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沪港深股票: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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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 丰晋 信 沪 港深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开 放定 期定 额投 资业 务公
告
公告 送 出日期 :2017 年 1 月 17 日
1. 公 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汇丰晋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丰晋信沪港深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23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1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汇丰晋信沪 港 深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招 募 说 明
书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7 年 1 月 19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汇丰晋信 沪港深股票 A 汇丰晋信沪港深 股票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332 002333
2. 定 期定额 投资 业务的办 理时 间
自 2017 年 1 月 19 日起,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3. 定 期定额 投资 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销
售机构提交申请, 约定每期扣款时间、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 由基金销售机构于
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 投资者在办
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2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适用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 《 汇丰
晋信 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规定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所有投资者。
(2)申请方式
1)凡 申请 办理“ 定期 定额投 资 业务 ”的 投资 者须首 先开 立本公 司开 放式基
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开户程序依照本基金销售机构规定办理;
2)已 开立 本公司 开放 式基金 账户 的投资 者携 带本人 有效 身份证 件及 销售机
构规定 的相关 业务 凭证 (如有 ) ,到 本基 金指 定的销 售场所 申请 办理 此业务 ,具
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 若遇非
基金申购开放日则实际扣款日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 但本基金每期扣款金额最低 不
少于人民币 100 元( 含 100 元) 。如销售机 构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下限
高于 100 元, 则按照 销售机构规定的申购金额下限执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5)扣款方式
1)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 扣款金额扣款,
若遇到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如因投资者原因造成连续 3 期扣款不成功 或协议到期未续签,则销售机
构有权 视为该 投资 者自 动终止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具体 事宜 的处 理应遵 循各
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交易确认
基金申购申请日为每期实际扣款日, 以每期实际扣款日 (T 日) 的基 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
者的基金账户内,投资者可于 T+2 工作日起到 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确认结果。
(7)申购费率
3
如无另行公告, 本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
和计费方式相同。
(8) “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 资者 变更每 期扣 款金额 、扣 款日期 、扣 款账户 等, 须携带 本人 有效身
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 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
构的规定;
2) 投资者终止 “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 , 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
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 “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9)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的具体规则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则执行 。
(10)业务咨询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网址:www.hsbcjt.cn
4. 基 金销 售机构
4.1 场外 销售机 构
4.1.1 直销机 构
?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17 楼
电话:021-20376868
传真:021-20376989
联系人:王晶晶
网址:www.hsbcjt.cn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20376888
? 汇丰晋信基金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etrading.hsbcjt.cn
电话:021-20376957
联系人:王晶晶
4.1.2 场外非 直销 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仅 开放本基金 A 类份
额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 汇丰银行 (中国) 有 限公司 (仅开放本基金 A 类份额定
4
期定额投资业务)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渤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信证券 (山 东) 有限责任公司、 安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华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
司 、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诺亚正行 ( 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北京钱 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和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上述排名不
分先后)
根据实际需要, 本基金管理人还将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
规定予以公告。
5. 其 他需 要提 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
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6 年 9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
券报》 、 《证券时报》 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hsbcjt.cn ) 上的 《汇丰晋信 沪港
深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风险提示:
1、本 基金 管理人 承诺 以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责 的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
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
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 《招
募说明书》 等基金法律文件,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
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 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 资人 应当充 分了 解基金 定期 定额投 资和 零存整 取等 储蓄方 式的 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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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 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
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 不能保证投资人获
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