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金穗纯债:开放日常申购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农 银汇 理 金 穗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开放 日常 申购 业务 公告 公 告送 出日期 :2016 年 11 月 22 日 1. 公 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农银汇理 金穗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农银金穗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52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农银汇理 金穗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农 银汇理 金穗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文件。 申购起始日 2016 年 11 月 23 日 2. 日 常申购 投资 业务的办 理时 间 农银汇理金穗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农银金穗纯债债券”或 “本基 金” ) 日常 申购 基金业 务的开 放 时间 为 上海证 券交易 所和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的正常交易日 的交易时间 。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 或其他特殊情况 ,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 业务。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业务 申请的, 视为下 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 该业务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 3. 日 常申购 业务 3.1 申购金 额限 制 代销网点和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每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为 10 元 (含申 购费) 。基 金管 理人的 直销中 心个 人投 资者首 次申购 本基 金的 最低申 购金 额为 10 元(含申购费) ,机构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为 500,000 元 (含申购费) 。 追加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为 10 元。 已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2 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 转入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进行交易要受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最低金额的限 制。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 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3.2 申购费 率 3.2.1 前端收 费 申购金 额( 含申 购费 ) 费率 M <50 万 0.8% 50 万 ≤M <100 万 0.5% 100 万 ≤M <500 万 0.3% M ≥500 万 1000 元/ 笔 注:1、单位:人民币元。 2、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3.3 其他与 申购 相关的事 项 (1) 申购 费用由 申购 人承担 ,可 用于市 场推 广、销 售、 注册登 记等 各项费 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 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 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 费方式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3) 对特定交易方式 (如网上交易、 电话交易等) ,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 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低于柜台交易方式的基金申购费率。 4. 基 金销 售机构 4.1 场外 销售机 构 4.1.1 直销机 构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1.2 场外非 直销 机构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2 场 内销 售机构 无。 3 5. 基金 份额净 值公 告/ 基 金收 益公告 的披 露安排 从 2016 年 11 月 22 日 起,本公司将在每个开放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 本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介公布上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敬请投 资者留意。 6. 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 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登录公司网站 (www.abc-ca.com ) 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基金合 同及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6895599)进行查询。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