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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平安(001154)

北信平安: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12月)查看PDF公告

18 
 
 
 
 
北 信 瑞丰基 金 管理有 限 公司 
 
北 信 瑞丰 平 安 中国主题 灵活配 置 混
合型证券投 资 基金 
招募 说明书 ( 更新 ) 摘要 
 
 
 
 
 
 
 
 
基 金 管理 人 : 北 信 瑞丰 基 金管 理 有限 公司 
基 金 托管 人 : 北 京 银行 股 份有 限 公司 
 
 
截 止日 期 : 二〇 一 六 年十 一月 
 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 新)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 经中 国证 监 会 2015 年3 月3 日 证监 许可[2014]343 号文 注册 募集 。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招募 说明 书的内 容真 实、 准 确、 完 整 。 本招 募说明 书经 中国 证 监会注 册, 但中国 证监 会对 本基 金募 集的注 册, 并不 表明 其对 本基金 的投资 价值 、 市场 前景和 收益 做出 实质性 判断 或保 证, 也不 表明投 资于 本基 金没 有风 险。 本基金 投资 于证 券市 场, 基金净 值会 因为 证券 市场 波动等 因素 产生 波动 , 投 资人在 投资 本基金 前 , 应 全面了 解本 基金的 产品 特性 , 充 分考 虑自身 的风 险承 受能 力, 并承担 基金 投 资 中出现 的各 类风 险, 包括 : 因政 治、 经济、 社会 等环 境因素 对证 券价 格产 生影 响而形 成的 系 统性风 险, 个别 证券 特有 的非系 统性 风险 , 由 于基 金投资 人连 续大 量赎 回基 金产生 的流 动性 风险 , 基 金管 理人在 基金 管理实 施过 程中 产生 的基 金管理 风险 , 本基金 的特 定风险 等 , 详见 招募说 明书 “风 险揭 示” 章节 。 投资有 风险, 投资 者 认 购 (或申 购) 基 金时应 认真 阅读本 基金 的 《招 募说 明 书》 及 《 基 金合同 》 等 信息 披露 文件 , 自主 判断 基金 的投 资价 值, 自 主做 出投 资决 策, 自行承 担投 资风 险 。 基 金管 理人 提醒 投资 人基金 投资 的 “ 买者 自负 ” 原则 , 在 投资 人作 出投 资决策 后, 基金 运营状 况与 基金 净值 变化 引致的 投资 风险 ,由 投资 人自行 负责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 金管 理人 管 理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并不 构成新 基 金业绩 表现 的保 证。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实 信用 、 谨 慎勤 勉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不 保 证 基 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本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所 载内 容截止 日为2016 年11 月 5 日,有 关财 务数 据和 净值 表现截 止 日为2016 年9 月 30 日( 财务数 据未 经审 计) 。 本 基 金托管 人 于2016 年11 月14 日 已复 核了 本次更 新的 招募 说明 书。 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 新) 2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 人概况 名称: 北信 瑞丰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怀 柔区 九渡 河镇黄 坎 村 73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首体南 路 9 号主 语国 际 4 号楼 3 层 成立时 间:2014 年3 月 17 日 法定代 表人 : 周 瑞明 注册资 本:1.7 亿元 人民 币 电话: (010 )68619312 传真: (010 )68619300 联系人 : 吕 佳静 北信瑞 丰基 金 管 理有 限公 司是经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许可[2014]265 号 文批 准 , 由 北京国 际 信托有 限公 司与 莱州 瑞海 投资有 限公 司 公 司共 同发 起设立 , 注 册资 本达 1.7 亿元人 民币 。 目 前股权 结构 : 北 京国 际信 托有限 公 司 60% 、莱 州瑞 海投资 有限 公 司 40%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 事会 成员 周瑞明先生,董事 长, 中共 党 员 , 毕 业 于 中 国社 会科 学 院 工 经 所 , 获 博士 学位 。 历 任 原河北 省师 范学 院政 教系 助教 , 中 国人 民银 行金 融管 理司干 部 , 原 国务 院证 券委 办公室 处长 , 中国证 监会 上市 公司 部监 管二处 处长 , 中 国证 监会 信息统 计部 副主 任 , 中国 证监会 党委 办公 室 副 主 任 、 宣传 部 副 部 长、 系 统 团 委 书记 , 现 任 北京 国 际 信 托 有限 公 司 总 经理 、 北 信 瑞丰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吴京林先生,董事, 中共 党员,高级会计师, 毕业 于美国德大阿灵顿分 校, 获硕士学 位 。 历 任 北 京市 审 计 局 职员 , 现 任 北 京国 际 信 托 有限 公 司 总 会 计师 、 北 京 国投 汇 成 投 资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富智 阳光管 理公 司董 事长 。 田 垣 芳 女 士 , 董 事 , 中 共 党 员 , 经 济 师 , 毕 业 于 清 华 大 学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 获 硕 士 学 位 。 历 任 中 国技 术 进 出 口总 公 司 金 融 部项 目 经 理 ,现 任 北 京 国 际信 托 有 限 公司 证 券 业 务总 部总经 理。 朱彦先生,董事, 中共 党员 , 助 理 会 计 师 , 毕业 于中 国 人 民 大 学 投 资 经济 系基 本 建 设 经济专 业, 获学 士学 位。 历任北 京国 际信 托 投 资公 司计划 财务 部员 工 , 海 南赛 格国际 信托 投 资公司 资金 计划 部主 管 , 海南华 银国 际信 托投 资公 司北京 证券 营业 部总 经理 , 北京 国际 信托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 新) 3 投资公 司上 海昆 明路 证券 营业部 总经 理 , 国 都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上海 通北 路证 券营业 部总 经 理 , 国 都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上海 长阳 路证 券营 业部 总经理 , 中 欧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督察 长、 副总经 理, 现任 北信 瑞丰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 王 薇 女 士 , 董 事 , 中 共 党 员 , 会 计 师 , 毕 业 于 首 都 经 济 贸 易 大 学 会 计 系 , 获 学 士 学 位 。 历 任 北 京万 全 会 计 师事 务 所 项 目 经理 、 信 永 中和 会 计 师 事 务所 高 级 审 计员 、 北 京 金象 大药房 医药 连锁 有限 责任 公司内 审专 员, 现任 北京 正润创 业投 资有 限责 任公 司财务 经理 。 赵鹏先生,董事,中共党员,中央财经大学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现任聚益 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运营总监。曾任北京正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项目经理。 李方先生,独立董事 ,中 共党员,毕业于 哈 佛大 学法 学 院 , 获 硕士学位 。 历任 宁 夏 电 视台干 部、 北京 大学 法学 系讲师 ,现 任北 京市 天元 律师事 务所 合伙 人 。 岳彦芳女 士 , 独立董 事, 硕士,51 岁, 现任 中央财 经大学会 计学 院副教 授, 硕士研 究 生导师 。 张青先 生, 独立 董事 ,中 共党员 ,教 授, 毕业 于 中 国矿业 大学 (北 京) 经 济管 理系,获 博士学 位。 历任 中国 矿业 大学管 理学 院副 主任 ,现 任复旦 大学 管理 学院 教授 。 2 、监 事会 成员 杨海坤 先生 , 监事 会 主席 , 经济 学硕 士。 历任 山东 省农业 银行 业务 人员 , 山 东证券 登记 公司业 务经 理 , 山东 证券 公司投 行部 经理 , 上 海甘 证投资 管理 公司 副总 经理 , 卡 斯特 公司 投 行部负 责人 、 副 总经 理、 总经理 , 现 任正 润创 业投 资公司 副总 经理 , 北 信瑞 丰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监 事会 主席 。 赵颐先 生, 监事 , 法 学硕 士。 历 任河 北定 州新 华中 学教师 、 河 北林 平律 所律 师助理 、 北 京正润 创业 投资 有限 责任 公司投 行部 经理 助理 , 现任 北信瑞 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监察 稽核 部 副总监 。 崔丽伟 女士 , 监 事, 大专 学 历。 历任 海航 直属 柜台 售票主 管、 河北 开元 集团 北京万 通汽 车贸易 有限 公司 会计 ,现 任北信 瑞丰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综 合管 理部 财务 。 3 、公 司高 级管 理人 员 周瑞明先生,董事 长, 中共 党 员 , 毕 业 于 中 国社 会科 学 院 工 经 所 , 获 博士 学位 。 历 任 原河北 省师 范学 院政 教系 助教 , 中 国人 民银 行金 融管 理司干 部 , 原 国务 院证 券委 办公室 处长 , 中国证 监会 上市 公司 部监 管二处 处长 , 中 国证 监会 信息统 计部 副主 任 , 中国 证监会 党委 办公 室 副 主 任 、 宣传 部 副 部 长、 系 统 团 委 书记 , 现 任 北京 国 际 信 托 有限 公 司 总 经理 、 北 信 瑞丰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朱彦先 生, 总经 理 , 中共 党员, 助理 会计 师, 毕业 于中国 人民 大学 投资 经济 系基本 建设 经济专 业 , 获 学士学 位 。 历任北 京国 际信 托投 资公 司计划 财务 部员 工, 海南 赛格国 际信 托投 资公司 资金 计划 部主 管, 海南华 银国 际信 托投 资公 司北京 证券 营业 部总 经理 , 北京 国际 信托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 新) 4 投资公 司上 海昆 明路 证券 营业部 总经 理 , 国 都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上海 通北 路证 券营业 部总 经 理,国 都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上海 长阳 路证 券营 业部 总经理 ,中 欧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督察 长 、 副总经 理, 现任 北信 瑞丰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 郭亚,督 察长 ,中共 党员 , 中国 政法大 学法学 硕士 ,先后在 司法 部门、 政府 财政部 门 工作 20 年 。现 任北 信瑞 丰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督 察长 。 高峰先 生, 副总 经理 , 中 共党员 , 毕 业于 北京 大学 光华管 理学 院国 民经 济管 理专业 , 获 硕士学 位, 拥有 律师 资格 证书。 曾为 全国 人大 财经 委 《破 产法 》 起 草小 组正 式成员 , 历 任中 国对外 经济 贸易 信托 投资 公司计 划财 务部 财务 科经 理和公 司发 展战 略小 组成 员, 中化 总公 司 财务部 综合 部经 理, 宝盈 基金管 理公 司筹 备组 成员 、 研 究发 展部 高级策 略分 析师 、 研 究发 展 部副总 经理 , 中国对 外经 济贸易 信托 有限 公司 资产 管理部 副总 经理 、 证 券业 务部总 经理 、 资 产管理 总部 执行 总经 理并 兼任宝 盈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事 , 宝盈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总 经理 助 理、投 资部 总监 、基 金经 理、公 司投 委会 主席 。 李鑫先 生, 副总 经理 , 无 党派人 士, 毕业 于对 外经 济贸易 大学,获 硕士 学位 。 历任 工商 银行西 安市 钟楼 支行 客户 经理, 湘财 证券 西安 营业 部销售 部经 理、 副总 经理 、 总经 理, 泰达 荷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华 北区副 总经 理、 渠道 总部 总经理 , 汇 添富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专 户理 财部总 监、 机 构理 财部总 监,上 海尚阳 投资管 理有 限公司 副总经 理 ,上 银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市场 总监 兼子 公司 董 事 总经理 , 现 任北 信瑞 丰基 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 4 、基 金经 理 高峰, 北京 大学 光华 管理 学院国 民经 济管 理硕 士, 历任中 国对 外经 济贸 易信 托投资 公司 计 划财 务部 财务 科经 理和 公司发 展战 略小 组成 员, 中化总 公司 财务 部综 合部 经理, 宝盈 基金 管理公 司筹 备组 成员 、 研 究发展 部高 级策 略分 析师 、 研 究发 展部 副总经 理 , 中国对 外经 济贸 易信托 有限 公司 资产 管理 部副总 经理 、 证 券业 务部 总经理 、 资 产管 理总 部执 行总经 理并 兼任 宝盈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宝 盈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总经 理助 理、 投资 部总 监、基 金经 理 、 公司投 委会 主席 , 现 任北 信瑞丰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经 理 , 北信 瑞丰 无限 互联混 合基 金基 金经理 , 北信 瑞丰健 康生 活混合 基金 基金 经理 , 北 信瑞丰 平安 中国 混合 基金 基金经 理 , 北 信 瑞丰中 国智 造混 合基 金基 金经理 。 于 军华 , 男 ,1980 年生 于 山东 ,CPA ,CFA level II (passed) 。 中国 人民 大学 世 界经济 学 硕士毕 业, 原国 家信 息中 心经济 咨询 中心 汽车 行业 高级项 目分 析师 , 宏 源证 券研究 所汽 车行 业分析 师, 擅长 公司 基本 面分析 ,2014 年 4 月 加入 北信瑞 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投资 研究 部, 负责权 益类 产品 的研 究 , 现任北 信瑞 丰平 安中 国混 合基金 基金 经理 , 北 信瑞 丰新成 长混 合基 金基金 经理 。


5 、本 基金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 成员 总经理 朱彦 先生 , 副 总经 理、 基 金经 理高 峰先 生, 研究部 总监 庞琳 琳女 士, 基金经 理于 军华先 生, 中央 交易 室副 总监吴 士彬 先生 。 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 新) 5 6 、上 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近 亲属关 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 责 1 、依法 募集资金 ,办 理或 者委托经 中国 证监会 认定 的其他机 构代 为办理 基金 份额的 发 售、申 购、 赎回 和登 记事 宜; 2 、办 理基 金备 案手 续; 3 、自 《基 金合 同》 生效 之 日起, 以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4 、配备 足够的 具有专 业资 格的人员 进行 基金投 资分 析、决策 ,以 专业化 的经 营方式 管 理和运 作基 金财 产; 5 、建立 健全内 部风险 控制 、监察与 稽核 、财务 管理 及人事管 理等 制度, 保证 所管理 的 基金财 产和 基金 管理 人的 财产相 互独 立 , 对所 管理 的不同 基金 分别 管理 , 分 别记账 , 进行证 券投资 ; 6 、 除 依据 《 基金 法》 、 《基 金合同 》 及 其他 有关 规定 外,不 得利 用基 金财 产为 自 己及任 何 第三人 谋取 利益 ,不 得委 托第三 人运 作基 金财 产; 7 、依 法接 受基 金托 管人 的 监督; 8 、采取 适当合 理的措 施使 计算基金 份额 认购、 申购 、赎回和 注销 价格的 方法 符合《 基 金合同 》 等 法律 文件 的规 定, 按 有关 规定 计算 并公 告基金 资产 净值 , 确 定基 金份额 申购 、 赎 回的价 格; 9 、进 行基 金会 计核 算并 编 制基金 财务 会计 报告 ; 10 、编 制季 度、 半年 度和 年度基 金报 告; 11 、严 格按 照《 基金 法》 、 《基金 合同 》及 其他 有关 规定, 履行 信息 披露 及报 告义务 ; 12 、 保 守基 金商 业秘 密, 不 泄露基 金投 资计 划、 投资 意向等 。 除 《基 金法》 、 《基 金合同 》 及其他 有关 规定 另有 规定 外,在 基金 信息 公开 披露 前应予 保密 ,不 向他 人泄 露; 13 、 按 《基 金合 同》 的 约定 确定基 金收 益分 配方 案, 及时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分 配基金 收 益; 14 、按 规定 受理 申购 与赎 回申请 ,及 时、 足额 支付 赎回款 项; 15 、 依 据 《 基金 法》 、 《 基金 合同》 及其 他有 关规 定召 集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或 配合基 金 托管人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依法召 集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16 、按 规定 保存 基金 财产 管理业 务活 动的 会计 账册 、报表 、记 录和 其他 相关 资料 15 年 以上; 17 、 确 保需 要向 基金 投资 者提供 的各 项文 件或 资料 在规定 时间 发出 , 并 且保 证 投资 者能 够按照 《基 金合 同》 规定 的时间 和方 式, 随时 查阅 到与基 金有 关的 公开 资料 , 并在 支付 合理 成本的 条件 下得 到有 关资 料的复 印件 ; 18 、组 织并 参加 基金 财产 清算小 组 , 参与 基金 财产 的保管 、清 理、 估价 、变 现和 分 配 ; 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 新) 6 19 、 面临 解散 、 依 法被 撤 销或者 被依 法宣 告破 产时 , 及 时报 告中 国证监 会并 通知基 金托 管人; 20 、 因 违反 《基 金合 同》 导 致基金 财产 的损 失或 损害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合法 权益 时, 应 当 承担赔 偿责 任, 其赔 偿责 任不因 其退 任而 免除 ; 21 、 监 督基 金托 管人 按法 律法规 和 《 基金 合同 》 规 定履行 自己 的义 务, 基金 托管人 违反 《基金 合同 》 造成 基金 财产 损失时 , 基金 管理 人应 为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利 益向 基金 托管人 追 偿 ; 22 、 当 基金 管理 人将 其义 务委托 第三 方处 理时 , 应 当对第 三方 处理 有关 基金 事务的 行为 承担责 任; 23 、以 基金 管理 人名 义, 代表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行使诉 讼权 利或 实施 其他 法律行 为 ; 24 、基金 管理 人在募 集期 间未能达 到基 金的备 案条 件, 《基 金合同 》不能 生效 ,基金 管 理 人 承 担 全 部募 集 费 用 ,将 已 募 集 资 金并 加 计 银 行同 期 活期 存 款利 息 在 基 金募 集 期 结 束后 30 日 内退 还基 金认 购人 ; 25 、执 行生 效的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的 决议 ; 26 、建 立并 保存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名册 ; 27 、法 律法 规及 中国 证监 会规定 的和 《基 金合 同》 约定的 其他 义务 。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 遵守 法律法规的承诺 1 、基金 管理人 承诺不 从事 违反《 中 华人 民共和 国 证 券法》的 行为 ,并承 诺建 立健全 的 内部控 制制 度, 采取 有效 措施, 防止 违反 《 中 华人 民共和 国 证 券法 》行 为的 发生; 2 、基金 管理人 承诺不 从事 以下违反 《基 金法》 的行 为,并承 诺建 立健全 的内 部风险 控 制制度 ,采 取有 效措 施, 防止下 列行 为的 发生 : (1) 将基 金管 理人 固有 财 产或者 他人 财产 混同 于基 金财产 从事 证券 投资 ; (2) 不公 平地 对待 管理 的 不同基 金财 产; (3) 利用 基金 财产 或者 职 务之便 为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以外的 第三 人牟 取利 益; (4)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违 规承诺 收益 或者 承担 损失 ; (5) 侵占 、挪 用基 金财 产 ; (6)泄 露因职 务便利 获取 的未公开 信息 、利用 该信 息从事或 者明 示、暗 示他 人从事 相 关的交 易活 动; (7) 玩忽 职守 ,不 按照 规 定履行 职责 ; (8) 法律 、行 政法 规 和 中 国证监 会规 定禁 止的 其他 行为。 3 、 基 金管 理人 承诺 加强 人 员管理 , 强化 职业操 守 , 督促和 约束 员工 遵守 国家 有关法 律、 法规及 行业 规范 ,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 不从 事以 下活动 : (1) 越权 或违 规经 营; (2) 违反 基金 合同 或托 管 协议; 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 新) 7 (3) 故意 损害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或 其他 基金 相关 机构 的合法 权益 ; (4) 在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送 的资料 中弄 虚作 假; (5) 拒绝 、干 扰、 阻挠 或 严重影 响中 国证 监会 依法 监管; (6) 玩忽 职守 、滥 用职 权 ,不按 照规 定履 行职 责 ; (7)泄 露在任 职期间 知悉 的有关证 券、 基金的 商业 秘密、尚 未依 法公开 的基 金投资 内 容、基 金投 资计 划等 信息 ,或利 用该 信息 从事 或者 明示、 暗示 他人 从事 相关 的交易 活动 ; (8) 协助 、接 受委 托或 以 其他任 何形 式为 其他 组织 或个人 进行 证券 交易 ; (9)违 反证券 交易场 所业 务规则, 利用 对敲、 倒仓 等手段 操 纵市 场价格 ,扰 乱市场 秩 序; (10) 贬损 同行 ,以 提高 自己; (11) 在公 开信 息披 露和 广告中 故意 含有 虚假 、误 导、欺 诈成 分; (12) 以不 正当 手段 谋求 业务发 展; (13) 有悖 社会 公德 ,损 害证券 投资 基金 人员 形象 ; (14) 其他 法律 、行 政法 规 以及 中国 证监 会规 定 禁 止的行 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 禁止 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本基 金禁 止从 事下列 行为 : 1 、承 销证 券; 2 、违 反规 定向 他人 贷款 或 者提供 担保 ; 3 、从 事承 担无 限责 任的 投 资; 4 、买 卖其 他基 金份 额, 但 是中国 证监 会另 有规 定的 除外; 5 、向 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托 管人出 资; 6 、从 事内 幕交 易、 操纵 证 券交易 价格 及其 他不 正当 的证券 交易 活动 ; 7 、法 律、 行政 法规 和中 国 证监会 规定 禁止 的其 他活 动。 法律 、 行 政 法 规或监 管部 门取消 上述 限制 , 如 适用 于本基 金 , 基 金管理 人在 履行适 当 程 序后, 则本 基金 投资 不再 受相关 限制 。 六、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 有关法 律、法 规和 基金合同 的规 定,本 着谨 慎的原则 为基 金份额 持有 人谋取 最 大利益 ; 2 、不 能利 用职 务之 便为 自 己、受 雇人 或任 何第 三者 谋取利 益; 3 、不泄 露在任 职期间 知悉 的有关证 券、 基金的 商业 秘密,尚 未依 法公开 的基 金投资 内 容、基 金投 资计 划等 信息 ,或利 用该 信息 从事 或者 明示、 暗示 他人 从事 相关 的交易 活动 ; 4 、不 以任 何形 式为 其他 组 织或个 人进 行证 券交 易。 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 新) 8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 部控 制制度 1 、内 部控 制制 度概 述 为了保 证公 司规 范运 作, 有效地 防范 和化 解管 理风 险、 经营 风险 以及操 作风 险, 确保 基 金财务 和公 司财 务以 及其 他信息 真实 、 准确 、 完 整, 从而最 大程 度地 保护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的 利益, 本基 金管 理人 建立 了科学 合理 、控 制严 密、 运行高 效的 内部 控制 制度 。 内部控 制制 度是 指公 司为 实现内 部控 制目 标而 建立 的一系 列组 织机 制、 管理 方法、 操作 程序与 控制 措施 的总 称。 内部控 制制 度由 内部 控制 大 纲 、 基 本管 理制度 、 部 门业务 规章 等组 成。 公司内 部控 制大 纲是 对公 司章程 规定 的内 控原 则的 细化和 展开 , 是对 各项 基本 管理制 度 的总揽 和指 导, 内部 控制 大纲明 确了 内控 目标 、内 控原则 、控 制环 境、 内控 措施等 内容 。 基本管 理制 度包 括内 部会 计控制 制度 、风 险控 制制 度、投 资管 理制 度、 监察 稽核制 度 、 基金会 计制 度、 信息 披露 制度、 信息 技术 管理 制度 、 资料 档案 管理 制度 、 业 绩评估 考核 制度 和紧急 应变 制度 等。 部门业 务规 章是 在基 本管 理制度 的基 础上 , 对 各部 门 的主要 职责 、 岗 位设 置、 岗 位责任 、 操作守 则等 的具 体说 明。 2 、内 部控 制原 则 健全性 原则 。 内部控 制 机 制必须 覆盖 公司 的各 项业 务、 各个 部门 或机构 和各 级人员 , 并 涵盖到 决策 、执 行、 监督 、反馈 等各 个运 作环 节。 有效性 原则 。 通过科 学的 内控手 段和 方法 , 建 立合 理的内 控程 序 , 维护 内控 制度的 有 效 执行。 独立性 原则 。 公 司各 机构 、 部门 和岗 位在 职能 上应 当保持 相对 独立 , 公 司基 金资产 、 自 有资产 、其 他资 产的 运作 应当分 离。 相互制 约原 则 。 公司 内部 部门和 岗位 的设 置必 须权 责分明 、 相互 制衡 , 并 通 过切实 可行 的措施 来实 行。 成本效 益原 则 。 公司 应充 分发挥 各机 构 、 各部 门及 各级员 工的 工作 积极 性, 运用科 学 化 的方法 尽量 降低 经营 运作 成本 , 提 高经 济效 益 , 以 合 理 的控 制成 本达 到最 佳的 内部控 制效 果 。 3 、主 要内 部控 制制 度 (1) 内部 会计 控制 制度 公司依 据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会计 法》 、 《 金融企 业会 计制度 》 、 《证 券投资 基金 会计核 算 业 务指引 》 、 《 企业 财务 通则》 等国家 有关 法律 、 法 规制 订了基 金会 计制 度、 公司 财务会 计制 度、 会计工 作操 作流 程和 会计 岗位职 责, 并针 对各 个风 险控制 点建 立严 密的 会计 系统控 制。 内部会 计控 制制 度包 括凭 证制度 、 复 核制 度、 账务 处理程 序、 基金 估值 制度 和程序 、 基 金财务 清算 制度 和程 序、 成本控 制制 度 、 财务 收支 审批制 度和 费用 报销 管理 办法 、 财 产登 记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 新) 9 保管和 实物 资产 盘点 制度 、会计 档案 保管 和财 务交 接制度 等。 (2) 风险 管理 控制 制度 风险控 制制 度由 风险 控制 委员会 组织 各部 门制 定 , 风 险控制 制度 由风 险控 制的 目标和 原 则、 风 险控 制的 机构 设置 、 风险 控制 的程 序、 风险 类型的 界定 、 风 险控 制的 主要措 施、 风险 控制的 具体 制度 、风 险控 制制度 的监 督与 评价 等部 分组成 。 风险控 制的 具体 制度 主要 包括投 资风 险管 理制 度、 交易风 险管 理制 度、 财务 风险控 制制 度以及 岗位 分离 制度 、 防 火墙制 度、 岗位 职责 、 反 馈制度 、 保 密制 度、 员工 行为准 则等 程序 性风险 管理 制度 。 (3) 监察 稽核 制度 公司设 立督 察长 , 负责 监督 检查基 金和 公司 运作 的合 法合 规 情况 及公 司内 部风 险控制 情 况。督 察长 由总 经理 提名 ,董事 会聘 任, 并经 全体 独立董 事同 意。 督察长 负责 组织 指导 公司 监察稽 核工 作。 除应 当回 避的情 况外 , 督 察长 享有 充分的 知情 权和独 立的 调查 权。 督察 长根据 履行 职责 的需 要, 有权参 加或 者列 席公 司董 事会以 及公 司业 务、 投 资决 策、 风险 管理 等相关 会议 , 有 权调 阅公 司相关 文件 、 档 案。 督察 长应当 定期 或者 不定期 向全 体董 事报 送工 作报告 , 并在 董事 会及 董事 会下设 的相 关专 门委 员会 定期会 议上 报 告基金 及公 司运 作的 合法 合规情 况及 公司 内部 风险 控制情 况。 公司设 立监 察稽 核部 门 , 具 体执行 监察 稽核 工作 。 公司 配 备了 充足 合格 的监 察稽 核人员 , 明确规 定了 监察 稽核 部门 及内部 各岗 位的 职责 和工 作流程 。 监察稽 核制 度包 括内 部稽 核管理 办法 、 内部稽 核工 作准则 等 。 通 过这些 制度 的建立 , 检 查公司 各业 务部 门和 人员 遵守有 关法 律、 法规 和规 章的情 况; 检查 公司 各业 务部门 和人 员执 行公司 内部 控制 制度 、各 项管理 制度 和业 务规 章的 情况。 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 新) 10 二、 基 金托管 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 、 基 本 情 况 名 称 : 北 京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丙 17 号 办 公 地 址 :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丙 17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闫 冰 竹 成 立 时 间 :1996 年 1 月 29 日 组 织 形 式 : 其 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上 市 )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88 亿元 批 准 设 立 机 关 和 批 准 设 立 文 号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1995 年 12 月 28 日 《 关 于 北 京 城 市 合 作 银 行 开 业 的 批 复 》 ( 银 复[1995]470 号) 基 金 托 管 资 格 批 文 及 文 号 :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许 可 [2008]776 号 联 系 人 : 赵 姝 电话:010-66223695 传真:010-66226045 北京银 行成 立 于1996 年 , 是一家 中外 资本 融合 的新 型股份 制银 行。 成立 以来 ,北京 银 行依托 中国 经济 腾飞 崛起 的大好 形势 , 先 后实 现引 资、 上 市、 跨区 域等 战略 突破。 目前 , 已 在北京 、 天 津、 上海 、 西 安、 深 圳、 杭 州 、 长 沙、 南京、 济南 及南 昌等 十余 个中心 城市 以及 香港、 荷兰 拥有 近500 家 分支机 构, 开辟 和探 索了 中小银 行创 新发 展的 经典 模式。 截至2016 年6 月 末, 北 京银 行总资 产达 到1.97 万 亿元 , 2016 年 上半 年实 现净 利 润106.74 亿元。 成本 收入 比20.34% , 不良 贷款 率1.13% , 拨备 覆盖率 为 279.9% , 资 本充 足率 12.05% , 各项经 营指 标均 达到 国际 银行业 先进 水平 , 公 司价 值排名 中国 区域 性发 展银 行首位 , 品 牌价 值310 亿元 ,一 级资 本排 名全球 千家 大银 行 77 位 , 连续三 年跻 身全 球银 行业 百强, 被誉 为 中国最 具创 新能 力和 发展 潜力的 中小 银行 。 20 年 来, 北京 银行 积极 履 行社会 责任 ,在 医疗 、教 育、慈 善、 赈灾 等方 面向 社会捐 助 超过1.5 亿 元。 凭借 优异 的经营 业绩 和优 质的 金融 服务, 北京 银行 赢得 了社 会各界 的高 度赞 誉, 先后 荣获 “全国 文明 单位 ” 、 “亚 洲十大 最佳 上市银 行 ” 、 “中国 最佳 城市商 业零 售 银 行 ”、 “最 佳区 域性 银行 ”、 “ 最佳 支持 中小 企业 贡献奖 ”、 “最 佳便 民服 务银行 ”、 “中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 新) 11 国上市 公司 百强 企业 ” 、 “ 中国社 会责 任优 秀企 业 ” 、 “最具 持续 投资 价值 上市 公司 ” 、 “最 受尊敬 银行 ”、 “最 值得 百姓信 赖的 银行 机构 ”及 “中国 优秀 企业 公民 ”等 称号。 2 、资 产托 管部 主要 人员 情 况 刘 晔女 士, 北京 银行 资产 托管部 总经 理, 硕士 研究 生学历 。1994 年毕 业于 中 国人民 大 学财政 金融 系,1997 年 毕 业于中 国人 民银 行总 行研 究生部 ,具 有十 多年 银行 和证券 行业 从 业经验 。 曾就 职于证 券公 司从事 债券 市场 和股 票研 究工作 。 在北 京银行 工作 期间 , 先 后从 事 贷款审 查、 短期 融资 券承 销、 基 金销 售及 资产 托管 等工作 。2008 年7 月至 2012 年9 月 任北 京银行 资产 托管 部总 经理 助理,2012 年9 月至 2014 年 12 月 任北 京银 行资 产 托管部 副总 经 理,2014 年12 月起 至今 任北京 银行 资产 托管 部总 经理。 北京银 行总 行资 产托 管部 充分发 挥作 为新 兴托 管银 行 的高 起点 优势 , 搭建 了由 高素质 人 才组成 的专 业团 队, 内设 核算估 值岗 、 资 金清 算岗 、 投资 运作 监督 岗、 系统 运行保 障岗 及风 险内控 岗, 各岗 位人 员均 分别具 有相 应的 会计 核算 、 资产 估值 、 资 金清 算、 投资监 督、 风险 控制等 方面 的专 业知 识和 丰富的 业务 经验 ,70% 的 员 工拥有 研究 生及 以上 学历 。 3 、基 金托 管业 务经 营情 况 北京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秉持 “严谨 、 专 业、 高 效” 的经 营理念 , 严 格履 行托 管人 的各项 职 责,切 实维 护基 金持 有人 的合法 权益 ,为 基金 提供 高质量 的托 管服 务。 经过 多年稳 步发 展 , 北京银 行托 管资 产规 模不 断扩大 , 托管 业务品 种不 断增加 , 已形 成包括 证券 投资基 金 、 基 金 专户理 财、 证券 公司 资产 管理计 划、 信托 计划 、 银 行理财 、 保 险资 金、 股权 投资基 金等 产品 在内的 托管 产品 体系 ,北 京银行 专业 高效 的托 管服 务赢得 了客 户的 广泛 高度 认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 部控 制制度 1 、内 部控 制目 标 作为基 金托 管人 , 北 京银 行严格 遵守 国家 有关 托管 业务的 法律 法规 、 行 业监 管规章 和本 行有关 管理 规定 , 守 法经 营、 规 范运 作、 严格 管理 , 确保 基金 托管 业务 的稳 健运行 , 保 证基 金财产 的安 全完 整, 确保 有关信 息的 真实 、 准 确、 完整、 及时 披露 , 保 护基 金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2 、内 部控 制组 织结 构 北京银 行设 有风 险与 内控 管理 委 员会 , 负 责全 行风 险管理 与内 部控 制工 作, 对托管 业务 风险控 制工 作进 行检 查指 导。 资 产托 管部 设有 内控 监查岗 , 配 备了 专职 内控 监督人 员负 责托 管业务 的内 控监 督工 作。 3 、内 部控 制制 度及 措施 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 新) 12 北京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具备 系统 、 完 善的 内部控 制制 度体系 , 建立 了业务 管理 制度 、 内 部 控制制 度 、 业 务操作 流程 , 可 以保 证托 管业务 的规 范操作 和顺 利进 行; 业务 人员均 具备 从 业 资格; 业务 操作 严格 实行 经办、 复核 、 审 批制 度, 授权工 作实 行集 中控 制, 制约机 制严 格有 效; 业 务印章 按规 程保 管 、 存放、 使用, 账户 资料 严格保 管, 未 经授 权不 得 查看; 业 务操 作 区封闭 管理 , 实 施音 像监 控; 业 务信 息由 专职 信息 披露人 负责 , 防 止泄 密; 业务实 现系 统自 动化操 作, 防止 人为 操作 风险的 发生 ;技 术系 统完 整、独 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金管 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 督的 方法和程序 根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证 券投 资基金 运作 管理 办法 》的 相关规 定 ,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的投 资指 令违 反法 律、 行政法 规和 其他 有关 规定 , 或者 违反 基金 合同约 定的 , 应 当拒 绝执 行, 立 即通 知基 金管 理人 , 并及 时向 证券 监督 管理 机构报 告。 基金 托管人 如发 现基 金管 理人 依据交 易程 序已 经生 效的 投资指 令违 反法 律 、 行 政法 规和其 他有 关 规定 , 或 者违 反基金 合 同 约定的 , 应当 立即通 知基 金管理 人 , 并 及时向 证券 监督管 理机 构 报 告。 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 新) 13 三 、 相 关 服 务 机构 一、基金发售机构 1、直 销机 构: 名称: 北信 瑞丰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怀 柔区 九渡 河镇黄 坎 村 73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首体南 路 9 号主 语国 际 4 号楼 3 层 法定代 表人 : 周 瑞明 客服:400-0617-297 传真: (010 )68619300 联系人 :史晓 沫 2、 其他销 售机 构: (1) 北京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甲 17 号首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内大 街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闫 冰竹 客户服 务电 话:95526 联系人 : 孔超 银行网 址:http://www.bankofbeijing.com.cn (2) 其他 基金 销售 机构 情 况详见 基金 管理 人发 布的 相关公 告。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情 况变 更或增 减销 售机 构, 并予 以公告 。 二、登记机构 名称: 北信 瑞丰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怀 柔区 九渡 河镇黄 坎 村 73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首体南 路 9 号主 语国 际 4 号楼 3 层 法定代 表人 : 周 瑞明 电话: (010 )68619312 传真: (010 )68619300 联系人 : 吕 佳静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 的律 师事务所 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 新) 14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住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代 金融 中 心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俞 卫锋 联系人 :孙 睿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 师: 吕红 、孙 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 会计 师事务所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 1318 号星 展银 行 大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18 号星 展 银行大 厦 6 楼 法定代 表人 :李 丹 联系人 :张 勇 联系电 话: (010 )65338100 传真: (010 )65338800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张 勇、 薛竞 四 、基金的名称 和类型 本基金 名称 :北 信瑞 丰平 安中国 主题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类 型 : 契约 型开 放式 五 、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 通过 相对 灵活 的资 产配置 , 重点 投资 于可 以代 表未来 平安 中国 发展 趋势 的上市 公 司, 包 括国 防安 全类 的航 天、 航 空、 航海、 核能 、 高 端装备 行业 , 信 息安 全类 的通信 、 软 件、 芯片电 子等 行业 , 社 会安 全的安 防监 控类 行业 , 以 及其他 涉及 平安 中国 范畴 的行业 如能 源安 全、 粮 食安全 、 生态 安全 。 优中 选优, 在严格 控制 风险的 前提 下, 谋 求基 金 资产的 长期、 稳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 新) 15 定增值 。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包括国 内依 法发 行上 市的 股票 ( 包含 中小板 、创业 板及其 他经 中国证 监会核 准上市 的股 票) 、债 券(包 括国 内依法 发行和 上市交 易的国 债、 金融 债、 企业 债、公 司债 、次 级债 、可 转换债 券、 分离 交易 可转 债、央 行票 据 、 中期票 据、短 期融资 券、 资产支 持证券) 、债 券回购 、银行 存款、 货币市 场工 具、权 证以及 法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金 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 具,但 须符 合中 国证 监会 的相关 规定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基金的投 资组 合比例 为: 股票投资 占基 金资产 的比 例为 0% –95% ,80% 以上的 非现金 基 金 资产 投资 于 平 安中 国主题 的上 市公 司证 券 ; 现 金或 者到期 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券 不低 于 基金资 产净 值的 5%; 权证 投资比 例不 得超 过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3% ;本 基金 投资 于其他 金融 工 具的投 资比 例依 照法 律法 规或监 管机 构的 规定 执行 。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 的投 资策 略分 为两 个层面 : 首 先, 依 据基 金管 理人的 大 类 资产 配置 策略 动态调 整 基金资 产在 各大 类资 产间 的分配 比例 ; 而 后, 进行 各大类 资产 中的 个股 、 个 券精选 。 具 体由 大类资 产配 置策 略、 股票 投资策 略、 固定 收益 类资 产投资 策略 和权 证投 资策 略四部 分 组 成 。 1 、大 类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将在 基金 合同 约定 的投资 范围 内 , 结 合对 宏观 经济形 势与 资本 市场 环境 的深入 剖 析,自 上而 下地 实施 积极 的大类 资产 配置 策略 。主 要考虑 的因 素包 括: (1) 宏观 经济 指标: 年度/季度GDP 增速 、 固 定资 产 投资总 量、 消费 价格 指数 、 采购 经 理人指 数、 进出 口数 据、 工业用 电量 、客 运量 及货 运量等 ; (2)政 策因素 :税收 、政 府购买总 量以 及转移 支付 水平等财 政政 策,利 率水 平、货 币 净投放 等货 币政 策; (3) 市场 指标 :市 场整 体 估值水 平、 市场 资金 的供 需以及 市场 的参 与情 绪等 因素。 结合对 全球 宏观 经济 的研 判, 本 基金 将在 严格 控制 投资组 合风 险的 前提 下, 动态调 整基 金资产 在各 大类 资产 间的 分配比 例, 力图 规避 市场 风险, 提高 配置 效率 。 2 、股 票投 资策 略 (1) 平安 中国 主题 上市 公 司股票 的界 定 结合目 前国家 、 社会 以及 技术进 步的 未来 发展 趋势 , 本基 金管 理人 界定 的 平 安中国 主题 相关行 业和 公司 包括 如 下 四类: 1 、国防 安全, 指的是 陆地 、海洋、 天空 、太空 等关 键空间的 安全 。包括 航天 、航空 、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 新) 16 航海、 装备 等行 业; 2 、 信 息安 全, 指 的是 计算 机网络 硬件 设备 、 软 件、 数据的 安全 。 包 括计 算机 硬件设 备、 软件、 通信 、电 子等 行业 。 3 、社 会安 全, 指的 是社 会 治安、 公民 人事 安全 。包 括安防 监控 相关 行业 。 4 、其 他涉 及 平 安中 国 的 范 畴,如 能源 安全 、粮 食安 全、生 态安 全等 相关 行业 。 基于对 平安 中国 主题 上市 公司的 界定 , 本 基金 主要 采取 “ 自下 而上 ” 的 选股 策略, 基于 对上市 公司 成长 性和 估值 水平的 综合 考量 ,使 用定 性与定 量相 结合 的方 法精 选股票 投资 。 若未来由于技术进步 或政 策变化导致本基金 平安 中国 主题 相 关 行 业 和 公司 相关 业 务 的 覆盖范 围发 生变 动, 基金 管理人 有权 适时 对上 述定 义进行 补充 和修 订。 (2) 个股 精选 策略 本基金 主要 采取 “自 下而 上” 的选 股策 略, 基于 对 上市公 司成 长性 和估 值水 平的综 合考 量,使 用定 性与 定量 相结 合的方 法精 选股 票进 行投 资。 首先 , 使 用定 性分析 的方 法, 从技 术能 力、 市场 前 景以及 公司 治理 结构 等方 面对上 市公 司的基 本情 况进 行分 析。 在技术 能力 方面 , 选 择研 发团队 技术 实力 强、 技术 的发展 与应 用前 景广 阔并 且在技 术上 具有一 定护 城河 的公 司。 在市场 前景 方面 , 需 要考 量的因 素包 括市 场的 广度 、 深 度、 政策 扶持 的强 度 以及上 市公 司利用 科技 创新 能力 取得 竞争优 势、 开拓 市场 ,进 而创造 利润 增长 的能 力。 公司治 理结 构的 优劣 对包 括公司 战略 、 创 新能 力、 盈 利能力 乃至 估值 水平 都有 至关重 要 的影响 。 本 基金 将从 上市 公司的 管理 层评 价、 战略 定位和 管理 制度 体系 等方 面对公 司治 理结 构进行 评价 。 其次 , 使 用定 量分析 的方 法, 通过 财务 和运营 数据 进行企 业价 值评 估。 本基 金主要 从 行 业景气 度、 盈利 能力 、成 长能力 以及 估值 水平 等方 面进行 考量 。 1 )行 业景 气度 本基金通过一系列定 量指 标对行业景气度进行 研判 。这些指标包括行业 销售 收入增长 率、 行业 毛利 率和净 利率 、 原 材料 和成 品价格 指数 以及库 存率 等 。 通过 与历 史和市 场平 均 水 平进行 比较 ,并 结合 定性 分析的 结果 来评 判行 业的 景气度 水平 。 2 )盈 利能 力 本基金 通过 盈利 能力 分析 评估上 市公 司创 造利 润的 能力 , 主 要参 考的 指标 包括 净资产 收 益率(ROE) ,毛 利率 ,净 利率,EBITDA/ 主营 业务 收 入等。 3 )成 长能 力 本基金 通过 成长 能力 分析 评估上 市公 司未 来的 盈利 增长速 度 , 主 要参 考的 指 标包 括 EPS 增长率 和主 营业 务收 入增 长率等 。 4 )估 值水 平 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 新) 17 本 基 金 通 过 估 值 水 平 分 析 评 估 当 前 市 场 估 值 的 合 理 性 , 主 要 参 考 的 指 标 包 括 市 盈 率 (P/E) 、 市 净率 (P/B ) 、 市盈增 长比 率 (PEG) 、 自 由现金 流贴 现 (FCFF ,FCFE ) 和 企业 价值 /EBITDA 等。 3 、固 定收 益类 资产 投资 策 略 在进行 固定 收益 类资 产投 资时 , 本 基金 将会考 量利 率预期 策略 、 信用债 券投 资策略 、 套 利交易 策略 、 可 转换 债券 投资策 略 和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策 略, 选择 合适 时机 投资于 低估 的债 券品种 ,通 过积 极主 动管 理,获 得超 额收 益。 (1) 利率 预期 策略 通过全 面研 究GDP 、 物价、 就业以 及国 际收 支等 主要 经济变 量, 分析 宏观 经济 运行的 可 能情景 , 并预 测财政 政策 、 货 币政 策等 宏观经 济政 策取向 , 分析 金融市 场资 金供求 状况 变 化 趋势及 结构 。 在此基 础上 , 预 测金 融市 场利率 水平 变动趋 势 , 以 及金融 市场 收益率 曲线 斜 度 变 化趋 势。 组合久 期是 反映 利率 风险 最重要 的指 标。 本基 金将 根据对 市场 利率 变化 趋势 的预期 , 制 定出组 合的 目标 久期 : 预 期市场 利率 水平 将上 升时 , 降 低组 合的 久期 ; 预 期 市场利 率将 下降 时,提 高组 合的 久期 。 (2) 信用 债券 投资 策略 根据国 民经 济运 行周 期阶 段, 分析 企业 债券 、 公 司 债券等 发行 人所 处行 业发 展前景 、 业 务发展 状况 、 市 场竞 争地 位、 财 务状 况、 管理 水平 和债务 水平 等因 素, 评价 债券发 行人 的信 用风险 , 并 根据 特定 债券 的发行 契约 , 评 价债 券的 信用级 别, 确定 企业 债券 、 公司 债券 的信 用风险 利差 。 债券信 用风 险评 定需 要重 点分析 企业 财务 结构 、 偿 债能 力 、 经营 效益等 财务 信息 , 同 时 需要考 虑企 业的 经营 环境 等外部 因素 , 着重 分析 企业 未来的 偿债 能力 , 评估 其违 约风险 水 平 。 (3) 套利 交易 策略 在预测和 分析 同一市 场不 同板块之 间( 比如国 债与 金融债) 、不同 市场的 同一 品种、 不 同市场 的不 同板 块之 间的 收益率 利差 基础 上 , 基 金管 理人采 取积 极策 略选 择合 适品种 进行 交 易来获 取投 资收 益。 在正 常条件 下它 们之 间的 收益 率利差 是稳 定的 。 但 是在 某种情 况下 , 比 如 若 某 个 行 业在 经 济 周 期的 某 一 时 期 面临 信 用 风 险改 变 或 者 市 场供 求 发 生 变化 时 这 种 稳定 关系便 被打 破, 若能 提前 预测并 进行 交易 ,就 可进 行套利 或减 少损 失。 (4) 可转 换债 券投 资策 略 着重对可转换债券对 应的 基础股票的分析与研 究, 同时兼顾其债券价值 和转 换期权价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 新) 18 值,对 那些 有着 较强 的盈 利能力 或成 长潜 力的 上市 公司的 可转 换债 券进 行重 点投资 。 本 基金 管理 人将 对可 转换 债券对 应的 基础 股票 的基 本面进 行分 析 , 包 括所 处行 业的景 气 度、 成 长性 、 核 心竞 争力 等, 并 参考 同类 公司 的估 值水平 , 研 判发 行公 司的 投资价 值; 基于 对利率 水平 、 票 息率 及派 息频率 、 信 用风 险等 因素 的分析 , 判 断其 债券 投资 价值; 采用 期权 定价模 型, 估算 可转 换债 券的转 换期 权价 值。 综合 以上因 素, 对可 转换 债券 进行定 价分 析 , 制定可 转换 债券 的投 资策 略。 (5)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本基金 将分 析资 产支 持证 券的资 产特 征, 估计 违约 率和提 前偿 付比 率, 并利 用收益 率曲 线和期 权定 价模 型, 对资 产支持 证券 进行 估值 。 本 基金将 严格 控制 资产 支持 证券的 总体 投资 规模并 进行 分散 投资 ,以 降低流 动性 风险 。 4 、权 证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还可 能运 用组 合财 产进行 权证 投资 。 在 权证 投资过 程中 , 基 金管 理人 主要通 过采 取有效 的组 合策 略, 将权 证作为 风险 管理 及降 低投 资组合 风险 的工 具: (1)运 用权证 与标的 资产 可能形成 的风 险对冲 功能 ,构建权 证与 标的股 票的 组合, 主 要通过 波幅 套利 及风 险对 冲策略 实现 相对 收益 ; (2)构 建权证 与债券 的组 合,利用 债券 的固定 收益 特征和权 证的 高杠杆 特性 ,形成 保 本投资 组合 ; (3)针 对不同 的市场 环境 ,构建骑 墙组 合、扼 制组 合、蝶式 组合 等权证 投资 组合, 形 成多元 化的 盈利 模式 ; (4)在 严格风 险监控 的前 提下,通 过对 标的股 票、 波动率等 影响 权证价 值因 素的深 入 研究, 谨慎 参与 以杠 杆放 大为目 标的 权证 投资 。 若未来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部 门有新 规定 的, 本基 金将 按最新 规定 执行 。 四、投资决策依据和 决策 程序 1 、决 策依 据 (1) 国内 国际 宏观 经济 环 境; (2) 国家 财政 、货 币政 策 、产业 政策 、区 域规 划与 发展政 策; (3) 证券 市场 的发 展水 平 和走势 及基 金业 发展 状况 ; (4) 上市 公司 的行 业发 展状况 、景 气指 数及 竞争 优势; (5) 上市 公司 盈利 能力 、 增长能 力和 创新 能力 ,以 及对公 司综 合价 值的 评估 结论; (6) 国家 有关 法律 、法 规 和基金 合同 的有 关规 定。 2 、决 策程 序 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 新) 19 (1)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制 定 整体投 资战 略; (2)研 究部根 据自身 或者 其他研究 机构 的研究 成果 ,构建各 级股 票池, 对拟 投资对 象 进行持 续跟 踪调 研, 并提 供个股 、债 券决 策支 持; (3)投 资部根 据投资 决策 委员会的 投资 战略, 在研 究支持下 ,结 合对证 券市 场、上 市 公司、 投资时 机的 分析, 拟定所 辖基 金的 具体 投 资 计划, 包括: 资产配 置、 策略配 置、 行 业 配置、 重仓 个股 投资 方案 ; (4)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对 投 资部提 交的 方案 进行 论证 分析, 并形 成决 策纪 要; (5)研 究部定 期进行 基金 绩效评估 ,并 向投资 决策 委员会提 交综 合评估 意见 和改进 方 案。 五、投资限制 (一) 禁止 行为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基金 财产 不得 用于下 列投 资或 者活 动: (1) 承销 证券 ; (2) 违反 规定 向他 人贷 款 或者提 供担 保; (3) 从事 承担 无限 责任 的 投资; (4) 买卖 其他 基金 份额 , 但是中 国证 监会 另有 规定 的除外 ; (5) 向其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管 人出 资; (6) 从事 内幕 交易 、操 纵 证券交 易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证 券交 易活 动; (7) 法律 、行 政法 规和 中 国证监 会规 定禁 止的 其他 活动。 基金管 理人 运用 基金 财产 买卖基 金管 理人 、 基 金托 管人及 其控 股股 东、 实际 控制人 或者 与其有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公 司发行 的证 券或 承销 的证 券, 或 者从 事其 他重 大关 联交易 的, 应当 符合基 金的 投资 目标 和投 资策略 , 遵循 基金份 额持 有人利 益优 先原 则, 防范 利益冲 突 , 建 立 健全内 部审 批机 制和 评估 机制, 按照 市场 公平 合理 价格执 行。 相关 交易 必须 事先得 到基 金托 管人的 同意 , 并按法 律法 规予以 披露 。 重大关 联交 易应提 交基 金管 理人 董事 会审议 , 并经 过 三分之 二以 上的 独立 董事 通过。 基金 管理 人董 事会 应至少 每半 年对 关联 交易 事项进 行审 查 。 基金托 管人 对基 金管 理人 的违规 投资 等上 述事 项不 承担任 何责 任和 由此 造成 的任何 损失 。 法律 、 行 政法 规或监 管部 门取消 上述 禁止 性规 定, 如适用 于本 基金 , 基 金管 理人在 履 行 适当程 序后 ,则 本基 金投 资不再 受相 关限 制。 (二) 投资 组合 限制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应遵 循以 下限制 : (1) 股 票投 资占 基金 资产 的比例 为 0% –95% ,80% 以 上的非 现金 基金 资产 投资 于 平安 中 国 主题 的上 市公 司证 券; 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 新) 20 (2) 保持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 净值 5 %的 现金 或者 到期 日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 (3) 本基 金持 有一 家公 司 发行的 证券 ,其 市值 不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0 %; (4)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全部基 金持 有一 家公 司发 行的证 券, 不超 过该 证券 的 10 %; (5)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权 证,其 市值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3%; (6)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全部基 金持 有的 同一 权证 ,不得 超过 该权 证 的 10 %; (7 ) 本 基 金 在 任 何 交 易 日 买 入 权 证 的 总 金 额 , 不 得 超 过 上 一 交 易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5%; (8)本 基金投 资于同 一原 始权益人 的各 类资产 支持 证券的比 例, 不得超 过基 金资产 净 值的 10 %; (9)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资 产支持 证券 ,其 市值 不得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20 %; (10) 本基 金持 有的 同一( 指同一 信用 级别)资 产支 持 证券的 比例 , 不 得超 过该 资产支 持 证券规 模 的10 %; (11)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全部 基金 投资 于同 一原 始权益 人的 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 不得 超过其 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 合计规 模 的10 %; (12) 本基 金应 投资 于信 用级别 评级 为 BBB 以上( 含 BBB) 的 资产 支持 证券。 基金持 有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期间 , 如 果 其信 用 等 级 下 降、 不 再 符 合投 资 标 准 , 应在 评 级 报 告发 布 之 日 起 3 个月内 予以 全部 卖出 ; (13 ) 基 金财 产参与 股票 发行申 购 , 本 基金所 申报 的金额 不超 过本 基金 的总 资产 , 本 基 金所申 报 的 股票 数量 不超 过拟发 行股 票公 司本 次发 行股票 的总 量; (14 ) 本 基金 进入 全国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进行 债券 回购 的资金 余额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40%; 本基 金在 全国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中的 债券 回购 最长期 限 为 1 年 , 债 券回 购到期 后不 得 展期; (15) 基金 资产 总值 不得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140% ; (16) 法律 法规 及中 国证 监会规 定的 和《 基金 合同 》约定 的其 他投 资限 制。 因证券 市场 波动 、 上 市公 司合并 、 基金 规模变 动 、 股权分 置改 革中 支付 对价 等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因 素致 使基 金投 资比例 不符 合上 述规 定投 资比例 的, 基金 管理 人应 当在 10 个交 易 日内进 行调 整 , 但中 国证 监会规 定的 特殊 情形 除外 。法律 法规 另有 规定 的, 从其规 定。 基金管理 人应 当自基 金合 同生效之 日起 6 个 月内使 基金的投 资组 合比例 符合 基金合 同 的有关 约定 。 在 上述 期间 内, 本 基金 的投 资范 围、 投资策 略应 当符 合基 金合 同的约 定。 基金 托管人 对基 金的 投资 的监 督与检 查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起 开始 。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部门 取消 或调整 上述 限制 , 如 适用 于本基 金,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适 当程 序后, 则本 基金 投资 不再 受相关 限制 或以 调整 后的 规定为 准。 六、业绩比较基准 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 新) 21 中证800 指 数收 益率 ×60% + 中 证综 合债 券指 数收 益 率×40% 中证 800 指数 是 由 中证 指 数 有限 公司 开发 的中 国 A 股市场 统一 指数, 它 的样 本选自 沪 深两个 证券 市场 。 中 证 800 指数 成分 股覆 盖了 中证500 和 沪深300 的所 有成 分 股, 综 合反 映 沪深证 券市 场内 大中 小市 值公司 的整 体状 况, 具有 一定权 威性 , 适 合作 为本 基金股 票投 资业 绩比较 基准 。 中证综 合债 券指 数是 一个 是综合 反映 银行 间和 交易 所市场 国债 、 金融债 、 企 业债 、 央 票 及短融 整体 走势 的跨 市场 债券指 数, 适合 作为 本基 金债券 部分 的业 绩比较 基 准。 本基金 是混 合型 基金 , 基 金在运 作过 程中 将维 持 0%–95% 的股 票投 资, 其 余资 产投资 于 债券及 其他 具有 高流 动性 的短期 金融 工具 。 本基 金将 业绩比 较基 准中 股票 指数 与债券 指数 的 权重确定 为 60% 和 40% , 并用中证 综合 债券指 数收 益率代表 债券 资产收 益率 。因此, “中证 800 指 数收益 率×60% + 中证综合 债券 指数收 益率 ×40%” 是衡量 本基 金投资 业绩的理 想基 准。 若未来 市场 发生 变化 导致 此业绩 比较 基准 不再 适用 或有更 加适 合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 或 者 有更权 威的 、 更 能为 市场 普遍接 受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推出, 或者 是市 场上 出现 更加适 合用 于本 基金的 业绩 基准 时, 基金 管理人 有权 根据 市场 发展 状况及 本基 金的 投资 范围 和投资 策略 , 调 整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 业绩 比较 基准 的变 更须 经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管 人协商 一致 , 并 在更新 的招 募说 明书 中列 示,而 无需 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 为混 合型 基金 , 具 有较高 预期 风险 、 较 高预 期收益 的特 征 , 其预期 风 险和预 期 收 益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高于 债券型 基金 和货 币市 场基 金。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 基金 行使 股东 权利 、债权 人 权 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 、基金 管理人 按照国 家有 关规定代 表基 金独立 行使 股东 权利 、债 权人 权 利, 保护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的利 益; 2 、不 谋求 对上 市公 司的 控 股,不 参与 所投 资上 市公 司的经 营管 理; 3 、有 利于 基金 财产 的安 全 与增值 ; 4 、不通 过关联 交易为 自身 、雇员、 授权 代理人 或任 何存在利 害关 系的第 三人 牟取任 何 不当利 益。 九、基金的投资组合 报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述 或重大 遗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


基金托 管人 北京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 于2016 年 11 月9 日 复核了 本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 新) 22 报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净值 表现和 投资 组合 报告 等内 容, 保证 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记 载 、 误 导 性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6 年9 月30 日, 本报告 所列 财务 数据 未经 审计 。 1.1 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128,338,352.78 92.80 其中: 股票


128,338,352.78 92.80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9,540,125.57 6.90 8 其他资 产


410,261.56 0.30 9 合计





138,288,739.91





100.00


1.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1.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10,252,500.00 7.54 C 制造业 95,951,378.09 70.52 D 电力 、 热 力、 燃气 及水 生 产和供 应 业 29,063.26 0.02 E 建筑业 92,088.74 0.07 F 批发和 零售 业 10,211.25 0.01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 软 件和 信息 技 术服务 业 19,065,504.92 14.01 J 金融业 39,606.52 0.03 K 房地产 业 2,898,000.00 2.13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 新) 23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 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28,338,352.78 94.32 注:以 上行 业分 类 以2016 年9 月30 日的 证监 会行 业 分类标 准为 依据 。 1.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沪 港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按 行业 分类 的沪 港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 合。





1.3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序 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00697 炼石有 色 330,000 7,722,000.00 5.68 2 000063 中兴通 讯 500,000 7,390,000.00 5.43 3 002316 键桥通 讯 520,000 6,853,600.00 5.04 4 000708 大冶特 钢 551,600 6,586,104.00 4.84 5 600282 南钢股 份 2,500,000 6,350,000.00 4.67 6 300103 达刚路 机 330,000 6,039,000.00 4.44 7 000922 佳电股 份 646,276 5,848,797.80 4.30 8 000938 紫光股 份 90,000 5,643,000.00 4.15 9 600198 大唐电 信 310,013 5,549,232.70 4.08 10 300159 新研股 份 319,400 5,017,774.00 3.69





1.4 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债 券。


1.5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债 券。


1.6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 投资 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 产支 持证 券。 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 新) 24 1.7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1.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1.9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1.9.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 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参 与股指 期货 投资 。 1.9.2 本 基金 投资股 指期 货的投 资政 策 本基金 投资 范围 未包 括股 指期货 ,无 相关 投资 政策 。 1.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1.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基金 投资 范围 未包 括国 债 期货 ,无 相关 投资 政策 。 1.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 (1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持 有国 债期 货。 (2)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内 未 进行国 债期 货交 易。 1.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参 与国 债期货 投资 ,无 相关 投资 评价。 1.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1.11.1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 的发行 主体 在本 报告 期内 没有出 现被 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 , 或 在 报告编 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谴 责、 处罚 的情 形。 1.11.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 没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证 券库 。 1.11.3 其 他资 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326,038.98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 新) 25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216.53 5 应收申 购款 82,006.05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10,261.56


1.11.4 报 告期 末持有 的处 于转股 期的 可转换 债券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1.11.5 报 告期 末前十 名股 票中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的说明 序 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流通受 限部 分的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流通受 限情 况说 明 1 002316 键桥通 讯 6,853,600.00 5.04 筹划重 大事 项 注: 本基 金截 至2016 年9 月30 日止 持有 以上 因公 布 的重大 事项 可能 产生 重大 影响而 被暂 时 停牌的 股票 ,该 类股 票将 在所公 布事 项的 重大 影响 消除后 ,经 交易 所批 准复 牌。 1.11.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计 算中 四舍 五入 的原 因,本 报告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项之 间可 能存 在尾 差。 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 新) 26 六 、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 绩截 止日 为 2016 年9 月 30 日。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 定盈利 。 基金 的过往 业绩 并不代 表其 未来 表现 。 投 资有风 险 , 投 资者在 作出 投资决 策前 应 仔 细阅读 本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 本报告 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及 其与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净 值 增 长 率 ① 净 值 增 长 率 标准差 ② 业 绩 比 较 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3.37% 1.07% 2.76% 0.50% 0.61% 0.57% 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 新) 27 七 、 基 金 的 收 益与 分 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 润指 基金 利息 收入 、 投资 收益、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和 其他 收入 扣除 相关 费用后 的 余额, 基金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利 润减 去公 允价 值变 动收益 后的 余额 。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 截至 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 未分 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 中已 实现收益 的孰低 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 则 1 、 本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方 式 分 两 种 : 现 金 分 红 与 红 利 再 投 资 , 投 资 者 可 选 择 现 金 红 利 或 将 现 金 红 利 自动 转 为 基 金份 额 进 行 再 投资 ; 若 投 资者 不 选 择 , 本基 金 默 认 的收 益 分 配 方式 是现金 分红 ; 2 、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后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不 能 低 于 面 值 ; 即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净值减 去每 单位 基金 份额 收益分 配金 额后 不能 低于 面值; 3、每 一基 金份 额享 有同 等 分配权 ; 4、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另 有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 本基金 每次 收益 分配 比例 详见 届 时基 金管 理人 发布 的公告 。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 益分 配方 案中 应载 明截止 收益 分配 基准 日的 可供分 配利 润、 基 金收 益 分配对 象、 分配时 间、 分配 数额 及比 例、分 配方 式等 内容 。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 确定 、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 收益 分配 方案 由基 金管理 人拟 定, 并由 基金 托管人 复核 ,在 2 日 内在 指定媒 介 公告并 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 基金 红利发放 日距离收 益分配 基准日( 即可供分 配利润 计算截止 日)的时 间不得 超过 15 个 工作 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 发生 的费用 基金 收益分配 时所发生 的银行 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 用由投 资者自行 承担。当 投资者 的现 金红利 小于 一 定 金额 , 不 足于支 付银 行转 账或 其他 手续费 用时 , 基 金登 记机 构可将 基金 份额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 新) 28 持有人 的现 金红 利自 动转 为基金 份额 。红 利再 投资 的计算 方法 ,依 照《 业务 规则》 执行 。 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 新) 29 八 、 对 招 募 说 明书 更新部分的 说明 一 、 更新 了 “ 重要提示 ” 相 关 信 息 。 二、更新 了 “ 基金 管 理 人 ” 相 关 信 息 。 三、更新 了 “ 基 金 托 管 人 ” 相 关 信 息 。 四 、 更新 了 “ 相关 服 务 机 构 ” 中 相 关 信 息 。 五、更新 了 “ 基 金 的 投资 ” 相 关 信 息 。 六、更新 了 “ 基 金 的 业 绩 ” 相 关 信 息 。 上述 内容仅为 摘要,需与本 基金《招 募说明书》( 正文)所 载之详细资 料 一 并 阅 读 。 北 信 瑞 丰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