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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50A(150123)

建信50A/B: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建信央视财经 5 0 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2016 年第 2 号
基 金 管 理 人 : 建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零 一六 年十 二月建信央视财经 5 0 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
【重 要提 示】
本基 金于 2012 年12 月10 日经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许 可字 [2012]1650 号文 核准 募集 。 本基 金的
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28日正式生效。
本基 金管 理人 保证招 募说 明书 的内 容 真实 、准 确、完 整。 本摘 要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 招
募说 明书 编写, 并经 中国证 监会 核准, 但中 国证 监会对 本基 金募集 的核 准,并 不表 明其对 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的各类份额 (建信央视50份额、 建信央视50A份额和建信央视50B份额) 均不保本,
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可能发生亏损。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不 构成 对本 基金业 绩表 现的 保证。 基金 合同 是约 定基
金当 事人 之间权 利、 义务的 法律 文件。 基金 投资 人自依 基金 合同取 得基 金份额 ,即 成为基 金
份额 持有 人和本 基金 合同的 当事 人,其 持有 基金 份 额的 行为 本身即 表明 其对基 金合 同的承 认
和接受, 并按照 《基金法》 、 《 运作办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基
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 管理 人依 照恪尽 职守 、诚 实信 用 、谨 慎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基 金财 产, 但不 保 证
基金 一定 盈利, 也不 保证最 低收 益。基 金管 理人 提醒投 资者 基金投 资的 “买者 自负 ”原则 ,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 金投 资于 证券市 场, 基金 净值 会 因为 证券 市场波 动等 因素 产生波 动, 投资 者在 投 资
本基 金前 ,需充 分了 解本基 金的 产品特 性, 并承 担基金 投资 中出现 的各 类风险 ,包 括:因 政
治、 经济 、社会 等环 境因素 对证 券价格 产生 影响 而形成 的系 统性风 险, 个别证 券特 有的非 系
统性 风险 ,基金 管理 人在基 金管 理实施 过程 中产 生的基 金管 理风险 ,开 放式基 金的 巨额赎 回
风险, 本基金 的特定风险 (包括指数投资风险 、 杠杆机制风险、 折/溢价交易风险、 以及份额
配对转换及基金份额折算等业务办理过程中的特有风险)等。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9月27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
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建信央视财经 5 0 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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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金 管理人
(一 )基 金管理 人概 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设立日期:2005年9月19日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号文批准设立。 公司 的股
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
美国信安金融服务公司 25%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0%
本基 金管 理人 公司治 理结 构完 善, 经 营运 作规 范,能 够切 实维 护基金 投资 人 的利 益。 股
东会 为公 司权力 机构 ,由全 体股 东组成 ,决 定公 司的经 营方 针以及 选举 和更换 董事 、监事 等
事宜 。公 司章程 中明 确公司 股东 通过股 东会 依法 行使权 利, 不以任 何形 式直接 或者 间接干 预
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 会为 公司 的决策 机构 ,对 股东 会 负责 ,并 向股东 会汇 报。 公司董 事会 由 9 名董 事组
成, 其中 3 名为 独立 董事。 根据 公司章 程的 规定, 董事 会行 使《公 司法 》规定 的有 关重大 事
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裁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 设监 事会 ,由 6 名监 事组 成, 其中包 括 3 名职 工代 表监 事。监 事会 向股 东会负 责,
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二 )主 要人员 情况
1、董 事会 成员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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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会斌先生,董事长。2015 年 3 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自 201 1 年
3 月至 2015 年 3 月, 出任中国建设银行批发业务总监; 自 2006 年 5 月至 201 1 年 3 月任 中国
建设 银行 河南 省分 行行长 ;自 1994 年 5 月至 2006 年 5 月历 任中 国建 设银 行筹资 储备 部副 主
任, 零售 业务部 副总 经理, 个人 银行部 副总 经理 ,营业 部主 要负责 人、 总经理 ,个 人银行 业
务部 总经 理,个 人银 行业务 委员 会副主 任, 个人 金融部 总经 理。许 先生 是高级 经济 师,并 是
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 曾荣获中国建设银行突出贡献奖、 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等奖项。 1983
年辽宁财经学院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大学本科毕业。
孙志晨先生,董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兼建信资本管理公司董事长
1985 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6 年获得长江商学院 E M B A 。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
总行 筹资 部证券 处副 处长, 中国 建设银 行总 行筹 资部、 零售 业务部 证券 处处长 ,中 国建设 银
行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
曹伟先生, 董事 , 现任中国建设银 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 。 1990 年获北京师范大
学中 文系 硕士学 位。 历任中 国建 设银行 北京 分行 储蓄证 券部 副总经 理、 北京分 行安 华支行 副
行长 、北 京分行 西四 支行副 行长 、北京 分行 朝阳 支行行 长、 北京分 行个 人银行 部总 经理、 中
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张维义先生, 董事, 现任信安北亚地区副总裁。 1990 年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 获经
济学学士学位, 2012 年获得华盛顿大学和复旦大学 E M B A 工商管理学硕士 。 历任新加坡公共
服务 委员 会副处 长, 新加坡 电信 国际有 限公 司业 务发展 总监 ,信诚 基金 公司首 席运 营官和 代
总经 理, 英国保 诚集 团(马 来西 亚)资 产管 理公 司首席 执行 官,宏 利金 融全球 副总 裁,宏 利
资产管理公司(台湾)首席执行官和执行董事。
袁时奋先生, 董事, 现任信安国际 (亚洲) 区域副总裁。 1981 年毕业于美国阿而比学院 。
历任 香港 汇丰银 行投 资银行 部副 经理, 加拿 大丰 业银行 资本 市场部 高级 经理, 香港 铁路公 司
库务 部助 理司库 ,香 港置地 集团 库务部 司库 ,香 港赛马 会副 集团司 库, 信安国 际有 限公司 大
中华区首席营运官。
殷红军先生, 董事, 现任中国华电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1998 年毕业于首
都经 济贸 易大学 数量 经济学 专业 ,获硕 士学 位。 历任中 国电 力财务 有限 公司债 券基 金部项 目
经理 、华 电集团 财务 有限公 司投 资咨询 部副 经理 (主持 工作 )、中 国华 电集团 公司 改制重 组
办公 室副 处长、 体制 改革处 处长 、政策 与法 律事 务部政 策研 究处处 长、 中国华 电集 团资本 控
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全先生, 独立董事 , 现任新华资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1985 年毕业于中国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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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1988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和中
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职员、 正大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资金部总经理, 博时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建国先生, 独立董事 , 曾任大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首席行政员 , 中银保诚退休金信托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 英国保 诚保 险有限 公司 首席 行政员 ,美 国国际 保险 集团亚 太区 资深副 总
裁 , 美 国 友 邦 保 险 ( 加 拿 大 ) 有 限 公 司 总 裁 兼 首 席 行 政 员 等 。 1989 年 获 Pacific Sout hern
University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伏军先生, 独立董事, 法学博士, 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 兼任中国法 学会
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国际金融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监 事会 成员
王雪 玲女 士, 监事会 主席 。毕 业于 清 华大 学经 济管理 学院 高级 工商管 理人 员工 商管 理 专
业, 高级 经济师 。历 任中国 建设 银行山 东省 分行 计划处 职员 ;中国 建设 银行新 疆区 分行计 划
处、 信贷 处、风 险处 和人力 部等 副处长 、处 长、 行长助 理、 副行长 ;中 国建设 银行 总行机 构
业务部副总经理。 2015 年 10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方蓉 敏女 士, 监事, 现任 信安 国际 ( 亚洲 )有 限公司 亚洲 区首 席律师 。曾 任英 国保 诚 集
团新市场发展区域总监和美国国际集团全球意外及健康保险副总裁等职务。 方女士 1990 年获
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拥有新加坡、英格兰和威尔斯以及香港地区律师从业资格。
李亦 军女 士, 监事, 高级 会计 师, 现 任中 国华 电集团 资本 控股 有限责 任公 司机 构与 风 险
管理 部经 理。 1992 年获 北京 工业 大学工 业会 计专 业学士 , 2009 年获 中央 财经 大学会 计 专 业
硕士 。历 任北京 北奥 有限公 司, 中进会 计师 事务 所,中 瑞华 恒信会 计师 事务所 ,中 国华电 集
团财 务有 限公司 计划 财务部 经理 助理、 副经 理, 中国华 电集 团资本 控股 (华电 财务 公司) 计
划财 务部 经理, 中国 华电集 团财 务有限 公司 财务 部经理 ,中 国华电 集团 资本控 股有 限公司 企
业融资部经理。
吴灵 玲女 士, 职工监 事, 现任 建信 基 金管 理有 限责任 公司 人力 资源管 理部 总经 理兼 综 合
管理部总经理。 1996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信息管理系; 2001 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 学经
济系。 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主任科员 、 高级经理助理。 2005 年 9 月加入建信基
金管理公司,历任人力资源管理部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
刘颖女士, 职工监事, 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 ,英国特 许公
认会计师公会 ( A C C A ) 资深会员。 1997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 计系 , 获学士学位; 2010 年
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 华夏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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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运 营 部 高 级 经 理 。 2006 年 12 月 至 今 任 职 于 建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监察稽核部。
安晔先生, 职工监事 , 现任建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 1995 年毕业
于北 京工 业大学 计算 机应用 专业 ,获得 学士 学位 。曾任 中国 建设银 行北 京分行 科技 部科员 、
中国建设银行信息技术管理部主任科员、 项目经理。 2005 年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 , 历
任基金运营部总监助理、副总监;信息技术部副总监、总监。
3、公司高管人员
孙志晨先生,总裁(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
张威威先生, 副总裁。 1997 年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 , 获学士学位; 2003 年毕业于大连理
工大 学, 获硕士 学位 。曾任 中国 建设银 行辽 宁省 分行筹 资处 科员、 主任 科员; 中国 建设银 行
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 高级副经理; 2005 年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 历任市场
营 销 部 副 总 监 ( 主 持 工 作 ) 、 总 监 、 公 司 首 席 市 场 官 等 职 务 。 2015 年 8 月 6 日 起 任 建 信 基 金
管理公司副总裁。
曲寅军先生, 副总裁。 1996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 , 获学士学位; 1999 年毕业于中国人
民大 学, 获硕士 学位 。曾任 中国 建设银 行总 行审 计部科 员、 副主任 科员 ;团委 主任 科员; 重
组改制办公室高级副经理; 行长办公室高级副经理。 2005 年 9 月起就职于建信基金管理公 司 ,
历任董事会秘书兼综合管理部总监、 投资管理部副总监、 专户投资部总监和公司首席战略 官 。
2013 年 8 月至今, 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 总经理, 并于 2015
年 8 月 6 日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副总裁。
4、督察长
吴 曙 明 先 生 , 督 察 长 。 1992 年 毕 业 于 中 南 工 业 大 学 管 理 系 , 获 学 士 学 位 ; 1999 年 毕 业
于 财 政 部 财 政 科 学 研 究 所 , 获 经 济 学 硕 士 学 位 。 1992 年 7 月 至 1996 年 8 月 在 湖 南 省 物 资 贸
易总公司工作; 1999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先后在营业部、 金融机构部、 机构业务
部从 事信 贷业务 和证 券业务 ,曾 任科员 、副 主任 科员、 主任 科员、 机构 业务部 高级 副经理 等
职。 2006 年 3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 , 担任董事会秘书兼综合管理部总监。 2015 年 8 月 6
日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
5、本 基金 基金经 理
叶 乐 天 先 生 , 硕 士 , 金 融 工 程 及 指 数 投 资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 2008 年 5 月 至 2011 年 9 月 ,
就职 于中 国国际 金融 有限公 司, 历任市 场风 险管 理分析 员、 量化分 析经 理,从 事风 险模型 、
量化研究与投资。 2011 年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历任基金经理助理、 基金经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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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 金 融 工 程 及 指 数 投 资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 2012 年 3 月 21 日 至 2016 年 7 月 20 日 任 上 证 社 会
责 任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及 其 联 接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3 年 3 月 28 日 起 任 建 信
央视财经 50 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1 月 27 日起任建信中证 50 0 指
数 增 强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5 年 8 月 26 日 起 任 建 信 精 工 制 造 指 数 增 强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 9 日起任建信多因子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投 资决 策委员 会成 员
孙志晨先生,总裁。
梁洪昀先生,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总经理。
钟敬棣先生,固定收益投资部首席固定收益投资官。
李菁,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
姚锦女士,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兼研究部首席策略分析师。
顾中汉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许杰先生,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
7、上 述人 员之间 均不 存在近 亲属关 系。
二、 基金 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 A N K O F C O M M U N I C A T I O N S C O .,L T 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25 号
联系人:汤嵩彦
电 话:95559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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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银行 始建 于 1908 年, 是中 国历 史最 悠久的 银行 之一 ,也是 近代 中国 的发 钞行之 一。
1987 年重 新组 建后的 交行 正式 对外营 业, 成为中 国第 一家 全国性 的国 有股份 制商 业银 行 ,总
部设 在上 海。 2005年 6月交 通银 行在香 港 联 合交 易所挂 牌上 市, 2007年 5月在 上海 证券交 易所
挂牌 上市 。根据 2015 年英 国《 银行家 》 杂 志发 布的全 球千 家大银 行报 告, 交通银 行一 级 资本
位列 第 17位, 较上 年上升 2位; 根据 201 5 年美 国《 财富》 杂志 发布 的世界 500 强公 司排 行榜,
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90位,较上年上升27位。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 交 通 银 行 资 产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79,563.22 亿 元 。 2016 年 1- 6 月 , 交 通 银
行实现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人民币376.61亿元。
交通 银行 总行设 资产 托管 业务中 心 ( 下文简 称 “托管 中心 ” ) 。现 有员 工具有 多年 基 金 、
证券 和银 行的从 业经 验,具 备基 金从业 资格 ,以 及经济 师、 会计师 、工 程师和 律师 等中高 级
专业 技术 职称, 员工 的学历 层次 较高, 专业 分布 合理, 职业 技能优 良, 职业道 德素 质过硬 ,
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
牛先生2013年10月至今任本行董事长、 执行董事, 2013年5月至2013年10月任本行董事 长 、
执 行 董 事 、 行 长 , 2009 年 12 月 至 2013 年 5 月 任 本 行 副 董 事 长 、 执 行 董 事 、 行 长 。 牛 先 生 1983
年毕 业于 中央财 经大 学金 融系, 获学 士学位 , 1997年毕 业于 哈尔滨 工业 大学 管理学 院技 术经
济专业,获硕士学位,1999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彭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彭 先 生 2013 年 1 1 月 起 任 本 行 副 董 事 长 、 执 行 董 事 , 2013 年 10 月 起 任 本 行 行 长 ; 201 0 年 4
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总
经理 ; 2005年 8月至 2010年 4月任 本行 执行 董事、 副行 长; 2004 年9 月至 2005年8 月任 本行 副行
长; 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任本行董事、 行长助理; 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
1994 年至 2001年历 任本 行乌 鲁木齐 分行 副行 长、行 长, 南宁 分行行 长, 广州 分行行 长。 彭先
生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袁女 士 2015年 8月起 任本 行资 产托 管业 务中心 总裁 ; 2007年 12 月至 2015年8 月, 历任 本行
资产 托管 部总 经理助 理、 副总 经理, 本行 资产 托管业 务中 心副 总裁; 1999年 12 月至 2007年 12
月, 历任 本行乌 鲁木 齐分行 财务 会计部 副科 长、 科长、 处长 助理、 副处 长,会 计结 算部高 级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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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 。袁 女士 1992年毕 业于 中国 石油大 学计 算机 科学系 ,获 得学 士学位 , 2005 年于 新疆 财经
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6 年6 月30日, 交通 银行 共托 管证券 投资 基金 175只。 此外 ,交 通银 行还托 管了 基
金公 司特 定客户 资产 管理计 划、 证券公 司客 户资 产管理 计划 、银行 理财 产品、 信托 计划、 私
募 投资 基金 、 保险 资金 、 全国 社保 基金 、 养老 保障 管 理基 金、 企 业年 金基 金 、 Q F I I 证 券投 资
资产、R Q F I I 证券投资资产、Q D I I 证券投资资产和Q D L P 资金等产品。
三、 相关 服务机 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场外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设在北京的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2)网上交易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本 公 司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办 理 基 金 的 申 购 、 赎 回 、 定 期 投 资 等 业 务 , 具 体
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址:www.ccbfund.cn。
(2)场外销售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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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邮政编码:20012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bankcomm.com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传真:010-83914283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6)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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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8 层 | 邮编: 100004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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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12)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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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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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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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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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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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兰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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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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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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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222 号安联大厦 34 层、28 层 A02 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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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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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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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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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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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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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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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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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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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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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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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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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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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周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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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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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6/7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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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九州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林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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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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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广州市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20 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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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0 号国际信托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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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法定代表人: 张雅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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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 9908 826
网址:http://www.citicsf.com(38)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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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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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 700- 9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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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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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 877- 3772
网址:w w w . 5i f und.c om
(43)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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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1807- 5 室
法定代表人:张皛
客户服务电话:400- 820- 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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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 821- 5399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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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户服务电话:400- 821- 9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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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 068- 1176
网址: w w w .j i m uf und.c om /
(48)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客户服务电话:0755- 83999913
网址: w w w . j i n q i a n w o . c n /
(49)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热线:020- 89629066
网址:h t t p : / / w w w . y i n g m i . c n /
(50)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热线:4000- 466- 788
基金 管理 人可 以根据 相关 法律 法规 要 求, 选择 其他符 合要 求的 机构代 理销 售本 基金 , 并
及时公告。
2、场内发售机构
具 有 基 金 代 销 业 务 资 格 的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会 员 单 位 ( 具 体 名 单 详 见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公 告 或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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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业务公告) 。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 号投资广场 23 层
法定代表人:金颖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 号投资广场 23 层
联系电话:0755-25938095
传真:0755-25987538
联系人:任瑞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 31358666
传真:021- 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人:陈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陈熹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2 0
四、基 金的 名称
建信央视财经50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 的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金 的投资 目标
本基 金采 取指 数化投 资方 式, 通过 严 格的 投资 程序约 束和 数量 化风险 管理 手段 ,力 争 实
现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实现对央视财经50指数的有效跟踪。
七、 基金 的投资 方向
本基 金投 资范 围为具 有良 好流 动性 的 金融 工具 ,包括 国内 依法 发行上 市的 股票 (包 括 央
视财 经 50 指数 成份 股、备 选成 份股、 一级 市场初 次发 行或 增发的 新股 )、债 券( 包括国 债、
金融 债、 企业债 、公 司债、 央行 票据、 可转 换债 券、资 产支 持证券 等) 、货币 市场 工具、 股
指期 货、 权证以 及中 国证监 会允 许基金 投资 的其 他金融 工具 ,但须 符合 中国证 监会 的相关 规
定。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5%, 其中投资于央视财经50指数成 份股
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
易保 证金 后,应 当保 持不低 于基 金资产 净值 5%的现 金或 到期一 年以 内的政 府债 券;权 证投 资
比例 不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的 3%;股 指期 货、权 证及 其他金 融工 具的投 资比 例依 照法律 法规 或
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 律法 规或 监管机 构以 后允 许本 基 金投 资其 他品种 ,基 金管 理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 后 ,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八、 基金 的投资 策略
本基 金采 用被 动式指 数化 投资 策略 。 原则 上股 票投资 组合 的构 建主要 按照 标的 指数 的 成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2 1
份股 组成 及其权 重来 拟合、 复制 标的指 数, 并原 则上根 据标 的指数 成份 股及其 权重 的变动 而
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 金对 标的 指数 的跟踪 目标 :力 争使得 日均 跟踪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不超 过 0.35 %, 年化
跟踪误差不超过4%。 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
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央视财经50指数成份股、 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 每 个交
易 日 日 终 在 扣 除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需 缴 纳 的 交 易 保 证 金 后 , 应 当 保 持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5% 的 现
金或到期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因 标的 指数 成份股 调整 、股 票停 牌 限制 、股 票流动 性不 足、 基金申 购或 赎回 等各 种 基
金管 理人 之外的 因素 ,致使 基金 无法依 指数 权重 购买某 成份 股时, 基金 管理人 可以 根据市 场
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适当的处理和调整。
2、股票投资组合策略
(1)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 金股 票资 产投资 以央 视财 经 50 指数 为标 的指 数,原 则上 采用 完全复 制的 方法 ,即按
照标 的指 数的成 份股 组成及 其权 重构建 基金 投资 组合, 并通 过事先 设置 目标跟 踪误 差、事 中
监控 、事 后调整 等手 段,严 格将 跟踪误 差控 制在 规定范 围内 ,控制 与标 的指数 主动 偏离的 风
险。
(2)投资组合调整
1)定期调整
本基 金将 根据 所跟踪 的标 的指 数对 其 成份 股的 调整而 进行 相应 的定期 跟踪 调整 ,达 到 有
效控制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目的。
2)不定期调整
①与指数相关的调整
根据 指数 编制 规则, 当标 的指 数成 份 股因 增发 、送配 、各 类限 售股获 得流 通权 等原 因 而
需要进行成份股权重调整时,本基金将按照标的指数最新权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②限制性调整
根据 法律 法规 中针对 基金 投资 比例 的 相关 规定 ,当基 金投 资组 合中按 标的 指数 权重 投 资
的股 票资 产比例 或个 股比例 超过 规定限 制时 ,本 基金将 对其 进行实 时的 被动性 卖出 调整, 并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2 2
相应地对其他资产或个股进行微调,以保证基金合法规范运行。
③根据申购和赎回情况调整
本基 金将 根据 申购和 赎回 情况 ,结 合 基金 的现 金头寸 管理 ,制 定交易 策略 以应 对基 金 的
申购赎回,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④其他调整
根据 法律 、法 规和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成份 股在 标的指 数中 的权 重因其 它特 殊原 因发 生 相
应变 化的 ,本基 金可 以对该 部分 股票投 资组 合进 行适当 变通 和调整 ,最 终使跟 踪误 差控制 在
一定的范围之内。
(3)跟踪误差、跟踪偏离度控制策略
指数 基金 跟踪 误差的 来源 包括 :对受 限成 份股 的替代 投资 、成 份股调 整时 的交 易策 略 以
及基 金每 日现金 流入 或流出 的建 仓 或 变 现 策略 、 成份 股股 息的再 投资 策略等 。基 金管理 人将
通过对上述因素的有效管理,追求跟踪误差最小化。
同时 ,本 基金 将每日 跟踪 基金 组合 与 指数 表现 的偏离 度, 每月 末定期 分析 基金 组合 与 标
的指 数表 现的累 积偏 离度、 跟踪 误差变 化情 况及 其原因 ,并 优化跟 踪偏 离度管 理方 案,实 现
有效控制跟踪误差。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 金 在股 指期 货投 资中将 根据 风险 管理的 原则 ,以 套期保 值为 目的 ,在风 险可 控 的 前
提下,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达到有效控制跟踪误差。
(1)确定套期保值目标现货组合、期限以及交易方向
套期 保值 的目 标现货 组合 是指 需要 进 行套 期保 值的股 票资 产, 这部分 资产 可以 是基 金 持
有或 者将 要持有 的所 有股票 资产 ,也可 以是 部分 股票资 产。 本基金 将通 过对国 内外 宏观经 济
运行 趋势 、财政 以及 货币政 策、 市场资 金供 需状 况 、 股票 市场 估值水 平、 固定收 益类 资产收
益水 平等 因素进 行分 析,结 合对 股票头 寸的 流动 性、风 险程 度等因 素的 测评, 以确 定需要 进
行套期保值的股票组合和套期保值期限。
根据 期货 合约 的交易 方向 不同 ,套 期 保值 分为 两类: 买入 套期 保值 、卖出 套期 保值 。 买
入套 期保 值 (又 称 多头 套期 保值 )是 在期 货市场 买入 期货合 约, 用期货 市场 多头 对冲现 货市
场上 行风 险,主 要用 于降低 基金 建仓期 股票 价格 大幅上 涨的 风险; 卖出 套期 保值 (又 称空 头
套期 保值 )是在 期货 市场中 卖出 期货合 约, 用期 货市场 空头 对冲现 货市 场的下 行风 险,以 规
避基金运作期间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本基金将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交易方向。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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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择股指期货合约开仓种类
在期 货合 约选 择方面 ,本 基金 将遵 循 品种 相同 或相近 以及 月份 相同或 相近 的原 则。 如 果
市场 上存 在以不 同指 数为标 的的 股票指 数期 货, 则将选 择与 目标现 货组 合相关 性较 强的指 数
为标 的的 股票指 数期 货进行 套期 保值。 本基 金将 综合权 衡所 承担的 基差 风险、 合约 的流动 性
以及展期成本等因素,确定最有利的合约或者合约组合进行开仓。
(3)根据最优套期保值比例确定期货头寸
本基 金将 通过 最优 套期 保值 比例来 确定 期货 头寸 , 以当前 投资 组合 和 目标 投资 组合的差
与期货标的指数之间的β 系数作为最优套期保值比例。
(4)初始套期保值组合的构建及调整
计算 得到 最优 的套期 保值 比例 后, 本 基金 将其 转换为 具体 的期 货合约 数, 计算 得到 合 约
数量后,本基金根据选择股指期货合约开仓种类构建套期保值组合。
(5)合约的展期
当标 的指 数期 货存在 两种 及两 种以 上 近月 合约 时,本 基金 将利 用各类 近期 合约 的择 机 转
换策 略从 而获取 一定 的套 保收 益,原 则 上 本基金 将以 基差的 大小 程度 作为 合约转 换的 主 要依
据。
(6)动态调整
本基金将基于现货组合市值、 股票组合β 值的变动情况, 动态确定套期保值过程中的最优
套期保值比例,并适时对组合中的期货头寸进行调整。
因此本基金将根据目标资产β 值的稳定性和调整成本 , 设定一定的阀值, 当套期保值比例
变化率超过该阀值时,调整期货合约数,以达到较好的套期保值效果。
九、 基 金 的业绩 比较 基准
1.标的指数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央视财经50指数。
央视 财经 50 指数是一 只 基于基本 面 因素 选股 的 创新 型 指数 ,由 中央 电视 台财经 频道 与深
圳证 券信 息公司 合作 开发, 于 2012 年6 月6 日正 式发 布。央 视财 经 50指数 是以 “ 成长 、创 新、
回报 、公 司治理 、社 会责任 ”五个 维度 为考察 基础 ,从财 务与 资信评 级两 个角 度进行 评定 ,
在A股市场上遴选出50家优质上市公司组成其样本股, 再对五个维度进行权重优化后编制 出的
跨市场股票指数。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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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95%×央视财经50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 。
本基 金以 央视 财经 50指数 为标 的指 数,但 由于 相关 法规的 要求 ,本 基金投 资股 票的 资产
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 且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因 此, 选用 “ 95%× 央视 财经 50 指数 收益 率 +5%× 银行 活期 存款利 率( 税后 ) ”作为 业绩
比较基准可以有效评估本基金投资组合业绩,反映本基金的风格特点。
如果 指数 编制 单位 变更或 停止 央视 财经 50 指数 的编 制、 发布 或授权 ,或 央视 财经 50 指
数由其他指数替代、 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央视财经 50 指数不宜继 续作
为标 的指 数,或 证券 市场有 其他 代表性 更强 、更 适合投 资的 指数推 出, 基金管 理人 认为有 必
要作 相应 调整时 ,本 基金管 理人 可以依 据维 护投 资者合 法权 益的原 则, 在履行 适当 程序后 变
更本 基金 的标的 指数 、业绩 比较 基准和 基金 名称 。其中 ,若 变更标 的指 数涉及 本基 金投资 范
围或 投资 策略的 实质 性变更 ,则 基金管 理人 应就 变更标 的指 数召开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并
报中 国证 监会备 案且 在指定 媒体 公告。 若变 更标 的指数 对基 金投资 范围 和投资 策略 无实质 性
影响 (包 括但不 限于 指数编 制单 位变更 、指 数更 名等事 项) ,则无 需召 开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
会,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十、 基 金 的风险 收益 特征
本基 金属 于采 用指数 化操 作的 股票 型 基金 ,其 预期的 风险 和收 益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 债
券基金、混合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
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 建信央视50A份额将表现出低风险、 收益相对 稳定
的特征, 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低于普通的股票型基金份额; 建信央视50B份额则表现 出高
风险、高收益的显著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高于普通的股票型基金份额。
十一 、 基 金的投 资组 合报告
基金 管理 人的 董事会 及董 事保 证本 报 告所 载资 料不存 在虚 假记 载、误 导性 陈述 或重 大 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复核 了本
报告 中的 财务指 标、 净值表 现和 投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保证 复核内 容不 存在虚 假记 载、误 导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2 5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 (元 )
占基 金总 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 投 资 4 3 6 , 7 3 9 , 6 3 9 . 0 6 9 2 . 8 0
其中 : 股 票 4 3 6 , 7 3 9 , 6 3 9 . 0 6 9 2 . 8 0
2 基金 投 资 - -
3 固定 收 益 投资 - -
其中 : 债 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4 贵金 属 投 资 - -
5 金融 衍 生 品投资 - -
6 买入 返 售 金融资 产 - -
其中 : 买 断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 融 资产
- -
7
银行 存 款 和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 3 , 6 9 0 , 0 2 0 . 8 1 7 . 1 6
8 其他 资 产 1 8 4 , 1 7 7 . 9 1 0 . 0 4
9 合计 4 7 0 , 6 1 3 , 8 3 7 . 7 8 1 0 0 . 0 0
2、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 票投资 组合
2 .1 报告 期末 指数投 资按 行业分 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代码 行业 类别 公允 价值 (元)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5 , 2 7 4 , 7 8 0 . 0 0 1 . 1 4
C 制造业 2 2 6 , 9 1 1 , 3 7 9 . 4 3 4 9 . 0 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 , 2 3 2 , 8 5 1 . 8 6 0 . 2 7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4 0 , 2 2 5 , 9 8 9 . 6 0 8 . 7 0
J 金融业 1 2 1 , 9 5 2 , 9 9 6 . 2 3 2 6 . 3 8
K 房地产业 2 1 , 0 6 5 , 9 8 6 . 3 9 4 . 5 6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1 3 , 4 3 1 , 7 5 7 . 8 9 2 . 9 1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2 6
理业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 , 3 5 0 , 8 6 4 . 0 0 0 . 2 9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 , 2 3 6 , 0 9 4 . 8 6 0 . 7 0
S 综合 - -
合计 4 3 4 , 6 8 2 , 7 0 0 . 2 6 9 4 . 0 5
注:以上行业分类以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依据。
2 .2 报告 期末 积极投 资按 行业分 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代 码 行 业 类 别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A 农 、 林 、 牧 、 渔 业 - -
B 采 掘 业 - -
C 制 造 业 2 , 0 5 6 , 9 3 8 . 8 0 0 . 4 5
D
电 力 、 热 力 、 燃 气 及 水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 -
E 建 筑 业 - -
F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 -
G 交 通 运 输 、 仓 储 和 邮 政 业 - -
H 住 宿 和 餐 饮 业 - -
I
信 息 传 输 、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 -
J 金 融 业 - -
K 房 地 产 业 - -
L 租 赁 和 商 务 服 务 业 - -
M 科 学 研 究 和 技 术 服 务 业 - -
N 水 利 、 环 境 和 公 共 设 施 管
理 业
- -
O 居 民 服 务 、 修 理 和 其 他 服
务 业
- -
P 教 育 - -
Q 卫 生 和 社 会 工 作 - -
R 文 化 、 体 育 和 娱 乐 业 - -
S 综 合 - -
合 计 2 , 0 5 6 , 9 3 8 . 8 0 0 . 4 5
注 : 以 上 行 业 分 类 以 2 0 1 6 年 9 月 3 0 日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业 分 类 标 准 为 依 据 。
2 .3 报告 期末 按行业 分类 的沪港 通 投资 股票 投资组 合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未 投 资 沪 港 通 股 票 。
3、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投 资明细
3 .1 报告 期末 指数投 资按 公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投 资明 细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2 7
序号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
称
数量 (股 ) 公允 价值 (元)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 %)
1 6 0 1 3 1 8 中 国 平 安 7 8 7 , 8 4 4 2 6 , 9 1 2 , 7 5 1 . 0 4 5 . 8 2
2 6 0 1 1 6 6 兴 业 银 行 1 , 6 4 6 , 0 0 7 2 6 , 2 8 6 , 7 3 1 . 7 9 5 . 6 9
3 6 0 0 0 1 6 民 生 银 行 2 , 7 6 8 , 8 6 3 2 5 , 6 3 9 , 6 7 1 . 3 8 5 . 5 5
4 6 0 0 5 1 9 贵 州 茅 台 8 1 , 7 7 4 2 4 , 3 6 1 , 2 9 2 . 3 4 5 . 2 7
5 6 0 0 8 8 7 伊 利 股 份 1 , 5 0 2 , 6 1 3 2 4 , 2 0 7 , 0 9 5 . 4 3 5 . 2 4
6 0 0 0 0 0 2 万 科 A 8 0 4 , 9 6 7 2 1 , 0 6 5 , 9 8 6 . 3 9 4 . 5 6
7 0 0 2 4 1 5 海 康 威 视 7 7 7 , 3 4 3 1 9 , 0 2 1 , 5 8 3 . 2 1 4 . 1 2
8 0 0 0 6 5 1 格 力 电 器 7 9 7 , 5 3 0 1 7 , 7 2 1 , 1 1 6 . 6 0 3 . 8 3
9 6 0 1 3 9 8 工 商 银 行 3 , 9 0 5 , 1 8 7 1 7 , 2 9 9 , 9 7 8 . 4 1 3 . 7 4
10 0 0 0 3 3 3 美 的 集 团 6 2 4 , 0 7 9 1 6 , 8 5 6 , 3 7 3 . 7 9 3 . 6 5
3 .2 报告 期末 积极投 资按 公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股票投 资明 细
序 号 股 票 代 码 股 票 名 称 数 量 ( 股 )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1 6 0 0 0 1 9 宝 钢 股 份 3 7 6 , 0 4 0 2 , 0 5 6 , 9 3 8 . 8 0 0 . 4 5
4、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名的前 五名 债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资产支 持证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名的前 五名 权证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9 .1 报告 期末 本基金 投资 的股指 期货持 仓和 损益明 细
代 码 名 称
持 仓 量 ( 买 /
卖 )
合 约 市 值
( 元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 元 )
风 险 说 明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总 额 合 计 ( 元 ) 0 . 0 0
股 指 期 货 投 资 本 期 收 益 ( 元 ) 1 0 1 , 7 2 0 . 0 0
股 指 期 货 投 资 本 期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 元 ) 0 . 0 0
注 :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投 资 过 股 指 期 货 但 是 期 末 未 持 有 。
9 .2 本基 金 投 资股指 期货 的投资 政策
本 基 金 投 资 股 指 期 货 将 根 据 风 险 管 理 的 原 则 , 以 套 期 保 值 为 目 的 , 主 要 选 择 流 动 性 好 、 交 易 活 跃 、 与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2 8
标 的 指 数 相 关 性 高 的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 本 基 金 力 争 利 用 股 指 期 货 的 杠 杆 作 用 , 降 低 主 要 由 申 购 赎 回 带 来 的 股
票 仓 位 频 繁 调 整 的 交 易 成 本 和 跟 踪 误 差 , 以 达 到 有 效 跟 踪 标 的 指 数 的 目 的 。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股 指 期 货 , 对 基 金 总 体 风 险 的 影 响 很 小 , 并 符 合 既 定 的 投 资 政 策 和 投 资 目 标 。
1 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1 0. 1 本期 国债 期货投 资政 策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于国债期货。
1 0. 2 报告 期末 本基金 投资 的国债 期货持 仓和 损益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 0. 3 本期 国债 期货投 资评 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于国债期货。
1 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1 1. 1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发 行 主 体 中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6 0 1 3 9 8 ) 于 2 月 2 3 日 发 布 公 告 , 工 银 欧 洲 马 德 里 分 行 正 在 配 合 西 班 牙 有 关 机 构 对 一 起 洗 钱 案
件 进 行 调 查 。
1 1. 2 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股 票未超 出基金 合同 规定的 投资 范围。
1 1. 3 其他 资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
1 存出保证金 1 6 5 , 3 5 9 . 0 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 3 , 0 4 3 . 9 8
5 应收申购款 5 , 7 7 4 . 9 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 8 4 , 1 7 7 . 9 1
1 1. 4 报告 期末 持有的 处于 转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 1. 5 报告 期末 前十名 股票 中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1 1. 5.1 报告 期末 指数投 资前 十名股 票中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的说明
序 号 股 票 代 码 股 票 名 称
流 通 受 限 部 分 的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流 通 受 限 情 况
说 明
1 6 0 0 8 8 7 伊 利 股 份 2 4 , 2 0 7 , 0 9 5 . 4 3 5 . 2 4 筹 划 非 公 开 发 行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2 9
股 票
1 1. 5.2 报告 期末 积极投 资前 五名股 票中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的说明
序 号 股 票 代 码 股 票 名 称
流 通 受 限 部 分 的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流 通 受 限 情 况 说 明
1 6 0 0 0 1 9 宝 钢 股 份 2 , 0 5 6 , 9 3 8 . 8 0 0 . 4 5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十二 、基 金的业 绩
基金业绩截至日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 段
基 金 净 值
收 益 率 ①
基 金 净 值
收 益 率 标
准 差 ②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③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标
准 差 ④
① — ③
② — ④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 2 0 1 3 年 1 2
月 3 1 日
- 0 . 6 2 % 1 . 1 2 % - 1 . 8 0 % 1 . 2 0 % 1 . 1 8 % - 0 . 0 8 %
2 0 1 4 年 1 月 1 日 -
2 0 1 4 年 1 2 月 3 1 日
2 6 . 0 5 % 1 . 0 7 % 2 5 . 2 9 % 1 . 0 8 % 0 . 7 6 % - 0 . 0 1 %
2 0 1 5 年 1 月 1 日
- 2 0 1 5 年 1 2 月 3 1 日
1 7 . 5 7 % 2 . 3 3 % 1 5 . 1 9 % 2 . 3 0 % 2 . 3 8 % 0 . 0 3 %
2 0 1 6 年 1 月 1 日
- 2 0 1 6 年 9 月 3 0 日 - 1 . 0 5 % 1 . 5 5 % - 1 . 0 0 % 1 . 3 8 % - 0 . 0 5 % 0 . 1 7 %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 2 0 1 6 年 9 月
3 0 日
4 5 . 7 3 % 1 . 6 3 % 4 0 . 3 0 % 1 . 6 0 % 5 . 4 3 % 0 . 0 3 %
十三 、基 金的费 用概 览
(一 )场外 申购 与赎回 的费 用
(1)场外申购费率
本基 金对 申购 设置级 差费 率。 投资 者 在一 天之 内如果 有多 笔申 购,适 用费 率按 单笔 分 别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3 0
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2%
100 万元≤M<300 万元 0.8%
300 万元≤M<500 万元 0.4%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申购 费用 由投 资人承 担, 在投 资人 申 购基 金份 额时收 取, 不列 入基金 财产 ,主 要用 于 本
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2)场外赎回费率
赎回 费用 由赎 回基金 份额 的基 金份 额 持有 人承 担,在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赎回 基金 份额 时 收
取。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 。
赎回 费率 随赎 回基金 份额 持有 年限 的 增加 而递 减。通 过场 外认 购、申 购的 投资 者其 份 额
持有 期限 以份额 实际 持有期 限为 准;从 场内 转托 管至场 外的 基金份 额, 从场外 赎回 时,其 持
有期限从转托管转入确认日开始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 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 基金 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 制定
基金 促销 计划, 针对 以特定 交易 方式 (如 网 上交 易、电 话交 易等 ) 等进 行基 金交易 的投 资 人定
期或 不定 期地开 展基 金促销 活动 。在基 金促 销活 动期间 ,按 相关监 管部 门要求 履行 必要手 续
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二 ) 场外 申购 份额与 赎回 金额的 计算
(1)建信央视 50 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
建信央视 50 份额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1 年 0.5%
1≤Y<2 年 0.25%
Y≥2 年 0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3 1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建信央视 50 份额净值
(注:在适用固定金额计算申购费率时,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例: 某投 资人 投资 100,000 元申 购建 信央 视 50 份额 ,假 设申 购当 日建 信央 视 50 份额 净
值为 1.0250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1+1.2%)=98,814.23 元
申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 元
申购份额=98,814.23/1.025=96,404.13 份
即 : 投 资 者 投 资 100,000 元 申 购 建 信 央 视 50 份 额 , 对 应 申 购 费 率 为 1.2% , 假 设 申 购 当
日建信央视 50 份额净值为 1.0250 元,则可得到 96,404.13 份建信央视 50 份额。
(2)建信央视 50 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 “份额 赎回” 方式, 赎回价格以 T 日的建信央视 50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计算
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 ? T 日建信央 视 50 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 ? 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 ? 赎回费用
例: 某投资人赎 回 10 万份建信央 视 50 份额, 份额持有期 限 100 天, 对应赎回费率 为 0.5% ,
假设赎回当日建信央视 50 份额净值是 1.148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 =100,000×1.148=114,800.00 元
赎回费用 =114,800.00×0.5% = 574.00 元
净赎回金额 =114,800.00-574.00=114,226.00 元
即: 投资人 赎回本基金 10 万份建信央视 50 份额, 份额持有期限 100 天 (未满 1 年) , 假
设赎回当日建信央视 50 份额净值是 1.1480 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14,226.00 元。
(3)建信央视 50 份额净值的计算
建信央视 5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 小数点后第 5 位四 舍五
入 , 由 此 产 生 的 收 益 或 损 失 由 基 金 财 产 承 担 。 T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在 当 天 收 市 后 计 算 , 并 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3 2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建信央视 5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 额单
位为 份 。场 外 申购 份额 按四 舍五 入方法 ,保 留 到 小数 点后 两位 , 由此 产生 的 收益 或 损失 由基
金财产承担。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 金额 为按 实际确 认的 有效 赎回 份 额乘 以当 日基金 份额 净值 并扣除 相应 的费 用, 赎回
金额 单位 为元。 赎回 金额 计算 结果 均按四 舍五 入方法 ,保 留 到小数 点后 两位, 由此 产生 的 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三 )场内 申购 与赎回 的费 用
(1)场内申购费率
场内会员单位应按照场外申购费率设定投资人场内申购的申购费用。
申购 费用 由投 资人承 担, 在投 资人 申 购基 金份 额时收 取, 不列 入基金 财产 ,主 要用 于 本
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2)场内赎回费率
建信央视 50 份额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 0.5%。
赎回 费用 由赎 回基金 份额 的基 金份 额 持有 人承 担,在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赎回 基金 份额 时 收
取。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 。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 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 基金 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 制定
基金 促销 计划, 针对 以特定 交易 方式 (如 网 上交 易、电 话交 易等 ) 等进 行基 金交易 的投 资 人定
期或 不定 期地开 展基 金促销 活动 。在基 金促 销活 动期间 ,按 相关监 管部 门要求 履行 必要手 续
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场内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建信央视 50 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建信央视 50 份额净值
(注:在适用固定金额计算申购费率时,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3 3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不足 1 份额对应的申购资金返还至投资人资金账户。
例: 某投资人通过场内投资 100,000 元申购建信央视 50 份额, 对应的申购费率为 1.2%,
假设 申购 当日 建信 央视 50 份额 净值 为 1.0250 元, 则其 申购 手续 费、可 得到 的申 购份额 及返
还的资金余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1+1.2%)=98,814.23 元
申购手续费=100,000-98,814.23=1,185.77 元
申购份额=98,814.23/1.0250=96,404.13 份
因场内申购份额保留至整数份, 故投资人申购所得份额为 96,404 份, 整数位后小数 部分
的申购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给投资人。具体计算公式为:
实际净申购金额=96,404×1.0250=98,814.10 元
退款金额=100,000-98,814.10-1,185.77=0.13 元
即: 投资 人投 资 100,000 元从 场内 申购 建信 央视 50 份额 ,假 设申 购当 日建 信央 视 50 份
额净值为 1.0250 元,则其可得到建信央视 50 份额 96,404 份,退款 0.13 元。
(2)建信央视 50 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 ? 赎回当日建 信央视 50 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 ? 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 ? 赎回费用
赎回 金额 计算 结果保 留到 小数 点后 2 位, 小数 点后 两位以 后的 部分 四舍五 入, 由此 产生
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 某投资人从场内赎回 10 万份建信央视 50 份额, 赎回费率为 0.5%, 假设赎回当日建
信央视 50 份额净值是 1.148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0×1.1480=114,800.00 元
赎回费用=114,800.00×0.5% = 574.00 元
净赎回金额=114,800.00-574.00=114,226.00 元
即: 投资 人从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场内 赎回 10 万份 建信 央视 50 份额 ,假 设赎 回当 日建 信 央
视 50 份额净值是 1.1480 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14,226.00 元。
9、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 费率
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10、场内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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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央视 50 份额场内申购和赎回的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 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11、 办理建信央视 50 份额场内申购、 赎回业务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司 的有 关业务 规则 。若相 关法 律法 规、中 国证 监会、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或中国 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场内申购、赎回业务规则有新的规定,将按新规定执行。
(四 )场内 申购 份额与 赎回 金额的 计算
(1)建信央视 50 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建信央视 50 份额净值
(注:在适用固定金额计算申购费率时,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不足 1 份额对应的申购资金返还至投资人资金账户。
例: 某投资人通过场内投资 100,000 元申购建信央视 50 份额, 对应的申购费率为 1.2%,
假设 申购 当日 建信 央视 50 份额 净值 为 1.0250 元, 则其 申购 手续 费、可 得到 的申 购份额 及返
还的资金余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1+1.2%)=98,814.23 元
申购手续费=100,000-98,814.23=1,185.77 元
申购份额=98,814.23/1.0250=96,404.13 份
因场内申购份额保留至整数份, 故投资人申购所得份额为 96,404 份, 整数位后小数 部分
的申购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给投资人。具体计算公式为:
实际净申购金额=96,404×1.0250=98,814.10 元
退款金额=100,000-98,814.10-1,185.77=0.13 元
即: 投资 人投 资 100,000 元从 场内 申购 建信 央视 50 份额 ,假 设申 购当 日建 信央 视 50 份
额净值为 1.0250 元,则其可得到建信央视 50 份额 96,404 份,退款 0.13 元。
(2)建信央视 50 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 ? 赎回当日建 信央视 50 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 ? 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 ? 赎回费用
赎回 金额 计算 结果保 留到 小数 点后 2 位, 小数 点后 两位以 后的 部分 四舍五 入, 由此 产生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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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 某投资人从场内赎回 10 万份建信央视 50 份额, 赎回费率为 0.5%, 假设赎回当日建
信央视 50 份额净值是 1.148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0×1.1480=114,800.00 元
赎回费用=114,800.00×0.5% = 574.00 元
净赎回金额=114,800.00-574.00=114,226.00 元
即: 投资 人从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场内 赎回 10 万份 建信 央视 50 份额 ,假 设赎 回当 日建 信 央
视 50 份额净值是 1.1480 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14,226.00 元。
(五 ) 基金 费用 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上市费和年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六 ) 基金 费用 计提方 法、 计提标 准和支 付方 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
H =E × 1.0 %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 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 管理 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 计至 每 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于次 月前 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2%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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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E × 0.22%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 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基金的指数使用许可费自合同生效之日算起,收取标准和方法为:
H=E×0.05%/当年天数
H=每日应付的指数使用许可费;E=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所 在季 度 , 指数 使用 许可费按 实际 计提 金额收 取。 自基 金合同 生效 之
日所在季度的下一季度起,指数使用许可费收取下限为每季度 5 万元,即不足 5 万元时按照
5 万元收取。
指数使用许可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根据基金管理人出具的付款指令按季支付。
4、 上述“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 ”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 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七 )不 列入 基金费 用的 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 的损
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八 )税 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 、对 招募说 明书 更新部 分的说 明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中董事和监事的信息。
2、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的主要人员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建 信 央 视 财 经 5 0 指 数 分 级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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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代销机构的信息。
4、更新了“十三、基金的投资” ,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5、更新了“十四、基金的业绩” ,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6 、更 新了 “二十 七、 其他应 披露 事项 ” ,添 加了 期间涉 及本 基金 和基金 管理 人的相 关临
时公告。
建信 基金 管理有 限责 任 公司
二〇 一六 年十二 月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