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100ETF: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更新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易 方 达 基 金管 理 有 限 公司 关 于 提 醒投 资 者 及 时更 新 身 份 证件 或 者 身 份证 明 文件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 《金融机构 客户身份识别和 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 《金 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 《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发 布了《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 ,要求基 金管理 公司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 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关注客户及其日常 交易情况, 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 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 效期的,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要求客户进行更新。 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 理由的,基金管理公司认为必要时,应限制客户交易活动。 同时 , 为贯彻落实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 “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有关反洗钱工 作管理事项的通知 》 (银 办发 〔2016 〕110 号)中 相关反洗钱工作 规范 要求,基金管理公司 为法人和其他组织 等客户办理业务 时 , 应当 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客户身份识别、 身份资料保存 等工作, 及时提示客户按照相关规定 更换新版营业执照。 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结束后, 客户 原发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将停止使用, 客户未在合理期限内更换且没有 提出合理理由的,应当中止 客户办理业务。 现就 以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 公司” ) 作如 下 提醒: 一、 广大客户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即将过期、 已经过期或已失效, 请您 持当前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 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以免 影响业务办理。 二、 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客户如 已办理或者换领新版营业执照, 应持 新版营业执照办理业 务并及时 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 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后 , 客户原发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将停止使用, 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 应当 及时按照相关规定 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并持新版营业执照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 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1-8088 或登陆 本公司网站 www.efunds.com.cn 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02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