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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50ET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1 博时 上证 50 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2017 年第 1 号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258 号文核 准 (核准日期 2009 年 11 月26 日) 募集。 本基金的 基 金合同于 2015 年5 月27 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 理人”或“ 管理人” )保 证招募说明 书 的 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 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 明其对基金 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 按照《基金 法》 、 《运作办法》 、基金 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 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2 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11 月 27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 金 管理 人 (一)基金管 理 人 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 年 7 月13 日 注册资本: 2.5 亿元人民 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经中国证监 会证监基字[1998]26 号文 批 准设立。目 前公司股东 为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持有股 份 49% ;中国长城资产 管理公司 , 持有股份 25%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 %;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 份12 %; 上 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 6 %;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 有股份 2%。 注册资本为 2.5 亿元人民 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 确定基本的投 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两大总部和二十七个直属部门, 分别是: 权益投资总部、 固定收益总部以及宏 观策略部、 交易部、指 数与量化投 资部、特定 资产管理部 、多元资产 管理部、年 金投资部 、 产品规划部 、营销服务 部、客户服 务中心、市 场部、养老 金业务中心 、战略客户 部、机构- 上海、 机构- 南方、 券商业务部、 零售- 北京、 零 售- 上海、 零 售- 南方、 互 联网金融部、 董事 会办公室、 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财务部、 信息技术部、 基金运作部、 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 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 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3 投资部 (含各投资风格小组) 、 研究 部。 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 研究部 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 投资策略、 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 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 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 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 公募基金组、 专户 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 市场部负责公司市场和销售管理、 销售组织、 目标和费用管理、 销售督导与营销培训管 理、 推动金融同业业务合作与拓展、 国际业务的推动与协作等工作。 战略客户部负责北方地 区由国资委 和财政部直 接管辖企业 以及该区域 机构客户的 销售与服务 工作。机构- 上海和机 构- 南方分别 主要负责华 东地区、华 南地区以及 其他指定区 域的机构客 户销售与服 务工作。 养老金业务中心负责公司社保基金、 企业年金、 基本养老金及职业年金的客户拓展、 销售与 服务、 养老金研究与政策咨询、 养老金销售支持与中台运作协调、 相关信息服务等工作。 券 商业务部 负 责券商渠道 的开拓和销 售服务。零售- 北京、零 售- 上海、零 售- 南方负责 公司全 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 营销服务部负责营销策划、 总行渠道维护和销售支持 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 交易部负责 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 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 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 与量化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 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资产专户和权 益类社保投资组合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 多元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基金中基金投资产品 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 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理及相 关工作。 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 新产品报批、 主管部门沟通维护、 产品维护以及年 金 方案设计等工作。 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 公司互联网金 融的平台建设、 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 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 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 客户 服务中心负责零售客户的服务和咨询工作。 董事会办公 室专门负责 股东会、董 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会 各专业委员 会各项会务 工作 ; 股东关系管 理与董、监 事的联络、 沟通及服务 ;基金行业 政策、公司 治理、战略 发展研究 ; 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 政府公共关系管理; 党务工作; 博时慈 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 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研究、 行政后勤支持、 会议及文件管 理、 公司文化建设、 品牌传播、 对外媒体宣传、 外事活动管理、 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 人 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 培训发展、 薪酬福利、 绩效 评估、 员工沟通、 人力资源信 息 管理工作。 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 财务核算、 成本控制、 财务分析等工作。 信息技术 部 负责信息系 统开发、网 络运行及维 护、IT 系统安全及数据 备份等工作 。基金运作 部负责基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4 金会计和基 金注册登记 等业务。风 险管理部负 责建立和完 善公司投资 风险管理制 度与流程 , 组织实施公 司投资风险 管理与绩效 分析工作, 确保公司各 类投资风险 得到良好监 督与控制 。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 基金运作、 内部管理、 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 并向 公 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 上海分公司、 沈 阳分公司、 郑州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 分别负责对 驻 京、 沪、 沈阳 、 郑州和成都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 沪、 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人员给予 协助。此外 ,还设有全 资子公司博 时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 以及境外子 公司博时基 金(国际 ) 有限公司。 截止到 2016 年 9 月30 日 , 公司总人数为 488 人 , 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 88%拥有 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 内部监察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人 事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 员 情 况 1 、基金管理 人董事会成员 张光华先生, 博士, 董事 长。 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研室副主任, 计划处处长, 中国人 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 党委委员,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 党委副书记, 广东 发 展银行行长、 党委副书记, 招商银行副行长、 执行董事、 副董事长、 党委副书记, 在招商银 行任职期间曾兼任永隆银行副董事长、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董事 长、招银国 际金融有限 公司董事长 、招银金融 租赁有限公 司董事长。2015 年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 熊剑涛先生, 硕士, 工 程师, 董事。1992 年5 月至 1993 年4 月任职于深 圳山星 电子有 限公司。1993 年起,历任招商银行 总行电脑部 信息中心副 经理,招商 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电 脑部副经理、 经理、 电脑中心总经理、 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2004 年1 月至2004 年 10 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2005 年 12 月起 任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现分管经纪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 信息技术中心, 兼任招商期 货 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4 年 11 月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江向阳先生,董事。2015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共党员,南开 大学国际金融博士, 清华大学金融媒体 EMBA 。1986-1990 年就 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情报 学系, 获学士学位; 1994-1997 年就读于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3-2006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5 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国际金融博士学位。2015 年 1 月至 7 月,任招商 局金融集团副总经理、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历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 党办副 主任兼新闻 办(网信办 )主任;中 国证监会办 公厅副巡视 员;中国证 监会深圳专 员办处长 、 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处长;中国农 业工程研究设计院情报室干部。 王金宝先生, 硕士, 董 事。1988 年7 月至1995 年 4 月在上 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 任 教师。1995 年 4 月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 理 (主持工作) 、 投资部 总经理、 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股票销售交易部总经 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2002 年 10 月至 2008 年 7 月 ,任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08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陈克庆先生 ,北京大学 工商管理硕 士。2001 年起历任世纪 证券投资银 行北京总部 副 总 经理, 国信证券投行业务部副总经理, 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 董事总经理。2014 年加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现任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 杨林峰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董事。1988 年 8 月就职于国家纺织工业部,1992 年 7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职于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华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 交所上市公司)董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2006 年 7 月就职于上海市国资委直 属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 任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2007 年 10 月至今 , 出任上海盛业股 权 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2011 年7 月至2013 年 8 月, 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2013 年8 月起,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顾立基先生, 硕士, 独 立董事。1968 年至1978 年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 任共青 团总支书记 ;1983 年起 ,先后任招 商局蛇口工 业区管理委 员会办公室 秘书、主任 ;招商 局 蛇口工业区 免税品有限 公司董事总 经理;中国 国际海运集 装箱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 总经理;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国际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蛇口招商港务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香港海通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08 年退休。2008 年 2 月至 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2008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0 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 年 6 月至今,兼任中国 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2011 年 3 月 至今,兼任湘电集团 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3 年 5 月至 2014 年 8 月 ,兼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ECNL)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6 董事;2013 年 6 月至今 , 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11 月起, 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南峰先生 ,学士,独 立董事。1969 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 解放军酒泉 卫星基地、 四 川 大学经济系、 中国人民银行、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工作, 历 任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研究院、 深圳特区人行办公室主任,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 总 经 理 、 总 经 理 、 董 事 长 、 党 委 书 记 , 华 润 深 国 投 信 托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 副 董 事 长 。1994 年至 2008 年 曾兼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长。2010 年退休。2013 年8 月起 , 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何迪先生, 硕士,独立 董事。1971 年起,先后 在北京西城 区半导体器 件厂、北京 东 城 区电子仪器一厂、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社科院美国研究所、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布鲁津 斯 学会、 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工作。 1997 年 9 月至 今任瑞银投资银行副主席。 2008 年1 月, 何迪先生建立了资助、 支持中国经济、 社会与国际关系领域中长期问题研究的非营利公益组 织“博源基金会”,并担任该基金会总干事。2012 年 7 月 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 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基金管理 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 ,硕士,监 事。1983 年起历任郑州 航空工业管 理学院助教 、讲师、珠 海 证 券有限公司经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 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董事总经理。2008 年7 月起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余和研先生,监事。1974 年 12 月入 伍服役。自 1979 年 4 月 进入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工 作,先后在 办公室、农 村金融研究 所、发展研 究部、国际 业务部等部 门担任科员 、副处长 、 处长等职务;1993 年 8 月起先后在英国和美国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纽 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8 年8 月回到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 在零售业务部担任副总经理。1999 年 10 月起到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作, 先后在总部国际业务部、 人力资源部担任总经理; 2008 年 8 月 起先后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北京办事处担任总经理;2014 年 3 月至今担任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控股的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监事、 监事会主席, 长城 环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7 月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赵兴利先生, 硕士, 监事。1987 年至 1995 年就职于 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 年至2012 年 5 月先后 任天 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 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 年 5 月筹 备天津港 (集团)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7 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 2011 年 11 月至 今任天津港 (集团) 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 2013 年 3 月起,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 博士,监事 。2001 年起先后在中国 平安保险公 司总公司、 博时基金管 理 有 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8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黄健斌先生 ,工商管理 硕士。1995 年起先后在 广发证券有 限公司、广 发基金管理 有 限 责任公司投 资管理部、 中银国际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管 理部工作。2005 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公司, 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部副总 经理、 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 经理、 年金投资部总经理、 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高级投资经理、 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 董事。2016 年 3 月18 日 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员工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监事。1997 年 7 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5 年 5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 、高级管理 人员 张光华先生,简历同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 ,硕士,副 总经理。1995 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 计算机公司 任开发部经 理 、 清华紫光股份公司 CAD 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 年 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 电脑部副经理、 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公司代总经理。 现任公司副总 经 理,主管 IT、财务、运 作、指数与 量化投资等 工作,博时 基金( 国际) 有限公司及 博时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 ,CFA,MBA ,副总经理 。1993 年起先后在中国 技术进出口 总公司、中 技 上 海投资公司、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5 年 2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 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 研究部总 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 社保股票基金经理、 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博时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高级投资经理、 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兼任博时基金 ( 国 际)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 经济学硕士, 副总经理。1997 年至1999 年在河 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 投资管理工作。2000 年 8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8 合经理、 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 部总经理、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兼任博时基金 ( 国 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先生, 硕士,副总 经理。1993 年起先后在 深圳市证券 管理办公室 、中国证监 会 、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 年 6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


孙麒清女士 ,商法学硕 士,督察长 。曾供职于 广东深港律 师事务所。2002 年加入博 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 监察法律部总经理。 现任公司督察长, 兼 任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 、本基金基 金经理 赵云阳先生, 硕士。2003 年至2010 年在晨星中国研究中心工作。2010 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量化分析师、 基金经理助理、 博时特许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 9 月 13 日至 2015 年 2 月 9 日) 、 博 时招财一号保本基金(2015 年 5 月 4 日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 、 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 100 基金 (2015 年 5 月 4 日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 、 博时 沪 深 300 指数 基金(2015 年 5 月 7 日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基 金经理。 现任博时深证基本面 200ETF 基金 兼博时深证基本面 200ETF 联接基金 (2012 年 11 月 13 日至今 ) 、 上证企债30ETF 基金 (2013 年 7 月11 日 至今) 、 、 博 时证券保险指数分级基金 (2015 年5 月19 日至 今) 、 博 时黄金 ETF 基金 (2015 年 10 月8 日 至今) 、 博时 上证 50ETF 基金 (2015 年 10 月8 日 至今 ) 、 博时上证 50ETF 联接基金 (2015 年10 月 8 日至 今) 、博时银行分级基金(2015 年 10 月 8 日 至今) 、博 时黄金 ETF 联接基金(2016 年 5 月 27 日至今)的 基金经理。 汪洋先生, 硕士。2009 年起先后在 华泰联合证 券、华泰柏 瑞基金、汇 添富基金工 作 。 2015 年加入 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历任指数 投资部总经 理助理、指 数投资部副 总经理 。 现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兼博时标普 500ETF 基金(2016 年 5 月 16 日至今) 、 博时标 普 500ETF 联接(QDII)基金(2016 年 5 月 16 日至今) 、博时上证 50ETF 基金(2016 年 5 月 16 日至今) 、博时上证 50ETF 联接基金(2016 年 5 月 16 日至今) 的 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方维玲女士,2015 年5 月 27 日至 2015 年 12 月任 本基金基金经 理。 5 、投资决策 委员会成员 委员:江向阳、邵凯、黄健斌、李权胜、欧阳凡、魏凤春、王俊、过钧、白仲光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9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简历同上。 李权胜先生,硕士。2001 年起先后在招商证券、银华基金工作。2006 年 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研究员、 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 特定资产投资经理、 特定资产管理 部 副总经理、 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股 票投资部副总经理、 股票投资部成长组 投资总监。 现任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兼价值组投资总监、 博时精选混合基金、 博时新趋势混合 基金的基金经理。 欧阳凡先生,硕士。2003 年起先后在衡阳市金杯电缆厂、南方基金工作。2011 年加 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助理。 现任特定 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魏凤春先生 ,经济学博 士。1993 年起先后在山 东经济学院 、江南证券 、清华大学 、 江 南证券、中 信建投证券 公司工作。2011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曾任投资 经理。现 任首席宏观策略分析师兼宏观策略部总经理、 多元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 (QDII-FOF )基金、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王俊先生, 硕士,CFA。2008 年从上 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历任研究员、 金融地产与公用事业组组长、 研究部副总经理、 博时国企改革股票 基 金、 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 现任研究部总经理兼博时主题行业混合(LOF) 基金、 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混合基金、博时沪港深成长企业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过钧先生, 硕士,CFA。1995 年起先 后在上海工艺品进出口公司、 德国德累斯顿银行上 海分行、美 国 Lowes 食 品有限公司 、美国通用 电气公司、 华夏基金固 定收益部工 作。2005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基金经理、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固 定收益部副总经理、 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新财富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现任董事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总部公募基金组投资总监、 博 时信用债券 投资基金、 博时稳健回 报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LOF)、博时新收益灵 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博时 新策略灵活 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博时鑫 源灵活配 置 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双 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10 白仲光先生, 博士。1991 年起先后在石家庄无线电九厂、 石家庄经济学院、 长盛基金 、 德邦基金、 上海金珀资 产管理公司 工作。2015 年加入博时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现 任年金 投 资部投资总监兼股票投资部绝对收益组投资总监。 6 、上述人员 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 三 ) 基金管 理 人 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 金 财 产 和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财 产 相 互 独 立, 对 所 管 理 的 不 同 基 金 分 别 管 理 , 分 别 记 账 , 进 行 证 券投资; 6 、 除依据 《基金法》 、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 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 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 赎 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 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 照《基金法》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 、 保 守 基 金 商 业 秘 密 , 不 泄 露 基 金 投 资 计 划 、 投 资 意 向 等 。 除 《 基 金 法 》 、 《 基 金 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 金 合 同 》 的 约 定 确 定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方 案 , 及 时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基 金 收益; 14 、按规定 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 依 据 《 基 金 法 》 、 《 基 金 合 同 》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召 集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或 配 合 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 按规定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 报表、 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11 以上; 17 、 确 保 需 要 向 基 金 投 资 者 提 供 的 各 项 文 件 或 资 料 在 规 定 时 间 发 出 , 并 且 保 证 投 资 者 能够按照 《基金合同》 规定的时间和方式, 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 并在支付 合 理成本的 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 、 面 临 解 散 、 依 法 被 撤 销 或 者 被 依 法 宣 告 破 产 时 , 及 时 报 告 中 国 证 监 会 并 通 知 基 金 托管人; 20 、 因 违 反 《 基 金 合 同 》 导 致 基 金 财 产 的 损 失 或 损 害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合 法 权 益 时 , 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 监 督 基 金 托 管 人 按 法 律 法 规 和 《 基 金 合 同 》 规 定 履 行 自 己 的 义 务 , 基 金 托 管 人 违 反 《基金合同》 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偿; 22 、 当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其 义 务 委 托 第 三 方 处 理 时 , 应 当 对 第 三 方 处 理 有 关 基 金 事 务 的 行 为承担责任; 23 、 以基金管 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 、 基金管 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 《基金合同》 不能生效, 基金管 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 将已募集 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 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 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 、建立并 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四 ) 基金管 理 人 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 《基金法》 的行为, 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 行为。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12 3 、 基金管理 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 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 五 ) 基金经 理 承 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六 ) 基金管 理 人 的内部 控 制 制度 1 、风险管理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 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 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 建立不同岗位之间 的制衡 体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 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 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 管理负最终责任, 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 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 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 )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 即 负责 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 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 负责批准每一个部 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13 (3 )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 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 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 )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 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 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5 )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 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6 )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 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 负责 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 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 执行和维护, 用于识别、 监 控和降低风险。 3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 )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 健全了内控结构, 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 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 当的组织和授权, 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 并得到高 管人员的支持, 同时置备操作手册, 并 定期更新。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 健全了各项制度, 做到基金经理分开, 投资决策分开, 基金交易集中, 形成不 同 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 健全了岗位责任制, 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 职责, 并及 时将各自工作领 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 使用适合的程序, 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 公司 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 序, 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 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 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 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如电脑预警系统、 投资监控系统, 对可能出现的 各 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14 采取数量化、 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 用以提示指数趋势、 行业及个股的风险, 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对风险进行分散、 控制和规避, 尽可 能 地减少损失。 (7 )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 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 使员工明 确其职责所在, 控制 风险。 二


基 金 托管 人 ( 一 ) 基金托 管 人 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 设立日期:1987年4 月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 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 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 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 、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 1987 年 4 月 8 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 2002 年 3 月成 功地发行了 15 亿 A 股,4 月 9 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 国内第一家采用 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 年9 月又成功发 行了 22 亿H 股,9 月22 日在香港联交所挂 牌交易 (股票代码:3968),10 月 5 日 行使 H 股超 额配售, 共发行了 24.2 亿H 股。 截至2016 年 9 月30 日 , 本集团总 资产 55,639.90 亿元人民 币, 高级法 下资本充足率 14.16% , 权重 法 下资本充足率 12.73% 。 2002 年 8 月 ,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 年 8 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15 资产托管部, 下设业务管理室、 产品管理室、 业务营运室、 稽核监察室、 基金外包业务室 5 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 60 人。2002 年 11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 年 4 月,正式 办理基金托 管业务。招 商银行作为 托管业务资 质最全的商 业银行,拥 有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 、 受托投资管理托管、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 (QFII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 保险资金 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 “因势而变、 先您所想” 的托管理念和 “财富所托、 信守承诺” 的托管核 心价值, 独创 “6S 托管 银行” 品牌体系, 以 “保 护您的业务、 保护您的财富” 为历史使命, 不断创新托管系统、 服务和产品: 在业内率先推出 “网上托管银行系统” 、 托管业 务综合系 统和 “6 心 ” 托管服务标准, 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 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 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第一只 FOF 、 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 第一只股 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 金 T+1 到账 、 第一只境外银行 QDII 基金、第 一只红利 ETF 基金、第一只“1+N ”基 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 单 TOT 保 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经过十四年 发展,招商 银行资产托 管规模快速 壮大。2016 年招商银行 加大高收益 托 管 产品营销力度 , 截至 11 月末新增托管公募开放式基金 80 只 , 新增首发公募开放式基金托管 规模 566.49 亿元。克服国内证券市场震荡的不利形势,托管费收入、托管资产均创出历史 新高, 实现托管费收入 40.54 亿元, 同比增长 29.28% , 托管资产余 额 9.62 万亿元, 同比 增 长 52.89% 。 作为公益慈 善基金的首 个独立第三 方托管人, 成功签约“ 壹基金”公 益资金 托 管, 为我国公益慈善资 金监管、 信息披露进行有益探索, 该项目荣获 2012 中 国金融品牌 「金 象奖」“十 大公益项目 ”奖;四度 蝉联获《财 资》“中国 最佳托管专 业银行”。2016 年 6 月招商银行 荣膺《财资 》 “中国最 佳托 管银行 奖”,成为 国内唯一获 奖项国内托 管银行, 该 行“托管通 ” 获得国内 《银行家》2016 中国金融创新 “十 佳金融产品 创新奖” ;7 月荣膺 2016 年中国 资产管理 【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 ( 二 ) 主要人 员 情 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 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 高级经济师。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 国际海运集装箱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 局资本投资 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长。 曾任中国远 洋运输(集 团)总公司 总裁助理、 总经济师 、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16 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 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月 历任上 海银行副行长、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 深圳市分行行长、 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 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丁伟先生, 本行副行长。 大学本科毕业, 副研究员。1996 年 12 月加入 本行, 历任杭州 分行办公室主任兼营业部总经理, 杭州分行行长助理、 副行长, 南昌支行行长, 南昌分行 行 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行长助理,2008 年 4 月 起任本行副行长。兼任招银国际 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然女士,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大学本科毕业, 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 先后供职于 中国农业银行 黑龙江省 分行, 华商 银行,中国 农业银行深 圳市 分行 , 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 年 9 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 经理、 高级经理、 总经理助理等职。 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 开发者 之 一,具有 20 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 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 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 ( 三 ) 基金托 管 业 务经营 情 况 截至 2016 年11 月 30 日, 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 231 只开放式基 金及其它托 管资产,托管资产为 9.62 万亿元人民 币。 ( 四) 托管 人的 内 部 控制制 度 1 、 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自觉形成守法经营、 规范运 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 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防范和化解经 营风险, 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 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 堵塞漏洞、 消除隐患, 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 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 准确、 完整、 及 时; 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 、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总行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防范是总行资 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 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 稽核监察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17 室在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 独立于部门内其他业务室和托管分部、 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 门, 对各岗位、 各业务室、 各分部、 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 及时发现内部控 制缺陷,提出整改方案,跟踪整改情况。 三级风险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在专业岗位设置时, 必须遵循内控制衡原则, 监督制衡 的形式和方式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决定。 3 、 内部控制原则 (1 )全面性 原则。内部 控制应覆盖 各项业务过 程和操作环 节、覆盖所 有室和岗位 , 并 由全部人员参与。 (2 )审慎性 原则。内部 控制的核心 是 有效防范 各种风险, 托管组织体 系的构成、 内 部 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 )独立性 原则。各室 、各岗位职 责应当保持 相对独立, 不同托管资 产之间、托 管 资 产和自有资产之间应当分离。 内部控制的检查、 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 部门, 稽核监察室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负责对部门内部控制工作进行评价和检查。


(4 )有效性 原则。 内部 控制应当具 有高度的权 威性,任何 人不得拥有 不受内部控 制 约 束的权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5 )适应性 原则。 内部 控制应适应 我行托管业 务风险管理 的需要,并 能随着托管 业 务 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 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 法规、 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 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内部控制应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 经营理念等内 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 相 应 的 修 订 和 完 善 。 (6 )防火墙 原则。 业务 营运、稽核 监察 等相关 室,应当在 制度上和人 员上适当分 离 , 办公网和业务网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7 )重要性 原则。内部 控制应当在 全面控制的 基础上, 关 注重要托管 业务事项和 高 风 险领域。 (8 )制衡性 原则。内部 控制应当在 托管组织体 系、机构设 置及权责分 配、业务流 程 等 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9 )成本效 益原则。内 部控制应当 权衡托管业 务的实施成 本与预期效 益,以适当 的 成 本实现有效控制。 4 、 内部控制措施 (1 )完善的 制度建设。 招商银行资 产托管部制 定了《招商 银行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 业 务 管理办法》 、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办法》 、 《招 商银行基金托管业务操作规程》 和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18 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从资产托管业务操作流程、 会计核算、 岗位管理、 档案管理、 保密管理 和信息管理等方面, 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 制度化、 规 范化运作。 为保障托管资产安全 和托管业务正常运作, 切实维护托管业务各当事人的利益, 避免托管业务危机事件发生或确 保危机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 准确、 有效地处理, 招商银行还制定了 《招商银行托管业务危 机事件应急 处理办法》 , 并建立了灾 难备份中心 ,各种业务 数据能及时 在灾难备份 中心进行 备份,确保灾难发生时,托管业务能迅速恢复和不间断运行。 (2 )经营风 险控制。招 商银行资产 托管部托管 项目审批、 资金清算与 会计核算双 人 双 岗、 大额资金专人跟踪、 凭证管理、 差错处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 有效地控制业务运 作过程中的风险。 (3 )业务信 息风险控制 。招商银行 资产托管部 采用加密方 式传输数据 。数据执行 异 地 同步灾备, 同时, 每日实时对托管业务数据库进行备份, 托管业务数据每日进行备份, 所有 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才能进行访问。 (4 )客户资 料风险控制 。招商银行 资产 托管部 对业务办理 过程中形成 的客户资料 , 视 同会计资料保管。 客户资料不得泄露, 有关人员如需调用, 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 并做 好 调用登记。 (5 )信息技 术系统风险 控制。招商 银行对信息 技术系统管 理实行双人 双岗双责、 机 房 24 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 管理、电脑 密码设置及 权限管理、 业务网和办 公网、与全 行业务网 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6 )人力资 源控制。招 商银行资产 托管部通过 建立良好的 企业文化和 员工培训、 激 励 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 进 行 人 力 资 源 控 制 。





(五 )基 金 托 管人对 基 金 管理人 运 作 基金进 行 监 督的方 法 和 程序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有 关证券法律 法规的规定 及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 基金投资范 围、投资对 象、基金投 融资比例 、 基金投资禁止行为、 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 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 基金资产 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净 值计算、基 金费用开支 及收入确定 、基金收益 分配、相关 信息披露 、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投资运作违反 《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基金合同 、 托管协议、 上述监督内容的约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应 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 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资比例调整期限。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 在规定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19 时间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基 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 《 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基金合同和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 应当拒绝执行, 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正, 如基金管理人未能在通知 期限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 金 管 理 人 有 义 务 配 合 和 协 助 基 金 托 管 人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基 金 合 同 和 托 管 协 议 对 基 金 业 务执行核查。 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 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 或就 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 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要 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 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 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 拒绝、 阻 挠对方根 据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 或采取拖延、 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 情节严重或 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


相 关 服务 机 构 (一)基金份 额 发 售机构 1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简称“ 一级交 易商 ” ) (1) 国 泰君 安 证券 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楼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联系人: 芮敏祺 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网址: www.gtja.com


(2) 中 信建 投 证券 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20 联系人: 权唐 电话: 010-85130588 传真: 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3) 招 商证 券 股份 有 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层 办公地址: 中国深圳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0 楼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联系人: 黄婵君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373434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11;95565 网址: http://www.newone.com.cn/ (4) 中 信证 券 股份 有 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路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A 层 办公地址: 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 号京 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电话: 010-84588888 传真: 010-84865560 客户服务电话: 010-84588888 网址: http://www.cs.ecitic.com/ (5) 中 国银 河 证券 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C 座2-6 层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联系人: 邓颜 电话: 010-66568292 传真: 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 网址: http://www.chinastock.com.cn/ (6) 海 通证 券 股份 有 限公 司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21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联系人: 李笑鸣 电话: 4008888001 传真: 021-63602722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网址: http://www.htsec.com/ (7) 申 万宏 源 证券 有 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 号45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 号45 层 法定代表人: 李梅 联系人: 李玉婷 电话: 021-33389888 传真: 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8) 安 信证 券 股份 有 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 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 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联系人: 陈剑虹 电话: 0755-82825551 传真: 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1001 网址: http://www.essences.com.cn (9) 渤 海证 券 股份 有 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 号写字 楼101 室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联系人: 胡天彤 电话: 022-28451861 传真: 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22 网址: http://www.bhzq.com (10) 中信 证 券( 山 东) 有限责 任 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 号 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 号楼20 层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 号 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 号楼20 层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联系人: 吴忠超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 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http://www.citicssd.com (11) 信达 证 券股 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1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联系人: 唐静 电话: 010-63080985 传真: 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 95321 网址: http://www.cindasc.com (12) 方正 证 券股 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 段华侨 国际大厦22-24 层 办公地址: 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 段华侨 国际大厦22-24 层 法定代表人: 雷杰 联系人: 郭军瑞 电话: 0731-85832503 传真: 0731-858322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网址: http://www.foundersc.com (13) 长城 证 券有 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 号特区 报业大厦16、17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 号特区 报业大厦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 黄耀华 联系人: 高峰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23 电话: 0755-83516094 传真: 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6888 网址: http://www.cgws.com (14) 光大 证 券股 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刘晨 电话: 021-22169081 传真: 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788;95525 网址: http://www.ebscn.com/ (15) 东北 证 券股 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 号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 号 法定代表人: 矫正中 联系人: 潘锴 电话: 4006-000-686 传真: 0431-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 0431-85096709 网址: http://www.nesc.cn (16) 平安 证 券有 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 楼 法定代表人: 杨宇翔 联系人: 郑舒丽 电话: 0755-22626172 传真: 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16168 网址: http://www.pingan.com/ (17) 华安 证 券股 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 号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24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959 号 财智中心B1 座 法定代表人: 李工 联系人: 甘霖 电话: 0551-65161821 传真: 0551-65161672 客户服务电话: 0551-96518/4008096518 网址: http://www.hazq.com/ (18) 国海 证 券股 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 楼 法定代表人: 张雅锋 联系人: 武斌 电话: 0755-83707413 传真: 0755-8370020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网址: http://www.ghzq.com.cn (19) 东莞 证 券有 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 号 金源中心30 楼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 号 金源中心30 楼 法定代表人: 张运勇 联系人: 张巧玲 电话: 0769-22116572 传真: 0769-22116999 客户服务电话: 0769-961130 网址: http://www.dgzq.com.cn (20) 申万 宏 源西 部 证券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新市区) 北京南路358 号大成 国际大厦20 楼2005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季 联系人: 唐岚 电话: 010-88085201 传真: 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0562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25 网址: http://www.hysec.com (21) 天风 证 券股 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 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 余磊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5000 网址: www.tfzq.com (22) 华宝 证 券有 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联系人: 刘闻川 电话: 021-68777222 传真: 021-687778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898;021-38929908 网址: http://www.cnhbstock.com (23) 华鑫 证 券有 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 安联大厦28 层 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 安联大厦28 层 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 洪家新


联系人: 陈敏 电话: 021-64316642 传真: 021-64333051 客户服务电话: 021-32109999,029-68918888 网址: http://www.cfsc.com.cn (二)登记机 构 名称:








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 银行大厦 29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恒基中心 1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 张光华 电话:








010-65171166 传真:








010-65187068 联系人:





许鹏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26 (三)出具法 律 意 见书的 律 师 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 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联系人: 安冬 经办律师: 吕红、安冬 (四)审计基 金 财 产的 会 计 师 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 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 张振波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 张振波 四 、 基 金 名称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 、 基 金 类型 股票型 六 、 基 金 运作 方 式 交易型开放式 七 、 基 金 的投 资 目 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八 、 基 金 的投 资 范 围 本基金主要 投资于标的 指数成份股 和备选成份 股。 为更好 地实现基金 的投资目标 , 本 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 (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上 市的股票) 、 债券、货币 市场工具、 权证、股指 期货、资产 支持证券以 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27 入投资范围 。 在建仓完 成后,本基 金投资于标 的指数成份 股和备选成 份股的资产 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 管 机构的规定 执行。 如法 律法规或监 管机构以后 允许基金投 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九 、 基 金 的投 资 策 略 本基金为完全被动式指数基金, 采用完全复制法, 即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 重来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 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但因特殊 情况 (比如流动性不足等) 导致本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 基金管理人可使用 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 如权证以及其他与标 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 备选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 包括融资融券等。 本基金投资股指 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 降低股票 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 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本基金将通过对权证 标的证券的基本面以及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资产及结构设计的研究, 结合多种定价模型, 根据 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适度进行权证及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 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 值争取不超过 0.2% , 年跟踪误差争取不超过 2% 。 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 导致基金跟踪 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 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 差的进一步扩大。 十 、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即上证 50 指数。该指数属于价格指数。 如果指数发布机构变更或者停止上述标的指数编制及发布, 或者上述标的指数由其他指 数代替, 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上述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 或证券市场 有其他代表性更强、 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 合法权益的原则, 通过适当的程序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 并同时更换本基金的基金名称与 业绩比较基准。 若标的指数变更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 (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 指 数更名等) , 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可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 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十 一 、 基 金的 风 险 收 益特 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 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货 币市场基金,属于高风险/ 高收益的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上 证 50 指数, 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28 十 二 、 基 金投 资 组 合 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1 、 报告 期 末基 金 资 产组合 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161,365,828.06 99.09 其中:股票 161,365,828.06 99.09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480,541.88 0.91 7 其他各项资产 1,788.20 0.00 8 合计 162,848,158.14 100.00 2 、 报告 期 末按 行 业 分类的 股 票 投资组 合 (1 )报 告 期末 按 行 业分类 的 境 内股票 投 资 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5,127,240.00 3.16 C 制造业 27,022,812.80 16.6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904,520.00 1.79 E 建筑业 9,031,903.00 5.56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602,810.00 2.22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978,120.00 1.83 J 金融业 107,691,702.26 66.32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29 K 房地产业 3,006,720.00 1.85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61,365,828.06 99.37 3 、 报告 期 末按 公 允 价值占 基 金 资产净 值 比 例大小 排 序 的前十 名 股 票投资 明 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601318 中国平安 477,100 16,297,736.00 10.04 2 600016 民生银行 1,042,200 9,650,772.00 5.94 3 601166 兴业银行 588,500 9,398,345.00 5.79 4 600036 招商银行 456,300 8,213,400.00 5.06 5 601328 交通银行 1,212,700 6,706,231.00 4.13 6 600519 贵州茅台 22,080 6,577,852.80 4.05 7 600000 浦发银行 381,660 6,293,573.40 3.88 8 600837 海通证券 356,300 5,668,733.00 3.49 9 600030 中信证券 347,200 5,596,864.00 3.45 10 601288 农业银行 1,687,100 5,280,623.00 3.25 4 、 报告 期 末按 债 券 品种分 类 的 债券投 资 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 报告 期 末按 公 允 价值占 基 金 资产净 值 比 例大小 排 序 的前五 名 债 券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 报 告期 末按 公 允 价值占 基 金 资产净 值 比 例大小 排 序 的前十 名 资 产支持 证 券 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 报告 期 末按 公 允 价值占 基 金 资产净 值 比 例大小 排 序 的前五 名 贵 金属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 报告 期 末按 公 允 价值占 基 金 资产净 值 比 例大小 排 序 的前五 名 权 证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 报告 期 末本 基 金 投资的 股 指 期货交 易 情 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30 10 、 报告 期末 本 基 金投资 的 国 债期货 交 易 情况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 投资 组合 报 告 附注 (1 )报告期 内基金投资 的前十名证 券的发行主 体没有被监 管部门立案 调查,或在 报 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报告期 内基金投资 的前十名股 票中,没有 投资超出基 金合同规定 备选股票库 之 外 的股票。 (3 )其他资 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证金 1,503.5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84.67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788.20 (4 )报告期 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 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投资组 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 三、基 金的 业 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31 期


间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5/5/27-2015/12/31 -26.09% 2.61% -28.52% 2.78% 2.43% -0.16% 2016/1/1-2016/9/30 -7.86% 1.38% -10.06% 1.40% 2.2% -0.02% 2015/5/27-2016/9/30 -31.90% 2.03% -35.71% 2.13% 3.81% -0.10% 十 四、基 金费 用 概览 ( 一 ) 与基金 运 作 有关的 费 用 1 、 基 金 费 用的 种 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4 )0 《基 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0 《基 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及维护费用 ; (9 )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10)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 、 基 金 费 用计 提 方 法、计 提 标 准和支 付 方 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 =E× 0.3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 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 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自动于次月 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 金管 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 ,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32 本 基 金 的 托 管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10%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 费的计算方 法如 下: H =E× 0.1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 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 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自动于次月 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 ,支付日期顺延。 (3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 基 金 按 照 基 金 管 理 人 与 标 的 指 数 许 可 方 所 签 订 的 指 数 使 用 许 可 协 议 中 所 规 定 的 指 数 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 其中,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许可使用固定费不列入 基金费用。 在通常情况下, 指数使用 许可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 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 ×0.03%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计提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E 为前一日 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日计提, 按季支付。 根据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供 应商签订的 相应指数许 可协议的规 定,标的指 数许可使用 费的收取下 限为每季( 自然季度 ) 人民币 50,000 元,当季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不足 50,000 元的,按照 50,000 元支付。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 年 1 月,4 月,7 月,10 月首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指数使用许可协议所规定的方式支付给标 的指数许可方。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 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 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规定在指定媒介进行公告。 上述 “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 -10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 、 与 基 金 销售 有 关 的费用 (1 )申购对价是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 其他对价。 赎回对价是 指投资人赎 回基金份额 时,基金管 理人应交付 给赎回人的 组合证券 、 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2 )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 定。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33 申购、 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 日的申购、 赎回清单在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市 前公告。 如遇特殊情况,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申购、 赎回清单 的内容与格式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3 ) 投 资 人 在 申 购 或 赎 回 基 金 份 额 时 , 申 购 赎 回 代 理 券 商 可 按 照 不超过 0.5% 的 标 准 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 日公告, 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 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 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三)不列入 基 金 费用的 项 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 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可 根 据 基 金 发 展 情 况 调 整 基 金 管 理 费 率 和 基 金 托 管 费 率 。 基 金 管 理 人 必 须 最 迟 于 新 的 费 率 实 施 日 前 按 照 《 信 息 披 露 办 法 》 的 规 定 在 指 定 媒 介 上 刊 登 公 告。 (五)基金税 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 五 、 对 招募 说 明 书 更新 部 分 的 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它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 金管理人于2016 年7 月11 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 (《 博 时上证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 进行了更新, 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 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 主要 补充和 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 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2 、在“四、 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情况进行了更新; 3 、在“五、 相关服务机 构”中,对 代销机构、 审计基金财 产的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 了 更 新;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34 4、在“ 十一、 基金的投资” 中, 更 新了 “ (十二 )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的内容, 数据内 容截止时间为 2016 年9 月 30 日; 5 、在“十二 、 基 金 的 业 绩 ” 中 , 更新 了 基 金 业 绩 的 内 容 , 数 据 内 容 截 止 时 间 为 2016 年 9 月30 日; 6 、在“二十 四、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 ( 一) 、 2016 年 11 月 11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告 了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


( 二) 、 2016 年 10 月 24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 告 了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第 3 季度报告》 、 《博 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6 年第 3 季度报告》 ;


( 三) 、 2016 年 10 月 20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 告 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增加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


( 四) 、 2016 年 09 月 02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 告 了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 《关 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深圳前海欧中联合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 五) 、 2016 年 08 月 30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 告 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华信证券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


( 六) 、 2016 年 08 月 25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告 了《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 ;


( 七) 、 2016 年 07 月 29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 告 了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


( 八) 、 2016 年 07 月 28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 告 了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 优惠活动的 公告》 ;


( 九) 、 2016 年 07 月 20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 告 了《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第 2 季度报告》 ;


( 十) 、 2016 年 07 月 19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 告 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


( 十一) 、 2016 年 07 月 18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 公 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摘要) 35 ( 十二) 、 2016 年 07 月 15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 公 告了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开通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定投业务并参加其定 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 十三) 、 2016 年 07 月 11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 告了《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2 号(摘要) 》 ;


( 十四) 、 2016 年 06 月 06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 公 告了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的公 告》 ;


( 十五) 、 2016 年 05 月 27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 公 告了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新增乾道金融信息服务 (北京) 有限公司为代销机 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