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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安仁一年债A(002904)

博时安仁一年债: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博时安仁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更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博时安仁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更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 
本基金根据 2016 年 5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博时安仁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74 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
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
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需充
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
险包括:利率风险,本基金持有的信用品种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债券回购风险等等;基
金运作风险,包括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
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此外,本基金以
1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初始面
值的风险。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
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本基金的一部分资产将可能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门槛低,
投资过程中的信用风险也相应增加,有可能出现债券到期后,企业不能按时清偿债务,或
者在存续期内评级被下调的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不能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而是通过上
证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及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或证券公司进行转让,同时,
交易所按照申报时间先后顺序对私募债券转让进行确认,对导致私募债券投资者超过
200 人的转让不予确认。因此,本基金在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过程中,面临着流动性
风险。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财富( 总值) 指数收益率×90%+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税后)×10%(每个封闭期首日,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根据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
的利率水平调整),但本基金的收益水平有可能不能达到或超过同期的目标收益率水平,
投资者面临获得低于目标收益率甚至亏损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
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封闭期,至少到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12 月 24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2.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 号文批准设
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
有股份 25%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 %;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
份 12 %;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股份 2%。注册资本为 2.5 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
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两大总部和二十七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以及宏观
策略部、交易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多元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产品规划部、营销服务部、客户服务中心、市场部、养老金业务中心、战略客户部、机构-
上海、机构-南方、券商业务部、零售- 北京、零售- 上海、零售-南方、互联网金融部、董事
会办公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
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投
资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研究部。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研究部
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司所
管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公募基金组、
专户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 
市场部负责公司市场和销售管理、销售组织、目标和费用管理、销售督导与营销培训管理、
推动金融同业业务合作与拓展、国际业务的推动与协作等工作。战略客户部负责北方地区
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上海和机构
-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作。养
老金业务中心负责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本养老金及职业年金的客户拓展、销售与
服务、养老金研究与政策咨询、养老金销售支持与中台运作协调、相关信息服务等工作。
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负责公司
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营销服务部负责营销策划、总行渠道维护和销售
支持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执
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
与量化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资产专户和
权益类社保投资组合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多元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基金中基金投资
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
理及相关工作。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
以及年金方案设计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公
司互联网金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
与创新。客户服务中心负责零售客户的服务和咨询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股
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
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党务工作;博时
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研究、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
件管理、公司文化建设、品牌传播、对外媒体宣传、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
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
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
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IT 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
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
好监督与控制。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
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沈阳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京、
沪、沈阳、郑州和成都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人员给予协
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
有限公司。 
截止到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人数为 498 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 88%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
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张光华先生,博士,董事长。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研室副主任,计划处处长,中国人民
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广东发
展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招商银行副行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在招商
银行任职期间曾兼任永隆银行副董事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信诺人寿保
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5 年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 
熊剑涛先生,硕士,工程师,董事。1992 年 5 月至 1993 年 4 月任职于深圳山星电子有限
公司。1993 年起,历任招商银行总行电脑部信息中心副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脑
部副经理、经理、电脑中心总经理、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2004 年 1 月至
2004 年 10 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2005 年 12 月起
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分管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息技术中心,兼任
招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4 年
11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江向阳先生,董事。2015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共党员,南开大学
国际金融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媒体 EMBA。1986-1990 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情报学
系,获学士学位;1994-1997 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
2006 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国际金融博士学位。2015 年 1 月至 7 月,
任招商局金融集团副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历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
党办副主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
办处长、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处长;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情报室
干部。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1988 年 7 月至 1995 年 4 月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任教
师。1995 年 4 月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总经
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2002 年 10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08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陈克庆先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 年起历任世纪证券投资银行北京总部副总经理,
国信证券投行业务部副总经理,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14 年加
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现任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 
杨林峰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董事。1988 年 8 月就职于国家纺织工业部,1992 年
7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职于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华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
交所上市公司)董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2006 年 7 月就职于上海市国资委直
属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任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2007 年 10 月至今,出任上海盛业股
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2013 年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 
顾立基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68 年至 1978 年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任共青团
总支书记;1983 年起,先后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主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
港海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退休。2008 年 2 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
2008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0 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 年 6 月至今,
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2011 年 3 月至今,兼任
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3 年 5 月至 2014 年 8 月,兼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
司(ECNL)董事;2013 年 6 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4 年 11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南峰先生,学士,独立董事。1969 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酒泉卫星基地、四川大学
经济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中
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研究院、深圳特区人行办公室主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
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
1994 年至 2008 年曾兼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0 年退休。2013 年 8 月
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何迪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71 年起,先后在北京西城区半导体器件厂、北京东城区电
子仪器一厂、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布鲁津斯学
会、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工作。1997 年 9 月至今任瑞银投资银行副主席。2008 年 1 月,
何迪先生建立了资助、支持中国经济、社会与国际关系领域中长期问题研究的非营利公益
组织“博源基金会”,并担任该基金会总干事。2012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1983 年起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海证券有
限公司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管理董事总经理。2008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余和研先生,监事。1974 年 12 月入伍服役。自 1979 年 4 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工作,
先后在办公室、农村金融研究所、发展研究部、国际业务部等部门担任科员、副处长、处
长等职务;1993 年 8 月起先后在英国和美国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纽约
代表处首席代表;1998 年 8 月回到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在零售业务部担任副总经理。
1999 年 10 月起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作,先后在总部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担任
总经理;2008 年 8 月起先后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北京办事处担任总经理;
2014 年 3 月至今担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控股的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
席,长城环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1987 年至 1995 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 年至
2012 年 5 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 年 5 月筹备天津港
(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2011 年 11 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
副部长。2013 年 3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2001 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8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 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
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
经理、年金投资部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2016 年 3 月 18 日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员工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监事。1997 年 7 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
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5 年 5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张光华先生,简历同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 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清华
紫光股份公司 CAD 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
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公司代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主管 IT 、运作、指数与量化投资等工作,博时基金(国际) 有限公司及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CFA,MBA,副总经理。1993 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技上海
投资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5 年
2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究
部总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博时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高级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
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 年至 1999 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投
资管理工作。2000 年 8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合
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
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社保组合投资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博时基金
(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3 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摩根
士丹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 年 6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博时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 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博
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魏桢女士,学士。2004 年起在厦门市商业银行任债券交易组主管。2008 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交易员、固定收益研究员、博时理财 30 天债券基金、博时岁岁增
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基金、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基金
的基金经理。现任固定收益总部现金管理组投资副总监兼博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LOF)基金(2013 年 8 月 22 日至今)、博时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2014 年 8 月 25 日
至今)、博时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 年 9 月 22 日至今)、博时现金
宝货币市场基金(2014 年 9 月 18 日至今)、博时现金收益货币基金(2015 年 5 月 22 日
至今)、博时安盈债券基金(2015 年 5 月 22 日至今)、博时保证金货币 ETF 基金
(2015 年 6 月 8 日至今)、博时外服货币基金(2015 年 6 月 19 日至今)、博时安荣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金(2015 年 11 月 24 日至今)、博时裕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05 月 13 日至今)、博时安润 18 个月定开债基金(2016 年 05 月 20 日至今)、博时裕盛纯债债券基金(2016 年 05 月 20 日至今)、博时产业债纯债基金(2016 年 5 月
25 日至今)、博时安仁一年定开债基金(2016 年 06 月 24 日至今)、博时合利货币基金
(2016 年 08 月 03 日至今)、博时安恒 18 个月定开债基金(2016 年 09 月 22 日至今)、
博时合鑫货币基金(2016 年 10 月 12 日至今)、博时安弘一年定开债基金(2016 年 11 月
15 日至今)、博时聚享纯债债券基金(2016 年 12 月 19 日至今)、博时裕鹏纯债债券基
金(2016 年 12 月 22 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江向阳、邵凯、黄健斌、李权胜、欧阳凡、魏凤春、王俊、过钧、白仲光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简历同上。 
李权胜先生,硕士。2001 年起先后在招商证券、银华基金工作。2006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特定资产投资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
副总经理、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股票投资部成长
组投资总监。现任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兼价值组投资总监、博时精选混合基金、博时新趋势
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欧阳凡先生,硕士。2003 年起先后在衡阳市金杯电缆厂、南方基金工作。2011 年加入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助理。现任特定
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魏凤春先生,经济学博士。1993 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证券、清华大学、江南证
券、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工作。2011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博时抗
通胀增强回报(QDII-FOF)基金、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首席宏观策略
分析师兼宏观策略部总经理、多元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王俊先生,硕士,CFA。2008 年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研究员、金融地产与公用事业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博时国企改革股票基
金、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研究部总经理兼博时主题行业混合(LOF)基金、
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混合基金、博时沪港深成长企业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过钧先生,硕士,CFA。1995 年起先后在上海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德国德累斯顿银行上海
分行、美国 Lowes 食品有限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华夏基金固定收益部工作。2005 年
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固
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
财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董事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总部公募基金组投资总
监、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博时新收益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白仲光先生,博士。1991 年起先后在石家庄无线电九厂、石家庄经济学院、长盛基金、德
邦基金、上海金珀资产管理公司工作。2015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年金投资
部投资总监兼股票投资部绝对收益组投资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
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
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
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
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
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 《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
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
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
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
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
《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
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
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
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
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牟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
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
制衡体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管
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 )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即负
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批准每一个部
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3 )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告
和风险管理建议。 
(4 )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
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5 )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
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6 )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
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
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 )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
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
定期更新。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
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
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
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
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各种
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
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
能地减少损失。 
(7 )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1996 年 2 月 7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 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 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中国民生银行于 1996 年 1 月 12 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
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
股份制金融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
民生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中国民生
银行成立二十年来,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了快速健康的
发展势头。 
2000 年 12 月 19 日,中国民生银行 A 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3 年 3 月 18 日,中国民生银行 40 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式挂牌交易。2004 年
11 月 8 日,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 58 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
中国第一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发行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2005 年 10 月 26 日,
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中国资
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了成功范例。 2009 年 11 月 26 日,中国民生银行在香港交易所
挂牌上市。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管理,规范行为,
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发展方针,在改革发展与管理等方面
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台、“两率”考核机制、“三卡”工程、
独立评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集中处理商业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现了
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战略目标,树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2009 年 6 月,民生银行在 “2009 年中国本土银行网站竞争力评测活动”中获 2009 年中
国本土银行网站“最佳服务质量奖”。 
2009 年 9 月,在大连召开的第二届中国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中国民生银行被评为
“2009 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十佳机构”。在“第十届中国优秀财经证券网站评选”中,
民生银行荣膺“最佳安全性能奖”和“2009 年度最佳银行网站”两项大奖。 
2009 年 11 月 21 日,在第四届“21 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民生银行被评为
“2009 年·亚洲最佳风险管理银行”。 
2009 年 12 月 9 日,在由《理财周报》主办的“2009 年第二届最受尊敬银行评选暨 2009 年第三届中国最佳银行理财产品评选”中,民生银行获得了“2009 年中国最受尊敬银行”、
“最佳服务私人银行”、“2009 年最佳零售银行”多个奖项。 
2010 年 2 月 3 日,在“卓越 2009 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 评选活动中,中国民生银行一流
的电子银行产品和服务获得了专业评测公司、网友和专家的一致好评,荣获卓越 2009 年度
金融理财排行榜“十佳电子银行”奖。 
2010 年 10 月,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2009 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评选”中,民生银行获得评
委会奖——“中国银行业十年改革创新奖”。这一奖项是评委会为表彰在公司治理、激励
机制、风险管理、产品创新、管理架构、商业模式六个方面创新表现卓著的银行而特别设
立的。 
2011 年 12 月,在由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联合近 40 家成员行共同举办的 2011 中国
电子银行年会上,民生银行荣获“2011 年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银安全奖”。这是继
2009 年、2010 年荣获“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银安全奖”后,民生银行第三次获此殊荣,
是第三方权威安全认证机构对民生银行网上银行安全性的高度肯定。 
2012 年 6 月 20 日,在国际经济高峰论坛上,民生银行贸易金融业务以其 2011-2012 年度的
出色业绩和产品创新最终荣获“2012 年中国卓越贸易金融银行”奖项。这也是民生银行继
2010 年荣获英国《金融时报》“中国银行业成就奖—最佳贸易金融银行奖”之后第三次获
此殊荣。 
2012 年 11 月 29 日,民生银行在《The Asset》杂志举办的 2012 年度 AAA 国家奖项评选中
获得“中国最佳银行-新秀奖”。 
2013 年度, 民生银行荣获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年度中国优秀股权和创业
投资中介机构“最佳资金托管银行”及由 21 世纪传媒颁发的 2013 年 PE/VC 最佳金融服务
托管银行奖。 
2013 年荣获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优秀企业。 
在第八届“21 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民生银行荣获“2013·亚洲最佳投资金融服务银行”
大奖。 
在“2013 第五届卓越竞争力金融机构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获“2013 卓越竞争力品牌建
设银行”奖。
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13)》中,民生银行荣获“中国企业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中国银行业
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 
在 2013 年第十届中国最佳企业公民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获“2013 年度中国最佳企业公民
大奖”。 
2013 年还获得年度品牌金博奖“品牌贡献奖”。 
2014 年获评中国银行业协会“最佳民生金融奖”、“年度公益慈善优秀项目奖”。 
2014 年荣获《亚洲企业管治》“第四届最佳投资者关系公司”大奖和“2014 亚洲企业管
治典范奖”。
2014 年被英国《金融时报》、《博鳌观察》联合授予“亚洲贸易金融创新服务”称号。 
2014 年还荣获《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中小企业贸易金融银行奖”,获得《21 世纪经济
报道》颁发的“最佳资产管理私人银行”奖,获评《经济观察》报“年度卓越私人银行”
等。 
2015 年度,民生银行在《金融理财》举办的 2015 年度金融理财金貔貅奖评选中荣获“金
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 
2015 年度,民生银行荣获《EUROMONEY》2015 年度“中国最佳实物黄金投资银行”称号。
 2015 年度,民生银行连续第四次获评《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15 )》“中国银行业社会
责任发展指数第一名”。 
2015 年度,民生银行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 2014-2015 年度中国卓越金融奖评选中荣获
“年度卓越创新战略创新银行”和“年度卓越直销银行”两项大奖。 
2、主要人员情况 
杨春萍:女,北京大学本科、硕士。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投资银行总行,
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和资产托管部。历任中国投资
银行总行业务经理,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代表,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处长、
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具有近三十年的金融从业经历,丰富的外资银
行工作经验,具有广阔的视野和前瞻性的战略眼光。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7 月 9 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
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
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
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 70 人,平均年龄 36 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
历,80% 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文凭。基金业务人员 100%都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谨、高效、务实”的经营理念,依
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
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中国民生银行已托管
115 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总净值达到 2669.46 亿元。中国民生银行于
2007 年推出“托付民生·安享财富”托管业务品牌,塑造产品创新、服务专业、效益优异、
流程先进、践行社会责任的托管行形象,赢得了业界的高度认可和客户的广泛好评,深化
了与客户的战略合作。自 2010 年至今,中国民生银行荣获《金融理财》杂志颁发的“最具
潜力托管银行”、“最佳创新托管银行”和“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荣获《21 世纪经
济报道》颁发的“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
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
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
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
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
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
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
人限期纠正。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恒基中心 1 座 23 层 
电话: 010-65187055 
传真: 010-65187032 
联系人: 尚继源 
博时一线通: 95105568 (免长途话费) 
(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28 号久事大厦 25 层 
电话: 021-33024909 
传真: 021-63305180 
联系人: 周明远 
(3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电话: 0755-83169999 
传真: 0755-83199450 
联系人: 程姣姣 
2、代销机构 
(1)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法定代表人: 上官永清 
联系人: 董嘉文 
电话: 0351-6819579 
传真: 0351-6819926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588 
网址: http://www.jshbank.com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联系人: 张茹 
电话: 021-20613610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http://www.ehowbuy.com 
(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 朱晓超 
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 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 吴杰 
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 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6)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 5 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 周斌 
联系人: 马鹏程 
电话: 010-57756074 
传真: 010-56810782 
客户服务电话: 400-786-8868 
网址: http://www.chtfund.com (7)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话: 021-20665952 
传真: 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8)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 钟斐斐 
联系人: 戚晓强 
电话: 15810005516 
传真: 010-856594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1-8518 
网址: danjuanapp.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
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恒基中心 1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 010-65171166 
传真: 010-65187068 
联系人: 许鹏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 廖海 
电话: 021- 51150298 
传真: 021- 51150398 联系人: 刘佳 
经办律师: 廖海、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张振波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张振波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生效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
集本基金,并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获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博时安仁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74 号)注册。 
本基金募集期自 2016 年 6 月 15 日至 2016 年 6 月 21 日止,基金份额共募集
503,690,289.35 份(含利息结转的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302 户。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二、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正式生效。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
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
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在开放期结束日次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管理人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四、基金名称 
博时安仁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本基金力争战胜业绩比较基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持续
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
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短期融资券及超级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债券的纯债、资产支持证券、回购和银行定期存款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
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
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
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短期融资
券及超级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债券的纯债、资产支持证券、回购和银行定期存款等金
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在以上战略性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
量分析相补充的方法,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
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 
(2 )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是买入与封闭期相匹配的债券,并持有到期,或者是持有回售期与
封闭期相匹配的债券,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同时,根据所持债券信用状况变化,进行必
要的动态调整;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对于本基金投资的固定收益类证券,主要从四个层次进行独立、客观、综合的考量,以筛
选出合适的投资标的。 
第一,基于全部公开信息对已经上市或待上市债券的发行主体进行研究,内容主要涉及发
行人的股东背景、行业地位及发展趋势、担保方式及担保资产、外部增信质量、自由现金
流量动态、债务压力、再融资能力等,并从以上角度对发行主体进行精细化分析和归类,
规避同一信用等级中外部评级偏高以及信用风险偏高的个券,甄选同一信用评级中内生资
质及外部增信好的个券,纳入债券池。 
第二,使用基金管理人内部的信用评估体系对备选个券进行评分,着重考察发行人的偿债
能力、现金管理能力、盈利能力三个核心要素。 
第三,对市场同类可比债券、信用收益率曲线、市场交易活跃度、机构需求进行偏好分析,
对个券进行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的综合定价,判断其合理估值水平。 
第四,根据市场结构与需求特征,在前三个层次的分析基础上,对个券进行深入的跟踪分
析,发掘其中被市场低估的品种,在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对低估品种进行择机配置
和交易。 
针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以持有到期,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为主要投资策略,同时,
密切关注债券的信用风险变化,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较高收益。 
针对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通过宏观经济、提前
偿还率、资产池结构及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选择风险调整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将严格控制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
进行分散,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3 )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
下,通过正回购,获得杠杆放大收益。开放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40%;封闭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0% 。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
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财富( 总值) 指数收益率×90%+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税后)×10%
每个封闭期首日,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根据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利率水平调整。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
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或者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
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本业绩比较基准停止发布时,本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可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
基金,属于中低风险/ 收益的产品。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
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436,659,000.00 85.37 
其中:债券 436,659,000.00 85.37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9,400,209.10 11.61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373,713.12 1.83 
7 其他各项资产 6,081,860.55 1.19 
8 合计 511,514,782.77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0,040,000.00 7.8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236,051,000.00 46.1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38,784,000.00 7.59 
9 其他 121,784,000.00 23.83 
10 合计 436,659,000.00 85.4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36523 16 广新 03 400,000 40,748,000.00 7.97 
2 130747 15 浙江 16 400,000 40,652,000.00 7.95 
3 140059 16 广西 13 400,000 40,648,000.00 7.95 
4 0980178 09 镇江新区债 400,000 40,632,000.00 7.95 
5 136201 16 香江 01 400,000 40,572,000.00 7.94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
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5,899.1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055,961.4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081,860.55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博时安仁一年定开债 A :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6.24-2016.9.30 1.47% 0.04% 1.87% 0.04% -0.40% 0.00% 
2、博时安仁一年定开债 C: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6.24-2016.9.30 1.30% 0.04% 1.87% 0.04% -0.57% 0.00%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初三个工作
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管理费支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管理
人指令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初三个工作
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托管费支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管理
人指令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60% 。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如下: 
H=E×0.60%÷ 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初三个工作
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支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
管理人指令进行资金支付至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或销售服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
(《博时安仁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
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2、 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各新增代销机构均在指定
媒体上公告列示; 
4、在“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中,新增了基金募集的数据内容; 
5、在“八、基金的投资”中,新增了“九、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 
6、新增“九、基金的业绩” 中,新增了“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的数据及列表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 
7、在“二十二、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一) 、 2016 年 10 月 24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
《博时安仁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第 3 季度报告》; 
(二) 、 2016 年 06 月 25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
《博时安仁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