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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新价值混合A(002097)

国富新价值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1 
 
 
 
 
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基 金 管 理 人 : 国 海 富 兰 克 林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招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2 
 
重要提示 
本 基 金 的募集 申 请 于2015 年7 月22 日 经 中 国证券 监 督 管理委 员 会 (以下 简 称
“ 中 国 证 监 会 ” ) 【2015 】1757 号 文 注 册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合 同 于2015 年12 月2
日生效 。 
 
基 金 管 理 人 保 证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的 内 容 真 实 、 准 确 、 完 整 。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注 册 , 但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本 基 金 募 集 申 请 的 注 册 , 并 不 表 明 其 对 本 基
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照 恪 尽 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谨 慎 勤 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证 券 市 场 , 基 金 净 值 会 因 为 证 券 市 场 波 动 等 因 素 产 生 波 动 ,
投 资 者 根 据 所 持 有 份 额 享 受 基 金 的 收 益 , 但 同 时 也 要 承 担 相 应 的 投 资 风 险 。 基
金 投 资 中 的 风 险 包 括 : 因 整 体 政 治 、 经 济 、 社 会 等 环 境 因 素 对 证 券 价 格 产 生 影
响 而 形 成 的 系 统 性 风 险 ; 个 别 证 券 特 有 的 非 系 统 性 风 险 ; 由 于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连 续 大 量 赎 回 基 金 产 生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基 金 管 理 实 施 过 程 中 产 生
的基金管理风险 ;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包 括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的 规 模 一 般
小 额 零 散 , 主 要 通 过 固 定 收 益 证 券 综 合 电 子 平 台 、 综 合 协 议 交 易 平 台 或 证 券 公
司 进 行 转 让 , 难 以 进 行 更 广 泛 估 值 和 询 价 , 因 此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的 估 值 价 格
可 能 与 实 际 变 现 的 市 场 价 格 有 一 定 的 偏 差 而 对 本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产 生 影 响 。 同 时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流 动 性 可 能 比 较 匮 乏 , 因 此 可 能 面 临 较 高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 以
及由流动性较差变现成本较高而使基金净值受损的风险。 
基 金 分 为 股 票 型 基 金 、 混 合 型 基 金 、 债 券 型 基 金 、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等 不 同 类
型 , 投 资 者 投 资 不 同 类 型 的 基 金 将 获 得 不 同 的 收 益 预 期 , 也 将 承 担 不 同 程 度 的
风 险 。 一 般 来 说 , 基 金 的 收 益 预 期 越 高 , 投 资 者 承 担 的 风 险 也 越 大 。 本 基 金 为
混合型基金,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收益特征的投资品种。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者 在 进 行 投 资 决 策 前 , 请 仔 细 阅 读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3 
 
本招募说明书 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 已经本基金托管人
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12月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 金 管理 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机构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 册 地址 :广 西 南宁 市西 乡 塘区 总部 路1号 中国 - 东盟 科技 企 业孵 化基 地 一
期C-6栋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4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50年


联系人:施颖楠 联系电话:021-3855 5555 股 权 结 构 : 国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 国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持 有51% 股权,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 股权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董 事 长 麦 敬 恩 (Gregory E. McGowan ) 先 生 , 硕 士 学 位 以 及 法 学 博 士 学 位 。 在 加 入 富 兰 克 林 邓 普 顿 投 资 集 团 之 前 , 麦 敬 恩 先 生 是 美 国 证 券 交 易 委 员 会 的资深律师。麦敬恩先生于1986 年加入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担任 Templeton Global Advisors Limited ( 巴 哈 马 ) 执 行 副 总 裁 。 曾 任Templeton International Inc. 执行副总裁和多个富兰克林邓普顿公司董事,包括Templeton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4 Investment Counsel, LLC ,Franklin Templeton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 (卢 森 堡 ) , 富 兰 克 林 邓 普 顿 投 资 ( 亚 洲 )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 ,Templeton Asset Management Ltd. ( 新 加 坡 ) , Franklin Templeton Holding Limited ( 毛 里 求 斯),Franklin Templeton Services Limited ( 爱 尔 兰 ) 。 现 任 富 兰 克 林 邓 普 顿 投 资 集 团 高 级 战 略 顾 问 , 国 海 富 兰 克 林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代 表 、 董 事 长 , 国 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副 董 事 长 吴 显 玲 女 士 , 中 共 党 员 , 管 理 学 硕 士 , 经 济 师 。 历 任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金 融 管 理 处 主 任 科 员 , 广 西 证 券 交 易 中 心 副 总 经 理 ( 主 持 全 面 工 作 ) , 广 西 证 券 登 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总 经 理 , 广 西 证 券 有限责 任 公 司 副 总 裁 , 国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副 总 裁 , 国 海 富 兰 克 林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督 察 长 、 董 事 长 、 国 海 富 兰 克 林 资 产 管 理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 现 任 国 海 富 兰 克 林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 兼 任 国 海 富 兰 克 林 资 产 管 理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 代 为 履 行 总 经 理 职 责 , 同 时 兼 任 国 海 富 兰 克 林 投 资 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董 事 何 春 梅 女 士 , 中 共 党 员 , 工 程 硕 士 。 历 任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政 府 办 公 厅 第 五 秘 书 处 科 员 、 副 主 任 科 员 , 广 西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融 资 部 副 经 理 、 财 务 部 副 经 理 、 经 理 、 总 经 理 , 广 西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总 裁 助 理 兼 办 公 室 主任, 国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监 事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金 融 工 作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 党 组 成 员 、 机 关 党 委 书 记 , 广 西 北 部 湾 股 权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现 任 广 西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党 委 副 书 记 , 国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 党 委 书 记 , 国 海 良 时 期 货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国 海 创 新 资 本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国 海 富 兰 克 林 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 事 阮 博 文 (William Y. Yun ) 先 生 ,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CFA 。 阮 先 生 担 任 Franklin Resources, Inc. 的管理人员,亦是该公司的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成员。他也是Fiduciary Trust Company International( 「Fiduciary Trust」) 的董事会 成 员 , 于1992 年 加 入Fiduciary Trust 担 任 基 金 经 理8 年 , 之 后 成 为 执 行 副 总 裁 , 负责Fiduciary Trust 的 全 球 权 益 类 部 门 , 并 在2000 年至2005 年 期 间 担 任Fiduciary Trust 的总裁。他于2002 年 又 担 任Franklin Templeton Institutional 的 总 裁 , 负 责 富 兰 克 林 邓 普 顿 全 球 业 务 发 展 团 队 的 机 构 业 务 , 其 职 责 还 包 括 负 责 富 兰 克 林 邓 普 顿养老金固定收益计划和投资固定缴款业务,以及负责Franklin Templeton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5 Portfolio Advisors 通过投资顾问和 咨询人员为 个人和机构 客户提供专 户管理。 在 2008 年 , 他 开 始 担 任 目 前 于 富 兰 克 林 邓 普 顿 投 资 集 团 的 职 务 。 现 任 富 兰 克 林 邓 普 顿 投 资 集 团 执 行 副 总 裁 , 并 负 责 特 定 和 另 类 投 资 团 队 , 同 时 兼 任 国 海 富 兰 克 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董 事 胡 德 忠 先 生 , 中 共 党 员 , 管 理 学 博 士 , 经 济 师 。 历 任 广 西 区 人 民 银 行 计 划 处 科 员 , 广 西 证 券 公 司 国 债 交 易 部 办 事 员 , 广 西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深 南 中 路 证 券 营 业 部 出 市 代 表 、 清 算 部 经 理 、 交 易 部 经 理 、 总 经 理 助 理 、 副 总 经 理 、 总 经 理 , 广 西 证 券 (2011 年10 月 增 资 扩 股 并 更 名 为 国 海 证 券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公 司 总 裁 助 理 兼 经 纪 业 务 部 总 经 理 , 国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副 总 裁 兼 经 纪 业 务 部 总 经 理 , 国 海 富 兰 克 林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上 海 凯 石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 国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经 纪 业 务 事 业 总 部 总 经 理 、 常 务 副 总 裁 , 广 西 北 部 湾 股 权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 国 海 创 新 资 本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现 任 国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常 务 副 总 裁 , 广 西 北 部 湾 股 权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国 海 富 兰 克 林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同 时 兼 任 国 海富 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董 事 燕 文 波 先 生 , 中 共 党 员 ,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 历 任 君 安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职 员 、 资 产 管 理 部 职 员 , 上 海 浦 东 科 创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部 经 理 , 民 生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总 经 理 , 联 合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总 经 理 、 机 构 客 户 部 总 经 理 , 国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裁 助 理 ( 并 先 后 兼 任 总 裁 办 公 室 主 任 和 资 产 管 理 部 、 资 本 市 场 部 、 北 京 管 理 总 部 总 经 理 等 职 务 ) 、 副 总 裁 兼 北 京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 国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副 总 裁 兼 资 本 市 场 部 总 经 理 、 北 京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 现 任 国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裁 兼 北 京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 国 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 事 张 伟 先 生 ,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 历 任 澳 纽 银 行 集 团 ( 悉 尼 ) 企 业 银 行 主 任,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裁,银行家信托有限公司(英 国 ) 联 席 董 事 , 德 意 志 信 托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德 意 志 银 行 ( 香 港 ) 副 总 裁。2000 年7 月 加 入富兰 克 林 邓普顿 投 资 ,先后 担 任 机构业 务 拓 展董事 、 香 港 区 销 售 及 市 场 业 务 拓 展 主 管 、 香 港 区 总 监 。 现 任 富 兰 克 林 邓 普 顿 投 资 ( 亚 洲 ) 有 限公司大中华区总监及董事,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6 独 立 董 事 张 忠 国 先 生 , 中 共 党 员 ,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 高 级 会 计 师 。 历 任 广 西 柳 州 地 区 财 政 局 副 局 长 , 广 西 鹿 寨 县 人 民 政 府 副 县 长 , 柳 州 地 区 行 署 副 秘 书 长 、 财 办 主 任 , 广 西 财 政 厅 预 算 处 处 长 , 广 西 财 政 厅 总 会 计 师 、 副 厅 长 ( 享 受 正厅级待遇),现已退休。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 立 董 事 洪 荣 光 先 生 ,MBA 商 学 硕 士 。 历 任 台 湾 亚 洲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长及第一大股东(后与元大京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H&Q (Hambrecht & Quist Group ) 汉 茂 风 险 投 资 公 司 董 事 , 越 南 国 家 投 资 基 金 公 司 董 事 , 邓 普 顿 新 兴 市 场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邓 普 顿 开 发 中 国 投 资 信 托 基 金 ( 卢 森 堡 ) 董 事 , 台 股 指 数 基 金 公 司 ( 英 国 ) 董 事 , 菲 律 宾 信 安 银 行 董 事 , 富 兰 克 林 邓 普 顿 国 际 基 金 董 事 , 益 民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现 任 兴 亚 置 业 集 团 ( 中 国 ) 董 事 长 、 亚 洲 环 球 证 券 公 司 ( 香 港 ) 董 事 长 、 菲 律 宾 信 安 银 行 独 立董事,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 立 董 事 徐 同 女 士 , 复 旦 大 学 经 济 学 硕 士 , 曾 任 上 海 普 陀 区 政 协 委 员 。 历 任 深 圳 特 区 证 券 公 司 交 易 部 经 理 、 办 公 室 主 任 、 深 圳 上 证 总 经 理 , 国 泰 证 券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 北 京 证 券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北 京 华 远 集 团 总 经 济 师 , 国 都 证 券 公 司 总 经 济 师 。 现 任 三 亚 财 经 论 坛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国 海 富 兰 克 林 基 金 管 理 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刘 戎 戎 女 士 ,MBA 商 学 硕 士 。 历 任 麦 肯 锡 公 司 商 业 分 析 员 , 昆 仲 亚 洲 基 金 合 伙 人 ,Vision Investment Management(Asia) Limited 董 事 总 经 理 , 博 信 资 本 业 务 合 伙 人 。 现 任 得 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及 副 总 经 理 , 联 新 国 际 医 疗 集 团投资管理委员会首席顾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层董事徐荔蓉先生,CFA ,CPA ( 非 执 业 ) , 律 师 ( 非 执 业 ) ,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经 济 学 硕 士 。 历 任 中 国 技 术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金 融 部 副 总 经 理 , 融 通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经 理 , 申 万 巴 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现 “ 申 万 菱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 基 金 经 理 , 国 海 富 兰 克 林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顾 问 、 资 产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兼 投 资 经 理 。 现 任 国 海 富 兰 克 林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投 资 总 监 、 研 究 分 析 部 总 经 理 , 国 富 中 国 收 益 混 合 基 金 、 国 富 潜 力 组 合 混 合 基 金 和 国 富研究精选混合基金基金经理,管理层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7 监 事 会 主 席 余 天 丽 女 士 , 经 济 学 学 士 。 历 任 富 达 基 金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服 务 代 表 ,Asiabondportal.com 营 销 助 理 , 富 达 基 金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亚 洲 区 项 目 经 理 , 英 国 保 诚 资 产 管 理 ( 新 加 坡 ) 有 限 公 司 亚 洲 区 战 略 及 产 品 发 展 部 副 董 事 , 瑞 士 信 贷 资 产 管 理 ( 新 加 坡 ) 有 限 公 司 亚 洲 区 产 品 发 展 部 总 监 , 工 银 瑞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专 户 投 资 部 产 品 负 责 人 。 现 任 富 兰 克 林 邓 普 顿 资 本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富 兰 克 林 邓 普 顿 投 资 集 团 全 资 子 公 司 ) 亚 洲 区 产 品 策 略 部 董 事 , 国 海 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监 事 谭 志 华 先 生 , 中 共 党 员 ,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 注 册 会 计 师 。 历 任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宁 分 行 科 员 、 科 长 , 国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稽 核 部 职 员 、 稽 核 部 副 总 经 理 、 合 规 部 总 经 理 、 计 划 财 务 部 总 经 理 、 稽 核 监 察 部 总 经 理 、 国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稽 核 监 察 部 总 经 理 、 财 务 总 监 兼 战 略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 现 任 国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兼 战 略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 广 西 北 部 湾 股 权 托 管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国 海 创 新 资 本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国 海 富 兰 克 林 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职 工 监 事 张 志 强 先 生 ,CFA , 纽 约 州 立 大 学 ( 布 法 罗 ) 计 算 机 科 学 硕 士 , 中 国 科 学 技 术 大 学 数 学 专 业 硕 士 。 历 任 美 国Enreach Technology Inc. 软 件 工 程 师 ,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研 究 所 高 级 研 究 员 , 友 邦 华 泰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司高 级 数 量 分 析 师 , 国 海 富 兰 克 林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首 席 数 量 分 析 师 、 风 险 控 制 部 总 经 理 、 业 务 发 展 部 总 经 理 。 现 任 国 海 富 兰 克 林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量 化 与 指 数 投 资 总 监 、 金 融 工 程 部 总 经 理 、 国 富 沪 深300 指 数 增 强 基 金 、 国 富 中 证100 指数 增强基金基金经理、职工监事。 职 工 监 事 赵 晓 东 先 生 , 香 港 大 学MBA 。 历 任 淄 博 矿 业 集 团 项 目 经 理 , 浙 江 证 券 分 析 员 , 上 海 交 大 高 新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投 资 经 理 , 国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行 业 研 究 员 , 国 海 富 兰 克 林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研 究 员 、 高 级 研 究 员 、 国 富 弹 性 市 值 股票基金 ( 现 变 更 为 国 富 弹 性 市 值 混 合 基 金 ) 和 国 富 潜 力 组 合 股票 基金 ( 现变更 为 国 富潜力 组 合 混合基 金 ) 的基金 经 理 助理, 国 富 沪深300 指 数 增 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现 任 国 海 富 兰 克 林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权 益 投 资 总 监 、QDII 投 资总监, 国 富 中 小 盘 股 票 基 金 、 国 富 焦 点 驱 动 混 合 基 金 、 国 富 弹 性 市 值 混 合 基 金和国富恒瑞债券基金 基金经理、职工监事。 3、经营管理层人员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8 总 经 理 吴 显 玲 女 士 , 中 共 党 员 , 管 理 学 硕 士 , 经 济 师 。 历 任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金 融 管 理 处 主 任 科 员 , 广 西 证 券 交 易 中 心 副 总 经 理 ( 主 持 全 面 工 作 ) , 广 西 证 券 登 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总 经 理 , 广 西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副 总 裁 , 国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副 总 裁 , 国 海 富 兰 克 林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督 察 长 、 董 事 长 、 国 海 富 兰 克 林 资 产 管 理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 现 任 国 海 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 代 为 履 行 总 经 理 职 责 , 同 时 兼 任 国 海 富 兰 克 林 投 资 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副总经理徐荔蓉先生,CFA ,CPA ( 非 执 业 ) , 律 师 ( 非 执 业 ) ,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经 济 学 硕 士 。 历 任 中 国 技 术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金 融 部 副 总 经 理 , 融 通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经 理 , 申 万 巴 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现 “ 申 万 菱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 基 金 经 理 , 国 海 富 兰 克 林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顾 问 、 资 产 管 理 部 总经理兼投资经理。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 监 、 研 究 分 析 部 总 经 理 , 国 富 中 国 收 益 混 合 基 金 、 国 富 潜 力 组 合 混 合 基 金 和 国 富研究精选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管理层董事 。 副 总 经 理 胡 昕 彦 女 士 ,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 历 任 中 国 银 行 上 海 市 分 行 会 计 科 科 员 , 汇 丰 数 据 处 理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共 同 基 金 部 高 级 专 员 ,2004 年 加 入 国 海 富 兰 克 林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先 后 担 任 基 金 事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 行 政 管 理 部 副 总 经 理 、 行 政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 总 经 理 助 理 。 现 任 国 海 富 兰 克 林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副 总经理。 4、督察长 督察长储 丽 莉 女 士 , 中 共 党 员 , 律 师 ( 非 执 业 ) , 英 国 伦 敦 大 学 亚 非 学 院 法 律 硕 士 。 历 任 上 海 物 资 贸 易 中 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律 顾 问 、 投 资 经 营 部 副 总 经 理 , 李 宁 体 育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法 律 顾 问 。2005 年 加 入 国 海 富 兰 克 林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先 后 担 任 公 司 法 律 顾 问 、 高 级 法 律 顾 问 、 监 察 稽 核 部 副 总 经 理 、 监 察 稽 核 部 总 经 理 、 管 理 层 董 事 。自2006 年 起 , 还 同 时 兼 任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 现 任 国 海 富 兰 克 林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督 察 长 兼 董 事 会 秘 书 、 高 级 法 律 顾 问 , 同 时 兼任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5、基金经理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9 吴西燕女士,上海财经大学硕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会计、国海 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助理、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国富弹性市值混 合基金及国富深化价值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截至本报告期末任国海富兰 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主管,国富中国收益混合基金、国富金融地产 混合基金、国富新机遇混合基金、国富新增长混合基金、国富新价值混合基 金、国富新收益混合基金及国富新活力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胡永燕女士,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 收益组合管理部研究员、投资助理及投资经理,并曾在国海富兰克 林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负责公司投资管理部固定收益小组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投资与研究工 作。 截至本报告期末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富日日收益货币基 金、国富恒丰定期债券基金、国富新机遇混合基金、国富新增长混合基金、国 富新价值混合基金、国富新收益混合基金及国富新活力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邓钟锋先生,厦门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深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公司产品研 发及审查、中信银行厦门分行公司信贷审查、上海新世纪信用评级公司债券分 析员、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及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 资经理。截至本报告期末任国海富兰 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富金融地产混合 基金、国富新机遇混合基金、国富新增长混合基金、国富新价值混合基金、国 富新收益混合基金及国富新活力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无。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由 下 述 委 员 组 成 : 吴 显 玲 女 士 ( 总经理 ) ; 徐 荔 蓉 先 生 (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研究分析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张志强先生 ( 量 化 与 指 数 投 资 总 监 、 金 融 工 程 部 总 经 理 、 基 金 经 理 、 职 工 监 事 ) ; 赵晓东 先 生 ( 权 益 投 资 总 监 、QDII 投 资 总 监 、 基 金 经 理 、 职 工 监 事 ) ; 储 丽 莉 女 士 (督察长)。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 金 托管 人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10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 年4 月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 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 年4 月 8 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 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 股,并于 2002 年3 月成功地发行了15 亿A 股,4 月9 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 代码:600036 ),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 年9 月又 成功发行了 22 亿H 股,9 月22 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 3968 ),10 月5 日行使H 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 24.2 亿H 股。截至2016 年6 月30 日,本集团总资产 5.5373 万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13.91%, 权重法下资本充足 率13.90%。 2002 年8 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 年8 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 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 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 5 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 60 人。2002 年11 月,经中国 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 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 年4 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 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 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 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11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 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 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 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 “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 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 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 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 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 、第一只股权私募 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 T+1 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 基 金、 第一只红利 ETF 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 产、第一 单TOT 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 得到了同业认可。 经过十四年发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规模快速壮大。2016 年招商银行加大 高收益托管产品营销力度,截至 9 月末新增托管公募开放式基金 62 只,新增首 发公募开放式基金托管规模 456.94 亿元。克服国内证券市场震荡的不利形势, 托管费收入、托管资产均创出历史新高,实现托管费收入 36.29 亿元,同比增 长30.06% ,托管资产余额9.42 万亿元,同比增长 59.41%。作为公益慈善基金 的首个独立第三方托管人,成功签约“壹基金”公益资金托管,为我国公益慈 善资金监管、信息披露进行有益探索,该项目荣获 2012 中国金融品牌「金象 奖」“十大公益项目”奖;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2016 年 6 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 奖项国内托管银行,该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 中国金融创新 “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 月荣膺2016 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 产托管银行”。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 年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 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 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 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12 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 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 年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 行董事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年7 月至 2013 年5 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 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丁伟先生,本行副行长。大学本科毕业,副研究员。1996 年12 月加入本 行,历任杭州分行办公室主任兼营业部总经理,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 南昌支行行长,南昌分行行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行长助理,2008 年4 月起任本行副行长。兼任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 具有基金托管人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 中国农业 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 中国 农业 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 年9 月加盟招商银 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 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 20 余年银行信贷 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 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 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6 年9 月30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 213 只开放式基 金及其它 托管资产,托管资产为9.42 万亿元人民币。


(四) 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 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 全完整;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 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 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13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 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总行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 制。稽核监察室在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独立于部门内其他业务室和托管分 部、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对各岗位、各业务室、各分部、各项业务中 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整改方案,跟踪整改 情况。 三级风险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在专业岗位设置时,必须遵循内控制衡原 则,监督制衡的形式和方式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决定。 3、 内部控制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 和岗位,并由全部人员参与。 (2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托管组织体系的 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应当体现 “内控优先”的要求。 (3 )独立性原则。各室、各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产之 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应当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独立 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稽核监察室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 责对部门内部控制工作进行评价和检查。


(4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 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5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适应我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随 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 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内部控制应随着托管业 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6 )防火墙原则。业务营运、稽核监察 等相关室,应当在制度上和人员上 适当分离,办公网和业务网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分离,以达到风险 防范的目的。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14 (7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 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8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9 )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托管业务的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 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4、 内部控制措施 (1 )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了《招商银行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业务管理办 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办法》、《招商银 行基金托管业务操作规程》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资产托管业务操作流程、 会计核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保证资产托管 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为保障托管资产安全和托管业务正常运 作,切实维护托管业务各当事人的利益,避免托管业务危机事件发生或确保危 机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准确、有效地处理,招商银行还制定了 《招商银行托 管业务危机事件应急处理办法》,并建立了灾难备份中心,各种业务数据能及 时在灾难备份中心进行备份,确保灾难发生时,托管业务能迅 速恢复和不间断 运行。 (2 )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计 核算双人双岗、 大额资金专人跟踪、凭证管理、差错处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 规程,有效地控制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险。 (3 )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采用加密方式传输数据。数 据执行异地同步灾备,同时,每日实时对托管业务数据库进行备份,托管业务 数据每日进行备份,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才能进行访问。 (4 )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 户资料,视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 如需调用,须经总 经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调用登记。 (5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 双责、机房 24 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 办公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等,保证 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15 (6 )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 培训、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 效的进行人力资源控制。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 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 市场、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 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投资运作违 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容的约定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 的时限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资比例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 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规定时间内,基金托管 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 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 正,如基金管理人未能在通知期限内纠正的,基 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 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 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 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 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 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托 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16 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 相 关 服务 机 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 册 地址 :广 西 南宁 市西 乡 塘区 总部 路1号 中国 - 东盟 科技 企 业孵 化基 地 一 期C-6栋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联系人:王蓉婕 联系电话:021-3855 5678 传真:021-6887 0708 2、代销机构 (1)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联系人:牛孟宇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公司网站:www.ghzq.com.cn (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17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 朱雅崴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 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 邓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 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18 电话:0431-85096517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公司网址 :www.nesc.cn (6)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20 层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 孙秋月 客户服务 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7)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联系人: 洪诚 公司网站:www.citicsf.com 客服电话:400-990-8826 (8)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 号东方纯一大厦 15 层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19 电话: 021-20324159









































传真:021-20324199 联系人:朱真卿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公司网址:www.dtfunds.com (9)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 号 2 号楼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 号 3C 座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10)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1 栋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徐昳绯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1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 号 26 号楼2 楼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 号鄂尔多斯大厦9 楼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20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 张茹 电话:021-20613600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 www.ehowbuy.com (12)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 弄 9 号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 号北美广场 B 座12F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 徐诚 电话:021-38509639 传真: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13)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14)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邮电新闻大厦 15-1 号2 楼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21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 张云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15)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 号泛利大厦 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 魏亚斐 电话:021-20835776 传真:021-2083587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16)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A 座9 层908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9 层04-08 法定代表人: 李招弟 联系人: 李艳 电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016 客户服务电话:400-059-8888 公司网址:www.zscffund.com (17)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 号 2 幢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16 楼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22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 单丙烨 电话:021-20691869 传真:021-206918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18)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 号16 楼B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 号6 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毛林 电话:021-80133597 传真:021-80133413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公司网址: www.fundhaiyin.com (19)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4 楼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5 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联系人: 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5078359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20) 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楼10 层1006 号 办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A 座7 层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23 法定代表人 :张彦 联系人: 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83363072 客服电话: 4001661188 公司网址: www.jrj.com.cn (21)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 林卓 联系人: 孙先帅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8891212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公司网址: www.taichengcaifu.com (22) 奕丰金融服务 (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1115、1116、1307 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 叶健 电话:0755-8946 0500 传真:0755-21674453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6500 、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22.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03 室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24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 姜世斌 电话:010-58170708 传真:010-5817 0800 客户服务电话:400 818 8866 公司网址:fund.shengshiview.com 23. 上海景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泥城镇新城路2 号 24 幢N3809 室 法定代表人:苏凯 联系人:沙海靖 电话:021-61621602 传真:021-61621602-819 客户服务电话:021-61621602 公司网址:www.g-fund.com.cn 24.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2 号楼6153 室(上海 泰和经济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俞申莉 电话:021-65370077-209 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021-65370077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二 )注册 登记机构 机构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 册 地址 :广 西 南宁 市西 乡 塘区 总部 路1号 中国 - 东盟 科技 企 业孵 化基 地 一 期C-6栋二层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25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电话:021-38555511 传真:021- 68880120 联系人:胡昕彦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电话:021- 31358663 传真:021- 31358600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傅琛慧 联系人:傅琛慧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四 、 基 金 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 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26 五 、 基 金的 类 型 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六 、 基 金 的投 资 目 标 本基金以超越业绩比较基准为目标,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 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 投资范围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为 具 有 良 好 流 动 性 的 金 融 工 具 , 包 括 国 内 依 法 发 行 上 市 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 券 ( 包 括 国 债 、 央 行 票 据 、 金 融 债 券 、 企 业 债 券 、 公 司 债 券 、 中 期 票 据 、 短 期 融 资 券 、 超 短 期 融 资 券 、 证 券 公 司 短 期 公司债券、 次 级 债 券 、 政 府 支 持 机 构 债 、 政 府 支 持 债 券 、 地 方 政 府 债 、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 可 转 换 债 券 ( 含 可 分 离 交 易 可 转 换 债 券 ) 及 其 他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投 资 的 债 券 或 票 据 ) 、 债 券 回 购 、 银 行 存 款 ( 包 括 协 议 存 款 、 定 期 存 款 及 其 他 银 行 存 款 ) 、 货 币 市 场 工 具 、 权 证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股 指 期 货 、 国 债 期 货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的 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如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机 构 以 后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其 他 品 种 ,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履 行 适 当 程 序 后 , 可 以 将 其 纳 入 投 资 范 围 。 如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变 更 投 资 品 种 的 比 例 限 制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依 据 相 关 规 定 履 行 适 当 程 序 后 相 应 调 整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比例限制规定。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比 例 为 : 本 基 金 股 票 占 基 金 资 产 的 比 例 为0% –95% ; 每 个 交 易 日 日 终 在 扣 除 股 指 期 货 和 国 债 期 货 合 约 需 缴 纳 的 交 易 保 证 金 后 , 现 金 或 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八、基金的 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贯彻“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国家/ 地区政 策 、 证 券 市 场 流 动 性 、 大 类 资 产 相 对 收 益 特 征 等 因 素 的 综 合 分 析 , 在 遵 守 大 类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27 资 产 投 资 比 例 限 制 的 前 提 下 进 行 积 极 的 资 产 配 置 , 对 基 金 组 合 中 股 票 、 债 券 、 短期金融工具的 配置比例进行调整和优化,平衡投资组合的风险与收益。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运 用 自 下 而 上 的 方 法 深 度 分 析 上 市 公 司 的 投 资 价 值 , 精 选 具 有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且 估 值 合 理 的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 主 要 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对 上 市 公 司 进 行 评 估: 1、行业地位评估 公 司 在 所 属 行 业 中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 并 在 短 期 内 难 以 被 行 业 内 其 他 竞 争 对 手 超 越 ; 公 司 在 未 来 的 发 展 中 , 在 行 业 或 者 细 分 行 业 中 的 地 位 预 期 会 有 较 大 的 上 升。 2、核心竞争力评估 考 察 一 个 公 司 是 否 具 有 核 心 竞 争 力 , 主 要 分 析 公 司 是 否 具 有 核 心 技 术 和 创 新 能 力 ( 如 专 利 、 商 标 等 知 识 产 权 ) , 提 供 的 产 品 ( 或 服 务 ) 是 否 具 有 较高的 技 术 壁 垒 , 是 否 具 有 良 好 的 销 售 网 络 、 市 场 品 牌 或 垄 断 资 源 等 , 是 否 具 有 领 先 的经营模式等。 3、盈利能力评估 结 合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特 点 和 发 展 趋 势 、 公 司 背 景 , 从 财 务 结 构 、 资 产 质 量 、 业 务 增 长 、 利 润 水 平 、 现 金 流 特 征 等 方 面 考 察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 专 注 于 具 有 行 业 领 先 优 势 、 资 产 质 量 良 好 、 盈 利 能 力 较 强 、 盈 利 增 长 具 有 可 持 续 性 的 上 市公司。 4、 成长能力评估 本 基 金 通 过 成 长 能 力 分 析 评 估 上 市 公 司 未 来 的 盈 利 增 长 速 度 , 主 要 参 考 的 指标包括EPS 增长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等。 5、公司治理水平评估 良 好 的 公 司 治 理 是 公 司 健 康 发 展 的 基 础 。 从 股 权 结 构 的 合 理 性 、 信 息 披 露 的 质 量 、 激 励 机 制 的 有 效 性 、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允 性 、 公 司 的 管 理 层 和 股 东 的 利 益 是 否 协 调 和 平 衡 、 公 司 是 否 具 有 清 晰 的 发 展 战 略 等 方 面 , 对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进 行 综合评估。 6、估值水平评估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28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对 股 票 进 行 估 值 水 平 的 考 察 , 通 过 评 估 公 司 相 对 市 场 和 行 业的相对投资价值,选择估值水平相对低估或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通 过 对 宏 观 经 济 、 货 币 政 策 、 财 政 政 策 、 资 金 流 动 性 等 影 响 市 场 利 率 的 主 要 因 素 进 行 深 入 研 究 , 结 合 新 券 发 行 情 况 , 综 合 分 析 市 场 利 率 和 信 用 利 差的 变 动 趋 势 , 采 取 久 期 调 整 、 收 益 率 曲 线 配 置 和 券 种 配 置 等 积 极 投 资 策 略 , 把握债券市场投资机会,以获取稳健的投资收益。 1、久期策略 本 基 金 根 据 对 市 场 利 率 的 走势判断 调 整 债 券 组 合 的 久 期 , 即 预 期 利 率 将 下 降 时 , 增 加 组 合 久 期 , 以 更 多 获 取 债 券 价 格 上 升 带 来 的 组 合 收 益 ; 在 预 期 利 率 将上升时,相应降低组合久期,以控制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策略 由 于 债 券 供 求 、 投 资 者 偏 好 和 市 场 情 绪 等 因 素 , 不 同 期 限 债 券 的 市 场 利 率 变 动 幅 度 往 往 不 一 致 , 收 益 率 曲 线 表 现 出 非 平 行 移 动 的 特 点 。 通 过 对 不 同 期 限 债 券 的 利 率 变 动 趋 势 的 比 较 分 析 , 本 基 金 将 在 确 定 组 合 久 期 的 前 提 下 , 采 取 相 应 的 债 券 期 限 配 置 , 以 从 长 期 、 中 期 和 短 期 债 券 的 利 率 变 化 差 异 中 获 取 超 额 收 益。 3、券种配置策略 由 于 信 用 水 平 、 债 券 供 求 和 市 场 情 绪 等 因 素 , 不 同 市 场 和 类 型 债 券 品 种 的 利 率 与 基 准 利 率 的 利 差 不 断 变 动 。 通 过 对 影 响 各 项 利 差 的 因 素 进 行 深 入 分 析 , 评估各券种的相对投资价值,调高投资价值较高的券种的比重以获取超额收 益。 (四)股票申购策略 本 基 金 将 深 入 研 究 首 次 发 行 (IPO ) 股 票 及 增 发 新 股 的 上 市 公 司 基 本 面 , 挖 掘 公 司 的 内 在 价 值 , 根 据 当 时 股 票 市 场 整 体 投 资 环 境 及 定 价 水 平 , 一 、 二 级 市 场 间 资 金 供 求 关 系 , 在 有 效 控 制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制 定 相 应 的 股 票 申 购 策 略 。 对 通过股票申购获得的股票,将根据其实际的投资价值确定持有或卖出。 (五)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29 本 基 金 投 资 股 指 期 货 将 根 据 风 险 管 理 的 原 则 , 主 要 选 择 流 动 性 好 、 交 易 活 跃 的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 本 基 金 力 争 利 用 股 指 期 货 的 杠 杆 作 用 , 降 低 股 票 仓 位 频 繁 调整的交易成本。 (六)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投 资 国 债 期 货 , 将 根 据 风 险 管 理 的 原 则 , 充 分 考 虑 国 债 期 货 的 流 动 性和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七)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通 过 对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资 产 池 结 构 和 质 量 的 跟 踪 考 察 、 分 析 资 产 支 持 证券的 发 行 条 款 、 预 估 提 前 偿 还 率 变 化 对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未 来 现 金 流 的 影 响 , 谨 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八)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与 传 统 的 信 用 债 券 相 比 ,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由 于 以 非 公 开 方 式 发 行 和 转 让 , 普 遍 具 有 高 风 险 和 高 收 益 的 显 著 特 点 。 本 基 金 将 运 用 基 本 面 研 究 , 结 合 公 司 财 务 分 析 方 法 对 债 券 发 行 人 信 用 风 险 进 行 分 析 和 度 量 , 选 择 风 险 与 收 益 相 匹 配 的 更 优 品 种 进 行 投 资 。 具 体 为 : ① 研 究 债 券 发 行 人 的 公 司 背 景 、 产 业 发 展 趋 势 、 行 业 政 策 、 盈 利 状 况 、 竞 争 地 位 、 治 理 结 构 等 基 本 面 信 息 , 分 析 企 业 的 长 期 运 作 风 险 ; ② 运 用 财 务 评 价 体 系 对 债 券 发 行 人 的 资 产 流 动 性 、 盈 利 能 力 、偿 债 能 力 、 成 长 能 力 、 现 金 流 水 平 等 方 面 进 行 综 合 评 价 , 评 估 发 行 人 财 务 风 险 ; ③ 利 用 历 史 数 据 、 市 场 价 格 以 及 资 产 质 量 等 信 息 , 估 算 私 募 债 券 发 行 人 的 违 约 率 及 违 约 损 失 率 ; ④ 考 察 债 券 发 行 人 的 增 信 措 施 , 如 担 保 、 抵 押 、 质 押 、 银 行 授 信 、 偿 债 基 金 、 有 序 偿 债 安 排 等 ; ⑤ 综 合 上 述 分 析 结 果 , 确 定 信 用 利 差 的 合 理水平,利用市场的相对失衡,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品种进行投资。 (九)权证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的 权 证 投 资 以 控 制 风 险 和 锁 定 收 益 为 主 要 目 的 。 在 个 券 层 面 上 , 本 基 金 通 过 对 权 证 标 的 公 司 的 基 本 面 研 究 和 未 来 走 势 预 判 , 估 算 权 证 合 理 价 值 , 同时还充分考虑个券的 流动性,谨慎进行投资。 未 来 ,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 本 基 金 可 在 遵 守 投 资 目 标 的 前 提 下 , 相 应 调 整 和 更 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九、基金的 业 绩 比 较 基准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30 本 基 金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为 : 沪深300 指 数 收 益 率*50%+ 中 债 国 债 总 指 数 收 益 率(全价)*50% 。 本 基 金 采用沪 深300 指数 作 为 股票投 资 部 分的业 绩 比 较基准 主 要 是因为 沪 深 300 指 数 是 沪 深 证 券 交 易 所 第 一 次 联 合 发 布 的 反 映A 股 市 场 整 体 走 势 的 指 数 , 在 上 海 和 深 圳 证 券 市 场 中 选 取300 只A 股 作 为 样 本 编 制 而 成 。 该 指 数 样 本 对 沪 深 市 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沪深300 指数编制方法清晰透 明 , 具 有 独 立 性 和 良 好 的 市 场 流 动 性 ; 与 市 场 整 体 表 现 具 有 较 高 的 相 关 度 。 沪 深300 指 数由 中 证 指数有 限 公 司编制 和 计 算,中 证 指 数有限 公 司 将采取 一 切 必 要 措施以确保指数的精确性。 中 债 国 债 总 指 数 由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编 制 。 该 指 数 同 时 覆 盖 了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银 行 间 以 及 银 行 柜 台 债 券 市 场 上 的 主 要 固 定 收 益 类 证 券 , 具 有 广 泛 的 市 场 代 表 性 , 能 够 反 映 债 券 市 场 总 体 走 势 , 适 合 作 为 本 基 金 的 债 券 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如 果 今 后 法 律 法 规 发 生 变 化 , 或 证 券 市 场 中 有 其 他 代 表 性 更 强 或 者 更 科 学 客 观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适 用 于 本 基 金 时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依 据 维 护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合 法 权 益 的 原 则 ,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对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 调 整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应 经 基 金 托 管 人 同 意 , 并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 , 而 无 需 召 开 基 金 份 额 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 告。 十 、 基金的 风 险 收 益 特征 本 基 金 为 混 合 型 基 金 , 基 金 的 预 期 风 险 与 预 期 收 益 水 平 高 于 债 券 型 基 金 和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低 于 股 票 型 基 金 , 属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的 中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的 投 资品种。 十 一 、 基 金投 资 组 合 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31 本基金的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 2016 年10 月 19 日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 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 计。 1. 报 告 期 末基 金 资 产 组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30,282,689.69 5.49 其中:股票 30,282,689.69 5.4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18,562,210.80 75.92 其中:债券 418,562,210.80 75.92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0,000,000.00 5.4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63,759,838.91 11.56 8 其他资产 8,731,722.38 1.58 9 合计 551,336,461.78





100.00 注:本基金未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2. 报 告 期末 按 行 业 分类 的 股 票 投资 组 合 2.1 报 告 期 末 按 行 业 分类 的 境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32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4,937,036.00 0.95 C 制造业 9,594,248.78 1.8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24,510.48 0.00 F 批发和零售业 2,894,584.00 0.56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 7,121,658.72 1.37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3,653,901.71 0.70 K 房地产业 2,056,750.00 0.4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 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0,282,689.69 5.82 2.2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分类 的沪 港通投 资股 票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未通过沪港 通 交易机制 投 资港股。 3. 报 告 期末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前 十 名 股 票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33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794 保税科技 1,056,600 5,906,394.00 1.13 2 601857 中国石油 683,800 4,937,036.00 0.95 3 600305 恒顺醋业 391,000 4,516,050.00 0.87 4 600859 王府井 177,800 2,894,584.00 0.56 5 600978 宜华生活 180,000 2,064,600.00 0.40 6 601588 北辰实业 475,000 2,056,750.00 0.40 7 601169 北京银行 206,469 1,878,867.90 0.36 8 601998 中信银行 283,800 1,697,124.00 0.33 9 600750 江中药业 42,780 1,548,208.20 0.30 10 600970 中材国际 217,417 1,465,390.58 0.28 4. 报 告 期末 按 债 券 品种 分 类 的 债券 投 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国家债券 60,655,596.50 11.6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83,195,000.00 15.9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83,195,000.00 15.98 4 企业债券 207,664,614.30 39.8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0,100,000.00 3.86 6 中期票据 46,947,000.00 9.02 7 可转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18,562,210.80 80.40 5. 报 告 期末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前 五 名 债 券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34 1 150218 15国开18 500,000 52,195,000.00 10.03 2 010303 03国债⑶ 288,450 30,278,596.50 5.82 3 112220 14福星01 230,120 25,980,548.00 4.99 4 160303 16进出03 200,000 20,260,000.00 3.89 5 020125 16贴债27 200,000 19,796,000.00 3.80 6. 报 告 期末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前 十 名 资 产支 持 证 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 告 期末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前 五 名 贵 金属 投 资 明 细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贵金属。 8. 报 告 期末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前 五 名 权 证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 告 期末 本 基 金 投资 的 股 指 期货 交 易 情 况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 告期末 本 基 金 投资 的 国 债 期货 交 易 情 况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 资组合 报 告 附 注 11.1 本 基 金 本 期 投 资的 前 十 名 证券 中 , 报 告期 内 发 行 主体 被 监 管 部门 立 案 调 查 的 , 或 在 报告 编 制 日 前一 年 内 受 到证 监 会 、 证券 交 易 所 公开 谴 责 、 处罚 的 证 券 如下: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被深圳证监局于 2016 年3 月 16 日出具警示函。2014 年4 月至5 月,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承销深圳市格 林美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未按照规定向部分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提供认购邀请 书;同时,在 2014 年5 月27 日披露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格 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报 告》中,格林美未说明上 述情况,并将实际并未提供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列于认 购邀请书发送名单中,与事实不符。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35 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七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十三 条和第三十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对 12 格林债投资决策说明:本公司的投研团队经过充分研究,上述 事件不改变 12 格林债的长期投资价值。同时由于本基金看好格林美经营体制灵 活,估值较为合理,因此买入。本基金管理人对该股的投资决策遵循公司的投 资决策制度。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因信息披露存 在违规现象而收到深交所出具的监管函。湖北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金湖 科技与凯迪生态大股东阳光凯迪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存在特殊关系。按照实质 重于形式的原则,金湖科技应为阳光凯迪和凯 迪生态的关联方,而凯迪生态并 未及时披露与金湖科技的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深交所发现凯迪生态 2015 年年 度报告披露财务总监任职信息与事实不符。凯迪生态原财务总监汪军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已向凯迪生态提出辞职,凯迪生态于 2015 年12 月8 日向汪军出具 了《离职证明》。然而凯迪生态 2016 年7 月 14 日《关于财务总监变更的公 告》中关于汪军先生辞职时间的表述,与事实不符。 凯迪生态表示,将严格按照湖北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切实提高规范 运作意识和提升信息披露水平。整改情况和报告将及时上报湖北证监局,并接 受湖北证监局的检 查和验收。凯迪生态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以 此为戒,认真学习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 求,规范运作,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本基金对 11 凯迪债的投资决策说明:本公司的投研团队经过充分研究,认 为上述事件对凯迪生态的经营影响有限,对其偿债能力并无重大负面影响。 11.2 本基金 投 资 的 前十 名 股 票 中, 没 有 投 资于 超 出 基 金合 同 规 定 备选 股 票 库 之 外 的 股 票。 11.3 其他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2,825.6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3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708,896.76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731,722.38 11.4 报告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间的可转债。 11.5 报告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 的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流通受限情况 说明 1 600859 王府井 2,894,584.00 0.56 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 十二、 基 金的 业 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 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一) 富 兰克 林 国 海 新价 值 灵 活 配置 混 合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A 类] 阶段 净值 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 ④ 2015 年 12 月 2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0.50% 0.09% 2.62% 0.77% -2.12% -0.68% 2016 年 1 月 1 日- 2016 年 9 月 30 日 4.28% 0.08% -5.49% 0.78% 9.77% -0.70% 2015 年 12 月 2 日- 2016 年 9 月 30 日 4.80% 0.08% -3.01% 0.78% 7.81% -0.70% (二) 富 兰克 林 国 海 新价 值 灵 活 配置 混 合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C 类]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37 阶段 净值 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 ④ 2015 年 12 月 2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0.40% 0.09% 2.62% 0.77% -2.22% -0.68% 2016 年 1 月 1 日- 2016 年 9 月 30 日 3.59% 0.07% -5.49% 0.78% 9.08% -0.71% 2015 年 12 月 2 日- 2016 年 9 月 30 日 4.00% 0.07% -3.01% 0.78% 7.01% -0.71%


十三、基金 的 费用概述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 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 期货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 、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和 《 基 金 合 同 》 约 定 , 可 以 在 基 金 财 产 中 列 支 的 其 他费用。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 理费按前一 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0.6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 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 0.60%÷ 当年天 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38 基 金 管 理 费 每 日 计 算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经 基 金 管 理 人 与 基 金 托 管 人 双 方 核 对 无 误 后 , 基 金 托 管 人 按 照 与 基 金 管 理 人 协 商 一 致 的 方 式 于 次月前5个工 作 日 内从基 金 财 产中一 次 性 支付给 基 金 管理人 。 若 遇法定 节 假 日 、 公休假等 ,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 管费按前一 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0.10%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 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E× 0.10%÷ 当年天 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托 管 费 每 日 计 算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经 基 金 管 理 人 与 基 金 托 管 人 双 方 核 对 无 误 后 , 基 金 托 管 人 按 照 与 基 金 管 理 人 协 商 一 致 的 方 式 于 次月前5个工 作 日 内从基 金 财 产中一 次 性 支取。 若 遇 法定节 假 日 、公 休假等,支 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 基 金 份 额 不 收 取 销 售 服 务 费 ,C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销 售 服 务 费 年 费率 为0.30% 。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0% 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0.30% ÷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 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 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 售 服 务 费 每 日 计 算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经 基 金 管 理 人 与 基 金 托 管 人 核 对 一 致 后 , 由 基 金 托 管 人 于 次 月 前10 个 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 一 次 性 支 付 给 基 金 管 理 人 , 经 基 金 管 理 人 代 付 给 各 个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公 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 一 、 基 金 费 用 的 种 类 中 第 ( 四 ) - ( 十 ) 项费用” , 根 据 有 关 法 规 及 相 应 协 议 规 定 , 按 费 用 实 际 支 出 金 额 列 入 当 期 费 用 , 由 基 金 托 管 人 从 基 金 财 产中支付。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39 4 、 证券 账户 开 户费 用: 证 券账 户开 户 费经 基金 管 理人 与基 金 托管 人核 对 无 误 后 , 自 产 品 成 立 一 个 月 内 由 基 金 托 管 人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划 付 , 如 基 金 财 产 余 额 不 足 支 付该开 户 费 用,由 基 金 管理人 于 产 品成立 一 个 月后的5 个 工作日 内 进 行 垫 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三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 基金 管理 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因 未履 行 或未 完全 履 行义 务导 致 的费 用支 出 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 其他 根据 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 国证 监 会的 有关 规 定不 得列 入 基金 费用 的 项 目。 (四 )费用的调整 经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协 商 一 致 ,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可 协 商 酌 情 降 低 基 金 管 理 费 和 基 金 托 管 费 , 此 项 调 整 不 需 要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决 议 通 过。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 )基金税收 本 基 金 运 作 过 程 中 涉 及 的 各 纳 税 主 体 , 其 纳 税 义 务 按 国 家 税 收 法 律 、 法 规 执行。 十四、 对 招募 说 明 书 更新 部 分 的 说明 1 、 “ 重 要提 示 ” 一章 中 更新了 基金 合 同 生 效日 期 及 本 招募 说 明 书 (2017 年第 1 号 )所 载 内 容 截止 日 及 有 关财 务 数 据 和净 值 表 现 截止 日 。





2 、“基金管理人 ” 一 章 相 关内 容 更新如下 : (1 )更新了董事长麦敬恩(Gregory E. McGowan )先生的信息; 富兰克林 国海 新价值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书 摘 要(2017 年第 1 号) 40 (2 )更新了董事何春梅女士 女士的信息; (3 )更新了董事胡德忠先生 的信息; (4 )删去了监事刘俊红女士的信息 ; (5 )新增了董事刘戎戎女士的信息; (6 )新增了监事谭志华先生 的信息; (7 )更新了现任基金经理吴西燕和胡永燕女士的信息 ; (8 )新增了基金经理邓钟锋先生 的信息 。 3 、 “ 基 金托 管 人 ” 一章 更 新 了 基金 托 管 人 部分 信 息 。 4 、 “ 相 关服 务 机 构 ”一章更新如下 : 1) 新增了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 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景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 更新了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的信息。 3) 更新了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5 、 在“ 基金 的 投 资 ”一 章 中 , 更新 了 本 基 金最 近 一 期 投资 组 合 的 内容 , 内 容 更 新到 2016 年9 月 30 日。 9 、 在 “ 基金 的 业 绩 ”一 章 , 更新 了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至 2016 年9 月 30 日 的 本 基 金投 资 业 绩 。 10、 更新了“ 其 他 应 披露 事 项 ” 一章 中 自 披 露发 售 公 告 以来 涉 及 本 基金 的 相关公告 。 国 海 富 兰 克林 基 金 管 理有 限 公 司 2017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