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信永丰兴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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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 信 永丰 兴融 债 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分 红 公告
公告送 出日期:2017 年 2 月9 日
圆信永丰兴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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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 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圆信永丰兴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圆信永丰兴融
基金主代码 002073
基金管理人名称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2月21日
公告依据 《圆信永丰兴融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 《 圆
信永丰兴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1 月26 日
截止收益
分配基准
日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
额净值 (单位:
人民币元)
-
基准日基金可
供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
币元)
65,794,496.05
截止基准日按
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
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63,968,296.00
本次分红方案 (单位: 元/10
份基金份额)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圆信永丰兴融A 圆信永丰兴融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073 002074
截止基准日
下属分级基
金的相关指
标
基准日下属
分级基金份
额净值(单
位:人民币
元)
1.027 1.026
基准日下属
分级基金可
供分配利润
(单位: 人民
币元)
65,789,318.61 5,177.44
截止基准日
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的分
红比例计算
的应分配金
额 (单位: 人
63,963,221.16 5,074.84 圆信永丰兴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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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币元)
本 次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分 红 方
案 (单位: 元/10 份基金份
额)
0.26 0.25
注: (1) 根据 《圆信永丰兴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 基金收益分配
后两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该类基金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 (2) 因大额申购赎回等
客观原因导致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每 10 份基金
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 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
红相关事项。
2 与 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2 月13 日
除息日 2017 年2 月13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2 月14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 2017 年2 月
13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再投资基金份额,
并于2017 年2 月14 日 直接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 2017
年2 月15 日起, 投资者可以查询、 赎回红利再投资的
基金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128 号) ,基金
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
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折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 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划往销售机构相关账户
的日期。
3 其 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权益登记 日申请 申购的基 金份额 不 享有本次 分红权 益 ,权益登 记
日申请赎 回的基 金 份额享有 本次分 红 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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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基金收 益分配 方式分为 现金分 红 与红利再 投资, 投 资者可选 择
现金红利 或将现 金 红利自动 转为相 应 类别的基 金份额 进 行再投资 ; 若 投资
者不选择 ,本基 金 默认的收 益分配 方 式为现金 分红。
3 、投资者如 需设置 或修改本 次收益 分 配方式, 须于 2017 年2 月 10
日下午15 点前到销 售机构设 置、修 改 收益分配 方式; 若 投资者在 权益登
记日申请 设置或 修 改收益分 配方式 , 该 申请仅对 本基金 后 续的收益 分配有
效,对本 次收益 分 配无效。
4 、投资者若 在多个 销售机构 持有本 基 金份额, 其在某 个 销售机构 设
置的收益 分配方 式 不会改变 在其他 销 售机构设 置的收 益 分配方式 。
5 、投资者若 在本公 司直销中 心通过 多 个交易账 号持有 本 基金份额 ,
不同的交 易账号 可 设置不同 的收益 分 配方式 , 修改 某个交 易账号的 收益分
配方式不 会改变 其 他交易账 号的收 益 分配方式 。
6 、本公司只 接受投 资者通过 交易类 申 请单独设 置单只 基 金收益分 配
方式。
7 、本基金收 益分配 并不改变 本基金 的 风险收益 特征, 也 不会因此 降
低基金投 资风险 或 提高基金 投资收 益 。
8 、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 通过本 公 司网站 (www.gtsfund.com.cn ) 或本公 司客服热 线
(400-607-0088 ) 或本基金 其他销 售 机构咨询 相关情 况 。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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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信永丰 基金管 理 有限公司
2017 年2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