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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500(510510)

广发500: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广 发中 证 5 0 0 交 易型 开放 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 金
基 金份 额发 售 公告
基金 管理 人:广 发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
基金 托管 人:中 国工 商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发售 主协 调人: 广发 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发售 日期 : 2 01 3 年 3 月 1 8 日至 20 13 年 3 月 2 9 日
目 录
重要 提示 ................................................................................................................. 2
一、 本次 募集基 本情 况 ......................................................................................... 5
二、 募集 方式及 相关 规定 ................................................................................... 20
三、 投资 者开户 ................................................................................................... 20
四、 网上 现金认 购 ............................................................................................... 21
五、 网下 现金认 购 ............................................................................................... 21
六、 网下 股票认 购 ............................................................................................... 23
七、 清算 与交割 ................................................................................................... 24
八、 基金 资产的 验资 与基金 合同生 效 ............................................................... 25
九、 本次 募集有 关当 事人或 中介机 构 ............................................................... 25
十、 网下 股票认 购清 单 ....................................................................................... 272
重要 提示
1.广 发中 证 500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以 下简 称 “本基 金 ” 或
“广发中证 500ETF” )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165 号文批准。
2.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3.本 基金 的基金 管理 人为广 发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以下 简称 “本公 司 ” ) ,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工商银行” ) , 登记结算机
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 基金 募集对 象为 符合 法律法 规规 定的可 投资 于证 券投资 基金 的个人 投
资者 、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 机构
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
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 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指 符 合 现 时 有 效 的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可 以 投 资 于 中 国 境 内
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5.本 基金 自 2013 年 3 月 18 日至 2013 年 3 月 29 日进 行发 售。 投资 者可 选
择网下现金认购、 网下股票认购和网上现金认购 3 种方式。 其中, 网下现金和网
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 2013 年 3 月 18 日至 2013 年 3 月 29 日, 网上现金认购的日
期为 2013 年 3 月 27 日至 2013 年 3 月 29 日。
6.本基金管理人可办理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
7.本 基金 网上现 金发 售通 过具有 基金 代销业 务资 格及 上海证 券交 易所会 员
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
8.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为广发证券等代销机构。
9.投 资者 认购本 基金 时需 具有上 海证 券交易 所 A 股账 户或 基金账 户。 基金
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 , 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 500 指数
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 、 赎回, 则
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 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 500 指数成份股中的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股 票 参 与 网 下 股 票 认 购 , 则 还 应 开 立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A 股 账
户。3
10.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不高于 0.80%。
11.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12. 网上 现金 认购 以基 金份 额申 请,单 一账 户每 笔认 购份 额需为 1,000 份或
其整 数倍 ,最 高不 得超 过 99,999,000 份; 网下 现金 认购 以基 金份 额申请 。投 资
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 , 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
投资 者通 过基金 管理 人直销 机构办 理网 下现金 认购 的 , 每笔 认购 份额须 在 5 万份
以上 ( 含 5 万份 ) ;网 下股 票认购 以单只 股票 股数申 报 , 单只 股票 最低认 购申报 股
数 为 1000 股 , 超 过 1000 股 的 部 分 须 为 100 股 的 整 数 倍 。 投 资 者 可 以 多 次 认 购 ,
累计认购不设上限。
13. 网上现金认购本基金时, 投资者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
办理认购手续; 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 投资人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
定的认购申请。 网下现金认购本基金时, 投资者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 到销售网
点办理相关认购手续, 并备足认购资金; 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
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网下股票认购本基金时,投资者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 ,
到销售网点办理认购手续, 并备足认购股票; 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
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14. 基金发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发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 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
准。
15.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 , 在基金合同生效前, 任何
人不得动用。募集的股票由登记机构予以冻结。
16.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 2013 年 3 月 13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等媒体上的
《广 发中 证 500 交易 型开 放式指 数证 券投资 基金 招募说 明书 》 。本 基金 的基金 合
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17. 在募集期间 , 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城市外 , 各发售代理机构可能随时增
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 具体城市名单、 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 请留意近期本
公司公告, 或拨打本公司及各发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本公司在募集期
内还可能新增或变更发售代理机构 , 投资者可留意本公司及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公4
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18 . 投 资 者 可 拨 打 本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95105828 ) 及 直 销 专 线 电 话
(020-89899073)或各发售代理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9.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并可根据基金销售
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0.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名单 ,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认可后 , 予以公告。 本基金上市后, 未登记在申购
赎回代理券商的基金份额只能进行二级市场买卖 , 如投资者需进行上述份额的赎
回交易,须转托管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21.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 包括: 因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
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 : 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
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变
更的风险, 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参考 IOPV 决策和 IOPV 计
算错误的风险, 退市风险, 投资者申购、 赎回失败的风险, 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
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 , 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在份额交收成功
之前不得卖出和赎回;即在目前结算规则下, T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 ,
T 日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 T+1 日不得卖出和赎回, T+1 日交收成功后 T+2
日可卖出和赎回。 因此为投资者办理申购业务的代理券商若发生交收违约, 将导
致投资者不能及时、 足额获得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 投资者的利益可能受
到影响。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 , 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
基金 。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 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中证 500 指数的
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5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 ,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及 《基金合
同》 。
一、 本次 募集基 本情 况
(一)基金名称
广发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简称:广发 500
认购代码: 510513
(二)基金类型和运作方式
本基金类型为股票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三)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价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认购价格为 1.00 元。
(五)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六)募集对象
本 基 金 募 集 对 象 为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可 投 资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个 人 投 资
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七)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发售协调人
(1 )发售主协调人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址 : 广 州 天 河 区 天 河 北 路 183-187 号 大 都 会 广 场 43 楼 ( 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 41、42、6
43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20-87555305
网址: www.gf.com.cn
2、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 、 北京、 上海设立的分公司、 深圳理财中心、 杭州理财中
心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1 )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3 号保利国际广场东裙楼 4 楼
直销中心电话: 020-89899073 020-89899042
传真: 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 )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D 座 11 层
电话: 010-68083368
传真: 010-68083078
(3 )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2908 室
电话: 021-68885310
传真: 021-68885200
(4 )深圳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4 楼 05 室
电话: 0755-82701982
传真: 0755-82572169
(5 )杭州理财中心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 2-2 号
电话: 0571-81903158
传真: 0571-819031587
(6 )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 、 认购等业务, 具体
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 95105828(免长途费)
客服传真: 020-34281105
(7 )投 资人 也可通 过本 公司 客户服 务电 话进行 本基 金发 售相关 事宜 的查询
和投诉等。
3、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1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址 : 广 州 天 河 区 天 河 北 路 183-187 号 大 都 会 广 场 43 楼 ( 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 39、41、
42、 43、 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7985
客服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 www.gf.com.cn
(2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六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 955368
公司网站: www.guosen.com.cn
(3 )名称: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下埔路 14 号
法定代表人:徐刚
客服电话: 400-8888-929
联系人:丁宁
电话: 010-64408820
传真: 010-64408252
公司网站: www.lxzq.com.cn
(4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 0755-82825551
传真: 0755-82558355
统一客服电话: 4008001001
公司网站: www.essence.com.cn
(5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636
客服电话: 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6 )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9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 0755-2262631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755-82400862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 95511 —8
公司网站: www.pingan.com
(7 )名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 地址 :深 圳市福 田区 益田 路与福 中路 交界 处荣超 商务 中心 A 栋第 18 层
-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 公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与 福 中 路 交 界 处 荣 超 商 务 中 心 A 栋 第 04 、
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 0755-82023442
传真: 0755-82026539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600-8008
公司网站: www.china-invs.cn
(8 )名称: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 18、19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 18、1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8888-133
开放式基金接收传真: 020-22373718-1013
联系人:罗创斌
联系电话: 020-37865070
公司网站: www.wlzq.com.cn
(9 )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1 0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彭博
电话: 0731-85832343
传真: 0731-85832214
客服电话: 95571
公司网站: www.foundersc.com
(10 )名称: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 册 地 址 :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珠 江 新 城 珠 江 西 路 5 号 广 州 国 际 金 融 中 心 19 、 20
楼
办 公 地 址 :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珠 江 新 城 珠 江 西 路 5 号 广 州 国 际 金 融 中 心 19 、 20
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 020-88836999
传真: 020-88836654
客服电话: 020-961303
公司网站: www.gzs.com.cn
(11 )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牛孟宇
电话: 0755-83709350
传真: 0755-83704850
客服电话: 95563
公司网站: www.ghzq.com.cn
(12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1 1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 010-60833722
传真: 010-60833739
客服电话: 95558
公司网站: www.citics.com
(13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 400-8888-108
传真: 010-65182261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14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田薇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 010-66568990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15 )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 0431-850965171 2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6000686 ;0431-8509673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431-85096795
公司网站: www.nesc.cn
(16 )名称: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 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电话: 010-88085858
传真: 010-88085195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17 )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曹晔
电话: 021-54033888
传真: 021-54038844
客服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托电话: 021-962505
公司网站: www.sywg.com
(18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23219100
客户服务热线: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1 3
(19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客服电话: 4008888788,10108998 ,95525
公司网站: www.ebscn.com
(20 )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 0591-87383623
传真: 0591-87383610
客服电话: 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公司网站: www.hfzq.com.cn
(21 )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 18-21 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 0512-65581136
传真: 0512-65588021
公司网站: www.dwzq.com.cn
(22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1 4
电话: 021-63325888
传真: 021-63326173
客服电话: 95503
公司网站: www.dfzq.com.cn
(23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 025-83290834
传真: 025-51863323
联系人:万鸣
客服电话: 95597
公司网站: www.htsc.com.cn
(24 )名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 0531-68889155
传真: 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 95538
公司网站: www.qlzq.com.cn
(25 )名称: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 、20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 、20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周妍
电话: 0571-86078823
客服电话: 0571-96598
(26 )名称: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 5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20 层( 266061)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 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 0532-96577
公司网站: www.zxwt.com.cn
(27 )名称: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李丹
电话: 021-20328216
传真: 021-50372474
客服电话: 4006208888
公司网站: www.bocichina.com
4、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 , 具体名单如
下: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6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创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融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西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 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瑞银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天源证券经纪
有限公司、 万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五矿证券经纪有限
责任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天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 (浙江) 有限责任公
司、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等代理销售机构。
本基金发售期间 , 若新增发售代理机构或发售代理机构新增营业网点, 则另
行公告。
(八)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根 据有 关法律 、法 规的 规定, 本基 金的募 集期 为自 基金份 额发 售之日 起
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自 2013 年 3 月 18 日至 2013 年 3 月 29 日进行发售。 投资者可选择网
上现金认购、 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3 种方式。 其中, 网下现金认购和网
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 2013 年 3 月 18 日至 2013 年 3 月 29 日, 网上现金认购的日1 7
期为 2013 年 3 月 27 日至 2013 年 3 月 29 日。
2、募 集期 满,若 符合 基金 合同规 定的 生效条 件, 本基 金将宣 布基 金合同 生
效, 但管理人亦可视情况适当延后期限 ; 若未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生效条件, 则
本基金将在三个月的募集期内继续发售 , 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
发售。
3 、 本 基 金 自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之 日 起 3 个 月 内 , 在 基 金 募 集 份 额 总 额 不 少 于 2
亿份 , 基金募集金额 ( 含募集股票市值 ) 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
少 于 200 人 的 条 件 下 ,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据 法 律 法 规 及 招 募 说 明 书 可 以 决 定 停 止 基
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 自基金管理人
办理 完毕 基金备 案手 续并取 得中国 证监 会书面 确认 之日起 , 《基 金合 同》生 效;
否则 《基金合同》 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 《基
金合同 》 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
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4、如 果募 集期限 届满 ,未 满足募 集生 效条件 ,则 基金 募集失 败。 如基金 募
集失败 , 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在基
金募 集期 限届满 后 30 日内 返还 投资者 已缴 纳的款 项, 并加计 募集 资金存 放银 行
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对于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 应予以解冻。
(九)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3 种方式。
2、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高于 0.80%,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份额 认购费率
M< 50 万 0.80%
50 万≤M< 100 万 0.50%
M≥100 万 每笔 1000 元
基 金 管 理 人 办 理 网 下 现 金 认 购 和 网 下 股 票 认 购 时 按 照 上 表 所 示 费 率 收 取 认
购费用 。 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 、 网下现金认购、 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1 8
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 。 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
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 )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者, 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
认购金额的计算如下: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 ×(1+佣金比率)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 ×佣金比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例: 某投资者通过网上现金认购 1,000 份本基金, 假设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
佣金比率为 0.80%,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 1.00×1,000×0.80% =8 元
认购金额= 1.00×1,000×(1 +0.8%)=1,008 元
即投资者需准备 1,008 元资金,方可认购到 1,000 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2 )通 过基 金管理 人进 行网 下现金 认购 的投资 者, 认购 以基金 份额 申请,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 ×(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 ×认购费率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 /认购价格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收取 , 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 网下现金
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
例: 某投资者到本公司直销网点认购 100,000 份基金份额, 假定认购金额产
生的利息为 10 元,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 1.00×100,000× 0.80%=800 元
认购金额= 1.00×100,000× (1+0.80%)=100,800 元
净认购份额 =100,000+10/1.00=100,010 份
即投资人若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 金 100,000 份, 需准备 100,800 元资金,
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 10 元 , 则投资人可得到 100,010 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3 )通 过发 售代理 机构 进行 网下现 金认 购的认 购金 额的 计算: 同通 过发售1 9
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
(4 )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中证 500 指
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认购 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 ,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
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 在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允许的条件下, 投资者
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佣金。
如投 资者 以现金 方式 支付 认购费 用 /佣金 ,则 其可得 到的 基金 份额和 需支 付
的认购费用/佣金如下:
投资者的认购份额 =
1
n
i ?
?
(第 i 只股票在 T 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 /1.00
认购费用 /佣金=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认购费率/佣金比率
T 日 为 网 下 股 票 认 购 期 的 最 后 一 日 。 第 i 只 股 票 在 T 日 的 均 价 、 有 效 认 购 数
量由基金管理人确认,具体规定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例 : 某 投 资 者 持 有 中 证 500 指 数 成 份 股 中 股 票 A 和 股 票 B 各 10,000 股 和
20,000 股 , 至 某 发 售 代 理 机 构 网 点 认 购 本 基 金 , 以 现 金 支 付 认 购 佣 金 。 假 设 T
日股 票 A 和股 票 B 的均 价分 别 16.50 元和 8.50 元, 基金 管理 人确 认的有 效认 购
数 量 为 10,000 股 股 票 A 和 20,000 股 股 票 B , 发 售 代 理 机 构 确 认 的 佣 金 比 率 为
0.80% ,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如下:
认购份额= (10,000×16.50)/1.00 +(20,000×8.50)/1.00=335,000 份
认购佣金= 1.00×335,000× 0.80%=2,680 元
即投资者可认购到 335,000 份本基金份额, 并需另行支付 2,680 元的认购佣
金。
如投资者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认购佣金 , 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
认购佣金如下:
投资者的认购份额 =
1
n
i ?
?
(第 i 只股票在 T 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1.00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 /(1+佣金比率)×佣金比率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佣金 /1.00
例: 续上例, 假设该投资者以基金份额的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 则投资者最终2 0
可得的净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 (10,000×16.50)/1.00 +(20,000×8.50)/1.00=335,000 份
认购佣金= 1.00×335,000/ (1+0.80%)×0.80%=2,659 元
净认购份额= 335,000-2,659/1.00 =332,341 份。
二、 募集 方式及 相关 规定
1.本 基金 在发售 期内 面向 个人投 资者 、机构 投资 者和 合格境 外机 构投资 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同时发售。
2.本 公司 直销机 构接 受单 笔认购 份额 在 5 万份 以上 (含 5 万份 )的 投资者
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 以及单只股票股数为 1,000 股以上、 超过部分为 100 股的
整数倍的网下股票认购申请。
3.发 售代 理机构 的代 销网 点接受 投资 者(不 分机 构和 个人) 单笔 认购份 额
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的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申请 ; 以及单只股票股数
为 1,000 股以上、超过部分为 100 股的整数倍的网下股票认购申请。
4.发售期内投资者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累计认购不设上限。
5.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
三、 投资 者开户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证券账户 , 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
户或基金账户。
1、如投资人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 )基 金账 户只能 进行 基金 的现金 认购 和二级 市场 交易 ,如投 资者 需要使
用 中 证 500 指 数 成 份 股 中 的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股 票 参 与 网 下 股 票 认 购 或 基 金
的申购 、 赎回, 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 500
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 , 则还应开立深圳证
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2 )开 户当 日无法 办理 指定 交易, 建议 投资人 在进 行认 购前至 少 2 个工 作
日办理开户手续。2 1
2、如投资人己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 )如 投资 人未办 理指 定交 易或指 定交 易在不 办理 本基 金发售 业务 的证券
公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2 )当 日办 理指定 交易 或转 指定交 易的 投资人 当日 无法 进行认 购, 建议投
资人在进行认购的 1 个工作日前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3 )使用专用席位的机构投资者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3、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已购买过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者 , 其拥
有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四、 网上 现金认 购
1.认 购时 间: 2013 年 3 月 27 日 -2013 年 3 月 29 日上 午 9: 30-11 :30 和
下午 1: 00-3:00。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在认购期内通过网上现金认购。
2.认购限额: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 为
1,000 份 或 其 整 数 倍 , 最 高 不 得 超 过 99,999,000 份 。 投 资 者 可 以 多 次 认 购 , 累
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3.认购手续:投资者直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
(1 )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 )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 )投 资者 可通过 填写 认购 委托单 、电 话委托 、磁 卡委 托、网 上委 托等方
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五、 网下 现金认 购
(一)直销机构
1.认 购时 间: 2013 年 3 月 18 日 -2013 年 3 月 29 日( 周六 、周 日和 节假 日
不受理)9:30 至 16:30。
2.认 购限 额:投 资者 通过 基金管 理人 直销机 构办 理网 下现金 认购 ,每笔 认
购份额须在 5 万份以上(含 5 万份 )。 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 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2 2
限。
3.认购手续
投资者到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认购手续:
(1 )个 人投 资者提 供身 份证 件原件 及复 印件( 如为 第二 代身份 证, 需正反
面复印件) ;
(2 ) 机构投资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
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 军人证或护照) ;
(3 )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原件和复印件 ) ;
(4 )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4.投 资者 办理认 购前 应将 足额认 购资 金汇入 本公 司指 定的在 中国 工商银 行
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360200012983838382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
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 并
确保认购期间每日 16:30 前到账。
5.注意事项:
(1 )投 资者 在认购 时不 能使 用广发 基金 管理公 司开 放式 基金账 户, 而需使
用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
( 2 ) 若 个 人 投 资 者 的 认 购 资 金 在 认 购 申 请 当 日 16 : 30 之 前 未 到 达 本 公 司
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 如由于网银系统原因导致到
账时间晚于当日 16:30 的,可顺延至当日下午企业网银关闭的最后时间。
(3 )投 资者 若未按 上述 规定 划付款 项, 造成认 购无 效的 ,本公 司及 直销专
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发售代理机构
1.认 购时 间: 2013 年 3 月 18 日 -2013 年 3 月 29 日( 周六 、周 日和 节假 日
不受理)9:30 至 16:30。2 3
2.认 购限 额:投 资人 通过 发售代 理机 构办理 网下 现金 认购, 每笔 认购份 额
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3.认购手续:投资者直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
(1 )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 )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 )投 资人 填写认 购委 托单 ,同时 填写 委托该 发售 代理 机构代 为办 理网 上
现金认购的委托申请书。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六、 网下 股票认 购
(一)直销机构
1.认 购时 间: 2013 年 3 月 18 日 -2013 年 3 月 29 日( 周六 、周 日和 节假 日
不受理 ) ,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00-3:00。
2. 认购限额: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中
证 500 指 数 成 份 股 和 已 公 告 的 备 选 成 份 股 。 单 只 股 票 最 低 认 购 申 报 股 数 为 1000
股, 超过 1000 股的 部分 须为 100 股的 整数 倍。投 资者 可以 多次提 交认 购申请 ,累
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3.认购手续:
(1 )如 投资 者以 中证 500 指数 成份 股中 的上海 证券 交易 所上市 股票 认购 本
基金 , 需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 使用专用
席位的机构投资人则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2 )如 投资 者以 中证 500 指数 成份 股中 的深圳 证券 交易 所上市 股票 认购 本
基金 , 需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
户。
(3 )在 A 股账 户中 具备 足够的 符合 要求 的中证 500 指数 成份 股和 已公告 的
备选成份股。
(4 )投 资者 填写认 购委 托单 。申报 一经 确认, 认购 股票 即被冻 结。 如登记
机构办理冻结业务时, 投资者可用股票余额不足, 则投资者的该笔股票认购申请
无效,不影响该证券账户其他股票换购本基金份额。
4.特 别提 示:投 资者 应根 据法律 法规 及上海 证券 交易 所相关 规定 进行股 票2 4
认购,并及时履行因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二)发售代理机构
1. 认购时间: 2013 年 3 月 18 日-2013 年 3 月 29 日, 上午 9: 30-11: 30 和
下午 1: 00-3:00,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发售代理机构确定。
2. 认购限额: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中
证 500 指 数 成 份 股 和 已 公 告 的 备 选 成 份 股 。 单 只 股 票 最 低 认 购 申 报 股 数 为 1000
股, 超过 1000 股的 部分 须为 100 股的 整数 倍。投 资者 可以 多次提 交认 购申请 ,累
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3.认购手续:
(1 )如 投资 者以 中证 500 指数 成份 股中 的上海 证券 交易 所上市 股票 认购 本
基金 , 需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 使用专用
席位的机构投资人则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2 )如 投资 者以 中证 500 指数 成份 股中 的深圳 证券 交易 所上市 股票 认购 本
基金 , 需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
户。
(3 )在 A 股账 户中 具备 足够的 符合 要求 的中证 500 指数 成份 股和 已公告 的
备选成份股。
(4 )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
4.特 别提 示:投 资者 应根 据法律 法规 及上海 证券 交易 所相关 规定 进行股 票
认购,并及时履行因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七、 清算 与交割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
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 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 网
上 现 金 认 购 和 通 过 发 售 代 理 机 构 进 行 网 下 现 金 认 购 的 有 效 认 购 资 金 在 登 记 结 算
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 , 计入基金财产, 不折算为投
资者基金份额; 投资者以股票认购的, 认购股票由登记机构予以冻结, 冻结期间
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 , 在基金合同生效前, 任何人不2 5
得动用 。 募集的股票由登记机构予以冻结 。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 会计师
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本基金持有人权益登记由登记结算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八、 基金 资产的 验资 与基金 合同生 效
1 、 本 基 金 自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之 日 起 3 个 月 内 , 在 基 金 募 集 份 额 总 额 不 少 于 2
亿份 , 基金募集金额 ( 含募集股票市值 ) 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
少 于 200 人 的 条 件 下 ,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据 法 律 法 规 及 招 募 说 明 书 可 以 决 定 停 止 基
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 , 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 证监 会书面 确认 之日起 , 《基 金合 同》生 效; 否则《 基金合 同》 不生效 。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将 基 金 募 集 期 间 募 集 的 资 金 存 入 专 门 账 户 , 在 基 金 募 集 行 为 结 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如 果募 集期限 届满 ,未 满足募 集生 效条件 ,则 基金 募集失 败, 基金管 理
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 , 并加计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对于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应予以解冻。如基金募集失败 ,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
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九、 本次 募集有 关当 事人或 中介机 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56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一号保利国际南塔 31-33 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2 6
联系人:段西军
联系电话: 020-89899117
传真: 020-89899069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 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018,545,827 元
联系电话: 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网址: www.icbc.com.cn
(三)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发售公告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七 )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部分的相关内容。
本基金募集期内 , 本公司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构, 并另行公告。 投资人可留
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联系人:陈文祥
电话: 021-68419095
传真: 021-68870311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2 7
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体育西路 189 号城建大厦 9 楼
负责人:程秉
电话: 020-38799345
传真 : 020-38799335
经办律师:程秉 黄贞
联系人:程秉
(六)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法人代表:卢伯卿
联系人:胡小骏
电话: 021-61418888
传真: 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小骏、洪锐明
十、 网下 股票认 购清 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 , 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表所示, 但是募集期结束前已公告
的将被调出中证 500 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
股票 认购 日前 3 个月 个股 的交易 量、 价格波 动及其 他异 常情况 , 决定 是否 对个股
认购 规模 进行限 制 ,并在 网下 股票认 购日 前公告 限制认 购规 模的个 股名 单。对 于
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 , 基金管理人可不
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证 券 代 码 证 券 名 称 证 券 代 码 证 券 名 称 证 券 代 码 证 券 名 称
0 0 0 0 0 6 深 振 业 A 0 0 2 2 3 8 天 威 视 讯 6 0 0 4 1 8 江 淮 汽 车
0 0 0 0 2 1 长 城 开 发 0 0 2 2 4 2 九 阳 股 份 6 0 0 4 2 2 昆 明 制 药
0 0 0 0 2 8 国 药 一 致 0 0 2 2 4 4 滨 江 集 团 6 0 0 4 2 5 青 松 建 化
0 0 0 0 3 1 中 粮 地 产 0 0 2 2 4 9 大 洋 电 机 6 0 0 4 2 6 华 鲁 恒 升
0 0 0 0 4 2 深 长 城 0 0 2 2 5 0 联 化 科 技 6 0 0 4 2 8 中 远 航 运
0 0 0 0 5 0 深 天 马 A 0 0 2 2 5 2 上 海 莱 士 6 0 0 4 2 9 三 元 股 份2 8
0 0 0 0 6 6 长 城 电 脑 0 0 2 2 5 4 泰 和 新 材 6 0 0 4 3 5 北 方 导 航
0 0 0 0 7 8 海 王 生 物 0 0 2 2 6 7 陕 天 然 气 6 0 0 4 3 6 片 仔 癀
0 0 0 0 8 8 盐 田 港 0 0 2 2 7 6 万 马 电 缆 6 0 0 4 3 8 通 威 股 份
0 0 0 0 9 0 深 天 健 0 0 2 2 7 7 友 阿 股 份 6 0 0 4 3 9 瑞 贝 卡
0 0 0 0 9 9 中 信 海 直 0 0 2 2 8 1 光 迅 科 技 6 0 0 4 4 9 宁 夏 建 材
0 0 0 1 5 9 国 际 实 业 0 0 2 2 8 3 天 润 曲 轴 6 0 0 4 5 8 时 代 新 材
0 0 0 3 0 1 东 方 市 场 0 0 2 2 8 5 世 联 地 产 6 0 0 4 6 0 士 兰 微
0 0 0 4 0 0 许 继 电 气 0 0 2 2 9 2 奥 飞 动 漫 6 0 0 4 6 7 好 当 家
0 0 0 4 1 0 沈 阳 机 床 0 0 2 2 9 3 罗 莱 家 纺 6 0 0 4 6 8 百 利 电 气
0 0 0 4 1 5 渤 海 租 赁 0 0 2 2 9 4 信 立 泰 6 0 0 4 6 9 风 神 股 份
0 0 0 4 1 7 合 肥 百 货 0 0 2 3 0 5 南 国 置 业 6 0 0 4 7 0 六 国 化 工
0 0 0 4 1 8 小 天 鹅 A 0 0 2 3 0 6 湘 鄂 情 6 0 0 4 7 5 华 光 股 份
0 0 0 4 2 6 兴 业 矿 业 0 0 2 3 0 8 威 创 股 份 6 0 0 4 7 8 科 力 远
0 0 0 4 8 8 晨 鸣 纸 业 0 0 2 3 0 9 中 利 科 技 6 0 0 4 7 9 千 金 药 业
0 0 0 5 0 1 鄂 武 商 A 0 0 2 3 1 5 焦 点 科 技 6 0 0 4 8 0 凌 云 股 份
0 0 0 5 0 3 海 虹 控 股 0 0 2 3 2 0 海 峡 股 份 6 0 0 4 8 1 双 良 节 能
0 0 0 5 0 6 中 润 资 源 0 0 2 3 2 5 洪 涛 股 份 6 0 0 4 8 2 风 帆 股 份
0 0 0 5 1 0 金 路 集 团 0 0 2 3 2 6 永 太 科 技 6 0 0 4 8 7 亨 通 光 电
0 0 0 5 1 1 银 基 发 展 0 0 2 3 3 2 仙 琚 制 药 6 0 0 4 8 8 天 药 股 份
0 0 0 5 1 3 丽 珠 集 团 0 0 2 3 4 0 格 林 美 6 0 0 4 9 1 龙 元 建 设
0 0 0 5 1 7 荣 安 地 产 0 0 2 3 4 2 巨 力 索 具 6 0 0 4 9 6 精 工 钢 构
0 0 0 5 1 8 四 环 生 物 0 0 2 3 4 5 潮 宏 基 6 0 0 4 9 9 科 达 机 电
0 0 0 5 2 2 白 云 山 A 0 0 2 3 8 4 东 山 精 密 6 0 0 5 0 0 中 化 国 际
0 0 0 5 2 5 红 太 阳 0 0 2 3 8 6 天 原 集 团 6 0 0 5 0 1 航 天 晨 光
0 0 0 5 3 3 万 家 乐 0 0 2 3 9 2 北 京 利 尔 6 0 0 5 0 3 华 丽 家 族
0 0 0 5 4 0 中 天 城 投 0 0 2 3 9 3 力 生 制 药 6 0 0 5 0 9 天 富 热 电
0 0 0 5 4 1 佛 山 照 明 0 0 2 3 9 6 星 网 锐 捷 6 0 0 5 1 0 黑 牡 丹
0 0 0 5 4 3 皖 能 电 力 0 0 2 4 0 8 齐 翔 腾 达 6 0 0 5 1 1 国 药 股 份
0 0 0 5 5 0 江 铃 汽 车 0 0 2 4 1 0 广 联 达 6 0 0 5 1 7 置 信 电 气
0 0 0 5 5 4 泰 山 石 油 0 0 2 4 1 4 高 德 红 外 6 0 0 5 2 1 华 海 药 业
0 0 0 5 6 3 陕 国 投 A 0 0 2 4 2 4 贵 州 百 灵 6 0 0 5 2 2 中 天 科 技
0 0 0 5 6 6 海 南 海 药 0 0 2 4 2 8 云 南 锗 业 6 0 0 5 2 3 贵 航 股 份
0 0 0 5 7 2 海 马 汽 车 0 0 2 4 2 9 兆 驰 股 份 6 0 0 5 2 5 长 园 集 团
0 0 0 5 9 8 兴 蓉 投 资 0 0 2 4 3 0 杭 氧 股 份 6 0 0 5 3 1 豫 光 金 铅
0 0 0 6 0 1 韶 能 股 份 0 0 2 4 3 7 誉 衡 药 业 6 0 0 5 3 3 栖 霞 建 设
0 0 0 6 0 3 盛 达 矿 业 0 0 2 4 4 0 闰 土 股 份 6 0 0 5 3 7 亿 晶 光 电
0 0 0 6 0 8 阳 光 股 份 0 0 2 4 4 4 巨 星 科 技 6 0 0 5 4 5 新 疆 城 建
0 0 0 6 1 2 焦 作 万 方 0 0 2 4 4 9 国 星 光 电 6 0 0 5 5 1 时 代 出 版
0 0 0 6 1 6 亿 城 股 份 0 0 2 4 5 0 康 得 新 6 0 0 5 5 7 康 缘 药 业
0 0 0 6 2 0 新 华 联 0 0 2 4 5 6 欧 菲 光 6 0 0 5 6 3 法 拉 电 子
0 0 0 6 2 7 天 茂 集 团 0 0 2 4 6 1 珠 江 啤 酒 6 0 0 5 7 0 恒 生 电 子
0 0 0 6 3 1 顺 发 恒 业 0 0 2 4 6 3 沪 电 股 份 6 0 0 5 7 2 康 恩 贝
0 0 0 6 3 6 风 华 高 科 0 0 2 4 6 5 海 格 通 信 6 0 0 5 7 8 京 能 热 电2 9
0 0 0 6 5 0 仁 和 药 业 0 0 2 4 7 0 金 正 大 6 0 0 5 8 0 卧 龙 电 气
0 0 0 6 5 2 泰 达 股 份 0 0 2 4 7 5 立 讯 精 密 6 0 0 5 8 1 八 一 钢 铁
0 0 0 6 5 5 金 岭 矿 业 0 0 2 4 7 7 雏 鹰 农 牧 6 0 0 5 8 4 长 电 科 技
0 0 0 6 5 9 珠 海 中 富 0 0 2 4 7 9 富 春 环 保 6 0 0 5 8 6 金 晶 科 技
0 0 0 6 6 1 长 春 高 新 0 0 2 4 8 0 新 筑 股 份 6 0 0 5 8 9 广 东 榕 泰
0 0 0 6 6 7 名 流 置 业 0 0 2 4 8 2 广 田 股 份 6 0 0 5 9 0 泰 豪 科 技
0 0 0 6 8 0 山 推 股 份 0 0 2 4 8 9 浙 江 永 强 6 0 0 5 9 4 益 佰 制 药
0 0 0 6 8 2 东 方 电 子 0 0 2 4 9 8 汉 缆 股 份 6 0 0 5 9 6 新 安 股 份
0 0 0 6 8 3 远 兴 能 源 0 0 2 5 0 6 S T 超 日 6 0 0 5 9 7 光 明 乳 业
0 0 0 6 8 5 中 山 公 用 0 0 2 5 3 4 杭 锅 股 份 6 0 0 6 0 1 方 正 科 技
0 0 0 6 9 0 宝 新 能 源 0 0 2 5 7 3 国 电 清 新 6 0 0 6 1 1 大 众 交 通
0 0 0 6 9 7 炼 石 有 色 0 0 2 5 7 4 明 牌 珠 宝 6 0 0 6 1 2 老 凤 祥
0 0 0 6 9 8 沈 阳 化 工 0 0 2 5 8 5 双 星 新 材 6 0 0 6 1 4 鼎 立 股 份
0 0 0 7 0 8 大 冶 特 钢 0 0 2 6 0 1 佰 利 联 6 0 0 6 1 6 金 枫 酒 业
0 0 0 7 1 3 丰 乐 种 业 0 0 2 6 1 2 朗 姿 股 份 6 0 0 6 1 8 氯 碱 化 工
0 0 0 7 1 9 大 地 传 媒 0 0 2 6 3 8 勤 上 光 电 6 0 0 6 2 2 嘉 宝 集 团
0 0 0 7 2 6 鲁 泰 A 0 0 2 6 4 6 青 青 稞 酒 6 0 0 6 2 8 新 世 界
0 0 0 7 3 2 泰 禾 集 团 0 0 2 6 4 8 卫 星 石 化 6 0 0 6 3 3 浙 报 传 媒
0 0 0 7 3 5 罗 牛 山 0 0 2 6 5 1 利 君 股 份 6 0 0 6 3 5 大 众 公 用
0 0 0 7 3 8 中 航 动 控 0 0 2 6 5 3 海 思 科 6 0 0 6 3 6 三 爱 富
0 0 0 7 5 5 山 西 三 维 0 0 2 6 6 2 京 威 股 份 6 0 0 6 3 9 浦 东 金 桥
0 0 0 7 5 9 中 百 集 团 0 0 2 6 6 3 普 邦 园 林 6 0 0 6 4 1 万 业 企 业
0 0 0 7 6 2 西 藏 矿 业 0 0 2 6 7 2 东 江 环 保 6 0 0 6 4 3 爱 建 股 份
0 0 0 7 7 7 中 核 科 技 0 0 2 6 7 8 珠 江 钢 琴 6 0 0 6 4 4 乐 山 电 力
0 0 0 7 8 6 北 新 建 材 6 0 0 0 0 4 白 云 机 场 6 0 0 6 4 5 中 源 协 和
0 0 0 8 0 9 铁 岭 新 城 6 0 0 0 0 8 首 创 股 份 6 0 0 6 5 1 飞 乐 音 响
0 0 0 8 1 6 江 淮 动 力 6 0 0 0 1 7 日 照 港 6 0 0 6 5 4 飞 乐 股 份
0 0 0 8 2 2 山 东 海 化 6 0 0 0 2 1 上 海 电 力 6 0 0 6 5 7 信 达 地 产
0 0 0 8 2 3 超 声 电 子 6 0 0 0 3 8 哈 飞 股 份 6 0 0 6 6 2 强 生 控 股
0 0 0 8 2 6 桑 德 环 境 6 0 0 0 5 4 黄 山 旅 游 6 0 0 6 7 3 东 阳 光 铝
0 0 0 8 2 8 东 莞 控 股 6 0 0 0 5 6 中 国 医 药 6 0 0 6 7 5 中 华 企 业
0 0 0 8 2 9 天 音 控 股 6 0 0 0 5 9 古 越 龙 山 6 0 0 6 8 3 京 投 银 泰
0 0 0 8 3 0 鲁 西 化 工 6 0 0 0 6 3 皖 维 高 新 6 0 0 6 8 5 广 船 国 际
0 0 0 8 4 8 承 德 露 露 6 0 0 0 6 4 南 京 高 科 6 0 0 7 0 2 沱 牌 舍 得
0 0 0 8 5 0 华 茂 股 份 6 0 0 0 6 7 冠 城 大 通 6 0 0 7 0 4 物 产 中 大
0 0 0 8 5 2 江 钻 股 份 6 0 0 0 6 9 银 鸽 投 资 6 0 0 7 1 0 常 林 股 份
0 0 0 8 6 0 顺 鑫 农 业 6 0 0 0 7 2 中 船 股 份 6 0 0 7 1 7 天 津 港
0 0 0 8 6 1 海 印 股 份 6 0 0 0 7 3 上 海 梅 林 6 0 0 7 2 0 祁 连 山
0 0 0 8 7 7 天 山 股 份 6 0 0 0 7 5 新 疆 天 业 6 0 0 7 2 3 首 商 股 份
0 0 0 8 8 6 海 南 高 速 6 0 0 0 7 8 澄 星 股 份 6 0 0 7 2 5 云 维 股 份
0 0 0 8 8 7 中 鼎 股 份 6 0 0 0 7 9 人 福 医 药 6 0 0 7 2 9 重 庆 百 货
0 0 0 8 9 3 东 凌 粮 油 6 0 0 0 8 6 东 方 金 钰 6 0 0 7 3 6 苏 州 高 新
0 0 0 8 9 7 津 滨 发 展 6 0 0 0 8 8 中 视 传 媒 6 0 0 7 3 7 中 粮 屯 河3 0
0 0 0 9 0 0 现 代 投 资 6 0 0 0 9 4 大 名 城 6 0 0 7 4 0 山 西 焦 化
0 0 0 9 0 3 云 内 动 力 6 0 0 1 0 3 青 山 纸 业 6 0 0 7 4 3 华 远 地 产
0 0 0 9 1 1 南 宁 糖 业 6 0 0 1 0 6 重 庆 路 桥 6 0 0 7 4 7 大 连 控 股
0 0 0 9 1 2 泸 天 化 6 0 0 1 1 2 长 征 电 气 6 0 0 7 4 8 上 实 发 展
0 0 0 9 1 7 电 广 传 媒 6 0 0 1 1 7 西 宁 特 钢 6 0 0 7 5 0 江 中 药 业
0 0 0 9 1 8 嘉 凯 城 6 0 0 1 2 1 郑 州 煤 电 6 0 0 7 5 5 厦 门 国 贸
0 0 0 9 1 9 金 陵 药 业 6 0 0 1 2 2 宏 图 高 科 6 0 0 7 5 7 长 江 传 媒
0 0 0 9 2 5 众 合 机 电 6 0 0 1 3 8 中 青 旅 6 0 0 7 5 9 正 和 股 份
0 0 0 9 2 6 福 星 股 份 6 0 0 1 3 9 西 部 资 源 6 0 0 7 6 1 安 徽 合 力
0 0 0 9 2 7 一 汽 夏 利 6 0 0 1 4 1 兴 发 集 团 6 0 0 7 6 5 中 航 重 机
0 0 0 9 3 0 中 粮 生 化 6 0 0 1 5 1 航 天 机 电 6 0 0 7 7 3 西 藏 城 投
0 0 0 9 3 1 中 关 村 6 0 0 1 5 8 中 体 产 业 6 0 0 7 7 6 东 方 通 信
0 0 0 9 3 2 华 菱 钢 铁 6 0 0 1 6 1 天 坛 生 物 6 0 0 7 8 7 中 储 股 份
0 0 0 9 3 5 四 川 双 马 6 0 0 1 6 2 香 江 控 股 6 0 0 7 9 0 轻 纺 城
0 0 0 9 3 6 华 西 股 份 6 0 0 1 6 3 福 建 南 纸 6 0 0 7 9 7 浙 大 网 新
0 0 0 9 3 9 凯 迪 电 力 6 0 0 1 7 1 上 海 贝 岭 6 0 0 8 0 1 华 新 水 泥
0 0 0 9 5 1 中 国 重 汽 6 0 0 1 7 6 中 国 玻 纤 6 0 0 8 0 5 悦 达 投 资
0 0 0 9 5 9 首 钢 股 份 6 0 0 1 8 3 生 益 科 技 6 0 0 8 1 0 神 马 股 份
0 0 0 9 6 2 东 方 钽 业 6 0 0 1 8 4 光 电 股 份 6 0 0 8 1 5 厦 工 股 份
0 0 0 9 7 3 佛 塑 科 技 6 0 0 1 9 5 中 牧 股 份 6 0 0 8 1 6 安 信 信 托
0 0 0 9 7 5 科 学 城 6 0 0 1 9 7 伊 力 特 6 0 0 8 2 0 隧 道 股 份
0 0 0 9 7 9 中 弘 股 份 6 0 0 1 9 8 大 唐 电 信 6 0 0 8 2 4 益 民 集 团
0 0 0 9 8 7 广 州 友 谊 6 0 0 1 9 9 金 种 子 酒 6 0 0 8 2 5 新 华 传 媒
0 0 0 9 8 8 华 工 科 技 6 0 0 2 0 0 江 苏 吴 中 6 0 0 8 2 6 兰 生 股 份
0 0 0 9 9 7 新 大 陆 6 0 0 2 1 0 紫 江 企 业 6 0 0 8 2 9 三 精 制 药
0 0 0 9 9 8 隆 平 高 科 6 0 0 2 2 0 江 苏 阳 光 6 0 0 8 3 0 香 溢 融 通
0 0 1 6 9 6 宗 申 动 力 6 0 0 2 2 3 鲁 商 置 业 6 0 0 8 3 1 广 电 网 络
0 0 2 0 0 4 华 邦 颖 泰 6 0 0 2 2 6 升 华 拜 克 6 0 0 8 3 5 上 海 机 电
0 0 2 0 0 5 德 豪 润 达 6 0 0 2 2 7 赤 天 化 6 0 0 8 4 4 丹 化 科 技
0 0 2 0 0 6 精 功 科 技 6 0 0 2 3 1 凌 钢 股 份 6 0 0 8 5 1 海 欣 股 份
0 0 2 0 0 8 大 族 激 光 6 0 0 2 3 6 桂 冠 电 力 6 0 0 8 5 8 银 座 股 份
0 0 2 0 1 1 盾 安 环 境 6 0 0 2 3 9 云 南 城 投 6 0 0 8 6 4 哈 投 股 份
0 0 2 0 2 2 科 华 生 物 6 0 0 2 4 0 华 业 地 产 6 0 0 8 6 6 星 湖 科 技
0 0 2 0 2 5 航 天 电 器 6 0 0 2 4 6 万 通 地 产 6 0 0 8 6 7 通 化 东 宝
0 0 2 0 2 8 思 源 电 气 6 0 0 2 5 1 冠 农 股 份 6 0 0 8 6 9 三 普 药 业
0 0 2 0 2 9 七 匹 狼 6 0 0 2 5 8 首 旅 股 份 6 0 0 8 7 2 中 炬 高 新
0 0 2 0 4 1 登 海 种 业 6 0 0 2 6 0 凯 乐 科 技 6 0 0 8 7 4 创 业 环 保
0 0 2 0 4 8 宁 波 华 翔 6 0 0 2 6 1 阳 光 照 明 6 0 0 8 7 9 航 天 电 子
0 0 2 0 5 0 三 花 股 份 6 0 0 2 6 8 国 电 南 自 6 0 0 8 8 0 博 瑞 传 播
0 0 2 0 5 6 横 店 东 磁 6 0 0 2 6 9 赣 粤 高 速 6 0 0 8 8 4 杉 杉 股 份
0 0 2 0 6 3 远 光 软 件 6 0 0 2 7 0 外 运 发 展 6 0 0 8 8 8 新 疆 众 和
0 0 2 0 6 4 华 峰 氨 纶 6 0 0 2 8 4 浦 东 建 设 6 0 0 9 6 1 株 冶 集 团
0 0 2 0 6 5 东 华 软 件 6 0 0 2 8 7 江 苏 舜 天 6 0 0 9 6 3 岳 阳 林 纸3 1
0 0 2 0 7 8 太 阳 纸 业 6 0 0 2 8 9 亿 阳 信 通 6 0 0 9 7 8 宜 华 木 业
0 0 2 0 8 3 孚 日 股 份 6 0 0 2 9 0 华 仪 电 气 6 0 0 9 8 3 合 肥 三 洋
0 0 2 0 9 1 江 苏 国 泰 6 0 0 2 9 2 九 龙 电 力 6 0 0 9 9 3 马 应 龙
0 0 2 0 9 7 山 河 智 能 6 0 0 2 9 5 鄂 尔 多 斯 6 0 0 9 9 5 文 山 电 力
0 0 2 1 1 8 紫 鑫 药 业 6 0 0 2 9 8 安 琪 酵 母 6 0 1 0 0 2 晋 亿 实 业
0 0 2 1 2 1 科 陆 电 子 6 0 0 3 0 0 维 维 股 份 6 0 1 0 1 0 文 峰 股 份
0 0 2 1 2 3 荣 信 股 份 6 0 0 3 0 8 华 泰 股 份 6 0 1 0 1 1 宝 泰 隆
0 0 2 1 2 9 中 环 股 份 6 0 0 3 1 1 荣 华 实 业 6 0 1 1 0 0 恒 立 油 缸
0 0 2 1 4 0 东 华 科 技 6 0 0 3 1 2 平 高 电 气 6 0 1 1 2 6 四 方 股 份
0 0 2 1 5 2 广 电 运 通 6 0 0 3 2 2 天 房 发 展 6 0 1 2 0 8 东 材 科 技
0 0 2 1 5 4 报 喜 鸟 6 0 0 3 2 5 华 发 股 份 6 0 1 3 1 1 骆 驼 股 份
0 0 2 1 6 1 远 望 谷 6 0 0 3 2 6 西 藏 天 路 6 0 1 3 3 9 百 隆 东 方
0 0 2 1 6 8 深 圳 惠 程 6 0 0 3 2 8 兰 太 实 业 6 0 1 3 8 8 怡 球 资 源
0 0 2 1 7 9 中 航 光 电 6 0 0 3 2 9 中 新 药 业 6 0 1 5 1 5 东 风 股 份
0 0 2 1 8 1 粤 传 媒 6 0 0 3 3 0 天 通 股 份 6 0 1 5 1 9 大 智 慧
0 0 2 1 8 3 怡 亚 通 6 0 0 3 3 3 长 春 燃 气 6 0 1 6 0 8 中 信 重 工
0 0 2 1 9 0 成 飞 集 成 6 0 0 3 3 7 美 克 股 份 6 0 1 6 1 6 广 电 电 气
0 0 2 1 9 1 劲 嘉 股 份 6 0 0 3 3 9 天 利 高 新 6 0 1 6 3 6 旗 滨 集 团
0 0 2 1 9 4 武 汉 凡 谷 6 0 0 3 5 1 亚 宝 药 业 6 0 1 6 7 7 明 泰 铝 业
0 0 2 2 0 3 海 亮 股 份 6 0 0 3 6 6 宁 波 韵 升 6 0 1 6 7 8 滨 化 股 份
0 0 2 2 0 4 大 连 重 工 6 0 0 3 7 3 中 文 传 媒 6 0 1 7 7 7 力 帆 股 份
0 0 2 2 1 6 三 全 食 品 6 0 0 3 8 0 健 康 元 6 0 1 8 0 1 皖 新 传 媒
0 0 2 2 1 8 拓 日 新 能 6 0 0 3 8 6 北 巴 传 媒 6 0 1 8 8 0 大 连 港
0 0 2 2 1 9 独 一 味 6 0 0 3 8 7 海 越 股 份 6 0 1 8 8 6 江 河 幕 墙
0 0 2 2 2 3 鱼 跃 医 疗 6 0 0 3 8 8 龙 净 环 保 6 0 1 9 0 8 京 运 通
0 0 2 2 2 6 江 南 化 工 6 0 0 3 9 7 安 源 煤 业 6 0 1 9 9 9 出 版 传 媒
0 0 2 2 3 0 科 大 讯 飞 6 0 0 4 0 8 安 泰 集 团 6 0 3 0 0 0 人 民 网
0 0 2 2 3 2 启 明 信 息 6 0 0 4 0 9 三 友 化 工 6 0 3 0 0 1 奥 康 国 际
0 0 2 2 3 3 塔 牌 集 团 6 0 0 4 1 0 华 胜 天 成 6 0 3 0 7 7 和 邦 股 份
0 0 2 2 3 7 恒 邦 股 份 6 0 0 4 1 6 湘 电 股 份 6 0 3 3 6 6 日 出 东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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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