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信B: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过期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德 邦 基金 管 理有 限 公司 关 于提 请 投资 者 及时 更 新过 期
身 份 证件 或 身份 证 明文 件 的公 告
尊 敬的投资 者:
根 据 《金融 机构客户 身份识别 和客户身 份资料及 交易记录 保存 管
理 办法 》 ( 中国人民 银行、中 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 委员会、 中国证券 监
督 管理委员 会、 中国 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 会令[2007] 第 2 号) 第十九 条
规 定: “在 与客户的 业务关系 存续期间 ,金融机 构应当采 取持续的 客
户 身份识别 措施, 关 注客户及 其日常经 营活动、 金融交易 情况, 及 时
提 示客户更 新资料信 息。 客户 先前提交 的身份证 件或者身 份证明文 件
已 过 有 效 期 的 , 客 户 没 有 在 合 理 期 限 内 更 新 且 没 有 提 出 合 理 理 由 的 ,
金 融机构应 中止为客 户办理业 务。 ”
根 据 《中华 人民共和 国居民身 份证法》 第二十三 条规定, 依照 《中
华 人民共和 国居民身 份证条例》 领取的 居民身份 证( 即第 一代身份 证),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停止使 用。
根 据上述规 定,德邦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本公 司” )
在 此提醒广 大投资者: 如果您 的身份证 件是第一 代身份证, 或者身 份
证 件或身份 证明文件 已过有效 期, 请及 时前往基 金账户开 立机构办 理
身 份证件或 者 身份证 明证件更 新手续, 以免影响 基金业务 办理 。
投 资者可登 录本公司 网站:www.dbfund.com.cn ,或 拨打 本公司
客 户服务热 线:400-821-7788 (免长途 话费)咨 询相关信 息。
特 此公告。
德 邦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2016 年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