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到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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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到期报告
基金管 理人:大成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 出 具日:2016 年 11 月 23 日
报告公 告日 :2016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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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
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3]1177 号《关于核准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募集的 批复 》 核准 , 由大 成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依 照 《 中华人 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法 》 和 《大
成景祥 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负 责公 开募集 。 于 2013 年 11 月 19 日成 立并 正
式运作 , 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为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以下 简称 “基 金管 理人” ) , 基 金托
管人为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 以下 简称 “基 金托管 人” ) 。
根据 《基 金合 同》 的约 定 , 本基金 存续 期限 为 3 年 , 基金合 同到 期日 为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后 3 年对 日的前 一日 , 即 2016 年 11 月 18 日 。基 金 合同到 期时 ,基 金 管 理人 有权在 不召 开
本基金 持有 人大 会的 情况 下, 将本 基金 转换为 大成 债券证 券投 资基 金 ( 以下 简称 “大 成债 券
基金” ) 。 景祥 A 和景 祥 B 的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可 以选 择在基 金合 同到 期日 赎回 景祥 A 和景 祥
B 份额 或默 认到 期后 自动 转换为 大成 债券 基 金 C 类 份额。 本基 金 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 在 《 中
国证 券报》 、 《上海证 券报》 、 《证券时报 》及公司网 站(www.dcfund.com.cn )发布了 《关于
大成景 祥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运 作周 期届 满与 基金份 额转 换的 公告 》 ; 并于 10 月 19 日
发布了 第一 次提 示性 公告 , 10 月 20 日发 布了 第二 次 提示性 公告 , 11 月 9 日 发 布了 《 关于 大
成景祥 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之景 祥 A 份额 、景 祥 B 份 额开 放赎 回业 务的 公告 》 ,11 月
17 日发布了《关 于 大成 景祥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基 金 合 同 到 期 处 理 方 案的 公 告》, 11
月 24 日 发布 了《 关于 大成 景祥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运 作周 期届 满基 金份 额转换 结果 的
公告》。
本基金 自 2016 年 11 月 19 日起进 入 清 算期 , 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 本基 金托 管 人中国 农
业银行 对本 报告 中财 务资 料 进行 复核 , 普 华永 道中 天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对 本报 告
中财务 资料 进行 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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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 称 大成景 祥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大成景 祥分 级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000440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11 月 19 日
基金管 理人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510,067,774.73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3 年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大成景 祥分 级 债 A 大成景 祥分 级 债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0357 000358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1,165,954,508.03 份 500,316,999.99 份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控制 风险 的基 础上 ,满 足景 祥 A 份额 持有 人获 取 稳健收 益的 需求 和满
足景 祥 B 份额 持有 人在 承 担适当 风险 的基 础上 获取 更多收 益需 求。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将充 分发 挥基 金管 理人的 研究 和投 资管 理优 势, 在 分析 和判 断宏 观
经济运 行状 况和 金融 市场 运行趋 势的 基础 上, 在资 产配置 、 类 属配 置、 个
券选择 和交 易策 略层 面实 施积极 管理 策略 ; 在 严格 控制风 险的 前提 下, 实
现基金 组合 风险 和收 益的 最优配 比。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综 合指 数
风险收 益特 征 从基金 资产 整体 运作 来看 ,本基 金为 债券 型基 金, 属于低 风险 基金 产品 ,
其长期 平均 风险 和预 期收 益率低 于股 票型 基金 、 混 合型基 金, 高于 货币 市
场基金 。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大成景 祥分 级 债 A 大成景 祥分 级 债 B
景祥 A 份额 将表 现出 较低 风险、
稳 健 收 益 的 明 显 特 征 , 其 预 期
收 益 和 预 期 风 险 要 低 于 普 通 的
债券型 基金 份额 。
景祥 B 份额 表现 出高 风险 、高收 益
的 显 著 特 征 , 其 预 期 收 益 和 预 期 风
险要高 于普 通的 债券 型基 金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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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会计报表
1. 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
会计主体: 大成景祥 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 11 月 18 日(基金合同到期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期末余额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期末余额
资 产:
负 债:
银行存款 2,150,400,674.45 短期借款 -
结算备付 金 456,384.15 交易性金 融负债 -
存出保证 金 23,287.66 衍生金融 负债 -
交易性金 融资产 10,938,622.38 卖出回购 金融资 产款 -
其中:股 票投资 -
应付证券 清算款 -
债券投资 10,938,622.38 应付赎回 款 -
资产支持 证
券投资 -
应付管理 人报酬
1,179,765.93
基金投资 -
应付托管 费 224,291.30
衍生金融 资产 -
应付销售 服务费 -
买入返售 金融资 产 -
应付交易 费用 18,518.96
应收证券 清算款 -
应付税费 -
应收利息 570,684.14 应付利息 -
应收股利 -
应付利润 -
应收申购 款 -
其他负债 101,140.00
其他资产 -
负债合计 1,523,716.19
所有者权益:
资产总计 2,162,389,652.78 实收基 金 1,510,067,774.73
未分配 利润 650,798,161.8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60,865,936.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2,162,389,65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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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利润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 大成景祥 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8 日(基金合同到期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8
日(基金合同到期日 )
一、收入 78,153,108.14
1.利息 收入 87,559,046.75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849,100.60
债券利 息收 入 82,673,404.46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4,036,541.69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 列) 27,489,571.86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27,489,571.86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 号填 列) -36,895,510.47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 号 填列)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 填列) -
减: 二、费用 19,215,125.87
1.管 理人 报酬 6,842,481.93
2.托 管费 3,421,240.98
3.销 售服 务费 -
4.交 易费 用 80,232.19
5.利 息支 出 8,417,434.39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8,417,434.39
6.其 他费 用 453,736.38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 ” 号填列) 58,937,982.27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 ” 号填列) 58,937,9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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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财产分配
根据《 大成景 祥分 级债 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以下 简称 “ 基金 合同 ” ) 的约定 ,
本基金 存续 期限 为 3 年 , 基金合 同到 期日 为基 金合 同生效 日后 3 年对 日的 前 一日, 即 2016
年 11 月 18 日。 基金 合同 到 期时, 基金 管理 人有 权在 不 召开本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的情 况下 ,
将本基 金转 换为 大成 债券 基金。 景祥 A 和景祥 B 的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可以 选择 在基金 合同 到
期日赎 回景 祥 A 和景 祥 B 份额或 默认 到期 后自 动转 换为大 成债 券基 金 C 类 份 额。 基金 份额
转换基 准日 为本 基金 合同 到期日 的下 一个 工作 日, 即 2016 年 11 月 21 日。
对 本基 金 的 资产 、 负 债及 自基金 合同 到期 日 ( 不含 ) 至基 金份 额转 换基 准日 (含) 期间
产生的 收益 和日 后清 算费 用进行 核算 , 全部 工作 按清 算原则 和清 算手 续进 行 。 具 体 情况 如 下 :
1、资产处置情况
(1) 合同 终 止日 银行 存款 为 人民 币 2,150,400,674.45 元。
(2) 合同终 止日 结算 备付 金 为人民 币 456,384.15 元。
(3) 合同终 止日 结算 保证 金 为人民 币 23,287.66 元。
(4) 合同终 止日 应收 利息 为 人民 币 570,684.14 元。
(5) 合同终 止日 交易 性金 融 资产人 民币 为 10,938,622.38 元, 为本 基金 持有 的下 述未变 现债 券
资产:
交易场所 债券名称 债券代码 合同到期日估值
价格(元)
数量 合同到期日
市值(元)
停牌时间
上交所 电气转 债 113008 114.43 19,110 2,186,757.30 2016-8-31
深交所 汽模转 债 128011 139.02 62,954 8,751,865.08 2016-9-13
注: 停 牌券 复牌后 卖出 所 得以现 金形 式按 转换 基准 日 (11 月 21 日) 持有 景 祥 B 份额 比例 分
配给相 应持 有人 。
2、负债清偿情况
(1) 合同 终 止日 应付 管理 人 报酬为 人民 币 1,179,765.93 元。
(2) 合同 终 止日 应付 托管 费 为人民 币 224,291.30 元。
(3) 合同终 止日 应付 交易 费 用为人 民 币 18,518.96 元 。
(4) 合同终 止日 其他 负债 为 人民 币 101,140.00 元 ,其 中 1,840.00 元为 截至 合同 终止日 应付的
银行汇 划费 ,90,000.00 元 为预提 审计 费 ,9,300 元为 预提上 清所 、 中债 登账 户 维护费 , 将于
合同到 期日 后进 行支 付。 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到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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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同到期期间损 益情况
合同到 期期 间损 益情 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一、期 间收益
存款利 息收 入(注 1 ) 129,088.77
期间 收入小计① 129,088.77
二、清 算费 用
银行手 续费 ( 注 2) 800.00
清算费用小计② 800.00
三、期间 净收益①-② 128,288.77
注 1: 存款 利息 收入 是自 2016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1 日 期间 的银 行 存款利 息及 结
算备付 金 、 保证 金利 息 。
注 2: 预估 的 基 金清 算期 间银行 汇划 费 。
4、资产处置及负债 清偿后 的剩余财产分配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A 类份额 B 类份额
一、合同到期日 2016 年 11 月 18 日基金净资产
1,186,414,613.85
974,451,322.74
减:确 认赎 回金 额
1,027,221,333.08
958,775,730.65
赎回后 基金 净资 产 ( 注 1 )
159,720,356.26
15,148,516.60
加:清 算期 间净 收益 ( 注 2)
117,175.39
11,113.38
二、 转换基准日 2016 年 11 月 21 日基金净资产
159,837,531.65
15,159,629.98
其中: 已 变 现资 产( 注 3 )
159,837,531.65
3,744,454.76
未变 现资 产
-
11,415,175.22
注 1: 根据 《关 于大 成景 祥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之景 祥 A 份 额、 景 祥 B 份额开 放赎 回
业务的 公告 》 , 本基 金在 基 金合同 到期 日的 已变 现基 金资产 优先 满足 景 祥 A 份 额持有 人的 赎
回款支 付或 份额 转换 ,基 金管理 人对 所有 景 祥 A 份 额的有 效赎 回申 请 及 份额 转换按 约定 收
益率 全 部确 认 。 景祥 B 份 额 的赎回 申请 以 “ 已变 现基 金 资产总 额减 去归 属于 景 祥 A 份 额的 基
金资产 ” 为 限进 行确 认。
注 2: 根据 《关 于大 成景 祥分级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 作周 期届 满与 基金 份额 转 换的 公告 》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到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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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 理人 对本 基金 自基 金合同 到期 日 ( 不含 ) 至 基金份 额转 换基 准日 (含 ) 期间 产生 的收
益归基 金份 额转 换基 准日 登记在 册的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所有 , 扣除 合同 到期 日后 预估的 银行 划
款手续 费, 按照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持有 份额 对应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分配 , 并 于转换 基准 日转
换为大 成债 券 C 类 份额 。
注 3:2016 年 11 月 21 日 景祥 A 份额 基金 净资产 全 部为已 变现 资产 , 将 转换 成 大成 债 券 C
类份额 ; 景祥 B 份额 基金 净资产 中 3,744,454.76 为 已变现 资产 , 将转 换为 大 成债 券 C 份额 ,
未变现 资 产 11,415,175.22 将于资 产变 现后 ,以 现金 形式按 转换 基准 日持 有景 祥 B 份额 比例
分配给 相应 持有 人。
由 于在 合同 到期 日后 收回的 银行 存款 利息 、 支付 的银行 划款 手续 费等 均为 合理估 计金 额 ,
如有差 异由 本基金 管 理人 承担。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 查文 件目 录
(1)《 大成 景祥 分级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8 日( 基金 合同
到期日) 止期 间的 财务 报表 及审计 报告 》
(2) 《 大成 景祥 分级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2、 存 放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的办 公住 所。
3、 查 阅方 式
投资者 可在 营业 时间 内至 基金管 理人 的办 公场 所 免 费查阅 。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6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