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 土 创 新 定 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
公告 送 出 日期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 公 告 基 本信 息
基金名称 红土创新 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红土定增 混合(场内简称:红土定增)
基金主代码 1684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红土创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 以及 《红土创新 定增灵活
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 《基金合
同》 ”)、 《 红土创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
2. 基 金 募 集情 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 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6】2470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6 年 11 月 25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23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6 年 12 月 29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635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不含利息 ,单位:元) 210,413,011.48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单位: 元 ) 111,073.89
募集份额 (单位: 份 )
有效认购份额 210,413,011.48
利息结转的份额 111,073.89
合计 210,524,085.37
其中: 募集 期间基金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认
购本基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含利息转份额 , 单
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 事
项
无
其中: 募集 期间基金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认 购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
位:份)
0
本基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募 集 期 限 届 满 基 金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办 理 基 金 备 案 手 续 获 得 书 面 确
认的日期
2016 年 12 月 30 日
注: (1) 按 照有关法律规定, 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 会计师费、
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 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
(3)本公司未使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 。
(4)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本息)确认为 25,356,879 份,场外认购
的基金份额(本息)确认为 185,167,206.37 份。
3. 其 他 需 要提 示 的 事 项
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 赎回业务, 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
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封闭期届满后, 本基金转换为红
土创新转型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的封闭期限: 本基金的封闭期是指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包括 《 基
金合同》 生效之日) 至 24 个月 (含第 24 个月) 后对应日 (遇非工作日顺延至 下
一个工作日)的期间,如该日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延后至下一日。
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自转换为红土创新转型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LOF ) 之日起不超过 30 天开始办理,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
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红土创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