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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21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1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2 号) 基金管 理人:交银施罗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中国 农业 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 六 年十一 月 基金招 募说 明书 自 基 金合 同 生效 日起 , 每 6 个月 更 新一次 , 并于 每 6 个月 结 束之日 后 的 45 日 内公告 ,更 新内 容截 至 每 6 个月 的最 后 1 日。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2 【 重要 提示 】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 2012 年 9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2】 1282 号文核 准募集。 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11 月 5 日正式生效。 基 金 管 理 人 保 证招 募 说明 书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 本 招 募说 明 书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但 中 国证监 会 对 本 基金 募 集 的核准 , 并 不 表明 其 对 本基金 的 价 值 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勤勉尽 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 不 保 证 投资 本 基 金一定 盈 利 , 也不 保 证 基金份 额 持 有 人的 最 低 收益; 因 基 金 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 人 在 投 资 本基 金 前 ,需全 面 认 识 本基 金 产 品的风 险 收 益 特征 和 产 品特性 , 充 分 考 虑 自 身 的 风险 承 受 能力, 理 性 判 断市 场 , 对投资 本 基 金 的意 愿 、 时机、 数 量 等 投 资 行 为 作 出独 立 决 策。投 资 人 根 据所 持 有 份额享 受 基 金 的收 益 , 但同时 也 需 承 担 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 险包括: 因受到经济因素、 政治因素、 投 资 心 理 和交 易 制 度等各 种 因 素 的影 响 而 引起的 市 场 风 险, 基 金 管理人 在 基 金 管 理 实 施 过 程中 产 生 的基金 管 理 风 险, 由 于 基金投 资 者 连 续大 量 赎 回基金 产 生 的 流 动性风险, 交易对手违 约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 风险例如本基金特有的流动性风险、 运 作 期 到 期日 未 赎 回自动 进 入 下 一运 作 期 的风险 、 基 金 转换 后 产 品特征 发 生 变 化 的 风 险 、 运作 期 期 限或有 变 化 的 风险 、 收 益结转 引 起 的 份额 变 动 的风险 等 。 本 基 金 属 于 债 券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 长 期风 险 收 益水平 低 于 股 票型 基 金 、混合 型 基 金 ,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资 人 在投 资 本 基 金 前 应认 真 阅读 本 基 金 的 招 募说 明 书和 基 金 合 同 。 基 金的 过 往 业绩并 不 代 表 其未 来 表 现。基 金 管 理 人管 理 的 其他基 金 的 业 绩 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 摘 要 根 据 基 金合 同 和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编 写 。基 金 合 同 是 约 定基 金 当事 人 之 间 权 利 、 义务 的 法 律文件 。 基 金 投资 人 自 依基金 合 同 取 得基 金 份 额,即 成 为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和 本 基 金合同 的 当 事 人, 其 持 有基金 份 额 的 行为 本 身 即表明 其 对 基 金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3 合 同 的 承 认和 接 受 ,并按 照 《 基 金法 》 、 《运作 办 法 》 、基 金 合 同及其 他 有 关 规 定 享 有 权 利、 承 担 义务。 基 金 投 资人 欲 了 解基金 份 额 持 有人 的 权 利和义 务 , 应 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 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11 月 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 基金管理人 ( 一) 基金管 理人 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 于亚利


成立时间:2005 年 8 月 4 日 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 何万金 电话: (021)61055050 传真: (021)61055034 交 银 施 罗 德 基 金管 理 有限 公 司 ( 以 下 简称 “ 公司 ” ) 经 中 国 证监 会 证监 基 金 字[2005]128 号文批准 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 “ 交通银行 ” ) 65%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4 ( 二) 主要成 员情 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于 亚 利 女 士 , 董事 长 ,硕 士 学 位 。 现 任交 通 银行 执 行 董 事 、 副行 长 。历 任 交 通 银 行 郑 州分 行 财 务会计 处 处 长 、郑 州 分 行副行 长 , 交 通银 行 财 务会计 部 副 总 经 理、总经理,交通银行预算财务部总经理, 交通银行首席财务官。 陈 朝 灯 先 生 , 副董 事 长, 博 士 学 位 。 现任 施 罗德 证 券 投 资 信 托股 份 有限 公 司 投资总监兼专户管理部主管。 历任复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 景顺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部门主管、投资总监。 阮 红 女 士 , 董 事, 总 经理 , 博 士 学 位 ,兼 任 交银 施 罗 德 资 产 管理 有 限公 司 董 事 长 。 历 任交 通 银 行办公 室 副 处 长、 处 长 ,交通 银 行 海 外机 构 管 理部副 总 经 理 、 总 经 理 , 交通 银 行 上海分 行 副 行 长, 交 通 银行资 产 托 管 部总 经 理 ,交通 银 行 投 资 管理部总经理。 徐 瀚 先 生 , 董 事, 硕 士学 位 。 现 任 交 通银 行 个人 金 融 业 务 部 总经 理 。历 任 交 通 银 行 香 港分 行 电 脑中心 副 总 经 理, 交 通 银行信 息 技 术 部副 总 经 理,交 通 银 行 太 平洋信用卡中心副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 孙 培 基 先 生 , 董事 , 学士 学 位 。 现 任 交通 银 行风 险 管 理 部 副 总经 理 。历 任 交 通 银 行 财 会部 副 处 长,交 通 银 行 董事 会 办 公室副 处 长 、 处长 , 交 通银行 预 算 财 务 部高级经理,交通银行海南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审计部副总经理。 孟 方 德 先 生 , 董事 , 硕士 学 位 。 现 任 施罗 德 投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亚 太 区总 裁 。 历 任 施 罗 德投 资 管 理有限 公 司 分 析师 、 投 资经理 , 施 罗 德投 资 管 理(新 加 坡 ) 有 限 公 司 副 董事 长 , 施罗德 投 资 管 理国 际 有 限公司 执 行 董 事, 施 罗 德投资 管 理 ( 卢 森 堡 ) 有 限公 司 总 经理, 施 罗 德 投资 管 理 (日本 ) 有 限 公司 总 经 理,施 罗 德 投 资 管理有限公司英国区总经理及销售总监、全球渠道销售业务总监。 谢 丹 阳 先 生 , 独立 董 事, 博 士 学 位 。 现任 武 汉大 学 经 济 与 管 理学 院 院长 、 香 港 科 技 大 学经 济 系 教授。 历 任 蒙 特利 尔 大 学经济 系 助 理 教授 , 国 际货币 基 金 经 济 学 家 和 高 级经 济 学 家,香 港 科 技 大学 助 理 教授、 副 教 授 、教 授 、 系主任 、 瑞 安 经 管中心主任。 袁 志 刚 先 生 , 独立 董 事, 博 士 学 位 。 现任 复 旦大 学 经 济 学 院 教授 。 历任 复 旦 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经济系系主任、经济学院院长。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5 周 林 先 生 , 独 立董 事 ,博 士 学 位 。 现 任上 海 交通 大 学 安 泰 经 济与 管 理学 院 院 长 、 教 授 。历 任 复 旦大学 管 理 科 学系 助 教 ,美国 耶 鲁 大 学经 济 系 助理教 授 、 副 教 授 , 美 国 杜克 大 学 经济系 副 教 授 ,香 港 城 市大学 经 济 与 金融 系 教 授,美 国 亚 利 桑 那 州 立 大 学凯 瑞 商 学院经 济 系 冠 名教 授 , 上海交 通 大 学 上海 高 级 金融学 院 常 务 副 院长、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 忆 军 先 生 , 监事 长 ,硕 士 学 位 。 现 任交 通 银行 战 略 投 资 部 总经 理 。历 任 交 通 银 行 办 公室 副 处 长,交 通 银 行 公司 业 务 部副处 长 、 高 级经 理 、 总经理 助 理 、 副 总经理,交通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江苏分行副行长。 裴 关 淑 仪 女 士 ,监 事 ,双 硕 士 学 位 。 现任 交 银施 罗 德 基 金 管 理有 限 公司 助 理 总 经 理 、 交银 施 罗 德资产 管 理 ( 香港 ) 有 限公司 总 经 理 。曾 任 职 荷兰银 行 、 渣 打 银行 (香港) 有限公司 、MIDAS-KAPITI INTERNATIONAL LIMITED , 施罗德投 资管理( 香港) 有限公司 资讯科技部主管、 中国事务联席董事、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总监。 张玲菡女士, 监事、 学 士学位。 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市场总监。 历 任 中 国 银行 福 州 分行客 户 经 理 ,新 华 人 寿保险 公 司 上 海分 公 司 区域经 理 , 银 河 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市场部 渠 道 经 理, 交 银 施罗德 基 金 管 理有 限 公 司渠道 经 理 、 渠 道部副总经理、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营销管理部总经理 。 3、基金管理人 高 级管理人员


阮红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许珊燕女士, 副总 经 理, 硕 士 学 历 , 高级 经 济师 , 兼 任 交 银 施罗 德 资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事 。 历 任湖南 大 学( 原湖 南 财经 学院) 金 融 学院 讲 师, 湘财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国 债部 副 经 理、基 金 管 理 总部 总 经 理,湘 财 荷 银 基金 管 理 有限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夏 华 龙 先 生 , 副总 经 理, 博 士 学 历 。 历任 中 国地 质 大 学 经 济 管理 系 教师 、 经 济 学 院 教 研室 副 主 任、主 任 、 经 济学 院 副 院长; 交 通 银 行资 产 托 管部副 处 长 、 处 长 、 高 级 经理 、 副 总经理 ; 交 通 银行 资 产 托管业 务 中 心 副总 裁 ; 云南省 曲 靖 市 市 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6 谢 卫 先 生 , 副 总经 理 ,经 济 学 博 士 , 高级 经 济师 。 历 任 中 央 财经 大 学金 融 系 教员; 中国 社会科学院 财经所助理研究员; 中 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经理; 中 国 人 保 信托 投 资 公司证 券 部 副 总经 理 、 总经理 、 北 京 证券 营 业 部总经 理 、 证 券 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苏 奋 先 生 , 督 察长 , 纽约 城 市 大 学 工 商管 理 硕士 。 历 任 交 通 银行 广 州分 行 市 场 营 销 部 总经 理 助 理、副 总 经 理 ,交 通 银 行纽约 分 行 信 贷管 理 部 经理、 公 司 金 融 部 经 理 、 信用 风 险 管理办 公 室 负 责人 , 交 通银行 投 资 管 理部 投 资 并购高 级 经 理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黄 莹 洁 女 士 , 基金 经 理。 香 港 大 学 工 商管 理 硕士 、 北 京 大 学 经济 学 、管 理 学 双学士。8 年证券投资 行业从业经验。2008 年 2 月至2012 年5 月任中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交易员。2012 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中央交易室交 易员。自 2015 年 5 月 27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 今, 自2015 年5 月27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至今,自 2015 年 5 月 27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至 今,自 2015 年 7 月 25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丰享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 理至今,自 2015 年 7 月 25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丰泽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至今, 自2015 年12 月29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自 2016 年 7 月 27 日起担任交 银施罗德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 理至今, 自2016 年10 月19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天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至 今。 历任基金经理: 林洪钧先生,2012 年11 月5 日至2015 年 5 月31 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 阮红(总经理) 王少成(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齐晧(跨境投资总监、投资经 理) 于海颖(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张鸿羽(研究部总经理)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7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上述各项人员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16 年11 月 5 日,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基 金托管人 ( 一) 基金托 管人 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 年1 月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是 中 国 金 融 体 系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总 行 设 在 北 京 。 经国务院批准, 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依法成立。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 债、 业务、 机构网点和 员工。 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 成为国内网点最多、 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 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 居《财富》世界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 国有 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 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8 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 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 质 , 业 绩 突 出 ,2004 年 被 英 国 《 全 球 托 管 人 》 评 为 中 国 “ 最 佳 托 管 银 行 ” 。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 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计 报告,自 2010 年起中 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 )认 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 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 升, 在2010 年首届 “ ‘金牌理财’TOP10 颁 奖盛典” 中成绩突出, 获 “最佳托管银 行 ” 奖 。2010 年 再 次 荣 获 《 首 席 财 务 官 》 杂 志 颁 发 的 “ 最 佳 资 产 托 管 奖 ” 。2012 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 年至 2015 年连续 三年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授予的 “优秀托管机构奖” 称号;2015 年荣获 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 “养老金业务 最佳发展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 年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 行批准成立,2014 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 内设综合管理处、 证券 投 资 基 金 托管 处 、 委托资 产 托 管 处、 境 外 资产托 管 处 、 保险 资 产 托管处 、 风 险 管 理 处 、 技 术保 障 处 、营运 中 心 、 市场 营 销 处、内 控 监 管 处、 账 户 管理处 , 拥 有 先 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140 名, 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0 余 名, 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 业务素质好、 服务能力强, 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 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6 年 9 月 30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共332 只。 ( 二) 基金托 管人 的内部 风险 控制制 度说 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9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托 管 业 务 的 法 律 法 规 、 行 业 监 管 规 章 和 行 内 有 关 管 理 规 定, 守 法 经 营 、 规 范 运 作 、 严 格 监 察, 确 保 业 务 的 稳 健 运 行, 保 证 基 金 财 产 的 安 全 完 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总 体 负 责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的 风 险 管 理 与 内 部 控 制 工 作, 对托管业 务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工 作 进 行 监 督 和 评 价 。 托 管 业 务 部 专 门 设 置 了 风 险 管 理 处,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 备 系 统 、 完 善的 制 度控 制 体 系 , 建 立了 管 理制 度 、 控 制 制 度、 岗 位职 责 、 业 务 操 作 流程 , 可 以保证 托 管 业 务的 规 范 操作和 顺 利 进 行; 业 务 人员具 备 从 业 资 格 ; 业 务 管理 实 行 严格的 复 核 、 审核 、 检 查制度 , 授 权 工作 实 行 集中控 制 , 业 务 印 章 按 规 程保 管 、 存放、 使 用 , 账户 资 料 严格保 管 , 制 约机 制 严 格有效 ; 业 务 操 作 区 专 门 设置 , 封 闭管理, 实 施 音像 监 控; 业务 信 息 由 专职 信 息披 露人 负 责, 防止 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 三) 基金托 管人 对基金 管理 人运作 基金 进行监 督的 方法和 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 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 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 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 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 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 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 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 书面报告。 对投资比例超标、 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 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三、相 关服务机构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10 ( 一) 基金份 额 销 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 基 金 直 销 机 构为 本 公司 直销柜台及 本公 司 网上 直 销 交 易 平 台 ( 网 站及 手 机 APP ,下同)。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 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法定代表人: 于亚利 成立时间:2005 年8 月4 日


电话: (021)61055724 传真: (021)61055054 联系人: 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 , (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www.bocomschroder.com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申购及赎回等业务。 个人投资者 可 以通 过 本公 司 网 上 直销 交易 平台 办 理 开 户 、 本 基金 的 赎回 等 业 务,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网上 直销 交易平台网址: www.fund001.com , www.bocomschroder.com 。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传真: (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11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4)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电话: (021)68475888 传真: (021)68476111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5)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电话: (0571)85108195 、85120696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12 传真: (0571)86475527 联系人:严峻、夏帆 客户服务电话:96523 网址:www.hzbank.com.cn (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010)85130588


传真: (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13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 (010)66568292 联系人:邓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 1199 弄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 (021)38565785 传真: (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 (010)60838888 传真: (010)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2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14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 (025)83290979 传真: (025)51863323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4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 (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 (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15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 (0755)82558305 传真: (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7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 (0451)85863719 传真: (0451)82287211 联系人:刘爽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18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7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电话: (021)68777222 传真: (021)68777822 联系人:赵洁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16 (1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85679203 联系人:杨涵宇 网址:www.cicc.com.cn (20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电话: (010)58328112 传真: (010)58328740 联系人:牟冲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2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 (028)86690126 传真: (028)86690126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2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17 法定代表人:雷杰 电话: (010)68546765 传真: (010)68546792 联系人:徐锦福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23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 (010)63081000 传真: (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24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 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 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 (0755)82023442 传真: (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25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18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电话: (010)58568235 传真: (010)58568062 联系人:黄恒 客户服务电话: (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26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17 层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电话: (0371)69099882 传真: (0371)65585899 联系人:程月艳、范春艳 客户服务电话: (0371)967218,400-813-9666 网址:www.ccnew.com (27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 (010)66045529 传真: (010)6604551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http://www.txsec.com ,www.jjm.com.cn (28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 (0571)28829790,( 021)60897869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19 传真: (0571)26698533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29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755)33227953 传真: (0755)33227951 联系人:汤素娅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30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 (021)20691832 传真: (021)20691861


联系人:单丙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3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 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 (021)68596916


联系人:薛年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20 网址:www.ehowbuy.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 基金,并及时公告。 ( 二) 登记机 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明 电话:(010)50938617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 周莉


( 三) 出具法 律意 见书的 律师 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 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 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 黎明 ( 四) 审计基 金财 产的会 计师 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21 四、基 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 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 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 金的投资目标


本 基 金 在 追 求 本金 安 全、 保 持 资 产 流 动性 的 基础 上 , 努 力 追 求绝 对 收益 , 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资产的稳定增值。 七、基 金的投资方向 本 基 金 的 投 资范 围 为 法律 法 规 允 许 的 金 融 工 具, 包 括 现 金 ,通 知 存 款, 一年 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 397 天 以内 (含 397 天) 的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和中期票据, 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 债 券 回 购, 期 限 在一年 以 内 ( 含一 年 ) 的中央 银 行 票 据和 短 期 融资券 , 以及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的 其 他 固定收益类 金 融 工 具 及相关衍生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如 法 律 法 规 或监 管 机 构以 后 允 许 本 基金 投 资 其他 品 种 , 基 金管 理 人 在履 行适 当程序后, 可 以 将 其纳入 投 资 范 围, 其 投 资比例 遵 循 届 时有 效 法 律法规 或 相 关 规 定。 八、基 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保 持 组合 流 动性 的 前 提 下 , 结合 对 国内 外 宏 观 经 济 运行 、 金融 市 场 运 行 、 资 金流 动 格 局、货 币 市 场 收益 率 曲 线形态 等 各 方 面的 分 析 ,合理 安 排 组 合 期 限 结 构 ,积 极 选 择投资 工 具 , 采取 主 动 性的投 资 策 略 和精 细 化 的操作 手 法 。 具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22 体包括: 1、短期利率水平预期策略 深 入 分 析 国 家 货币 政 策、 短 期 资 金 市 场利 率 波动 、 资 本 市 场 资金 面 的情 况 和 流 动 性 的 变化 , 对 短期利 率 走 势 形成 合 理 预期, 并 据 此 调整 基 金 货币资 产 的 配 置 策略。 2、收益率曲线分析策略 根 据 收 益 率 曲 线的 变 化趋 势 , 采 取 相 应的 投 资管 理 策 略 。 货 币市 场 收益 率 曲 线 的 形 状 反映 当 时 短期利 率 水 平 之间 的 关 系,反 映 市 场 对较 短 期 限经济 状 况 的 判 断及对未来短期经济走势的预期。 3、组合剩余期限策略、期限配置策略 通 过 对 组 合 资 产剩 余 期限 的 设 计 、 跟 踪、 调 整, 达 到 保 持 合 理的 现 金流 , 锁 定 组 合 剩 余期 限 , 以满足 可 能 的 、突 发 的 现金需 求 , 同 时保 持 组 合的稳 定 收 益 ; 特 别 在 债 券投 资 中 ,根据 收 益 率 曲线 的 情 况,投 资 一 定 剩余 期 限 的品种 , 稳 定 收 益, 锁定风险, 满足组 合目标期限。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控制在 141 天 (含)以内。 4、类别品种配置策略 在 保 持 组 合 资 产相 对 稳定 的 条 件 下 , 根据 各 类短 期 金 融 工 具 的市 场 规模 、 收 益 性 和 流 动性 , 决 定各类 资 产 的 配置 比 例 ;再通 过 评 估 各类 资 产 的流动 性 和 收 益 性利差,确定不同期限类别资产的具体资产配置比例。 5、流动性管理策略 在 满 足 基 金 投 资者 申 购、 赎 回 的 资 金 需求 前 提下 , 通 过 基 金 资产 安 排( 包 括 现金库存、 资产变现、 剩余期限管理或以其他措施) , 在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 提下,确保基金的稳定收益。 6、无风险套利策略 无风险套利策略包括: 跨 市 场 套 利 策 略: 根 据各 细 分 短 期 金 融工 具 的流 动 性 和 收 益 特征 , 动态 调 整 基 金 资 产 在各 个 细 分市场 之 间 的 配置 比 例 。如, 当 交 易 所市 场 回 购利率 高 于 银 行 间 市 场 回 购利 率 时 ,可增 加 交 易 所市 场 回 购的配 置 比 例 ;另 外 , 还包括 一 级 市 场 发行定价和二级市场流通成交价之间的无风险套利机会。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23 跨 品 种 套 利 策 略: 根 据各 细 分 市 场 中 不同 品 种的 风 险 参 数 、 流动 性 补偿 和 收 益特征,动态调整不同期限结构品种的配置比例。 7、滚动配置策略 根 据 具 体 投 资 品种 的 市场 特 性 , 采 用 持续 滚 动投 资 的 方 法 , 以提 高 基金 资 产 的整体持续的变现能力。如,对 N 天期回购 协议进行每天等量配置,提高基金资 产 的 流 动 性; 在 公 开市场 操 作 中 ,跟 随 人 民银行 每 周 的 滚动 发 行 ,持续 同 品 种 投 资,达到剩余期限的直线分布。 8、信用利差策略 通 过 对 债 券 的 信用 评 估, 分 析 预 期 违 约率 和 违约 损 失 率 的 变 化趋 势 ,评 估 其 信 用 利 差 是否 合 理 ,并预 测 其 变 化趋 势 , 通过其 信 用 质 量的 改 善 和信用 利 差 的 缩 小获利。 9、其他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将 密 切 跟踪 国 内各 种 衍 生 产 品 的动 向 ,一 旦 有 新 的 产 品推 出 市场 , 在 履 行 适 当 程序 后 , 将在届 时 相 应 法律 法 规 的框架 内 , 制 订符 合 本 基金投 资 目 标 的 投 资 策 略 ,同 时 结 合对衍 生 工 具 的研 究 , 在充分 考 虑 衍 生产 品 风 险和收 益 特 征 的 前 提 下 , 谨慎 进 行 投资。 本 基 金 将按 照 相 关法律 法 规 通 过利 用 其 他衍生 金 融 工 具 进 行 套 利 、避 险 交 易,控 制 基 金 组合 风 险 ,并通 过 灵 活 运用 趋 势 投资策 略 获 取 收 益。 九、业 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通 知 存 款 是 一 种不 约 定存 期 , 支 取 时 需提 前 通知 银 行 , 约 定 支取 日 期和 金 额 方 能 支 取 的存 款 , 具有存 期 灵 活 、存 取 方 便的特 征 , 同 时可 获 得 高于活 期 存 款 利 息的收益。 如 果 今 后 法 律 法规 发 生变 化 , 或 者 有 更权 威 的、 更 能 为 市 场 普遍 接 受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推出 , 或 者是市 场 上 出 现更 加 适 合用于 本 基 金 业绩 比 较 基准时 ,经与基 金 托 管 人 协商 一 致 ,本基 金 可 以 在报 中 国 证监会 备 案 后 变更 业 绩 比较基 准 并 及 时 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24 十、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 基 金 属 于 债 券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 长 期风 险 收益 水 平 低 于 股 票型 基 金、 混 合 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型证券投资基金。 十一、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的董 事 会及 董 事 保 证 本 报告 所 载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记 载 、误 导 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 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复核 了 本 报 告 中的 财 务 指标、 净 值 表 现和 投 资 组合报 告 等 内 容 , 保 证 复核内 容 不 存 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为 2016 年 7 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师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1 固定收益投资 1,829,486,657.59 72.00 其中:债券 1,829,486,657.59 72.00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00,617,739.35 27.57 4 其他资产 10,676,953.56 0.42 5 合计 2,540,781,350.50 100.00 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25.47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25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506,498,400.25 24.92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银行间市 场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 的说 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 “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2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60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20 天情况 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 “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41天 ”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 (%) 1 30天以内 12.38 24.92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 含) —60天 34.4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 -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26 的浮动利率债 3 60天( 含) —90天 34.3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 含) —120 天 16.1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天( 含) —397 天(含 ) 27.2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124.48 24.92 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超过240天。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9,984,081.30 5.4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9,984,081.30 5.41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361,126,439.65 17.77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1,358,376,136.64 66.83 8 其他 - - 9 合计 1,829,486,657.59 90.01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债券 - - 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27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 张) 摊余成本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1609199 16 浦发CD199 2,000,000 199,125,741.51 9.80 2 111690040 16南京银行CD004 1,400,000 138,881,171.26 6.83 3 011699517 16物产中大SCP002 1,300,000 130,080,033.92 6.40 4 160401 16农发01 1,100,000 109,984,081.30 5.41 5 011699453 16新兴际华SCP002 1,000,000 99,968,916.37 4.92 6 111696830 16 珠海农商行 CD028 1,000,000 99,526,183.49 4.90 7 111691111 16长沙银行CD023 1,000,000 99,465,862.84 4.89 8 111697884 16邯郸银行CD147 1,000,000 99,286,618.76 4.88 9 111694769 16桂林银行CD035 1,000,000 99,284,976.67 4.88 10 111696295 16南充商行CD031 1,000,000 98,935,808.02 4.87 7、 “ 影子定价” 与 “ 摊 余成本法 ” 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 含)-0.5% 间的 次数 0 次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741%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115%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462% 报 告期 内负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25% 情况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存在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 的情况。 报 告期 内正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5% 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存在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 的情况。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28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 基 金 采 用 摊 余成 本 法计 价 , 即 计 价 对象 以 买入 成 本 列 示 , 按票 面 利率 或 商 定 利 率 并 考虑 其 买 入时的 溢 价 与 折价 , 在 其剩余 期 限 内 按照 实 际 利率和 摊 余 成 本 逐日摊销计算损益。 9.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在 本 报 告编 制日 前一 年内本 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证券 的 发行 主体 未受 到公开 谴 责和 处 罚。 9.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10,676,953.56 4 应收申购款 -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0,676,953.56 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29 1、基金份额净值 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交银理财 21 天债券 A 阶段 净值收益率 ① 净值收 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 月 0.6173% 0.0011% 0.3403% 0.0000% 0.2770% 0.0011% 2016 年上 半年度 1.3861% 0.0237% 0.6732% 0.0000% 0.7129% 0.0237% 2015 年度


3.6162% 0.0161% 1.3500% 0.0000% 2.2662% 0.0161% 2014 年度


4.6714% 0.0285% 1.3500% 0.0000% 3.3214% 0.0285% 2013 年度 4.1106% 0.0054% 1.3500% 0.0000% 2.7606% 0.0054% 2012 年度 (自基金 合同生效 日起至 2012 年12 月31 日) 0.5644% 0.0049% 0.2108% 0.0000% 0.3536% 0.0049% 注: 1 、 本表净值收益 率数据所取的基金运作周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为起始日 的运作周期。 2、本基金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并在运作期期末集中支付。 (2)交银理财 21 天债券 B 阶段 净值收益 率① 净值收益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6907% 0.0011% 0.3403% 0.0000% 0.3504% 0.0011% 2016 年 上半年 度 0.9382% 0.0096% 0.6732% 0.0000% 0.2650% 0.0096%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30 2015 年 度 3.9027% 0.0161% 1.3500% 0.0000% 2.5527% 0.0161% 2014 年 度


3.5091% 0.0075% 1.3500% 0.0000% 2.1591% 0.0075% 2013 年 度( 自基 金分类 日起 2013 年 12 月31 日) 4.2610% 0.0046% 1.3204% 0.0000% 2.9406% 0.0046% 注: 1 、 本表净值收益 率数据所取的基金运作周期为基金分类日为起始日的运 作周期。











2、本基金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并在运作期期末集中支付。 2 、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收 益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 年 11 月 5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1、交银理财 21 天债券 A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31 注:图示日期为2012年11 月5日至2016年9月30 日。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 效日起的6个月。 截至 建仓期结束, 本基金各 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 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交银理财 21 天债券 B 注: 图示日期为2013年1月9日至2016年9月30日。 本基金建仓期为自 基金合同生效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32 日起的6个月。 截至建 仓期结束, 本基金各项 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 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一) 基金费 用的 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10 、 按 照 国 家 有关 规 定和 《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可 以 在 基 金 财 产中 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 二 ) 基金费 用计 提方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 基 金的 管理 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0.20% 年 费 率计 提。 管理费 的 计 算 方法如下: H =E× 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管 理 费 每 日计 算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月 末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金 管 理人 向 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 基 金 财 产 中一 次 性 支付给 基 金 管 理人 。 若 遇 不可 抗 力 致 使无 法 按 时支付 的 , 支 付 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33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 基 金的 托管 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0.08% 的 年 费率 计提 。托管 费 的 计 算方法如下: H =E× 0.08%÷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托 管 费 每 日计 算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月 末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金 管 理人 向 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 基 金 财 产 中一 次 性 支取。 若 遇 不 可抗 力 致 使无法 按 时 支 付的 , 支 付日期 顺 延 至 最 近可支付日支付 。 (3) 上述“( 一) 基金 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 支 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 财产中支付。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不收取 申购费用 。 (2)赎回费 本基金不收取 赎回费用 。 (3)销售服务费 本 基 金 各 类 基 金份 额 按照 不 同 的 费 率 计提 销 售服 务 费 , 在 通 常情 况 下, 本 基 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A 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 年 费率计提, 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B 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资产 净值的 0.01% 年费率计提。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某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销 售 服 务 费每 日 计提 , 逐 日 累 计 至每 月 月末 , 按 月 支 付 。由 基 金管 理 人 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 内 从 基 金 财产 中 一 次性支 付 给 基 金管 理 人 。若遇 不 可 抗 力致 使 无 法按时 支 付 的 , 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34 基 金 销 售 服 务 费主 要 用于 支 付 销 售 机 构佣 金 以及 基 金 管 理 人 的基 金 营销 广 告 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 (4) 网上直销的有关费率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已开 通 基金 网 上 直 销 业 务, 个 人投 资 者 可 以 直 接通 过 本公 司 网 站的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 (以下简称“ 网上直销交易 平台 行” ) 办理开户和 本基金的赎回业务。 本基金通过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赎回不收 取费用 。 本 公 司 基 金 网 上直 销 业务 已 开 通 的 银 行卡 及 各银 行 卡 交 易 金 额限 额 请参 阅 本 公司网站。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可根 据 业务 情 况 调 整 上 述交 易 费用 和 限 额 要 求 ,并 依 据相 关 法 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5) 基金管理人可以 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 赎回费 率 或 收 费 方式 。 如 发生变 更 , 基 金管 理 人 应在调 整 实 施 前依 照 《 信息披 露 办 法 》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 三 ) 不列入 基金 费用的 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 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 其 他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不 得 列 入 基 金 费 用 的 项 目。 ( 四 ) 基金税 收 本 基 金 运 作 过 程中 涉 及的 各 纳 税 主 体 ,其 纳 税义 务 按 国 家 税 收法 律 、法 规 执 行。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 部分的说明 总 体更 新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35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五 )更新了“六 、基金份额的分类”中 相关内容。 (六 )更新了“九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中相关内容。 (七)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相关内容,数据截 止到 2016 年 9 月 30 日 。 (八)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 2016 年 9 月 30 日。 (九)更新了“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的相关内容。 (十)更新了“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的相关内容。 (十一)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的相关内容。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 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