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鑫B:关于惠鑫A基金份额开放赎回期间风险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 A 基 金份 额 开 放 赎回期间惠鑫 B 基金 份 额 (150161) 风险提示性公告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 基金合同已于2014 年 1 月 24 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自动 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基金名称变更为“新华惠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为了保障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本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2017 年1 月23 日为惠鑫 A 份额的最后一个开放赎回申请日,即在该日 15:00 前接受办理惠鑫A 份额的赎回业务。 惠鑫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做出选 择赎回惠鑫A 份额或是不选择赎回 惠鑫A 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赎回的, 其持有的 惠鑫A 份额将于基金份额转换日 (2017 年1 月24 日) 日终默认为转换 为“新华惠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现就此次 惠鑫A 份额开放赎回期间 惠鑫B 份额的风险提示如下: 惠鑫 B 份额杠杆率变动的风险 目前, 惠鑫A 与惠鑫B 的份额配比为 0.038882188:1。 本次惠鑫 A 实施基金 份额折算及开放赎回结束后,惠鑫 A 的份 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 7/3 倍 惠鑫 B 的 份 额余 额。 惠鑫 A 的 赎 回将 使 惠鑫 A 的规 模 相应 变化, 从而 引致 份 额配 比变 化风险, 进而出现杠杆率变动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将在 2017 年 1 月 26 日披露本基金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本 次开放赎回的结果不另行公告。 本公告发布之日 (2017 年1 月 19 日) 上午开市 起至10:30 ,惠鑫B 停牌一小时 。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 新华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1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