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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双债增强债A(002632)

鑫元双债增强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鑫元双债增 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1 号)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1 号)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鑫元双债增 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1 号) 重要提示 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基金” 或 “本基金” ) 于2015 年4 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611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有风险, 投资者认购 (或申购) 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全面认 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认购 (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 时机、 数 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其预期风险与 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 金。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 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 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 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其发行人是 非上市中小微企业, 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 因此, 中 小企业私募 债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 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的债券投 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 年10 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6月30日。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 7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10 第四部分 基金名称和基金类型 ............................................................................. 12 第五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13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 ................................................................. 14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 15 第八部分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 18 第九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 19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 20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 23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24 第十三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 27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1 第 一 部 分 基 金 管 理 人 一 、 基 金 管理 人 情 况 名称: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 号震旦大厦 31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909 号 12 楼 法定代表人:束行农 设立日期:2013 年8 月29 日 批 准 设 立机关 及 批 准设立 文 号 :中国 证 券 监督管 理 委 员会证 监 许 可[2013 ] 111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存续期限:永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20892000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 合计 100%





二 、 主要 人 员 情 况


1 、 董 事 会成 员 束行农先生, 董事长。 中央党校经济管理学士, 现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总行副行长。 历任南京信联证券营业部副经理、 经理,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 划 处 副 处长、 资 金 交易部 副 总 经理、 资 金 运营中 心 总 经理、 金 融 市场部 总 经 理 、 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现兼任上海鑫沅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徐 益 民 先 生, 董 事 。 南京 大 学 商 学院 EMBA ,现 任 南 京 高科 股 份 有 限公 司 董 事 长 兼 党委书 记 。 历任国 营 第 七七二 厂 财 务处会 计 、 企管处 干 事 、四分 厂 会 计 、 劳资处干事、 十八分厂副厂长、 财务处副处长、 处长、 副 总会计师兼处长, 南京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2 (新港)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会计财处处长,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副总会计师,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兼任党委书记。 张乐赛先生, 董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 现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 历任南京银行债券交易员,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 同时兼任诺安基金债券型、 保本型、 货币 型基金的基金经理、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现兼任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陆 国 庆 先生, 独 立 董事。 南 京 大学企 业 管 理博士 、 南 京大学 经 济 学博士 后 , 现任湖南大学金融学院研究所长。 历任湖南省岳阳市国土管理局地产管理副主任 科 员 , 湖南省 国 土 管理局 地 产 管理主 任 科 员,广 发 证 券股份 有 限 公司证 券 研 究 、 投资银行部门副总经理。 安国俊女士, 独立董事。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学博士 , 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 融研究所副研究员、 硕士生导师。 历任财政部主任科员、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金融 市场部高级经理。 王艳女士, 独立董事。 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学 博士, 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金 融系副教授。 历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职员, 中国证监会 深圳监管局行业调研主任科员等。 2 、 监 事 会成 员 潘瑞荣先生, 监事长。 硕士研究生, 现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稽核部 总经理。 历任南京市财政局企业财务管理处主任科员, 南京市城市合作银行财务 会计处副处长,南京市商业银行会计结算部总经理等。 陆阳俊先生, 监事。 研 究生学历 , 现任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财务 总监。 历任南化集团建设公司财务处会计,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主 管、副经理、经理等。 张明凯先生, 职工监事。 河海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 , 现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经理。曾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深信用研究员。 马一飞女士, 职工监事。 上海师范大学经济学学士 , 现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综合管理部人事 主管。 曾任职于汉高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市场部, 中智上海经 济技术合作公司,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3 、 公 司 高级 管 理 人 员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3 束行农先生,董事长。 (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乐赛先生,总经理。 (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李晓燕女士, 督察长。 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 , 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员,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监察稽核高级经理,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 现兼任鑫沅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鑫沅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监事。 李雁女士, 副总经理。 东南大学动力工程学士。 曾任职于南京信联证券计划 财务部, 历任南京城市合作银行资金交易及结算员, 南京银行资金交易部部门经 理、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现兼任市场营销部总监。 张 丽 洁 女士, 副 总 经理。 南 京 大学经 济 学 硕士 , 历 任 南京银 行 债 券交易 员 , 海富通基金多个固定收益基金的基金经理、 东方证券资管固定收益部副总监、 鑫 元基金首席投资官,现兼任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 王辉先生, 副总经理。 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南京 市分行金融机构管理方面的工作, 南京证券上海营业部副总经理, 世纪证券上海 营业部总经理及上海营销中心总经理 、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现兼 任上海鑫沅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 史少杰先生, 总经理助理。 上海财经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职于乌鲁木齐 商业银行资金营运部、 招商银行金融巿场部, 先后负责管理 人民币投资团队、 人 民币资产管理团队、 债券交易团队。 现兼任投资管理部总监 、 鑫沅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陈宇先生,总经理助理。 上海交通大学 EMBA 工商管理硕士、复旦大学软件 工程硕士 , 历任申银万国证券电脑部高级项目经理, 中银基金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职工监事、工会委员。 4 、 本 基 金基 金 经 理 张明凯先生, 学历: 数 量经济学专业, 经济学硕士。 相关业务资格: 证券投 资基金从业资格。 从业经历:2008 年7 月至 2013 年8 月, 任职于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担任资深信用研究员, 精通信用债的行情与风险研判, 参与创立了南 京 银 行 内部债 券 信 用风险 控 制 体系, 对 债 券市场 行 情 具有较 为 精 准的研 判 能 力 。 2013 年 8 月加入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投资研究部信用研究员。2013 年12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4 月 30 日 至 2016 年 3 月 2 日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 4 月 17 日起担任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6 月12 日 起任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6 月26 日起任鑫元鸿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 10 月 15 日起 任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12 月2 日起任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 12 月 16 日起 任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6 月26 日 起任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7 月15 日 至今任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4 月 21 日起担任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同时兼任基 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颜 昕 女 士,学 历: 国际审 计 专 业,学 士 。 相关业 务 资 格:证 券 投 资基金 从 业 资格。从业经历:2009 年 8 月,任职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交易员。 2013 年 9 月加入鑫元基金担任交易员,2014 年 2 月至 8 月,担任鑫元基金交易 室主管,2014 年9 月起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5 年6 月26 日起担任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7 月15 日起担任鑫元货 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1 月13 日起担任 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6 年 3 月 2 日起 担任鑫 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 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3 月 9 日起担任鑫元汇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6 月 3 日起担任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7 月13 日起 担任鑫元裕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8 月17 日起担任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 同时兼任基 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赵慧女士, 学历: 经济学专业, 硕士。 相关业务资格: 证券投资基金从业 资 格。从业经历:2010 年 7 月任职于北京汇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交易员。 2011 年 4 月起在南京银行金融市场部资产管理部和南京银行金融市场部投资交 易中心担任债券交易员,有丰富的银行间市场交易经验。2014 年 6 月加入鑫元 基金, 担任基金经理助理。2014 年7 月15 日起担任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助理,2014 年 10 月 20 日 起担任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5 金经理助理,2014 年12 月2 日起担任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助理,2014 年 12 月 16 日起担任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助理,2015 年7 月15 日起担任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6 年1 月13 日起担任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6 年 3 月 2 日起担 任鑫元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3 月 9 日起担任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6 月3 日起担任鑫 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7 月13 日起担任鑫元裕利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8 月17 日起担任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同时兼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5 、 基 金 投资 决 策 委 员会 成 员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最高决策机构, 根据法律法规、 监管规 范 性 文 件、基 金 合 同与公 司 相 关管理 制 度 对各项 重 大 投资活 动 进 行管理 与 决 策 。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如下: 张乐赛先生:总经理 史少杰先生: 总经理助理兼 投资管理部总监 丁玥女士: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兼研究部总监 王美芹女士: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张明凯先生: 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 投 资 基 金、鑫 元 鸿 利债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 金 、鑫元 合 享 分级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 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 、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鑫元双债 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颜昕女士: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 、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 鑫元合享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 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 元裕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赵慧女士: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 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鑫元汇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鑫元裕 利债券型证券投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6 资基金 、 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 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 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 金经理助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7 第 二 部 分 基 金 托 管 人 一 、 基 本 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设立日期:1992 年8 月18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银复 1992[15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4.3479 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75 号 投资与托管部总经理:曾闻学


托管部门联系人: 李宁 电话: (010) 63636363 传真: (010) 63639132 网址:www.cebbank.com 二 、 基 金 托管 部 门 及 主要 人 员 情 况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先生, 历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沈阳市分行常务副行长、 中 国 人 民 银行沈 阳 市 分行行 长 , 中国人 民 银 行信贷 管 理 司司长 、 货 币金银 局 局 长 、 银行监管一司司长,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中国光大 (集团) 总 公 司董事长、 党委书记等职务。 现任十二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十 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 党委书记, 中国光大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长, 兼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党委书记, 中国光大控 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行 长 张 金 良 先 生 , 曾 任 中 国 银 行 财 会 部 会 计 制 度 处 副 处 长 、 处 长 、 副 总经 理兼任 IT 蓝图实施办公室主任、 总经理, 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 党委书记, 中国银行副行长、 党委委员。 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 兼任中国光 大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 曾闻学先生, 曾任中国光大银行办公室副总经理,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副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8 行长。现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托管部总经理。 三 、 证 券 投资 基 金 托 管情 况


截至 2016 年6 月30 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国投瑞银创新动力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摩 根 士丹利 华 鑫 资源优 选 混 合型证 券 投 资基 金(LOF) 、摩 根 士 丹 利 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转债增强 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大 成 策 略回报 股 票 型证券 投 资 基金、 大 成 货币市 场 基 金 、 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光大保 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中欧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国金通用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农银汇理深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益 民核心增 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商业模式 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 通用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中加货币市场基金、 益民服务领先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健康民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稳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通用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合享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金、 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建信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泓德优选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融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红塔红土 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鹰产业整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国金通用鑫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景裕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江信同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光大保德信耀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大成 景 沛 灵 活配置 混 合 型证券 投 资 基金、 易 方 达瑞选 灵 活 配置混 合 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 中加心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稳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9 方弘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 时安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安心保本五号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欧强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 资 基 金、华 夏 恒 利 6 个 月 定期开 放 债 券型证 券 投 资基金 、 易 方达裕 景 添 利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安怡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江信汇福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双债增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瑞丰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泰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景荣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兴华定期开放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共64 只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基金资产规模 1,381.42 亿 元 。 同时, 开 展 了证券 公 司 资产管 理 计 划、专 户 理 财、企 业 年 金基金 、QDII 、 银行理财、 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资产的托管及信托公司资金信托计划、 产业投资 基金、股权基金等产品的保管业务。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10 第 三 部 分 相 关 服 务 机 构 一 、 基 金 份额 发 售 机 构 1、直销机构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 号震旦大厦 31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909 号 12 楼 法定代表人: 束行农 联系电话:021-20892066 传真:021-20892080 联系人: 周芹 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021-68619600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 认购、 申购及赎回 等业务,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www.xyamc.com 2、 销售机构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大良新城区拥翠路 2 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大良新城区拥翠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姚真勇 客户电话:0757-22223388 网站:www.sdebank.com 二 、 登 记 机构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 号震旦大厦 31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909 号 12 楼法定代表人:束行农 联系电话:021-20892000 传真:021-20892111 联系人: 包颖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11 三 、 出 具 法律 意 见 书 的律 师 事 务 所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浦东南路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南路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层 负责人: 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 刘佳 经办律师: 廖海、刘佳 四 、 审 计 基金 财 产 的 会计 师 事 务 所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湖滨路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 杨绍信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 傅琛慧 经办注册会计师: 薛竞、傅琛慧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12 第 四 部 分 基金 名 称 和 基 金 类 型 一、基金 名称: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 基金类别:债券型 三、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13 第 五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的 生 效 根据有关规定, 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 基金合同于 2016 年4 月21 日正式生效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14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的 投 资 目 标 和 投 资 范 围 一 、 投 资 目标 本基金以信用债和可转债为主要投资对象, 在适度承担信用风险并保证资产 流动性的条件下,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 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 收益,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 二 、 投 资 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固 定 收 益 类金 融 工 具 (包 括 国 内 依法 发 行 和 上市 交 易 的 国债 、 金 融 债、 企 业 债 、 公 司 债 、 证券 公 司 发 行的 短 期 公 司债 、 地 方 政府 债 、 次 级债 、 中 小 企业 私 募 债 、 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央行票据、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 券、 债券回 购、 协议存 款、 通知存 款、 银行存 款等) 和股 票 (包括中 小板 、 创 业 板 及 其 他 经中 国 证 监 会核 准 上 市 的 股票) 、 权证 等 权 益 类金 融 工 具 以及 法 律 法 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比 例 为 :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债 券 资 产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的 80% , 其 中投 资 于 信 用债 和 可 转 债的 比 例 合 计不 低 于 非 现金 基 金 资 产的 80% ;股 票等权益类资产 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 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及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15 第 七 部 分 基 金 的 投 资 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在严格把 控投资风险的基础上, 适度参与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从而提高投资收益。 本基金紧 密 跟 踪 债 券市 场 与 股 票市 场 的 运 行情 况 和 风 险收 益 特 征 ,结 合 对 宏 观经 济 环 境 、 国家政策趋向及利率变化趋势等重点分析, 判断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相对投资 价值,在债券资产与股票资产之间进行动态调整。 2、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根据资产的发行主体、 风险来源、 收益率水平、 市场流动性等因素, 基金管 理人通过深入研究宏观经济发展状况, 预测价格和利率变化趋势, 在债券组合久 期调整及期限结构配置基础上, 采取积极的投资策略, 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配置 比例。 (1 )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将 重点 投 资 信 用类 债 券 , 以提 高 组 合 收益 能 力 。 信用 债 券 相 对央 票 、 国债等利率产品的信用利差是本基金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来源, 本基金将在内部 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和内部信用风险控制的框架下, 积极投资信用债券, 获取信用 利差带来的高投资收益。 债券的信用利差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 一是 市场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 二 是债券本身的信用变化。 本基金依靠对宏观经济走势、 行业信用状况、 信用债券 市场流动性风险、 信用债券供需情况等的分析, 判断市场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 行业走势, 确定各期限、 各类属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 依靠内部评级系统分析各 信用债券的相对信用水平、 违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 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 未 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券进行投资, 减持信用利差被低估、 未来信用利差 可能上升的信用债券。 (2 )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基于行业分析、 企业基 本面分析和可转换债券估值模型 分析, 并结合 市场环 境情况等, 本基金在一、 二级市场投资可转换债券, 以达到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 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稳健增值的目的。 1)行业配置策略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16 本 基 金 将 根据 宏 观 经 济走 势 、 经 济周 期 , 以 及阶 段 性 市 场投 资 主 题 的变 化 , 综合考虑宏观调控目标、 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 精选成长前景明确或受益政策扶 持的行业内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布局。 另外, 由于宏观经济所处的时 期和市场发展的阶段不同, 不同行业的可转换债券也将表现出不同的风险收益特 征 。 在 经 济复 苏 的 初 期, 持 有 资 源类 行 业 的 可转 换 债 券 将获 得 良 好 的投 资 收 益 ; 而在经济衰退时期, 持有防 御类非周期行业的可转换债券, 将获得更加稳定的收 益。 2)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运用企业基本面分析和理论价值分析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 上,精选具有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券,力争实现较高的投资收益。 3) 条款博弈 策略本基金将深入分析公司基本面, 包括经营 状况和财务状况, 预测其未来发展战略和融资需求, 结合流动性、 到期收益率、 纯债溢价率等因素, 充分发掘这些条款给可转换债券带来的投资机会。 4)转股策略 在转股期内, 当本基金所持有可转换债券市场交易价格显著低于转股平价时, 即转股溢价率明显为负时, 本基金将通过转股并在其 上市交易后10个工作日内卖 出股票以实现收益。 (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当前国内资产支持证券市场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主 (包括以银行贷款资 产、 住房抵押贷款等作为基础资产) , 仍处于 创新试点阶段。 产品投资关键在于 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 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 框架下, 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 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 后 进 行 投 资。 本 基 金 将严 格 控 制 资产 支 持 证 券的 总 体 投 资规 模 并 进 行分 散 投 资 , 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4)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 本基金投资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 指定 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以防范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的关键在于系统分析和跟踪证券公司的基本面情 况, 本基金主要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及分析方法进行证券公司短期公司 债的选择和投资。 定量分析方面, 基金管理人将着重关注债券发行人的财务状况,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17 包括发行主体的偿债能力、 盈利能力、 现金流获取能力以及发行主体的长期资成 本结构等。定性分析则重点关注所发行债券的具体条款以及发行主体情况。 (5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策 略 由 于 中 小 企业 私 募 债 采取 非 公 开 方式 发 行 和 交易 , 并 限 制投 资 者 数 量上 限 , 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 同时, 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 经营波动性较高、 信 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的影响, 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这两 个特点要求在具体的投资过程中, 应采取更为谨慎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认为, 投 资该类债券的核心要点是分析和跟踪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 并综合考虑信用基 本面、 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 确定最终的投资决策。 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以持有到期为主。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以精选个股为主, 发 挥基金管理人专业研究团队的研 究能力,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考察上市公司的增值潜力。 定量方面综合考虑盈利能力、 成长性、 估值水平等多种因素, 包括净资产与 市值比率 (B/P) 、 每股盈利/每股市价 (E/P) 、 年 现金流/市值 (cashflow-to-price) 和销售收入/ 市值(S/P) 等 价 值 指标 以 及 净 资产 收 益 率 (ROE ) 、 每股 收 益 增 长 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等成长指标。 定性方面考察上市公司所属行业发展前景、 行 业地位、 竞 争优势等多种因素, 精选流动性好、成长性高、估值水平低的股票进行投资。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谨慎、 合理地 对基金资产进行权证投资。 同时, 基金管理人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 在采用权证 定价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 充分考量可能持有的权证品种的收益率、 流 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 实现基金资产增值并锁定收益。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18 第 八 部 分 基金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80%+沪深 300 指 数收益率 ×20% 本基金选择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 债 综 合 全 价指 数 样 本 具有 广 泛 的 市场 代 表 性 ,涵 盖 主 要 交易 市 场 ( 银行 间 市 场 、 交易所市场等) 、 不同发行主体 (政府、 企业等) 和期限 (长期、 中期、 短期等) , 是中国目前最权威, 应用也最广的指数。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的构成品种基本覆盖 了本基金的债券投资标的,反映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 本 基 金 选 择沪 深 300 指 数 收 益 率作 为 股 票 投资 部 分 的 业绩 比 较 基 准。 沪 深 300 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 60% 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和可投资 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 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 本 基金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 基准并及时公告,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 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后, 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指数作为 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指数,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19 第 九 部 分 基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 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其预期风险与 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20 第 十 部 分 基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报告中所载数据截止至2016 年6 月30 日。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 计。 1 、 报 告 期末 基 金 资 产组 合 情 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48,776,000.00 89.12 其中:债券


448,776,000.00 89.12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45,040,643.71 8.94 8 其他资产


9,761,176.31 1.94 9 合计





503,577,820.02





100.00 2 、 报 告 期末 按 行 业 分类 的 股 票 投资 组 合 2.1 报 告 期末 按 行 业 分类 的 境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 报 告 期末 按 行 业 分类 的 沪 港 通投 资 股 票 投资 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3 、 报 告 期末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前 十 名 股 票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21 4 、 报 告 期末 按 债 券 品种 分 类 的 债券 投 资 组 合


序 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9,949,000.00 5.9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9,949,000.00 5.95 4 企业债券 109,154,000.00 21.6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309,673,000.00 61.55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48,776,000.00 89.20 5 、 报 告 期末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前 五 名 债 券投 资 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80162 11 宜昌城 投债 400,000 43,736,000.00 8.69 2 101469027 14 国家核 电MTN003 400,000 42,776,000.00 8.50 3 1182348 11 粤交通 MTN1 400,000 42,404,000.00 8.43 4 1182358 11 广交投 MTN1 400,000 40,744,000.00 8.10 5 1182354 11 中节能 MTN2 400,000 40,596,000.00 8.07 6 、报 告 期末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前 十 名 资 产支 持 证 券 投 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 告 期末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前 五 名 贵 金属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 报 告 期末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前 五 名 权 证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 报 告 期末 本 基 金 投资 的 国 债 期货 交 易 情 况说 明 9.1 本 期 国债 期 货 投 资政 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9.2 报 告 期末 本 基 金 投资 的 国 债 期货 持 仓 和 损益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22 9.3 本 期 国债 期 货 投 资评 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0、 投 资 组合 报 告 附 注 10.1 声 明本 基 金 投 资的 前 十 名 证券 的 发 行 主体 本 期 是 否出 现 被 监 管部 门 立 案 调 查 , 或 在 报 告 编 制 日 前 一 年 内 受 到 公 开 谴 责 、 处 罚 的 情 形 。 如 是 , 还 应 对 相 关 证 券 的 投 资决 策 程 序 做出 说 明 。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0.2 声 明基 金 投 资 的前 十 名 股 票是 否 超 出 基金 合 同 规 定的 备 选 股 票库 。 如 是 , 还 应 对 相 关股 票 的 投 资决 策 程 序 做出 说 明 。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0.3 其 他资 产 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761,076.91 5 应收申购款 99.4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761,176.31


10.4 报 告 期 末 持有 的 处 于 转股 期 的 可 转换 债 券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5 报 告 期 末 前十 名 股 票 中存 在 流 通 受限 情 况 的 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23 第 十 一 部 分 基 金 的 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历 史 时 间 段本 基 金 份 额净 值 增 长 率及 其 与 同 期业 绩 比 较 基准 收 益 率 的比 较 (截止时间 2016 年6 月30 日) 鑫元双债增强 A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 年 4 月 21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之日)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0.70% 0.05% -0.07% 0.22% 0.77% -0.17% 鑫元双债增强 C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 年 4 月 21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之日)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0.60% 0.05% -0.07% 0.22% 0.67% -0.17%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24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费 用 与 税 收 一 、 基 金 费用 的 种 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 生 效 后 与 基 金 相 关 的 会 计 师 费 、 律 师 费 、 仲 裁 费 和 诉 讼 费 ;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 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 、 基 金 费用 计 提 方 法、 计 提 标 准和 支 付 方 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 基 金 的 管理 费 按 前 一日 基 金 资 产净 值 的 0.7% 年 费 率 计提 。 管 理 费的 计 算 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 基 金 财 产 中一 次 性 支 付给 基 金 管 理人 。 若 遇 法定 节 假 日 、公 休 日 或 不可 抗 力 等 , 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 基 金 的 托管 费 按 前 一日 基 金 资 产净 值 的 0.2% 的 年 费 率计 提 。 托 管费 的 计 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25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 基 金 份 额不 收 取 销 售服 务 费 ,C 类 基 金 份 额的 销 售 服 务费 年 费 率为 0.4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 费划付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 前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 由基 金 管 理 人 分别 支 付 给 各基 金 销 售 机构 。 若 遇 法定 节 假 日 、公 休 日 或 不可 抗 力 等, 支付日期顺延 。 销售服务费主要 用 于 本 基 金 持 续 销 售 以 及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服 务 等 各 项 费 用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 不 列 入基 金 费 用 的项 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 基 金 管理 人 和 基 金托 管 人 因 未履 行 或 未 完全 履 行 义 务导 致 的 费 用支 出 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 其 他 根据 相 关 法 律法 规 及 中 国证 监 会 的 有关 规 定 不 得列 入 基 金 费用 的 项 目。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26 四 、 基 金 管理 费 、 基 金托 管 费 和 销售 服 务 费 的调 整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 协商一致, 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 销售服务费率, 无须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基金管理 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 、 基 金 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 行。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27 第 十 三 部 分 对 招 募 说 明 书 更 新 部 分 的 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 理 办 法 》 、 《 证 券 投 资基 金 销 售 管理 办 法 》 、 《证 券 投 资 基金 信 息 披 露管 理 办 法 》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 要 求 , 结 合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对 本 基 金 实 施 的 投 资 管 理 活 动 , 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 在 “ 重 要 提 示 ” 中 , 更 新 了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所 载 内 容 截 止 日 、 有 关 财 务数据截止日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二、 在“第三部分 基 金 管 理 人 ” 部 分 , 对 基 金 管 理 人 情 况 、 主 要 人 员 情况 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三、 在“第四部分 基 金 托 管 人 ” 部 分 , 对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相 关 内 容 进 行 了更新。 四、 在“第五部分 相 关 服 务 机 构 ” 部 分 , 更 新 了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机 构 、 登记机构、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 相关信息。 五、 在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 部分, 删除 了“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 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等与基金发售相关的内容 。 六、 在“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部分, 删除了 “ 基金备案的条件” 、 “ 基 金 合同不 能 届 时生效 时 募 集资金 的 处 理方式 ” 、 “ 基 金存 续 期 内的基 金 份 额 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的相关内容。 七、 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 部 分 , 更 新 了 “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 的内容,截止日期更新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该部分内容均按照有关规定编制, 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八、 在“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部分, 更新了投资人 投诉与建议 的相关信息。 九、 在“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部分, 更新了本报告期内的信 息披露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