其 他销 售机 构, 本公 司将及 时公 告。 14 、投资 人可拨 打本公 司 客户服务 电话(400-888-8688 、021-31089000 ) 或其 他销售机 构咨询 电话 了解 认购 事宜 。 15 、本 基金 管理 人可 综合 各种情 况对 发售 安排 做适 当调整 。 16 、风 险提 示 证券投 资基 金 (以 下简 称 “ 基金” ) 是 一种 长期 投资 工 具, 其主 要功 能是 分散 投 资, 降低 投资单 一证 券所 带来 的个 别风险 。 基 金 不同 于银 行储 蓄和债 券等 能够 提供 固定 收益预 期的 金 融工具 , 投资 人购买 基金 , 既 可能 按其 持有份 额分 享基金 投资 所产 生的 收益 , 也 可能 承担 基 金投资 所带 来的 损失 。 3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股票投 资占 基金 资产 的比 例范围 为 0%-95% , 景 气行 业主题 证 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的 8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纳 的交易 保证 金后 , 应当 保留 的现金 或者 到期 日在 一年 以内的 政府 债券 的比 例合 计不低 于基 金 资产净 值 的 5% 。 基金分 为股 票型 基金 、 混 合型基 金、 债券 型基 金、 货币市 场基 金等 不同 类型 , 投资 人投 资不同 类型 的基 金将 获得 不同的 收益 预期 , 也 将承 担不同 程度 的风 险。 一般 来说 , 基 金的 收 益预期 越高 ,投 资人 承担 的风险 也越 大。 本基金 投资 于证 券市 场, 基金净 值会 因为 证券 市场 波动等 因素 产生 波动 。 投 资人在 投资 本基金 前, 需全 面认 识本 基金产 品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和产品 特性 , 充 分考 虑自 身的风 险承 受能 力, 理 性判 断市 场, 对投 资本基 金的 意愿 、 时 机、 数量等 投资 行为 作出 独立 决策。 投资 人根 据所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享受 基金的 收益 , 但 同时 也需 承担相 应的 投资 风险 。 基 金投资 中的 风险 包括 : 由 于经 济、 政治 、 社会 等环境 因素 的变 化对 证券 价格造 成的 影响 而形 成的 系统性 风险 , 个别行 业或 个别 证券 特有 的 风险 , 包括 上市公 司经 营风险 、 信用 风险等 非系 统性风 险 , 市 场 或个股 流动 性不 足或 由于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连续 大量 赎回产 生的 流动 性风 险 , 基 金管理 人在 基 金管理 实施 过程 中产 生的 运作管 理风 险和 本基 金特 定风险 等。 本基 金为 混合 型基金 , 其 预期 风险、 预期 收益 高于 货币 市场基 金和 债券 型基 金, 低于股 票型 基金 。 投资人 应当 充分 了解 基金 定期定 额投 资和 零存 整取 等储蓄 方式 的区 别 。 定 期定 额投资 是 引导投 资人 进行 长期 投资 、 平均 投资 成本 的一 种简 单易行 的投 资方 式。 但是 定期定 额投 资并 不能规 避基 金投 资所 固有 的风险 , 不 能保 证投 资人 获得收 益, 也不 是替 代储 蓄的等 效理 财 方 式。 投资人 应当 认真 阅读 本基 金 “ 基 金合 同 ” 、 “ 招募 说明 书 ” 等 基金 法律 文件, 了解 本基金 的 风险收 益特 征, 并根 据自 身的投 资目 的、 投资 期限 、 投资 经验 、 资 产状 况等 判断本 基金 是否 和投资 人的 风险 承受 能力 相适应 。 投资人 应当 通过 本基 金管 理人或 其他 销售 机构 购买 和赎回 基金 , 基金 销售 机构 名单详 见 本公告。 本基 金在 募集 期内 按 1.00 元 面值 发售 并不 改 变基金 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投 资人 按 1.00 元面值 购买 基金 份额 以后 ,有可 能面 临基 金份 额净 值跌 破 1.00 元 、从 而遭 受 损失的 风险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 产 , 但 不保 证 投资本 基金 一定 盈利 ,也 不保证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最低收 益。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也不 构成对 本 基金业 绩表 现的 保证 。 基 金管理 人提 醒投 资人 基金 投资的 “买 者自 负” 原则, 在作出 投资 决4 策后 , 基 金运 营状 况与 基金 净值变 化引 致的 投资 风险 , 由投资 人自 行承 担 。 当 投资 人赎回 时, 所得或 会高 于或 低于 投资 人先前 所支 付的 金额 。 17 、关 于投 资人 身份 证更 新的提 示 新 《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居民 身份证 法 》 已 于 2012 年 1 月 1 日 起开 始实 施。 《中 华 人民共 和 国居民 身份 证法 》 第 二十 三条规 定, 依照 《中 华人 民共 和 国居 民身 份证 条例 》 领取 的居 民身 份证( 即第 一代 身份 证)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停 止 使用。 根据 《 金融 机构 客户 身份 识别和 客户 身份 资料 及交 易记录 保存 管理 办法 》 第 二章第 十九 条规定: “ 在与 客户的业 务 关系存续期间 ,金融机 构 应当采取持续 的客户 身份 识别措施, 关 注客户 及其 日常 经营 活动 、 金 融交 易情 况, 及时 提 示客户 更新 资料 信息 。 客 户先前 提交 的身 份证件 或者 身份 证明 文件 已过有 效期 的 , 客 户没 有在 合理期 限内 更新 且没 有提 出合理 理由 的 , 金融机 构应 中止 为客 户办 理业务 。 ” 根据上 述规 定 , 本公 司再 次提醒 广大 客户 , 如 果您 的身份 证件 是第 一代 身份 证, 或者 您 的身份 证件 或者 身份 证明 文件已 过有 效期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其将 不能 作为居 民合 法 证件在 本公 司办 理任 何需 要提供 身份 证件 的业 务 , 请 及时到 开立 基金 账户 的机 构办理 身份 证 件或者 身份 证明 文件 更新 手续, 以免 影响 交易 。 18 、本 基金 管理 人拥 有对 本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的最 终解释 权。 一 、本 次募集 的基 本情况 (一) 基金 名称 和基 金代 码 基金名 称 : 国泰 景气 行业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简 称 : 国泰 景气 行业 灵活配 置混 合 基金代 码 :003593 (二) 基金 类型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三) 基金 运作 方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四) 基金 存续 期限 不定期 。 (五) 基金 的募 集目 标 5 本基金 的最低 募 集份 额总 额 为 2 亿份 。 (六) 募集 方式 通过各 销售 机构 公开 发售 , 各销 售机 构的 具体 名单 见本公告 “ 七 (三 ) 销 售机 构 ” 以 及基 金管理 人届 时发 布的 调整 销售机 构的 相关 公告 。 (七) 基金 份额 发售 面值 本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 面值 为人民 币 1.00 元。 (八) 募集 对象 符合法 律法 规规 定的 可投 资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个人 投资者 、 机 构投 资者、 合格 境外机 构 投 资 者 和 人 民币 合 格 境 外机 构 投 资 者 以及 法 律 法 规或 中 国 证 监 会允 许 购 买 证券 投 资 基 金的 其他投 资人 。 (九) 销售 机构 直销机 构: 国泰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 其他销 售机 构: 具体 名单 详见本 份额 发售 公告 “ 七 ( 三)2 、其 他销 售机 构 ” 。 (十) 募集 时间 安排 和基 金合同 生效 本基金 的募 集期 限不 超 过 3 个月 ,自 基金 份额 开始 发售之 日起 计算 。 本基金 自 2017 年 2 月 15 日至 2017 年 3 月 15 日进 行发售 。 如果 在此 期间 未达 到本基 金 的招募 说明 书规 定的 基金 备案条 件 ( 基金 备案 条件 为基金 募集 份额 总额 不少 于 2 亿 份, 基金 募集金 额不 少于 2 亿 元人 民币且 基金 认购 人数 不少 于 200 人) , 基金 可在 募集 期限内 继续 销 售, 直 到达 到基 金备 案条 件。 基 金管 理人 也可 根据 基金销 售情 况在 募集 期限 内适当 缩短 或延 长基金 发售 时间 , 并 及时 公告。 基金 募集 期限 届满 , 具备 上述 基金 备案 条件 的, 基 金管 理人 应当自 募集 结束 之日 起 10 日内聘 请法 定验 资机 构验 资, 自 收到 验资 报告 之日 起 10 日内, 向 中国证 监会办 理基金 备案 手续。 自中国 证监会 书面 确认之 日起, 《 基金 合同》 生效。 基金管 理人在 收到 中国 证监 会确 认文件 的次 日对 《基 金合 同》生 效事 宜予 以公 告。 基金募 集期 限届 满, 不能 满足基 金备 案的 条件 的, 则基金 募集 失败 。 基 金管 理人应 当 以 其固有 财产 承担 因 募 集行 为而产 生的 债务 和费 用; 在基金 募集 期限 届满 后 30 日内返 还投 资 人已缴 纳的 款项 ,并 加计 银行同 期存 款利 息。 (十一 )认 购费 用及 认购 份额的 计算 1 、本 基金 的基 金 份 额初 始 面值为 人民 币 1.00 元, 按 初始面 值发 售。 2 、认 购费 用 募集期 内投 资人 可多 次认 购本基 金, 认购 费用 按每 笔认购 申请 单独 计算 。 6 本基金 基金 份额 的认 购费 率如下 : 认购金 额(M ) 认购费 率 M<100 万 1.20% 100 万 ≦M<200 万 0.80% 200 万 ≦M<500 万 0.40% M ≧500 万 1000 元/ 笔 基金认 购费 用应 在投 资人 认购基 金份 额时 收取 , 基 金认购 费用 不列 入基 金财 产, 主 要用 于基金 的市 场推 广、 销售 、注册 登记 等募 集期 间发 生的各 项费 用。 3 、募 集资 金利 息的 处理 方 式 有效认 购款 项在 募集 期间 产生的 利息 将折 算为 基金 份额归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所 有, 其中 利 息转份 额以 注册 登记 机构 的记录 为准 。 4 、基 金认 购份 额的 计算 本基金 采用 金额 认购 的方 式。认 购金 额包 括认 购费 用和净 认购 金额 。 (1) 认购 份额 的计 算公 式 净认购 金额 =认 购金 额 / (1+ 认购 费率 ) 认购费 用= 认购 金额 - 净认购金 额 认购份 额= (净 认购 金额 +认购 资金 利息 )/ 基 金 份额发 售面 值 当认购 费用 为固 定金 额时 ,计算 公式 为: 认购费 用= 固定 金额 净认购 金额 =认 购金 额- 认购费 用 认购份 额= (净 认购 金额 +认购 资金 利息 )/ 基 金 份额发 售面 值 (2) 认购 份额 余额 的处 理 方式 认购份 额的 计算 保留 到小 数点 后 2 位 , 小 数点 后第 3 位四 舍五 入, 由 此误 差产 生的收 益 或损失 由基 金财 产承 担。 例 :某 投资 人投 资 50,000.00 元认 购本 基金 ,认 购费 率为 1.20% , 假定 募集 期 间认购 资 金所得 利息 为 3.50 元, 则 根据公 式计 算出 : 净认购 金额 = 50,000.00 / (1+1.20% )= 49,407.11 元 认购费 用 = 50,000.00 –49,407.11 = 592.89 元 认购份 额 = (49,407.11 +3.50 )/ 1.00 = 49,410.61 份 7 即:投资人投资 50,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假定认购资金利息为 3.50 元 , 则 可 得 到 49,410.61 份基 金份 额。 例 :某 投资 人投 资 5,000,000.00 元认 购本 基金 ,认 购 费用为 1,000 元 ,假 定募 集期间 认 购资金 所得 利息 为 350.00 元,则 根据 公式 计算 出: 净认购 金额 = 5,000,000.00 – 1,000.00 = 4,999,000.00 元 认购份 额 = (4,999,000.00 + 350.00 )/1.00 = 4,999,350.00 份 即: 投资 人投 资 5,000,000.00 元 认购 本基 金, 假定 认 购资金 利息 为 350.00 元 , 则可得 到 4,999,350.00 份 基金 份额 。 (十二 )认 购方 式 基金份 额的 认购 采用 金额 认购方 式 。 投 资人 认购 时 , 需按销 售机 构规 定的 方式 全额缴 款。 若资金 未全 额到 账则 认购 无效, 基金 管理 人将 认购 无效的 款项 退回 。 投资人 在募 集期 内可 以多 次认购 基金 份额 , 认 购费 按每笔 认购 申请 单独 计算 。 认 购 一经 受理不 得撤 销。 认购 期间 单个投 资人 的累 计认 购金 额没有 限制 。 二 、发 售方式 及相 关规定 (一) 本基 金在 募集 期内 通过各 销售 机构 向投 资人 公开发 售。 (二) 本基 金认 购以 金额 申请。 投资 人认 购时 , 需 按销售 机构 规定 的方 式全 额缴款 。 投 资人在 募集 期内 可以 多次 认购基 金份 额, 认购 费按 每笔认 购申 请单 独计 算。 投资人 单笔 认购 最低金 额为 10.00 元( 含 认购费 ) 。 各销 售机 构对 本 基金最 低认 购金 额及 交易 级差有 其他 规 定的, 以各 销售 机构 的业 务规定 为准 。 认 购一 经受 理不得 撤销 。 (三 ) 投 资人 在首次 认购 本基金 时 , 如 尚未开 立国 泰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 账户 , 需 按 销售机 构的 规定 , 提 出开 立国泰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账 户和 销售 机构 交易 账户的 申请 。 开 户和认 购申请 可同时 办理 ,一次 性完成 ,但认 购申 请的确 认须以 开户确 认成 功为前 提条件 。 一个投 资人 只能 开立 和使 用一个 基金 账户 , 已经 开立 国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基 金账户 的投 资 人可免 予开 户申 请。 三 、个 人投资 者的 开户与 认购 程序 (一) 直销 机构 8 1 、本 公司 直销 柜台 受理 个 人投资 者的 开户 与认 购申 请,最 低认 购金 额 为 10.00 元。 2 、业 务办 理时 间: 基金份 额发 售日 的 9 :30 至 16 :00。 (周 六、 周日 及法定 节假 日不 办理 ) 3 、个 人投 资者 办理 基金 交 易账户 和基 金账 户开 户申 请时须 提交 下列 材料 : (1) 本人 有效 身份 证件 原 件及复 印件 ; (2) 指定 银行 账户 原件 ; (3) 填妥 的《 基金 开户 申 请书》 ; (4) 个人 投资 者风 险承 受 能力调 查问 卷。 注:指 定银行账户是 指投资人开 户时预留的作 为赎回、分 红、以及认购/ 申购无效资 金 及募集 未成 功时 资金 退款 的结算 汇入 账户 , 银行 账户 名称必 须同 投资 人基 金账 户的户 名 一 致 。 4 、个 人投 资者 办理 认购 申 请时须 提交 下列 材料 : (1) 有效 身份 证件 原件 及 复印件 ; (2) 基金 交易 账户 卡; (3) 加盖 银行 受理 章的 银 行付款 凭证 回单 原件 及复 印件; (4) 个人 投资 者风 险承 受 能力调 查问 卷( 未填 写问 卷者提 交) 。 5 、认 购资 金的 划拨 (1) 个人 投资 者办 理认 购 前应将 足额 资金 通过 银行 汇入下 列任 一银 行账 户: a 、账 户名 称: 国泰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直销 专户


账 号:31001520313056005017


开 户银 行: 中国 建设 银 行上海 市浦 东分 行


人 行实 时支 付系 统号 :105290028005


全 国联 行号 :52364 b 、账 户名 称: 国泰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直销 专户


账 号:436459213754


开 户银 行: 中国 银行 上 海市中 银大 厦支 行


人 行实 时支 付系 统号 :104290003791


全 国联 行号 :40379 c 、账 户名 称: 国泰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直销 专户


账 号:03492300040004223


开 户银 行: 中国 农业 银 行上海 市卢 湾支 行 9


人 行实 时支 付系 统号 :103290028025


全 国联 行号 :092802 d 、账 户名 称: 国泰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直销 专户


账 号:1001202919025802010


开 户银 行: 中国 工商 银 行上海 市分 行营 业部


人 行实 时支 付系 统号 :102290020294 全国联 行号 :20304005 e 、账 户名 称: 国泰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直销 专户


账 号:096819216089155910001


开 户银 行: 招商 银行 上 海市分 行营 业部


人 行实 时支 付系 统号 :308290003020 全国联 行号 :82051 f 、账户 名称 :国 泰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直销 专户


账 号:0763922329500177


开 户银 行: 上海 浦东 发 展银行 上海 市分 行营 业部


人 行实 时支 付系 统号 :310290000152 (2) 汇款 时, 投资 者须 注 意以下 事项 : 1 )投 资者 应在 “ 汇款 人 ” 栏 中填写 其在 基金 直销 机构 开户时 登记 的名 称; 2 )汇 款时 应提 示银 行柜 台 人员准 确完 整地 传递 汇款 信息, 包括 汇款 人和 用途 栏内容 ; 3 )为确 保投资 者资金 及时 准确入账 ,建 议投资 者将 加盖银行 业务 受理章 的汇 款单据 传 真至本 公司 直销 柜台 。 (3) 个人 投资 者应 在认 购 申请当 日 16 :00 之 前将 资 金足额 汇入 本公 司直 销账 户。 6 、在本 公司直 销柜台 已开 户的投资 者可 以通过 电话 交易和传 真交 易的形 式办 理基金 认 购业务 。 7 、 投资 者可 通过 国泰 基金 电子交 易平 台 www.gtfund.com 登录网上 交易 页面 认 购本基 金, 认购期 内提 供 7× 24 小 时认 购服务 。 (二) 个人 投资 者在 其他 销售机 构的 开户 与认 购程 序以各 销售 机构 的规 定为 准。 四 、机 构投资 者的 开户与 认购 程序 10 (一) 直销 机构 1 、本 公司 直销 柜台 受理 机 构投资 者开 户与 认购 申请 ,最低 认购 金额 为 10.00 元。 2 、受 理开 户及 认购 时间 : 本基金 份额 发售 日 的 9:30 —16 :00。 (周 六、 周日 及法定 节假 日不 办理 ) 3 、机 构投 资者 办理 基金 交 易账户 和基 金账 户开 户时 须提交 下列 材料 : (1) 营业 执照 ( 或登 记注 册书) 、 组 织机构 代码 证、 税务登 记证 三证 的副 本原 件及加 盖 单位公 章的 复印 件; (2) 法定 代表 人签 章并 加 盖单位 公章 的《 基金 业务 授权委 托书 》 ; (3) 法人 及业 务经 办人 有 效身份 证原 件及 复印 件及 经其签 字复 印件 ; (4) 填妥 的《 基金 开户 申 请书》 ; (5) 指定 银行账 户的 《开 户许可 证》 (或指 定银 行出 具的开 户证 明) 原件 及加 盖公章 的 复印件 ; (6) 企业 投资 者风 险承 受 能力调 查问 卷。 注:指 定银行账户是 指投资人开 户时预留的作 为赎回、分 红以及认购/ 申 购无效资金 及 募集未 成功 时资 金退 款的 结算账 户, 账户 名称 必须 同投资 人基 金账 户的 户名 一致。 4 、机 构投 资者 办理 认购 申 请时须 提交 下列 材料 : (1) 机构 投资 者业 务经 办 人员身 份 证 明原 件; (2) 基金 交易 账户 卡; (3) 加盖 银行 受理 章的 银 行付款 凭证 回单 原件 及复 印件; (4) 企业 投资 者风 险承 受 能力调 查问 卷( 未填 写问 卷者提 交) 。 5 、资 金划 拨: (1) 投资 者办 理认 购前 应 将足额 资金 汇入 下列 任一 银行账 户: a 、账 户名 称: 国泰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直销 专户


账 号:31001520313056005017


开 户银 行: 中国 建设 银 行上海 市浦 东分 行


人 行实 时支 付系 统号 :105290028005


全 国联 行号 :52364 b 、账 户名 称: 国泰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直销 专户


账 号:436459213754


开 户银 行: 中国 银行 上 海市中 银大 厦支 行 11


人 行实 时支 付系 统号 :104290003791


全 国联 行号 :40379 c 、账 户名 称: 国泰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直销 专户


账 号:03492300040004223


开 户银 行: 中国 农业 银 行上海 市卢 湾支 行


人 行实 时支 付系 统号 :103290028025


全 国联 行号 :092802 d 、账 户名 称: 国泰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直销 专户


账 号:1001202919025802010


开 户银 行: 中国 工商 银 行上海 市分 行营 业部


人 行实 时支 付系 统号 :102290020294 全国联 行号 :20304005 e 、账 户名 称: 国泰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直销 专户


账 号:096819216089155910001


开 户银 行: 招商 银行 上 海市分 行营 业部


人 行实 时支 付系 统号 :308290003020 全国联 行号 :82051 f 、账户 名称 :国 泰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直销 专户


账 号:0763922329500177


开 户银 行: 上海 浦东 发 展银行 上海 市分 行营 业部


人 行实 时支 付系 统号 :310290000152 (2) 汇款 时, 投资 者须 注 意以下 事项 : 1 )投 资者 应在 “ 汇款 人 ” 栏 中填写 其在 国泰 基金 直销 机构开 户时 登记 的名 称; 2 )汇 款时 应提 示银 行柜 台 人员准 确完 整地 传递 汇款 信息, 包括 汇款 人和 用途 栏内容 ; 3 )为确 保投资 者资金 及时 准确入账 ,建 议投资 者将 加盖银行 业务 受理章 的汇 款单据 传 真至直 销柜 台。 (3) 投资 者应 在认 购申 请 当日 16 :00 之 前将 资金 足 额汇入 本公 司直 销账 户。 (二) 机构 投资 者在 其他 销售机 构的 开户 与认 购程 序以各 销售 机构 的规 定为 准。 五 、清 算与交 割 12 (一 ) 基 金管 理人 应将 基金 募集期 间募 集的 资金 存入 专门账 户 , 在 基金 募集 行为 结束前 , 任何人 不得 动用 。 基金募 集期 间的 信息 披露 费、 会计 师费 、 律 师费 以及 其他费 用 , 不 得从 基金 财产 中列 支 。 (二)有 效认 购款项 在募 集期间产 生的 利息将 折算 为基金份 额归 基金份 额持 有人所有 , 其中利 息转 份额 以注 册登 记机构 的记 录为 准。 (三) 本基 金权 益登 记由 注册登 记机 构在 发售 结束 后完成 过户 登记 。 投 资人 可以在 基金 合同生 效后 ,到 其办 理认 购业务 的销 售机 构打 印确 认单。 六 、基 金资产 的验 资与基 金合 同生效 基金募 集期 限届 满, 基金 募集达 到基 金备 案条 件的 , 基金 管理 人应 当自 募集 期限届 满之 日起 10 日 内聘 请法 定验 资 机构验 资, 自收 到验 资报 告之日 起 10 日 内, 向 中国 证监会 办理 基 金备案 手续。 自中国 证监 会书面 确认之 日起, 《基金 合同》 生效。 基金管 理人 在收到 中国证 监会确 认文 件的 次日 对《 基金合 同》 生效 事宜 予以 公告。 基金募 集期 间的 信息 披露 费、 会计 师费 、 律 师费 以及 其他费 用 , 不 得从 基金 财产 中列 支 。 如本基金 募集 失败, 基金 管理人应 以其 固有财 产承 担因募集 行为 而产生 的债 务和费用 ; 在基金 募集 期限 届满 后 30 日内返 还投 资人 已缴 纳的 款项, 并加 计银 行同 期存 款利息 。 七 、本 次募集 当事 人及中 介机 构 (一) 基金 管理 人 名称: 国泰 基金 管 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 纪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 融中 心 3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公平 路 18 号 8 号楼 嘉昱 大 厦 16 层-19 层 成立时 间:1998 年 3 月 5 日 法定代 表人 :唐 建光 注册资 本: 壹亿 壹千 万元 人民币 联系人 :辛怡 联系电 话:021-31089000 ,400-888-8688 13 (二) 基金 托管 人 名称: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成立时 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 表人 :易 会满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 话:010-66105799 联系人 :郭 明 (三) 销售 机构 1 、直 销机 构 序号 机 构 名 称 机 构 信 息 1 国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直销 柜台 地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公平 路 18 号 8 号楼 嘉昱 大厦 16 层-19 层 客户服 务专 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1861 网址:www.gtfund.com 2 国泰基 金 电子交 易平 台 电子交 易网 站:www.gtfund.com 登录网 上交 易页 面 智能手 机 APP 平台:iPhone 交易 客户 端 、 Android 交 易客户 端 “ 国泰 基金 ” 微信 交易 平台 电话:021-31081738 联系人 :李 静姝 2 、其 他销 售机 构 (1)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 门内大 街 55 号 法定代 表人 :姜 建清 客服电 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 门内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田 国立 联系人 :客 户服 务中 心 客服电 话:95566 网址:www.boc.cn 14 (3)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 城中 路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牛 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 :曹 榕 客服电 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傅 育宁 联系人 :邓 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服电 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 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 门内大 街 2 号 法定代 表人 :董 文标 电话:010-57092615 传真:010-57092611 客服电 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6) 上海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168 号 法定代 表人 :范 一飞 联系人 :夏 雪 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1 客服电 话:021-962888 15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7) 平安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深南东 路 5047 号深 圳发 展 银行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肖 遂宁 联系人 :王 昕 电话:0755-22168032 客服电 话:95511-3 或 95501 网址:www.bank.pingan.com (8) 中信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阳门 北大 街 8 号富 华大 厦 C 座 办公地 址: 北京 东城 区朝 阳门北 大 街 9 号 法定代 表人 :孔 丹 联系人 :丰 靖 电话:010-65550827 传真:010-65550827 客服电 话:95558 网址:www.bank.ecitic.com (9) 上海 农村 商业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8 号 15-20 楼、22-27 楼 法定代 表人 :胡 平西 联系人 :施 传荣 电话:021-38523692 传真:021-50105124 客服电 话:021-962999 网址:www.srcb.com (10) 渤海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天津 市河 西区 马场 道 201-205 号 法定代 表人 :刘 宝凤 联系人 :王 宏 电话:022-58316666 16 传真:022-58316259 客服电 话:400-888-8811 网址:www.cbhb.com.cn (11 )宁 波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地址: 中 国浙 江宁 波市 宁 南南 路 700 号 客服电 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12) 东莞 农村 商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广东 省东 莞市 东城 区鸿福 东路 2 号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东 莞市 东城区 鸿福 东路 2 号 法定代 表人 :何 沛良 联系人 : 何茂 才 电话:0769-22866255


客服电 话:0769-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13) 青岛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青岛 市市 南区 香港中 路 68 号 华普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郭 少泉 联系人 :滕 克 电话:0532-85709732 传真:0532-85709725 客服电 话:96588 ( 青岛 )400-669-6588(全 国) 网址:www.qdccb.com (14) 苏州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址: 江苏 省苏 州工 业园 区钟园 路 728 号


办公地 址: 江苏 省苏 州工 业园区 钟园 路 728 号


法人代 表: 王兰 凤 联系人 :熊 志强


电话:0512-69868390


网址:www.suzhoubank.com


17 (15) 广州 农村 商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 新城华 夏路 1 号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华 夏路 1 号 法定代 表人 :黄 子励 联系人 :戴 一挥 电话:020-22389298


客服电 话:020-961111


网址: www.grcbank.com (16) 昆仑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新疆 克拉 玛依 市世 纪大 道 7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1 号 B 座 联系人 :张 碧华 电话:010-89026813 客服电 话:4006696569 网址: www.klb.cn (17) 国泰 君安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商城 路 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168 号上 海银 行大 厦 29 楼


法定代 表人 :杨 德红


客服电 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18) 中信 建投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门 内大 街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客服电 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9) 国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红岭中 路 1012 号国 信证 券 大厦 16-26 楼 法定代 表人 :何 如 18 客服电 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0)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客服电 话:400-888-8111 、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1)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中心 三 路 8 号 卓越 时代广 场( 二期 )北 座 法定代 表人 :张 佑君 客服电 话:95548 网址: www.cs.ecitic.om (22) 中国 银河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陈 共炎 客服电 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3) 海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广 东 路 689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客服电 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24) 申万 宏源 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 海市 徐汇 区长 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客服电 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25) 兴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福建 省福 州市 湖东 路 268 号证 券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19 客服电 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6) 长江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崔 少华 客服电 话:95579 网址:www.95579.com (27) 安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王 连志 客服电 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8) 西南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重庆 市江 北区 桥北 苑 8 号 法 定代 表人 :吴 坚 客服电 话:95355 、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29) 万联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东 路 11 号 高德 置地 广 场 F 栋 18、19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建军 客服电 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30) 渤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天津 经济 技术 开发区 第二 大 街 42 号写 字 楼 101 室 办公地 址: 天津 市南 开区 宾水西 道 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春峰 客服电 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31) 中信 证券 (山 东) 有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青 岛国 际金 融广 场 1 号楼第 20 层 20 办公地 址: 青岛 市市 南区 东海西 路 28 号 龙翔 广场 东 座 5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客服电 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32) 东吴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苏州 工业 园区 星阳 街 5 号 法定代 表人 :范 力 客服电 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33) 信达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张 志刚 客服电 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34) 光大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客服电 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35) 平安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区金 田 路 4036 号 荣超 大 厦 16-20 层 法定代 表人 :谢 永林


客服电 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36) 国都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 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少华 客服电 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7) 国盛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21 注册地 址: 江西 省南 昌市 北京西 路 88 号 江信 国际 金 融大厦 办公地 址: 江西 省南 昌市 北京西 路 88 号 江信 国际 金 融大厦 法定代 表人 :马 跃进 客服电 话:4008222111 网址:www.gszq.com (38) 华西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四川 省成 都市 高新区 天府 二 街 198 号华 西证券 大厦 办公地 址: 四川 省成 都市 高新区 天府 二 街 198 号华 西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杨 炯洋 客服电 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39) 申万 宏源 西部 证券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新 区 ( 新市 区) 北 京 南路 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 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 表人 :韩 志谦 客服电 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40) 中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市中区 经七 路 86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玮 客服电 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41) 德邦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普 陀区 曹杨 路 510 号南 半 幢 9 楼 法定代 表人 :姚 文平 客服电 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42) 华龙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甘肃 省兰 州市 城关区 东岗 西 路 638 号财 富中 心 21 楼 法定代 表人 :李 晓安 22 客服电 话:95368 、4006898888 网址:www.hlzq.com (43) 华鑫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 28 层 A01 、B01 (b) 单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肇 嘉浜 路 750 号 法定代 表人 :俞 洋 客服电 话: 021-32109999 ;029-68918888 ;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44) 中国 中投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与福 中路 交界 处荣 超商务 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及 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高 涛 客服电 话:95532 网址: www.china-invs.cn (45) 国金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四川 省成 都市 东城根 上 街 95 号 办公地 址: 四川 省成 都市 东城根 上 街 95 号 法定代 表人 :冉 云 客户服 务电 话: 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46) 天相 投资 顾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街 19 号富 凯大 厦 B 座 701 法定代 表人 :林 义相


客服电 话: 010-6604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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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相基 金网 网址 :www.jjm.com.cn (47) 中信 期货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 田区中 心三 路 8 号 卓越 时 代广场 (二 期) 北 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皓 23 客服电 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48) 九州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青海 省西 宁市 中区西 大 街 11 号工 商银 行 3 楼 法定代 表人 :曲 国辉 客服电 话:95305 网址:www.jzsec.com (49) 中国 国际 金融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门 外大 街 1 号国 贸大 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 表人 :丁 学东 客服电 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50) 北京 汇成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地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中关 村大 街 11 号 11 层 1108 客服电 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51) 浙江 同花 顺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地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余杭 区五常 街道 同顺 街 18 号 同 花顺大 楼 客服电 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52) 深圳 市新 兰德 证券 投资咨 询有 限公 司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宣武 门外大 街 28 号 富卓 大厦 16 层 客服电 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53) 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地址: 上海 徐汇 区龙 田 路 195 号 3C 座 9 层 客服电 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4) 蚂蚁 (杭 州)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地址: 杭州 市余 杭区 仓前 街道文 一西 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24 客服电 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5) 上海 陆金 所资 产管 理有限 公司 地址: 上海 市自 由贸 易试 验区陆 家嘴 环 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客服电 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56) 北京 格上 富信 投资 顾问有 限公 司 地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东三 环北 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客服电 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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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2017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