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长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关于 长信 利 泰灵 活配 置 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分红 预告
长信基金 管理有 限责任 公司(以 下简称 “本 基 金管理人 ” )旗 下 长信 利泰灵
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于2016 年 3 月23 日正式生效。 根据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相关约定,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 每次收益分配比例 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若 《基金 合同》 生效
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 金收益 分配方 式分两种 :现金 分红与 红利再投 资,投 资者可 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 收益分 配后基 金份额净 值不能 低于面 值;即基 金收益 分配基 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 管理人决定 于近期对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 , 具体的分红事宜以分红公
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因分红事项带来的 基金资产净值波动风险 。
特 此公 告 。
长信 基 金管理 有限 责任公司
2016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