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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安丰华混合A(003854)

汇安丰华混合:开放申购、赎回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汇安丰 华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公告 
 
 
 
 
公 告 送 出 日期 :2017 年 1 月 21 日 
 
 



2 1. 公 告 基 本 信息 基金名称 汇安丰 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安丰 华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385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 月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安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汇安 丰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汇安丰华 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汇安 丰华混合 A 汇安丰华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854 003855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1 月23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1 月23 日 2. 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 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 金 合同 生效 后 ,若 出现 新 的证 券交 易 市场 、证 券 交易 所交 易 时间 变更 或 其他 特殊 情 况 ,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 申 购 业务 3.1 申购 的数额限制 投资者申请 A 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 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 投资者申购C 类基金份额, 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若 A 类份额 投资者有多笔申购, 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


3 申购金额(M) A 类基金份额 申购费率 M<50 万 1.50 % 50 万≤M<200 万 1.20 % 200 万≤M<500 万 0.80 % M≥500 万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的申购费用由 A 类份额投资者承担,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 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 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 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 规 定 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 日常 赎 回 业务 4.1 赎回 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 每次赎回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 份; 每个交易 账户最低持有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为 1 份, 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某一基金份额余 额少于 1 份时,该类份额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 4.2 赎回 费率 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 赎回费率见 下表: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期间(Y)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 日 1.5% 0.50% 7 日≤Y<30 日 0.75% 0.50% 30 日≤Y<180 日 0.50% 0% Y≥180 日 0%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额时收取。 4.3 其他 与赎回 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 规 定 在 指 定 媒 介 上 公 告 并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 。


4 5. 基金 销 售 机构 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开户、 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 请向销售机构咨询。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56711690)咨询购买事宜。 6. 基金 份 额 净值 公 告 的 披露 安 排 在 开 始 办 理 基 金 份 额 申 购 或 者 赎 回 后 ,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当 在 每 个 开 放 日 的 次 日 , 通 过 网 站 、 基金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 他 需 要 提示 的 事 项 7.1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 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2 本 公告仅对本基金可开放申购、 赎回 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 欲了解 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 2016 年 12 月 17 日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的 《汇安丰华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 《汇安丰华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和 《汇安丰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等相关 资料。 7.3 有关 本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本公司将 另行 公告。 7.4 风险 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 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 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 7.5 咨 询 方 式 : 汇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司 客 户 服 务 电话 :010-56711690 , 公 司 网 址 : www.huianfund.cn 特此公告 汇安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1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