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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联合国民健康混合(003581)

前海联合国民健康混合: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 国民 健 康 产 业 灵 活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 、赎 回 、 转 换 、 定期 定 额 投资业务 的 公告 
 
公告送出 日期:2017 年 1 月3 日 
 
1. 公告基 本信息 
基 金名称 新 疆前海 联合 国民 健康产 业 灵活
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 基金 
基 金简称 前 海联合 国民健康 混合 
基 金主代 码 003581 
基 金运作 方式 契 约型开 放式 
基 金合同 生效日 2016 年12 月 29 日 
基 金管理 人名称 新 疆前海 联合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管 人名称 中 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 司 
基 金注册 登记机构 名称 新 疆前海 联合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公 告依据 
《 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券投 资基金
法 》 、 《公 开募集证 券投资 基金运
作 管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信
息 披露管 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以
及 《新疆 前海联合 国民健 康产业
灵 活配置 混合型 证 券投资 基金基
金 合同 》 、 《新疆前 海联合 国民健康 产业 灵 活配置混 合型 证 券投资
基 金招募 说明书》 
该 基金是 否开放 申 购、赎
回 、转换 、定期定 额投资 
是 
申 购起始 日 2017 年 1 月 3 日 
赎 回起始 日 2017 年 1 月 3 日 
转 换转入 起始日 2017 年 1 月 3 日 
转 换转出 起始日 2017 年 1 月 3 日 
定 期定额 投资起始 日 2017 年 1 月 3 日 
注 : 投 资者范 围指 符合法 律法规的 可投资 于证券投 资基金 的
个 人投资 者、 机构 投资者 、 合格境 外机构 投资者以 及法律 法
规 或中国 证监会允 许购买 证券投资 基金的 其他投资 人。 
 
2. 日常申 购、赎 回 业务的办 理时间 
投 资人在 开放日办 理基金 份额的申 购 、 赎回 、 转换 和 定
期 定额投 资 , 具体 办理时 间为上海 证券交 易所、 深 圳证券 交
易 所的正 常交易日 的交易 时间 , 但 基金管 理人根据 法律法 规、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要 求 或 基 金 合 同 的 规 定 公 告 暂 停 申 购 、 赎 回 、
转 换和 定 期定额投 资 时除 外。 
基 金合同 生效后, 若出现 新的证券 交易市 场、 证券 交易
所 交易时 间变更或 其他特 殊情况, 基金 管理人 将视 情况对 前
述 开放日 及开放时 间进行 相应的调 整, 但应在 实施 日前依 照《 证券投 资基金 信 息披露 管理办法 》 的 有关规 定在 指定媒 介
上 公告。 
 
3. 日常申 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 制 
投 资人 通 过基金管 理人直 销柜台申 购本基 金份额的 , 每
个 基金账 户单笔最 低申购 金额为5万元 人民 币 (含申 购费) 。
投资人 通 过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上 交 易 平 台 或 其 他 销 售 机 构 申购
本 基 金 份 额 的 , 每 个 基 金 账 户 单 笔 最 低 申 购 金 额 为1 元人民
币 (含申 购费) 。 其他销 售机构另 有规定 的,从其 规定。 
 
3.2 申购费率 
本 基金的 申购费用 由基金 申购人承 担, 不 列入基金 财产 ,
主 要 用 于 本 基 金 的 市 场 推 广 、 销 售 、 注 册 登 记 等 各 项 费 用 。 
本 基金的 申购费率 如下: 
申 购金额 (M ) 申 购费率 
M <100万元 1.50% 
100 万 元≤M <300万元 1.00% 
300 万 元≤M <500万元 0.30% 
500 万 元≤M 按 笔收取 ,每笔1000 元 
备 注:M 为基 金申购 金额。 
 3.3 其他与申购 相 关的事项 
(1 ) 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 “ 未 知 价 ” 原 则 , 即 申 购
价 格 以 申 请 当 日 收 市 后 计 算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基 准 进 行 计
算 。 
(2 ) 投 资人申 购基 金份额 时, 必须 全额交 付申购款 项,
投 资人交 付 申购 款 项, 申购 成立 ; 登 记机构 确认基金 份额时 ,
申 购生效 ; 若 申购 资金在 规定时间 内未全 额到账则 申购不 成
立 ,若申 购不成功 或无效 ,申购款 项将退 回投资者 账户。 
(3 )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对
申 购金额 的限制, 基金管 理人 将 在 调整实 施前依照 《证券 投
资 基金信 息披露管 理办法 》 的 有关 规定在 指定媒介 上公告 并
报 中国证 监会备案 。 
 
4. 日常赎 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 制 
投 资者可 将其全部 或部分 基金份额 赎回。 本基金对 每个
投 资人每 个基金交 易账户 的最低基 金份额 余额不设 限制 , 对
单 个投资 人累计持 有的基 金份额不 设上限 。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 担, 在 基金份额 持有人 赎回基金 份额时 收取。 本 基金不 收取 销 售 服 务 费 , 对 持 续 持 有 期 少 于7 日 的 投 资 人 收 取1.5% 的
赎 回 费 , 对 持 续 持 有 期 不 少 于7 日 但 少 于30 日 的 投 资 人 收 取
0.75% 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
续持有期不少于30 日但少于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0.5% 的赎回
费 , 并 将 不 低 于 赎 回 费 总 额 的75% 计 入 基 金 财 产 ; 对 持 续 持
有期不少于3 个 月 但 少 于6 个 月 的 投 资 人 收 取0.5% 的 赎 回 费 ,
并 将 不 低 于 赎 回 费 总 额 的50%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
不 少于6 个月 但少于1 年 的投资 人收取0.5% 的 赎回费, 对持 续
持有期不少于1 年 但 少 于2 年 的 投 资 人 收 取0.25% 的 赎 回 费 ,
并 将不低 于赎回费 总额的25% 计入基 金财产 。 
本 基金的 赎回费率 如下: 
持 有期限 (N ) 赎 回费率 
N <7 日 1.50% 
7 日≤N <30 日 0.75% 
30日≤N <1 年 0.50% 
1 年≤N <2 年 0.25% 
N ≥2 年 0% 
备 注:N 为 基金持有 期限 。 针对 持有 期限而 言,3 个月 指
90 日,6 个月 指182 日,1 年指365 日。 
 
4.3 其他与赎回 相 关的事项 
(1 ) 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 “ 未 知 价 ” 原 则 , 即 赎 回价 格 以 申 请 当 日 收 市 后 计 算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基 准 进 行 计
算 。 
(2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赎回成立;
登 记 机 构 确 认 赎 回 时 , 赎 回 生 效 。 投 资 人 赎 回 申 请 成 功 后 ,
基 金管理 人将在T +7 日 (包括 该日 ) 内支付 赎回款项 。 
(3 ) 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
基 金合同 的有关条 款处理 。 
(4 )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
述 规 定 赎 回 份 额 的 限 制 。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在 调 整 实施 前 依 照
《 证券投 资基金信 息披露 管理办法 》 的 有关规 定在 指定媒介
上 公告并 报中国证 监会备 案。 
 
5. 日常转 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5.1.1 转 换业务费 用 
基 金 转 换 费 用 由 转 出 基 金 的 赎 回 费 用 加 上 转 出 与 转 入
基 金申购 费用补差 (外扣 ) 两 部分 构成, 具体收取 情况视 每
次 转 换 时 两 只 基 金 的 申 购 费 差 异 情 况 和 转 出 基 金 的 赎 回 费
而 定。基 金转换费 用由基 金份额持 有人承 担 。 






转出 基金赎回 费: 按转出 基金 正常赎 回时的赎 回费率 收 取 费用。 申 购费用 补差 (以 下简称 “补差费 ” ) : 当 转出基金 申购费 低于转 入基金申 购费时 , 则按差 额收取 补差费; 当转出 基 金 申购费 高于或等 于转入 基金申购 费时, 不收取 补 差费 。 5.1.2 基 金转换份 额的计 算 基 金转换 计算公式 如下: 转 出 基 金 赎 回 手 续 费 = 转 出 份 额 × 转 出 基 金 当 日 基 金 份 额净值 ×转出基 金赎回 手续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 出 基金赎 回手续费 补差费(外扣)= 转 出 金 额 × 转 入 基 金 的 申 购 费 率/ (1 + 转入基 金申购费 率) - 转出金额 ×转出 基金申购 费率/ (1 + 转出基 金申购费 率) 转 换费用 =转出基 金赎回 手续费+ 补差费 转 入金额 =转出金 额-补 差费 转 入份额 =转入金 额/ 转入基 金当日 基金份 额净值 例 如: 某基金 份额 持有人 持有本基 金10,000 份基金 份额 3 个 月 后 决 定 转 换 为 新 疆 前 海 联 合 海 盈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本基 金 对应前 端申购费 率为1.50% , 赎回 费率为0.50% , 假 设转换 当 日转出 基金份额 净值是1.0800 元 , 转 入基金 的份 额净值 是 1.000 元,并且转入基金对应的前端申购费率为0% ,则可得 到 的转换 份额为: 转 出 基 金 赎 回 手 续 费 =10,000 ×1.0800 ×0.50 %=54.00 元 转 出金额=10,000 ×1.0800 -54.00=10,746.00 元 补 差费 ( 外扣 ) =0 元 ( 当转出基 金申购 费高于或 等于 转 入基金 申购费时 ,不收 取 补差费 ) 转 换费用 =54.00+0 =54.00 元 转 入份额 =(10,746.00 -0 )/1.000 =10,746.00 份 5.2 其他与转换 相 关的事项 5.2.1 转 换业务适 用基金 范围 本 基 金 转 换 业 务 适 用 于 本 基 金 与 本 公 司 旗 下 管 理 的 新 疆 前海联 合海盈货 币市场 基金 (简 称 “新 疆前海联 合海盈 货 币A ” , 基 金 代 码 :002247 ; “ 新 疆 前 海 联 合 海 盈 货 币B ” , 基 金代码:002248 ) 、 新疆前海联合全民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 合 型证券 投资基金 (简称 : “前海联 合全民 健康混合 ” , 基金 代 码:002780 ) 、 新 疆前海 联合添利 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 简 称 : “前 海联合 添利 债券A ” ,基金代 码:003180 , “前 海联合 添 利债券C ” , 基金 代码:003181 ) 、 新疆前 海联合沪 深300 指 数 型证券 投资基金 (简称 : “前 海联 合沪深300 ”, 基 金代码: 003475 ) 、 新疆前海联合添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 称 “ 前 海 联 合 添 和 纯 债A ” ,基金代码:003498 , “ 前 海 联 合 添 和纯债C ” ,基金 代码:003499 ) 之间的 基金转换 。 5.2.2 基 金转换业 务规则 (1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 某 只 基 金 的 部 分 或 全 部 份 额 转 换 为 同 一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另 一只开 放式基金 的份额 ; (2 )基金转换只能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同一注册登 记 人登记 存管的、 同一基 金账户下 的基金 份额, 并 只能在 同 一 销售机 构进行, 且该 销售机 构须 同时代 理拟转出 基金及 拟 转 入基金 的销售; (3 )拟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入的基 金 必须处 于可申购 状态; (4 ) 投资者 只能在 相同收 费模式下 进行基 金转换, 即" 前 端 转 前 端 、 后 端 转 后 端" 的 模 式 , 而 不 能 将 前 端 收 费 基 金 份 额转换 为后端收 费基金 份额 , 或 将后端 收费基金 份额转 换 为 前端收 费基金份 额。 目前本 公司 旗下基 金产品均 采用前 端 收 费模式 , 可以互 相转换 。 如今后 本公司 开通后端 收费模 式 基 金 的 转 换 业 务 , 具 体 转 换 业 务 规 则 以 相 关 公 告 内 容 为 准 ; (5 )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 额 精确到 小数点后 两位 , 单笔 转换 申请份 额不得低 于100 份; (6 )对于基金分红时,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出的基 金 份额享 有该次分 红权益 , 权 益登 记日申 请转换转 入的基 金 份 额不享 有该次分 红权益 ; (7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 申请受 理当日各 转出 、 转入 基金 的份额 净值为基 准进行 计 算; (8 )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先确认 的 认购或 者申购的 基金份 额在转换 时先转 换; (9 )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 额 之 和 超 出 上 一 开 放 日 基 金 总 份 额 的10% 时,为巨额赎回。 发 生 巨 额 赎 回 时 , 基 金 转 出 与 基 金 赎 回 具 有 相 同 的 优 先 级 , 基 金管理 人可根据 基金资 产组合情 况, 决 定全 额转 出或部 分 转 出, 并 且对于基 金转出 和基金赎 回, 将 采取相同 的比例 确 认 。 在转 出申请得 到部分 确认的情 况下, 未确认的 转出申 请 将 不予以 顺延; (10 ) 转 入基金的 持有时 间将重新 计算, 与转出基 金的 持 有时间 无关; (11 )投资者在T 日办理的基金转换申请,基金注册登 机 构在T+1 日 内为投 资者对 该交易的 有效性 进行确认 , 在T + 2 日 后 ( 包 括 该 日 )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机 构 或 以 基 金 份额发 售机构规 定的其 他方式查 询成交 情况 。 5.2.3 直 销机构 ( 包括 本公司 直销 柜台及 直销网上 交易 平 台) 开 通基金转 换业务 , 其他销 售机构 的基金转 换业务 以 其 当时有 效的业务 规定或 相关公告 为准。 6. 定期定 额投资 业 务 “ 定 期 定 额 投 资 业 务 ” 是 投 资 人 通 过 有 关 销 售 机 构 提 出 申 请, 约 定每期申 购日、 扣款金额 及扣款 方式, 由 销售机 构 于 每 期 约 定 扣 款 日 在 投 资 人 指 定 银 行 账 户 内 自 动 完 成 扣 款 及 受理基 金申购申 请的投资 业务的 一种方式 。 直销机构 ( 包 括 本 公 司 直 销 柜 台 及 直 销 网 上 交 易 平 台 ) 暂 不开通 定期定额 投资业 务 , 其他 销售机 构的 定期 定额投 资 业务 以 其他 销 售 机 构 当 时 有 效 的 业 务 规 定 或 相 关 公 告 为 准 。 7. 基金销 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新 疆前海 联合 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7.2 其他销售机构 (1 ) 中国工 商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2 ) 海通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3 ) 恒泰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4 ) 申万宏 源证券 有限公 司


(5 ) 申万宏 源西部 证券有 限公司


(6 ) 东北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7 ) 中信建 投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8 ) 上海天 天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9 ) 上海陆 金所资 产管理 有限公司 (10 ) 深 圳众禄金 融控股 股份有限 公司 (11 ) 北 京唐鼎耀 华投资 咨询有限 公司 (12 ) 诺 亚正行( 上海) 基金销售 投资顾 问有限公 司 (13 ) 大 泰金石投 资管理 有限公司 (14 ) 珠 海盈米财 富管理 有限公司 (15 ) 上 海好买基 金销售 有限公司 (16 ) 上 海凯石财 富基金 销售有限 公司 (17 ) 北 京乐融多 源投资 咨询有限 公司


(18 ) 一 路财富( 北京) 信息科技 有限公 司


(19 ) 深 圳富济财 富管理 有限公司 (20 ) 北 京恒天明 泽基金 销售有限 公司 (21 ) 上 海万得投 资顾问 有限公司 (22 ) 深 圳市新兰 德证券 投资咨询 有限公 司 (23 ) 北 京汇成基 金销售 有限公司 (24 ) 南 京苏宁基 金销售 有限公司 (25 ) 上 海华信证 券有限 责任公司 (26 ) 深 圳市 金斧 子 投资 咨询 有限 公司 (27 )上海 利得基 金销售 有限公司 (28 ) 南 京途牛金 融信息 服务有限 公司 8. 基金份 额净值 公 告/ 基金收益 公告的 披露安排 在 开始办 理基金份 额申购 或者赎回 后, 基金管 理人 将在 每 个开放 日的次日 , 通过 其网站、 基金份 额发售网 点以及 其 他 媒 介 , 披 露 开 放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和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 9. 其他需 要提示 的 事项 本 公告仅 对本基金 的开放 日常 申购 、 赎回 、 转换和 定期 定 额投资 业务事项 予以说 明。 投资 者欲了 解本基金 详细情 况, 可 通过本 基金管理 人网站 (www.qhlhfund.com ) 查阅 本基金 相 关法律 文件。 风 险提示 : 本基金 管理人 承诺以诚 实信用 、 勤勉尽 责的 原 则管理 和运作基 金资产 , 但不保 证基金 一定盈利 , 也不 保 证 最低收 益。 定期 定额投 资是引导 投资者 进行长期 投资、 平 均 投资成 本的一种 简单易 行的投资 方式 。 但是 定期 定额投 资 并 不能规 避基金投 资所固 有的风险 , 不 能保证 投资 者获得 收 益 , 也不 是替代储 蓄的等 效理财方 式。 敬 请投资人 注意投 资 风 险。 投 资者投资 于 本 基 金前应认 真阅读 本基金的 《基金 合 同 》和《 招募说明 书》 或 更新的《 招募说 明书 》 。 特 此公告 。 新 疆前海 联合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二 〇一 七 年 一月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