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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惠利纯债(003574)

大成惠利纯债: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大成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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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惠利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 
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 年11 月29日 大成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公告 第 2 页 共 7 页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大成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成惠利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57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 11月 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 、 《大成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大成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6年 12月 1日 赎回起始日 2016年 12月 1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6年 12月 1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6年 12月 1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6年 12月 1日 注:投资者范围:中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各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参见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 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 投资或者转换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或 转换申请并被受理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元人民币。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的数量限大成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公告 第 3 页 共 7 页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1)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 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M, 单位: 元) 申购费率 M<100万 0.60% 100≤M<300万 0.30% 300≤M<500万 0.20% M ≥500 万 1000元/笔 养老金账户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可享受申购费率 2 折优惠。养老金 账户,包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 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依据规定将其纳入养老金账 户范围。 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 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 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 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 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 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 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 “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大成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公告 第 4 页 共 7 页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于开放期投资 4万元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为 0.6%,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为 1.04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40,000/(1+0.6%)=39,761.43元 申购费用=40,000-39,761.43=238.57 元 申购份额=39,761.43 /1.0400=38,232.14份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投资者每次赎回的 最低份额为 1份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本基 金可以对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做出规定,具体业务 规则请见有关公告。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表所示 持有基金时间(T) 赎回费率 T<180天 0.05% 180 天≤T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赎回采用“份额赎回”方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在持有基金份额时间为 1年时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大成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公告 第 5 页 共 7 页 为 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50=10,500.00元 赎回费用=10,500.00×0=0 元 净赎回金额=10,500.00—0=10,500.00元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 本公司旗下基金间的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组成,转出时收 取赎回费,转入时收取申购补差费。每笔基金转换视为转出基金的一笔基金赎回和转入基金的一 笔基金申购。 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转入基金申购补差 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已开放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之间 的转换。本基金转换转出的单笔最低份额调整为 10 份。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开放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等。 本基金转换业务限于本公司直销网点(含大成基金网上交易) ,以及已开放基金转换业务的相 关代销机构之营业网点。各代销机构受理本公司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各代销机构营业网点 的说明。 基金转换的原则: (1)“份额申请”原则,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必须以份额为单位提出。 (2)“定向转换”原则,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指明基金转换的方向,明确指出转出基金和 转入基金名称。 (3)“视同赎回”原则,即基金转换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应作为赎回申请纳入转出基金当日 赎回申请总量的汇总计算中。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 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大成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公告 第 6 页 共 7 页 关于基金转换的其他规则,可见2014 年6 月30 日已公告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 整旗下开放式基金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 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具体扣款方式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1)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王为开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固话费) (2)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32层 联系人:肖成卫、关志玲、白小雪 电话:0755-22223523 / 22223177 / 22223555 传真:0755-83195235 / 83195242 / 831952322 7.2 代销机构 本基金暂无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 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披露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大成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公告 第 7 页 共 7 页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查询或阅读刊登在2016年10月 22 日 《上海证券报》上的《大成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了解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事 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4)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和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本基金可能增加新的收费模式。增加 新的收费模式,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履行适当的程序,并及时公告。新的收费 模式的具体业务规则,请见有关公告、通知。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