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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纯债A(380005)

中银纯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1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管 理人:





中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 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七年 一月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2 重要提 示 中银纯 债债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以下 简称 “ 本基 金 ”) 的 募集申 请经 中国证 券监 督 管理委 员会 (以 下简 称 “ 中 国证 监 会 ” )2012 年11 月2 日证 监 许可[2012]1446 号 文核 准 , 基金合 同于 2012 年12月12日 正式 生效 。 投资有 风险 , 投资 者认购 (或 申购 ) 基 金时 应认 真 阅读本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投资者 根 据所持 有份 额享 受基 金的 收益, 但同 时也 需承 担相 应的投 资风 险。 本基 金为 债券型 基 金 , 属于证 券投 资基 金中 的较 低风险 品种 ,本 基金 的预 期收益 和预 期风 险高 于货 币市场 基 金 , 低于混 合型 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本基金 投资 于证 券市 场 , 基金净 值会 因为 证券 市场 波动等 因素 产生 波动 , 投 资者在 投 资本基 金前 , 应 全面 了解 本基金 的产 品特 性, 充分 考虑自 身的 风险 承受 能力 , 理性 判断 市 场, 并 承担 基金 投资 中出 现的各 类风 险, 包括 : 市 场风险 、 流 动性 风险 、 信 用风险 、 管 理 风险、 交 易风 险和 本基 金的 特定风 险等。 基金 管理 人建 议投资 者根 据自 身的 风险 收益偏 好, 选择适 合自 己的 基金 产品 ,并且 中长 期持 有。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包 括中 小企业 私募 债券 , 中小 企业 私募债 券是 指中 小微 型企 业在 中 国境内 以非 公开 方式 发行 和转让 , 约 定在 一定 期限 还本付 息的 公司 债券 , 发 行主体 整体 资 质 较低 ,采取 非公开 方式发行 , 每期私 募债券 的投资 者合 计不 超过200人, 参与 认购 与转 让 的 个 人 投 资 者 与 机 构 投 资 者 必 须 具 备 相 应 资 质 , 因 此 具 有 一 定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与 信 用 风 险;进 而 会 对基 金总 体风 险产生 一定 的 影 响。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本基 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最 低收 益。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也不 构成 对 本基金 业绩 表现 的保 证。 基金管 理人 提醒 投资 人基 金投资 的 “ 买者 自负 ” 原则 , 在做 出投 资 决策后 ,基 金运 营状 况与 基金净 值变 化引 致的 投资 风险, 由投 资者 自行 负担 。 本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 并 经 中国证 监会 核准 。 基金 合 同是约 定 基金当 事人 之间 权利 、 义 务的法 律文 件。 基金 投资 人自依 基金 合同 取得 基金 份额, 即成 为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的 当事 人 , 其 持有 基 金份额 的行 为本 身即 表明 其对基 金合 同 的 承认和 接受, 并按照 《基 金法 》 、 《运作 办法》 、基金 合同及 其 他有 关规定 享有 权利、 承 担义务 。基 金投 资人 欲了 解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权利 和义务 ,应 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本基 金招 募说明 书的 内容 真实 、 准 确、 完整 。 本 基金 招募 说 明书经 中 国证监 会核 准, 但中 国证 监会对 本基 金募 集的 核准 , 并不 表明 其对 本基 金的 价值和 收益 作 出实质 性判 断或 保证 ,也 不表明 投资 于本 基金 没有 风险。





本 摘要 所载 内容 截止 日为2016年12月11 日, 有 关财务 数据 和净 值表 现截 止日为2016 年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3 9 月30 日( 财 务数 据未 经过 审计) 。 本基 金托 管人 招商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已 复核 了本次 更新 的 招募说 明书 。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4 一、 基金合 同生效日 2012 年 12 月 12 日 二、 基金管 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路200 号中 银大 厦45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路200 号中 银大 厦26楼、27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 白 志中 设立日 期:2004 年8 月12 日 批准设 立机 关及 批准 设立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 证监 基金字[2004]93 号 组织形 式: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资 本:1 亿 元人 民币 存续期 限: 持续 经营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2488 联系人 : 高 爽秋 注册资 本:1亿 元人 民币 股权结 构: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 资本 的比 例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人民 币 8350 万元 83.5% 贝莱德 投资 管理 (英 国) 有限公 司 相当于 人民 币 1650 万元 的 美元 16.5%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 会成 员 白志中 (BAI Zhizhong ) 先生 , 董 事长 。 国 籍 : 中 国。 上海 交通 大学 工商 管 理专业 硕 士, 高 级经 济师。 历任 中 国银行 山西 省分 行综 合计 划处处 长及 办公 室主 任, 中国银 行宁 夏 回族自 治区 分行 行长 、 党 委书记 , 中 国银 行广 西壮 族自治 区分 行行 长、 党委 书记, 中国 银 行四川 省分 行行 长、 党委 书记, 中国 银行 广东 省分 行行长 、 党 委书 记等 职。 现任中 银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李道滨(LI Daobin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金管 理 有 限公 司执行 总裁 。2000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 职于嘉 实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历 任市 场部 副总监 、总 监、 总经 理助 理和公 司副 总经 理。 具有16 年基 金行 业从 业经 验。 王超 (W ANG Chao ) 先 生 , 董事 。 国 籍: 中 国。 美 国Fordham 大学工商管理 硕 士。 现 任中国 银行 总行 人力 资源 部副总 经理 。 历 任中 国银 行总行 人力 资源 部经 理、 高级经 理、 主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5 管, 中 银国 际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人力 资源 部总 经理 、 董事 会办 公室 负责 人、 董事会 秘书 等 职。 宋福宁 (SONG Funing )先生, 董事 。国 籍 : 中国 。厦门 大学 经济 学硕 士, 经济 师 。 历任中 国银 行福 建省 分行 资金计 划处 外汇 交易 科科 长、 资 金计 划处 副处 长、 资金业 务部 负 责人、 资金 业务 部总 经理 , 中国 银行 总行 金融 市场 总部助 理总 经理 , 中 国银 行总行 投资 银 行与资 产管 理部 助理 总经 理等职 。现 任中 国银 行投 资银行 与资 产管 理部 副总 经理。 曾仲诚 (Paul Tsang ) 先 生 , 董 事 。 国 籍: 中国 。 为 贝莱德 亚太 区首 席风 险管 理总监 、 董事总 经理 ,负 责领 导亚 太区的 风险 管理 工作 ,同 时担任 贝莱 德亚 太区 执行 委员会 成 员 。 曾 先生 于2015 年6 月加 入贝莱 德。 此前, 他曾担 任摩根 士丹 利亚洲 首席风 险管理 总监 ,以 及其亚 太区 执行 委员 会成 员, 带 领独 立的 风险 管理 团队, 专责 管理 摩根 士丹 利在亚 洲各 经 营 范围的 市场 、信贷 及营运 风险, 包括 机构销 售及交 易(股 票及 固定收 益) 、资 本市场 、 投资银 行、 投资 管理 及财 富管理 业务 。 曾 先生 过去 亦曾于 美林 的市 场风 险管 理团队 效力 九 年, 并 曾于 瑞银 的利 率衍 生工具 交易\ 结构 部工 作两 年。 曾 先生 现为 中国 清华 大学及 北京 大 学的风 险管 理客 座讲 师。 他拥有 美国 威斯 康辛 大学 麦迪逊 分校 工商 管理 学士 学位, 以及 宾 夕法尼 亚大 学沃 顿商 学院 工商管 理硕 士学 位。 荆新(JING Xin ) 先生 , 独立董 事。 国籍 :中 国。 现任中 国人 民大 学商 学院 副院长、 会计学 教授 、博 士生 导师 、博士 后合 作导 师, 兼任 财政部 中国 会计 准则 委员 会咨询 专 家 、 中国会 计学 会理 事、 全国 会计专 业学 位教 指委 副主 任委员 、中 国青 少年 发展 基金会 监 事 、 安泰科 技股 份有 限公 司独 立董事 、 风 神轮 胎股 份有 限公司 独立 董事 。 曾 任中 国人民 大学 会 计系副 主任 ,中 国人 民大 学审计 处处 长、 中国 人民 大学商 学院 党委 书记 等职 。 赵欣舸 (ZHAO Xinge )先 生,独 立董 事。 国籍 :中 国。美 国西 北大 学经 济学 博士 。 曾在美 国威 廉与 玛丽 学院 商学院 任教 , 并 曾为 美国 投资公 司协 会 ( 美国 共同 基金业 行业 协 会) 等 公司 和机 构提 供咨 询。 现 任中 欧国 际工 商学 院金融 学与 会计 学教 授、 副教务 长和 金 融MBA 主任 ,并 在中 国的 数家上 市公 司和 金融 投资 公司担 任独 立董 事。 雷晓波 (Edward Radcliffe ) 先 生, 独立 董事 。 国 籍 : 英 国。 法国INSEAD 工商 管理硕 士。 曾 任白 狐技 术有 限公 司总经 理, 目前 仍担 任该 公司的 咨询 顾问 。 在 此之 前, 曾 任英 国 电信集 团零 售部 部门 经理 , 贝特 伯恩 顾问 公司 董事 、 北京 代表 处首 席代 表、 总经理 , 中 英 商会财 务司 库、 英中 贸易 协会理 事会 成员 。现 任银 硃合伙 人有 限公 司合 伙人 。 杜惠芬 (DU Huifen ) 女士 ,独立 董事 。国 籍: 中国 。山西 财经 大学 经济 学学 士, 美 国俄克 拉 荷 马州 梅达 斯经 济学院 工商 管理 硕士 , 澳 大利亚 国立 大学 高级 访问 学者, 中央 财 经大学 经济 学博 士。 现任 中央财 经大 学金 融学 院教 授, 兼 任新 时代 信托 股份 有限公 司独 立 董事。 曾任 山西 财经 大学 计统系 讲师 、 山 西财 经大 学金融 学院 副教 授、 中央 财经大 学独 立 学院( 筹) 教授 、副 院长 、中央 财经 大学 金融 学院 副院长 等职 。 2.监事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6 赵绘坪 (ZHAO Huiping ) 先生, 监事。 国籍 :中国 。中央 党校经 济管 理专业 本科 、 人力资 源管 理师 、 经 济师 。 曾任 中国 银行 人力 资源 部信息 团队 主管 、 中 国银 行人力 资源 部 综合处 副处 长、 处长 、人 事部技 术干 部处 干部 、副 处长。 乐妮(YUE Ni ) 女士 ,职 工监事 。国籍 :中 国。 上 海交通 大学工 商管 理硕 士 。曾分 别 就职 于上海 浦东发 展银行 、山 西证券 有限责 任公司 、友 邦华泰 基金管 理公司 。2006 年7 月加入 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现任 基金 运营 部总 经理。 具有15 年 证券 从业 年限,12 年基 金行业 从业 经验 。 3.管理 层成 员 李道滨 (LI Daobin ) 先生 ,董事 、执 行总 裁。 简历 见董事 会成 员介 绍。 欧阳向 军(Jason X. OUYANG )先 生, 督察 长。 国 籍:加 拿大 。中 国证 券业 协会- 沃 顿商学 院高 级管 理培 训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 毕业证书 , 加 拿大 西部大 学 毅 伟商学 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 ) 工商管 理硕 士 (MBA ) 和 经 济学硕 士。 曾在加 拿大 太平 洋集 团公 司、 加拿 大帝 国商 业银 行 和加拿 大伦 敦人 寿保 险公 司等海 外机 构 从事金 融工 作多 年, 也曾 任蔚深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现英 大证 券) 研究 发展 中心总 经 理 、 融通基 金管 理公 司市 场拓 展总监 、 监察 稽核 总监 和 上海复 旦大 学国 际金 融系 国际金 融教 研 室主任 、讲 师。 张家文 (ZHANG Jiawen ) 先生, 副执 行总 裁。 国籍 :中国 。西 安交 通大 学工 商管 理 硕士。 历任 中国 银行 苏州 分行太 仓支 行副 行长 、 苏 州分行 风险 管理 处处 长、 苏州分 行工 业 园区支 行行 长、 苏州 分行 副行长 、党 委委 员 。 陈军(CHEN Jun )先 生, 副执行 总裁 。国 籍: 中国 。上海 交通 大学 工商 管理 硕士 、 美国伊 利诺 伊大 学金 融学 硕士。2004 年加 入中 银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 历 任基 金经理 、 权 益 投资部 总经 理、 助理 执行 总裁。 杨军(YANG Jun )先 生, 副执行 总裁 。国 籍: 中国 。统计 学硕 士。 曾任 中国 银行 总 行金融 市场 总部 主管 。2012 年加 入中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曾任 资深 投资 经理 。 4.基金 经理 陈玮(CHEN Wei )先 生, 应用数 学硕 士。 曾任 上海 浦东发 展银 行总 行金 融市 场部 高 级交易 员。2014 年加 入中 银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曾 担任固 定收 益基 金经 理助 理。2014 年12 月至今 任中 银纯 债基 金基 金经理 ,2014 年12 月 至今 任中银 添利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4 年12 月 至今任中银盛 利纯债基金(LOF ) 基金经理,2015 年5月至 今任中银新趋势基金基金经理 , 2015 年6月 任今 任中 银聚 利 分级债 券基 金基 金经 理。 具有8 年证 券从 业年 限。 具 备基金 从业 资格。 曾任基 金经 理: 陈国辉 (CHEN Guohui ) 先生 ,2012 年12 月至2014 年12月 担任 本基 金基 金经 理 。 5.投资 决策 委员 会成 员的 姓名及 职务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7 主席: 李道 滨( 执行 总裁 ) 成员: 陈军 ( 副 执行 总裁 ) 、 杨军 ( 副 执行 总裁 ) 、 奚 鹏洲 ( 固定 收益 投资 部总 经理) 、 李建( 权益 投资 部总 经理 ) 列席成 员: 欧阳 向军 (督 察长) 6.上述 人员 之间 均不 存在 近亲属 关系 。 三、 基金托 管人 基金托 管人 基本 情况 名称: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以下 简称 “ 招 商银 行 ” ) 设立日 期:1987 年4 月8日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注册资 本:252.20亿元 法定代 表人 : 李 建红 行长: 田惠 宇 资产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 证监基 金字[2002]83 号 电话:0755 —83199084 传真:0755 —83195201 资产托 管部 信息 披露 负责 人:张燕 四、 相关服 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 机构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路200 号中 银大 厦45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路200 号中 银大 厦26楼、27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白 志中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2488 1 )中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直销柜 台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 城中路200 号中 银大 厦45 楼 客户服 务电 话:021-3883 4788 , 400-888-5566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8 电子信 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 :周虹 2 )中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电子直 销平 台 本公司 电子 直销 平台 包括 : 中银基 金官 方网 站(www.bocim.com ) 官方微 信服 务号 (在 微信 中搜索 公众 号“ 中银 基金 ”并选 择关 注) 中银基 金官 方APP 客户 端 (在各 大手 机应 用商 城搜 索“中 银基 金” 下载 安装 ) 客户服 务电 话:021-3883 4788 , 400-888-5566


电子信 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 :张 磊 2.其他 场外 销售 机构 1)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北 京市 西城区 复兴 门内 大 街 1 号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区 复兴 门内 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 田国立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66 联系人 :











宋 亚平 网址:














www.boc.cn 2)招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 深南大 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 大厦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 深南大 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





李建 红 客服电 话:








95555 联系人 :











邓炯 鹏 网址:














www.cmbchina.com 3)交 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银 城中 路 18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银城 中 路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


牛锡 明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59 联系人 :











曹榕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9 网址:





www.bankcomm.com 4)中 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市 西城 区复 兴门 内大 街 2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西城 区复 兴门 内大 街 2 号 法定代 表人 : 洪崎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68 联系人 :











姚 健英 公司网 站:


www.cmbc.com.cn 5 )兴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路 154 号 中山 大厦 邮 政 编码:350003 法定代 表人 :


高建 平 联系人 :








李博 联系电 话:





95561 公司网 址:





www.cib.com.cn 6)


南 洋商 业银 行(中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 海市 浦 东新区 世纪 大 道 800 号三 层、六 层至 九层 办公地 址:





上 海市 浦 东新区 世纪 大 道 800 号三 层、六 层至 九层 法定代 表人 :


和 广北 客服电 话:





800-830-2066;400-830-2066 联系人 :








王 晓明 网址:











www.ncbchina.cn 7)申 万宏 源证 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 海市 徐 汇区长 乐 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 址:





上 海市 徐 汇区长 乐 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


李梅 联系人 :








黄莹 客服电 话:





95523 公司网 站:





www.swhysc.com 8)中 银国 际证 券有 限责 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银城 中 路 200 号 中银 大厦 39F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10 法定代 表人 :


许刚 联系人 :


马瑾 联系电 话:





61195566 公司网 站:








www.bocichina.com 9)招 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深 圳市 福田区 益田 路江 苏大 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 表人 :





宫 少林


联系人 :











黄健 客服电 话:








95565 公司网 站:








www.newone.com.cn 10 )海 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 海市 淮海中 路 98 号 办公地 址:








上 海市 广东 路 689 号


法定代 表人 :





王 开国


联系人 :











李 笑鸣 客服电 话:








95553 或拨打 各城 市营 业网 点咨 询电话


公司网 站:








www.htsec.com 11 ) 光大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 海市 静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办公地 址:








上 海市 静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





薛峰 联系人 :











刘 晨、 李芳芳 客服电 话:








95525 公司网 站:








www.ebscn.com 12 )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 东省 深 圳市福 田区 中心 三 路 8 号 卓越时 代广 场( 二期 )北 座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朝 阳区亮 马桥 路 48 号 中信 证 券大厦 法定代 表人 :


王 东明 联系人 :








陈忠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11 联系电 话:





95558 公司网 站:





www.cs.ecitic.com 13 )中 信建 投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安 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





张 佑君 联系人 :











辛 晨晨 、许梦 园 客服电 话:








4008-888-108 公司网 站:








http://www.csc108.com/ 14 )国 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商城 路 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 海市 浦东新 区银 城中 路 168 号 上海银 行大 厦 29 楼 法定代 表人 :





万建华 联系人 :


芮敏褀 客服电 话:








95521 公司网 站:








www.gtja.com


15 )齐 鲁证 券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山东省 济南 市经 七 路 86 号 法定代 表人 : 李玮 客户服 务热 线: 95538


公司网 站:


www.qlzq.com.cn 16 ) 中 信证 券( 山东 )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山东 省青 岛市崂 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 址:





青 岛市 崂 山区深 圳 路 222 号青 岛国 际金融 广 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 表人 :





杨 宝林 联系人 :











吴 忠超 客服电 话:





(0532 )96577





公司网 站:








http://www.zxwt.com.cn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 选 择其 它 符合要 求的 机构 销售 本基 金, 并及 时履行 信息 披露 义务 。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12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 券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 区太平 桥大 街17 号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 区太平 桥大 街17 号 法定代 表人 :周 明 电话:


(010 )59378835 传真:


(010 )59378907 联系人 : 任瑞新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 师事 务所 名称: 上海 市通力 律 师事 务所 住所: 上海 市 银 城中 路68 号时代 金融 中心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68号 时代 金融 中心19楼 负责人 :韩炯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联系人 :安冬 经办律 师: 吕红 、安冬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 师事 务所 名称: 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长 安街1 号东 方广 场东 方经 贸 城安永 大楼16层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吴 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 :汤 骏


经办会 计师 :汤骏 、 许培 菁 五、 基金的 名称 中银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六、 基金的 类型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七、 基金的 投资目标 本基金 为纯 债基 金 , 管 理 人在严 格控 制风 险和 维持 基金资 产安 全性 的基 础上 , 通 过对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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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各类债 券品 种积 极主 动的 管理, 追求 基金 资产 的长 期稳定 增值 , 力 求获 得高 于业绩 比较 基 准的投 资收 益。 八、 基金的 投资方向 本基金 投资 于具 有良 好流 动性的 固定 收益 类金 融工 具, 包括 国内 依法 发行 和上 市交 易 的国债 、 金 融债 、 央 行票 据、 地 方政 府债 、 企 业债 、 公司 债、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 中 期票 据、 短期融 资券 、 超 级短 期融 资券、 资产 支持 证券 、 次 级债、 可分 离交 易的 可转 债中的 纯债部 分 、 债 券回 购、 银 行存 款 、 货币 市场 工具 以及 法律 法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资 的其 它 金融工 具, 但须 符合 中国 证监会 的相 关规 定。 本基金 不直 接从 二级 市场 买入股 票、 权证 、 可 转债 等, 也 不参 与一 级市 场的 新股、 可 转债申 购和 增发 新股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 后 , 可以将 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本基金 的投资 组合 比例为 :本基 金对 债 券类 资产 的 投资比 例不低 于基 金资产 的80% , 现金或 者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政 府债 券的 投资 比例 合计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5% 。 九、 基金的 投资策略 本基金 采取 自上 而下 和自 下而上 相结 合的 投资 策略 , 在 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前 提 下, 实现 风险和 收益 的最 佳配 比。 1. 久 期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认真 研判 中国 宏观 经济运 行情 况 , 及 由此 引 致的货 币政 策 、 财 政政 策 , 密 切跟 踪CPI 、PPI 、M2 、M1 、 汇率等利率 敏感指标 ,通 过定性与定 量相结合 的方 式,对未来 中 国债券 市场 利率 走势 进行 分析与 判断 ,并 由此 确定 合理的 债券 组合 久期 。 1 )宏观经济 环境分 析:通 过跟踪、研 判诸如 工业增 加值同比增 长率、 社会消 费品零 售总额 同比 增长 率、 固定 资产投 资额 同比 增长 率、 进出口 额同 比增 长率 等宏 观经济 数 据 , 判断宏 观经 济运 行 趋 势及 其在经 济周 期中 所处 位置 , 预测 国家 货币 政策、 财 政政策 取向 及 当 前利率在 利率周期 中所处 位置;基 于利率周 期的判 断,密切 跟踪、关 注诸如 月度CPI 、 PPI 等 物价 指数 、银 行准 备金 率 、货 币供 应量 、信 贷状 况 等金 融运 行数 据, 对外 贸 易顺逆 差、 外 商直 接投 资额 等实 体经济 运行 数据 , 研 判利 率在中 短期 内变 动趋 势, 及国家 可能 采 取的调 控政 策; 2 )利率变动 趋势分 析:基 于对宏观经 济运行 状态以 及利率变动 趋势的 判断, 同时考 量债券 市场 资金 面供 应状 况、市 场主 流预 期等 因素 ,预测 债券 收益 率变 化趋 势; 3 )久期分析 :根据 利率周 期变化、市 场利率 变动趋 势、 市场主 流预期 ,以及 当期债 券收益 率水 平, 通过 合理 假设下 的情 景分 析和 压力 测试, 最后 确定 最优 的债 券组合 久 期 。 当预期 市场 总体 利率 水平 降低时 , 本 基金 将延 长所 持有的 债券 组合 的久 期值 , 从而 可以 在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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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市场利 率实 际下 降时 获得 债券价 格上 升收 益; 反之 , 当预 期市 场总 体利 率水 平上升 时, 则 缩短组 合久 期, 以规 避债 券价格 下降 的风 险带 来的 资本损 失, 获得 较高 的再 投资收 益。 2. 期 限结 构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将综 合考 察收 益率 曲线和 信用 利差 曲线 , 通过 预期收 益率 曲线 形态 变化 和信 用 利差曲 线走 势来 调整 投资 组合的 头寸 。 在考察 收益 率曲 线的 基础 上,本 基金 将确 定采 用 集 中策略 、哑 铃策 略或 梯形 策略 等 , 以从收 益率 曲线 的形 变和 不同期 限信 用债 券的 相对 价格变 化中 获利 。 一 般而 言, 当 预期 收 益率曲 线变 陡时 ,本 基金 将采用 集中 策略 ;当 预期 收益率 曲线 变平 时, 将采 用哑铃 策 略 ; 在预期 收益 率曲 线不 变或 平行移 动时 ,则 采用 梯形 策略。 3. 类 属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定性 和定 量地 分析 不同类 属债 券类 资产 的信 用风险 、 流动 性风 险及 其经 风险 调 整后的 收益 率水 平或 盈利 能力 , 通 过比 较或 合理 预 期不同 类属 债券 类资 产的 风险与 收益 率 变化, 确定 并动 态地 调整 不同类 属债 券类 资产 间的 配置比 例, 确定 最能 符合 本基金 风险 收 益特征 的资 产组 合。 4. 信 用类 债券 策略 本基金 对于 金融 债 、 信 用 等级为 投资 级的 企业 ( 公 司) 债等 信用 类债 券采 取 自上而 下 与自下 而上 相结 合的 投资 策略。 通过 内部 的信 用分 析方法 对可 选债 券品 种进 行筛选 过 滤 , 通过自 上而 下地 考察 宏观 经济环 境 、 国 家产 业发 展 政策 、 行 业发 展状 况和 趋 势、 监管 环境 、 公司背 景、 竞争 地位 、 治 理结构 、 盈 利能 力、 偿债 能力、 现金 流水 平等 诸多 因素, 通过 给 予不同 因素不 同权 重,采 用数量 化方法 把主 体所发 行债券 分为6 个信用 级别 , 其中,1-3 级 资质较 好 , 可 以长 期持 有 , 被 视为 配置 类资 产;4-5级则资 质稍 差 , 可 以短 期 持有 , 被 视为 交易类 资产 ;而 规避 类则 资质很 差, 信用 风险 很高 ,限制 对其 投资 。 信用债 收益 率是 在基 准收 益率基 础上 加上 反映 信用 风险收 益的 信用 利差 。 基准 收益 率 主要受 宏观 经济 政策 环境 的影响 , 信用 利差 收益 率 主要受 该信 用债 对应 信用 水平的 市场 信 用利差 曲线 以及 该信 用债 本身的 信用 变化 的影 响。 因此, 信用 债的 投资 策略 可细分 为基 于 信用利 差曲 线变 化的 投资 策略、 基于 信用 债个 券信 用变化 的投 资策 略。 1 )基 于信 用利 差曲 线变 化 的投资 策略 首先, 信用 利差 曲线 的变 化 受到经 济周 期和 相关 市场 变化的 影响 。 如 果宏 观经 济 向好, 企业盈 利能 力增 强, 现金 流好转 , 信 贷条 件放 松, 则 信用利 差将 收窄 ; 如 果经 济陷入 萧条 , 企业亏 损增 加 , 现 金流 恶 化, 信贷 条件 收紧 , 则 信 用利差 将拉 大 。 其 次, 分 析信用 债市 场 容量、 信用 债券 结构、 流 动性等 变化 趋势 对信 用利 差曲线 的影 响; 同时 政策 的变化 也影 响 可投资 信用 债券 的投 资主 体对信 用债 的需 求变 化。 本基金 将综 合各 种因 素, 分析信 用利 差 曲线整 体及 分行 业走 势, 确定不 同风 险类 别的 信用 债券的 投资 比例 。 2 )基 于信 用债 个券 信用 变 化的投 资策 略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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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除受宏 观经 济和 行业 周期 影响外 , 信用 债发 行人 自身 素质也 是影 响个 券信 用变 化的 重 要因素 , 包 括股 东背 景、 法人治 理结 构、 管理 水平 、 经营 状况 、 财 务质 量、 融资能 力等 因 素。 本 基 金 将通 过公 司内 部的信 用债 评级 系统 , 对 债券发 行人 进行 资质 评估 并结合 其所 属 行业特 点, 判断 个券 未来 信用变 化的 方向 , 采 用对 应的信 用利 差曲 线对 公司 债、 企 业债 定 价,从 而发 掘价 值低 估债 券或规 避信 用风 险。 5. 息 差策 略 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本基金将实施正回购并将融入的资金投资于信用债 券,从 而获 取债 券收 益率 超出回 购资 金成 本( 即回 购率) 的套 利价 值。 6. 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管理 人通 过考 量宏 观经济 形势 、 提前 偿还 率 、 违 约率 、 资 产池 结构 以 及资产 池 资产所 在行 业景 气情 况等 因素, 预判 资产 池未 来 现 金流变 动; 研究 标的 证券 发行条 款, 预 测提前 偿还 率变 化对 标的 证券平 均久 期及 收益 率曲 线的影 响 , 同 时密 切关 注 流动性 变化 对 标的证 券收 益率 的影 响, 在严格 控制 信用 风险 暴露 程度的 前提 下, 通过 信用 研究和 流动 性 管理, 选择 风险 调整 后收 益较高 的品 种进 行投 资。 7. 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的投 资策略 中小企 业私 募债 本质 上为 公司债 , 只 是发 行主 体扩 展到未 上市 的中 小型 企业 , 扩大 了 基金进 行债 券投 资的 范围 。 由于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发行主 体为 非上 市中 小企 业, 企 业管 理 体制和 治理 结构 弱于 普通 上市公 司, 信息 披露 情况 相对滞 后, 对企 业偿 债能 力的评 估难 度 高于普 通上 市公 司, 且 定向 发行方 式限 制了 合格 投资 者的数 量, 会 导致 一定 的流 动性风 险 。 因此本 基金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的投 资将 重点 关注 信用 风险和 流动 性风 险 。 本 基 金采取 自下 而 上的方 法建 立适 合中 小企 业私募 债的 信用 评级 体系 , 对个 券进 行信 用分 析, 在信用 风险 可 控的前 提下 , 追 求合 理回 报。 本 基金 根据 内部 的信 用分析 方法 对可 选的 中小 企业私 募债 券 品种进 行筛 选过 滤 , 重 点 分析发 行主 体的 公司 背景 、 竞 争地 位、 治理 结构 、 盈利能 力 、 偿 债能力 、 现 金流 水平 等诸 多因素 , 给 予不 同因 素不 同权重 , 采 用数 量化 方法 对主体 所发 行 债券进 行打 分和 投资 价值 评估, 选择 发行 主体 资质 优良, 估 值 合理 且流 通相 对充分 的品 种 进行适 度投 资。 十、 业绩比 较基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中债 综合 指数( 全价) 。 中债综 合指 数是 由中 央国 债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编制, 样本 债券 涵盖 的范 围全 面 , 具 有广泛 的市 场代表 性,涵 盖主要 交易 市场(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所市场 等) 、不 同发行 主 体 (政府 、企 业等) 和期限 (长期 、中 期、短 期等 ) , 能够很 好地 反映中 国债券 市场总 体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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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价格水 平和 变动 趋势 。 中 债综合 指数 各项 指标 值的 时间序 列完 整, 有利 于深 入地研 究和 分 析市场 ,适 合作 为本 基金 的业绩 比较 基准 。 如果今后证券市场中有其 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 客观的业绩比较基 准 适 用于 本 基 金, 或 者未 来市 场发 生变 化导致 此业 绩比 较基 准不 再适用 , 本 基金 管理 人可 以依据 维护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合 法权 益的 原则, 根据 市场 发展 状况 及本基 金的 投资 范围 和投 资策略 , 在 履 行相应 程序 的前 提下 对业 绩比较 基准 进行 相应 调整 。 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变更 须 经基金 管理 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协 商一 致, 按有关 规定 及时 公告 ,并 报证监 会备 案。 十一、 风险收 益特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较低 风险品 种 , 本 基金 的预 期 收益和 预 期风险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低于 混合 型基 金和 股票 型基金 。 十二、 投资组 合报告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董事 会及 董事保 证本 报告 所载 资料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 误导 性陈 述或 重 大遗漏 ,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别 及连 带责 任。 本基金的托 管人—— 招商 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根 据本 基金合同规 定,于2017年1 月12 日 复核了 本报 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净 值表 现和 投资 组合 报告等 内容 , 保 证复 核内 容不存 在虚 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2016年9月30 日 ,本 报 告所列 财务 数据 未经 过审 计。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11,074,076,087.20 94.07 其中: 债券 11,074,076,087.20 94.07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0,000,000.00 0.08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 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93,723,735.69 3.34 7 其他各 项资 产 294,137,109.68 2.50 8 合计 11,771,936,932.57 100.00 (二)报告期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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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三)报告期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四)报告期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 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1 国家债 券 359,031,364.20 3.95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2,159,703,000.00 23.79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2,159,703,000.00 23.79 4 企业债 券 2,695,328,723.00 29.69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274,455,000.00 14.04 6 中期票 据 3,166,888,000.00 34.88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1,418,670,000.00 15.62 9 其他 - - 10 合计 11,074,076,087.20 121.97 (五)报告期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 投资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1 160404 16 农发 04 4,100,000 414,879,000.00 4.57 2 160207 16 国开 07 3,900,000 393,042,000.00 4.33 3 160407 16 农发 07 2,500,000 252,350,000.00 2.78 4 101461017 14 神华 MTN002 2,000,000 211,280,000.00 2.33 5 160306 16 进出 06 2,000,000 201,900,000.00 2.22 ( 六) 报告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比 例大小 排名 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 属投 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 八)报告期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 九)报告期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 况说 明 1、本 基金 投资 国债 期货 的 投资政 策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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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本基金 投资 范围 未包 括国 债期货 ,无 相关 投资 政策 。 2、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 损益 明细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参 与国 债期货 投资 。 3、本 期 投 资国 债期 货的 投 资评价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参 与国 债期货 投资 ,无 相关 投资 评价 。 ( 十)投资组合报告 附注 1、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的 发行 主体 本期 没有 出现被 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 , 或在 报 告编制 日前 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责 、处 罚的 情形 。 2、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没 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备 选股 票库 。 3、期 末其 他各 项资 产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68,260.21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36,824,232.87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57,231,952.32 5 应收申 购款 12,664.28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94,137,109.68





4 、 报告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可转换 债券 。 5、 报告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6、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的 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计 算中 四舍 五入 的原 因,本 报告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项之 间可 能存 在尾 差。 十三、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也不 保 证最低 收益 。 基金 的过 往 业绩并 不代 表其 未来 表现 。 投 资有 风险 , 投资者 在做 出投 资决 策前 应仔细 阅读 本基 金的 招募 说明书 。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2012 年12月12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基 金投 资业 绩与 同期 业绩 比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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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较基准 的比 较如 下表 所示 : 中银纯 债A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 ④ 2012 年 12 月 12 日 (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0.20% 0.04% 0.02% 0.02% 0.18% 0.02%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0.30% 0.14% -3.75% 0.08% 3.45% 0.06%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1.31% 0.17% 6.54% 0.11% 4.77% 0.06%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8.45% 0.07% 4.19% 0.08% 4.26% -0.01%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3.29% 0.06% 0.70% 0.06% 2.59% 0.00%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起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24.57% 0.12% 7.61% 0.09% 16.96% 0.03% 中银纯 债C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 ④ 2012 年 12 月 12 日 (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0.20% 0.05% 0.02% 0.02% 0.18% 0.03%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0.70% 0.13% -3.75% 0.08% 3.05% 0.05%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0.35% 0.16% 6.54% 0.11% 3.81% 0.05%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8.11% 0.07% 4.19% 0.08% 3.92% -0.01%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3.45% 0.06% 0.70% 0.06% 2.75% 0.00%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起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22.79% 0.12% 7.61% 0.09% 15.18% 0.03% 十四、 基金费用 概览 (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3. 从C 类 基金 份额 的基 金 财产中 计提 的销 售服 务费 ;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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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4.基金 财产 拨划 支付 的银 行费用 ; 5.基金 合同 生效 后的 基金 信息披 露费 用; 6.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费 用; 7.基金 合同 生效 后与 基金 有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 ; 8.基金 的证 券交 易费 用; 9.证券 账户 开户 费用 、银 行账户 维护 费用 ; 10.依 法可 以在 基金 财产 中 列支的 其他 费用 。 ( 二)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 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 规定 。 ( 三)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在通常 情况 下, 基金 管理 费 按 前一 日 基 金资 产净 值的0.6% 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 =E× 0.6%÷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付 。 经基 金管 理人 与 基金托 管人 核对 一致 后 , 由基金 托 管人于 次月 首日 起5 个工 作 日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给 基金 管理 人 , 若 遇 法定节 假日 、 休息日 ,支 付日 期顺 延。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在通常 情况 下, 基金 托管 费 按 前一 日 基 金资 产净 值的0.2% 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 =E× 0.2%÷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付 。 经基 金管 理人 与 基金托 管人 核对 一致 后 , 由基金 托 管人于 次月 首日 起5 个工 作 日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给 基金 托管 人 , 若 遇 法定节 假日 、 休息日 ,支 付日 期顺 延。 3. 销售 服务 费 本基金A 类基 金份 额不 收 取销售 服务 费,C 类基 金份 额的销 售服 务费 年费 率为0.35% 。 本基金 销售 服务 费按 前一 日C 类基 金资 产净 值的0.35% 年费 率计 提。 销售服 务费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H =E× 年销 售服 务费 率÷ 当 年天数 H 为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C 类 基金 份额 前一 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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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 付。 经基 金管 理 人与基 金托 管人 核对 一致 后, 由基 金 托管人 于次 月首日 起5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产 中一次 性 支付 给基 金管理 人 ,由 基金管 理 人 按相 关合 同规 定支 付给 基金销 售机 构等 。若 遇法 定节假 日、 休息 日, 支付 日期顺 延。 销售服 务费 主要 用于 支付 销售机 构佣 金 、 以 及基 金 管理人 的基 金行 销广 告费 、 促 销活 动费、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服 务费等 。 销售服 务费 使用 范围 不包 括基金 募集 期间 的上 述费 用。 4.除管 理费 、 托管 费 以及 销 售服务 费 之 外的 基金 费用 , 由 基 金 托管 人根 据其 他 有关法 规及相 应协 议的 规定 ,按 费用支 出金 额支 付, 列入 或摊入 当期 基金 费用 。 ( 四)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1.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因 未 履 行 或 未 完 全 履 行 义 务 导 致 的 费 用 支 出 或 基 金 财 产 的损失 ; 2.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基金 合同 生效 前的 律师 费、会 计师 费和 信息 披露 费用等 相关 费用 ; 4. 其他 根据 相关 法律 法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五)与基金销售有 关的 费用 本基金 的申 购费 用由 申购 本基金A 类份 额的 投资 人 承担, 不列 入基 金财 产, 主要用 于 本基金 的市 场推 广、 销售 、注册 登记 等各 项费 用。 本基金 的赎 回费 用由 赎回 基金份 额的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承担 , 在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赎回 基 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 有 期不少于30日的基金A 类 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 在 扣除用于市场 推广、 注册 登记 费和 其他 手续费 后的 余额 归基 金财 产, 赎 回费 归入 基金 财产 的比例 不得 低 于 赎回 费总额 的25% , 对于 持有 期限少 于30日的A 类/C 类 基金份 额所 收取的赎 回费 ,全额 计入基 金财 产。 本基金 申购 费与 赎回 费费 率如下 : 申购费 率 A 类 基金 份额 C 类 基金 份额 申购金 额(M ) 申购费 率 申购费 率 M <100 万 0.80% 0% 100 万≤M <200 万 0.50% 200 万≤M <500 万 0.30% M≥ 500 万 1000 元/ 笔 赎回费 率 持有期 限( 天) 赎回费 率 赎回费 率 0-29 0.75% 0.75% 30-364 0.1% 0% 365-729 0.05% 730 及 以上 0%





( 六)基金管理费、 基 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 费的 调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可协商 酌情 降低 基金 管理 费、 基金 托管 费 、 销售 服 务费,此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22 项 调整不 需要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大会 决议 通过。 基金管 理人必 须最 迟于新 的费率 实施日2 日 前在指 定媒 体上 刊登 公告 。 ( 七) 基金税收 基金和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根 据国家 法律 法规 的规 定, 履行纳 税义 务。 十五、 对招募 说明书更新部分的 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依 据 《中 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公 开募集 证 券投 资基金 运 作管理 办法 》 、 《证 券投 资基金 销售 管理 办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办 法》 及 其它有 关法 律法 规的 要求 , 结合 本基 金运 作的 实际 情况, 对本 基金 的原 招募 说明书 进行 了 更新, 主要 更新 的内 容如 下: (一) 在“重 要提 示” 部分 ,对 招募说 明书 所载 内容 的截 止日进 行更 新; (二) 在 “ 基 金管 理人 ” 部分, 对 董事会 成员 、 管 理层 成员 、 基金 经理、 投资 决策 委 员会成 员的姓 名及 职务 的信 息进 行了更 新; (三) 在 “ 基 金托 管人 ” 部分, 对 基 金托管 人概 况 、 主要人 员情 况、 基 金托 管业 务经营 情 况 、 托 管 人 的内 部 控制 制度 、 基 金 托 管人 对 基金 管理 人运 作 基 金进 行 监督 的方 法和 程 序 进行 了更 新; (四) 在 “ 相 关服 务机 构 ” 部 分, 对基金 份额 发售 机构 的相关 信息 进行 了更 新; (五) 在 “ 投 资组 合报 告 ” 部 分, 根据 《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 式准则 第 5 号》 及 《基 金 合同》 , 披露了 本基 金最 近一 期 投 资组合 报告 的内 容 ;


(六) 在 “ 基 金的 业绩 ” 部分 ,披 露了 本 基金 自合 同生 效以 来的投 资业 绩;


(七) 在 “ 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 部分 ,列明 了前 次招 募说 明书 公布以 来的 其他 应披 露事 项。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7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