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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久益保本A(002543)

长城久益保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首次)查看PDF公告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 首 次更 新 ) 
 
 
 
 
 
 
 
 
 
 
 
 
 
 
基金管理 人:长 城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 人: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 司 
 
二 ○一 六年十二 月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1 
长城久益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经2016 年3 月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6]442 号文 注册 募集 。 基金合 同于2016 年4 月28 日 生效。 
 
 
 
 
重 要 提 示 
 
投资有 风险 , 投资 人申 购 基金时 应认 真阅 读本 招募 说明书 ;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预 示其
未来表 现, 本基 金管 理人 依照恪 尽职 守、 诚实 信用 、谨慎 勤勉 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基 金财 产 ,
但不保 证基 金一 定盈 利, 也不保 证最 低收 益。 
本摘要 根据 本基 金的 基金 合同和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基 金合 同是 约定 基金 当 事人之 间
权利 、 义 务的 法律 文件 。 基金投 资人 自依 基金 合同 取得基 金份 额 , 即 成为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和
本基金 合同 的当 事人 , 其 持有基 金份 额的 行为 本身 即表明 其对 基金 合同 的承 认和接 受 , 并 按
照《基金 法》 、 《运 作办法》 、基金合 同及其 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 利、承 担义务。 基金投资 人 欲
了解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的权 利和义 务, 应详 细查 阅基 金合同 。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 年10 月27 日 ,有 关 财 务 数 据 和 净 值 表 现 截 止 日 为
2016年9月30 日 (财 务数 据 未经审 计) 。 
本招募 说明 书更 新内 容已 经本基 金托 管人 招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复 核 。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 
一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 情 况 
1 、名 称: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2 、住 所: 深圳 市 福 田区 益 田路6009 号新 世界 商务 中 心 41 层 
3、办 公地 址: 深圳 市福田区 益田 路6009 号新 世界 商 务中 心 41 层 
4 、法 定代 表人 :何伟 
5 、组 织形 式: 有限 责任 公 司 
6、设 立日 期:2001 年 12 月27 日 
7、电 话:0755-23982338











传 真:0755-23982328 8 、联 系人 : 袁 江天 9 、管理 基金情 况: 目 前管 理久嘉证 券投 资基金 、长 城久恒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长 城久 泰沪 深 300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长城 货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 金、 长城消 费 增 值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长 城安心 回报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长 城久 富核 心成 长混合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 (LOF ) 、 长城 品牌 优选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长城稳 健增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长城双 动力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长 城景 气行 业龙 头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长 城 中小盘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长城积极 增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城 久兆中小板 300 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长 城优 化升 级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长城 保本 混合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 长城 岁岁金 理财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长 城久利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长 城 增强收 益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长城 医疗 保健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长城 淘金 一 年期理 财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长城 工资 宝货 币市 场基金 、 长 城久 鑫保 本混 合型证 券投 资 基金 、 长 城久 盈纯债 分级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长 城稳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长城 新 兴 产业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长城 环保 主题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长城 改 革红利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长 城久 惠保 本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长城久 祥保 本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长 城 新策 略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长城 久安 保本混 合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 长城新 优选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长 城久益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长 城 久益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长城 新视 野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长城 久源 保本混 合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长 城久 鼎保 本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等 三十八 只基 金 。 10 、客 户服 务电 话:400-8868-666 11 、注 册资 本 : 壹亿 伍 仟 万 元人 民币 12 、股 权结 构: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3 持股单 位 占总股 本比 例 长城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47.059 % 东方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7.647 % 中原信 托有 限公 司 17.647 % 北方国 际信 托股 份有 限公 司 17.647 % 合计 100% (二) 基金 管理 人 主 要人 员情况 1.董事 、监 事及 高管 人员 介绍 (1) 董事 何伟先 生, 董事 长 , 硕士 。现任 长城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总 裁、 党委 副书 记。 曾任职 于 北京兵 器工 业部 计算 机所 、深圳 蛇口 工业 区电 子开 发公司 、深 圳蛇 口百 佳超 市有限 公司 等 公司 ,1993 年2 月 起历 任 君安证 券有 限公 司投 资二 部经理 、 总裁 办主 任、 公 司总裁 助理 兼 资产管 理公 司常 务副 总经 理、营 业部 总经 理, 国泰 君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总 裁助理 ,华 富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筹) 拟任总 经理 , 国 泰君 安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总裁 助理 、 公司 副总 裁。 熊科金 先生 ,董 事、 总经 理,硕 士。 曾任 中国 银行 江西信 托投 资公 司证 券业 务部负 责人 , 中国东 方信 托投 资公 司南 昌证券 营业 部总 经理 、公 司证券 总部 负责 人, 华夏 证券有 限公 司 江西管 理总 部总 经理 ,中 国银河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基金部 负责 人、 银河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筹备组 负责 人, 银河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副 总经 理、 总经理 。 范小新 先生 ,董 事, 博士 ,高级 经济 师。 现任 长城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副 总经 理、党 委 委员、 纪委 书记 。曾 任重 庆市对 外经 济贸 易委 员会 副处长 ,西 南技 术进 出口 公司总 经理 助 理,重 庆对 外经 贸委 美国 公司筹 备组 组长 ,中 国机 电产品 进出 口商 会法 律部 副主任 ,华 能 资本服 务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工作部 副经 理。 杨玉成 先生 ,董 事, 硕士 。现任 东方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副 总裁 、董 事会 秘书 ,东方 金 融控股 (香 港)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上 海东 方证 券资 产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曾 任上海 财经 大 学财政 系教 师, 君安 证券 有限公 司证 券投 资部 总经 理助理 ,上 海大 众科 技创 业(集 团) 股 份有限 公司 董事 、董 事会 秘书、 副总 经理 ,上 海申 能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副总 经理 , 东方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财 务总监 、副 总经 理, 申能 集团财 务有 限公 司董 事、 总经理 。 姬宏俊 先生 ,董 事, 硕士 。现任 中原 信托 有限 公司 副总裁 。曾 任河 南省 计划 委员会 老 干部处 副处 长、 投资 处副 处长, 发展 计划 委员 会财 政金融 处副 处长 ,国 家开 发银行 河南 省 分行信 贷一 处副 处长 。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4 金树良 先生 ,董 事, 硕士 。现任 北方 国际 信托 股份 有 限公 司总 经济 师。 曾任 职于北 京 大学经 济学 院国 际经 济系 。1992 年 7 月起 历任 海南 省证券 公司 副总 裁、 北京 华宇世 纪投 资 有限公 司副 总裁 、昆 仑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 总裁 、北 方国际 信托 股份 有限 公司 资产管 理部 总 经理及 公司 总经 理助 理兼 资产管 理部 总经 理、 渤海 财产保 险股 份有 限公 司常 务副总 经理 及 总经理 、北 方国 际信 托股 份有限 公司 总经 理助 理。 王连洲 先生 ,独 立董 事, 现已退 休。 中国 《证 券法 》 、 《信 托法》 、 《 证券 投资 基 金法》 三部重 要民 商法 律起 草工 作的主 要组 织者 和参 与者 。曾在 中国 人民 银行 总行 印制管 理局 工 作,1983 年调 任全 国人 大 财经委 员会 , 历任 办 公 室 财金组 组长 、 办公 室副 主 任、 经济 法室 副主任 、研 究室 负责 人、 巡视员 。 万建华 先生 ,独 立董 事, 硕士。 现任 证通 股份 有限 公司董 事长 。曾 任中 国人 民银行 资 金管理 司处 长 , 招 商银 行总 行常务 副行 长兼 上海 分行 行长( 期间 兼任 长城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国 通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现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董事 长) , 中国 银联股 份有 限 公司总 裁, 上海 国际 集团 总经理 ,国 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徐英女 士, 独立 董事 ,学 士。现 任新 华资 产管 理股 份有限 公司 副董 事长 。曾 任北京 财 贸学院 金融 系助 教、 讲师 ,海南 汇通 国际 信托 投资 公司副 总经 理、 常务 副总 经理 , 长城 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总经 理、 董事长 、党 委书 记, 景顺 长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中国 证 券业协 会理 事。 鄢维民 先生 ,独 立董 事, 学士。 现任 深圳 市证 券业 协会常 务副 会长 兼秘 书长 、深圳 上 市公司 协会 副会 长兼 秘书 长。曾 任江 西省 社会 科学 院经济 研究 所发 展室 副主 任,深 圳市 体 改委宏 观调 控处 、企 业处 副处长 ,深 圳市 证券 管理 办公室 公司 审查 处处 长, 招银证 券公 司 副总经 理。 (2) 监事 吴礼信 先生 , 监 事会 主席 , 会计 师、 中 国注 册会 计 师 (非 执业) 。 现 任长 城证 券股份 有 限公司 董事 会秘 书、 财务 总监。 曾任 安徽 省地 矿局 三二六 地质 队会 计主 管, 深圳中 达信 会 计 师事 务所 审计 一部 部长 ,大鹏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计财综 合部 经理 ,大 鹏证 券有限 责任 公 司资金 结算 部副 总经 理, 第一创 业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计划 财务 部副 总经 理。2003 年 进入 长 城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任 财务部 总经 理。 曾广炜 先生 ,监 事, 高级 会计师 。现 任北 方国 际信 托股份 有限 公司 总经 理助 理兼风 险 控制部 总经 理 。 曾 任职 于 中国燕 兴天 津公 司 、 天 津 开发区 总公 司 、 天 津滨 海 新兴产 业公 司, 2003 年1 月起 历任 北方 国 际信托 股份 有限 公司 信托 业务四 部副 总经 理 、 证 券 投资部 副总 经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 理、财 务中 心总 经理 、风 险控制 部总 经理 。 张令先 生, 监事 ,硕 士。 现任东 方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稽核 总部 总经 理。 历任 中国纺 织 机械股 份有 限公 司财 务会 计、 副 科长 、 科 长、 副 总会 计师、 上海 浦发 银行 信托 证券部 科长 、 副总经 理、 东方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资 金财 务管 理总 部总经 理。


黄魁粉 女士 ,监 事, 硕士 。现任 中原 信托 有限 公司 固有业 务部 总经 理。2002 年 7 月 进入中 原信 托有 限公 司。 曾在信 托投 资部 、信 托综 合部、 风险 与合 规管 理部 、信托 理财 服 务中心 工作 。 袁江天 先生 ,监 事, 博士 。现任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总 经理 助理 兼 董 事会 秘书 、 综 合管理 部总 经理 。曾 任职 于广西 国际 信托 投资 公司 投资管 理部 、国 海( 广西 )证券 有限 责 任公司 投资 银行 部 、 证 券 营业部 、 总裁 办 、 北 方国 际 信托投 资股 份有 限公 司博 士后工 作站 。 王燕女 士, 监事 , 硕 士。 现 任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财务经 理、 综合 管理 部副 总经理 。 2007 年5 月进 入长 城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曾在 运行 保障部 登记 结算 室从 事基 金清算 工作 , 2010 年8 月进 入综 合管 理 部从事 财务 会计 工作 。 张静女 士, 监事 ,硕 士。 现任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监察 稽核 部法 务主 管。 曾任摩 根 士丹利 华鑫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监 察稽 核部 监察 稽核 员。 (3) 高级 管理 人员 何伟先 生, 董事 长, 简历 同上。 熊科金 先生 ,董 事、 总经 理,简 历同 上。 彭洪波 先生 ,副 总经 理兼 运行保 障部 总经 理、 信息 技术部 总经 理, 硕士 。曾 就职于 长 城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历 任深圳 东园 路营 业部 电脑 部经理 , 公 司电 子商 务筹 备组项 目经 理, 公司审 计部 技术 主审 。 2002 年3 月进 入长 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 历 任监 察稽 核 部业务 主管 、 部门副 总经 理、 部门 总经 理、公 司督 察长 兼监 察稽 核部总 经理 、公 司总 经理 助理兼 运行 保 障部总 经理 。 桑煜先 生, 副总 经理 兼市 场开发 部总 经理 、广 州管 理部总 经理 ,学 士。 曾任 职于中 国 建设银 行山 东省 分行 、 中 国建设 银行 总行 基金 托管 部。2002 年8 月 进入 长城 基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历任 市场 开发 部业 务主 管 、运 行保 障部 副总 经理、 运行 保障 部总 经理 、市场 开发 部 总经理 、综 合管 理部 总经 理、公 司总 经理 助理 。 杨建华 先生 ,副 总经 理、 投资总 监兼 基金 管理 部总 经理、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执 行委员 、 基金经 理, 硕士 。 曾 就职 于大庆 石油 管理 局、 华为 技术有 限公 司、 深圳 和君 创业有 限公 司、 长城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2001 年 10 月 进入 长城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工 作, 历任 基金经 理助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6 理、 “ 长城 安心 回报 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经理 、 “长城 中小 盘成 长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卢盛春 先生 ,副 总经 理兼 机构理 财部 总经 理, 硕士 。曾就 职于 中国 人民 银行 江西省 分 行、交 通银 行海 南分 行、 海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富国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西北证 券有 限 责任公 司、 华商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筹备 组) 。2003 年进 入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历 任 上海分 公司 总经 理、 北京 分公司 总经 理、 公司 总经 理助理 。 车君女 士, 督察 长、 监察 稽核部 总经 理, 硕士 。曾 任职于 深圳 本鲁 克斯 实业 股份有 限 公司 ,1993 年 起先 后在 中 国证监 会深 圳监 管局 市场 处、 机构 监管 处 、 审 理执 行处 、 稽 查一 处、机 构监 管二 处、 党办 等部门 工作 ,历 任副 主任 科员、 主任 科员 、副 处长 、正处 级调 研 员等职 务。 2.本基 金基 金经 理简 历 史彦刚 先生 ,中 国人 民大 学国民 经济 学专 业学 士及 硕士。 曾就 职于 中国 工商 银行总 行 信贷评 估部 ,中 国银 行业 监督管 理委 员会 监管 一部 ,中信 银行 总行 风险 管理 部,嘉 实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 国 泰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2011 年 6 月进入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自 2011 年 11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 “长城 稳健 增利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金经 理, 自 2013 年 4 月至2016 年 6 月任 “ 长城 久利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基 金经 理 , 自 2014 年 6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 “长 城久 鑫保 本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经理 ,自 2014 年 10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 “ 长城 久盈 纯 债 分级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基 金经理 。 自2013 年1 月 至 今任 “ 长城 岁 岁金理 财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基 金经 理 , 自2014 年 5 月 至今 任 “长 城淘 金 一年期 理财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经 理, 自 2015 年7 月 至今 任 “长 城久惠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 基金经 理 , 自2015 年11 月至今 任 “长 城新 策略 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经理 , 自2016 年1 月至 今任 “长 城久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 金经 理, 自 2016 年 4 月至 今任“ 长城 新优 选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长 城久 润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和 “长 城 久益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马强先 生, 特许 金融 分析 师(CFA ) , 北京 航空 航天 大学计 算机 科学 与技 术专 业学士 、 北京大 学计 算机 系统 结构 专业硕 士。 曾就 职于 招商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国 国际金 融有 限 公司。2012 年 进入 长城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曾 任产 品研发 部产 品经 理、 “ 长 城积极 增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 “ 长城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长 城增 强收 益定 期开放 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和 “长 城 久恒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 经理 助理 。自 2015 年 6 月 24 日 至今 任“ 长城 久 恒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 金经 理, 自 2015 年 12 月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7 15 日 至今 任 “ 长城 久鑫 保 本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和 “ 长城 新策 略灵 活配 置 混合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基 金经 理, 自 2016 年4 月15 日至 今任 “ 长城新 优选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 金 经理 , 自2016 年4 月 28 日 至今任 “ 长城 久益 保本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基金 经理 , 自2016 年5 月20 日至 今任 “ 长城 久安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和 “ 长城 久润 保本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 金经 理, 自 2016 年7 月26 日至 今任 “ 长城久 鼎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 金经理 。 陈良栋 先生 ,清 华大 学微 电子学 与经 济学 双学 士、 清华大 学电 子科 学与 技术 硕士。 具 有 5 年证 券从 业经 历。2011 年进入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曾 任行 业研 究员 、 “长城 消费 增值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基 金经 理助 理 。 自2015 年 11 月 27 日至 今任 “ 长 城保本 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和“ 长城 久祥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2016 年 3 月30 日 至今任 “长 城久 安保 本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6 年5 月12 日至今 任“ 长 城久益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 金经 理,自 2016 年8 月25 日至 今任 “ 长城久 鼎保 本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经理 。 3.本公 司公 募基 金投 资决 策委员 会成 员的 姓名 和职 务如下 : 熊科金 先生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主 任, 公司 董事 、总 经 理。 杨建华 先生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执 行委 员, 公司 副总 经理、 投资 总监 兼基 金管 理部总 经 理、基 金经 理。 钟光正 先生 ,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委 员, 公司 总经 理助 理、 固 定收 益部 总经 理、 基金经 理 。 吴文庆 先生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委 员, 公司 研究 部总 经理、 基金 经理 。 4.上述 人员 之间 不存 在近 亲属关 系。 二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 托管 人概 况 1、基 本情 况 名称: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以下 简称 “招 商银 行” ) 设立日 期:1987 年4 月8日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注册资 本:252.20亿元 法定代 表人 : 李 建红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8 行长: 田惠 宇 资产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证监基 金字[2002]83 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 管部 信息 披露 负责 人:张 燕 2、发 展概 况 招商银 行成 立于1987 年4 月8日, 是我 国第 一家 完全 由 企业法 人持 股的 股份 制商 业银行 , 总行设在 深圳。自 成立以 来,招商 银行先后 进行了 三次增资 扩股,并 于2002 年3月成功 地发 行了15 亿A 股,4月9 日在上 交所挂牌 (股票代 码:600036 ),是 国内第 一家采 用 国际会计 标 准上市的 公司。2006 年9 月 又成功发 行了22亿H股,9 月22日在 香港联交 所挂牌 交易(股 票代 码:3968),10月5日 行使H股超 额配 售, 共发 行了24.2 亿H 股。 截至2016 年6 月30 日, 本集 团 总资产5.5373 万 亿元 人民 币,高 级法 下资 本充 足率13.91% ,权 重法 下资 本充 足 率13.90% 。 2002年8月 , 招 商银 行成 立 基金托 管部 ;2005 年8月 , 经报中 国证 监会 同意 , 更 名为资 产 托管部, 下设业务 管理室 、产品管 理室、业 务营运 室、稽核 监察室、 基金外 包业务室5 个职 能处室 , 现有 员工60 人。2002 年11 月 , 经 中国 人民 银 行和中 国证 监会 批准 获得 证券投 资基 金 托管业务 资格,成 为国内 第一家获 得该项业 务资格 上市银行 ;2003 年4月, 正 式办理基 金托 管业务 。 招商 银行 作为 托 管业务 资质 最全 的商 业银 行, 拥有 证券 投资 基金 托 管、 受托 投资 管 理托管 、 合格 境外 机构 投 资者托 管 (QFII ) 、 全 国 社会保 障基 金托 管 、 保 险 资金托 管 、 企 业 年金基 金托 管等 业务 资格 。 招商银 行确 立 “因 势而 变 、 先 您所 想” 的托 管理 念 和 “ 财富 所托 、 信 守承 诺 ” 的 托管 核 心价值 ,独 创“6S托 管银 行”品 牌体 系, 以“ 保护 您的业 务、 保护 您的 财富 ”为历 史使 命 , 不断创 新托 管系 统 、 服 务 和产品 : 在业 内率 先推 出 “网 上托 管银 行系 统 ” 、 托管业 务综 合系 统和 “6 心 ” 托管 服务 标准 , 首 家发 布私 募基 金绩 效 分析报 告 , 开 办国 内首 个 托管银 行网 站, 成功托管 国内第一 只券商 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第一 只FOF 、第 一只信 托资金 计 划、第一 只股 权私募基 金、第一 家实现 货币市场 基金赎回 资金T+1 到账、第 一只境 外 银行QDII 基金、第 一 只红利ETF 基金、 第一只 “1+N”基金 专户理 财、第 一 家大小非 解禁资产 、第一 单TOT保管 , 实现从 单一 托管 服务 商向 全面投 资者 服务 机构 的转 变,得 到了 同业 认可 。 经过十 四年 发展 , 招商 银 行资产 托管 规模 快速 壮大 。2016 年 招商 银行 加大 高 收益托 管产 品营销力 度,截至9月末新 增托管公 募开放式 基金62 只,新增 首发公募 开放式 基金托管 规 模 456.94 亿元 。克 服国 内证 券市场 震荡 的不 利形 势, 托管费 收入 、托 管资 产均 创出历 史新 高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9 实现托 管费 收入36.29 亿 元 , 同 比增 长30.06% , 托 管 资产余 额9.42 万 亿元 , 同 比增 长59.41% 。 作为公 益慈 善基 金的 首个 独立第 三方 托管 人 , 成 功 签约 “壹 基金 ” 公 益资 金 托管 , 为 我国 公 益慈善 资金 监管 、 信息 披 露进行 有益 探索 , 该项 目 荣获2012 中 国金 融品 牌 「 金象奖 」 “ 十大 公益项目 ”奖;四 度蝉联 获《财资 》“中国 最佳托 管专业银 行”。2016 年6 月 招商银行 荣膺 《财资》 “中国最 佳托管 银行奖” ,成为国 内唯一 获奖项国 内托管银 行,该行 “托管通 ” 获 得国内《 银行家》2016 中 国金融创 新“十佳 金融产 品创新奖 ”;7月荣 膺2016 年中国资 产管 理【金 贝奖 】“ 最佳 资产 托管银 行” 。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李建红先生 ,本行 董事长 、 非执行董 事,2014 年7 月 起担任本行 董事、 董事长 。英国东 伦敦大 学工 商管 理硕 士 、 吉林大 学经 济管 理专 业硕 士, 高级 经济 师。 招商 局 集团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兼 任招 商局 国际 有 限公司 董事 会主 席 、 招 商 局能源 运输 股份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中国 国 际海运 集装 箱 (集 团) 股 份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 招 商 局华建 公路 投资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和招 商局 资本投 资有 限责 任公 司董 事长 。 曾 任中 国远 洋运 输 (集 团 ) 总 公司 总裁 助理 、 总 经济 师 、 副 总裁, 招商 局集 团有 限公 司董事 、总 裁。 田惠宇先生 ,本行 行长、 执行董事,2013 年5月起 担 任本行行长 、本行 执行董 事。美国 哥伦比 亚大 学公 共管 理硕 士学位 , 高级 经济 师 。 曾 于2003 年7 月至2013 年5月 历任上 海银 行 副行长 、 中国 建设 银行 上 海市分 行副 行长 、 深圳 市 分行行 长 、 中 国建 设银 行 零售业 务总 监兼 北京市 分行 行长 。 丁伟先 生 , 本 行副 行长 。 大学本 科毕 业 , 副 研究 员 。1996 年12月 加入 本行 , 历任杭 州分 行办公 室主 任兼 营业 部总 经理 , 杭 州分 行行 长助 理、 副行长 , 南昌 支行 行长 , 南 昌分行 行长 , 总行人力 资源部总 经理, 总行行长 助理,2008 年4 月 起任本行 副行长。 兼任招 银国际金 融有 限公司 董事 长。


姜然女 士 , 招 商银 行资 产 托管部 总经 理 , 大 学本 科 毕业 , 具 有基 金托 管人 高 级管理 人 员 任职资 格。 先后 供职 于中国 农业 银行 黑龙 江省 分行 , 华商 银行 ,中 国农业 银行 深圳 市分行, 从事信贷 管理、托 管工作 。2002 年9 月加盟 招商银 行 至今,历 任招商银 行总行 资产托管 部经 理、 高级 经理 、 总 经理 助理 等职 。 是 国内 首家 推出 的 网上托 管银 行的 主要 设计 、 开 发者 之一, 具有20 余年 银行 信贷 及托 管专业 从业 经验 。 在托 管 产品创 新 、 服 务流 程优 化 、 市 场营 销及 客 户关系 管理 等领 域具 有深 入的研 究 和 丰富 的实 务经 验 。 (三) 基金 托管 业务 经营 情况 截至2016 年9 月30 日 , 招 商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累 计 托 管213 只开放式基金及其它 托管资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10 产,托 管资 产为9.42 万亿 元人民 币。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 份额 发售 机构 1、直 销机 构 (1)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深圳 直销 中心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 路 6009 号 新世 界商 务中 心 41 层 电话:0755-23982244 传真:0755-23982259 联系人 :黄 念英 (2)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北京 直销 中心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街 7 号 英蓝 国际 金融 中心 大厦 916 、917 室 电话:010-88091157 传真:010-88091075 联系人 :王 玲 (3)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上海 直销 中心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 东南 路 256 号华 夏银 行大 厦 1804 室 电话:021-51150756 传真:021-51150756 联系人 :邱 文勋 (4) 网上 直销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 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 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具体 交易细 则请 参阅 本公 司网 站相关 信息 。 网址:https://etrade.ccfund.com.cn/etrading/ 2、代 销机 构 (1)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李 建红


联系人 :邓 炯鹏


客户服 务电 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11 (2) 中国 建 设银 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2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洪章 联系人 :张 静 电话:010-66275654 客户服 务电 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8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 牛 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 : 张 宏革 客户服 务电 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 中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阳门 北大 街 8 号富 华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常 振明 联系人 :丰 靖 电话:010-65550827 传真:010-65541230 客户服 务电 话:95558 公司网 站:bank.ecitic.com (5)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 路 500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东 一路 12 号 法定代 表人 :吉 晓辉 联系人 :唐 苑 传真:021-63604199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12 网址:www.spdb.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95528 (6) 中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2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2 号 法定代 表人 :董 文标 联系人 :王 继伟 电话:010 -57092623 传真:010 -57092611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7) 平安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中 路 1099 号 平安 银行 大厦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中 路 1099 号 平安 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孙 建一 联系人 :张 莉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375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客户服 务电 话:95511-3 (8) 华夏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22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22 号 法定代 表人 :吴建 联系人 : 陈 秀良 传真:010-85238680 客户服 务电 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9) 北京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甲 17 号首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丙 17 号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13 法定代 表人 : 闫 冰竹 电话:010-66223588 传真:010-66226045 联系人 :孔超 客户服 务电 话:95526 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0) 泉州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福建 省泉 州市 丰泽区 云鹿 路 3 号 法定代 表人 :傅 子能 联系电 话:0595-22551071 联系人 :董 培姗 客服电 话:400-8896-312 公司网 站:www.qzccbank.com (11) 宁波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宁波 市鄞 州区 宁南南 路 700 号 法定代 表人 :陆 华裕 联系人 :邱 艇 电话:0574-87050397 客服电 话:95574 公司网 站:www.nbcb.cn (12) 东莞农 村商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东莞 市南 城 路2 号 办公地 址: 东莞 市南 城 路2 号 法定代 表人 :何 沛良 联系人 :杨 亢 电话:0769-22866270 传真:0769-22320896 客服电 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13) 国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商城 路 618 号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14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168 号 上海 银 行大 厦 29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德红 联系人 :芮 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户服 务热 线:4008888666 网址: www.gtja.com (14) 中信建 投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门 内大 街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张 佑君 电话:010 -85130577 联系人 :权 唐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108 网站:www.csc108.com (15) 国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红岭中 路 1012 号国 信证 券 大厦 法人代 表人 :何 如 联系人 : 齐 晓燕 电话:0755-82133066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 务电 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6) 招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A 座 38-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联系人 : 黄 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 务热 线: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15 (17)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州 天河 区天 河北 路 183-187 号大 都会 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广 州天 河北路 大都 会广 场 5 、18、19、36、38、39、41 、42 、43 、 44 楼 法定代 表人 :孙 树明 联系人 :黄 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客服电 话:95575 或 致电 各地营 业网 点 公司网 站:www.gf.com.cn (18) 中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深南 大 道7088 号 招 商银行 大厦 第A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联系人 :侯 艳红 电话:010-60838995


客户服 务电 话:95548


网站:www.cs.ecitic.com (19) 海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淮 海中 路 9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广 东 路689 号 海通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联系人 :程 丽辉 电话:021-23219991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 话:95553 、4008888001 网站:www.htsec.com (20) 申万宏 源证 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联系人 :曹 晔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16 电话:021-33388215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 话:95523/4008895523/4008000562 网址:www.swhysc.com (21) 兴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268 号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电话:021-38565785 联系人 :谢 高得 客户服 务热 线: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2)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地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胡 运钊 联系人 :李 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热 线:4008-888-999 或027-85808318 网址:www.cjsc.com (23) 西南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重庆 市江 北区 桥北 苑 8 号 法定代 表人 :余 维佳 联系人 :张 煜 电话:023-63786141 客服电 话:4008096096 公司网 站:www.swsc.com.cn (24) 渤海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天津 经济 技术 开发区 第二 大 街42 号写 字楼101 室 法定代 表人 :杜 庆平 联系人 :蔡 霆 联系电 话:022-28451991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17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25) 中信证 券( 山东 )有 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青 岛国 际金 融广 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青 岛国 际金 融广 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联系电 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 :吴 忠超 客户服 务电 话:95548 公司网 址:www.citicssd.com (26) 东兴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5 号新 盛大 厦B 座 12 、15 层 法定代 表人 :徐 勇力 联系人 :汤 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客服电 话:400-8888-993 公司网 站:www.dxzq.net.cn (27) 信达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北京 市西城 区闹 市口 大 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高 冠江 联系人 :唐 静 联系电 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 话:400-800-8899 公司网 址:www.cindasc.com (28) 长城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6008 号特 区报 业 大厦 14 、16 、17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耀华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18 联系人 :刘 阳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 务电 话:0755-33680000 ,4006666888 网站:www.cgws.com (29) 光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 :李 芳芳 客服电 话:4008888788 、10108998 公司网 址:www.ebscn.com (30) 大同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大同 市城 区迎 宾街 15 号 桐城 中央21 层 办公地 址: 山西 省太 原市 长治 路 111 号世 贸中 心 A 座 13 层 法定代 表人 :董 祥 联系人 :薛 津 客户服 务热 线: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31) 平安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 场 8 楼 法定代 表人 : 杨 宇翔 联系人 :周 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21-33830395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16168 网址:www.pingan.com (32) 国都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 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19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 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 法定代 表人 :常喆 联系人 :黄 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3) 国盛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江西 省南 昌市 北京西 路 88 号 江信 国际 大 厦 办公地 址: 江西 省南 昌市 北京西 路 88 号 江信 国际 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曾 小普 联系人 :周 欣玲 联系电 话:0791-86281305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222111 网址:www.gsstock.com (34) 华西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四川 省成 都市 陕西 街 239 号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4001 号 时代 金融 中心18 楼 法定代 表人 :张 慎修 联系人 :张 曼 电话:010-52723273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818 网址:www.hx168.com.cn (35) 申万宏 源西 部证 券有 限公 司 住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 新区( 新市 区)北 京南 路 358 号大 成国 际大 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新 区( 新市 区)北 京南 路 358 号大 成国 际大 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 表人 :李 季


联系人: 李巍


传真:010 -88085195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000-562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 网址:www.hysec.com (36) 中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市中区 经七 路 86 号 办公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市中区 经七 路 86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玮 联系人 :吴 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 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37) 世纪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40-42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40-42 楼 法定代 表人 :姜 昧军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 :袁 媛 客服电 话:0755-83199599 网址:www.csco.com.cn (38) 中航证 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 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A 座 41 楼 法定代 表人 : 王 宜四 联系人 :戴蕾 电话:0791-868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客服电 话:400-8866-567 网站:www.avicsec.com (39) 西部证 券 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西安 市东 新 街232 号 陕西 信托 大厦16 -17 层 地址: 西安 市东 新 街 232 号陕西 信托 大 厦16 -17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 建武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1 联系人 :刘 莹 电话:029-87406649 客服热 线:029-87419999 网址:www.westsecu.com.cn


(40) 中国国 际金 融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建 国门 外大 街 1 号 国贸 写字 楼 2 座 27 层及28 层 法定代 表人 : 李 学东 电话:010-85679888 传真:010-85679535 联系人 :秦朗 客服电 话:400-910-1166 网站:www.cicc.com.cn (41) 中国中 投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 深 圳市 福田 区 益田路 与福 中路 交界 处荣 超商务 中 心A 栋第 18 层-21 层及 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 路 6003 号 荣超 商务 中 心 A 栋第 04 、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 表人 :龙 增来 联系人 :刘 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 话:400-600-8008 、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42) 国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四 川省 成都 市 东城根 上 街 95 号 办公地 址: 四 川省 成都 市 东城根 上 街 95 号 法定代 表人 :冉 云 联系人 :刘 婧漪 电话:028-86690057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43) 华融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2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8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8 号A 座3 层 法定代 表人 :祝 献忠 联系人 :李 慧灵 联系电 话:010-58315221 传真:010-58568062 客服电 话:010-58568118 公司网 站:www.hrsec.com.cn (44) 中信期 货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中心三 路 8 号 卓越 时代 广 场(二 期) 北 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磊 联系人 :洪 成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服电 话:400-990-8826 公司网 站:www.citicsf.com (45) 中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顾 伟国 联系人 :田 嶶 电话:010-66568047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888 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46) 深圳众 禄金 融控 股股 份有 限公司 住所: 深圳 市 罗 湖区 笋岗 街道梨 园路 物资 控股 置地 大厦 8 楼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联系人 :童 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 话:4006-788-887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3 公司网 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47) 诺亚正 行( 上海) 基金 销售 投资顾 问有 限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8 楼 801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 中心 8 楼 801 室 法定代 表人 :汪 静波 联系人 :徐 诚 联系电 话:021-38509636 客服电 话:400-821-5399 公司网 站:www.noah-fund.com (48) 上海天 天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0 号2 号楼 2 层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联系人 :高 莉莉 联系电 话:020-87599121 客服电 话:400-1818-188 公司网 站:www.1234567.com.cn (49) 众升财 富( 北京 )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北四环 中 路 27 号院 盘古 大 观 A 座 3201 法定代 表人 :李 招弟 联系人 :张 莉 联系电 话:010-53300532 客服电 话:400-808-0069 公司网 站:www.wy-fund.com (50) 北京展 恒基 金销 售股 份有 限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华严北 里 2 号民 建大 厦 6 层 法定代 表人 :闫 振杰 联系人 :翟 飞飞 联系电 话:010-62020088 客服电 话:400-888-6661 公司网 站:www.myfund.com (51) 和讯信 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4 住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朝外 大街 22 号 泛利 大厦10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莉


联系人 :吴 阿婷 联系电 话:0755-82721106 客服电 话:400-9200-022 公司网 站:licaike.hexun.com (52) 上海好 买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虹 口区 场中 路 685 弄 37 号4 号楼 449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联系人 :胡 锴隽 联系电 话: 021-20613635 客服电 话:400-700-9665 公司网 站:www.ehowbuy.com (53) 杭州数 米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 道3588 号 恒 生大 厦12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联系人 :朱 晓超 联系电 话:021-60897840 客服电 话:4000-766-123 公司网 址:www.fund123.cn (54) 珠海盈 米财 富管 理有 限公 司 住所: 珠海 市横 琴新 区宝 华路 6 号 法定代 表人 :肖 雯 联系电 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 话:020-89629066 公司网 站:www.yingmi.cn (55) 上海陆 金所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 表人 :郭 坚 联系人 :宁 博宇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5 电话:021-20665952


客户服 务热 线:4008219031 公司网 站:www.lufunds.com (56) 上海中 正达 广投 资管 理有 限公司 住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腾 大道 2815 号 3 楼 法定代 表人 :黄 欣 联系人 :戴 珉微 联系电 话:021-33768132 客服电 话:4006767523 网址:www.zzwealth.cn (57) 北京肯 特瑞 财富 投资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海淀东 三 街 2 号 4 层 401-15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亦 庄经 济开发 区科 创十 一 街 18 号院 A 座17 层 法定代 表人 :陈 超 客服电 话:400-0988-511/ 400-0888-816 公司网 站:kenterui.jd.com (58) 北京汇 成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中关村 大 街 11 号 11 层1108 法定代 表人 :王 伟刚 联系人 :丁 向坤 电话:010-56282140 客服电 话:400-619-9059 公司网 站:www.fundzone.cn (59) 南京苏 宁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南京 市玄 武区 苏宁大 道 1-5 号 法定代 表人 : 钱 燕飞 联系人 :王锋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客服电 话:95177 公司网 站:www.snjijin.com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 业 务发 展需要 ,选 择其 他符 合要 求的机 构代 理销 售本 基金 ,并及 时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6 公告。 (二) 基金 注册 登记 机构 名称: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 路 6009 号 新世 界商 务 中心 41 层 法定代 表人 :何伟 成立时 间:2001 年 12 月27 日 电话:0755-23982338 传真:0755-23982328 联系人 :张 真珍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68-666 (三) 律师 事务 所与 经办 律师 律师事 务所 名称 : 北 京市 中伦律 师事 务所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门 外大 街 甲 6 号 SK 大厦 36-37 层 负责人 : 张 学兵 电话:0755-33256666 传真:0755-33206888 联系人 : 李 雅婷 (四) 会计 师事 务所 和经 办注册 会计 师 会计师 事务 所名 称: 安永 华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 特殊 普通合 伙) 住所( 办公 地址 ) : 北京 市 东城区 东长 安 街1 号 东方 广场安 永大 楼 17 层01-12 室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 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 :李 妍明 四、基金的名称 长城久 益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 开放 式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7 六 、基金的保本 一、保本 在第一 个保 本周 期到 期日 ,如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认购 并持有 到期 的基 金份 额的 可赎回 金 额加上 其认 购并 持有 到期 的基金 份额 的累 计分 红款 项之和 低于 认购 保本 金额 (差额 部分 即 为保本 赔付 差额 ) , 基 金管 理人应 补足 该差 额, 并在 保本周 期到 期日 后二 十个 工作日 内将 该 差额支 付给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 本 基金 A 类基 金份 额 、C 类基 金份 额分 别计 算 持有到 期的 基 金份额 的 可 赎回 金额 、保 本金额 、保 本赔 付差 额 ; 第二个 保本 周期 起的 后续 各保本 周期 到 期日, 如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过渡期 申购 并持 有到 期以 及 从上 一保 本周 期转 入当 期保本 周期 并 持有到 期的 基金 份额 的可 赎回金 额加 上其 持有 到期 的 基金 份额 在当 期保 本周 期内的 累计 分 红款项 之和 低于 其保 本金 额,由 基金 管理 人根 据当 期有效 的《 基金 合同 》或 基金管 理人 与 保本义 务人 签署 的《 保证 合同》 或《 风险 买断 合同 》的约 定将 该差 额支 付给 基金份 额持 有 人。 认购保 本金 额: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认购 并持 有到 期的 基金份 额的 净认 购金 额、 认购费 用 及募集 期间 的利 息收 入之 和 , 本 基金 A 类基 金份 额、 C 类 基金 份额 分别 计算 认 购保本 金额 。 过渡期 申购 的保 本金 额: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在过 渡期 内进行 申购 并持 有到 期的 基金份 额 在折算 日所 代表 的资 产净 值及过 渡期 申购 费用 之和 , 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 、C 类 基金 份额 分别计 算 过 渡期 申购 的保 本金额 。 从上一 保本 周期 转入 的保 本金额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从上一 保本 周期 转入 当期 保本周 期 并持有 到期 的基 金份 额在 折算日 所代 表的 资产 净值 , 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 、C 类 基金 份额 分别计 算 从 上一 保本 周期 转入的 保本 金额 。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未持 有到 期而赎 回或 转换 转出 的基 金份额 或者 发生 《基 金合 同》约 定 的其他 不适 用保 本条 款情 形的, 相应 基金 份额 不适 用保本 条款 。 二、保 本周 期 本基金 的保 本周 期最长 为 2.5 年 。第 一个 保本 周期 自《基 金合 同》 生效 之日 起至 2.5 个公历 年后 对应 日止 ,如 该对应 日为 非工 作日 ,则 顺延至 下一 个工 作日 。在 第一个 保本 周 期内, 如果 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 累计 净值 增长 率连 续 15 个 工作 日达 到或 超过 保本周 期目 标收益 率, 则管 理人 将在 本基金 A 类 基金 份额累 计 净值增长 率 连续 达到 或超 过保本 周期 目 标收益 率的 第 15 个工 作日 当日起 10 个工作 日内 公告 本基金 当前 保本 周期 提前 到期(提前 到期日 为过 渡期 前一 个工 作日, 距离 满足 条件 之日 起不超 过 20 个工 作日 ) 。 如果保 本周 期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8 提前到 期的 ,则 第一 个保 本周期 为自 《基 金合 同》 生效之 日起 至管 理人 公告 的保本 周期 提 前到期 日止 ,但 保本 周期 到期日 不晚 于《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 2.5 个 公历 年后的 对应 日 (如为 非工 作日 , 则 顺延 至下一 工作 日) ; 基金 管理 人将在 保本 周期 到期 前公 告的到 期处 理 规则中 确定 下一 个保 本周 期的起 始时 间 。 三、保 本案 例 若某 A 类 基金 份额 投资 者 投资 100,000 元认 购本 基 金(该 认购 申请 被全 额确 认)并 持 有到保 本周 期到 期, 认购 费率为 1.2% 。假 定募集 期 间产生 的利 息为 100.00 元 ,持有 期间 基金累 积分 红 0.04 元/ 基金 份额。 则, 认购 份额 为: 认购净 金额 =100,000/ (1 +1.2% )=98,814.23 元


认购费 用=100,000-98,814.23 =1,185.77 元 认购份 额= (100,000 -1,185.77 +100.00 )/1.00 =98,914.23 份 1、若 保本 周期 到期 日, 本 基金基 金份 额净 值 为 0.900 元。 保本金 额=98,914.23 ×1.00+1,185.77 =100,100.00 元 可赎回 金额 =98,914.23 ×0.900 =89,022.81 元 持有期 间累 计分 红金 额=98,914.23 ×0.04 =3,956.57 元 可赎回 金额+ 保本 周期 内累 计分红 金额 =89,022.81 +3,956.57 =92,979.38 元 即:可 赎回 金额+ 持有 期间 累计分 红金 额< 保本 金额 若保本 周期 到期 日该 投资 者赎回 基金 份额 ,则 基金 管理人 将按 照保 本金 额( 扣除其 持 有 期 间 的 累 计 分 红 金 额 ) 向 该 投 资 者 支 付 96,143.43 元 ( 即 :100,100.00-3,956.57 = 96,143.43 ) 。 其 中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赔 付 的 保 本 赔 付 差 额 为 7,120.62 元(即:100,100.00 - (89,022.81 +3,956.57) =7,120.62)。 2、若 保本 周期 到期 日, 本 基金基 金份 额净 值 为 1.500 元。 保本金 额=98,914.23 ×1.00+1,185.77 =100,100.00 元 可赎回 金额 =98,914.23 ×1.500 =148,371.35 元 保本周 期内 累计 分红 金额 =0.04 ×98,914.23 =3,956.57 元 可赎回 金额+ 持有 期间 累计 分红金 额=148,371.35+3,956.57=152,327.92 元 即:可 赎回 金额+ 持有 期间 累计分 红金 额> 保本 金额 若保本 周期 到期 日该 投资 者赎回 基金 份额 ,则 基金 管理人 将按 照可 赎回 金额 向该投 资 者支 付 148,371.35 元。 四、保 本周 期目 标收 益率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9 本基金 保本 周期 最长 为 2.5 年, 在每 一保 本周 期内 均设置 保本 周期 目标 收益 率 ,在 运 作期间 ,如 本基 金 A 类基金 份额 累计 净值 增长 率连 续 15 个 工作 日达 到或 超过 保本周 期 目 标收益 率 , 则 管理 人将 在满 足条件 之日 起 10 个 工作 日 内公告 本基 金当 前保 本周 期提前 到期 (提前 到期 日为 过渡 期前 一个工 作日 ,距 离满 足条 件之日 起不 超过 20 个 工作 日) , 并进 入 过渡期 。在 过渡 期内 开放 申购赎 回, 在过 渡期 最后 一个工 作日 本基 金净 值折 算为 1.00 元。 过渡期 结束 后, 本基 金将 进入下 一保 本周 期, 同时 重新开 始计 算下 一 保 本周 期目标 收益 率 。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首 个 保本 周期 目标 收益 率 为 18% , 此 后每 个 保 本周 期 目标收 益率 将 由基金 管理 人届 时在 相关 公告中 披露 。 五、适 用保 本条 款的 情形 1、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认 购并 持有到 期的 基金 份额、 或过 渡期申 购并 持有 到期 的基 金份额 、 或从上 一保 本周 期转 入当 期保本 周期 并持 有到 期的 基金份 额; 2、 对于 前条 所述 持有 到期 的基金 份额 ,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作 出下 列选 择 , 均 适 用保本 条 款: (1) 保本 周期 到期 后赎 回 基金份 额; (2) 保本 周期 到期 后从 本 基金转 换到 管理 人管 理的 其他基 金; (3 ) 保 本周 期到 期后 , 本 基金符 合保 本基 金存 续条 件,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继 续 持有基 金 份额; (4 ) 保 本周 期到 期后 , 本 基金不 符合 保本 基金 存续 条件 ,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将 所持有 本 基金份 额转 为变 更后 的“ 长城久 益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的基 金份 额。 六、不 适用 保本 条款 的情 形 1、 在保 本周 期到 期日 ,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认 购 、 或 过 渡期申 购并 持有 到期 以及 从上一 保 本周期 转入 当期 保本 周期 并持有 到期 的基 金份 额的 可赎回 金额 加上 其持 有到 期的基 金份 额 在当期 保本 周期 内的 累计 分红款 项之 和不 低于 其保 本金额 ; 2、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在当 期 保本周 期开 始后 申购 或转 换转 入 的基 金份 额; 3、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认 购、 或过渡 期申 购并 持有 到期 以及从 上一 保本 周期 转入 当期保 本 周期, 但在 基金 保本 周期 到期日 前( 不包 括该 日) 赎回或 转换 转出 的基 金份 额; 4、在 保本 周期 内发 生基 金 合同规 定的 基金 合同 终止 的情形 ; 5、 在保 本周 期内 发生 本基 金与其 他基 金合 并或 更换 管理人 的情 形, 且担 保人 不同意 继 续承担 保证 责任 ; 6、在 保本 周期 到期 日之 后 (不包 括该 日) 基金 份额 发生的 任何 形式 的净 值减 少;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30 7 、 因 不 可抗 力 等原 因 导 致基 金 投 资亏 损 ;或 因 不 可抗 力 事 件直 接 导致 基 金 管理 人无 法按约 定履 行全 部或 部分 义务或 延迟 履行 义务 的, 或《基 金合 同》 规定 的其 他情形 基金 管 理人免 于履 行保 本义 务的 。 七 、基金保本的保证 (一) 基金 保本 的保 证 本节所 述基 金保 本的 保证 责任仅 适用 于第 一个 保本 周期。 就第 一个 保本 周期 而言, 本 基金的 担保 人为 深圳 市高 新投集 团有 限公 司 或 《基 金合同 》规 定的 其他 机构 ,担保 人为 本 基金保 本提 供不 可撤 销的 连带责 任保 证, 保证 范围 为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认 购并 持有到 期的 基 金份额 的可 赎回 金额 加上 其认购 并持 有到 期的 基金 份额的 累计 分红 款项 之和 低于认 购保 本 金额的 差额 部分 , 保 证期间 为基 金保 本周 期到 期日 起六个 月止 。 本 基金 A 类 基金份 额 与 C 类基金 份额 分别 计算 持有 到期的 基金 份额 的 可 赎回 金额及 保本 赔付 差额 。 自第二 个保 本周 期起 的后 续各保 本周 期的 保本 保障 机制, 由基 金管 理人 与担 保人或 保 本义务 人届 时签 订的 《保 证合同 》或 《风 险买 断合 同》决 定, 并由 基金 管理 人在当 期保 本 周期开 始前 公告 。 (二) 担保 人基 本情 况 本基金 第一 个保 本周 期由 深圳市 高新 投集 团有 限公 司 作为 担保 人, 为基 金管 理人的 保 本义务 提供 连带 责任 担保 。 深圳 市高 新投 集团 有限 公司 有 关信 息如 下: 名称: 深圳 市高 新投 集团 有限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28 号 时代 科技 大厦 22 层、23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28 号 时代 科技 大 厦 22 层、23 层 法定代 表人 :陶 军 成立日 期:1994 年 12 月 29 日 组织形 式: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资 本:22 亿元 人民 币 经营范 围: 从事 担保 业务 ;投资 开发 ,信 息咨 询; 贷款担 保; 自有 物业 租赁 。 深圳市 高新 投集 团有 限公 司成立 于 1994 年 12 月, 是国内 最早 设立 的专 业担 保机构 之 一。 集团 目前 注册 资 本 22 亿元人 民币 , 股东 为深 圳 市投资 控股 有限 公司 、 深 圳市财 政金 融 服务中 心、 深圳 市远 致投 资有限 公司 和深 圳市 中小 企业服 务中 心, 2015 年 8 月完成 新增 注 册资 本 26.5 亿 元, 目前 正 在进行 工商 变更 。 核心 业 务: 保证 担保 、 融资 担保 、 金 融产 品担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31 保、创 业投 资。 截 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 ,深 圳市 高新 投集团 有限 公司 合并 报表 总资 产 76.5 亿元人 民币 ,净 资 产 36.9 亿元人 民币 。 (三) 担保 人对 外提 供担 保的情 况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 , 深圳市 高新 投集 团有 限公 司对外 担保 规模 为 469.2 亿元人 民 币,其 中融 资担 保 51 亿 元 、保证 担 保 336.7 亿 元, 保本基 金 68.7 亿元 。 (四) 担保 人出 具《 长城 久 益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保 证合 同》 (全 文详 见 附件) 。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购买 基金 份额的 行为 视为 同意 该《 保证合 同》 的约 定。 本基 金保本 由担 保 人提供 不可 撤销 的连 带责 任保证 ;对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认购 并持 有到 期的 基金 份额的 保证 范 围为保 本赔 付差 额, 即在 保本周 期到 期日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认购 并持 有到 期的 基金份 额的 可 赎回金 额与 其认 购并 持有 到期的 基金 份额 的累 计分 红金额 之和 低于 认购 保本 金额的 差额 部 分。 本 基金 A 类基 金份 额 与 C 类基 金份 额分 别计 算 持有到 期的 基金 份额 的 可 赎回金 额及 保 本赔付 差额 。 担保人 保证 期间 为基 金保 本周期 到期 日起 六个 月止 。 担保人 承担 保证 责任 的最 高限额 不超 过按 《基 金合 同》生 效之 日确 认的 基金 份额所 计 算的认 购保 本金 额。 担保人 的保 证责 任以 《保 证合同 》为 准。 基金 管理 人应当 保证 《基 金合 同》 中的相 关 内容的 约定 与《 保证 合同 》的约 定相 符。 (五) 保本 周期 内, 担保 人出现 足以 影响 其履 行《 保证合 同》 项下 保证 责任 能力情 形 的,应 在该 情形 发生 之日 起 3 个 工作 日内 通知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管 理人 在接 到通知 之日 起 3 个工 作日 内通 知基 金托 管人并 应将 上述 情况 报告 中国证 监会 并提 出处 理办 法,并 在接 到 通知之 日起 5 个 工作 日内 在指定 媒体 上公 告上 述情 形。当 确定 担保 人已 丧失 履行《 保证 合 同》 项 下 保 证责 任能 力或 宣告破 产的 情况 下, 基金 管理人 应在 接到 通知 之日 起 60 日内 召集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就 如下事 项进 行表 决: 1、更 换担 保人 ; 2、变 更基 金类 别; 3、 《基 金合 同》 终止 ; 4、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 会 规定的 其他 事项 。 (六) 保本 周期 内更 换担 保人必 须经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会 决议 通过 ,并 且担 保人的 更 换必须 符合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利 益。 保本周 期内 更换 担保 人的 程序: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32 1、提 名 新任担 保人 由基 金管 理人 提名。 基金管 理人 提名 的新 任担 保人必 须符 合如 下条 件: (1)具 有法 律法 规和 中国 证 监会规 定的担 任基 金担 保人 的资 质和条 件; (2)符 合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的利 益。 2、决 议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对被 提名的 新任 担保 人形 成决 议,该 决议 需经 参加 大会 的基金 份 额持有 人所 持表 决权 的 1/2 以上 (含 1/2 ) 表决 通过 。 3、备 案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选任 新任担 保人 的决 议 自 表决 通过 之 日起 生效 ,并 自表 决通过 之 日起 5 日内 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4、签 订《 保证 合同 》 在更换 担保 人的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决议 生效 后, 基金管 理人 与新 任担 保人 签订《 保 证合同 》 。 5、公 告 基金管 理人 在更 换担 保人 的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决 议生效 后 2 日内 在至 少一 家指定 媒 体及基 金管 理人 网站 公告 更换担 保人 的有 关事 项 以 及基金 管理 人与 新任 担保 人签订 的《 保 证合同 》 。 6、交 接 原担保 人职 责终 止的 ,原 担保人 应妥 善保 管保 本周 期内保 证业 务资 料, 及时 向基金 管 理人和 新任 担保 人办 理保 证业务 资料 的交 接手 续, 基金管 理人 和新 任担 保人 应及时 接 收 。 保本周 期内 更换 担保 人的 ,原担 保人 承担 的所 有与 本基金 保证 责任 相关 的权 利义务 由 继任的 担保 人承 担。 在新 任担保 人接 任之 前, 原担 保人应 继续 承担 保证 责任 。 (七) 如果 保本 周期 到期 日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认 购并 持有到 期的 基金 份额 的可 赎回金 额 与其认 购并 持有 到期 的基 金份额 的累 计分 红金 额之 和低于 认购 保本 金额 ,基 金管理 人未 能 按照《 基金 合同 》的 约定 全额履 行保 本义 务的 ,基 金管理 人应 在保 本周 期到 期日后 5 个工 作日内 , 向 担保 人发 出书 面 《履 行保 证责 任通 知书 》( 应当载 明基 金管 理人 应 向基金 份额 持 有人支 付的 本基 金保 本赔 付差额 、基 金管 理人 已自 行偿付 的金 额、 需担 保人 支付的 代偿 款 项以及 基金 管理 人指 定的 本基金 在基 金托 管人 处开 立的账 户信 息) 。 担保人 应在 收到 基金 管理 人发出 的 《 履行 保证 责任 通知书 》 后 的 5 个工 作日 内 , 将 《履 行保证 责任 通知 书》 载明 的 代偿 款项 划入 基金 管理 人 指定 的本 基金 在基 金托 管人处 开立 的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33 账户中 ,由 基金 管理 人将 该 代偿 款项 支付 给基 金份 额持有 人。 担保 人将 上述 代偿 金 额全 额 划入基 金管 理人 指定 的本 基金 在 基金 托管 人处 开立 的账户 中后 即为 全部 履行 了保证 责任 , 担保 人 无须 对基 金份 额持 有人逐 一进 行代 偿。 代偿 款项 的 分配 与支 付由 基金 管理人 负责 , 担保 人 对此 不承 担责 任。 基金管 理人 最迟 应在 保本 周期到 期日 后 20 个工 作日 (含第 20 个工作 日) 内将 保本 赔 付差额 支付 给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如果保 本周 期到 期日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认购 并持 有到 期的基 金份 额的 可赎 回金 额与相 应 基金份 额的 累计 分红 金额 之和低 于认 购保 本金 额, 基金管 理人 及担 保人 未履 行 《基 金合 同》 及 《 保证 合同 》 上述 条款 中 约定的 保本 义务 及保 证责 任的 , 自 保本 周期 到期 后 第 21 个工 作 日起,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可 以根据 《基 金合 同》 第二 十四部 分“ 争议 的处 理和 适用的 法律 ” 约定, 直接 向基 金管 理人 或担保 人请 求解 决保 本赔 付差额 支付 事宜 ,但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直 接向担 保人 追偿 的, 仅得 在保证 期间 内提 出。 ( 八)除 本部分第( 六) 款所 指的“ 更换担保 人的,原 担保人 承担的所 有与本基 金保证 责任相 关的 权利 义务 由继 任的担 保人 承担 ”以 及下 列除外 责任 情形 外, 担保 人不得 免除 保 证责任 : 下列任 一情 形发 生时 ,担 保人不 承担 保证 责任 : 1 、 在保本 周期 到期 日,A 类 基金份 额和/ 或 C 类 基金 份额 的基 金份额 持有 人认 购并 持有到 期的 基金 份额 的可 赎回金 额加 上该 部分 基金 份额在 该保 本周 期内 的累 计分红 款项 之 和均不 低于 该类 份额 的保 本金额 的 ; 2、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认购, 但在基 金保 本周 期到 期日 前 (不 包括 该日 ) 赎 回或 转换出 本 基金的 基金 份额 ; 3、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在保 本 周期内 申购 或转 换入 的基 金份额 ; 4、在 保本 周期 内发 生《 基 金合同 》规 定的 《基 金合 同》终 止的 情形 ; 5、 在保 本周 期内 发生 本基 金与其 他基 金合 并 或 更换 基金管 理人 的情 形, 且担 保人不 同 意继续 承担 保证 责任 ; 6、在 保本 周期 到期 日之 后 (不包 括该 日) ,基 金份 额 发生的 任何 形式 的净 值减 少; 7、 因不 可抗 力的 原因 导致 基金投 资亏 损; 或因 不可 抗力事 件直 接导 致基 金管 理人无 法 按约定 履行 全部 或部 分义 务或延 迟履 行义 务的 ,或 《基金 合同 》规 定的 其他 情形基 金管 理 人免于 履行 保本 义务 的; 8、 未经 担保 人书 面同 意修 改 《基 金合 同》 条 款, 可 能加重 担保 人保 证责 任的 , 担保 人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34 对加重 部分 不承 担保 证责 任, 根据 法律 法规 要求 进 行修改 的除 外 。 9 、 因不 可 抗力事 件直 接 导致担 保人 无法 履行 保证 责任的 。 (九) 保本 周 期 届满 时, 基金管 理人 认可 的其 他符 合条件 的担 保人 或保 本义 务人为 本 基金下 一保 本周 期提 供保 本保障 ,与 基金 管理 人就 本基金 下一 保本 周期 签订 《保证 合同 》 或 《 风险 买断 合同 》 , 同 时 本基金 满足 法律 法规 和本 合同规 定的 基金 存续 要求 的, 本基 金继 续存续 并进 入下 一保 本周 期;否 则, 本基 金变 更为 非保本 的混 合型 基金 ,基 金名称 相应 变 更为 “ 长城 久 益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担保 人不再 为该 混合 型基 金承 担保证 责 任 。 (十) 担保 费由 基金 管理 人从基 金管 理费 收入 中列 支。 担保费 支付 方式 :担 保费 从管理 人收 取的 本基 金管 理费中 列支 ,每 日计 算, 逐日累 计 至每月 月末 ,按 月支 付。 管理人 应于 每月 收到 基金 管理费 之后 的五 个工 作日 内向担 保人 支 付担保 费 ,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公 休假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担保 人收 到款 项后 的五个 工作 日 内向管 理人 出具 合法 发票 。 每日担 保费 计算 公式= 担保 费计算 日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1.8 ‰×1/ 当年日 历 天数。 担保费 计算 期间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 至担 保人解 除保 证责 任之 日或 保本周 期 到期日 较早 者止 ,起 始日 及终止 日均 应计 入期 间。 (十一 ) 《 保证 合同 》的 主 要内容 担保人 就本 基金 的第 一个 保本周 期内 基金 管理 人对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认购 并持 有到期 的 基金份 额所 承担 保本 义务 的履行 提供 不可 撤销 的连 带责任 保证 。担 保人 保证 责任的 承担 以 本《保 证合 同》 为准 。 《保证 合同 》的 当事 人包 括基金 管理 人、 担保 人和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基 金投 资者自 依 《基金 合同 》取 得基 金份 额,即 成为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和《 保证 合同 》的 当事 人,其 购买 基 金份额 的行 为本 身即 表明 其对《 保证 合同 》的 承认 、接受 和同 意。 除非本 《保 证合 同》 另有 约定, 本《 保证 合同 》所 使用的 词语 或简 称与 其在 《基金 合 同》中 的释 义部 分具 有相 同含义 。 1、保 证的 范围 和最 高限 额 (1) 本 基金 管理 人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认购 并持 有到 期的基 金份 额提 供的 保本 金额 ( 即 认购保 本金 额) 为: 认购 并持有 到期 的基 金份 额的 净认购 金额 、认 购费 用及 募集期 间的 利 息收入 之和 。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 额 与 C 类基 金份 额 分别计 算保 本金 额。 (2 ) 担 保人 承担 保证 责任 的金额 即保 证范 围为 : 在 保本周 期到 期日 ,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 认购并 持有 到期 的基 金份 额与到 期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的乘积 ( 即 “可 赎回 金额 ” ) 加 上 其 认购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35 并持有 到期 的基 金份 额累 计分红 金额 之和 计算 的总 金额低 于认 购保 本金 额的 差额部 分( 该 差额部 分即 为保 本赔 付差 额) 。 本基金 A 类 基金 份 额与 C 类 基金 份额 分别 计 算可赎 回金 额 及保本 赔付 差额 。 (3 ) 未 经担 保人 书面 同意 提供保 证担 保 , 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申购 或转 换 转 入 , 以及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认购 、但 在保 本周期 到期 日前 (不 包括 该日) 赎回 或转 换出 部分 不在保 证范 围 之内, 且担 保人 承担 保证 责任的 最高 限额 不超 过按 《基金 合同 》生 效之 日确 认的基 金份 额 所计算 的认 购保 本金 额。 (4 ) 保 本周 期到 期日 是指 本基金 保本 周期 ( 如无 特 别指明 , 保证 合同 所指 保 本周期 即 为本基 金第 一个 保本 周期 ) 届 满的 最后 一日 。 本基 金的保 本周 期 为 2.5 年 , 自 《基 金合 同》 生效之 日起 至 2.5 个 公历 年后对 应日 止, 如该 对应 日为非 工作 日, 保本 周期 到期日 顺延 至 下一个 工作 日。 但在 保本 周期内 ,如 果 本 基金 A 类 基金 份 额累 计净 值收 益率 连续 15 个工 作日达 到或 超过 保本 周期 目标收 益率 , 则 管理 人将 在 本基金 A 类基 金 份额 累 计净值 收益 率 连续达 到或 超过 保本 周期 目标收 益率 的第 15 个 工作 日当日 起 10 个工 作日 内公 告本基 金 当 期保本 周期 提前 到期 。如 果保本 周期 提前 到期 的, 保本周 期到 期日 为管 理人 公告的 保本 周 期提前 到期 日, 但不 得晚 于《基 金合 同》 生效 之日 起 2.5 个公 历年 后的 对应 日(如 为非 工 作日, 则顺 延至 下一 工作 日) 。 其中 ,第 一个 保本 周 期的目 标收 益率 为 18% 。 2、保 证期 间 保证期 间为 基金 保本 周期 到期日 起六 个月 。 3、保 证的 方式 在保证 期间 ,本 担保 人在 保证范 围内 承担 不可 撤销 的连带 保证 责任 。 4、责 任分 担及 清偿 程序 (1 ) 在 保 本周 期到 期日 ,A 类 基金 份额 和/ 或 C 类基 金份 额 的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认购 并持有 到期 的基 金份 额的 可赎回 金额 与认 购并 持有 到期的 基金 份额 在当 前保 本周期 内的 累 计分红 金额 之和 低于 认购 保本金 额, 基金 管理 人未 能按照 《基 金合 同》 的约 定全额 履行 保 本义务 的, 基金 管理 人应 在保本 周期 到期 日后 5 个 工作日 内, 向担 保人 发出 书面《 履行 保 证责任 通知 书》 (应 当载 明 基金管 理人 应向 A 类 基金 份额和/ 或 C 类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份额 持有人 支付 的本 基金 保本 赔付差 额、 基金 管理 人已 自行偿 付的 金额 、需 担保 人支付 的代 偿 款项以 及基 金管 理人 指定 的本基 金在 基金 托管 人处 开立的 账户 信息 ) 。 (2 ) 担 保人应 在收 到 基金管 理人 发出 的 《 履行 保证责 任通 知书 》 后 的 5 个工作 日内 , 将 《履 行保 证责任 通知 书》 载明的 代偿 款项 划入 基金 管理人 指定 的本 基金 在基 金托管 人处 开立 的账 户中 ,由基 金管 理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36 人将该 代偿 款项 支付 给基 金份额 持有 人。 担保 人将 上述代 偿款项 全 额划 入基 金管理 人指 定 的本基 金在 基金 托管 人处 开立的 账户 中后 即为 全部 履行了 保证 责任 ,担 保人 无须对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逐 一进 行代 偿。 代偿款 项的 分配 与支 付由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担 保人 对此不 承担 责 任。 (3) 基金 管理 人最 迟应 在 保本周 期到 期日 后 20 个 工 作日 (含 第 20 个工 作日 ) 内将 A 类基金 份额 保本 赔付 差额 与 C 类 基金 份额 保本 赔付 差额, 支付 给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4) 在 保 本周 期到 期日 A 类基 金份 额和/ 或 C 类基 金份额 的基 金份 额 持 有人 认购 并 持有到 期的 基金 份额 的可 赎回金 额与 相应 基金 份额 在当前 保本 周期 内的 累计 分红金 额之 和 低于认 购保 本金 额, 基金 管理人 及担 保人 未履 行《 基金合 同》 及本 合同 上述 条款中 约定 的 保本义 务及 保证 责任 的, 自 保本周 期到 期后 第 21 个 工 作日起 ,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可 以根据 《基 金合同 》第 二十 四部 分“ 争议的 处理 和适 用的 法律 ”约定 ,直 接向 基金 管理 人或担 保人 请 求解决 保本 赔付 差额 支付 事宜, 但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直接向 担保 人追 偿的 ,仅 得在保 证期 间 内提出 。 5、适 用法 律及 争议 解决 方 式 本《保 证合 同》 适用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法律 。发 生争 议时, 各方 应通 过协 商解 决;协 商 不成的 , 任 何一 方均 可向 华南国 际经 济贸 易仲 裁委 员会提 起仲 裁, 仲裁 地点 为深圳 ,且 仲 裁裁决 为终 局, 并对 各方 当事人 具有 约束 力, 仲裁 费由败 诉方 承担 。 八、保本周期到期 (一) 保本 周期 到期 后基 金的存 续形 式 保本周 期届 满时 , 在 符合 保本基 金存 续条 件下 , 本 基金继 续存 续并 进入 下一 保本周 期, 该保本 周期 的具 体起 讫日 期以本 基金 管理 人届 时公 告为准 ;如 保本 周期 到期 后,本 基金 未 能符合 上述 保本 基金 存续 条件, 则本 基金 将按 《基 金合同 》的 约定 ,变 更为 “长城 久 益 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同时, 基金 的投 资目 标、 投 资范 围、 投资 策略 以及基 金费 率 等相关 内容 也将 根据 基金 合同的 相关 约定 作相 应修 改。上 述变 更由 基金 管理 人和基 金托 管 人同意 后, 可不 经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 议, 在报 中国证 监会 备案 后, 依照 《信息 披露 办 法》的 有关 规定 提前 在临 时公告 或更 新的 基金 招募 说明书 中予 以说 明。 如果本 基金 不符 合法 律法 规和基 金合 同对 基金 的存 续要求 ,则 本基 金将 根据 本基金 合 同的规 定终 止。 (二) 保本 周期 到期 的处 理规则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37 1、 本基 金的 保本 周期 到期 操作期 间为 保本 周期 到期 日及之 后 3 个工 作日 (含 第 3 个工 作日) 。 2、在 本基 金保 本周 期到 期 操作期 间,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可以 做出 如下 选择 : (1) 赎回 基金 份额 ; (2) 将基 金份 额转 换为 基 金管理 人管 理的 其他 基金 ; (3) 本 基金 符合 保本 基金 存续条 件,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持有 的基 金份 额根 据届 时基金 管 理人的 公告 转入 下一 保本 周期; (4 ) 本 基金 不符 合保 本基 金存续 条件 ,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继 续持 有变 更后 的 “ 长城久 益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基 金份 额。 3、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可 将其 持有的 所有 基金 份额 选择 上述四 种处 理方 式之 一, 也可以 部 分选择 赎回 、转 换转 出、 转入下 一保 本周 期或 继续 持有变 更后 基金 的基 金份 额。 4、 无 论持 有人 采取 何种 方 式作出 到期 选择 , 均 无需 就其认 购、 或过 渡期 申购 、 或从 上 一保本 周期 转入 当期 保本 周期并 持有 到期 的基 金份 额在保 本周 期到 期操 作期 间的赎 回和 转 换支付 赎回 费用 和转 换费 用等交 易费 用。 转换 为基 金管理 人管 理的 其他 基金 或转为 “长 城 久 益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后 的其 他费 用 , 适用其 所转 入基 金的 费用 、 费 率体 系 。 5、 本基 金保 本周 期到 期后 , 如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没 有 作出到 期选 择 , 本 基金 符 合保本 基 金存续 条件 ,则 基金 管理 人将默 认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继续持 有本 基金 基金 份额 ;如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没有 作出 到期 选择 ,本基 金不 符合 保本 基金 存续条 件, 则基 金管 理人 将默认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选 择了 继续 持有 变更后 的 “ 长城 久 益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的基 金份 额 。 6、为 了保 障持 有到 期的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的 利益 ,基 金管理 人可 在保 本周 期到 期前 30 个工作 日内 视情 况暂 停本 基金的 日常 申购 和转 换业 务。 7、在 保本 周期 到期 操作 期 间,本 基金 将暂 停办 理申 购和转 换转 入业 务。 8、 基 金赎 回或 转换 转出 采 取 “未 知价 ” 原 则, 即 赎回 价格或 转换 转出 的价 格以 申请当 日收市 后本 基金 基金 份额 净值计 算。 9、 在保 本周 期到 期操 作期 间, 除暂 时无 法变 现的 基 金财产 外 , 基 金管 理人 应 使基金 财 产保持 为现 金形 式, 基金 管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免收 该期间 的基 金管 理费 和基 金托管 费。 (三) 保本 周期 到期 的保 本条款 1、 认购 、 或过 渡期 申购 、 或从上 一保 本周 期转 入当 期保本 周期 并持 有到 期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无 论选 择赎 回、 转换到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的 其他基 金、 还是 转入 下一 保本 周 期或 继 续持有 变更 后的 “长 城久 益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的 基金 份额 ,其 基金份 额都 适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38 用保本 条款 。 2、 若认 购 、 或 过渡 期申 购 、 或 从上 一保 本周 期转 入 当期保 本周 期并 持有 到期 的基金 份 额持有 人选 择在 持有 到期 后赎回 基金 份额 、转 换到 基金管 理人 管理 的其 他开 放式基 金, 或 者选择 或默 认选 择继 续持 有进入 下一 保本 周期 的基 金份额 或变 更后 的“ 长城 久 益灵 活配 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份额 ,基 金管 理人 均应 按照本 合同 的约 定履 行保 本义务 ,担 保 人应当 按照 《保 证合 同》 的约定 提供 不可 撤销 的连 带责任 保证 。 3、 无论 采取 何种 方式 作出 到期选 择 , 持 有人 将自 行 承担保 本周 期到 期日 后 ( 不含保 本 周期到 期日 )的 基金 份额 净值波 动风 险。 (四) 本基 金转 入下 一保 本周期 的方 案 保本周 期届 满时 ,基 金管 理人认 可的 其他 符合 条件 的担保 人或 保本 义务 人为 本基金 下 一保本 周期 提供 保本 保障 ,与基 金管 理人 就本 基金 下一保 本周 期签 订《 保证 合同》 或《 风 险买断 合同 》 , 同时 本基 金 满足法 律法 规和 《基 金合 同》 规 定的 基金 存续 要求 的, 本 基金 继 续存续 并进 入下 一保 本周 期。 1、过 渡期 到期操 作期 间截 止日 次日 起(含 该日 )至 下一 保本 周期开 始日 前一 工作 日的 期间为 过 渡期; 过渡 期最 长不 超过 30 个工 作日 。 具体 日期 由基 金管理 人在 当 期 保本 周期 到期前 公 告 的到期 处理 规则 中确 定。 2、过 渡期 申购 (1 ) 基 金管 理人 将根 据担 保人或 者保 本义 务人 提供 的下一 保本 周期 保证 额度 或保本 偿 付额度 确定 并公 告本 基金 过渡期 申购 规模 上限 以及 规模控 制的 方法 。 (2) 过渡 期申 购采 取 “未 知价” 原则 , 即 过渡 期申 购价格 以申 请当 日收 市后 计算的 本 基金基 金份 额净 值为 基准 进行计 算。 (3) 对 于过 渡期 申购 的基 金份额 ,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将自行 承担 过渡 期申 购之 日至过 渡 期最后 一日 (含 该日 )期 间的基 金份 额净 值波 动风 险。 (4) 过渡 期申 购费 率 过渡期 申购 具体 费率 在届 时的《 招募 说明 书》 中列 示。 过渡期 申购 费用 由过 渡期 申购的 投资 者承 担, 不列 入基金 财产 ,主 要用 于本 基金的 市 场推广 、销 售、 注册 登记 等各项 费用 。 (5) 过渡 期申 购的 日期、 时间、 场所 、 方 式和 程序 等事宜 由基 金管 理人 确定 并提前 公 告。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39 (6) 在 保本 周期 到期 操作 期间截 止日 , 如 果基 金份 额持有 人选 择或 默认 选择 转入下 一 个保本 周期 的基 金份 额所 对应的 资产 净值 不低 于本 基金担 保人 或者 保本 义务 人提供 的下 一 保本周 期保 证额 度或 保本 偿付额 度上 限, 则本 基金 不设立 过渡 期申 购。 (7 ) 过 渡期 内 , 基 金管 理 人应使 基金 财产 保持 为现 金形式 ,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 金托管 人 免收该 期间 的基 金管 理费 和基 金 托管 费。 3、下 一保 本周 期基 金资 产 的形成 (1) 选择 或默 认选 择转 入 下一个 保本 周期 的基 金份 额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在上 一个 保本周 期结 束后 选择 或默 认选择 转入 下一 个保 本周 期的, 按 其选择 或默 认选 择转 入下 一个保 本周 期的 基金 份额 在折算 日所 对应 的资 产净 值确认 下一 个 保本周 期的 保本 金额 并适 用下一 个保 本周 期的 保本 条款。 (2) 过渡 期申 购的 基金 份 额 投资者 在过 渡期 内申 购本 基金基 金份 额的 ,按 其申 购的基 金份 额在 折算 日所 代表的 可 赎回金 额确 认下 一个 保本 周期的 保本 金额 并适 用下 一个保 本周 期的 保本 条款 。 4、基 金份 额折 算 过渡期 最后 一个 工作 日( 即下一 保本 周期 开始 日前 一工作 日) 为基 金份 额折 算日。 在基金 份额 折算 日,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所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包括 投资 者过 渡期 申购的 基 金份额 、保 本周 期结 束后 选择或 默认 选择 转入 下一 个保本 周期 的基 金份 额持 有人所 持有 的 基金份 额) 在其所 代表 的资 产净值 总额 保持 不变 的前 提下, 变更 登记为 基金 份额 净值 为 1.00 元的基 金份 额, 基金 份额 数额按 折算 比例 相应 调整 。 在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赎 回基 金份额 时, 持有 期的 计算 仍以投 资者 认购 、申 购、 转换转 入 或者过 渡期 申购 基金 份额 的实际 操作 日期 计算 ,不 受基金 份额 折算 的影 响。 5、开 始下 一 保 本周 期运 作 折算日 的下 一个 工作 日为 下一保 本周 期开 始日 ,本 基金进 入下 一保 本周 期运 作。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在当 期保 本周期 的到 期操 作期 间选 择或默 认选 择转 入下 一保 本周期 的 基金份 额以 及过 渡期 申购 的基金 份额 , 经 基金 份额 折算后 , 适 用下 一保 本周 期的保 本条 款 。 本基金 进入 下一 保本 周期 后,仍 使用 原名 称和 基金 代码办 理日 常申 购、 赎回 等业 务 。 自本基 金下 一保 本周 期开 始后, 本基 金管 理人 将暂 停本基 金的 日常 申购 、赎 回、定 期 定额投 资、 基金 转换 等业 务。暂 停期 限最 长不 超 过 3 个月 。 投资者 在下 一保 本周 期开 始后的 开放 日申 购或 转换 转入本 基金 基金 份额 的, 相应基 金 份额不 适用 下一 保本 周期 的保本 条款 。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40 (五) 转为 变更 后的 “长 城久 益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资 产的 形成 保本周 期届 满时 ,若 不符 合保本 基金 存续 条件 ,本 基金变 更为 “长 城久 益 灵 活配置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1、 如果 保本 周期 到期 日基 金份额 持有 人认 购并 持有 到期的 基金 份额 的可 赎回 金额加 上 其认购 并持 有到 期的 基金 份额的 累计 分红 金额 之和 低于认 购保 本金 额( 差额 部分即 为保 本 赔付差 额) ,基 金管 理人 应 补足该 差额 并以 现金 形式 支付给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2、 对于 投资 者在 本基 金募 集期内 认购 的基 金份 额、 保本周 期内 申购 或转 换转 入的基 金 份额 , 选择 或默 认选 择转 为变更 后的 “长 城久 益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转 入 金额等 于选 择或 默认 选择 转为 “长城 久 益 灵活 配置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的基 金 份额在 “长 城久 益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前 一个 工作 日所 对应 的基金 资产 净 值。 3、 变更 后的 “ 长城 久 益 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申购 的具 体操 作办 法 由基金 管 理人提 前予 以公 告。 (六) 保本 周期 到期 的公 告 1、 保 本周 期届 满时, 在符 合保本 基金 存续 条件 下, 本基金 将继 续存 续。 基金 管理人 应 依照相 关法 律法 规的 规定 就本基 金继 续存 续及 为下 一保本 周期 开放 申购 的相 关事宜 进行 公 告。 2、 保 本周 期届 满时, 在不 符合保 本基 金存 续条 件下 , 本基 金将 变更 为 “ 长城 久 益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 基金 管理 人将 在临 时公 告或 “ 长城 久 益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中 公告 相关规 则。 3、在 保本 周期 到期 前, 基 金管理 人还 将进 行提 示性 公告。 (七) 保本 周期 到期 的赔 付 1、 对 于第 一个 保本 周期 , 如果保 本周 期到 期 日 A 类 基金份 额和/ 或 C 类 基金份 额的基 金份额 持 有 人认 购并 持有 到期的 基金 份额 的可 赎回 金额加 上该 部分 基金 份额 在该保 本周 期 内的累 计分 红款 项之 和低 于其保 本金 额 , 基 金管 理人 在保本 周期 到期 日 后 20 个 工作日 内将 A 类 基金 份额 保本 赔付 差 额与 C 类 基金 份额 保本 赔 付差额 支付 给相 应基 金份 额持有 人; 基 金管理 人不 能全 额履 行保 本赔付 差额 支付 义务 的, 基金管 理人 应于 保本 周期 到期日 后 5 个 工作日 内向 担保 人发 出书 面 《 履行 保证 责任 通知 书 》 ( 应 当载 明基 金管 理人 应向 A 类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和/ 或 C 类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支付 的该 类份 额保本 赔付 差额、 基金 管理 人已自 行 偿 付的金 额、 需担 保人 支付 的代偿 款项 以及 基金 管理 人 指定 的本 基金 在基 金托 管人处 开立 的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41 账户信 息) 并 同时 通知 基金 托管人 赔付 款到 账日 期。 担 保人收 到基 金管 理人 发出 的书面 通知 后 5 个 工作 日内 ,将 《履 行保证 责任 通知 书》 载明 的代偿 款项 划入 基金 管理 人在基 金托 管 人处开 立的 指定 账户 中。 基金管 理人 最迟 应在 保本 周期到 期日 后 20 个 工作 日内将 保本 赔付 差额 支付 给基金 份 额持有 人。 2、保 本赔 付资 金到 账后 , 基金管 理人 应按 照《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进 行分 配和 支付。 3、发 生赔 付的 具体 操作 细 则由基 金管 理人 提前 公告 。 九 、基金的投资目标 (一 ) 本基金 在当期保本周期 内或保本 周期到期 后转入 下一个保 本周期,基金的 投资 目标为: 本 基金 严格 控制 风险, 在确 保保 本周 期到 期时本 金安 全的 基础 上, 力争实 现基 金 资产的 稳定 增值 。 (二) 若本 基金 保本 周期 到期后 变更 为 “ 长城 久益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 则 基金的 投资 目标 为: 该 基 金通过 把握 经济 周期 及行 业轮动 ,挖 掘中 国经 济成 长过程 中强 势 行业的 优质 上市 公司 ,在 控制风 险的 前提 下, 力求 实现基 金资 产长 期稳 定的 增值。 十 、基金的投资范围 (一 ) 本基金 在当期保本周期 内或保本 周期到期 后转入 下一个保 本周期 ,基金的 投资 范围为 :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包括国 内依 法公 开发 行的 各类债 券 (包括 国债 、 金 融债 、 央 行票据 、公 司债 、企 业债 、短期 融资 券、 可转 换债 券、分 离交 易 可转债 和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 等) 、资 产支 持证 券、 债 券回购 、 银 行存 款等 固定 收益类 资产 , 股票、 权证 等 权 益类 资产 及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其 他金 融工 具, 但须 符合中 国证 监 会的相 关规 定。 本基金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按照投 资组合保险机制对 固 定收益 类资 产和 权益 类资 产 的投 资比 例进 行动 态调 整。 其 中, 股票 、权 证等 权益类 资产 占 基金资 产的 比例 不高 于 40% ;债 券、 银行 存款 等 固 定 收益类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的 比例不 低于 60% , 其中 现金 或者 到期 日 在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投 资比例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5% 。 如法 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今后允 许基金投 资其他品种,基 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 可以将 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42 (二) 若本 基金 保本 周期 到期后 变更 为 “ 长城 久益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 则 基金的 投资 范围 为: 该基金 的投 资对 象是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包括国 内依 法发 行上 市的 股票( 包 括中小 板、 创业 板及 其他 经中国 证监 会核 准上 市的 股票) 、 债券 (包 括国 债、 金融债 、 央行 票据、 公司 债、 企业 债、 短期融 资券 、可 转换 债券 、分离 交易 可转 债 和 中小 企业私 募债 券 等) 、 权证、 银行 存款 、 货 币市场 工具 以及 中国 证监 会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具 , 但 须 符合中 国证 监会 的相 关规 定。 该基金 股票 等权 益类 投资 占基金 资产 的比 例范 围 为 0-95% ;债 券等 固定 收益 类 投资占 基金资 产的 比例 范围 为 0-95%; 权证 投资 占基 金资 产 净值的 比例 范围 为0-3%; 现金或 者到 期日 在1 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5%。 如法 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以后允 许基金投 资其他品种,基 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 可以将 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十一、基金的投资策 略 (一) 本基 金在 当期 保本 周期内 或保 本周 期到 期 后 转入 下 一个 保本 周期 ,基 金的投 资 策略为 : 本基金 投资 策略 分为 两个 层次: 一层 为基 金在 固定 收益类 资产 和权 益类 资产 之间的 大 类资产 配置 策略 ;另 一层 为 固定 收益 类资 产 的 投资 策略和 权益 类资 产 的 投资 策略。 1.大类 资产 配置 策略 本基金 采用 固定 比例 组合 保险策 略(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 ,以 下简记 为 “CPPI ” ) 建立 和 运用严 格的 动态 资产 数量 模型 , 动 态调 整 固 定收 益 类资产 与权益 类资产 的投 资比 例, 以保 证基金 资产 在 2.5 年 保本 周期末 本金 安全 ,并 力争 实现基 金资 产 的保值 增值 。 CPPI 投资 策略 的基 本步 骤 可分为 以下 三步 : 第一步 ,利 用CPPI 模 型, 根据保 本周 期末 投资 组合 最低目 标价 值( 本基 金的 最低保 本 值为保 本金 额的100% ) 和 合理的 贴现 率, 确定 基金 当期投 资于 固定 收益 类资 产 的最 小比 例, 即投资 组合 的安 全底 线。 * 0 * rT T F F e ? ?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43 第二步 ,根 据数 量模 型, 通过对 无风 险利 率、 市场 波动趋 势等 参数 的预 测, 确定安 全 垫的放 大倍 数—— 风 险乘 数,然 后根 据安 全垫 和风 险乘数 确定 当期 投资 权益 类资产 的最 大 比例, 其余 资产 投资 于 固 定收益 类资 产 。 0 0 0 *( ) E M V F ?? 0 0 0 D V E ?? 第三步 ,结 合市 场实 际运 行状态 ,根 据 固 定收 益类 资产 、 权益 类资 产 的 价值 变动以 及 安全底 线的 变化 , 动 态调 整 固定 收益 类资 产 和 权益 类资产 的投 资比 例, 进行 投资组 合管 理, 实现基 金资 产在 保本 基础 上保值 增值 。 1 t t t t V V D E ? ? ? ? ? ? () t * r T t T F F e ?? ? () t t t E M V F ?? t t t D V E ?? 其中, r 表示无 风险 利率 ; T 表示保 本期 限; M 为风险 乘数 ; 0 F 、 t F 分别 为期 初、 t 期的 安全 底线; T F 为保本 周期 末投 资组 合最 低目标 价值 ; 0 V 、 t V 分别 为 基 金资 产组 合在 期初、 t 期的 净值 ; t E 为 t 期的 权益 类资 产 价 值; t E ? 为权益 类资 产 在 t 期的 价值 变动 ; t D 为 t 期的 固定 收益 类资 产 价 值; t D ? 为固定 收益 类资 产 在 t 期的价 值变 动 。 2)风 险乘 数 M 值的 调整 方式和 投资 决策 流程 根据CPPI 投资 策略 , 在风 险乘 数 M 值 保持 固定 时 , 根据投 资组 合资 产净 值的 变化 , 本 基金需 要动 态调 整 固 定收 益类资 产 、 权益 类资 产 的 比例。 当市 场波 动较 大时 ,为维 持固 定 风险乘 数M 值, 频繁 的资 产调整 将给 基金 带来 较高 的交易 成本 ;另 一方 面, 预期未 来市 场 环境将 发生 较大 变化 时, 固定风 险乘 数M 值可 能会 限制资 产的 灵活 调整 。 因此, 本基 金对 于风 险乘 数 M 值 采用 定期 调整 与特 殊情形 下灵 活调 整相 结合 的方式 。 一般地 , 本 基金 根据 研究 部每月 提交 的投 资策 略报 告, 拟 定下 月风 险乘 数 M 值范围 报投 资 决策委 员会 审批 , 之 后根 据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的决 议, 在 风险乘 数 M 值范 围内 进行 灵活调 整。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44 另一方 面, 若已 发生 或预 期将发 生引 起市 场波 动率 急剧加 大的 事件 ,本 基金 亦将对 风险 乘 数 M 值 进行 及时 的调 整。 风险乘 数 M 值的 投资 决策 流程分 为以 下三 步: 第一步 ,研 究部 金融 工程 小组、 宏观 策略 小组 对宏 观经济 、证 券市 场从 定量 、定性 两 个方面 进行 分析 ,其 中, 定量分 析是 预测 分析 市场 波动率 等参 数; 定性 分析 包括宏 观经 济 运行周 期、 财政 及货 币政 策、利 率走 势、 资金 供需 情况等 分析 。研 究部 为本 基金提 出投 资 策略报 告, 基金 经理 以此 作为风 险乘 数 M 值的 投资 决策依 据; 对于 可能 对证 券市场 造成 重 大影响 的突 发事 件, 研究 部及时 提出 投资 建议 。 第二步 , 基 金经 理参 考研 究部提 交的 投资 策略 报告 , 拟定 基金 风险 乘数 M 值 范围报 投 资决策 委员 会审 批。 第三步 ,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对 基金经 理上 报的 风险 乘 数 M 值范 围配 置提 案召 开投 资决策 会议,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通 过会议 决议 后, 以书 面形 式下达 给基 金经 理, 由基 金经理 具体 实 施。 为控制 风险 ,在 投资 管理 过程中 ,本 基金 规定 风险 乘数 M 值不 超 过 3。 2.固定 收益 类 资 产投 资策 略 (1) 债券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债券 的收 益主 要来 源于久 期管 理策 略、 收益 率曲线 策略 、个 券选 择、 跨市场 套 利以及 把握 市场 低效 或失 效情况 下的 交易 机会 ,主 要包括 以下 几个 方面 : 1)久 期管 理策 略 本基金 建立 了债 券分 析框 架和量 化模 型, 通过 预测 利率变 化趋 势, 确定 投资 组合的 目 标平均 久期 ,实 现久 期管 理。 本基金 将债 券市 场视 为金 融市场 整体 的一 个有 机部 分,通 过“ 自上 而下 ”对 宏观经 济 形势、 财政 与货 币政 策, 以及债 券市 场资 金供 求等 因素的 分析 ,主 动判 断利 率和收 益率 曲 线可能 移动 的方 向和 方式 ,并据 此确 定资 产组 合的 平均久 期。 2)收 益率 曲线 策略 本基金 将在 确定 资产 组合 平均久 期的 基础 上, 根据 利率期 限结 构的 特点 ,以 及收益 率 曲线斜 率和 曲度 的预 期变 化,遵 循风 险调 整后 收益 率最大 化配 比原 则, 建立 最优化 的债 券 投资组 合, 例如 子弹 组合 、哑铃 组合 或阶 梯组 合等 。 3)个 券选 择策 略 本基金 将通 过对 个券 基本 面和估 值的 研究 ,选 择经 信用风 险或 预期 信用 风险 调整后 收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45 益率较 高的 个券 ,收 益率 相同情 况下 流动 性较 高的 个券以 及具 有税 收优 势的 个券。 在个券 基本 面分 析方 面, 本基金 重点 关注 :信 用评 级良好 的个 券, 预期 信用 评级上 升 的个券 和具 有某 些特 殊优 势条款 的个 券。 在个 券估 值方面 ,本 投资 组合 将重 点关注 估值 合 理的个 券, 信用 利差 充分 反映债 券发 行主 体的 风险 溢价要 求的 个券 ,经 风险 调整后 的收 益 率与市 场收 益率 曲线 比较 具有相 对优 势的 个券 。 4)跨 市场 套利 跨市场 套利 是指 基金 管理 人从债 券各 子市 场所 具有 的不同 运行 规律 、不 同参 与主体 和 不同风 险收 益特 征的 差异 中发掘 套利 机会 ,从 而进 一步增 强债 券组 合的 投资 回报。 本基 金 将在确 定套 利机 会可 行性 的基础 上, 寻找 合适 的介 入时机 ,进 行一 定的 跨市 场套利 。 5)把 握市 场低 效或 失效 状 况下的 交易 机会 在市场 低效 或失 效状 况下 ,本基 金将 根据 市场 实际 情况, 积极 运用 各类 套利 以及优 化 策略对 资产 投资 组合 进行 管理与 调整 ,捕 捉交 易机 会,以 获取 超额 收益 。 A 、 新券 发行 溢价 策略 在特殊 市场 环境 下新 券发 行利率 可能 远高 于市 场合 理收益 率, 在发 行时 认购 新券可 能 获得超 额收 益。 B 、 信用 利差 策略 不同信 用等 级的 债券 存在 合理的 信用 利差 ,由 于短 期市场 因素 信用 利差 可能 暂时偏 离 均衡范 围, 从而 出现 短期 交易机 会。 通过 把握 这样 的交易 机会 可能 获得 超额 收益。 (2) 可转 换债 券投 资策 略 当正股 价格 处于 特定 区间 内时, 可转 换债 券将 表现 出股性 、 债 性或 者股 债混 合 的特 性。 本基金 将对 可转 换债 券对 应的正 股进 行分 析, 从行 业背景 、公 司基 本面 、市 场情绪 、期 权 价值等 因素 综合 考虑 可转 换债券 的投 资机 会, 在价 值权衡 和风 险评 估的 基础 上审慎 进行 可 转换债 券的 投资 ,创 造超 额收益 。 (3)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投 资策略 1) 根据 宏观 经济 环境 及各 行业的 发展 状况 , 优先 投 资于选 择盈 利能 力稳 定 、 经济周 期 波动性 较弱 行业 中的 企业 ,并根 据行 业特 征、 所处 阶段等 因素 对于 不同 行业 进行排 序;


2) 研 究债 券发 行人 的产 业 状况 、 市 场竞 争格 局、 行 业政策 、 盈利 能力 、 治 理 结构 、 特 殊事件 风险 等基 本面 信息 ,综合 评价 公司 的长 期竞 争能力 和 运 作风 险;


3) 运 用财 务评 价体 系对 债 券发行 人的 资产 流动 性、 盈利能 力、 偿债 能力 、 现 金流状 况 等方面 进行 综合 评价 ,合 理评估 发行 人财 务风 险;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46 4) 利用 债券 和可 获取 的信 贷历史 数据 、 市场 价格 以 及资产 质量 等信 息 , 估 算 私募债 券 发行人 的违 约率 ,根 据债 券相关 条款 和可 类比 实际 投资的 回收 情况 ,估 算该 债券的 违约 损 失率; 5) 债券 评级的 具体 要求 债 券主体 评 级 BBB+ 以 上 ( 含 ) , 债项 评级 AA 以 上 (含) , 同 时 考察债 券发 行人 的增 信措 施,如 担保 、抵 押、 质押 、银行 授信 、偿 债基 金、 有序偿 债安 排 等; 6) 综 合发 行人 各方 面分 析 结果, 确定 合理 的信 用利 差水平 , 利 用市 场的 相对 失衡, 选 择溢价 偏高 、性 价比 较优 的私募 债品 种进 行投 资。


基金投 资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 基 金管 理人 将根 据审 慎原则 , 制 定严 格的 投资 决策流 程、 风险控 制制 度和 信用 风险 、流动 性风 险处 置预 案, 并经董 事会 批准 ,以 防范 信用风 险、 流 动性风 险等 各种 风险 。 (4)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策 略 本基金 将深 入分 析资 产支 持证券 的市 场利 率、 发行 条款、 支持 资产 的构 成及 质量、 提 前偿还 率、 风险 补偿 收益 和市场 流动 性等 基本 面因 素, 估 计资 产违 约风 险和 提前偿 付风 险, 并根据 资产 证券 化的 收益 结构安 排 , 模拟 资产 支持 证券的 本金 偿还 和利 息收 益的现 金流 过 程,辅 助采 用蒙 特卡 洛方 法等数 量化 定价 模型 ,评 估其内 在价 值。 (5) 债券 回购 杠杆 策略 本基金 将在 市场 资金 面和 债券市 场基 本面 分析 的基 础上结 合个 券分 析和 组合 风险管 理 结果 , 积 极参 与债 券回 购 交易 , 放 大固 定收 益类 资 产投资 比例 , 追求 债券 资 产的超 额收 益。 3.权益 类 资 产投 资策 略 (1) 股票 投资 策略 本基金股票重点投资于具备内生性增长基础或具备外延式扩张能力的价值创造型企 业。根 据 CPPI 策略 ,在 股票投 资限 额之 下, 发挥 基金管 理人 主动 选股 能力 ,控制 股票 资 产下行 风险 ,分 享股 票市 场成长 收益 。 股票选 择方 面, 本基 金将 充分发 挥“ 自下 而上 ”的 主动选 股能 力, 结合 对宏 观经济 状 况、行 业成 长空 间、 行业 集中度 、公 司内 生性 增长 动力的 判断 ,选 择具 备外 延式扩 张能 力 的优势 上市 公司 ,结 合财 务与估 值分 析, 深入 挖掘 盈利预 期稳 步上 升、 成长 性发生 根本 变 化且价 值低 估的 上市 公司 ,构建 股票 投资 组合 ,同 时通过 选择 流动 性高 、风 险低、 具备 中 期上涨 潜力 的股 票进 行分 散化组 合投 资, 动态 优化 股票投 资组 合, 控制 流动 性风险 和集 中 性风险 ,保 证股 票组 合的 稳定性 和收 益性 。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47 (2) 权证 投资 策略 本基 金在进行 权证投资时将在 严格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谋 取最大的 收益,以不改变 投资 组合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为首 要条件 ,运 用有 关数 量模 型进行 估值 和风 险评 估, 谨慎投 资。 (二) 若本 基金 保本 周期 到期后 变更 为 “ 长城 久益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 则 基金的 投资 策略 为: 1、大 类资 产配 置策 略 在大类 资产 配置 中, 本基 金将采 用“ 自上 而下 ”的 策略, 通过 对宏 观经 济运 行周期 、 财政及 货币 政策 、利 率走 势、资 金供 需情 况、 证券 市场估 值水 平等 可能 影响 证券市 场的 重 要因素 进行 研究 和预 测, 分析股 票市 场、 债券 市场 、货币 市场 三大 类资 产的 预期风 险和 收 益,适 时动 态地 调整 基金 资产在 股票 、债 券、 现金 大类资 产的 投资 比例 ,以 规避市 场系 统 性风险 及提 高基 金收 益的 目的。 2、行 业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在行 业配 置上 , 采 用 “投 资时 钟理 论” , 对于 经济周 期景 气进 行预 判, 并按照 行 业轮动 的规 律进 行行 业配 置。通 过对 于经 济增 速、 通货膨 胀率 、以 及其 他宏 观经济 指标 的 分 析, 可以 将经 济周 期大 致划分 入复 苏、 增长 、萧 条、衰 退四 个阶 段。 对应 不同的 阶段 , 不同的 阶段 ,配 置不 同的 大类资 产及 不同 的行 业, 将取得 不同 的收 益, 并能 够呈现 出一 定 的规律 性。 在衰退 阶段 ,大 多数 行业 的产能 过剩 将通 货膨 胀率 冲击至 很低 位置 ,需 求不 足导致 经 济增速 较低 ,企 业盈 利能 力下降 。中 央银 行将 通过 降低利 率的 方式 来刺 激经 济,在 这一 阶 段,债 券将 是最 佳的 投资 类别, 股票 市场 上, 防御 性的成 长性 行业 ,如 消费 品行业 ,相 对 较好; 在复苏 阶段 ,随 着衰 退期 的政策 刺激 ,低 利率 逐渐 刺激需 求, 企业 利润 企稳 反弹, 通 货膨胀 率低 位温 和反 弹, 经济一 片欣 欣 向 荣。 此时 ,周期 性成 长行 业为 最佳 投资类 别。 随着需 求的 继续 反弹 ,经 济增速 强劲 ,通 货膨 胀率 将攀上 高位 ,利 率被 动抬 升,周 期 轮动进 入增 长期 ,强 周期 性行业 如建 筑、 石油 石化 、房地 产等 行业 表现 较好 。 为了抑 制经 济过 热走 势, 利率将 成为 主要 调控 手段 ,企业 盈利 见顶 ,高 通胀 与低增 长 将逐步 到来 , 此 时, 全行 业承担 着高 利率 带来 的负 担, 现 金是 最佳 投资 标的 , 股票 市场 中, 相对必 需的 消费 品以 及价 值型行 业, 相对 较好 。 3、个 股投 资策 略 在个股 选择 上, 基金 管理 人将优 选具 备核 心竞 争力 并估值 合理 的优 势个 股。 主要评 价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48 维度包 括: (1) 公司 主营 业务 具备 核 心竞争 力, 核心 优势 突出 。 公司在 细分 行业 中处 于龙 头位置 , 具备核 心竞 争力 ,比 如垄 断的资 源优 势、 独特 的商 业模式 、稳 定的 销售 网络 、卓越 的品 牌 影响力 等; (2) 公司 处于 快速 成长 期 ,收入 、利 润连 续快 速增 长;同 时从 盈利 模式 、公 司治理 、 人员稳 定性 、创 新能 力等 多角度 来分 析其 成长 性的 持续能 力; (3) 个股 的估 值优 势。 针 对处于 不同 成长 阶段 、 不 同行业 的公 司, 运用 不同 的估值 方 法进行 评估 ,挖 掘具 备安 全边际 的个 股。 4、债 券投 资策 略 当股票 市场 投资 风险 和不 确定性 增大 时, 本基 金将 择机把 部分 资产 转换 为债 券资产 , 降低基 金组 合资 产风 险水 平。本 投资 组合 对于 债券 的投资 以久 期管 理策 略为 基础, 在此 基 础上结 合收 益率 曲线 策略 、个券 选择 策略 、跨 市场 套利策 略对 债券 资产 进行 动态调 整, 并 择机把 握市 场低 效或 失效 情况下 的交 易机 会。 (1) 久期 管理 策略 该基金 建立 了债 券分 析框 架和量 化模 型, 通过 预测 利率变 化趋 势, 确定 投资 组合的 目 标平均 久期 ,实 现久 期管 理。 该基金 将债 券市 场视 为金 融市场 整体 的一 个有 机部 分,通 过“ 自上 而下 ”对 宏观经 济 形势、 财政 与货 币政 策, 以及债 券市 场资 金供 求等 因素的 分析 ,主 动判 断利 率和收 益率 曲 线可能 移动 的方 向和 方式 ,并据 此确 定资 产组 合的 平均久 期。 当预 测利 率和 收 益率 水平 上 升时, 建立 较短 平均 久期 组合或 缩短 现有 债券 资产 组合的 平均 久期 ;当 预测 利率和 收益 率 水平下 降时 ,建 立较 长平 均久期 组合 或增 加现 有债 券资产 组合 的平 均久 期。 债券资 产投 资建 立的 分析 框架包 括宏 观经 济指 标和 货币金 融指 标, 分析 金融 市场中 各 种关联 因素 的变 化 , 从 而 判断债 券市 场趋 势 。 宏 观 经济指 标 有 GDP 、CPI 、PPI 、 固定资 产 投资 、 进 出口 贸易 ; 货 币 金融指 标包 括货 币供 应 量 M1/M2 、 新增 贷款 、 新增 存款 、 超 额准 备金率 。宏 观经 济指 标和 货币金 融指 标将 用以 分析 央行的 货币 政策 ,以 判断 市场利 率变 动 方向; 另一 方面 ,央 行货 币政策 对金 融机 构的 资金 流也将 带来 明显 的影 响, 从而引 起债 券 需求变 动。 本基 金在 对市 场利率 变动 和债 券需 求变 动进行 充分 分析 的基 础上 ,选择 建立 和 调整最 优久 期债 券资 产组 合。 (2) 收益 率曲 线策 略 该基金 将在 确定 资产 组合 平均久 期的 基础 上, 根据 利率期 限结 构的 特点 ,以 及收益 率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49 曲线斜 率和 曲度 的预 期变 化,遵 循风 险调 整后 收益 率最大 化配 比原 则, 建立 最优化 的债 券 投资组 合, 例如 子弹 组合 、哑铃 组合 或阶 梯组 合等 。 (3) 个券 选择 策略 该基金 将通 过对 个券 基本 面和估 值的 研究 ,选 择经 信用风 险或 预期 信用 风险 调整后 收 益率较 高的 个券 ,收 益率 相同情 况下 流动 性较 高的 个券以 及具 有税 收优 势的 个券。 在个券 基本 面分 析方 面, 该基金 重点 关注 :信 用评 级良好 的个 券, 预期 信用 评级上 升 的个券 和具 有某 些特 殊优 势条款 的个 券。 在个 券估 值方面 ,本 投资 组合 将重 点关注 估值 合 理的个 券, 信用 利差 充分 反映债 券发 行主 体的 风险 溢价要 求的 个券 ,经 风险 调整后 的收 益 率与市 场收 益率 曲线 比较 具有相 对优 势的 个券 。 (4) 跨市 场套 利 跨市场 套利 是指 基金 管理 人从债 券各 子市 场所 具有 的不同 运行 规律 、不 同参 与主体 和 不同风 险收 益特 征的 差异 中发掘 套利 机会 ,从 而进 一步增 强债 券组 合的 投资 回报。 我国债 券市 场目 前由 交易 所市场 和银 行间 市场 构成 。由于 其中 投资 群体 、交 易方式 等 市场要 素不 同, 使得 两个 市场在 资金 面、 利率 期限 结构、 流动 性等 方面 都存 在着一 定的 差 别。本 基金 将在 确定 套利 机会可 行性 的基 础上 ,寻 找合适 的介 入时 机, 进行 一定的 跨市 场 套利。 (5) 把握 市场 低效 或失 效 状况下 的交 易机 会 在市场 低效 或失 效状 况下 ,本基 金将 根据 市场 实际 情况, 积极 运用 各类 套利 以及优 化 策略对 资产 投资 组合 进行 管理与 调整 ,捕 捉交 易机 会,以 获取 超额 收益 。 1)新 券发 行溢 价策 略 在特殊 市场 环境 下新 券发 行利率 可能 远高 于市 场合 理收益 率, 在发 行时 认购 新券可 能 获得超 额收 益。 2)信 用利 差策 略 不同信 用等 级的 债券 存在 合理的 信用 利差 ,由 于短 期市场 因素 信用 利差 可能 暂时偏 离 均衡范 围, 从而 出现 短期 交易机 会。 通过 把握 这样 的交易 机会 可能 获得 超额 收益。 (6) 可转 换债 券投 资策 略 当正股 价格 处于 特定 区间 内时, 可转 换债 券将 表现 出股性 、 债 性或 者股 债混 合的特 性。 本基金 将对 可转 换债 券对 应的正 股进 行分 析, 从行 业背景 、公 司基 本面 、市 场情绪 、期 权 价值等 因素 综合 考虑 可转 换债券 的投 资机 会, 在价 值权衡 和风 险评 估的 基础 上审慎 进行 可 转换债 券的 投资 ,创 造超 额收益 。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0 (7)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投 资策略 1) 根据 宏观 经济 环境 及各 行业的 发展 状况 , 优先 投 资于选 择盈 利能 力稳 定 、 经济周 期 波动性 较弱 行业 中的 企业 ,并根 据行 业特 征、 所处 阶段等 因素 对于 不同 行业 进行排 序;


2) 研 究债 券发 行人 的产 业 状况 、 市 场竞 争格 局、 行 业政策 、 盈利 能 力 、 治 理 结构 、 特 殊事件 风险 等基 本面 信息 ,综合 评价 公司 的长 期竞 争能力 和运 作风 险;


3) 运 用财 务评 价体 系对 债 券发行 人的 资产 流动 性、 盈利能 力、 偿债 能力 、 现 金流状 况 等方面 进行 综合 评价 ,合 理评估 发行 人财 务风 险; 4) 利用 债券 和可 获取 的信 贷历史 数据 、 市场 价格 以 及资产 质量 等信 息 , 估 算 私募债 券 发行人 的违 约率 ,根 据债 券相关 条款 和可 类比 实际 投资的 回收 情况 ,估 算该 债券的 违约 损 失率; 5) 债券 评级的 具体 要求 债 券主体 评 级 BBB+ 以 上 ( 含 ) , 债项 评级 AA 以 上 (含) , 同 时 考察债 券发 行人 的增 信措 施,如 担保 、抵 押、 质押 、银行 授信 、偿 债基 金 、 有序偿 债安 排 等; 6) 综 合发 行人 各方 面分 析 结果, 确定 合理 的信 用利 差水平 , 利 用市 场的 相对 失衡, 选 择溢价 偏高 、性 价比 较优 的私募 债品 种进 行投 资。


基金投 资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 基 金管 理人 将根 据审 慎原则 , 制 定严 格的 投资 决策流 程、 风险控 制制 度和 信用 风险 、流动 性风 险处 置预 案, 并经董 事会 批准 ,以 防范 信用风 险、 流 动性风 险等 各种 风险 。 5、现 金管 理 该基金 将利 用银 行存 款 、 回 购和短 期政 府债 券等 短期 金融工 具进 行有 效的 现金 流管理 , 在满足 赎回 要求 的前 提下 ,有效 地在 现金 、回 购及 到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等 短期 金 融工具 之间 进行 灵活 配置 。 6、权 证投 资策 略 该基 金在进行 权证投资时将在 严格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谋 取最大的 收益,以不改变 投资 组合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为首 要条件 ,运 用有 关数 量模 型进行 估值 和风 险评 估, 谨慎投 资。 十二、基金的业绩比 较基 准 (一) 本基 金在 当期 保本 周期内 或保 本周 期到 期后 转入下 一个 保本 周期 , 基 金的业 绩 比较基 准为 :3 年期 银行 定期存 款税 后收 益率 。 本基金 选 择3 年 期银 行定 期存款 税后 收益 率作 为业 绩比较 基准 主要 考虑 如下 :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1 (1) 本 基金 是保 本基 金, 通过第 三方 担保 机制 的引 入和通 过固 定收 益类 资产 与权益 类 资产的 动态 配置 和有 效的 组合管 理, 力争 实现 基金 资产的 稳定 增值 。其 主要 目标客 户为 低 风险偏 好的 客户 ,以3 年 期银行 定期 存款 税后 收益 率作为 业绩 比较 基准 ,符 合本基 金的 产 品定位 和风 险收 益特 征。 (2) 本 基金 保本 周期 最长 为 2.5 年, 通过 保本 周期 内高赎 回费 率的 设置 和随 持有期 限 递减的 赎回 费率 结构 安排 ,鼓励 长期 持有 、稳 健投 资。以3 年 期银 行定 期存 款税后 收益 率 作为业 绩比 较基 准与 目标 客户群 的预 期持 有期 限基 本一致 。 (3)3 年 期银 行定 期存 款 税后收 益率 容易 被广 大投 资人所 理解 和接 受。 综上所 述, 选择3 年 期银 行定期 存款 税后 收益 率作 为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能比 较 贴切地 体现 和衡 量本 基金 的投资 目标 、投 资策 略以 及投资 业绩 。 (二 ) 若 本基 金保 本周 期 到期后 变更 为 “ 长 城久 益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 则 基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 沪深300 指 数收 益率 ×55% +中债 总财 富指 数收 益率 ×45% 。 沪深300 指 数选 取了A 股 市场上 规模 最大 、流 动性 最好 的300 只股 票作 为其 成份股 , 较好地 反映 了A 股市 场的 总体趋 势, 是目 前市 场上 较有影 响力 的股 票投 资业 绩比较 基准 。 中债总 财富 指数 的编 制采 用了银 行间 债券 市场 结算 数据、 交易 所债 券的 成交 数据、 债券 柜 台的双 边报 价、 银行 间债 券市场 的双 边报 价以 及市 场成员 收益 率的 估值 数据 ,并参 考了 中 国债券 市场 中部 分核 心成 员的收 益率 估值 数据 ,以 更好地 反映 债券 价格 信息 。中债 总财 富 指数是 目前 市场 上较 有影 响力的 债券 投资 业绩 比较 基准。 该基金 是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股票 投资范 围 为 0-95% , 债 券等 资产投 资范 围 为 0-95% 。 本基金 对沪 深 300 指 数和 中债总 财富 指数 分别 赋 予 55% 和 45% 的权 重符 合本 基 金的投 资特 性。 如果今后 法律法 规发生 变 化,或者 有更权 威的、 更 能为市场 普遍接 受的业 绩 比较基准 推出, 或者 是市 场上 出 现 更加适 合用 于本 基金 的业 绩比较 基准 时, 经与 基金 托管人 协商 一 致,本 基金 可在 报中 国证 监会备 案后 变更 业绩 比较 基准并 及时 公告 。 本 基金 由于上 述原 因 变更业 绩比 较基 准, 不需 召开基 金持 有人 大会 通过 。 十 三、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 征 (一 ) 本基金 在当期保本周期 内或保本 周期到期 后转入 下一个保 本周期 ,基金的 风险 收益特 征为: 本 基金 为保 本混合 型基 金, 属于 证券 投资基 金中 的低 风险 品种 ,预期 收益 和 预期风 险高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低 于股 票基 金和 一般 混合基 金。 (二) 若本 基金 保本 周期 到期后 变更 为 “ 长城 久益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 则 基金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为 : 该基金 是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其长 期平 均风 险和 预期收 益率 高 于债券 型基 金、 货币 市场 基金, 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为中高 风险 、中 高收 益的 基金产 品。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2 十 四、投资组合报告 九、投 资组 合报 告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董事 会及 董事保 证本 报告 所载 资料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重 大遗漏 ,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别 及连 带责 任。


本基金 托管 人招 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根据 本基 金合 同规定 , 于 2016 年11 月 15 日复 核 了本报 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净值表 现和 投资 组合 报告 等内容 , 保 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本报告 中所 列财 务数 据未 经审 计 。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96,474,415.96 3.27 其中: 股票


96,474,415.96 3.27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2,374,013,324.70 80.42 其中: 债券


2,374,013,324.70 80.42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443,381,905.07 15.02 其中: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返 售金融 资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7,791,845.72 0.26 8 其他资 产


30,238,093.13 1.02 9 合计





2,951,899,584.58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 的境内 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70,632,394.61 2.40 D 电力、 热力 、 燃 气及 水生 产 和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7,910,000.00 0.27 F 批发和 零售 业 3,134,547.63 0.11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3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 服 务业 14,620,250.54 0.50 J 金融业 177,223.18 0.01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 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 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96,474,415.96 3.27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636 旗滨集 团 6,099,963 22,630,862.73 0.77 2 002236 大华股 份 1,279,950 19,852,024.50 0.67 3 300182 捷成股 份 1,221,400 14,388,092.00 0.49 4 601058 赛轮金 宇 3,400,000 13,464,000.00 0.46 5 600068 葛洲坝 1,000,000 7,910,000.00 0.27 6 000895 双汇发 展 250,000 5,897,500.00 0.20 7 000401 冀东水 泥 500,000 4,955,000.00 0.17 8 600887 伊利股 份 200,000 3,222,000.00 0.11 9 600511 国药股 份 100,000 3,102,000.00 0.11 10 603986 兆易创 新 1,133 201,640.01 0.01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 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320,383,444.00 10.87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470,307,000.00 49.88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470,307,000.00 49.88 4 企业债 券 373,448,000.00 12.67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7,214,880.70 0.24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4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202,660,000.00 6.88 10 合计 2,374,013,324.70 80.54 注: “ 其他 ”为 地方 政府 债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60415 16 农发 15 4,000,000 403,080,000.00 13.68 2 160414 16 农发 14 3,000,000 300,510,000.00 10.20 3 019539 16 国债 11 2,190,000 219,240,900.00 7.44 4 1551024 15 江 苏债 24 2,000,000 202,660,000.00 6.88 5 160304 16 进出 04 2,000,000 200,160,000.00 6.79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 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股指 期货 持仓 和损 益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进 行股指 期货 投资 ,期 末未 持有股 指期 货。 9.2 本 基金 投资 股指 期货 的投资 政策 本基金 尚未 在基 金合 同中 明确股 指期 货的 投资 策略 、比例 限制 、信 息披 露方 式等, 暂不 参 与股指 期货 交易 。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资 政 策 本基金 尚未 在基 金合 同中 明确国 债期 货的 投资 策略 、比例 限制 、信 息披 露方 式等, 暂 不参与 国债 期货 交易 。 10.2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 的国债 期货 持仓 和损 益明 细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5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进 行国债 期货 投资 ,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10.3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资 评 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 国债期 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证 券的 发行 主体 未被 监管部 门立 案调 查, 或在 报告编 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 过公 开谴 责、处 罚。 11.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中,未 有投 资于 超出 基金 合同规 定备 选股 票库 之外 股票。 11.3 其他 资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150,222.23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30,086,885.68 5 应收申 购款 985.22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0,238,093.13


11.4 报告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11.5 报告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流通受 限部 分 的公允 价值 (元) 占基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 流通受 限情 况说 明 1 600887 伊利股 份 3,222,000.00 0.11 重大事 项 2 603986 兆易创 新 201,640.01 0.01 重大事 项


11.6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的 其他文 字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 ,分 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 可能 存在尾差。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6 十 五、基金的业绩 过往一定阶段 本 基 金 净 值增 长 率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准 收 益 率 的 比 较( 截至2016年9 月30 日): 长城久 益保 本A: 时间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4 月28 日) 至 2016年9 月30 日 1.30% 0.06% 1.18% 0.01% 0.12% 0.05% 长城久 益保 本C: 时间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4 月28 日) 至 2016年9 月30 日 1.00% 0.05% 1.18% 0.01% -0.18% 0.04%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金 管理 人 依照恪 尽职 守 、 诚 实信 用 、 谨 慎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但不 保证 基金 一定 盈利, 也不 保证 最低 收益 。 十 六、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 基金 运作 有关 的费 用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C 类基 金份 额的 销售 服 务费; 4、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5、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和 诉讼 费; 6、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7、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8、证 券账 户的 开户 费、 账 户维护 费用 ; 9、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10、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7 (二) 基金 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1.2% 年费 率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 H =E× 1.2 %÷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保本周 期内 ,本 基金 的担 保费用 从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收 入中 列支 。 若保本 周期 到期 后, 本基 金不符 合保 本基 金存 续条 件,转 型为 “长 城久 益 灵 活配置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则 管 理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1.5% 年 费率 计提 。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逐 日累计 至每 个月 月末 ,按 月支付 。经 基金 管理 人与 基金托管 人 核对 一致 后,由 基金 托 管人按照 与 基金 管理 人协 商一致 的方 式 于 次月 首日 起 5 个 工作 日 内从 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 支 付给基金 管 理人 。若 遇法 定节假 日、 休息 日 等 ,支 付日期 顺 延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 基 金的 托 管费 按前 一 日基 金 资产 净 值的 0.2% 的年 费 率计 提 。托 管费 的 计算 方 法如 下: H =E× 0.2%÷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若保本 周期 到期 后, 本基 金不符 合保 本基 金存 续条 件,转 型为 “长 城久 益 灵 活配置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则 托 管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0.25% 年费 率计 提。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逐 日累计 至每 个月 月末 ,按 月支付 。经 基金 管理 人与 基金托管 人 核对 一致 后,由 基金 托 管人按照 与 基金 管理 人协 商一致 的方 式 于 次月 首日 起 5 个 工作 日 内从 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 支 付给 基 金托 管 人 。若 遇法 定节假 日、 休息 日 等 ,支 付日期 顺 延 。 在保本 周期 到期 操作 期间 和过渡 期间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免 收本 基金 的管理 费 和托管 费。 3、C 类基 金份 额的 销售 服 务费 本基金C 类 基金 份额 的销 售服务 费年 费率 为 0.60% , 销售服 务费 计提 的计 算公 式如 下 : H =E ×0.6%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 C 类基 金份 额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前一 日 C 类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8 销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逐 日累计 至每 个月 月末 ,按 月支付 。经 基金 管理 人与 基金托管 人 核对 一致 后,由 基金 托 管人按照 与 基金 管理 人协 商一致 的方 式 于 次月 首日 起 5 个 工作 日 内从 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 支 付给 基 金管 理人 。若 遇法 定节假 日、 休息 日 等 ,支 付日期 顺 延 。 4、 证券 账户 开户 费用 : 证 券账户 开户 费经 基金 管理 人与基 金托 管人 核对 无误 后, 自本 基金成 立一 个月 内由 基金 托管人 从基 金财 产中 划付 , 如基金 财产 余额 不足 支付 该开户 费用 , 由基金 管理 人于 本基 金成 立一个 月后 的 5 个工 作日 内进行 垫付 ,基 金托 管人 不承担 垫付 开 户费用 义务 。 上述 “ 一、 基金费用的 种类中第4-10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 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按费 用 实际支 出金 额列 入当 期费 用,由 基金 托管 人从 基金 财产中 支付 。 二、与 基金 销售 有关 的费 用 (一) 申购 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 金份 额收 取 申购费 用,C 类基 金份 额 从本类 别基 金资 产中 计提 销售服 务 费、不 收取 申购 费用 。 投 资者可 以多 次 申 购本 基金 , 申购 费率 按每 笔 申 购申 请单独 计 算 。 本基金 对通 过直 销柜 台 申 购的养 老金 客户 与除 此之 外的其 他投 资者 实施 差别 的 申购费 率。具 体如 下: 1、申 购费 率 申购金额( 含 申购费) A 类基金份额 申购费 率 1000 万元以下 1.5% 1000 万元 以上( 含) 每笔1000元 注:上 述申 购费 率适 用于 除通过 本公 司直 销柜 台申 购本基 金 A 类基 金份 额的 养老金 客 户以外 的其 他投 资者 。 2、特 定 申 购费 率 申购金额( 含 申购费) A 类基金份额 申购费 率 1000 万元以下 0.3% 1000 万元以上( 含) 每笔1000 元 注:上 述特 定 申 购费 率适 用于通 过本 公司 直销 柜台 申购本 基金 份额 的养 老金 客户, 包 括基本 养老 基金 与依 法成 立的养 老计 划筹 集的 资金 及其投 资运 营收 益形 成的 补充养 老基 金 等,具 体包 括: 全国 社会 保障基 金 ; 可以 投资 基金 的地方 社会 保障 基金 ;企 业年金 单一 计 划以及 集合 计划 ;企 业年 金理事 会委 托的 特定 客户 资产管 理计 划 ; 企业 年金 养老金 产 品 。 如未来 出现 经养 老基 金监 管部门 认可 的新 的养 老基 金类型 , 本公 司在 法律 法规 允许 的 前 提下可 将其 纳入 养老 金客 户范围 。 本基金 申购 费由 申 购 者承 担, 不 列入 基金 财产 。 申 购 费用用 于本 基金 的市 场推 广、 销 售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9 注册登 记等 各项 费用 。 若保本 周期 到期 后 , 本 基 金不符 合保 本基 金存 续条 件, 转为 变更 后的 “ 长城 久益灵 活 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 申购费 率最 高不 超过5%, 具体费 率以 届时 公告 为准 。 本基金 的A 类基 金份 额 申 购 金额包 括申 购费 用和 净申 购金额 。其 中, 净申购金 额=申购 金额/ (1+申购费 率) ,对 于1000 万元(含 )以上的 申购, 净申购 金 额=申 购金 额- 固定 申购 费金额 申购费 用= 申购 金额 -净 申购金 额 申购份 数 = 净申 购金 额/T 日A类 基金 份额 的 基 金份 额 净值 本基金 的C 类基 金份 额不 收 取申购 费用 ,申 购金 额即 为净申 购金 额: 申购份 数 = 净申 购金 额/T 日C类 基金 份额 的 基 金份 额 净值 例: 投 资者 (非 养老 金客 户) 申购本 基金A类 基金 份额100,000 元, 对应 的申 购费 率 为1.5% , T日基 金份 额净 值为1.150 元,其 获得 的基 金份 额计 算如下 : 净申购 金额 =100,000/ (1 +1.5% )=98,522.17 元 申购费 用=100,000 -98,522.17 =1477.83 元 申购份 额=98,522.17/1.150 =85,671.45 份 即投资 者缴 纳申 购款100,000 元, 获得85,671.45 份 本 基金的 基金 份额 。 (二) 赎回 费用 本基金A类 基金 份额 和C类 基金份 额的 赎回 费率 按持 有时间 的增 加而 递减 ,费 率如下 : 持有期 赎回费 率 1 年以 内 2.0% 1 年( 含) -2年 0.5% 2 年( 含) 以上 0 赎回费 用由 赎回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承 担, 其中: (1) A 类基 金份 额对 对持 续 持有期 少于 30 天的 基金 份额所 收取 的赎 回费 全额 计入基 金 财产; 对持 续持 有期 长于 30 天( 含)但 少于 90 天的 基金份 额所 收取 的赎 回费 的 75% 计入 基 金财产 , 其余 用于 支付 注 册登记 费和 其他 必要 的手 续费 ; 对 持续 持有 期长 于 90 天( 含) 但少 于 180 天 的基金 份额所 收 取的赎回 费的 50% 计入基 金财产, 其余用于 支付注 册登记费 和其 他必要的 手续费; 对持续 持有期长 于 180 天(含)的 份额所收 取的赎回 费的 25% 计入基金 财 产, 其余 用于 支付 注册 登 记费和 其他 必要 的手 续费 。 (2) C 类基 金份 额对 持续 持 有期少 于 30 天 的基 金份 额所收 取的 赎回 费全 额计 入基金 财 产; 对持 续持 有期 长于 30 天(含)的 份额 所收 取的 赎 回费的25% 计入 基金 财产 , 其余 用于 支 付注册 登记 费和 其他 必要 的手续 费。 若保本 周期 到期 后 , 本 基 金不符 合保 本基 金存 续条 件, 转为 变更 后的 “长 城 久益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赎回费 率最 高不 超过5%, 具体费 率以 届时 公告 为准 。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60 本基金 的赎 回金 额为 赎回 总额扣 减赎 回费 用。 其中 , 赎回总 额 = 赎回 份数 ×T 日A/C 类 基金 份额 的 基 金份 额 净值 赎回费 用 = 赎回 总额 ×赎 回费率 赎回金 额 = 赎回 总额 -赎 回费用 例: 假定T日 本基 金的A 类 基金份 额净 值为1.325 元 , 投资者 赎回 其持 有的100,000 份基 金 份额, 持有 期10 个月 ,对 应的赎 回费 率为2.0% ,则 : 赎回总 额=100,000 ×1.325 =132,500 元 赎回费 用=132,500 ×2.0% =2,650 元 赎回金 额=132,500 -2,650 =129,850 元


即投资 者赎 回其 持有 的100,000 份 本基 金的 基金 份额 ,获得 赎回 金额129,850 元。 (三) 转换 费用 1、基金转 换费用由 转出基 金的赎回 费和转出 与转入 基金的申 购费补差 二部分 构成, 具 体收取 情况 视每 次转 换时 两只基 金的 申购 费率 差异 情况和 赎回 费率 而定 。 基 金 转换费 用由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承 担。 转入份 额保 留到 小数 点后 两位 , 剩 余部 分舍 去 , 舍 去 部分所 代表 的资 产归 转入 基金财 产 所有。 (1) 如转 入基 金的 申购 费 率>转 出基 金的 申购 费率 转出金 额= 转出 基金 份额 × 转出基 金当 日基 金份 额净 值 转出基 金赎 回费 =转 出金 额×转 出基 金赎 回费 率 转入总 金额 =转 出金 额- 转出基 金赎 回费 转入基 金申 购费 补差 费率 =转入 基金 适用 申购 费率 -转出 基金 适用 申购 费率 转入基 金申 购费 补差 =转 入总金 额- 转入 总金 额/(1+ 转入 基金 申购 费补 差费 率) 转入净 金额 =转 入总 金额 -转入 基金 申购 费补 差 转入份 额= 转入 净金 额/ 转 入基金 当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基金转 换费 = 转 出基 金赎 回费+ 转入 基金 申购 费补 差 例: 某投 资者 将持 有的 长 城货币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10 万份 基金 份额 转换 为本 基 金, 假设 转换当 日转 入基 金 (本 基 金) 份额 净值 是1.050 元 , 转出基 金 (长 城货 币市 场 证券投 资基 金) 对应赎 回费 率为0, 申购 费 补差费 率为1.5% ,则 可得 到的转 换份 额及 基金 转换 费为: 转出金 额=100,000 ×1=100,000 元 转出基 金赎 回费 =0 转入总 金额 =100,000 -0 =100,000 元 转入基 金申 购费 补差 =100,000 -100,000/(1+1.5%) =1,477.83 元 转入净 金额 =100,000 -1,185.77 =98,522.17 元 转入份 额=98,522.17/1.050 =93,830.64 份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61 基金转 换费 =0+1,477.83 =1,477.83 元 (2) 如转 出基 金的 申购 费 率≥转 入基 金的 申购 费率 基金转 换费 用= 转出 金额 ×转出 基金 赎回 费率 例:某投 资者持有 本基金10 万份基金 份额,持 有 满1 年,决定 转换为长 城货币 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 ,假设转 换当日 转出基金 (本基金 )份额 净值是1.150元 ,转出基 金 对应赎回 费率 为0.5% ,申 购补 差费 率为0 ,则可 得到 的转 换份 额及 基金转 换费 为: 转出金 额=100,000 ×1.150 =115,000 元 转出基 金赎 回费 =115,000 ×0.5% =575 元 转入总 金额 =115,000 -575 =114,425 元 转入基 金申 购费 补差 =0 转入净 金额 =114,425 -0 =114,425 元 转入份 额=114,425/1 =114,425 份 基金转 换费 =115,000 ×0.5% =575 元 2、对于实 行级差 申购费率(不同申购 金额对 应不同申 购费率的 基金), 以转入总 金额 对 应的转 出基 金申 购费 率 、 转入基 金申 购费 率计 算申 购补差 费用 ; 如转 入总 金 额对应 转出 基金 申购费 或转 入基 金申 购费 为固定 费用 时, 申购 补差 费用视 为0 。 3、 转出 基金 赎回 费的25% 计入转 出基 金资 产 (基 金 合同或 招募 说明 书另 有规 定的除 外) 。 4、计算基 金转换费 用所涉 及的申购 费率和赎 回费率 均按基金 合同、更 新的招 募说明 书 规定费 率执 行 , 对 于通 过 本公司 网上 交易 、 费率 优 惠活动 期间 发生 的基 金转 换业务 , 按照 本 公司最 新公 告的 相关 费率 计算基 金转 换费 用。 (四 ) 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在 基金合 同约 定的 范围 内调 整费率 或收 费方 式 , 基 金 管理人 最迟 应于新 的费 率或 收费 方式 实施日 前3 个工 作日 在至 少 一种指 定媒 体公 告。 (五) 基金 管理 人可 以在 不违背 法律 法规 规定 及《 基金合 同》 约定 的情 形下 根据市 场 情况制 定基 金促 销计 划, 针对特 定地 域范 围、 特定 行业、 特定 职业 的投 资者 以及以 特定 交 易方式 (如 网上 交易 、电 话交易 等) 等进 行基 金交 易的投 资者 定期 或不 定期 地开展 基金 促 销活动 。在 基金 促销 活动 期间, 按相 关监 管部 门要 求履行 相关 手续 后基 金管 理人可 以适 当 调低基 金申 购费 率。 三、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管 人因未 履行 或未 完全 履行 义务导 致的 费用 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 的 费用 ;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62 3、 《基 金合 同》 生效 前的 相关费 用; 4、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费 用调 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可协商 酌情 降低 基金 管理 费和基 金托 管费 ,此 项调 整不需 要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通过。 基金管 理人 必须 最迟 于新 的费率 实施 日 前2 日 在至 少一种 指定 媒体 上公 告。 五、基 金税 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基金财 产投 资的 相关 税收 ,由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承担 ,基金 管理 人或 者其 他扣 缴义务 人 按照国 家有 关税 收征 收的 规定代 扣代 缴。 十 七、对招募说明书 更新 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根 据《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运 作 管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销售 管理 办法 》 、 《 证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 法》等 法律 法 规及《 长城 久益 保本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要 求, 并结 合本 基金 管理人 对基 金 实施的 投资 管理 活动 , 对 2016 年4 月5 日 刊登 的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进 行了 更新, 更新 的 主要内 容如 下: 1、 在 “ 重要 提示” 中, 调 整了风 险提 示的 相关 内容 ; 更新 了招 募说 明书 所载 内容截 止 日期与 有关 财务 数据 、净 值表现 截止 日期 。 2、在 第三 部分 “基 金管 理 人”中 , 更 新了 基金 管理 人情况 及主 要人 员情 况 。 3、在 第四 部分 “基 金托 管 人”中 ,更 新了 基金 托管 人的信 息 。 4、在 第五 部分 “相 关服 务 机构” 中, 更新 了代 销机 构 的信息 。 5、将 原六 、七 部分 合并 为 现在的 第六 部分 “基 金的 募集与 基金 合同 的生 效” , 并删除 了基金 合同 生效 前适 用的 内容。 6、 在 第七 部分 “ 基金 份额 的申购 与赎 回” 中, 更新 了基金 的转 换和 定期 定额 投资的 内 容。 7、在 第十 一 部 分“ 基金 的 投资” 中, 增加 了投 资组 合报告 内容 ,披 露截 至 2016 年 9 月30 日的 数据 。 8、 增 加了 第十 二部 分 “基 金的业 绩” 数据 , 披 露了 截至 2016 年9 月30 日 本 基金的 业 绩数据 。 9、在 第十 五 部 分“ 基金 的 费用与 税收 ”中 ,增 加了 与基金 销售 有关 的费 用 的 内容 。 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63 10、在 第二 十二 部分 “基 金托管 协议 的内 容摘 要 ” 中,更 新了 基金 管理 人的 法定代 表 人信息 。 11、在 第二 十四 部分 “其 他应披 露的 事项 ” 中 ,披 露了本 期已 刊登 的公 告事 项。 12、在 附件 “ 《 保证 合同》 ”中, 更新 了基 金管 理人 的法定 代表 人信 息。 长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6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