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标普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合同生效公告
公 告 送 出 日期 :2016 年 12 月 14 日
1.公 告 基 本信 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标普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易方达标普生物科技指数 (QDII-LOF ) (场内简称: 标普生物)
基金主代码 16112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 法规、 《易 方 达
标普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 合同》 、 《易方达
标普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 说明书》
注: 人民币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 161127, 美元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 003720。
2. 基 金 募 集情 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
可[2016]2198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6 年 11 月 28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6 日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6 年 12 月 9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 户) 1,874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 元) 390,119,736.33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元) 61,597.17
募集份额(单位: 份)
有效认购份额 390,119,736.33
利息结转的份额 61,597.17
合计 390,181,333.50
其 中 : 募 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认 购 本 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其 中 : 募 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认 购 本 基 金
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220,116.08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564%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6 年 12 月 13 日
注 : (1) 本次 易 方 达标普 生 物 科技指 数 证 券投资 基 金 (LOF ) 的 人民币 净 认
购金额为 390,119,736.33 人 民 币 元 、 人 民 币 认 购 金 额 产 生 的 银 行 利 息 为
61,597.17 人民币元, 美元净认购金额为 0 美元。 本次募集及利息结转的人民币
份额为 390,181,333.50 份、美元份额为 0 份。
(2 )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 46,991,161.00 份(含场内募集期
利息结转的份额) , 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 343,190,172.50 份 (含场外募集
期利息结转的份额) 。
(3 ) 本公司 高 级 管理人 员 、 基金投 资 和 研究部 门 负 责人持 有 本 基金份 额 总
量的数量区间为 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4 ) 本基金 合 同 生效前 的 信 息披露 费 、 会计师 费 和 律师费 不 从 基金财 产 中
列支。
3 . 其 他 需要 提 示 的 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 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 基金管理
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
的日期或开放赎回的日期后,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申购、 赎回开放日前依照 《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12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