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华夏鼎诚债券A(002346)

华夏鼎诚债券: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华 夏鼎 诚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开 放日 常 赎回 、转 换转出 业务 的公告 
公 告送 出日期 :2016 年 12 月 22 日 
 
1 公 告基 本信息 
基金名 称 华夏鼎 诚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简 称 华夏鼎 诚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002346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 12 月 13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华夏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注 册登 记机 构名 称 华夏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办 法 》 、 《 华夏 鼎诚 债券 型证券 投 资
基金基 金合 同》 、 《华 夏鼎 诚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招 募说明 书》 
赎回起 始日 2016 年 12 月 23 日 
转换转 出起 始日 2016 年 12 月 23 日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华夏鼎 诚债 券 A 华夏鼎 诚债 券 I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002346 002347 
该分级 基金 是否 开放 赎回 、 转
换 转出 业务 
是 是 
2 日常 赎回 、转 换转出 业 务的 办理时 间 
投资人可在华夏鼎诚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 下简称 “本基金” )的 开放日
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 、 转换转出等业务 ,具体 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 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
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 、转换转出等业务 时除外。 
若 出 现 新 的 证 券/ 期 货 交 易 市 场 、 证 券/ 期 货 交 易 所 交 易 时 间 变 更 或 其 他 特 殊
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 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 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
施日前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 常赎 回 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0 份 基金份
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 构(网点)保留的基金 份额余额不
足 10.0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2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前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 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I 类基金 份额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所收取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资产。A 类、I 类基 金份额 赎回
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30天以 内 0.1% 
30 天 以上 (含 30 天) 0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 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 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 施日前依照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 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 达到
或超过 5,000 万元时, 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 A 类基金
份额升级为 I 类基金份 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 基金份额对
应的资产净值 低于 5,000 万元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
的 I 类基金份额降级为 A 类基金份额。 其中,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
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根据 其持有的每笔基金份额 与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净值计算,
最终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 投资者申购 、 赎回 申请 受理成功后, 其基金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类别 及
数量 以本基金的登记机构 最终确认的结果为准 。投资者可在 T+2 日( 包括该日)
后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基金份额的确认情况。 
(3) 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能出现因 A 类、I 类基金份额净值变 动而自动
升降级的情况。因小数 点保留位数的原因,投 资者的基金 资产净值亦 可能出现升
降级前后不一致的情况。 
(4) A 类、 I 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代码不同,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等交易申请时,
应正确填写基金份额的 代码,否则,因错误填 写基金代码所造成的赎 回等交易申
请无效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 (5) 投资者需注意, 若 开放日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了升降级处理, 则 投资者在该日对升降级前的基金份额提交的赎回、 基金转换转出及转托管 (若有) 等申请 可确认失败。 4 日 常转 换 转出 业务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转换 转出业务时,基金 转换 费用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将按照 本公司 于 2013 年 12 月 21 日刊登的 《 华夏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转 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的公告 》执行。投资者 办理本基金转换 转出业务 时单笔转 出申请份额限制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 5 基 金销 售机构 自 2016 年 12 月 23 日起, 投资者可在本公司 直销机构 (本公司直销机构 包括 北京 分公司、 上海 分公司 、 深圳分公司、 南京分公司、 杭州分公司、 广州分公司、 成都分公司,设在北京 、上海、 广州的投资理 财中心以及 电子交易平 台 )及上海 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本基金的赎回、转换 转出业务。具体如下: (1 )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 座1层(100033) 电话:010-88087226/27/28 传真:010-88087225 (2 )北京海淀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1 号光大国信大厦一层(100081 ) 电话:010-68458598/7100/8698/8998 传真:010-68458698 (3 )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 座 一层(100027) 电话:010-64185181/82/83 传真:010-64185180 (4 )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科 学 院 南 路9 号 ( 新 科 祥 园 小 区 大 门 口 一 层 ) (100190) 电话:010-82523197/98/99


4 传真:010-82523196 (5 )北京崇文投资理财中心 地 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广 渠 门 内 大 街35 号 ( 富 贵 园 购 物 中 心 ) 首 层 东 区F1-3 (100062) 电话:010-67146300/400 传真:010-67133146 (6 )北京西三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8号紫竹花园一期B 座01(100089 ) 电话:010-52723105/06/07 传真:010-52723103 (7 )北京亚运村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103号洛克时代广场A 座一层(100101 ) 电话:010-84871036/37/38/39 传真:010-84871035 (8 )北京朝外大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6号新城国际6号楼101号(100020 ) 电话:010-65336099/6579 传真:010-65336079 (9 )北京东四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1 幢103号(100025) 电话:010-85869585 传真:010-85869575 (10 )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101A 室(200120) 电话:021-58771599 传真:021-58771998 (11 )上海联洋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第一层101A-1单元(200120 ) 电话:021-68547366


5 传真:021-68547277 (12 )深圳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 花街道益田路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40层02室( 518038) 电话:0755-82033033/88264716/88264710 传真:0755-82031949 (13 )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亚太商务楼30层B 区(210005 ) 电话:025-84733916/3917/3918 传真:025-84733928 (14 )杭州分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105室(310007 ) 电话:0571-89716606/6607/6608/6609 传真:0571-89716611 (15 )广州分公司、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第50层02单元 (510623) 电话:020-38067290/7291/7293/7299 、020-38460001/1058/1079 传真:020-38067232 、020-38461077 (16 )成都分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 座1栋1单元14 层1406-1407 号(610000) 电话:028-65730073/75 传真:028-86725411 (17 )电子交易 本公司电子交易包括网 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 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 本公司 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 户端办理 本基金的赎回 、转换转出等业务,具 体业务办理 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 )查询。 (18)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 座8层


6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销售机构办理赎回、转换 转出等业务的 具体网点、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 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参照销售机构的规定。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 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6 基 金份 额净值 公告 的披 露安 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 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7 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 日常 赎回、转换 转出业 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 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 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 站查询 《华夏鼎诚债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合同》 、《 华夏鼎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 了解本基金 日常赎回、 转换 转出事宜, 亦可通 过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 )下载基 金业务表格 和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 时应认真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二 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