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中加纯债分级A(000914)

中加纯债分级:份额折算方案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 加 纯债 分 级债 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之 纯 债A份额 和纯
债B 份额 折 算方案 公 告 
 
 
根 据 《中 加纯 债分 级债券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 以下 简称 “ 《基 金 合
同》 ” ) 及 《中加纯债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 简称 “ 《招募
说明书》 ” ) 的规定, 中加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每2年为一个分级运作周
期, 中加 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纯债A 份额 (以下简称: “纯债A ” ) 、
中加 纯 债 分 级 债 券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之 纯债B 份额 ( 以下简称: “纯债B”)在分
级运作 周期 到 期时 将 对 纯债A 和纯债B 进 行基金 份 额 折算 。 现将 折 算的 具 体 事 宜
公告如下: 
一、折算日 
1、纯债A 的折算日 
在分级运作 周期内 ,纯 债A 每6个月折 算一次 。假设纯债A 的 开放 日为T 日,
则折算基准日为T 日,即纯债A 的开放日和折算基准日为同一工作日。 
本次纯债A 的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分级运作期到期日,即2016年12 月19日。 
2、纯债B 的折算日 
每个 分级 运作 周期 内, 假设 纯债A的第4 个开 放日 为T 日, 则折 算基 准日 为T
日,即纯债B 的折算基 准日为分级运作周期内纯债A 的第4个开放日 
本次纯债B 的基金份额 折算日为分级运作期到期日,即2016年12 月19日。 
3、折算 结果公布 日 
基金份额 折算结 束后, 基金管理 人将于2日内 在指定媒 介公告 ,并报 中国证
监会备案。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纯债A 和纯债B 所有份额。 
 
三、折算方式 
1、纯债A 的折算方式 
在折算 基准 日日 终, 纯 债A 的基 金份额 净值 将 调整为1.0000 元 ,折 算 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纯债A 的份额数将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纯债A 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纯债A 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纯债A 基金份额净值/1.0000 
纯债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纯债A 的份额数×纯债A 的折算比例 
纯债A 经 折 算 后 的 份 额 数 按 照 四 舍 五 入 的 方 法 保 留 到 小 数 点 后2 位 , 由 此 误
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折 算 基准 日折 算前 的纯债A 基金 份额 净值 和纯债A 的折 算比 例的 具体计 算 见
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纯债B 的折算方式 
在 折 算 基 准 日 日 终 , 如 纯 债B 的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大 于1.0000 元 , 则 纯债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将调整为1.0000 元,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纯债B 的
份额数将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变化; 如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纯债B 基金 份额参考净
值小于等于1.0000元,则纯债B 不进行基金份 额折算。 
纯债B 的基金份额折算 公式如下: 
纯债B 的折算比例=折 算基准日折算前的纯债B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00 
纯债B 经折算后的份额 数=折算前纯债B 的份 额数×纯债B 的折算比 例 
纯债B 经 折 算 后 的 份 额 数 按 照 四 舍 五 入 的 方 法 保 留 到 小 数 点 后2 位 , 由 此 误
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纯 债B基金份额参考 净 值和 纯 债B的折算 比 例 的具 体 计
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 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
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根 据基 金合同 约定 及基金 管理 人对过 渡期 的安排 , 确定 2016 年 12 月 20 日
至 12 月 22 日 为过 渡期 ,期 间只开 放纯债 B 的 赎回 ,不开 放纯债 B 的 申购 以及
纯债A 的申 购。 本 基金本次 过 渡期 结 束后 ,如纯 债 A、纯债 B 份 额之比 超过 7/3倍 且纯 债 B 份额资 产净值 小于 3000 万 元时 , 本 基金 将 于过 渡期 结束后 的下 一日
直接转换为普通的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请 投 资 者 充 分 注 意 基金转 型 风 险 。 敬
请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留意并认真阅读 本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招 募 说 明 书 及 基 金
管 理人 届时发 布的 相关 公 告。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 最新的 《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
文件, 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 投资
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 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 可以登录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bobbns.com/ )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00-95526)
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