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永熙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东方 永熙18 个月 定期开 放债券 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公 告
基金管 理人:东方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 管人:中国 农业 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 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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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 东 方永熙18 个月 定期 开 放债券 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 ( 以下简 称 “ 本基 金 ” ) 根据2016 年9
月26日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会 (以 下简 称 “ 中国 证监会 ”) 《关 于准 予东 方 永熙18 个月 定
期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注册 的批 复》 (证 监许 可[2016]2200 号) 准予 募集 注册 。 中国 证
监会对 本基 金的 注册 并不 代表中 国证 监会 对本 基金 的风险 和收 益做出 实 质性 判断 、 推 荐或 保
证。
2 、本 基金 的基 金类 型为 债 券型基 金, 本基 金的 运作 方式为 契约 型 、 开放 式 。
本基金 以定 期开 放方 式运 作, 即本 基金 在一定 期间 内封闭 运作 , 不接受 基金 的申购 、 赎
回;在 封闭 期结 束和 下一 封闭期 开始 之间 设置 开放 期,受 理本 基金 的申 购、 赎回等 申请 。
3 、本 基金 管理 人为 东方 基 金 管理 有限 责任 公司 (以 下简称 “本 公司 ”) ,基 金托管 人
为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以下 简称 :“ 中国 农业银 行” ), 登记 机构 为本公 司。
4 、本 基金 销售 机构 包括 直 销机构 和其 他销 售机 构。
5 、本 基金 自2016 年11 月21日至2016 年12 月16 日 通过 基金销 售机 构公 开发 售, 本基金 的
募集期 限不 超过3个 月, 自 基金份 额开 始发 售之 日起 计算。 本公 司也 可根 据基 金销售 情况 在
募集期 限内 适当 延长 或缩 短基金 发售 时间 ,并 及时 公告。
6 、本 基金 募集 对象 为 个 人 投资者 、机 构投 资者 、合 格境外 机构 投资 者和 法律 法规或 中
国证监 会允 许购 买本 基金 的其他 投资 者 。 个 人投 资者 指依据 有关 法律 法规 规定 可投资 于证 券
投资基 金的 自然 人; 机构 投资者 指依 法可 以投 资证 券投资 基金 的、 在中 华人 民共和 国境 内合
法登记 并存 续或 经有 关政 府部门 批准 设立 并存 续的 企业法 人、 事业 法人、 社会 团体或 其他 组
织; 合格 境外 机构投 资者 指符合 《 合格 境外机 构投 资者境 内证 券投 资管 理办 法》 及相 关法 律
法规规 定可 以投 资于 在中 国境内 依法 募集 的证 券投 资基金 的中 国境 外的 机构 投资者 。
7 、本 基金 募集 份额 总额 不 少于2 亿份 ,募 集金 额不 少 于2亿 元。
8 、投 资者 欲购 买本 基金 , 需开立 本公 司基 金账 户。 除法律 法规 另有 规定 外, 每个投 资
者仅允 许开 立一 个 本 公司 基金账 户, 已经 开立 本公 司基金 账户 的投 资者 无须 重复开 户 。 本基
金直销 机构 和 其 他销 售机 构 同时 为投 资者 办理 开立 基金账 户和 认购 的手 续 , 但 认购申 请的 确
认须以 开户 确认 成功 为前 提条件 。 如 同日 在不 同销 售机构 申请 开立 基金 账户 , 可能 导致 开户
失败。
9 、投资 者认购 本基金 份额 时,需按 销售 机构规 定的 方式全额 交付 认购款 项, 投资者 可
以多次 认购 本基 金份 额。 投资者 在销 售机 构首 次认 购本基 金的 最低 认购 金额 为 1.00 元人 民
币,追 加认 购的 最低 金额 为 1.00 元, 累计 认购 金额 不设上 限。 当日 的认 购申 请在销 售机 构
规定的 时间 之后 不得 撤销 。
10 、投资 者有 效认购 款项 在基金募 集期 间形成 的利 息归投资 者所 有,如 基金 合同生效 ,
则折算 为基 金份 额计 入投 资者的 账户 ,具 体份 额以 登记机 构的 记录 为准 。
11 、 基金 销售 机构 (指 直 销 机构 和/ 或其 他销 售机 构 和/或 本公 司网 上交 易平 台 ) 对 申请东方 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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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受理 并不 表示 对该 申请 的成功 确认 , 而 仅代 表销 售 机构 确实 接受 了认 购申 请, 申 请的 成功
确认应 以基 金登 记机 构的 确认登 记为 准 。 投 资者 可在 基金合 同生 效后 到各 销售 机构查 询最 终
成交确 认情 况和 认购 的份 额。
12 、 本 公告 仅对 本基 金募 集的有 关事 项和 规定 予以 说明。 投资 者欲 了解 本基 金的详 细情
况, 请 详细 阅读 刊登 在 2016 年 11 月 17 日 《上 海证 券 报 》 上的 《 东方 永熙 18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书 》( 以下 简称 “招 募说明 书 ” )和 《东方 永熙 18 个 月定 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 ( 以下 简称 “ 基金合 同” ) 。 本基 金的 基金合 同、 招募
说明书 及本 公告 将同 时在 本公司 网站 发布 。 投资 人亦 可通过 本公 司网 站下 载基 金业务 申请 表
格 、了 解本 基金 发售 的相 关事宜 。
13 、 本 基金 通过 本公 司直 销机构 和其 他销 售机 构为 投资者 办理 基金 认购 等业 务。 各 销售
机构的 业务 办理 网点 、办 理日期 和时 间等 事项 参照 各销售 机构 的具 体规 定。
14 、 在 募集 期间 , 除 本公 告所列 的基金 销 售机 构 外 , 如本 基金 增加 其他 的 销 售机构 , 本
公司将 及时 公告 。
15 、 投资 者如 有任何 问题 , 可 拨打 本公 司客户 服务 电话400-628-5888咨询 , 也可拨 打 其
他销售 机构 的客 服热 线咨 询认购 事宜 。
16 、本 基 金 管理 人可 综合 各种情 况对 募集 安排 做适 当调整 。
17 、风 险提 示
证券投 资基 金 (以 下简 称 “基金” ) 是一 种长 期投 资工具, 其主 要功 能是 分 散投资, 降
低投资 单一 证券 所带 来的 个别风 险 。 基 金不 同于 银行 储蓄和 债券 等能 够提 供固 定收益 预期 的
金融工 具 , 投 资人购 买基 金, 既可 能按 其持有 份额 分享基 金投 资所 产生 的收 益, 也可 能承 担
基金投 资所 带来 的损 失。
基金在 投资 运作 过程 中可 能面临 各种 风险 , 既 包括 市场风 险, 也包 括基 金自 身的管 理风
险、 技术 风险 和合规 风险 等。 巨额 赎回 风险是 开放 式基金 所特 有的 一种 风险 , 即 当单 个交 易
日 基金 净赎 回申 请超 过上 一工作 日基 金总 份额 的 20% 时 , 投 资人将 可能 无法 及 时赎回 持有 的
全部基 金份 额。
基金分 为股 票基 金、 混合 基金、 债券 基金 、 货 币市 场基金 等不 同类 型, 投资 人投资 不同
类型的 基金 将获 得不 同的 收益预 期 , 也 将承担 不同 程度的 风险 。 一般来 说 , 基金的 收益 预期
越高, 投资 人承 担的 风险 也越大 。
投资人 应当 认真 阅读 《 基 金合同 》 、 《招 募说 明书 》 等基金 法律 文件, 了解 基金 的 风险
收益特 征, 并根 据自 身的 投资目 的、 投资 期限 、 投 资经验 、 资 产状 况等 判断 基金是 否和 投资
人的风 险承 受能 力相 适应 。
本基金在 投资 中将国 债期 货纳入到 投资 范围中 ,因 此,可能 面临 市场风 险、 基差风险 、
流动性 风险等 。市场 风险 是因期 货市场 价格波 动使 所持有 的期货 合约价 值发 生变化 的风险 。
基差风 险是 指由 于期 货与 现货间 的价 差的 波动 , 影 响套期 保值 或套 利效 果, 使之发 生意 外损
益的风 险 。 流 动性风 险可 分为两 类 : 一 类为流 通量 风险 , 是 指期 货合约 无法 及时以 所希 望 的东方 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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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建 立或 了结 头寸 的风 险, 此 类风 险往 往是 由市 场缺乏 广度 或深 度导 致的 ; 另一 类为 资金
量风 险 ,是 指资 金量 无法 满足保 证金 要求 ,使 得所 持有的 头寸 面临 被强 制平 仓的风 险 。
本基金 对固 定收 益类 资产 的投资 中将 资产 支持 证券 纳入到 投资 范围 当中 , 可能 带来以 下
风险:
①信用 风险 : 基 金所 投资 的资产 支持 证券 之债 务人 出现违 约, 或在 交易 过程 中发生 交收
违约, 或由 于资 产支 持证 券信用 质量 降低 导致 证券 价格下 降, 造成 基金 财产 损失。
②利率 风险 : 市场利 率波 动会导 致资 产支 持证 券的 收益率 和价 格的 变动 , 一 般而言 , 如
果市场 利率 上升 , 本 基金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将 面临 价格下 降 、 本 金损失 的风 险, 而如 果市 场
利率下 降, 资产 支持 证券 利息的 再投 资收 益将 面临 下 降的 风险 。
③流动 性风 险: 受资 产支 持证券 市场 规模 及交 易活 跃程度 的影 响, 资产 支持 证券可 能无
法在同 一价 格水 平上 进行 较大数 量的 买入 或卖 出, 存在一 定的 流动 性风 险。
④提前 偿付 风险 : 债 务人 可能会 由于 利率 变化 等原 因进行 提前 偿付 , 从 而使 基金资 产面
临再投 资风 险。
⑤操作 风险 : 基 金相 关当 事人在 业务 各环 节操 作过 程中, 因内 部控 制存 在缺 陷或者 人为
因素造成 操作 失误或 违反 操作规程 等引 致的风 险, 例如,越 权违 规交易 、交 易错误、IT 系
统故障 等风 险。
⑥法律风 险: 由于法 律法 规方面的 原因 ,某些 市场 行为受到 限制 或合同 不能 正常执行 ,
导致基 金 财 产的 损失 。
本基金 为定 期开 放债 券 型 基金, 投资 人只 能在 开放 期进行 申购 与赎 回。 投资 人持有 的本
基金份 额在 封闭 期期 间不 能按基 金净 值自 由赎 回, 存在一 定程 度的 流动 性风 险。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本基 金一
定盈利 , 也 不保 证最 低收 益。 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其 他基金 的业 绩不 构成 对本 基金业 绩表 现的
保证。 基金 管理 人提 醒投 资人基 金投 资的 “买 者自 负” 原 则, 在做 出投 资决 策后, 基金 运营
状况与 基金 净值 变化 引致 的投资 风险 ,由 投资 人自 行负担 。
投资人 应当 通过 基金 管理 人或具 有基 金销售 业 务资 格的其 他机 构购 买和 赎回 基金 , 基 金
其他销 售机 构名 单详 见本 发售公 告、 本基 金《 招募 说明书 》以 及相 关公 告。
18 、本 基金 管理 人拥 有对 本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的最 终解释 权 。 东方 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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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基金募集的 基本 情况
1 、基 金名 称: 东方 永熙18 个月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2 、基 金简 称及 代码 :
基金简 称: 东方 永熙 18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 券 A, 基金 代码:003530
基金简 称: 东方 永熙 18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 券 C, 基金 代码:003531
3 、基 金类 别: 债券 型基 金
4 、基 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 、开放 式
本基金 以定 期开 放的 方式 运作 , 即 本基 金在封 闭期 内封闭 运作 , 不接受 基金 的申购 、 赎
回;在 封闭 期结 束和 下一 封闭期 开始 之间 设置 开放 期,受 理本 基金 的申 购、 赎回等 申请 。
(1) 基金 的封 闭期
本基金 的每 个封 闭期 为 18 个月。 即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含 该日 )或 自每 一开 放期结 束
之日次 日( 含该 日) 起 至18 个 月月 度对 日( 不含 该 日)止 的期 间 。
(2) 基金 的开 放期
指本基 金开 放申 购、 赎回 等业务 的期 间 。 本基 金自 每个封 闭期 结束 后进 入开 放期 。 第 一
个开放 期的 首日 为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18 个月 月度 对日 ,后续 开放 期首 日为 上一 开放期 结束 之
日次日 的 18 个 月月 度对日。
本基金 的开 放期 时长 原则 上为 5 至 20 个工 作日 ,具 体时间 由基 金管 理人 在每 一开放 期
前依照 《信 息披 露办 法》 的有关 规定 在指 定媒 介予 以公告 。
如在开 放期 内发 生不 可抗 力或其 他情 形致 使基 金无 法继续 开放 申购 与赎 回业 务的 , 开 放
期时间 中止 计算 。 在 不可 抗力或 其他 情形 影响 因素 消除之 日次 一工 作日 起, 继续计 算该 开放
期时间 ,直 至满 足基 金合 同关于 开放 期的 约定 。
5 、基 金存 续期 限: 不定 期
6 、基 金初 始份 额面 值:1.00 元 人民 币
7 、募集 方式: 本基金 通过 各销售机 构向 投资者 公开 发售。除 法律 法规另 有规 定外, 任
何与基 金份 额发 售有 关的 当事人 不得 预留 和提 前发 售基金 份额 。
8 、募集 对象: 符合法 律法 规规定个 人投 资者、 机构 投资者、 合格 境外机 构投 资者, 以
及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 允许购 买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其他投 资者 。
9 、募 集规 模: 本 基 金募 集 份额总 额不 少 于 2 亿 份, 募集金 额不 少 于 2 亿元 。
10 、直 销机 构
本基金 直销 机构 亦即 直销 中心, 包括 本公 司 网 下直 销柜台 以及 本公 司的 网上 交易平台 。
直销中 心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锦 什坊 街 28 号3 层
直销业 务电 话:010-66295921
直销业 务传 真:010-66578690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28-5888 东方 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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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期 间, 客户 可以 通过 本公司 客户 服务 中心 电话 进行募 集相 关事 宜的 问询 、 开放 式基
金的投 资咨 询及 投诉 等。
投资者 可以 通过 本公 司网 站直销 交易 平台 , 使 用中 国银行 、 中国 工商银 行 、 中国建 设银
行、 中 国农 业银 行、 招 商 银行、 广发 银行、 中国 民 生银行 、 浦 发银 行、 交 通 银行、 中国 光大
银行 、 中 信银 行、 上海 银行 借记卡 以及 汇付 天下 天天 盈账户 办理 本基 金的 开户 、 认购等 业务 ,
亦可通 过东 方基 金APP 、 东 方基金 微信 服务 号使 用中 国银行 、 中 国工 商银 行、 中 国建设 银行 、
中国民 生银 行、 中国 光大 银 行、 中 信银 行、 上 海银 行借 记卡办 理本 基金 的开 户、 认 购等业 务,
具体交 易细 则请 参阅 本公 司网站 公告 。
11 、 投资 者可 以通过 以下 其他销 售机 构认 购本 基金 : 中国 农业 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 中国
邮政储 蓄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招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 长江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东北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 东 海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东 莞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光 大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国
泰君安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海 通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华 安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华 鑫证 券有 限
责任公 司 、 江海 证券 有限 公司 、 中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上海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 山西 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申万 宏源 证券有 限公司 、申万 宏源 西部证 券有限 公司 、 五矿 证券有 限公司 、
兴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招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中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中山 证券 有
限责任 公司 、 中 信建 投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 中 信证 券 (山 东) 有限 责任 公司 、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 中信 期货 有限 公司 、 中国 国际 金融 股份 有限公 司 、 平安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 国金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嘉实 财富管 理有 限公 司 、 上海 中正达 广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 奕丰 金融 服
务(深 圳)有 限公司 、 深 圳前海 凯恩斯 基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武汉 市伯嘉 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
蚂蚁 ( 杭州)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 深圳 众禄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 上 海好 买基 金销 售 有限公 司 、
上海天 天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 北 京展 恒基 金销 售股 份有限 公司 、 北 京钱 景财 富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 深 圳市 新兰德 证券 投资咨 询有 限公 司、 浙江 同花顺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 上 海利 得基 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 北京 恒天 明泽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上海陆 金所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 北 京乐 融
多源投 资咨 询有 限公 司、 上海汇 付金 融服 务有 限公 司、 诺 亚正 行 ( 上海) 基金 销售投 资顾 问
有限公 司 、 上 海凯石 财富 基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珠海 盈米财 富管 理有 限公 司、 大泰金 石投 资 管
理 有限 公司 、 海银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 上海联 泰资 产管理 有限 公司 、 北 京汇 成基金 销售 有 限
公司、 凤凰 金信 (银 川) 投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乾道 金融信 息服 务( 北京 )有 限公司 。
12 、募 集时 间安 排与 基金 合同生 效
本基金 募集 期限 自基 金份 额发售 之日 起不 超 过 3 个 月。
本基金 自2016 年 11 月 21 日至2016 年 12 月 16 日 进 行发售 。 基金 管理 人也 可根 据基金
销售情 况在 募集 期限 内适 当延长 或缩 短基 金发 售时 间,并 及时 公告 。
基金募 集期 届满 , 未 达到 基金合 同的 生效 条件 , 或 基金募 集期 内发 生不 可抗 力使基 金合
同无法 生效 ,则 基金 募集 失败。
如基金 募集 失败 , 基 金管 理人应 以其 固有 财产 承担 因募集 行为 而产 生的 债务 和费用 , 在
基金募 集期 限届 满 后30 日 内返还 投资 人已 缴纳 的款 项,并 加计 银行 同期 存款 利息。 东方 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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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募 集期 限届 满, 在基 金募集 份额 总额 不少 于 2 亿份, 基金 募集 金额 不少 于 2 亿 元人
民币, 并且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人 数不 少 于 200 人的 条件下 , 基 金管 理人 应当 自募集 期限 届满
之日 起10 日内 聘请 法定 验 资机构 验资 , 自 收到 验资 报告之 日 起 10 日内, 向中 国证监 会提 交
验资报 告, 办理 基金 备案 手续。 自中 国证 监会 书面 确认之 日起 , 基 金备 案手 续办理 完毕 , 基
金合同 生效 。
基金管 理人 在收 到中 国证 监会 确 认文 件的 次日 对基 金合同 生效 事宜 予以 公告 。
13 、基 金认 购方 式与 费率
(1) 认购 费用
本基金 仅 对A 类 基金 份额 收取认 购费 用, 本基 金 C 类基金 份额 不收 取认 购费 用。
1 )本 基金 对通 过直 销中 心 认购 A 类 基金 份额 的养 老 金客户 与除 此之 外的 其他 投资者 实
施差别 的认 购费 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 老基 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 计划 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 运营 收益形成
的补充 养老 金 , 包括 全国 社会保 障基 金 、 可以 投资 基金的 地方 社会 保障 基金 、 企 业年 金单 一
计划以 及集 合计 划。 如将 来出现 经养 老基 金监 管部 门认可 的新 的养 老基 金类 型, 基 金管 理人
可在招 募说 明书 更新 时或 发布临 时公 告将 其纳 入养 老金客 户范 围 , 并 按规 定向 中国证 监会 备
案。非 养老 金客 户指 除养 老金客 户外 的其 他投 资者 。
通过基金 管理 人的直 销中 心认购本 基金 A 类 基金份 额的养老 金客 户和普 通客 户的认 购
费率见 下表 :
A 类基 金份 额 C 类基 金份 额
认购金 额(M) 普通客 户认 购费 率 养老金 客户 认购 费率
不收取
M<100 万 0.60% 0.24%
100 万 ≤M <500 万 0.40% 0.16%
M≥50 0 万 1000 元/笔
2 )本 基金 A 类基 金份 额的 认购费 由认 购 A 类基 金份 额的投 资人 承担 ,应 在认 购基金 份
额时收 取, 认购 费不 列入 基金资 产, 主要 用于 基金 的市场 推广 、 销 售、 登记 等募集 期间 发生
的各项 费用 。
3 )投 资者 重复 认购 时, 需 按单笔 认购 金额 对应 的费 率分别 计算 认购 费用 。
(2) 认购 份额 的计 算
1 )基金 认购采 用金额 认购 的方式。A 类 基金份 额的 认购金额 包括 认购费 用和 净认购 金
额 。
① A 类基 金份 额计 算公 式 为:
当认购 费用 适用 比例 费率 时:
认购费 用= 认购 金额/(1 +认购 费率 )× 认购 费率 ;
净认购 金额 =认 购金 额- 认购费 用;
认购份 额= (净 认购 金额 +认购 利息 )/ 基金 份额 初 始面值 。
当认购 费用 适用 固定 金额 时: 东方 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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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费 用= 固定 金额 ;
净认购 金额 =认 购金 额- 认购费 用;
认购份 额= (净 认购 金额 +认购 利息 )/ 基金 份额 初 始面值 。
② C 类基 金份 额计 算公 式 为:
认购份 额= (认 购金 额+ 认购利 息)/基 金份 额初 始 面值
例 1: 某投 资者 (非 养老 金客户 )投 资 10,000 元认 购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 , 假设该 笔
认购按 照 100% 比例 全部予 以确认, 其对应 认购 费率 为 0.60% ,且 该笔认 购产 生利息 10.70
元。则 其可 得到 的A 类基 金份额 为:
认购费 用=10,000/ (1+0.60%)×0.60% =59.64 元
净认购 金额 =10,000 -59.64 =9,940.36 元
认购份 额= (9,940.36 +10.70 )/1.00 =9,951.06 份
例 2: 某投 资者 (养 老金 客户) 投资 10,000 元 认购 本基金 A 类基 金份 额, 假 设该笔 认
购按照100% 比例 全部 予以 确认, 其对 应认 购费 率为 0.24% ,且 该笔 认购 产生 利 息 10.70 元。
则其可 得到 的A 类基 金份 额为:
认购费 用=10,000/ (1+0.24%)×0.24% =23.94 元
净认购 金额 =10,000 -23.94 =9,976.06 元
认购份 额= (9,976.06 +10.70 )/1.00 =9,986.76 份
例 3 :某 投资 者投 资 10,000 元 认购 本基 金C 类 基金 份额, 假设 该笔 认购 按 照 100%比例
全部予 以确 认, 且该 笔认 购产生 利 息10.70 元 。则 其可得 到 的 C 类 基金 份额 为:
认购份 额= (10,000 +10.70 )/1.00 =10,010.70 份
例 4: 某 投资 人投 资 500 万 认购本 基 金A 类 基金 份额 , 假设 这 500 万 元在 募集 期间产 生
的利息 为5350.00 元 ,则 其可得 到 的 A 类 基金 份额 为:
认购费 用=1,000 元
净认购 金额 =5,000,000.00 -1,000.00 =4,999,000.00 元
认购份 额= (4,999,000 +5,350.00 )/1.00 =5,004,350.00 份
2 )认购 份额的 计算中 ,涉 及基金份 额、 费用的 计算 结果均保 留到 小数点 后两 位,小 数
点后两 位以 后的 部分 舍弃 ,由此 误差 产生 的收 益或 损失由 基金 财产 承担 。
14 、募 集资 金利 息的 处理 方式
有效认 购款 项在 基金 募集 期间形 成的 利息 折算 成基 金份额 计入 基金 投资 者的 账户 , 其 中
利息转 份额 以登 记机 构的 记录为 准 。
15 、募 集资 金的 管理
基金募 集期 间募 集的 资金 存入专 门账 户 , 在基 金募 集行为 结束 前 , 任何 人不 得动用 。 基
金募集 期间 的信 息披 露费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 以及 其他费 用, 不得 从基 金财 产中列 支 。
东方 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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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直销中心的开户 与认 购程序
(一) 网下 直销 柜台
1 、个 人投 资者
(1 ) 开 户及 认购 的时 间: 基金发 售日 的周 一至 周 五9:00~16:30 (周 六、 日和 法定节 假
日不受 理)。
(2) 开户 及认 购程 序:
1 )开 户: 提供 下列 资料 办 理基金 的开 户手 续:
①有效 身份 证明 原件 及复 印件 , 包 括第 二代 身份 证 ( 第二代 身份 证需 提供 正反 面复印 件 ) 、
警官证 、 文 职证 、 外 国人 永久居 留证 、 外 国护 照、 港澳居 民来 往内 地通 行证 、 台胞 证等 有效
身份证 件;
②填妥 的经 本人 签字 确认 的《基 金账 户业 务申 请表 (个人 )》 (原 件) 一式 两份;
③指定 的同 名的 银行 存折 或银行 储蓄 卡及 复印 件;
④填妥 的《 个人 客户 风险 承受能 力调 查问 卷》 。
2 )认 购资 金的 缴付
以银行 转账 方式 将足 额认 购资金 汇入 本公 司指 定的 直销资 金专 户 , 或 持带 有银 联标志 的
银行储 蓄卡 通过 直销 中 心POS 机 刷卡 缴款 。本 公司 指定的 直销 资金 专户 如下 :
①名 称: 东方 基金 管理 有 限责任 公司
账 号:11001007300059507311
开户行 :中 国建 设银 行北 京中关 村分 行
②名 称: 东方 基金 管理 有 限责任 公司
账 号:0105014040000243
开户行 :中 国民 生银 行北 京中关 村支 行
投资者 若未 向上 述指 定账 户足额 划付 认购 资金 , 造 成其认 购不 成功 的, 本公 司将不 承担
任何责 任。
3 )认 购申 请: 投资 者开 户 的同时 可办 理认 购手 续, 并需提 供下 列资 料:
①由本 人签 字确 认的 《开 放式基 金交 易业 务申 请表 》一式 两份 ;
②加盖银 行受 理章的 银行 付款凭证/划款 回单联 原件 及复印件 (投 资者划 付的 认购资 金
在办理 认购 手续 时未 到达 本公司 指定 的直 销资 金专 户时) ;
③本人 有效 身份 证明 原件 及复印 件;
④经公 证的 《基 金授 权委 托书》 、代 办人 有效 证件 原件及 复印 件( 委托 他人 代办时) 。
(3) 注意 事项 :
1)投 资者 应在 “ 汇 款人 ” 栏中填 写其 在基 金直 销机 构开户 时登 记的 名称 。
2)投 资者 应在 认购 申请 当 日 16 :30 之 前将 足额 资金 划入本 公司 指定 的基 金直 销资金
专户。 若认 购资 金在 投资 者提出 认购 申请 当日 未到 达本公 司指 定基 金直 销资 金专户 , 则 该笔
交易无 效。 东方 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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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 基金 募集 期内 , 经 基 金登记 机构 确认 为失 败的 认购申 请 , 投 资者可 以就 已到账 资
金再次 提出 认购 申请 ,未 再次提 出认 购申 请的 由本 公司将 认购 款划 往投 资者 指定银 行账户 。
4)基 金募 集期 结束 ,以 下 认购申 请将 被认 定为 无效 认购:
①投资 者已 划付 认购 资金 ,但逾 期未 办理 开户 手续 或开户 不成 功的 ;
②投资 者已 划付 认购 资金 ,但逾 期未 办理 认购 手续 的;
③投资 者已 划付 的认 购资 金少于 其申 请的 认购 金额 的;
④本公 司确 认的 其它 无效 资金或 认购 失败 资金 。
2 、机 构投 资者
(1)开 户及认 购的时 间: 基金发售 日的 周一至 周五 9:00~16:30 ( 周六 、日和 法 定节
假日不 受理 )。
(2) 开户 及认 购程 序:
1 )开 户: 提供 下列 资料 办 理基金 的开 户手 续:
①企业 法人 营业 执照 、 组 织机构 代码 证、 税务 登记 证复印 件 ( 事业 法人 、 社 会团体 或其
他组织 需提 供民 政部 门或 主管部 门颁 发的 注册 登记 书复印 件 ) ( 相关 证件 在有 效年检 期内 ) ;
资产管 理人 以管 理的 投资 组合名 义自 行办 理账 户类 业务的 , 需 提供 资产 管理 人营业 执照 、 组
织机构 代码 证 、 税务 登记 证复印 件 (相 关证件 在有 效年检 期内 ) 及监管 部门 下发的 关于 投 资
组合的 批复 文件 或其 他相 关证明 文件 复印 件;
②填妥 的《 基金 账户 业务 申请表 (机 构) 》;
③填写 完整 并加 盖公 章的 《基金 业务 授权 委托 书》 一式两 份( 原件 );
④填妥 并加 盖预 留印 鉴的 《印鉴 卡》 一式 三份 ;
⑤填妥 的 《 传真 委托 协议 书》 (适 用于 选择 “ 传真 业务” 事项) ; 填妥 并由 经办人 签章
的《投 资者 风险 调查 问卷 (机构 )》
⑥填妥 并由 经办 人签 章的 “投资 者风 险承 受能 力问 卷 (机 构) ” 填写 完整 并加 盖机构 公
章、 法 定代 表人 (或 授权 代表) 、 授 权经 办人 签章 的 《基 金账 户业 务申 请表 (机构 ) 》 一式
两份( 原件 );
⑦预留 关联 银行 账户 的证 明文件 及复 印件 , 包 括 《 银行开 户许 可证 》 、 开立 银行账 户申
请表或 开户 银行 出具 的开 户证明 。 《银 行开 户许 可 证 》 或指 定银 行出具 的开 户证明 原件 及加
盖机构 公章 的复 印件 ;
⑧法人 代表 的加 盖机 构公 章的有 效身 份证 件复 印件 (第二 代身 份证 需提 供正、 反两面 复
印件) ;
⑨经办 人有 效身 份证 件原 件及加 盖机 构公 章的 复印 件 (第 二代 身份 证需 提供 正、 反 两面
复印件 )。
2 )认 购资 金的 缴付
以银行 转账 方式 将足 额认 购资金 汇入 本公 司指 定银 行开立 的直 销资 金专 户 , 本 公司指 定
的直销 资金 专户 如下 : 东方 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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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名 称: 东方 基金 管理 有 限责任 公司
账 号:11001007300059507311
开户行 :中 国建 设银 行北 京中关 村分 行
②名 称: 东方 基金 管理 有 限责任 公司
账 号:0105014040000243
开户行 :中 国民 生银 行北 京中关 村支 行
投资者 若因 未向 上述 指定 账户足 额划 付认 购资 金, 造成其 认购 不成 功的 , 本 公司将 不承
担任何 责任 。
3 )认 购申 请: 投资 者开 户 同时可 办理 认购 手续 ,并 需提供 下列 资料 :
①填写 完整 并加 盖预 留印 鉴和授 权经 办人 签字 的《 基金交 易业 务申 请表 》( 原件) ;
②认购资 金已 划出的 有效 凭证,包 括但 不限于 加盖 银行受理 章的 银行付 款凭 证/划款 回
单联原 件及 复印 件 (投 资者 划付的 认购 资金 在办 理认 购手续 时未 到达 本公 司指 定的直 销资 金
专户时 );
(3) 注意 事项 :
1 )投 资者 应在 “汇款 人 ” 栏中填 写其 在基 金直 销机 构开户 时登 记的 名称 ;
2 ) 投资 者应 在认 购申 请当 日 16:30 之 前将 足额 资金 划入本 公司 指定 的基 金直 销资金 专
户。 若 认购 资金 在投 资者 提出认 购申 请当 日未 到达 本公司 指定 基金 直销 资金 专户, 则该 笔交
易无效 。
3 )基 金募 集期 结束, 以下 将被认 定为 无效 认购 :
①投资 者已 划付 认购 资金 ,但逾 期未 办理 开户 手续 或开户 不成 功的 ;
②投资 者已 划付 认购 资金 ,但逾 期未 办理 认购 手续 的;
③投资 者已 划付 的认 购资 金少于 其申 请的 认购 金额 的;
④本公 司确 认的 其它 无效 资金或 认购 失败 资金 。
4 )在基 金登记 机构确 认为 无效认购 后, 投资者 可以 就已到账 资金 再次提 出认 购申请 ,
未再次 提出 认购 申请 的由 本公司 将认 购款 划往 投资 者指定 银行 账户 。
(二) 网上 交易 系统
1 、业 务办 理时 间
本基金 募集 期每 日 24 小 时 均可进 行认 购, 但交 易日 16 :30 之 后以 及法 定节 假日 的认购
申请, 视为 下一 交易 日提 交的认 购申 请。
2 、开 立基 金账 户
投资者 可通 过本 公司 网上 交易系 统、 东 方基 金 APP 、 东方基 金微 信服 务号 开立 基金账 户,
开户时 投资 者需 接受 本公 司认可 的身 份验 证方 式。
3 、认 购流 程
(1)投 资者通 过网上 交易 系统、东 方基 金 APP 、东 方基金微 信服 务号开 立基 金账户 当
日,即 可使 用开 户证 件号 码或交 易账 号登 录进 行基 金的认 购业 务。 东方 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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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 上交易 现开通 支付 银行:中 国银 行、中 国工 商银行、 中国 建设银 行、 中国民 生
银行、 招商 银行、 广发 银 行、 中 国民 生银 行、 浦 发 银行、 交通 银行、 中国 光 大银行 、 中 信银
行、上 海银 行借 记卡 以及 汇付天 下天 天盈 账户 。
东方基 金APP 、 东 方基 金 微信服 务号 现开 通支 付银 行: 中国 银行 、 中国 工商 银行 、 中 国
建设银 行、 中国 民生 银行 、中国 光大 银行 、中 信银 行、上 海银 行借 记卡 。
在登录 本公 司网 站 (www.df5888.com 或 www.orient-fund.com ) 、 东 方基 金 APP 、 东 方
基金微 信服 务号 , 与 本公 司达成 网上 交易 的相 关协 议, 接 受本 公司 有关 服务 条款并 办理 相关
手续后 方可 认购 。
(3)投 资者通 过本公 司网 上交易系 统、 东方基 金 APP 、东方 基金微 信服务 号认 购本基
金,具 体交 易细 则请 参阅 本公司 网站 公告 。
(4) 已经 成功 提交 的认 购 申请不 得撤 销。
4 、缴 款方 式
通过本 公司 网上 交易 系统 、 东方 基金 APP 、 东方 基金 微信服 务号 认购 的个 人投 资者需 准
备足额 的认 购资 金存 入其 在本公 司网 上交 易系 统指 定的资 金结 算账 户 , 在 提交 认购申 请时 通
过实时 支付 的方 式缴 款。
三、个人及机构投资 者在 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开 户与 认购
个人及机构投资者在 其他 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 购程 序以其他销售机构的 规定 和说明为
准。
四、清算与交割
1 、基金 合同生 效前, 全部 认购资金 将被 冻结在 本基 金募集专 户中 ,有效 认购 款项在 募
集期间 产生 的利 息, 在基 金合同 生效 后折 算为 基金 份额归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所 有, 利 息以 登记
机构的 记录 为准 。
认购资 金利 息计 算结 果保 留小数 点后 2 位 ,小 数点 后 2 位 以后 的部 分舍 去, 由此误 差
产生的 收益 或损 失由 基金 财产承 担 。
2 、本 基金 权益 登记 由基 金 登记机 构在 募集 结束 后完 成。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 金合 同生效
1 、基 金募 集期 限届 满, 在 基金募 集份 额总 额不 少于 2 亿份 ,基 金募 集金 额不 少于 2 亿
元人民 币, 并且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的人 数不 少 于200 人的条 件下 , 基 金管 理人 应当自 募集 期限
届满之 日 起10 日内 聘请 法 定验资 机构 验资 , 自 收到 验资报 告之 日 起 10 日内, 向中国 证监 会
提交验 资报 告 , 办 理基 金备 案手续 。 自中 国证 监会 书面 确认之 日起 , 基金 备案 手续 办理完 毕,
基金合 同生 效。 东方 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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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 金管 理人 在收 到中 国 证监会 确认 文件 的次 日对 基金合 同生 效事 宜予 以公 告。
3 、本基 金合同 生效前 ,投 资人的认 购款 项只能 存入 专用账户 ,任 何人不 得动 用 。认 购
资金在 募集期 形成的 利息 在本基 金合同 生效后 折成 投资人 认购的 基金份 额, 归投资 人所有 。
利息转 份额 的具 体数 额以 登记机 构的 记录 为准 。
4 、 如基 金募 集失 败 , 基 金管 理人应 以其 固有 财产 承担 因募集 行为 而产 生的 债务 和费用 ,
在基金 募集 期限 届满 后 30 日内返 还投 资人 已缴 纳的 款项, 并加 计银 行同 期存 款利息 。
六、本次份额发售当 事人 和中介机构
(一) 基金 管理 人
名称: 东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锦什 坊街 28 号1-4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锦什坊 街 28 号1-4 层
法定代 表人 :崔 伟
电话:010-66295888
传真:010-66295999
联系人 :李 景岩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28-5888
网址:www.df5888.com 或www.orient-fund.com
(二) 基金 托管 人
名称: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 门内大 街 69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28 号 凯晨 世 贸中心 东座
法定代 表人 :周 慕冰
联系电 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 :林 葛
(三) 直销 机构
1 、柜 台交 易
名称: 东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锦什 坊街 28 号1-4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锦什坊 街 28 号3 层
法定代 表人 :崔 伟
联系人 : 孙 桂东
电话:010-66295921
传真:010-66578690 东方 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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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orient-fund.com 或 www.df5888.com
2、电 子交 易
投资者 可以 通过 本公 司网 上交易 系统 办理 基金 的认 购、 申 购、 赎 回等 业务, 具 体业务 办
理情况 及业 务规 则请 登录 本公司 网站 查询 。
网址:www.orient-fund.com 或 www.df5888.com
(四) 其他 销售 机构
1 、中 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住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 门内大 街 69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69 号
法定代 表人 :周 慕冰
客户服 务电 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 、中 国邮 政储 蓄银 行股 份 有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3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国华
联系人 :王 硕
传真:010-68858117
客户服 务电 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3 、招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李 建红
联系人 :邓 炯鹏
电话:0755-8307727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户服 务电 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4 、长 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长江 证券 大厦
办公地 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杨 泽柱
联系人 :奚 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 务电 话:95579 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东方 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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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东 北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长春 市自 由大 路 1138 号
办公地 址: 长春 市自 由大 路 1138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福春
联系人: 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6 、东 海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江苏 省常 州市 延陵 西路 23 号 投资 广场18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东方 路 1928 号东 海证 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朱 科敏
联系人 :梁 旭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客户服 务电 话:95531 或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7 、东 莞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广东 省东 莞市 莞城 区可园 南路 一号 金源 中 心30 楼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东 莞市 莞城区 可园 南 路1 号 金源 中心 30 楼
法定代 表人 :张 运勇
联系人 :孙 旭
电话:0769-22119348
客户服 务电 话:961130 ( 省内直 拨, 省外 请加 拨区 号0769 )
网址:www.dgzq.com.cn
8 、光 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3 楼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联系人 :李 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 务电 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9 、国 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住所: 中国 (上 海) 自由 贸易试 验区 商城 路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168 号上 海银 行大 厦 29 楼
法定代 表人 :杨 德红
联系人 :芮 敏祺/朱 雅崴 东方 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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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 务电 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10 、海 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淮 海中 路 9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广东 路 689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联系人 :李 笑鸣
电话:021-23219275
传真:021-23219100
客户服 务电 话:021-95553 、400-8888-001 或 拨打 各 城市营 业网 点咨 询电 话
网址:www.htsec.com
11 、华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安徽 省合 肥市 政务 文化新 区天 鹅湖 路198 号
办公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政务文 化新 区天 鹅湖 路 198 号财 智中 心 B1 座
法定代 表人 :李 工
联系人 :甘 霖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客户服 务电 话: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网址:www.hazq.com
12 、华 鑫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28 层A01、B01 (b) 单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肇 嘉浜 路 750 号
法定代 表人 :俞 洋
联系人 :王 逍
电话:021-64376102
传真:021-54653529
客户服 务电 话: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13 、江 海证 券有 限公 司
住所: 黑龙 江省 哈尔 滨市 香坊区 赣水 路 56 号
办公地 址: 黑龙 江省 哈尔 滨市香 坊区 赣水 路 56 号
法定代 表人 :孙 名扬
联系人 :刘 爽
电话:0451-85863719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 务热 线:400-666-2288 东方 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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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jhzq.com.cn
14 、中 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济南 市经 七 路 86 号
办公地 址: 济南 市经 七 路86 号 23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玮
联系人 :吴 阳
电话:0531 -68889155
传真:0531 -68889752
客户服 务电 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5 、上 海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黄 浦区 西藏 中路 336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四 川中 路 213 号久 事商 务大 厦 7 楼
法定代 表人 :龚 德雄
联系人 :许 曼华
电话:021-53686888
传真:021-53686100 ,021-53686200
客户服 务电 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16 、山 西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山西 省太 原市 府西 街 69 号山 西国 际贸 易中 心 东塔楼
办公地 址: 山西 省太 原市 府西 街 69 号山 西国 际贸 易 中心东 塔楼
法定代 表人 :侯 巍
联系人 :郭 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17 、申 万宏 源证 券有 限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联系人 :曹 晔
电话:021-33388215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 务电 话:95523 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8 、申 万宏 源西 部证 券有 限公司
住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 新区( 新市 区) 北京 南 路258 号 大成 国际 大厦20 楼2005 室 东方 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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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天山 区文 艺 路233 号宏 源大 厦8 楼
法定代 表人 :李 季
联系人 :唐 岚
电话:010-88085258
传真:010-88013605
客户服 务电 话:95523 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9 、五 矿证 券有 限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28 号 经贸 中心48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28 号 经贸 中心48 楼
法定代 表人 :赵 立功
联系人 :马 国栋
电话:0755-83252843
传真:0755-82545500
客户服 务电 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20 、兴 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福建 省福 州市 湖东 路 99 号标 力大 厦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陆 家嘴 东路166 号 中保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联系人 :谢 高得
电话:021-68419393-1098
传真:021-68419867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1 、招 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 路江苏 大 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A 座 38-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联系人 :林 迎生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5 、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2 、中 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厦C 座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陈 有安
联系人 :宋 明 东方 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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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3 、中 山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南 山区 科技 中一路 西华 强高 新发 展大 楼 7 层、8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华 侨城 深南大 道 9010 号
法定代 表人 :黄 扬录
联系人 :罗 艺琳
电话:0755- 82570586
传真:0755-82960582
客户服 务电 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
24 、中 信建 投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住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门 内大 街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联系人 :权 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5 、中 信证 券( 山东 )有 限责任 公司
住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青 岛国 际金 融广 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青 岛国 际金 融广 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联系人 :吴 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 务电 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26 、中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 区中心 三 路 8 号 卓越 时代 广场( 二期 )北 座
办公地 址: 北京 朝阳 区亮 马桥 路 4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联系人 :陈 忠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99
客户服 务电 话:95548 东方 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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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ecitic.com
27 、中 信期 货有 限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中心 三路 8 号 卓越 时代 广场 ( 二期) 北 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办 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 区中心 三 路 8 号 卓越 时代 广场 ( 二期) 北座13 层1301-1305 室、
14 层
法 定代 表人 :张 皓
联 系人 :洪 诚
电 话:0755-23953913
传 真:0755-83217421
客 户服 务电 话:400-990-8826
网 址:www.citicsf.com
28 、中 国国 际金 融股 份有 限公司
住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 门外大 街 1 号国 贸大 厦 2 座 27 层及28 层
办 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建 国门 外大 街1 号国 贸大 厦 2 座 27 层及28 层
法 定代 表人 :丁 学东
联 系人 :杨 涵宇
电 话:010-65051166
传 真:010-85679203
客 户服 务电 话:400-910-1166
网 址:www.cicc.com.cn
29 、平 安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 区 金田 路4036 号 荣超 大厦16-20 层
办 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中心 区金 田 路4036 号 荣 超大 厦 16-20 层 (518048 )
法 定代 表人 :谢 永林
联 系人 :周 一涵
电 话:021-38637436
传 真:021-58991896
客 户服 务电 话:95511-8
网 址:stock.pingan.com
30 、国 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四川 省成 都市 东城 根上 街 95 号
办公地 址: 四川 省成 都市 东城根 上 街 95 号
法定代 表人 :冉 云
联系人 :刘 婧漪
电话: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126
客户服 务电 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东方 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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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嘉 实财 富管 理有 限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 纪大 道 8 号 上海 国金 中心 办公楼 二 期46 层 4609-10 单元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 路 91 号金 地中 心 A 座6 层
法定代 表人 :赵 学军
联系人 :余 永键
电话:010-85097570
传真:010-8509730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32 、上 海中 正达 广投 资管 理有限 公司
住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腾 大道 2815 号302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腾大 道 2815 号302 室
联系人 :戴 珉微
电话:021-33768132
传真:021-33768132*802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767-523
网址:www.zzwealth.cn
33 、奕 丰金 融服 务( 深圳 )有限 公司
住所: 深圳 市前 海深 港合 作区前 湾一 路 1 号A 栋 201 室( 入住 深圳 市前 海
商务秘 书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海德三 路海 岸大 厦东 座 1115 室,1116 室及 1307 室
法定代 表人 :TAN YIK KUAN
联系人 :陈 广浩
电话:0755- 89460506
传真:0755-21674453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34 、深 圳前 海凯 恩斯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前 海深 港合 作区前 湾一 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入 驻深 圳市 前海 商务 秘书有 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6019 号金 润大 厦 23A
法定代 表人 :高 锋
联系人 :李 勇
电话:0755-83655588
传真:0755-8365551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04-8688
网址:www.keynesasset.com
35 、武 汉市 伯嘉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住所: 湖北 省武 汉市 江汉 区武汉 中央 商务 区泛 海国 际 SOHO 城 (一 期) 第 7 栋 23 层 1东方 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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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4 号
办公地 址: 湖北 省武 汉市 江汉区 武汉 中央 商务 区泛 海国 际 SOHO 城 (一 期) 第 7 栋 23
层1 号、4 号
法定代 表人 :陶 捷
联系人 :孔 繁
电话:027-87006003*8020
传真:027-87006010
客户服 务电 话:400-027-9899
网站:www.buyfunds.cn
36 、蚂 蚁( 杭州 )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住所: 杭州 市余 杭区 仓前 街道文 一西 路 1218 号 1 栋202 室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 道3588 号 恒 生大 厦12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联系人 :韩 爱彬
传真:0571-26698533
客户服 务电 话:400 076 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7 、深 圳众 禄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住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 东 路 5047 号 发展 银行 大厦25 楼I 、J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梨园路 物资 控股 置地 大 厦8 楼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联系人 :童 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 678 8887
网址:www.zlfund.cn 及www.jjmmw.com
38 、上 海好 买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住所: 上海 市虹 口区 场中 路 685 弄 37 号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 1118 号 鄂尔 多斯 国际 大 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联系人 :张 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 务电 话:400 700 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39 、上 海天 天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住所: 浦东 新区 峨山 路 613 号6 幢551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5 号 3C 座9 楼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东方 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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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彭 远芳
电话:021-54509998-2010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 1818 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40 、北 京展 恒基 金销 售股 份有限 公司
住所: 北京 市朝 阳区 华严 北 里 2 号 民建 大 厦6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华严北 里 2 号民 建大 厦 6 层
法定代 表人 :闫 振杰
联系人 :宋 丽冉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355
客户服 务电 话:400 888 6661
网址:http://www.myfund.com
41 、北 京钱 景财 富投 资管 理有限 公司
住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丹棱 街 6 号1 幢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海淀 区 丹棱 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 表人 : 赵荣 春
联系人 :申 泽灏
电话:010-57418813
传真:010-57569671
客服电 话:400 678 5095
公司网 址:www.niuji.net
42 、深 圳市 新兰 德证 券投 资咨询 有限 公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华强 北路赛 格科 技 园4 栋 10 层1006#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宣武门 外大 街 10 号 庄胜 广 场中央 办公 楼东 翼7 层 727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 懿
联系人 :张 燕
电话:010-58325388-1588
传真:010-58325282
客服电 话:400-166-1188
网址:https:// 8.jrj.com.cn
43 、浙 江同 花顺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住所: 杭州 市文 二西 路 1 号903 室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翠柏 路 7 号 杭州 电子 商务 产业 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 表人 :凌 顺平
联系人 :刘 晓倩
联系电 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8910240 东方 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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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 话:4008-773-772
公司网 站:www.5ifund.com
44 、上 海利 得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住所: 上海 宝山 区蕴 川 路5475 号1033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浦东 新区 峨山 路 91 弄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沈 继伟
联系人 :赵 沛然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客服电 话:400 067 6266
网址:www.leadfund.com.cn
45 、北 京恒 天明 泽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住所: 北京 市北 京经 济技 术 开发区 宏达 北 路10 号五 层5122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东三环 中 路 20 号乐 成中 心 A 座23 层
法定代 表人 :梁 越
联 系人 :马 鹏程
联系电 话:13501068175
传真:010-56810628
客服:4008980618
网站:www.chtfund.com
46 、上 海陆 金所 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 1333 号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 表人 :郭 坚
联系人 :宁 博宇
联系电 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47 、北 京乐 融多 源投 资咨 询有限 公司
住所: 北京 市朝 阳区 西大 望路 1 号1 号楼 16 层 1603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西大望 路 1 号1 号楼 16 层1603
北京市 朝阳 区工 人体 育馆 北路 甲 2 号 盈科 中 心 B 座 裙楼二 层
法定代 表人 :董 浩
联 系人 :牛 亚楠
联系电 话:18610807009
传真:010-65951887
客服:400-068-1176
网站:www.jimufund.com 东方 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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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上 海汇 付金 融服 务有 限公司
住所: 上海 市中 山南 路 100 号金 外滩 国际 广场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南 路 100 号金 外滩 国际 广 场19 楼
法定代 表人 :冯 修敏
联系人 :陈 云卉
联系电 话:021-33323999-5611
传真:021-33323837
客服:400-820-2819
网址: http://www.chinapnr.com/
49 、诺 亚正 行( 上海 )基 金销售 投资 顾问 有限 公司
住所: 上海 市虹 口区 飞虹 路 360 弄9 号3724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杨 浦区 昆明 路 508 号北 美广 场 B 座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汪 静波
联系人 :李 娟
联系电 话:021-38509735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400-821-5399
网址: http://www.noah-fund.com/
50 、上 海凯 石财 富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住所: 上海 市黄 浦区 西藏 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延安东 路 1 号凯 石大 厦 4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继武
联系人 :葛 佳蕊
联系电 话:021-63333389
传真:021-63332523
客服:4000178000
网址: www.lingxianfund.com
51 、珠 海盈 米财 富管 理有 限公司
住所: 珠海 市横 琴新 区宝 华路 6 号105 室-3491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海 珠区 琶洲大 道 东 1 号 保利 国际 广场南 塔 12 楼B1201-1203
法定代 表人 :肖 雯
联系人 :李 孟军
联系电 话:020-89629012
传真:020-89629011
52 、大 泰金 石投 资管 理有 限公司
住所: 南京 市建 邺区 江东 中路 222 号 南京 奥体 中心 现代五 项 馆2105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峨山 路 505 号 东方 纯一 大厦 15 楼
法定代 表人 :袁 顾明
联系人 :朱 海涛 东方 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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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 话:021-20324158
传真:021-20324199
客服电 话: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
53 、海 银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东 方路 1217 号16 楼B 单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东方 路 1217 号6 楼
法定代 表人 :刘 惠
联系人 :毛 林
联系电 话:021-80133597
传真:021-80133413
客服电 话:400-808-1016
网址: www.fundhaiyin.com
54 、上 海联 泰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住所: 中国 (上 海) 自由 贸易试 验区 富特 北 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长 宁区 福泉北 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法定代 表人 :燕 斌
联系人 :陈 东
联系电 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 话:4000-4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55 、北 京汇 成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住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中关 村大 街 11 号A 座1108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中关村 大 街 11 号A 座 1108
法定代 表人 :王 伟刚
联系人 :丁 向坤
联系电 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 话:400-619-9059
网址: www.fundzone.cn
56 、凤 凰金 信( 银川 )投 资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 宁 夏回 族自 治区 银川 市金凤 区阅 海湾 中央 商务 区万寿 路 142 号14 层 1402 办公 用
房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来广营 中街 甲 1 号 朝来 高 科技产 业 园 5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程 刚
联系人 :张 旭
联系电 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81 东方 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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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400-810-5919
网址: www.fengfd.com
57 、乾 道金 融信 息服 务( 北京) 有限 公司
住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东北 旺村 南 1 号楼 7 层7117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德外大 街合 生财 富广 场 1302 室
法定代 表人 :王 兴吉
联系人 :高 雪超
联系电 话:010-62062880
传真:010-82057741
客服:400-088-8080
网址: www.qiandaojr.com
(五) 基金 份额 登记 机构
名称: 东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锦什 坊街 28 号1-4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锦什坊 街 28 号1-4 层
联系人 :王 骁骁
电话:010-66295873
传真:010-66578680
网址:www.orient-fund.com 或 www.df5888.com
(六) 出具 法律 意见 书的 律师事 务所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住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代 金融 中 心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俞 卫锋
联系人 :陆 奇
电话:021 -31358666
传真:021 -31358600
经办律 师: 黎明 、陆 奇
(七) 审计 基金 财产 的会 计师事 务所
名称: 立信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上海 市南 京东 路 61 号新黄 浦金 融大 厦 4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西四环 中 路 16 号院7 号楼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朱 建弟
联系人 :朱 锦梅
电话:010 -68286868
传真:010 -88210608 东方 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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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注 册会 计师 :朱 锦梅 、赵立 卿
东方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2016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