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惠鑫:关于惠鑫B份额终止上市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新 华 惠 鑫 分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之 惠鑫B 份额 终止上市的公告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 简 称 “ 基 金 合 同 ” ) 于2014 年1 月24 日生效, 生效之日起 3 年内,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简称: 新华惠鑫, 基金代码:164302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基金份 额划分为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 A 份额(基金简称:惠鑫 A , 基金代码:164303) 、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 B 份额 (场内简 称:惠鑫B,基金代码:150161)两级份额。 根据 《基金合同》 的有 关规定,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后 3 年期届 满, 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 更为“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转型为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LOF) 后, 本 基金惠鑫 B 份额将不再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 人 新华基金管 理股 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 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 基金惠鑫B 份额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 证上[2017]44 号)的同意。 现将本基金惠鑫 B 份额的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惠鑫B 份额 场内简称:惠鑫 B 交易代码:150161 终止上市日:2017 年1 月 24 日 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2017 年1 月23 日, 即在 2017 年1 月23 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基金惠鑫B 份额的全体持有人享有惠鑫 B 份额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基金终止上市后有关事项说明 1、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情况下, 基金 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2、份额转换 (1 )份额转换基准日 本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为 2017 年1 月24 日。 (2 )转换对象 份额转换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惠鑫 A 份额和惠鑫 B 份额 (3 )份额转换方式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 值调整为1.0000 元。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 1.0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惠鑫A、惠鑫 B 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份额。 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惠鑫 A 份额 (或惠鑫 B 份额) 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惠鑫 A (或惠鑫 B)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0 惠鑫 A (或惠鑫 B)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份 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惠鑫 A (或惠鑫 B) 的份额数×惠鑫 A 份额 (或 惠鑫B 份额)的转换比率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 惠鑫 A 份额 (或惠鑫 B 份额) 的转换比率、 惠鑫 A (或惠鑫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的具体 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上市交易、申购和赎回 在惠鑫 A、惠鑫 B 的份额全部转换为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之日起30 日内,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情况下,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并接受场外和场内的申购与赎回业 务,具体日期及业务规则见基金管理人届时 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ncfund.com.cn 或拨打客服电话: 4008198866 (全国统一, 均免长途话费) 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 金管理人所有。 风 险提 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 并 不 代 表 其 将 来 表 现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