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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集裕债券A(002636)

广发集裕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1号)查看PDF公告

 
 
 
 
 
 
广发集裕 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2016 年 1 号 
 
 
 
 
 
 
 
 
 
 
基 金 管 理 人 : 广发 基 金 管 理 有 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公 司


【 重要 提示】 本基金于2016年3月30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63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 本基金 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 说明 书经中 国证 监会 注册 , 但中国 证监 会对本 基金 募集的 注册 ,并不 表明 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 理人 依照恪 尽职 守、诚 实信 用、谨 慎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运 用基 金财产 ,但 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 投资 于证券 市场 ,基金 净值 会因为 证券 市场波 动等 因 素产 生波 动,投 资者 在投资 本基金 前,需 充分 了解 本基金 的产品 特性 ,并 承担基 金投资 中出 现的 各类风 险,包 括: 因政 治、经 济、社 会等 环境 因素对 证券价 格产 生影 响而形 成的系 统性 风险 ,个别 证券特 有的 非系 统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 可投 资中小 企业 私募债 券, 其发行 人是 非上市 中小 微企业 ,发 行方式 为面 向特定 对象的 私募发 行。 当基 金所投 资的中 小企 业私 募债券 之债务 人出 现违 约,或 在交易 过程 中发 生交收 违约, 或由 于中 小企业 私募债 券信 用质 量降低 导致价 格下 降等 ,可能 造成基 金财 产损 失。中 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较传统 企业债 的信 用风 险及流 动性风 险更 大, 从而增 加了本 基金 整体 的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需承担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因个别 债券违约所形成的信用风险,因此信用 风险对基金份额净值影响较大。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 、C类,A类基金份额收 取认 (申) 购费 ,C类基 金份额不收取认 (申) 购费,但计提销售服务费;A、C类基金份额适用不同的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所 载 内 容 截 止 日 为2016 年11 月11 日 , 有 关 财 务 数 据 和 净 值 表 现 截 止 日 为 2016 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5-2 第 一部分


基 金管 理人 一、 概况 1、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56 室 3、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4、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5、设立时间:2003 年 8 月5 日 6、电话:020-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95105828 7、联系人:段西军 8、注册资本:1.2688 亿元人民币 9、 股权结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 )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深圳市 前海 香江 金融控 股集团 有限 公司 、康美 药业股 份有 限公 司和广 州科技 金融 创新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基金管理人 51.135 %、15.763 %、15.763 %、9.458 %和 7.881 %的股权。 二 、主 要人员 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孙树明 :董 事长, 男, 经济学 博士 ,高级 经济 师。兼 任广 发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执行董 事、党 委书 记, 中国注 册会计 师协 会道 德准则 委员会 委员 ,中 国资产 评估协 会常 务理 事,上 海证券 交易 所第 三届理 事会理 事, 上海 证券交 易所第 一届 上市 咨询委 员会委 员, 广东 金融学 会副会 长, 广东 省预算 腐败工 作专 家咨 询委员 会财政 金融 运行 规范组 成员, 中证 机构 间报价 系统股 份有 限公 司副董 事长。 曾任 财政 部条法 司副处 长、 处长 ,中国 经济开 发信 托投 资公司 总经理 办公 室主 任、总 经理助 理, 中共 中央金 融工作 委员 会监 事会工 作部副 部长 ,中 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主任等职务。 林传辉 :副 董事长 ,男 ,大学 本科 学历, 现任 广发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总经理 ,兼 任广发 国际资 产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瑞元 资本 管理 有限公 司董事 长, 中国 基金业 协会创 新与 战略 发展专 业 委员 会委 员、 资产管 理业务 专业 委员 会委员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第三 届上诉 复核 委员 5-3 会委员 。曾任 广发 证券 投资银 行总部 北京 业务 总部总 经理、 投资 银行 总部副 总经理 兼投 资银 行上海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晓燕 :董 事,女 ,硕 士,现 任广 发证券 副总 裁、财 务总 监,兼 任广 发控股 (香 港)有 限公司 董事, 证通 股份 有限公 司监事 ,监 事长 。曾任 广东广 发证 券公 司投资 银行部 经理 、广 发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财 务部经 理、财 务部 副总 经理、 投资自 营部 副总 经理、 广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戈俊: 董事 ,男, 管 理 学硕士 ,高 级经济 师, 现任烽 火通 信科技 股份 有限公 司总 裁, 兼 任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 曾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 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 翟美卿 :董 事,女 ,工 商管理 硕士 ,现任 深圳 香江控 股股 份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南 方香江 集团董 事长, 香江 集团 有限公 司总裁 。兼 任全 国政协 委员 , 全国 妇联 常委 , 中国女 企业 家协 会副会 长,广 东省 妇联 副主席 ,广东 省工 商联 副主席 ,广东 省女 企业 家协会 会长, 香江 社会 救助基 金会主 席, 深圳 市深商 控股集 团股 份有 限公司 董事, 广东 南粤 银行董 事,深 圳龙 岗国 安村镇银行董事。 许冬瑾 :董 事,女 ,工 商管理 硕士 ,主管 药师 ,现任 康美 药业股 份有 限公司 副董 事长、 副总经 理,兼 任 中 国中 药协会 中药饮 片专 业委 员会专 家,全 国中 药标 准化技 术委员 会委 员, 全国制 药装备 标准 化技 术委员 会中药 炮制 机械 分技术 委员会 副主 任委 员,国 家中医 药行 业特 有工种 职业技 能鉴 定工 作中药 炮制与 配置 工专 业专家 委员会 副主 任委 员,广 东省中 药标 准化 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 曾任广东省康美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茂云 :独 立董事 ,男 ,法学 博 士 ,教授 ,博 士生导 师, 现任复 旦大 学教授 ,兼 任 宁波 大学特 聘教授 ,上 海四 维乐马 律师事 务所 兼职 律师, 绍兴银 行独 立董 事,海 尔施生 物医 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复旦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姚海鑫 :独 立董事 ,男 ,经济 学博 士、教 授、 博士生 导师 , 现任 辽宁 大学新 华国 际商学 院教授 ,兼任 东北 制药 (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及 沈阳 化工股 份有 限公 司 独立 董事。 曾任 辽宁 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工商管理硕士 (MBA) 教育中心副主任、 计财处处长、 学科建设处 处长、发展规划处处长、 新华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 。 罗海平 :独 立董事 ,男 ,经 济 学博 士, 现 任中 华联合 财产 保险股 份有 限公司 董事 长,兼 任中华 联合保 险控 股股 份有限 公司常 务副 总裁 。曾任 中国人 民保 险公 司荆州 市分公 司经 理、 湖北省 分公司 业务 处长 、湖北 省国际 部总 经理 、汉口 分公司 总经 理 , 太平保 险湖北 分公 司总 5-4 经理、 总经理 助理 、副 总经理 兼纪委 书记 , 民 安保险 (中国 )有 限公 司副总 裁 ,阳 光财 产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阳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 2、监事会成员 符兵: 监事 会主席 ,男 ,西方 经济 学硕士 ,经 济师。 曾任 广东物 资集 团公司 计划 处副科 长,广 东发展 银行 广州 分行世 贸支行 行长 、总 行资 金 部处长 ,广 发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广 州分 公司总 经理、 市场 拓展 部副总 经理、 市场 拓展 部总经 理、营 销服 务部 总经理 、营销 总监 、市 场总监。 匡丽军 :监 事,女 ,工 商管理 硕 士 ,高级 涉外 秘书, 现任 广州科 技金 融创新 投资 控股有 限公司 工会主 席、 副总 经理。 曾任广 州科 技房 地产开 发公司 办公 室主 任, 广 州屈臣 氏公 司行 政主管 ,广州 市科 达实 业发展 公司办 公室 主任 、总经 理, 广 州科 技风 险投资 有限公 司办 公室 主任、董事会秘书 。 吴晓辉 :监 事,男 ,工 学硕士 ,现 任广发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信息 技术 部总经 理, 兼任广 发基金分工会主席。曾任 广发证券 电脑中心员工、副经理、经理 。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林传辉 :总 经理, 男, 大学本 科学 历,兼 任广 发国际 资产 管理有 限公 司董事 长, 瑞元资 本管理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中国 基金业 协会 创新 与战略 发展专 业委 员会 委员, 资产管 理业 务专 业委员 会委员 ,深 圳证 券交易 所第三 届上 诉复 核委员 会委员 。曾 任广 发证券 投资银 行总 部北 京业务 总部总 经理 、投 资银行 总部副 总经 理兼 投资银 行上海 业务 总部 副总经 理、投 资银 行部 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平: 副总 经理, 男, 硕士, 经济 师。曾 任上 海荣臣 集团 市场部 经理 、广发 证券 投资银 行部华南业务部副总经理、 基金科汇基金经理,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研究负责人, 广发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总经理 助理, 中国 证券 监督管 理委员 会第 六届 创业板 发行审 核委 员会 兼职 委员 。 易阳方 :副 总经理 ,男 , 经济 学硕 士 ,经 济师 。兼任 广发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投资 总监, 广发聚 丰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 理、 广发 聚祥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广发稳 裕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广发国 际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瑞 元资 本管 理有限 公司董 事。 曾任 广发证 券投资 自营 部副 经理, 中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员 会发行 审核 委员 会 发行 审核委 员, 广发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投资 管理部 总经理 、总 经理 助理, 广发制 造业 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5 段西军 :督 察长, 男, 博士。 曾 在 广东省 佛山 市财贸 学校 、广发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工作。 邱春杨 :副 总经理 ,男 ,经济 学博 士,瑞 元资 本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 曾任原 南方 证券资 产管理部产品设计人员,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 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 产品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经理。 魏恒江 :副 总经理 ,男 ,工学 硕士 ,高级 工程 师。兼 任广 东证券 期货 业协会 副会 长 及发 展委员 会委员 。曾 在水 利部、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工作, 历任 广发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上海 分公司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张敬晗 :副 总经理 ,女 ,管理 学硕 士,兼 任 广 发国际 资产 管理有 限公 司 副董 事长 。曾 任 中国农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 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 监察局科员, 基 金监管部副处长及处长 , 私募基金监管部处长。





4、基金经理 张芊, 女, 中国 籍,金 融学硕 士、MBA ,15 年 证券和 基金 业从 业经历 ,持有 中国 证券投 资基金业从业证书,2001 年 6 月至 2012 年 2 月曾在中国银河证券研究中心、中国人保资产 管理有 限公司 、工 银瑞 信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和 长盛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从事固 定收益 类投 研工 作,2012 年2 月起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2012 年12 月14 日起任广发 纯债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7 月12 日起任广发聚鑫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11 月 23 日起任广发聚盛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12 月 25 日起 任广发集鑫债券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5 年12 月29 日任广发安富回报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12 月30 日任广发 安宏回报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3 月1 日起任广发鑫裕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5 月 11 日起任广发集裕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5 月 30 日起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2016 年11 月1 日起任广发集丰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5、本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如下: 主席: 公司 总经理 林传 辉;成 员: 公司副 总经 理易阳 方, 权益投 资总 监刘晓 龙, 权益 投 资一部总经理李巍,研究发展部 总经理孙迪,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张芊 。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5-6 第 二部分


基 金托 管人 一 、基 金托管 人基 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日期: 1988 年 8 月 22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1988]347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0.52336751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 号 联系人: 林成 联系电话:021-52629999-212012 传真:021-62159217 兴业银行成立于 1988 年 8 月, 是经国务院、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 行之一, 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 年 2 月 5 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票代 码:601166 ) ,注册资本 190.52 亿元。 兴业银 行主 要经营 范围 包括: 吸收 公众存 款; 发放短 期、 中期和 长期 贷款; 办理 国内外 结算; 办理票 据承 兑与 贴现; 发行金 融债 券; 代理发 行、代 理兑 付、 承销政 府债券 ;买 卖政 府债券 、金融 债券 ;代 理发行 股票以 外的 有价 证券; 买卖、 代理 买卖 股 票以 外的有 价证 券; 资产托 管业务 ;从 事同 业拆借 ;买卖 、代 理买 卖外汇 ;结汇 、售 汇业 务;从 事银行 卡业 务; 提供信 用证服 务及 担保 ;代理 收付款 项及 代理 保险业 务;提 供保 管箱 服务; 财务顾 问、 资信 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开业二 十多 年来, 兴业 银行始 终坚 持“真 诚服 务,相 伴成 长”的 经营 理念, 致力 于为客 户提供全面、 优质、 高效的金融服务, 坚持走差异化发展道路, 经营实力不断增强。 根据 2015 年业绩快报,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兴业银行 资产总额达 5.30 万亿元 , 实现营业收入 1544.99 亿元, 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2.57 亿元。. 在 2015 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 1000 强排名中,兴业银行按一级资本排名列第 5-7 36 位;在 2015 年《福布斯》全球上市企业 2000 强排名中,兴业银行位居第 73 位;在 2015 年 《财富》 世界 500 强中, 兴业银行排名第 271 位, 稳居全球银行 50 强、 全球上市企业 100 强、世界企业 500 强。同时,在国内外各种权威机构组织的评比中,先后荣获“最佳中资银 行” 、 “最佳战略创新银行” 、 “最佳绿色银行” 、 “亚洲可持续银行奖冠军” 、 “年度金控集团” 、 “最佳普惠金融银行” 、 “中国上市公司卓越董 事会 (主板) ” 、 “亚洲 最佳股东回报银行” 、 “ 最 具社会责任上市公司” 、 “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单位)奖” 、 “中国最佳雇主”等多项大奖。 二 、基 金托管 部门 及主要 人员 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 下设综合管理处、 市场处、 委托资产管理处、 科技支 持处、 稽核 监察 处、运 营管理 处、 期货 业务管 理处、 期货 存管 结算处 和养老 金管 理中 心等处室,共有员工 100 余人, 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三 、基 金托管 业务 经营情 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兴业银行已托管开放式基金 95 只, 托管基金财产规模 3,451.64 亿元”更新为“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兴业银行已托管开放式基金 106 只,托管基金财产 规模 4118.21 亿元。


5-8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 金份额 发售 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公司 通过 在广州 、北 京、上 海设 立的分 公司 及本公 司网 上交易 系统 为投资 者办 理本基 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南塔17 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020-89899042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 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D 座11 层 电话:010-68083368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905-10 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者 可以 通过本 公司 网上交 易系 统办理 本基 金的开 户、 认购等 业务 ,具体 交易 细则请 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司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其他代销机构 本基金发售期间,若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基金管 理人 可根据 有关 法律 、 法规 的要求 ,选 择符合 要求 的机构 代理 销售本 基金 ,并及 5-9 时公告。 二 、注 册登记 人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56 室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电话:020-89898970 传真:020-89899175 联系人: 李尔华 三 、出 具法律 意见 书的律 师事 务所 名称: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中 289 号南方传媒大厦 15-18 层 负责人: 牟晋军 电话:020-66857288 传真:020-366857289 经办律师: 刘智、陈琛 联系人: 牟晋军 四 、审 计基金 资产 的会计 师事 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30 楼 法人代表:卢伯卿 联系人:黄晓霞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明静、吴迪


5-10 第四部分


基金的 名称 广发集 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 五部分


基金 的 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部分


基金的 投资 目标


在严格 控制 风险和 保持 资产流 动性 的基础 上, 通过灵 活的 资产配 置, 力求实 现基 金资产 的持续稳健增值。 第 七部分


基 金的 投资方向 本基金 的投 资范围 为具 有良好 流动 性的金 融工 具,包 括国 内依法 发行 上市的 股票 (包括 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 资产支 持证券 、国债 期货 以及 法律法 规或中 国证 监会 允许基 金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具 (但须 符合 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 主要 投资于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固定 收益 类金融 工具 ,包括 国债 、央行 票据 、金融 债、地 方政府 债、 企业 债、公 司债、 短期 融资 券、超 级短期 融资 券、 中期票 据、资 产支 持证 券、次 级债券 、可 转债 及分离 交易可 转债 、中 小企业 私募债 、债 券回 购 、银 行存款 (包 括协 议存款、 定期存款 及其他银行存款) 、 大额存单、 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管 机构 以后允 许基 金投资 其他 品种, 基金 管理人 在履 行适当 程序 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 债券类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每个交 易日日 终在扣 除国 债期 货合约 需缴纳 的交 易保 证金后 ,应当 保持 现金 或者到 期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5-11 第 八部 分 投 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 将密 切关注 股票 、债券 市场 的运行 状况 与风险 收益 特征, 通过 自上而 下的 定性分 析和定 量分析 ,综 合分 析宏观 经济形 势、 国家 政策、 市场流 动性 和估 值水平 等因素 ,判 断金 融市场 运行趋 势和 不同 资产类 别在经 济周 期的 不同阶 段的相 对投 资价 值,对 各大类 资产 的风 险收益 特征进 行评 估, 从而确 定固定 收益 类资 产和权 益类资 产的 配置 比例, 并依据 各因 素的 动态变化进行及时调整。 (二)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 通过 对国内 外宏 观经济 态势 、利率 走势 、收益 率曲 线变化 趋势 和信用 风险 变化等 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构建和调整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力求获得稳健的投资收益。 1、利率预期策略与久期管理 本基金将考察市场利率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 对 GDP、CPI、 国际收支等引起利率变化 的相关 因素进 行深 入的 研究, 分析宏 观经 济运 行的可 能情景 ,并 在此 基础上 判断包 括财 政政 策、货 币政策 在内 的宏 观经济 政策取 向, 对市 场利率 水平和 收益 率曲 线未来 的变化 趋势 做出 预测和判断,结合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结构及变化趋势,确定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久期配置。 2、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 置主 要包括 资产 类别选 择、 各类资 产的 适当组 合以 及对资 产组 合的管 理。 本基金 通过情景分析和历史预测相结合的方法, “自上而下” 在债券一级市场和二 级市场, 银行间市 场和交 易所市 场, 银行 存款、 信用债 、政 府债 券等资 产类别 之间 进行 类属配 置,进 而确 定具 有最优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 3、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 将重 点投资 于企 业债、 公司 债、金 融债 、地方 政府 债、短 期融 资券、 中期 票据、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等信用债券,以提高组合的收益水平。 信用债 市场 整体的 信用 利差水 平和 信用债 发行 主体自 身信 用状况 的变 化都会 对信 用债个 券的利 差水平 产生 重要 影响, 因此, 一方 面, 本基金 将从经 济周 期、 国家政 策、行 业景 气度 5-12 和债券 市场的 供求 状况 等多个 方面对 收益 率曲 线的判 断以及 对信 用债 整体信 用利差 研究 的基 础上, 确定信 用债 总体 的投资 比例。 考量 信用 利差的 整体变 化趋 势; 另一方 面,本 基金 还将 以内部 信用评 级为 主、 外部信 用评级 为辅 ,即 采用内 外结合 的信 用研 究和评 级制度 ,研 究债 券发行 主体企 业的 基本 面,以 确定企 业主 体债 的实际 信用状 况。 本基 金的信 用债投 资策 略主 要包括信用利差曲线配置、信用债供求分析策略、信用债券精选和信用债调整等四个方面。 4、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 兼具 权益类 证券 与固定 收益 类证券 的特 性,本 基金 一方面 将对 发债主 体的 信用基 本面进 行深入 挖掘 以明 确该可 转债的 债底 保护 ,防范 信用风 险, 另一 方面, 还会 进 一步 分析 公司的盈利和成长能力以确定可转债中长期的上涨空间。 本基金将借鉴信用债的基本面研究, 从行业 基本面 、公 司的 行业地 位、竞 争优 势、 财务稳 健性、 盈利 能力 、治理 结构等 方面 进行 考察,精选财务稳健、信用违约风险小的可转债进行投资。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 对中 小企业 私募 债的投 资综 合考虑 安全 性、收 益性 和流动 性等 方面特 征进 行全方 位的研 究和比 较, 对个 券发行 主体的 性质 、行 业、经 营情况 、以 及债 券的增 信措施 等进 行全 面分析 ,选择 具有 优势 的品种 进行投 资, 并通 过久期 控制和 调整 、适 度分散 投资来 管理 组合 的风险。 6、资产支 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 指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ABS) 等证券品种。 本 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 率、发 行条款 、支 持资 产的构 成及质 量、 提前 偿还率 、风险 补偿 收益 和市场 流动性 等影 响资 产支持 证券价 值的 因素 进行分 析,并 辅助 采用 蒙特卡 洛方法 等数 量化 定价模 型,评 估资 产支 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国债期 货作 为利率 衍生 品的一 种, 有助于 管理 债券组 合的 久期、 流动 性和风 险水 平。管 理人将 按照相 关法 律法 规的规 定,结 合对 宏观 经济形 势和政 策趋 势的 判断、 对债券 市场 进行 定性和 定量分 析。 构建 量化分 析体系 , 对 国债 期货和 现货基 差、 国债 期货的 流动性 、波 动水 平、套 期保值 的有 效性 等指标 进行跟 踪监 控, 在最大 限度保 证基 金资 产安全 的基础 上, 力求 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国债期货相关投资遵循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三)股票投资策略


5-13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保持 资产流 动性 的前提 下, 本基金 将适 度参与 股票 、权证 等权 益类资 产的投资,以增加基金收益。 本基金 通过 选择基 本面 良好、 流动 性高、 风险 低、具 有中 长期上 涨潜 力的股 票进 行分散 化组合投资,控制流动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追求股票投资组合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方 法上 重视投 资价 值与成 长潜 力的平 衡, 一方面 利用 价值投 资标 准筛选 低价 股票, 避免市 场波动 时的 风险 和股票 价格高 企的 风险 ;另一 方面, 利用 成长 性投资 可分享 高成 长收 益的机会。 (四) 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 本基 金辅助 性投 资工具 ,本 基金可 以主 动投资 于权 证,其 投资 原则为 有利 于加强 基金风 险控制 ,有 利于 基金资 产增值 。本 基金 将对权 证标的 证券 的基 本面进 行研究 ,综 合考 虑权证定价模型、市场供求关系、交易制度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定价。 第 九部分 业 绩比较 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中债总 全价 指数是 中央 国债登 记结 算 有限 责任 公司编 制的 综合反 映银 行间债 券市 场、上 海证券 交易所 债券 市场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债券 市场和 柜台债 券市 场的 跨市场 债券指 数。 该指 数样本券涵盖央票、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能较好地反映债券市场的整体收益情况。 采用该比较基准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1、 中债总全价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 公司编制并公开发布, 具有较强的权威 性和市场影响力; 2、 在中债指数体系中, 中债总全价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的风险收益特征与本基金较为 贴近。因此,中债总全价指数比较适合作为本基金的比较基准。 如果中 央国 债 登记 结算 有限责 任 公 司停止 计算 编制该 指数 或更改 指数 名称, 经与 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 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如果今 后法 律法规 发生 变化, 或者 有更权 威的 、更能 为市 场普遍 接受 的业绩 比较 基准推 出,基金 管理 人可 以根 据具体 情况, 依据 维护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合 法权 益的原 则,经 与基 金托 5-14 管人协 商一致 且 在 报中 国证监 会备案 后变 更业 绩比较 基准并 及时 公告 ,而无 需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人大会 。 第 十部 份 风 险收益 特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基 金, 其长期 平均 风险和 预期 收益率 低于 股票型 基金 、混合 型基 金,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具有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品种 。 第十 一 部份 投资组 合报 告 广发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载 资料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6 年 11 月 20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 的财务 指 标 、净 值表现 和投资 组合 报告 等内容 ,保证 复核 内容 不存在 虚假记 载、 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 告期末 基金 资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53,061,037.55 16.92 其中:股票 53,061,037.55 16.92 2 固定收益投资 252,577,806.10 80.55 其中:债券 252,577,806.10 80.55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5-15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292,414.69 1.05 7 其他各项资产 4,643,901.76 1.48 8 合计 313,575,160.10 100.00 2 、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5,816,163.55 5.8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9,478,910.00 3.49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5,821,964.00 9.51 J 金融业 1,944,000.00 0.72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5-16 合计 53,061,037.55 19.54 3 、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600406 国电南瑞 630,000 10,281,600.00 3.79 2 002268 卫 士 通 309,700 9,724,580.00 3.58 3 600900 长江电力 712,700 9,478,910.00 3.49 4 000333 美的集团 348,000 9,399,480.00 3.46 5 300203 聚光科技 100,195 3,295,413.55 1.21 6 600705 中航资本 300,000 1,944,000.00 0.72 7 002373 千方科技 100,000 1,699,000.00 0.63 8 300188 美亚柏科 64,000 1,513,600.00 0.56 9 600315 上海家化 50,000 1,403,500.00 0.52 10 300009 安科生物 40,100 1,030,570.00 0.38 4 、报 告期末 按债 券品种 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0,057,000.00 7.3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057,000.00 7.39 4 企业债券 141,136,000.00 51.9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81,194,000.00 29.90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0,190,806.10 3.75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52,577,806.10 93.01 5 、报 告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债券投 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5-17 (%) 1 1480233 14 昌平债 200,000 21,764,000.0 0 8.01 2 124914 14 慈建投 200,000 21,568,000.0 0 7.94 3 127161 15 石国控 200,000 21,530,000.0 0 7.93 4 1282004 12 湖交投 MTN1 200,000 20,446,000.0 0 7.53 5 101577001 15 泉州城投 MTN001 200,000 20,384,000.0 0 7.51 6 、报 告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 告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 告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权证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 告期末 本基 金投资 的股 指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10 、 报告期 末本 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根 据 公 开 市 场 信 息 ,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的 发 行 主 体 未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 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证金 40,516.2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5-18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603,385.49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643,901.76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 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113008 电气转债 9,201,316.30 3.39 2 110031 航信转债 989,489.80 0.36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 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第十 二 部分


基金 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勤勉 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 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6年6月30日。 一、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 、广发 集裕 债券 A: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起至 今 1.20% 0.18% 0.26% 0.05% 0.94% 0.13% 2 、 广 发集裕 债券 C: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①-③ ②-④


5-19 准差④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起至 今 1.10% 0.18% 0.26% 0.05% 0.84% 0.13% 二、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广发集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 年 5 月 1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1.广发集裕债券 A : 2.广发集裕债券 C :


5-20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 2016 年 5 月 11 日,至披露时点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第 十三 部分


基金 费用 一 、基 金费用 的种 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5-21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 、基 金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和 支付 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0.50% ÷当年天 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计 算, 逐日累 计至 每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由基金 管理 人向基 金托 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0.10% ÷当年天 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计 算, 逐日累 计至 每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由基金 管理 人向基 金托 管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50% 。 在通常情况下,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50% 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 ×0.50% ÷当年天 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每 日计 提,按 月支 付。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发 送基金 销售 服务费 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注册登 记机构代收, 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 若遇法定节假日、 5-22 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 务费 主要用 于支 付销售 机构 佣金、 以及 基金管 理人 的基金 行销 广告费 、促 销活动 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销售服务费使用范围不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 实际支出金额 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不 列入基 金费 用的项 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 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 、费 用调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协商 一致 后,可 根据 基金发 展情 况 ,履 行适 当程序 后, 调整基 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 率 和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 媒介上公告。 第十 四 部分


对招 募说明 书更 新部分 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 投资基 金销 售管 理办法 》 、 《 证券 投资基 金信息 披露管 理办 法》 及其它 有关法 律法 规的 要求, 结 合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对 本 基 金 实 施 的 投 资 管 理 活 动 , 对 原 《 广 发 集 裕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的内容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人员变动进行了更新。 2 . 在 “ 第四 部 分 基 金托 管 人 ” 部分 , 根据 托管 行 人 员变 动 情况 和 基金 托 管 业务 经 营情 况 对托 管人信息进行了相应更新。


5-23 3 . 在 “ 第五 部 分 相 关服 务 机 构 ” 部 分 ,增 加了 相 关 的代 销 机构 , 对原 有 销 售机 构 的资 料 进行 更新,相关事宜均已公告。 4. 在”第七部分 合同的生效”部分 ,进行了相应更新 。 5. 在“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部分,更新了截至2016 年9 月30 日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 6. 在“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部分, 对截至2016 年 6 月30 日的基金业绩表现情况予以 更新 。 7. 根据最新公告对 “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进行了更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 六年十二月 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