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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ETF(159926)

国债ET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1 
 
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 人: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 人:中 国 银行股份 有限公 司 
 
重要提 示 
嘉实中 证金 边中 期国 债交 易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 以下 简称 “ 本基 金” ) 根据2013
年2月16 日中国 证券 监督管 理委员 会《关 于 核准 嘉实 中证金 边中期 国债交 易型 开放式 指数证
券投资基 金 及 其联接 基金 募集的批 复》 (证监 许可 字[2013]153 号) 的核准 公 开发售 。 本基
金基金 合同 于2013 年5月10日正式 生效 ,自 该日 起本 基金管 理人 正式 开始 管理 本基金 。 
投资有 风险 ,投 资者 申购 本基金 时应 认真 阅读 本招 募说明 书。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本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并经 中国证 监会 核准 。 基 金合 同是约 定基
金当事 人之 间权 利、 义务 的法律 文件 。 基金投 资人 自依基 金合 同取 得基 金份 额, 即成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 的当事 人 , 其 持有 基金 份额 的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 金合同 的承 认
和接受 ,并 按照 《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 运作 办法 》、基 金合 同及 其他 有关 规定享 有权 利 、
承担义 务。 基金 投资 人欲 了解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的权 利和义 务, 应详 细查 阅基 金合同 。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恪 尽职 守、 诚实 信用 、 勤 勉尽 责 的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资 产。 但不 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也 不向 投资者 保证 最低 收益 。 
本招募 说明 书已 经本 基金 托管人 复核 。本 招募 说明 书所载 内容 截止 日 为 2016 年 11 月
10 日 ( 特别 事项 注明 除外 ) , 有关 财务 数据 和净 值表 现截止 日 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 ( 未经 审
计) 。


2 一 、基 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 况 1 、基 本信 息


名称 嘉实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 上海) 自由 贸易 试 验区世 纪大 道 8 号上 海国 金中心 二 期53 层09-11 单 元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建国 门北 大 街 8 号 华润大 厦 8 层 法定代 表人 邓红国 总经理 赵学军 成立日 期 1999 年 3 月25 日 注册资 本 1.5 亿元 股权结 构 中诚信 托有 限责 任公 司 40%, 德意 志资 产管 理 ( 亚洲 ) 有 限公 司 30%, 立信 投 资有限 责任 公 司 30% 。 存续期 间 持续经 营


电话 (010 )65215588 传真 (010 )65185678 联系人 胡勇钦 嘉实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经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基字[1999]5 号 文批 准, 于1999 年3 月25 日 成立, 是中 国第 一批 基金 管理公 司之 一, 是中 外合 资基金 管理 公司 。 公 司注 册地上 海, 总部 设在北 京并 设深 圳、 成都 、 杭州、 青岛、 南京、 福 州、 广 州 分 公司。 公司 获 得首批 全国 社保 基金、 企业 年金 投资 管理 人、QDII 资格 和 特 定资 产 管理业 务资 格 。 嘉实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无 任何受 处罚 记录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 金管 理人 董事 、监 事 、总经 理及 其他 高级 管理 人员基 本情 况 邓红国 先生 , 董 事长 , 硕 士研究 生, 中共 党员 。 曾 任物资 部研 究室 、 政 策体 制法规 司副 处长; 中国 人民 银行 国际 司、 外 资金 融机 构管 理司 、 银行 监管 一司 、 银 行管 理司副 处长 、 处 长、 副 巡视 员; 中 国银 监会 银行监 管三 部副 主任 、 四 部主任 ; 中 诚信 托有 限责 任公司 董事 长、 党委书 记、 法定 代表 人。2014 年 12 月 2 日起 任嘉 实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赵学军 先生, 董事、 总经 理。 中 共党员 , 经济 学博 士。 曾就 职于 天津 通信 广 播公司、 外 经贸部 中国 仪器 进出 口总 公司 、 北 京商 品交易 所任 信息处 长 、 天 津纺织 原材 料交易 所 、 商 鼎 期货经 纪有 限公 司、 北京 证券有 限公 司、 大成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2000 年 10 月至今 任嘉 实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总经理 。


3 高峰先 生, 董事 , 美 国籍, 美国纽 约州 立大 学石 溪分 校博士 。 曾 任所 罗门 兄弟 公司利 息 衍生品 副总 裁, 美国 友邦 金融产 品集 团结 构产 品部 副总裁 。 自 1996 年加 入德 意志银 行以 来, 曾任德 意志 银行 ( 纽约 、 香 港、 新加 坡) 董事 、 全 球市 场部中 国区 主管 、 上海 分 行行长 ,2008 年至今 任德 意志 银行 (中 国)有 限公 司行 长、 德 意 志银行 集团 中国 区总 经理 。 陈春艳 女士 , 董 事, 硕 士研 究生。 曾任 中诚 信托 有限 责任公 司资 金信 贷部 、 信 托开发 部、 信托事 务部 、 信托 业务 一 部、 投资 管理 部信 托经 理 、 高 级经 理 。2010 年11 月 至今任 中诚 信 托有限 责任 公司 股权 管理 部部门 负责 人、 部门 经理 。 Jonathan Paul Eilbeck 先生,董事,英国籍,南安普顿大学学士学位。曾任 Sena Consulting 公 司咨 询顾 问 ,JP Morgan 固 定收 益亚 太 区 CFO 、COO ,JP Morgan Chase 固定 收 益亚太 区 CFO 、COO , 德意 志银行 资产 与财 富管 理全 球首席 运 营 官。2008 年至 今任德 意志 银 行资产 管理 全球 首席 运营 官。 韩家乐 先生 ,董 事,1990 年毕业 于清 华大 学经 济管 理学院 ,硕 士研 究生 。1990 年 2 月 至2000 年5 月 任海 问证 券 投资咨 询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1994 年 至今 任北 京德 恒 有限责 任公 司 总经理 ;2001 年11 月至 今任立 信投 资有 限责 任公 司董事 长。 王巍先 生 , 独 立董事 , 美 国福特 姆大 学文 理学 院国 际金融 专业 博士 。 曾 任职 于中国 建设 银行辽 宁分 行 。 曾任 中国 银行总 行国 际金 融研 究所 助理研 究员 , 美国化 学银 行分析 师 , 美 国 世界银 行顾 问, 中国 南方 证券有 限公 司副 总裁 ,万 盟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2004 至今 任万盟 并购 集团 董事 长。 张维炯 先生 , 独 立董 事、 中共党 员, 教授 、 加 拿大 不列颠 哥伦 比亚 大学 商学 院博士 。 曾 任上海 交通 大学 动力 机械 工程系 教师 ,上 海交 通大 学管理 学院 副教 授、 副院 长。1997 年至 今任中 欧国 际工 商学 院教 授、副 院长 。 汤欣先 生, 独立 董事 , 中 共党员 , 法 学博 士, 清华 大学法 学院 教授 、 清 华大 学商法 研究 中心副 主任 、 《 清华 法学》 副主编 , 汤 姆森 路透 集团 “中国 商法 ” 丛 书编 辑咨 询委员 会成 员。 曾兼任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会 第一 、 二 届并 购重 组审核 委员 会委 员, 现兼 任上海 证券 交易 所上市 委员 会委 员、 中国 上市公 司协 会独 立董 事委 员会首 任主 任。 朱蕾女 士, 监事 , 中 共党 员, 硕 士研 究生 。 曾 任首 都医科 大学 教师 , 中 国保 险监督 管理 委员会 主任 科员 , 国 都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 高级 经理 , 中 欧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发展战 略官 、 北 京代表 处首 席代 表、 董事 会秘书 。2007 年 10 月至 今任中 诚信 托有 限责 任公 司国际 业务 部 总经理 。 穆群先 生 , 监 事, 经济 师, 硕士研 究生 。 曾任 西安 电 子科技 大学 助教 , 长安 信 息产业 ( 集 4 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董事 会 秘书 , 北 京德 恒有 限责 任 公司财 务主 管 。 2001 年 11 月至 今任 立信 投资有 限公 司财 务总 监。 龚康先 生, 监事 ,中 共党 员,博 士研 究生 。2005 年 9 月至 今就 职于 嘉实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人 力资 源部 ,历 任人 力资源 高级 经理 、副 总监 、总监 。 曾宪政 先生 ,监 事, 法学 硕士。1999 年 7 月至 2003 年 10 月 就职 于首 钢集 团,2003 年 10 月至 2008 年 6 月, 为国浩 律师 集团 (北 京) 事务所 证券 部律 师。2008 年 7 月至 今, 就职于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法 律稽 核部 、法 律部 ,现任 法律 部总 监。 宋振茹 女士 ,副 总经 理, 中共党 员, 硕士 研究 生, 经济师 。1981 年 6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职 于中 办警 卫局。 1996 年 11 月至 1998 年7 月 于中国 银行 海外 行管 理部 任副处 长。 1998 年7 月至 1999 年3 月任 博 时基金 管理 公司 总经 理助 理。1999 年3 月至 今任 职 于 嘉实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历 任督 察长 和公司 副总 经理 。 王炜女 士, 督察 长, 中共 党员 , 法学 硕士 。 曾 就职 于中国 政法 大学 法学 院、 北京市 陆通 联合律 师事 务所 、 北 京市 智浩律 师事 务所 、 新 华保 险股份 有限 公司 。 曾 任嘉 实基金 管理 有 限 公司法 律部 总监 。 邵健先 生, 副总 经理 , 硕 士研究 生。 历任 国泰 证券 行业研 究员 , 国 泰君 安证 券行业 研究 部副经 理,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基 金经 理、 总经 理助理 。 李松林 先生 , 副 总经 理, 工商管 理硕 士。 历任 国元 证券深 圳证 券部 信息 总监 , 南方 证券 金通证 券部 总经 理助 理, 南方基 金运 作部 副总 监, 嘉实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总 经理助 理。 2 、基 金经 理 (1) 现任 基金 经理 曲扬女士,经 济 学 硕 士 ,毕 业 于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信 息系 , 具 有12 年 证 券 从 业 经验 。2004 年至2007 年, 任中信 基金 固定收益 研究 员、交 易员 ;2007 年至2010 年6 月,任 中国光大 银行 债券自营 投资 业务副 主管 ;2010 年6月加 入嘉 实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任基金 经理 助理, 现 任职 于固定 收益 业务 体系 全回 报策略 组 。 2011 年11 月18 日 起至2012 年11月21日 任嘉 实 稳固 收益 债 券基金 经理 。2011 年11 月18 日至 今任 嘉实 债券 基金 经 理,2012 年12 月11 日 至今 任 嘉实 纯债 债 券基金 经理 ,2013 年5 月21 日至今 任嘉 实丰 益纯 债定 期债券 基金 经理 ,2014 年4 月18日 至今 任 嘉实 稳 固收 益债 券基 金经 理 , 2016 年3月18 日 至今 任 嘉实 稳瑞 纯债 债券 、 嘉 实稳祥 纯债 债券 基金经 理 ,2016 年3 月30 日 至今任 嘉实 新起 航混 合、 新财富 混合 基金 经理 ,2016 年4月26日任 嘉实新常 态混合 、嘉 实新 思路混合 、嘉 实新优 选混 合基金经 理,2016 年5 月17 日至今任 嘉实 稳丰纯债债券基金 经理,2016 年7 月15 日 至 今任 嘉 实稳 鑫 纯 债 债 券 基 金经 理 ,2016 年8 月26 5 日至今任 嘉 实 安 益 混合 基金 经 理 ,2016 年9 月13 日 至今 任 嘉 实 稳 泽 纯 债 债券 基金 经 理,2016 年12月1日 至今 任嘉 实策 略 优选混 合及 嘉实 主题 增强 混合基 金经 理 。 2015 年4 月18 日至 今任 嘉 实中证 金边 中期 国债ETF 联接、 嘉实 中证 中期 企业 债指数 (LOF ) 及本 基金 基 金经理 。 王亚洲 先生 ,4 年 证券 从 业经验 。 曾 任国 泰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债券 研究 员,2014 年 6 月加入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固 定收 益业 务体 系任 研究员 。具 有基 金从 业资 格,中 国国 籍 。 2016 年 9 月 20 日至 今任 嘉实稳 盛债 券基 金经 理,2016 年 11 月 4 日 任嘉 实稳 祥纯债 债券 基 金经理 。2015 年 7 月 9 日 至今任 嘉实 中证 中期 企业 债指数 (LOF ) 、 嘉实 中证 金边中 期国 债 ETF 联接 和 本基 金基 金经 理。 (2) 历任 基金 经理 裴晓辉 先生 于 2014 年 6 月 20 日至 2015 年 4 月 18 日任 本基 金基 金经 理; 杨宇先 生 于 2013 年5 月10 日至2014 年6 月20 日任 本基 金基 金 经理。 3、债 券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本基金 采取集体投资 决策制度, 债券投资决策 委员会的成 员包括:公司 固定收益业 务 首席投 资官 经雷 先生 、 固 定收益 体系 资深 基金 经理 王茜女 士、 万晓 西先 生、 胡永青 先生 、 以 及投资 经理 王怀 震先 生、 嘉实国 际 CIO Thomas Kwan 先生 。 上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近亲 属关系 。 二 、基 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简称 “中 国银 行” )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北 京市 西城区 复兴 门内 大 街 1 号 首次注 册登 记日 期:1983 年10 月31 日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贰 仟柒 佰玖拾 壹亿 肆仟 柒佰 贰拾 贰万叁 仟壹 佰玖 拾伍 元整 法定代 表人 :田 国立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基字 【1998 】24 号 托管部 门信 息披 露联 系人 :王永 民 传真: (010 )66594942 中国银 行客 服电 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 及主 要人员情况


6 中国银 行托 管业 务部 设立 于 1998 年, 现有 员工110 余人, 大部 分员 工具 有丰 富的银 行、 证券、 基金 、 信 托从 业经 验, 且 具有 海外 工作 、 学 习或培 训经 历,60% 以上 的员工 具有 硕士 以上学 位或 高级 职称 。 为 给客户 提供 专业 化的 托管 服务 , 中 国银 行已在 境内 、 外 分行 开展 托 管业务 。 作为国 内首 批开 展证 券投 资基金 托管 业务 的商 业 银 行, 中 国银 行拥 有证 券投 资基金 、 基 金 ( 一对 多 、 一 对一) 、 社 保基金 、 保险 资金 、QFII 、RQFII 、QDII 、 境 外三 类 机构 、 券 商资 产管理 计划、 信托 计划、 企业年 金、 银 行理 财产 品 、 股权基 金、 私募基 金、 资金托 管等 门类 齐全、 产品 丰富 的托 管业 务体系 。 在 国内 , 中 国银 行首家 开展 绩效 评估 、 风 险分析 等增 值服 务,为 各类 客户 提供 个性 化的托 管增 值服 务, 是国 内领先 的大 型中 资托 管银 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 情况 截至2016 年09 月 30 日, 中国银 行已 托 管502 只证 券投资 基金 , 其 中境 内基 金 471 只, QDII 基金 31 只 , 覆 盖了 股票型 、 债 券 型 、 混 合型 、 货币 型、 指数 型等 多种 类型的 基金 , 满 足了不 同客 户多 元化 的投 资理财 需求 ,基 金托 管规 模位居 同业 前列 。 三 、相 关服务机构 (一)基 金份 额发 售机 构 1. 申购 赎回 代办 券商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 司 (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住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商城 路 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银城 中 路168 号 上海 银行 大厦29 楼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海 )自 由贸 易试 验区商 城 路618 号 法定代 表人 杨德红 联系人 芮敏祺 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38670666 网址 www.gtja.com 客服电 话 4008888666 住所、 办公 地址 深圳市 福田 区益 田路 江苏 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少林 联系人 林生迎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636 网址 www.newone.com.cn 客服电 话 4008888111 、95565


7 (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7)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住所、 办公 地址 北京市 朝阳 区亮 马桥 路 48 号中信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电话 (010 )60833722 传真 (010 )60833739 网址 www.cs.ecitic.com 客服电 话 95558 住所 上海淮 海中 路 9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广东 路689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开国 联系人 金芸、 李笑 鸣 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23219100 网址 www.htsec.com 客服电 话 95553 或 拨 打 各 城 市 营业网 点咨 询电 话 办公地 址 江苏省 南京 市建 邺区 江东 中路 228 号 华泰 证券 广场 注册地 址 江苏省 南京 市建 邺区 江东 中路 228 号 法定代 表人 周易 联系人 庞晓芸 电话 0755-82492193 传真 025-51863323 (南 京) 0755-82492962 (深 圳) 网址 www.htsc.com.cn 客服电 话 95597 住所、 办公 地址 湖南长 沙芙 蓉中 路二 段华 侨国际 大 厦22-24 层 法定代 表人 雷杰 联系人 郭军瑞


电话 (0731 )85832503 传真 (0731 )85832214 网址 www.foundersc.com 客服电 话 95571 住所、 办公 地址 深圳市 福田 区深 南大 道6008 号 特区 报业 大厦 14 、16 、17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耀华 联系人 刘阳 电话 (0755 )83516289 传真 (0755 )83515567 网址 www.cgws.com 客服电 话 4006666888、( 0755 ) 33680000


8 (9)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10)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11)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2. 二级 市场 交易 代办 证 券公司 投资者 在深 圳证 券交 易所 各会员 单位 证券 营业 部均 可参与 基金 二级 市场 交易 。 (二)登 记结 算机 构 名称: 中国 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责 任公 司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太平 桥大 街 17 号 法定代 表人 :金 颖 电话:0755-25941405


传真:0755-25987132 联系人 :丁 志勇 住所、 办公 地址 上海市 静安 区新 闸 路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薛峰 联系人 刘晨、 李芳 芳 电话 (021 )22169999 传真 (021 )22169134 网址 www.ebscn.com 客服电 话 4008888788 、 10108998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东方 路1928 号 东海 证券 大厦 注册地 址 江苏省 常州 市延 陵西 路 23 号投资 广 场18 层 法定代 表人 朱科敏 联系人 王一彦 电话 (021 )20333910 传真 (021 )50498825 网址 www.longone.com.cn 客服电 话 95531 ;400-888-8588 住所、 办公 地址 南昌市 红谷 滩新 区红 谷中 大道 1619 号国 际金 融大 厦A 座 41 楼 法定代 表人 杜航 联系人 戴蕾 电话 (0791 )86768681 传真 (0791 )86770178 网址 www.avicsec.com 客服电 话 400-8866-567 住所、 办公 地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世纪 大 道100 号 环球 金融 中心57 层 法定代 表人 陈林 联系人 夏元 电话 (021 )68777222 传真 (021 )68777822 网址 www.cnhbstock.com 客服电 话 4008209898


9 ( 三) 出具 法律 意见 书的 律 师事务 所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住所、 办公 地址 :上 海市 银城中 路 68 号 时代 金融 中 心 19 层 联系电 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负责人 :韩 炯 联系人 :黎 明 经办律 师: 吕红 、黎 明 ( 四) 审计 基金 财产 的 会 计 师事务 所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 1318 号星 展银 行 大厦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湖滨 路202 号普 华永 道中 心 11 楼 法定代 表人 :李丹 电话: (021 )23238888 传真: (021 )23238800 联 系 人: 张勇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许 康玮 、 张勇 四、基 金的名称 本基金 名称 : 嘉 实中 证金 边中期 国债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五、基 金的类型 债券型 ,交 易型 开放 式 六、基 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 进行 被动 式指 数化 投资, 通过 严格 的投 资纪 律约束 和数 量化 的风 险管 理手段 , 力 争本基 金的 净值 增长 率与 业绩比 较基 准之 间的 日均 跟踪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不超 过 0.25% , 年 跟 踪误差 不超 过 3%


10 七、基 金的投资 范围 本基金 投资 范围 主要 为标 的指数 成份 券和 备选 成份 券。 本基 金将 把全 部或 接近 全部的 基 金资产 用于 跟踪 标的 指数 的表现 , 正常 情况 下投 资于 标的指 数成 份券 和备 选成 份券的 比例 不 低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80% 。 此外,为 更好 地实现 投资 目标,本 基金 可少量 投资 于衍生工 具( 国债期 货) 、 其他债 券 资产 (国 债 、 金 融债 、 企业 债、 公司 债 、 次 级债 、 可转 换债券 、 分离 交易 可转 债 、 央 行票 据、 中期票 据、中 小企业 私募 债、短 期融资 券等) 、资产 支持证 券、债 券回购 、银 行存款 等固定 收益类 资产 、 现金资 产 、 以及中 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的 其他 金融 工具 (但 须符合 中国 证监 会的相 关规 定)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八、基 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 主要 采用 代表 性分 层抽样 复制 策略 , 投资 于标 的指数 中具 有 代 表性 的成 份券及 备 选成份 券, 或选 择非 成份 券作为 替代 , 综 合考 虑跟 踪效果 、 操 作风 险等 因素 构建组 合, 并根 据本基 金资 产规 模、 日常 申购赎 回情 况、 市场 流动 性以及 交易 所和 银行 间债 券交易 特性 及交 易惯例 等情 况, 通过 “久 期匹配 ” 、 “ 信用 等级 匹配 ” 、 “期 限匹 配” 等 优化 策略 对基金 资产 进 行抽样 化调 整, 降低 交易 成 本, 以 期在 规定 的风 险承 受 限度之 内, 尽量 控制 跟踪 误 差最小 化。 由于采 用抽 样复 制法 , 同 时结合 本基 金资 产规 模、 日常申 购赎 回情 况、 市场 流动性 、 债 券交易 特性 及交 易惯 例等 因素的 影响 , 本 基金 组合 中个券 只数 、 权 重和 券种 与标的 指数 成份 券个数 、 权 重 和券种 间将 存在差 异 。 此 外, 本基 金 还将积 极参 与风 险低 且可 控的债 券回 购等 投资, 以弥 补基 金费 用、 增加基 金收 益。 (A) 资 产配置 策略 为实现最优跟踪标 的指数的投资目标,本基 金将以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 80% 的资产 投 资于标 的指 数成 份券 和备 选成份 券。 本基 金将 采用 抽样复 制法 , 主 要以 标的 指数的 成份 券构 成为基 础, 综合 考虑 跟踪 效果、 操作 风险 等因 素构 建组合 , 并 根据 本基 金资 产规模 、 日 常申 购赎回 情况 、 市 场流 动性 以及交 易所 和银 行间 债券 交易特 性及 交易 惯例 等情 况, 进 行抽 样优 化调整 ,以 实现 对标 的指 数的有 效跟 踪。 (B) 债 券投 资策 略


11 本基金 通 过 分层 抽样 复制 法进行 被动 式指 数化 投资 , 在力求 控制 跟踪 误差 最小 化的前 提 下, 本 基金可 采取 适当 方 法, 如 “ 久期 匹配” 、 “信 用等级 匹配 ” 、 “期 限匹 配 ” 等优化 策略 对 基金资 产进 行调 整, 降低 交易成 本 , 以 期在规 定的 风险承 受限 度之 内, 尽量 控制跟 踪误 差 最 小化。 1 、债 券投 资组 合的 构建 本基金 由标 的指 数成 份券 和备选 成份 券构 建组 成。 构建原 则如 下: 1) 投资标 的以 分层 抽样 配置 标的指 数成 份券 为目 标; 并综合 考虑 本基 金资 产规 模、 市 场流动 性和 交易 成本 等因 素对其 逐步 买入 ; 2) 当遇到 包括 但不 限于 成份 券流动 性不 足、 法律 法规 禁止本 基金 投资 于相 关 券 种、 价 格严重 偏离 合理 估值 、 单 只成份 券交 易量 不符 合市 场交易 惯例 、 基 金规 模太 大或太 小导 致投 资管理 受到 市场 流动 性和 个券发 行量 的影 响等 情况 , 及预期 标的 指数 成份 券即 将调整 或其 他 影响指 数复 制的 因素 时, 本基金 可以 根据 相关 市场 情况, 对个 券权 重和 券种 进行适 当调 整 , 或部分 投资 于备 选成 份券 ,以期 在规 定的 风险 承受 限度之 内, 控制 跟踪 误差 。 2 、债 券投 资组 合的 调整 1) 定期调 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指数 化投 资组合将定期根据所 跟踪 的标的指数对其成份 债券 的调整而 进行相 应调 整。 2) 不定期 调整 a) 基金管 理人 将基 于久 期、 权重、 信用 等级 、 期 限分 布匹配 的基 础上 , 综 合考 虑样本 券流动 性 、 交 易规模 等因 素, 对债 券投 资组合 进行 动态抽 样调 整 , 以期 实现 对标的 指数 的 有 效跟踪 。


b) 若成份 券遇 到包 括但 不限 于退市 、流 动性 不足 、法 规限制 或组 合优 化需 要等 情况 , 基金管 理人 将综 合考 虑跟 踪误差 最小 化和 投资 者利 益, 决定 部分 持有 现金 或买 入相关 的替 代 性组合 。 3 、替 代组 合构 建方 法 由于定 期和 不定 期的 调整 需求及 其他 特殊 市场 情况 , 基金管 理人 在标 的指 数成 份券及 备 选成份 券无 法满 足投 资需 求的情 况下 , 可综 合考 虑以 下原则 在成 份券 及备 选成 份券外 寻找 成 份券替 代券 构建 替代 组合 。构建 替代 组合 的方 法如下: 1) 按照与 被替 代债 券久 期、 信用评 级相 似和 交易 市场 相同的 原则 , 在 其他 可投 资标的 中选择 成份 券替 代券 库;


12 2) 采用成 份券 替代 券库 中的 各券过 去较 长一 段时 间的 历史数 据 , 分 析其 与被 替代 债券 的相关 性, 选择 正相 关度 较高的 债券 进一 步考 察; 3) 分析上 述债 券的 流动 性, 综合流 动性 和相 关度 两个 指标挑 选替 代券 , 从 而使 得替代 组合与 被替 代债 券的 跟踪 误差最 小化 。 4 、债 券投 资组 合的 优化 为更好 地跟 踪指 数走 势 , 我 们将采 取适 当方 法对 债券 投资组 合进 行整 体优 化调 整, 如 “ 久 期匹配 、 “ 信用 等级 匹配” 、 “期限 匹配 ”等 。 1) 久期匹 配 “久期 匹配 ” 策 略是 指投 资组合 久期 与标 的指 数久 期一致 为目 标, 从而 使得 在收益 率曲 线平行 移动 的情 况下 ,债 券投资 组合 和标 的指 数走 势一致 。 2) 信用等 级匹 配 “信用 等级 匹配 ” 是 指以 投资组 合各 信用 等级 权重 与标的 指数 权重 相一 致为 目标, 力争 实现基 金组 合各 信用 等级 债券权 重与 标的 指数 分布 相匹配 ,减 少信 用等 级错 配的跟 踪 误 差 。 3) 期限匹 配 “期限 匹配 ” 是 指衡 量各 个期限 的债 券权 重, 力争 基金组 合各 个期 限段 权重 与标的 指数 分布相 匹配 ,减 少期 限利 差变动 造成 的跟 踪误 差。 5 、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投 资 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中小 企业 私募债券进行信 用 评级 控制 和 对 投 资 单 只 中 小企 业私 募 债 券 的比例 限制 , 严 格控 制风 险, 对 投资 单只 中小 企业 私募债 券而 引起 组合 整体 的利率 风险 敞口 和信用 风险 敞口 变化 进行 风险评 估 , 并 充分 考虑 单只 中小企 业私 募债 券对 基金 资产流 动性 造 成的影 响 , 通 过信用 研究 和流动 性管 理后 , 决 定投 资品种 。 本基 金基金 管理 人将根 据审 慎 原 则, 制定 严格 的投资 中小 企业私 募债 券的 投资 决策 流程 、 风 险控 制制度 和信 用风险 、 流动 性 风险处 置预 案, 并经 董事 会批准 ,以 防范 信用 风险 、流动 性风 险等 各种 风险 。 (C) 衍生 品投 资 基金衍生品投资的目 的是 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更 紧密 地跟踪标的指数或复 制标 的指数的 相关重 要特 征 , 以便 更好 地实现 基金 的投 资目 标。 本基金 将主 要投 资于 国债 期货 , 持 有金 融 衍生工具 风险 敞口的 绝对 总额不得 超过 基金资 产的 5%。基金 的衍 生品投 资只 能用于风 险对 冲而不 能用 于投 机。 未来 , 如 法律 法规或 监管 机构允 许基 金投 资于 其他 与利率 、 标的 指数 、 标 的 指数成 份券 13 或构成 基金 组合 的其 他非 成份券 相关 的各 种衍 生工 具, 如 远期 、 掉 期、 期 权、 期货等 , 以 及 其他投 资品 种的 , 基 金管 理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 后, 可以将 其纳 入本 基金 的投 资范围 , 并更 新 和丰富 基金 投资 策略 。 (D) 其 他品 种 未来, 如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的 , 基 金管 理人 在依 法履行 适当 程序后 ,可 以将 其纳 入本 基金的 投资 范围 ,并 更新 和丰富 基金 投资 策略 。 九、 标 的指数和 业绩比较 基准 本基金 的标 的指 数及 业绩 比较基 准为 :中 证金 边中 期国债 指数 。 十、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 为 债 券型 基金 , 其 长期平 均风 险和 预期 收益 率 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混合 型 基金,高 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 本 基金 为指数 型基 金, 主要 采用 代表性 分层 抽样 复制 策略 跟踪标 的指 数的 表现, 具有 与标 的指 数、 以及标 的指 数所 代表 的债 券市场 相似 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十一、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述 或重大 遗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 本基金 托管 人中 国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根据 本基 金合 同规定 , 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 复核 了本报 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净值表 现和 投资 组合 报告 等内容 ,保 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6 年9 月30 日 ( “报告 期末 ” ) , 本报 告所 列财务 数 据未经 审计 。 1. 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203,523,718.00 93.39 其中: 债券 203,523,718.00 93.39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14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 售金融 资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0,575,941.64 4.85 8 其他资 产 3,828,057.66 1.76 9 合计 217,927,717.30 100.00 注: 债券 投资 的公 允价 值 包含可 退替 代款 的估 值增 值。 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股票。


3.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股票。 4. 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203,523,718.00 93.58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03,523,718.00 93.58


5.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160014 16 附 息国 债 14 500,000 50,645,000.00 23.29 2 101526 国债1526 347,400 35,448,696.00 16.30 3 160007 16 附 息国 债 07 300,000 30,042,000.00 13.81


15 4 150026 15 附 息国 债 26 262,000 26,734,480.00 12.29 5 150002 15 附 息国 债 02 210,400 21,839,520.00 10.04


6.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 投 资明 细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 细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贵金属 投资 。 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权证。 9.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参与 股指期 货交 易。 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参与 国债期 货交 易。 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1)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证 券的 发行 主体 未被 监管部 门立 案调 查 , 在 本报 告编制 日 前一年 内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证 券的 发行 主体 未受 到公开 谴责 、处 罚。 (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中,没 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备 选股 票库 之外 的股 票。 (3) 其 他资 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6.33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3,828,051.33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16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828,057.66


(4) 报 告期 末持有 的处 于转股 期的 可转换 债券 明细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5) 报 告期 末前十 名股 票中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的说明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股票。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1.本 报 告期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长率 及其 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3 年5 月10 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3.57% 0.15% -6.08% 0.15% 2.51% 0.00% 2014 年度 8.09% 0.16% 5.63% 0.12% 2.46% 0.04% 2015 年度 4.95% 0.13% 3.84% 0.10% 1.11% 0.03% 2016 年 上半年 1.17% 0.11% 0.01% 0.07% 1.16% 0.04%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2.34% 0.09% 0.57% 0.07% 1.77% 0.02% 2.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以 来基 金份额 累计 净值 增长 率变 动及其 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变动的 比较


17 图:嘉 实中 证中 期国 债 ETF 基金 份额 累计 净值 增长 率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的 历史走 势对 比图 (2013 年5 月 10 日至 2016 年9 月 30 日) 注: 按基 金合 同和招 募说 明书的 约定 , 本基金 自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起 3 个 月内 为建仓 期 , 建 仓 期结束 时本 基金 的各 项投 资比例 符合 基金 合同 “第 十五部 分 ( 二) 投资 范围 和 (七 ) 投 资禁 止行为 与限 制 ” 的有 关约 定。 十三、 费用概览 (一)与 基金 运作 有关 的费 用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基 金管 理人 与标 的指 数 供应商 签订 的相 应指 数许 可协议 约定 的基 金的 指数 使用费 ; 4 、因 基金 的证 券交 易或 结 算而产 生的 费用 (包 括但 不限于 经手 费、 印花 税、 证管费 、 过户费 、手 续费 、券 商佣 金、权 证交 易的 结算 费及 其他类 似性 质的 费用 等) ;


18 5 、基 金合 同生 效后 的信 息 披露费 用; 6 、基 金上 市费 及年 费; 7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8 、基 金合 同生 效后 的会 计 师费和 律师 费; 9 、基 金资 产的 资金 汇划 费 用 ; 10 、按 照法 律法 规和 基金 合同规 定可 以列 入的 其他 费用。 (二) 基金 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基金管 理人 的基 金管 理费 按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3% 年 费率计 提。 在通常 情况 下, 基金 管理 费按前 一日 的资 产净 值乘 以 0.3 %的 费率 来计 算, 计 算方法 如 下: H =E×0.3%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 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付 。 经基 金管理 人与 基金托 管人 核对 一致 后, 由基金 托 管 人于次 月首 日 起3 个 工作 日内从 基金 资产 中一 次性 支付给 基金 管理 人。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基金托 管人 的基 金托 管费 按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1% 年 费率计 提。 在通常 情况 下, 基金 托管 费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1% 年 费率 计提。 计算 方法如 下 : H=E×0.1%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付 。 经基 金管理 人与 基金托 管人 核对 一致 后, 由基金 托 管 人于次 月首 日 起3 个 工作 日内从 基金 资产 中一 次性 支付给 基金 托管 人。 3 、基 金合 同生 效后 的指 数 许可使 用费 本基金 按照 基金 管理 人与 标的指 数许 可方 所签 订的 指数使 用许 可协 议中 所规 定的指 数 许可使 用费 计提 方法 支付 指数许 可使 用费 。 其 中, 基 金合同 生效 前的 许可 使用 固定费 不列 入 基金费 用。 在通常 情况 下, 指数 使用 许可费 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02% 的 年费 率计 提。 计 算方 法如下 : H=E×0.02%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计 提的 指数 使用 许可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19 基金合 同生 效后 的指 数许 可使用 费按 日计 提, 按季 支付。 根据 基金 管理 人与 标的指 数供 应商签 订的 相应 指数 许可 协议的 规定 ,标 的指 数许 可使用 费的 收取 下限 为每 季(自 然季 度 ) 人民 币25,000 元, 计费 区间不 足一 季度 的, 以一 季度计 算。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金 托管 人发 送基金 标的 指数 许可 使用 费划付 指令 , 经基 金托 管 人复核 后于 每 年1 月, 4 月, 7 月, 10 月 首日 起10 个工 作日 内将 上 季度标 的指 数许 可使 用费 从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 给标的 指数 许 可方。 如果指 数使 用许 可协 议约 定的指 数许 可使 用费 的计 算方法 、费 率和 支付 方式 等发生调 整, 本 基金 将采 用调 整后 的方法 或费 率计 算指 数使 用费。 基金 管理 人应 在招 募说明 书及 其更 新中披 露基 金最 新适 用的 方法。 4 、上述 “ ( 一) 与基 金运 作有关 的费 用 ” 中4 至 10 项费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根据 有关法 规 及相应 协议 的规 定, 按费 用 实际支 出金 额支 付, 列入 当 期基金 费用 。 (三) 与基 金销售 有 关的 费用 投资者 在申 购或 赎回 基金 份额时 ,申 购赎 回代 理券 商可按 照不 超过 申购 或赎 回份额 0.5% 的 标准 收取 佣金 ,其 中包含 证券 交易 所、 登记 结算机 构等 收取 的相 关费 用。 (四) 不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本条第 ( 一) 款约 定以 外 的其他 费用 , 以 及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 人因 未履 行或未 完全 履行义 务导 致的 费用 支出 或基金 资产 的损 失等 不列 入基金 费用 。 (五) 基金 管理 费和 基金 托管费 的调 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可协商 酌情 调低 基金 管理 费和基 金托 管费 , 无须 召开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大会 。 (六) 基金 税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应 按国 家税 收 法律法 规 的 规定 履行 其纳 税义务 。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 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 说明 书依 据 《 证券 投资基 金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 金 销售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及 其它 有关 法律法 规的 要求 , 结 合本 基 金管理 人在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后对 本基 金实 施的 投资 经营情 况 , 对 本基 金原 招募 说明书 进行 了 更新 。 主要 更新 内容 如下 : 1. 在“ 重要提示 ” 部分: 明确 了更新招 募说 明书内 容的 截止日期 及有 关财务 数据 的截止 日 20 期。 2. 在“ 三、 基金 管理 人 ” 部 分 :更新 了基 金管 理人 的相 关信息 。 3. 在“ 四、 基金 托管 人 ” 部 分 :更新 了基金 托 管人 的相 关信息 。 4. 在“ 九、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 、赎回 ” 部分 : 更 新了 申购 赎回清 单的 基本 信息 。 5. 在“ 十一 、 基 金的 投资 ” 部 分:补 充了 本基 金最 近一 期投资 组合 报告 内容 。 6. 在“ 十二 、 基 金的 业绩 ” 部分 :基 金业 绩更 新 至 2016 年三 季度 末 。 嘉实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2016 年 12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