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 长城 沪深 300 等权 重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第 4 季度 报告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景 顺 长 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报告送 出 日 期 :2017 年 1 月 19 日
景顺长城沪深 300 等权重 ETF2016 年第 4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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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1 月18 日 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 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10 月1 日起至2016 年12 月 31 日止。
§2 基 金 产 品 概 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沪深 300 等权 重 ETF
场内简称 300 等权
基金主代码 159924
交易代码 159924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5 月7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4,515,929.00 份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
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沪深 300 等权 重指数为标的指数, 采用完全复
制法, 即以完全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
基金股票投资组合为原则, 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 股
票在投资组合中的权重原则上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
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在因特殊情况 (如成份
股停牌、 流动性不足、 法规法律限制等) 导致无法获得
足够数量的股票时, 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 综合考
虑相关性、 估值 、 流动性等因素挑选标的指数中其他成
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替代 (同行业股票优先考虑) 或
者采用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 以期
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 尽量 缩小跟踪误差。 本基
金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 年跟踪
误差不超过 2% 。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等 权重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 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景顺长城沪深 300 等权重 ETF2016 年第 4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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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 及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
为指数型基金, 被动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 具有与标的
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
特征。
基金管理 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和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3.1 主 要 财 务 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6 年 10 月1 日 -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1. 本期已实 现收益 -393,747.57
2. 本期利润
1,024,550.18
3.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14
4.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60,963,981.28
5.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 1.369
注:1 、 本期 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 上述基金 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本 报 告 期 基金 份 额 净 值增 长 率 及 其与 同 期 业 绩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的 比 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74% 0.77% 1.07% 0.79% -0.33%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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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累 计 净 值增 长 率 变 动及 其 与 同 期业 绩 比 较 基准 收 益 率
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投资于标
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为更好 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
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 (包含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 、 一 级市
场新股或增发的股票、 衍生工具 (权证、 股指期货等) 、 债 券资产 (国债、 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
债、 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 分离交易可转债、 央行票据、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等) 、 资产支 持 证
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
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 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13 年 5 月7 日 基金合同生效
日起 6 个月 。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 他 指标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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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徐喻军
本 基 金 的
基金经理
2014 年4 月
19 日
- 6 年
理学硕士。 曾 担任安信证券
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专员。
2012 年 3 月 加入本公司, 担
任量化及ETF 投资部ETF 专
员职务;自 2014 年 4 月起
担任基金经理。
注:1 、 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 其 “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 “离任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 (公告前一日) ; 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 “ 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
后的公告日期, “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和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沪深 300 等 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
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 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
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
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 平 交 易 专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
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4 季度国内经 济继续走平, 12 月 PMI 指数 51.4, 景 气指数逐步好转, 随着工业品价格上涨 PPI景顺长城沪深 300 等权重 ETF2016 年第 4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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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转正,工业企业利润持续上涨并开启企业补库存周期。CPI 同比上 涨,但通胀预期并未显著
提升。房地产调控后销售回落地产投资走弱,基建投资继续发力托底经济,汇率受到内外部环境
因素影响贬值幅度较 3 季度扩大。 货币政策的基调转为防范风险, 市场流动性由充裕转为中性。4
季度股票市场继续出现分化行情,沪深 300 指 数上涨 1.7%,创业板指数下跌 8.7%。
展望 2017 年第 1 季度, 基 本面仍可能延续企稳态势, 房地产调控与投资下滑的局面难以改善,
经济增长驱动主要看基建 投资和制造业投资能否持续反弹,在防范地产泡沫、控制金融风险的政
策基调下,预计货币政策仍偏中性。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沪深 300 等权 重指数的方法进行组合管理,通过控制跟踪误差和跟踪偏
离度,力争基金收益和指数收益基本一致。
4.5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2016 年 4 季 度,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74%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07% 。 报告期内,
本基金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2% 以 内, 跟踪误差 (年化) 控制
在2% 以内。
4.6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说明
无。
§5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5.1 报 告 期 末 基金 资 产 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59,957,906.52 97.95
其中:股票 59,957,906.52 97.95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53,515.38 2.05
8 其他资产 1,737.89 0.00
9 合计 61,213,159.79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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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股 票 投 资 组合
5.2.1 报告期末 指数 投 资 按 行业 分 类 的 境内 股 票 投 资组 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593,608.48 0.97
B 采 矿 业 2,808,890.34 4.61
C 制造业 23,378,690.22 38.35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1,854,056.69 3.04
E 建筑业 2,460,043.84 4.04
F 批发和零售业 2,285,184.97 3.75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793,615.89 4.58
H 住宿和餐饮业 206,220.00 0.34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5,955,807.15 9.77
J 金融业 9,719,341.17 15.94
K 房地产业 3,362,489.16 5.52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423,647.22 2.34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05,508.55 0.99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89,745.40 0.31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718,390.32 2.82
S 综合 602,667.12 0.99
合计 59,957,906.52 98.35
5.2.2 报 告 期 末 积极 投资 按 行业 分 类 的 境内 股 票 投 资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5.2.3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沪 港 通 投 资股 票 投 资 组合
无。
5.3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十名 股 票 投 资明 细
5.3.1 报 告 期 末 指数 投 资 按 公允 价 值 占 基金 资 产 净 值比 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十 名股 票 投 资
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649 城投控股 13,018 264,786.12 0.43
2 000538 云南白药 3,242 246,878.30 0.40
3 600827 百联股份 16,090 231,052.40 0.38 景顺长城沪深 300 等权重 ETF2016 年第 4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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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002252 上海莱士 9,965 230,091.85 0.38
5 600021 上海电力 18,900 229,446.00 0.38
6 600050 中国联通 30,908 225,937.48 0.37
7 600820 隧道股份 20,500 225,705.00 0.37
8 600415 小商品城 25,954 224,502.10 0.37
9 601800 中国交建 14,719 223,581.61 0.37
10 600718 东软集团 11,357 223,278.62 0.37
5.3.2 报 告 期 末 积极 投 资 按 公允 价 值 占 基金 资 产 净 值比 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 名股 票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5.4 报 告 期 末 按债 券 品 种 分类 的 债 券 投资 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名 债 券 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十名 资 产 支 持证 券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名 权 证 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5.9.1 报告期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 基 金 投 资股 指 期 货 的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
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
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景顺长城沪深 300 等权重 ETF2016 年第 4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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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5.10.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5.11.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 他 资 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459.1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78.75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737.89
5.11.4 报 告 期 末 持有 的 处 于 转股 期 的 可 转换 债 券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 告 期 末 前十 名 股 票 中存 在 流 通 受限 情 况 的 说明
5.11.5.1 报告期末 指数 投 资 前 十名 股 票 中 存在 流 通 受 限情 况 的 说 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景顺长城沪深 300 等权重 ETF2016 年第 4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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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600649 城投控股 264,786.12 0.43 重大事项停牌
5.11.5.2 报 告 期 末 积极 投资前 五名 股 票 中 存在 流 通 受 限情 况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5.11.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无。
§6 开放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0,515,929.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 报告期期 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6,000,000.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份额减少以"-"
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4,515,929.00
§7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投 资 本 基 金 情 况
7.1 基 金 管 理 人持 有 本 基 金份 额 变 动 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 金 管 理 人运 用 固 有 资金 投 资 本 基金 交 易 明 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其 他 重 要 信息
无。
§9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9.1 备 查 文 件 目录
1 、中国证监 会准予景顺长城沪深 300 等权重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景顺长城沪深 300 等权重 ETF2016 年第 4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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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2 、《景顺长 城沪深 30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景顺长 城沪深 30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 、《景顺长 城沪深 30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 、景顺长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 、其他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 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1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