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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泰和债券A(002608)

博时泰和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1 
 
博时 泰和 债券 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 
2016 年第 1 号 
 
本基金根据 2016 年3 月10 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 关
于准予 博时 泰和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 金 注册的批 复》 (证监许 可[2016]481 号)进行募集。 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4 月20 日 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认购 (或申购) 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等
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应充分考
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认购 (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 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 作
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原则, 在 投资者作出投 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 包括: 因 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
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
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投资 中小企业私 募债 券,中 小企业私募 债 券是根据 相关法律法 规由非上市 中 小
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 由于不能公开交易, 一般情况下, 交易不活跃, 潜在较 大
流动性风险。 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 受市场流动性所限, 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
的中小企业私募债 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混合型基金、 股
票型基金,属于 中等风险/ 收益的产品。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固定收益类
金融工具 (包括国债、 金融债、 央行票据、 企业债、 公司债、 中期票据、 地方政府债、 次 级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5-2 
 
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 可交换公司债、 短期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
回购、 协议存款、 通知存款、 银行存款等) 和股票 (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上市 的股票) 、权 证等权益类 金融工具以 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 。 本基金不直 接购买权证 等衍生品资 产,但有
可能持有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或因投资 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 组合比例为 : 投资于债 券资产的比 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 80% ,投资于 权 益
类资产(包 括股票、权 证等)的比 例不高于基 金资产的 20% ,其中持 有的全部权 证市值不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 。 
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在市场波 动因素影响下, 本基金净 值可能低于初
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 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 招 募说 明书 ( 更新 )所 载 内容 截止 日 为2016 年10 月20 日, 有 关财 务数 据 和净 值表 现
截止日为2016 年9 月30 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5-3 
 
一、基 金 管 理 人 
一 、 基 金管理 人 概 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 年 7 月13 日 
注册资本: 2.5 亿元人民 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经中国证监 会证监基字[1998]26 号文 批 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49% ;中国 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持有股份 25%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 %;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 份12 %; 上 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 6 %;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 有股份 2%。 注册资本为 2.5 亿元人民 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 确定基本的投 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两大总部和二十七个直属部门, 分别 是: 权益投资总部、 固定收益总部以及宏 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多元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 产品规划部 、营销服务 部、客户服 务中心、市 场部、养老 金业务中心 、战略客户 部、机构- 上海、 机构- 南方、 券商业务部、 零售- 北京、 零 售- 上海、 零 售- 南方、 互 联网金融部、 董事 会办公室、 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财务部、 信息技术部、 基金运作部、 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 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 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 投资部 (含各投资风格小组) 、 研究 部。 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 管理。 研究部 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 投资策略、 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 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 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 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 公募基金组、 专户 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 市场部负责公司市场和销售管理、 销售组织、 目标和费用管理、 销售督导与营销培训管 理、 推动金融同业业务合作与拓展、 国际业务的推动与协作等工作。 战略客户部负责北方地 区由国资委 和财政部直 接管辖企业 以及该区域 机构客户的 销售与服务 工作。机构- 上海和机 构- 南方分别 主要负责华 东地区、华 南地区以 及 其他指定区 域的机构客 户销售与服 务工作。 养老金业务中心负责公司社保基金、 企业年金、 基本养老金及职业年金的客户拓展、 销售与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5-4 服务、 养老金研究与政策咨询、 养老金销售支持与中台运作协调、 相关信息服务等工作。 券 商业务部 负 责券商渠道 的开拓和销 售服务。零售- 北京、零 售- 上海、零 售- 南方负责 公司全 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 营销服务部负责营销策划、 总行渠道维护和销售支持 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 交易部负责 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 指数与量化投资部 负责公司各类指数 与量化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 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资产专户和权 益类社保投资组合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 多元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基金中基金投资产品 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 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理及相 关工作。 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 新产品报批、 主管部门沟通维护、 产品维护以及年 金 方案设计等工作。 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 公司互联网金 融的平台建设、 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 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 客户 服务中心负责零售 客户的服务和咨询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 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 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 政府公共关系管理; 党务工作; 博时慈 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 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研究、 行政后勤支持、 会议及文件管 理、 公司文化建设、 品牌传播、 对外媒体宣传、 外事活动管理、 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 人 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 培训发展、 薪酬福利、 绩效评估、 员工沟通、 人力资源信 息 管理工作。 财 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 财务核算、 成本控制、 财务分析等工作。 信息技术 部 负责信息系 统开发、网 络运行及维 护、IT 系统安全及数据 备份等工作 。基金运作 部负责基 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 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 基金运作、 内部管理、 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 并向 公 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 上海分公司、 沈阳分公司、 郑州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 分别负 责对 驻 京、 沪、 沈阳 、 郑州和成都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 沪、 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人员给予 协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 有限公司。 截止到 2016 年 9 月30 日 , 公司总人数为 488 人 , 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 88%拥有 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 内部监察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人 事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 、 主 要成员 情 况 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5-5 1 、基金管理 人董事会成员 张光华先生, 博士, 董事 长。 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研室副主任, 计划处处长, 中国人 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 党委委员,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 党委副书记, 广东 发 展银行行长、 党委副书记, 招商银行副行长、 执行董事、 副董事长、 党委副书记, 在招商银 行任职期间曾兼任永隆银行副董事长、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董事 长、招银国 际金融有限 公司董事长 、招银金融 租赁有限公 司董事长。2015 年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 熊剑涛先生, 硕士, 工 程师, 董事。1992 年5 月至 1993 年4 月任职于深 圳山星电子有 限公司。1993 年起,历任招商银行 总行电脑部 信息中心副 经理,招商 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电 脑部副经理、 经理、 电脑中心总经理、 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2004 年1 月至2004 年 10 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2005 年 12 月起 任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现分管经纪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 信息技术中心, 兼任招商期 货 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4 年 11 月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江向阳先生,董事。2015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共党员,南开 大学国际金融博士, 清华大学金融媒体 EMBA 。1986-1990 年就 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情报 学系, 获学士学位; 1994-1997 年就读于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3-2006 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国际金融博士学位。2015 年 1 月至 7 月,任招商 局金融集团副总经理、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历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 党办副 主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处长、 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 处长;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情报室干部。 王金宝先生, 硕士, 董 事。1988 年7 月至1995 年 4 月在上 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 任 教师。1995 年 4 月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 理 (主持工作) 、 投资部 总经理、 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股票销售交易部总经 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2002 年 10 月至 2008 年 7 月 ,任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08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陈克庆先生 ,北京大学 工商管理 硕 士。2001 年起历任世纪 证券投资银 行北京总部 副 总 经理, 国信证券投行业务部副总经理, 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 董事总经理。2014 年加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现任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 杨林峰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董事。1988 年 8 月就职于国家纺织工业部,1992 年 7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职于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华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 交所上市公司)董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2006 年 7 月就职于上海市国资委直 属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 任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2007 年 10 月至今 , 出任上 海盛业股 权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5-6 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2011 年7 月至2013 年 8 月, 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2013 年8 月起,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顾立基先生, 硕士, 独 立董事。1968 年至1978 年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 任共青 团总支书记 ;1983 年起 ,先后任招 商局蛇口工 业区管理委 员会办公室 秘书、主任 ;招商 局 蛇口工业区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总经理;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国际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蛇口 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香港海通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08 年退休。2008 年 2 月至 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2008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0 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 年 6 月至今,兼任中国 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2011 年 3 月 至今,兼任湘电集团 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3 年5 月至2014 年8 月, 兼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ECNL ) 董事;2013 年 6 月至今 , 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11 月起, 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南峰先生 ,学士,独 立董事。1969 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 解放军酒泉 卫星基地、 四 川 大学经济系、 中国人民银行、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工作, 历 任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研究院、 深圳特区人行办公室主任,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 总 经 理 、 总 经 理 、 董 事 长 、 党 委 书 记 , 华 润 深 国 投 信 托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 副 董 事 长 。1994 年至 2008 年 曾兼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长。2010 年退休。2013 年8 月起 , 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何迪先生, 硕士,独立 董事。1971 年起,先后 在北京西城 区半导体器 件厂、北京 东 城 区电子仪器一厂、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社科院美国研究所、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布鲁津 斯 学会、 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工作。1997 年 9 月至今任瑞银投资银行副主席。2008 年1 月, 何迪先生建立了资助、 支持中国经济、 社会与国际关系领域中长期问题研究的非营利公益组 织“博源基金会”,并担任该基金会总干事。2012 年 7 月 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 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基金管理 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 ,硕士,监 事。1983 年起历任郑州 航空工业管 理学院助教 、讲师、珠 海 证 券有限公司经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 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董事总经理。2008 年7 月起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余和研先生,监事。1974 年 12 月入 伍服役。自 1979 年 4 月 进入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工 作,先后在办公室、农村金融研究所、发展研究部、国际业务部等部门担任科员、副处长、 处长等职务;1993 年 8 月起先后在英国和美国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纽 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8 年8 月回到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 在零售业务部担任副总经理。1999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5-7 年 10 月起到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作, 先后在总部国际业务部、 人力资源部担任总经理; 2008 年 8 月 起先后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北京办事处担任总经理;2014 年 3 月至今担任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控股的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监事、 监事会主席, 长城 环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7 月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赵兴利先生, 硕士, 监事。1987 年至 1995 年就职于 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 年至2012 年 5 月先后 任天 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 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 年5 月筹备天津港 (集团) 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 2011 年 11 月至 今任天津港 (集团) 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 2013 年 3 月起,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 博士,监事 。2001 年起先后在中国 平安保险公 司总公司、 博时基金管 理 有 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8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黄健斌先生 ,工商管理 硕士。1995 年起先后在 广发证券有 限公司、广 发基金管理 有 限 责任公司投 资管理部、 中银国际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管 理部工作。2005 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公司, 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部副总 经理、 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 经理、 年金投资部总经理、 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高级投资经理、 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 董事。2016 年 3 月18 日 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员工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监事。1997 年 7 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5 年 5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 、高级管理 人员 张光华先生,简历同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 ,硕士,副 总经理。1995 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 计算机公司 任开发部经 理 、 清华紫光股份公司 CAD 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 年 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 电脑部副经理、 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公司代总经理。 现任公司副总 经 理,主管 IT、财务、运 作、指数与 量化投资等 工作,博时 基金( 国际) 有限公司及 博时 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 ,CFA,MBA ,副总经理 。1993 年起先后在中国 技术进出口 总公司、中 技 上 海投资公司、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5 年 2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 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 研究部总 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 社保股票基金经理、 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博时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高级投资经理、 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兼任博时基金 ( 国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5-8 际)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 经济学硕士, 副总经理。1997 年至1999 年在河 北 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 投资管理工作。2000 年 8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 合经理、 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 部总经理、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兼任博时基金 ( 国 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先生, 硕士,副总 经理。1993 年起先后在 深圳市证券 管理办公室 、中国证监 会 、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 年 6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孙麒清女士 ,商法学硕 士,督察长 。曾供职于 广东深港律 师事务所。2002 年加入博 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 监察法律部总经理。 现任公司督察长, 兼 任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李陵先生,硕士。2006 年起先后在招商银行、融通基金工作。2014 年 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投资经理、 投资经理兼基金经理助理。 现任博时稳定价值债券基金 (2015 年 5 月 22 日 至今)、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基金(2015 年 7 月 16 日至今)、 博时信用债纯债 债券基金(2015 年 7 月 16 至今) 、博时 泰和债券基金(2016 年 7 月 13 日至 今)、博时天 颐 债券基金(2016 年 8 月 1 日至今)、博时招财一号保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 1 日 至今)。 邓欣雨先生 ,硕士。2008 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 加入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 固 定 收益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基金(2013 年 9 月 25 日- 至 今)、博 时双债增强债券基金(2015 年 7 月 16 日- 至今) 、博时裕利纯债债券基金(2016 年 5 月 9 日- 至今)、 博时泰和债券基金(2016 年 5 月 25 日)、博时聚 瑞纯债债券基金(2016 年 5 月 26 日- 至 今)、博时聚盈纯债债券基金(2016 年 7 月 27 日- 至今)、 博时景发纯债债券 基金 (2016 年 8 月3 日- 至今) 、 博时 聚利纯债债券基金 (2016 年9 月18 日- 至今) 的基金 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高宇先生,2016 年4 月20 日至6 月17 日 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 委员会成员 委员:江向阳、邵凯、黄健斌、李权胜、欧阳凡、魏凤春、王俊、过钧、白仲光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简历同上。 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5-9 李权胜先生,硕士。2001 年起先后在招商证券、银华基金工作 。2006 年 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研究员、 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 特定资产投资经理、 特定资产管理 部 副总经理、 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 股票投资部成长组 投资总监。 现任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兼价值组投资总监、 博时精选混合基金、 博时新趋势混合 基金的基金经理。 欧阳凡先生,硕士。2003 年起先后在衡阳市金杯电缆厂、南方基金工作。2011 年加 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助理。 现任特定 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魏凤春先生 ,经济学博 士。1993 年起先后在山 东经济学院 、江南证券 、清华大学 、 江 南证券、中 信建投证券 公司工作。2011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曾任投资 经理。现 任首席宏观策略分析师兼宏观策略部总经理、 多元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 (QDII-FOF )基金、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王俊先生, 硕士,CFA。2008 年从上 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历任研究员、 金融地产与公用事业组组长、 研究部副总经理、 博时国企改革股票 基 金、 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 现任研究部总经理兼博时主题行业混合(LOF) 基金、 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混合基金、博时沪港深成长企业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过钧先生, 硕士,CFA。1995 年起先 后在上海工艺品进出口公司、 德国德累斯顿银行上 海分行、美 国 Lowes 食 品有限公司 、美国通用 电气公司、 华夏基金固 定收益部工 作。2005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基金经理、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固 定收益部副总经理、 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新财富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现任董事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总部公募基金组投资总监、 博 时信用债券 投资基金、 博时稳健回 报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LOF)、博时新收益灵 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博时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双 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白仲光先生, 博士。1991 年起先后在 石家庄无线电九厂、 石家庄经济学院、 长盛基金 、 德邦基金、 上海金珀资 产 管理公司 工作。2015 年加入博时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现 任年金 投 资部投资总监兼股票投资部绝对收益组投资总监。 6 、上述人员 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 金管理 人 的 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5-10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 进行证 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 、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 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 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 赎 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 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 照《基金法》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 、 保 守 基 金 商 业 秘 密 , 不 泄 露 基 金 投 资 计 划 、 投 资 意 向 等 。 除 《 基 金 法 》 、 《 基 金 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 、 按 《 基 金 合 同 》 的 约 定 确 定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方 案 , 及 时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基 金 收益; 14 、按规定 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 依 据 《 基 金 法 》 、 《 基 金 合 同 》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召 集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或 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 按 规 定 保 存 基 金 财 产 管 理 业 务 活 动 的 会 计 账 册 、 报 表 、 记 录 和 其 他 相 关 资 料15 年 以上; 17 、 确 保 需 要 向 基 金 投 资 者 提 供 的 各 项 文 件 或 资 料 在 规 定 时 间 发 出 , 并 且 保 证 投 资 者 能够按照 《基金合同》 规定的时间和方式, 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 并在支付 合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5-11 18 、 组织并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 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 、 面 临 解 散 、 依 法 被 撤 销 或 者 被 依 法 宣 告 破 产 时 , 及 时 报 告 中 国 证 监 会 并 通 知 基 金 托管人; 20 、 因 违 反 《 基 金 合 同 》 导 致 基 金 财 产 的 损 失 或 损 害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合 法 权 益 时 , 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 监 督 基 金 托 管 人 按 法 律 法 规 和 《 基 金 合 同 》 规 定 履 行 自 己 的 义 务 , 基 金 托 管 人 违 反 《基金合同》 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偿; 22 、 当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其 义 务 委 托 第 三 方 处 理 时 , 应 当 对 第 三 方 处 理 有 关 基 金 事 务 的 行 为承担责任; 23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 、 基金管 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 《基金合同》 不能生效, 基金管 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 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 、建立并 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 金管理 人 的 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 基金管理人承诺 不从事违反 《基金法》 的行为, 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5-12 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 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 、 基 金经理 承 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牟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 金管理 人 的 内部控 制 制 度 1 、风险管理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 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 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 建立不同岗位之间 的制衡体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5-13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 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 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 管理负最终责任, 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 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 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 )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 即 负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 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 负责批准每一个部 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3 )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 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 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 )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 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 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5 )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 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6 )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 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 负责 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 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 执行和维护, 用于识别、 监 控和降低风险。 3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 )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 健全了内控结构, 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 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 当的组织和授权, 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 并得到高 管人员的支持, 同时置备操作手册, 并 定期更新。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 健全了各项制度, 做到基金经理分开, 投资决策分开, 基金交易集中, 形成不 同 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5-14 建立、 健全了岗位责任制, 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 职责, 并及 时将各自工作领 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 使用适合的程序, 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 公司 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 序, 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 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 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 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如电脑预警系统、 投资监控系统, 对可能出现的 各 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 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 用以提示指数趋势、 行业及个股的风险, 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对风险进行分散、 控制和规避, 尽可 能 地减少损失。 (7 )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 确其职责所在, 控制风险。 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5-15 二、 基 金 托 管 人 一 、 基 金托管 人 基 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A 座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成立时间:2007 年 3 月 6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86.04 亿元人 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 】673 号 联系人:王瑛 联系电话:010 -68858126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 中期、 长期贷款; 办理国 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 兑和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 金融债 券 ; 从事同业拆借; 买卖、 代 理买卖外汇; 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 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保险箱服务;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 业务。 经 国 务 院 同 意 并 经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 中 国 邮 政 储 蓄 银 行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成立于 2007 年 3 月 6 日 )于 2012 年 1 月 21 日依 法整体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 产、 负债、 机 构、 业务和人员, 依法承担和履行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在有关具 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中的权利、 义务, 以及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责任。 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坚持服务“ 三农” 、服务 中小企业、 服务城乡居 民的大型零 售商业银 行定位, 发挥邮政网络优势, 强化内部控制, 合规稳健经营, 为广大城乡居民及企业提供 优 质金融服务,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支持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 、主要人员 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托管业务部, 下设资产托管处、 风险管理处、 运 营管理处等 处室。现有 员工 20 人 ,全部员 工 拥有大学本 科以上学历 及基金从业 资格,80% 员工具有三年以上基金从业经历,具备丰富的托管服务经验。 3 、托管业务 经营情况 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5-16 2009 年 7 月23 日, 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联合批准, 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 是我国第 16 家托管 银行。2012 年 7 月19 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获得保险资金托管资格。 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 以服务为基础的经营理念, 依托专业的托管团队、 灵活的托 管业务系统、 规范的托管管理制度、 健全的内控体系、 运作高效的业务处 理模式, 为 广大 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 提供安全、 高效、 专业、 全面的托管服务, 并获得了合作 伙伴一致好评。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共 51 只 ,包括 中欧行 业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 (原 中欧中小 盘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LOF)) (166006) 、 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长信中短债证券投资基金)(519985)、 东方 保本混合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00013 ) 、 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161908) 、 长信利 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003 ) 、 天弘丰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164208) 、 鹏 华丰泽债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 160618 ) 、 东方增长中 小盘混合型 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 金 (400015 ) 、 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40001 ) 、 金鹰持久增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162105) 、 中 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166012 ) 、 农银汇理 消费 主 题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660012 ) 、 浦 银 安 盛 中 证 锐 联 基 本 面 400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519117 ) 、 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 (420006) 、 汇丰晋 信恒生 A 股 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540012 ) 、 华安 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40036 ) 、 东方 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400016 ) 、 中 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66016 ) 、 东 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20)、 银河岁 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19662 ) 、 中欧纯 债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6021 ) 、银 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19656)、 天 弘 通 利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000573 ) 、 中 加 纯 债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000552 ) 、南方通利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000563 ) 、中邮 货币市场基 金(000576 ) 、易方 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000647 ) 、 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774 ) 、 中邮核 心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000966) 、中信建 投凤凰货币市场基金(001006)、 景顺长城稳 健回报灵活 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001194 ) 、南方利淘 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 (001183 ) 、 易 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216 ) 、 易方 达改革红 利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001076 ) 、 天 弘 新 活 力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001250 ) 、 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249) 、 易方 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285 ) 、 天弘互 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210 ) 、 天弘惠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001447 ) 、 易 方 达 新 益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001314 ) 、 方正富邦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431) 、 易 方达瑞景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433 ) 、 南方 利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570)、 广发安富 回 报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002107 ) 、 天 弘 裕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5-17 (002388 ) 、 博 时 泰 和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002608 ) 、 融 通 增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002342 ) 、 东 兴 安 盈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002759 ) 、 万 家 颐 和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519198 ) 、 创金合信鑫价值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191) 、 创金合信鑫动力灵活 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003230 ) 。至今,中 国邮政储蓄 银行已形成 涵盖证券投 资基金 、 基金公司特 定客户资产 管理计划、 信托计划、 银行理财产 品(本外币) 、私募基金 、证券公 司资产管理计划、 保险资金、 保险资产管理计划等多种资产类型的托管产品体系, 托管规模 达 37164.24 亿元。 二 、 基 金托管 人 对 基金管 理 人 运作基 金 进 行监督 的 方 法和程 序 1 、监督方法 依照 《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 严格 按 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 对基 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 投资范围、 投资组 合等情况进行监督, 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 要求其限期纠正, 同时报告中国证 监会。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 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 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 、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 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 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 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 款指令后, 对涉及各基 金的投资范 围、投资对 象及交易对 手 等 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 段发现基金 涉嫌违规交 易,电话或 书面要求管 理人进行解 释 或 举证,要求限期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5-18 三、相 关 服 务 机 构 一 、 基 金份额 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恒基中心 1 座 23 层 电话: 010-65187055 传真:


010-65187032 、010-65187592 联系人: 尚继源 博时一线通 : 95105568 ( 免长途话费) (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28 号久事大厦 25 层 电话: 021-33024909 传真:


021-63305180 联系人: 周明远 (3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 银行大厦 29 层 电话: 0755-83169999 传真:


0755-83199450 联系人: 程姣姣 2 、代销机构 (1) 晋 商银 行 股份 有 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法定代表人: 上官永清 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5-19 联系人: 董嘉文 电话: 0351-6819579 传真: 0351-6819926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588 网址: http://www.jshbank.com (2) 和讯 信 息科 技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 号 泛利大厦10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 号 泛利大厦10 层 法定代表人: 王莉 联系人: 张紫薇 电话: 0755-82721122-8625 传真: 0755-82029055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网址: http://Licaike.hexun.com (3) 深圳 众 禄金 融 控股 股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 楼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童彩平 电话: 0755-33227950 传真: 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https://www.zlfund.cn/; www.jjmmw.com (4) 上海 天 天基 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 号 2 号楼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 号3C 座9 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5) 上海 好 买基 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 弄37 号4 号楼449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联系人: 张茹 电话: 021-20613610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http://www.ehowbuy.com (6) 浙江 同 花顺 基 金销 售有限 公 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 号 元茂大厦903 室 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5-20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 号杭 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 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 吴杰 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 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7) 上海 利 得基 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 弄61 号10 号楼12 楼 法定代表人: 沈继伟 联系人: 徐鹏 电话: 021-50583533 传真: 021-505836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7-6266 网址: http://a.leadfund.com.cn/ (8) 北京 恒 天明 泽 基金 销售有 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 号 5 层5122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 号乐成中心A 座23 层 法定代表人: 周斌 联系人: 马鹏程 电话: 010-57756074 传真: 010-56810782 客户服务电话: 400-786-8868 网址: http://www.chtfund.com (9) 深圳 富 济财 富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 A 栋201 室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 室 法定代表人: 齐小贺 联系人: 陈勇军 电话: 0755-83999907 传真: 0755-83999926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3999913 网址: www.jinqianwo.cn (10) 上 海 陆金 所 资产 管理有 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4 楼09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4 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话: 021-20665952 传真: 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5-21 网址: www.lufunds.com (11) 珠 海 盈米 财 富管 理有限 公 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 号105 室-3491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 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 肖雯 联系人: 吴煜浩 电话: 020-89629099 传真: 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 020-80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12) 北 京 蛋卷 基 金销 售有限 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 号院6 号楼 2 单元21 层222507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 号院6 号楼 2 单元21 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 钟斐斐 联系人: 戚晓强 电话: 15810005516 传真: 010-856594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1-8518 网址: danjuanapp.com 二 、 登 记机构 名称:








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 银行大厦 29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恒基中心 1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 张光华 电话:








010-65171166 传真:








010-65187068 联系人:





许鹏 三 、 出 具法律 意 见 书的律 师 事 务所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 021- 51150298 传真: 021- 51150398 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5-22 联系人: 刘佳 经办律师: 廖海、刘佳 四、审 计基金 财 产 的会计 师 事 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 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 张振波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 张振波 四 、 基 金 名 称 博时 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 基 金 类 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 、 基 金 的 投 资 目 标 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 本基金力争战胜业绩比较基准,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 稳健、 持 续增值。 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七、基 金 的 投 资 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固定收益类 金融工具 (包括国债、 金融债、 央行票据、 企业债、 公司债、 中期票据、 地方政府债、 次 级 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 可交换公司债、 短期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 回购、 协议存款、 通知存款、 银行存款等) 和股票 (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本基金不直接购买权证等衍生品资产, 但有 可能持有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或因投资 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 组合比例为 :投资于债 券资产的比 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 80% ,投资于 权 益 类资产(包 括股票、权 证等)的比 例不高于基 金资产的 20% ,其中持 有的全部权 证市值不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 。 八、基 金 的 投 资 策略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 结合经济周期、 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 自上而下决定 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 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 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 券种,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2 、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策略 (1 )债券投资策略 对于本基金投资的固定收益类证券, 主要从四个层次进行独立、 客观、 综合的考量, 以 筛选出合适的投资标的。 第一, 基于全部公开信息对已经上市或待上市债券的发行主体进行研究, 内容主要涉及 发行人的股东背景、 行业地位及发展趋势、 担保方式及担保资产、 外部增信质量、 自由现 金 流量动态、 债务压力、 再融资能力等, 并从以上角度对发行主体进行精细化分析和归 类, 规 避同一信用等级中外部评级偏高以及信用风险偏高的个券, 甄选同一信用评级中内生资质及 外部增信好的个券,纳入债券池。 第二, 使用基金管理人内部的信用评估体系对备选个券进行评分, 着重考察发行人的偿 债能力、现金管理能力、盈利能力三个核心要素。 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5-24 第三, 对市场同类可比债券、 信用收益率曲线、 市场交易活跃度、 机构需求进行偏好 分 析,对个券进行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的综合定价,判断其合理估值水平。 第四, 根据市场结构与需求特征, 在前三个层次的分析基础上, 对个券进行深入的跟踪 分析, 发掘其中被市场低估的品种, 在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前 提下, 对低估品种进行择机配置 和交易。 针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本基金以持有到期, 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为主要投资策略, 同 时,密切关注债券的信用风险变化,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较高收益。 (2 )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 提下,通过正回购,获得杠杆放大收益。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基于行业分析、 企业基本面分析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估值模型分析, 并 结合市场环境情况等, 本基金在一、 二级市场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达到在严格控制风险 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稳健增值的目的。


3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以精选个股为主, 发挥基金管理人专业研究团队的研究能力, 从 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考察上市公司的增值潜力。


定 量 方 面 综 合 考 虑 盈 利 能 力 、 成 长 性 、 估 值 水 平 等 多 种 因 素 , 包 括 净 资 产 与 市 值 比 率 (B/P ) 、 每股盈利/ 每股市价 (E/P ) 、 年现金流/ 市值 (cashflow-to-price ) 和销 售收入/ 市 值(S/P ) 等 价值指标以及净资产收益率 (ROE ) 、 每股收益增长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等成长指标。


定性方面考察上市公司所属行业发展前景、 行业地位、 竞争优势等多种因素, 精选流动 性好、成长性高、估值水平低的股票进行投资。


4 、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不直接购买权证等衍生品资产, 但有可能持有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或因投资分 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 本基金管理人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 在采用权证定价模型分 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结合权证的溢价率、隐含波动率等指标选择权证的卖出时机。 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5-25 九、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债综合财富( 总值) 指数收益率×80%+ 沪深 300 指数 收益 率×20%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 出, 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 或者 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不 再 适 用 或 本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停 止 发 布 时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与 基 金 托 管 人 协 商 一 致,可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 、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 股票 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 收益的产品。 十一、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 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6 年 9 月30 日 ,本报告中 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 期 末基 金 资 产组合 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256,293,000.00 96.79 其中:债券 256,293,000.00 96.79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659,210.58 1.76 7 其他各项资产 3,835,370.21 1.45 8 合计 264,787,580.79 100.00 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5-26 2 报告 期 末按 行 业 分类的 股 票 投资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报告 期 末按 公 允 价值占 基 金 资产净 值 比 例大小 排 序 的前十 名 股 票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 期 末按 债 券 品种分 类 的 债券投 资 组 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56,293,000.00 125.3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56,293,000.00 125.33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56,293,000.00 125.33 5 报告 期 末按 公 允 价值占 基 金 资产净 值 比 例大小 排 序 的前五 名 债 券投资 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160206 16 国开 06 1,000,000 100,210,000.00 49.00 2 150213 15 国开 13 500,000 51,640,000.00 25.25 3 160409 16 农发 09 300,000 31,905,000.00 15.60 4 150218 15 国开 18 300,000 31,317,000.00 15.31 5 150208 15 国开 08 300,000 31,221,000.00 15.27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 期 末按 公 允 价值占 基 金 资产净 值 比 例大小 排 序 的前五 名 贵 金属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 价 值占基 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大小排 序 的 前五名 权 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 期 末本 基 金 投资的 股 指 期货交 易 情 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 告期 末本 基 金 投资的 国 债 期货交 易 情 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 资组 合报 告 附 注 11.1 本报告 期内,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5-27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基金投 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 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证金 6,402.2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826,969.61 5 应收申购款 1,998.4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835,370.21 11.4 报告期 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 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 投资组 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 金 的 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 、博时泰和 债券 A :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4.20-2016.9.30 2.00% 0.07% 2.15% 0.19% -0.15% -0.12% 2 、博时泰和 债券 C :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4.20-2016.9.30 1.80% 0.07% 2.15% 0.19% -0.35% -0.12% 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5-28 十 三 、 基 金 费 用 与 税 收 一 、 基 金费用 的 种 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诉讼费和仲裁费;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 、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 、 基 金费用 计 提 方法、 计 提 标准和 支 付 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0.5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 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 ,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在次月初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 基 金 的 托 管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10%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 费的计算方 法如 下: H =E ×0.1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 的基金资产净值 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5-29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 ,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初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或不可抗力 等,支付日期顺延。 3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 。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 年费率计提。 计算 方法如下: H=E ×0.40% ÷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 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 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初 3 个工作 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上述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 -10 项费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 支付。 三 、 不 列入基 金 费 用的项 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 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 、 基 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 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 基 金托管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率,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5-30 十 四 、 对 招 募 说 明 书 更 新 部 分 的 说 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它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 金管理人于 2016 年4 月6 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 ( 《 博 时泰和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进行了更新, 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 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 主要 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 、 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2 、 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3 、 在 “五、 相关 服务机构” 中, 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 各新增代销机构均在指 定媒体上公告列示; 4 、在“六、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中,新增了基金募集的数据内容; 5 、在“八、 基金的投资 ”中 ,新增 了“ 九、投 资组合报告 ”的内容, 数据内容截 止 时 间为 2016 年9 月30 日; 6 、新增“九 、基金的业 绩”中,新 增了“自基 金合同生效 开始,基金 份额净值增 长 率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的数据及列表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9 月30 日; 7 、在“二十 一、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 一) 、 2016 年 08 月 25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告了 《博 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 ;


( 二) 、 2016 年 07 月 20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告了 《博 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第 2 季度报 告》 ;


( 三) 、 2016 年 07 月 15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告了 《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


( 四) 、 2016 年 06 月 18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告了 《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


( 五) 、 2016 年 06 月 08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告了 《博 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博 时 泰 和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参 加 部 分 代 销 机 构 申 购 业 务 费 率 优 惠活动的公告》 ;


( 六) 、 2016 年 06 月 07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告了 《关 于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对直销网上投资者交易费率优惠的公告》 ;


( 七) 、 2016 年 06 月 04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告了 《博 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


( 八) 、 2016 年 06 月 04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告了 《博 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


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5-31 ( 九) 、 2016 年 05 月 27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告了 《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


( 十) 、 2016 年 04 月 21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告了 《博 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