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分级:关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调整约定年收益率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长 盛中 证全 指证 券公 司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关于 长 盛中 证 证 券公 司 A 份额 调整 约 定年 收益 率的 公告 根据 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 金” ) 基金 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 本基金以 2016 年 11 月 30 日为定期折算基准日 进行基 金份额 定期折算。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 长盛中证 证券公司 A 份额约定年收益 率 RA 为: “一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 税后)+3.5%”。 RA 每 年确定一次, 确 定日分别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和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 其中, “一年期同期银行定 期存款利率”以 RA 确 定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 率为准。因此,自 2016 年 12 月 1 日起,长 盛中证 证券公司 A 份额约定年收益率 RA=1.5%+3.5%=5.0% 。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详情 ,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 或 者拨打本 公司客服电话:400-888-2666、010-62350088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