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澳银新财富混合:关于开放申购、赎回及限制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信达澳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限制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第 1 页 共 7 页 关于信达澳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限制大额申购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 2 月7 日 关于信达澳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限制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第 2 页 共 7 页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信达澳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信达澳银新财富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365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1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等法律法规、 《信 达澳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 《信达澳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2 月 10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2 月 10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各销售机构开放日的具体办理 时间详见销售机构发布的公告。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 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 告。 关于信达澳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限制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第 3 页 共 7 页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 投资者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及直销机构网上交易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投资者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 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 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万元;投资者将当期分 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各基 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2、为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自 2017年2月 10日起暂停本 基金的大额申购业务,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 10万元(不含 10 万 元) 。如单日单笔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 1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恢复办 理大额申购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2 申购费率 申购采用前端收费模式,费率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 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表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万元 1.5% 50万元≤M <200万元 1.0% 200万元≤M <500万元 0.6%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 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关于信达澳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限制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第 4 页 共 7 页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调整申购 金额的数量限制,调整前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 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中列示。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 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时,可以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 的最低份额为 100份基金份额,若某投资者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 100 份 或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少于 100份,则全部基金份额 必须一并赎回;如因红利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 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 100 份的情况,不受此限 ,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应交纳赎回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持有 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赎回费率 T < 30日 0.5% T ≥30日 0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在暂停本基金的大额申购业务期间,赎回业务仍照常办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调整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前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关于信达澳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限制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第 5 页 共 7 页 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 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中列示。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 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转换业务,具体开通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开通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有关直销柜台业务办 理指南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投资者还可以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fscinda.com) ,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e 达通”、 “信达慧理财 APP”等直销平台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 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7.2 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场外代销机构为: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邮政编码:518040)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邮政编码:518040)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关于信达澳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限制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第 6 页 共 7 页 (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 金,并及时公告。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公布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 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 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 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 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 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 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 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 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 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 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关于信达澳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限制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第 7 页 共 7 页 失。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中等的投资品 种,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认(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 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 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 1.00 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 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 者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8,或登陆网站 http://www.fscinda.com/获取相关信息。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