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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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 第 2 号 )
基金管 理人:交银施罗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六年 九 月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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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 提示 】
交银施罗德 增利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经2008 年2 月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 【2008】239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
于2008 年 3 月31 日正式生效。
基 金 管 理 人 保 证招 募 说明 书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 本 招 募说 明 书经 中 国
证监会核准 , 但 中 国证监 会 对 本 基金 募集 的核准 , 并 不 表明 其 对 本基金 的 价 值 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 勤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 不 保 证 投资 本 基 金一定 盈 利 , 也不 保 证 基金份 额 持 有 人的 最 低 收益; 因 基 金 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证券 市 场, 基 金 净 值 会 因为 证 券市 场 波 动 等 因 素产 生 波动 。 投
资 人 在 投 资本 基 金 前,需 全 面 认 识本 基 金 产品的 风 险 收 益特 征 和 产品特 性 , 充 分
考 虑 自 身 的风 险 承 受能力 , 理 性 判断 市 场 ,对认 ( 申 ) 购基 金 的 意愿、 时 机 、 数
量 等 投 资 行为 作 出 独立决 策 。 投 资人 根 据 所持有 份 额 享 受基 金 的 收益, 但 同 时 也
需 承 担 相 应的 投 资 风险。 投 资 本 基金 可 能 遇到的 风 险 包 括: 因 政 治、经 济 、 社 会
等 因 素 对 证券 价 格 波动产 生 影 响 而引 发 的 系统性 风 险 , 个别 证 券 特有的 非 系 统 性
风 险 , 由 于基 金 投 资人连 续 大 量 赎回 基 金 份额产 生 的 流 动性 风 险 ,基金 管 理 人 在
基 金 管 理 实施 过 程 中产生 的 基 金 管理 风 险 ,本基 金 投 资 债券 引 发 的信用 风 险 , 以
及 本 基 金 投资 策 略 所特有 的 风 险 等等 。 本 基金是 一 只 债券 型 基 金 ,属证 券 投 资 基
金中的 中等 风险收益品种。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资 人 在认 ( 申 ) 购 本 基金 前 应认 真 阅 读 本 基 金的 招 募说 明 书
和基金合同 。 过 往 业绩并 不 代 表 将来 表现 。基金 管 理 人 管理 的 其 他基金 的 业 绩 并
不构成 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 摘 要 根 据 基 金合 同 和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编 写 。基 金 合 同 是 约 定基 金 当事 人 之
间 权 利 、 义务 的 法 律文件 。 基 金 投资 人 自 依基金 合 同 取 得基 金 份 额,即 成 为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和 本 基 金合同 的 当 事 人, 其 持 有基金 份 额 的 行为 本 身 即表明 其 对 基 金
合 同 的 承 认和 接 受 ,并按 照 《 基 金法 》 、 《运作 办 法 》 、基 金 合 同及其 他 有 关 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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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享 有 权 利、 承 担 义务。 基 金 投 资人 欲 了 解基金 份 额 持 有人 的 权 利和义 务 , 应 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2016 年9 月30 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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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 金管理人
( 一) 基金管 理人 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 上海市 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 于亚利
成立时间:2005 年8 月4 日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 何万金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 银 施 罗 德 基 金管 理 有限 公 司 ( 以 下 简称 “ 公司 ” ) 经 中 国 证监 会 证监 基 金
字[2005]128 号文批准设立。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使用全称或其 简称 “交通银行” ) 65%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 二) 主要成 员情 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于 亚 利 女 士 , 董事 长 ,硕 士 学位。 现 任交 通 银行 执 行 董 事 、 副行 长 。历 任 交
通 银 行 郑 州分 行 财 务会计 处 处 长 、郑 州 分 行副行 长 , 交 通银 行 财 务会计 部 副 总 经
理、总经理,交通银行预算财务部总经理, 交 通银行首席财务官。
陈 朝 灯 先 生 , 副董 事 长, 博 士 学 位 。 现任 施 罗德 证 券 投 资 信 托股 份 有限 公 司
投资总监兼专户管理部主管。 历任复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
景顺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部门主管、投资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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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 红 女 士 , 董 事, 总 经理 , 博士学位, 兼 任 交银 施 罗 德 资 产 管理 有 限公 司 董
事长 。 历 任交 通 银 行办公 室 副 处 长、 处 长 ,交通 银 行 海 外机 构 管 理部副 总 经 理 、
总经理 , 交通 银 行 上海分 行 副 行 长 , 交 通 银行资 产 托 管 部总 经 理 ,交通 银 行 投 资
管理部总经理 。
徐 瀚 先 生 , 董 事, 硕 士学 位 。 现 任 交 通银 行 个人 金 融 业 务 部 总经 理 。历 任 交
通 银 行 香 港分 行 电 脑中心 副 总 经 理, 交 通 银行信 息 技 术 部副 总 经 理,交 通 银 行 太
平洋信用卡中心副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
孙培基先生, 董事 , 学士 学 位 。 现 任 交通 银 行风 险 管 理 部 副 总经 理 。历 任 交
通 银 行 财 会部 副 处 长,交 通 银 行 董事 会 办 公室副 处 长 、 处长 , 交 通银行 预 算 财 务
部高级经理,交通银行海南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审计部副总经理。
孟 方 德 先 生 , 董事 , 硕士 学 位 。 现 任 施罗 德 投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亚 太 区总 裁 。
历 任 施 罗 德投 资 管 理有限 公 司 分 析师 、 投 资经理 , 施 罗 德投 资 管 理(新 加 坡 ) 有
限 公 司 副 董事 长 , 施罗德 投 资 管 理国 际 有 限公司 执 行 董 事, 施 罗 德投资 管 理 ( 卢
森 堡 ) 有 限公 司 总 经理, 施 罗 德 投资 管 理 (日本 ) 有 限 公司 总 经 理,施 罗 德 投 资
管理有限公司英国区总经理及销售总监、全球渠道销售业务总监。
谢 丹 阳 先 生 , 独立 董 事, 博 士 学位。 现任 武 汉大 学 经 济 与 管 理学 院 院长 、 香
港科技大学 经济系教授 。 历 任 蒙 特利 尔 大 学经济 系 助 理 教授 , 国 际货币 基 金 经 济
学 家 和 高 级经 济 学 家,香 港 科 技 大学 助 理 教授、 副 教 授 、教 授 、 系主任 、 瑞 安 经
管中心主任。
袁 志 刚 先 生 , 独立 董 事, 博 士 学位。 现任 复 旦大 学 经 济 学 院 教授 。 历任 复 旦
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经济系 系主任、 经济学院院长。
周 林 先 生 , 独 立董 事 ,博 士 学位。 现 任上 海 交通 大 学 安 泰 经 济与 管 理学 院 院
长、教授 。历 任 复 旦大学 管 理 科 学系 助 教 ,美国 耶 鲁 大 学经 济 系 助理教 授 、 副 教
授 , 美 国 杜克 大 学 经济系 副 教 授 ,香 港 城 市大学 经 济 与 金融 系 教 授,美 国 亚 利 桑
那 州 立 大 学凯 瑞 商 学院经 济 系 冠 名教 授 , 上海交 通 大 学 上海 高 级 金融学 院 常 务 副
院长、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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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忆军先生, 监事 长 , 硕 士 学 位 。 现 任交 通 银行 战略 投 资 部 总经 理 。历 任 交
通 银 行 办 公室 副 处 长, 交 通 银 行 公司 业 务 部副处 长 、 高 级经 理 、 总经理 助 理 、 副
总经理, 交通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交通银行江苏分行副行长。
裴关淑仪女士 ,监 事 ,双 硕 士 学 位 。 现任 交 银施 罗 德 基 金 管 理有 限 公司 助理
总经理、 交银 施 罗 德资产 管 理 ( 香港 ) 有 限公司 总 经 理 。曾 任 职 荷兰银 行 、 渣 打
银 行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MIDAS-KAPITI INTERNATIONAL LIMITED , 施 罗 德 投 资 管
理( 香港)有 限 公司 资 讯科 技 部 主 管、 中 国事 务联 席 董 事 、交 银 施罗 德基 金 管 理 有
限公司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总监。
张玲菡女士, 监事 、学士学位。现任交银 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市场总监。
历任中国银行福州分行客户经理 ,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区域经理 ,银河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渠道经理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经理、渠道部
副总经理、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营销管理部 总经理。
3、基金管理人 高级管理 人员
阮红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许 珊 燕 女 士 , 副总 经 理, 硕 士 学 历 , 高级 经 济师 , 兼 任 交 银 施罗 德 资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事 。 历 任湖南 大 学 ( 原湖 南 财 经学院 ) 金 融 学院 讲 师 ,湘财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国债 部 副 经理、 基 金 管 理总 部 总 经理, 湘 财 荷 银基 金 管 理有限 公 司 副 总
经理。
夏 华 龙 先 生 , 副总 经 理, 博 士 学 历 。 历任 中 国地 质 大 学 经 济 管理 系 教师 、 经
济 学 院 教 研室 副 主 任、主 任 、 经 济学 院 副 院长; 交 通 银 行资 产 托 管部副 处 长 、 处
长 、 高 级 经理 、 副 总经理 ; 交 通 银行 资 产 托管业 务 中 心 副总 裁 ; 云南省 曲 靖 市 市
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
谢 卫 先 生 , 副 总经 理 ,经 济 学 博 士 , 高级 经 济师 。 历 任 中 央 财经 大 学金 融 系
教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 财经所助理研究员; 中 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经理;
中 国 人 保 信托 投 资 公司证 券 部 副 总经 理 、 总经理 、 北 京 证券 营 业 部总经 理 、 证 券
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苏 奋 先 生 , 督 察长 , 纽约 城 市 大 学 工 商管 理 硕士 。 历 任 交 通 银行 广 州分 行 市
场 营 销 部 总经 理 助 理、副 总 经 理 ,交 通 银 行纽约 分 行 信 贷管 理 部 经理、 公 司 金 融
部 经 理 、 信用 风 险 管理办 公 室 负 责人 , 交 通银行 投 资 管 理部 投 资 并购高 级 经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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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孙超先生, 基金经理。 中国人民大学学士, 美 国哥伦比亚大学硕士。5 年证券
从业经验。 2011 年7 月至 2013 年 6 月曾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经理、高级经理。2013 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固定收益部助
理总经理。 自2013 年 7 月8 日至 2014 年6 月 30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3 年7 月 8 日至2014 年8 月25 日担任交银
施罗德理财6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3 年7 月8 日至 2014 年
8 月25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4 年7 月
1 日至2014 年8 月25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2014 年7 月1 日至2014 年8 月25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4 年8 月26 日至2015 年11 月17 日担任交银施
罗德理财6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8 月26 日至2015 年11 月
17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8 月 26 日起
担任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4 年8 月
26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4 年 12
月15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丰润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5 年1
月19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丰享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5 年1
月30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丰泽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5 年5
月9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5 年
7 月18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2015 年11 月7
日 起 担 任 交银 施 罗 德荣泰 保 本 混 合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和 交 银施 罗 德 荣祥保 本 混 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2015 年11 月9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丰硕 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2016 年3 月25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历任基金经理:
赵凌琦女士,2015 年5 月9 日至2015 年 8 月28 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林洪钧先生,2014 年8 月4 日至2015 年 5 月30 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家春先生,2008 年3 月31 日至2014 年 8 月20 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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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秋女士,2008 年3 月31 日至2009 年 10 月30 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 阮红(总经理)
王少成(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齐晧(跨境投资总监、投资经理)
于海颖(固定收益 投资总监)
张鸿羽(研究部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上述各项人员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16 年9
月30 日,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基 金托管人
( 一) 基金托 管人 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 10 月,是一家 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
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 本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
票代码 939) ,于 2007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票代码 601939) 。
2015 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18.35 万亿元, 较上年增长 9.59% ;客 户贷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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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款总额 10.49 万亿元,增长 10.67% ;客户存款总额 13.67 万亿元,增长 5.96% 。
净利润 2,289 亿元,增 长 0.28% ;营业收入 6,052 亿元,增长 6.09% ,其中,利息
净收入增长 4.65%,手 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 4.62% 。 平均资产回报率 1.30%,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7% ,成本收入比 26.98% ,资本充足率 15.39% ,主要财
务指标领先同业。
物 理 与 电 子 渠 道协 同 发展 。 营 业 网 点 “三 综 合” 建 设 取 得 新 进展 , 综合 性 网
点数量达 1.45 万个, 综合营销团队 2.15 万个, 综合柜员占比达到 88% 。 启动深圳
等 8 家分行物理渠道 全面转型创新试点,智慧网点、旗舰型、综合型和轻型网点
建 设 有 序 推进 。 电 子银行 主 渠 道 作用 进 一 步凸显 , 电 子 银行 和 自 助渠道 账 务 性 交
易量占比达 95.58% ,较上年提升 7.55 个百分点;同时推广账 号支付、手机支付、
跨 行 付 、 龙卡 云 支 付、快 捷 付 等 五种 在 线 支付方 式 , 成 功实 现 绝 大多数 主 要 快 捷
支付业务的全行集中处理。
转型业务快速增长。 信 用卡累计发卡量 8,074 万张, 消费交易额 2.22 万亿元,
多项核心指标继续保持同业领先。 金融资产 1,000 万以上的私人银行客户数量增长
23.08% , 客户金融资产总量增长 32.94%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 5,316
亿元, 承销额市场领先。 资产托管业务规模 7.17 万亿元, 增长 67.36% ; 托管证券
投 资 基 金 数量 和 新 增只数 均 为 市 场第 一 。 人民币 国 际 清 算网 络 建 设再获 突 破 , 继
伦敦之后 ,再 获 任 瑞士、 智 利 人 民币 清 算 行资格 ; 上 海 自贸 区 、 新疆霍 尔 果 斯 特
殊经济区主要业务指标居同业首位。
2015 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各类荣誉总计 122 项,并独家荣获美国《环
球金融》 杂志 “中国最佳银行” 、 香港 《财资》 杂志 “中国最佳银行” 及香港 《企
业财资》 杂志 “中国最佳银行” 等大奖。 本集团在英国 《银行家》 杂志 2015 年 “世
界银行品牌 1000 强” 中, 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二; 在美国 《福布斯》 杂志
2015 年度全球企业 2000 强中位列第二。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总行 设 资产 托 管 业 务 部 ,下 设 综合 处 、 基 金 市 场处 、 证券 保 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 托 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
处、 跨境托管运营处、 监督稽核处等 10 个职能处室, 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
海备份中心, 共有员工 220 余人。 自 2007 年起, 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
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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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人员情况
赵 观 甫 , 资 产 托管 业 务部 总 经 理 , 曾 先后 在 中国 建 设 银 行 郑 州市 分 行、 总 行
信贷部、 总行信贷二部、 行长办公室工作, 并 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总行 个 人 银行 业 务 部、总 行 审 计 部担 任 领 导职务 , 长 期 从事 信 贷 业务、 个 人 银 行
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 军 红 , 资 产 托管 业 务部 副 总 经 理 , 曾就 职 于中 国 建 设 银 行 青岛 分 行、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总行 零 售 业务部 、 个 人 银行 业 务 部、行 长 办 公 室, 长 期 从事零 售 业 务 和
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 资产托管业务 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
信 贷 二 部 、信 贷 部 、信贷 管 理 部 、信 贷 经 营部、 公 司 业 务部 , 并 在总行 集 团 客 户
部 和 中 国 建设 银 行 北京市 分 行 担 任领 导 职 务,长 期 从 事 信贷 业 务 和集团 客 户 业 务
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 秀 莲 , 资 产 托管 业 务部 副 总 经 理 , 曾就 职 于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总行 会 计部 , 长
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 为 国 内 首 批 开办 证 券投 资 基 金 托 管 业务 的 商业 银 行 , 中 国 建设 银 行一 直 秉
持 “ 以 客 户为 中 心 ”的经 营 理 念 ,不 断 加 强风险 管 理 和 内部 控 制 ,严格 履 行 托 管
人 的 各 项 职责 , 切 实维护 资 产 持 有人 的 合 法权益 , 为 资 产委 托 人 提供高 质 量 的 托
管 服 务 。 经过 多 年 稳步发 展 , 中 国建 设 银 行托管 资 产 规 模不 断 扩 大,托 管 业 务 品
种 不 断 增 加, 已 形 成包括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社保基 金 、 保 险资 金 、 基本养 老 个 人 账
户、QFII 、 企 业 年 金 等 产 品 在 内 的 托 管 业 务 体系 , 是 目 前 国 内 托 管 业务 品 种 最 齐
全的商业银行之一。 截 至 2016 年一季度末, 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584 只证券投资
基 金 。 中 国建 设 银 行专业 高 效 的 托管 服 务 能力和 业 务 水 平, 赢 得 了业内 的 高 度 认
同。 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 年至今连续六年被国际权威杂志 《全球托管人》 评为 “中
国最佳托管银行” 。
(二 ) 基金托 管人 的内部 控制 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 为 基 金 托 管 人, 中 国建 设 银 行 严 格 遵守 国 家有 关 托 管 业 务 的法 律 法规 、 行
业 监 管 规 章和 本 行 内有关 管 理 规 定, 守 法 经营、 规 范 运 作、 严 格 监察, 确 保 业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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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稳 健 运 行, 保 证 基金财 产 的 安 全完 整 , 确保有 关 信 息 的真 实 、 准确、 完 整 、 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设有 风 险与 内 控 管 理 委 员会 , 负责 全 行 风 险 管 理与 内 部控 制 工
作 , 对 托 管业 务 风 险控制 工 作 进 行检 查 指 导。资 产 托 管 业务 部 专 门设置 了 监 督 稽
核 处 , 配 备了 专 职 内控监 督 人 员 负责 托 管 业务的 内 控 监 督工 作 , 具有独 立 行 使 监
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 产 托 管 业 务 部具 备 系统 、 完 善 的 制 度控 制 体系 , 建 立 了 管 理制 度 、控 制 制
度 、 岗 位 职责 、 业 务操作 流 程 , 可以 保 证 托管业 务 的 规 范操 作 和 顺利进 行 ; 业 务
人 员 具 备 从业 资 格 ;业务 管 理 严 格实 行 复 核、审 核 、 检 查制 度 , 授权工 作 实 行 集
中 控 制 , 业务 印 章 按规程 保 管 、 存放 、 使 用,账 户 资 料 严格 保 管 ,制约 机 制 严 格
有 效 ; 业 务操 作 区 专门设 置 , 封 闭管 理 , 实施音 像 监 控 ;业 务 信 息由专 职 信 息 披
露 人 负 责 ,防 止 泄 密;业 务 实 现 自动 化 操 作,防 止 人 为 事故 的 发 生,技 术 系 统 完
整、独立。
(三 ) 基金托 管人 对基金 管理 人运作 基金 进行监 督的 方法和 程序
1、监督方法
依 照 《 基 金 法 》及 其 配套 法 规 和 基 金 合同 的 约定 , 监 督 所 托 管基 金 的投 资 运
作。 利用自行开发的 “ 托管业务综合系统 —— 基金监督子系统” , 严格按照现行法
律 法 规 以 及基 金 合 同规定 , 对 基 金管 理 人 运作基 金 的 投 资比 例 、 投资范 围 、 投 资
组 合 等 情 况进 行 监 督,并 定 期 编 写基 金 投 资运作 监 督 报 告, 报 送 中国证 监 会 。 在
日 常 为 基 金投 资 运 作所提 供 的 基 金清 算 和 核算服 务 环 节 中, 对 基 金管理 人 发 送 的
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 基金监督子系统, 对各 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
行 监 控 , 如发 现 投 资异常 情 况 , 向基 金 管 理人进 行 风 险 提示 , 与 基金管 理 人 进 行
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 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 对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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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和投资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
4 ) 通 过 技 术 或 非 技 术 手 段 发 现 基 金 涉 嫌 违 规 交 易 , 电 话 或 书 面 要 求 基 金 管 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
三、相 关服务机构
( 二) 登记 结 算机 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明
电话:(010)50938617
传真:(010)50918907
联系人:周莉
( 一) 基金份 额销售 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 上海市 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法定代表人: 于亚利
电话: (021)61055724
传真: (021)61055054
联系人: 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 (021)610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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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办理开户、本基金 A 类和 C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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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销机构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2 号)
13
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传真: (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 (010)66275654
传真: (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传真: (010)66594853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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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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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传真: (010)68858117
联系人:陈春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8)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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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15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电话: (021)68475888
传真: (021)68476111
联系人:张 萍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9)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联系人:李晓鹏
客户服务电话:800-830-8003,400-830-8003
网址:www.gdb.com.cn
(1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 (010)89936330
传真: (010)85230024
联系人:丰靖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1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电话: (010)57092615
传真: (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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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16
网址:www.cmbc.com.cn
(12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 (010)68098778
传真: (010)68560661
联系人:李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3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 (021)63586210
传真: (021)63586215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96528 (上海地区 962528 )
网址:www.nbcb.com.cn
(14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 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传真: (010)66226045
联系人:孔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5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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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17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电话: (0755)82088888
联系人:张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网址:www.sdb.com.cn
(16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洪武北路 5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 55 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电话: (025)58587018
传真: (025)58587038
联系人:田春慧
客户服务电话:96098 ,40086-96098
网址:www.jsbchina.cn
(17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健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8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电话: (0571)85108195 、85120696
传真: (0571)86475527
联系人:严峻、夏帆
客户服务电话:96523
网址:www.hzbank.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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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18
(19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号
法定代表人:宋建明
联系电话: (0512 )52909128
传真: (0512)52909122
联系人:黄晓
客户服务电话:962000
网址:www.csrcbank.com
(20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电话: (0769)22866254
传真: (0769)22866282
联系人:林培珊
客户服务电话: (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21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0519-80585939
传真:0519-89995170
联系人:蒋姣
客户服务电话:96005
网址:http://www.jnbank.com.cn
(22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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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19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23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 (021)38676161
传真: (021)38670161
联系人:芮敏棋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4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010)85130588
传真: (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5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 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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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20
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26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36、38、41、42 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传真: (020)87555305
联系人:肖中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27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 (010)66568292
联系人:邓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8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 ,9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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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21
网址:www.newone.com.cn
(29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 1199 弄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 (021)38565785
传真: (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3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 (010)60838888
传真: (010)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31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 (021)33389888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32 )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 63 号中山国际大厦 1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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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22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标志商务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 (021)68634518
传真: (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33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4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 (025)83290979
传真: (025)51863323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5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200 号 39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40 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李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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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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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 (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 (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37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 (0471)4979037
传真: (0471)4961259
联系人:王旭华
客户服务电话: (0471)4960762,( 021)68405273
网址:www.cnht.com.cn
(38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39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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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24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
网址:www.gyzq.com.cn
(40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 (0431)85096709
联系人:潘锴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41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 (0791)86768681
传真: (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42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 (0755)82558305
传真: (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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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25
网址:www.essence.com.cn
(43 )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 (010)88085858
传真: (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44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 (027)65799999
传真: (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45 )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大厦 26 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电话: (021)68761616
传真: (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4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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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26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 (0531)68889155
传真: (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47 )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 (0451)85863719
传真: (0451)82287211
联系人:刘爽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48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 (0755)22627802
传真: (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49 )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 17 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 17 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
电话: (0592)516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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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592)5161640
联系人:赵钦
客户服务电话: (0592)5163588
网址:www.xmzq.cn
(50 )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7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电话: (021)68777222
传真: (021)68777822
联系人:赵洁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51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85679203
联系人:杨涵宇
网址:www.cicc.com.cn
(52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电话: (010)58328112
传真: (010)58328740
联系人:牟冲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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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 758 号 2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32 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电话: (021)32229888
传真: (021)68728703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 (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54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 (0755)83516289
传真: (0755)83516199
联系人:匡婷
客户服务电话: (0755)33680000,400-6666-888
网址:www.cc168.com.cn
(55 )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56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 (028)8669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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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8)86690126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57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电话: (010)68546765
传真: (010)68546792
联系人:徐锦福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58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 (022)28451991
传真: (022)28451892
联系人:蔡霆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59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 (010)63081000
传真: (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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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30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60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 (021)63325888
传真: (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61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电话: (023)63786141
传真: (023)63786212
联系人:张煜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62 )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中心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 (0931)4890208
传真: (0931)4890628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 0931)4890208
网址:www.hlzqgs.com
(63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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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31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电话: (010)66555316
传真: (010)66555246
联系人:汤漫川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3
网址:www.dxzq.net
(64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新天 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 (0591)87383623
传真: (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 (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65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 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
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 (0755)82023442
传真: (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66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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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32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电话: (010)58568235
传真: (010)58568062
联系人:黄恒
客户服务电话: (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67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17 层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电话: (0371)69099882
传真: (0371)65585899
联系人:程月艳、范春艳
客户服务电话: (0371)967218,400-813-9666
网址:www.ccnew.com
(68 )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 (010)66045529
传真: (010)6604551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http://www.txsec.com ,www.jjm.com.cn
(69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 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
层
办公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
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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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33
法定代表人:徐刚
电话: (021)33606736
传真: (021)33606760
联系人:陈思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址:www.lxzq.com.cn
(70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 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 (028)86135991
传真: (028)86150400
联系人:周志茹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71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 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办 公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中 心 三 路 8 号 卓 越 时 代 广 场 ( 二 期 ) 北 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 (0755)23953913
传真: (0755)83217421
联系人: 洪诚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72 )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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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34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 (0571)28829790,( 021)60897869
传真: (0571)26698533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73 )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755)33227953
传真: (0755)33227951
联系人:汤素娅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74 )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 (021)20691832
传真: (021)20691861
联系人:单丙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75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 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 (021)6859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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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35
联系人:薛年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76 )诺亚正行( 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 (021)38600735
传真: (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77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 (021)20835789
传真: (021)20835879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78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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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36
网址:www.1234567.com.cn
(79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幢 1 号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幢 1 号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 (010)57418829
传真: (010)57569671
联系人: 魏争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80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陈操
电话: (010)58325395
传真: (010)58325282
联系人: 刘宝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http://8.jrj.com.cn/
(81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 2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 (010)59601366-7024
传真: (010)62020355
联系人:
马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82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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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37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座 702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 层 2208
法定代表人: 吴雪秀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联系人: 苏昊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http://www.yilucaifu.com/
(83 )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0-11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0-11 层
法定代表人:申健
电话:021-20219931
传真:021-20219923
联系人:付江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19931
网址:https://8.gw.com.cn
(84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凌秋艳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85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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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38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电话:010-52855713
传真:010-85894285
联系人:程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86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 (0571)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87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电话: (010)670009888
传真: (010)670009888-6000
联系人:李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engcaiwang.com
(88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电话: (0411 )888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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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39
传真: (0411 )84396536
联系人:薛长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89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 海泰和经
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号 A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 (021)65370077
传真: (021)55085991
联系人:俞申莉
客户服务电 话: (021)65370077
网址:www.jiyufund.com.cn
(90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 (020)89629099
传真: (020)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 (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91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 12 号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电话: (0755)83999907-802
传真: (0755)83999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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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40
联系人: 马力佳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3999907
网址:www.jinqianwo.com
(92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 (021)20665952
传真: (021)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93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 1801 号凯科国际大厦 7 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电话: (021)33323999
传真: (021)33323837
联系人:陈云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3999
网址:https://tty.chinapnr.com
(94 )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室
法定代表人:董浩
电话: (010)56580666
传真: (010)56580660
联系人:张婷婷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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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41
网址:www.jimufund.com
(95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电话:021-63333319
传真:021-63332523
联系人:李晓明
客服电话:4000 178 000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96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陆家嘴软件园 10 号楼 12 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陆家嘴软件园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联系人: 徐鹏
客服电话:400-005-6355
网址:admin.leadfund.com.cn
(97 )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 区 4 楼 A50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386 号文广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电话: (025)68206846
传真: (021)22268089
联系人:何庭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021-22267995
网址:www.dtfunds.com
(98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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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42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 (010)56282140
传真: (010)62680827
联系人:丁向坤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www.51jijinhui.com
(99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层 3001 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
电话: (010)56642600
传真: (010)56642623
联系人:张晔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
网址:www.chtfund.com
(100 )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六层 6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浦项中心 B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电话: (010)57298634
传真: (010)82055860
联系人:王英俊
客户服务电话:400-623-6060
网址:www.niuniufund.com
(101)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 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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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43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1115 室,1116 室及 1307 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电话: (0755)89460500
传真: (0755)21674453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102)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1 幢 10 楼 1001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电话: (0571)88337717
传真: (0571)88337666
联系人:孙成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0058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场 内 代 销 机 构 是 指 由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的 具 有 开 放 式 基 金 代 销 资 格, 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 和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认可的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会员( 以下
简称“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据 有 关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选 择其 它 符 合 要 求 的机 构 代理 销 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 三) 出具法 律意 见书的 律师 事务所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 上海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 (021)51150298
传真: (021)51150398
联系人: 廖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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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44
经办律师: 梁丽金、刘佳
( 四) 审计基 金财 产的 会 计师 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四、基 金的 名称
本基金 名称:交银施罗德 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 金的 类型
本基金 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 金的投资 目标
本 基 金 根 据 宏 观经 济 运行 状 况 和 金 融 市场 的 运行 趋 势 , 自 上 而下 进 行宏 观 分
析 , 自 下 而上 精 选 个券, 在 控 制 信用 风 险 、利率 风 险 、 流动 性 风 险前提 下 , 主 要
通 过 投 资 承担 一 定 信用风 险 、 具 有较 高 息 票率的 债 券 , 实现 基 金 资产的 长 期 稳 定
增长。
七、基 金的 投资 方向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范围 为 具有 良 好 流 动 性 的金 融 工具 , 包 括 国 内 依法 发 行上 市 的
债 券 、 股 票、 权 证 以及法 律 法 规 或中 国 证 监会允 许 基 金 投资 的 其 他金融 工 具 ,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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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股 票 投 资仅 限 于 参与新 股 认 购 和可 转 债 转股获 得 的 股 票, 权 证 投资仅 限 于 参 与
可 分 离 转 债申 购 而 获得的 权 证 , 即本 基 金 不从二 级 市 场 购买 股 票 或权证 。 本 基 金
通过新股认购策略所认购新发行股票, 在其上 市后持有时间不超 60 个交易日, 所
持可转换债券转股后的股票持有时间不超过 5 个交易日,通过可转债认购所获得
的权证, 在其上市后持 有时间不超过 20 个交易日。 本基金的投资对 象重点为承载
一 定 信 用 风险 、 具 有较高 息 票 率 的债 券 , 包括企 业 债 、 公司 债 、 短期融 资 券 、 次
级债、 资产支持证券 (含资产收益计划) 、 可转换债券等以企业为主体发行的债券。
如 法 律 法 规或 监 管 机构以 后 允 许 基金 投 资 的其他 品 种 , 基金 管 理 人在履 行 适 当 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固定收益类资产 (包括国债、 金融债、 央行票据、
企业债、 公司 债 、 短期融 资 券 、 资产 支 持 证券、 次 级 债 、可 转 换 债券等 ) 占 基 金
资产的比例为80%-100% ,其中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和可转
换债券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40%, 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
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股票、权证等资产占基金资产
的比例为 0-20%,其中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在基金实际管理
过 程 中 , 本基 金 具 体配置 比 例 由 基金 管 理 人根据 中 国 宏 观经 济 情 况和证 券 市 场 的
阶 段 性 变 化做 主 动 调整, 以 求 基 金资 产 在 各类资 产 的 投 资中 达 到 风险和 收 益 的 最
佳平衡,但比例不超出基金合同约定的限定范围。
八、基 金的 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充 分 发 挥基 金 管理 人 的 研 究 优 势, 将 严谨 、 规 范 化 的 基本 面 研究 分 析
与 积 极 主 动的 投 资 风格相 结 合 , 在分 析 和 判断宏 观 经 济 运行 状 况 和金融 市 场 运 行
趋 势 的 基 础上 , 动 态调整 大 类 金 融资 产 比 例,自 上 而 下 决定 债 券 组合久 期 、 期 限
结 构 配 置 及债 券 类 别配置 ; 同 时 在对 企 业 债券进 行 信 用 评级 的 基 础上, 综 合 考 量
企 业 债 券 (含 公 司 债、企 业 短 期 融资 券 ) 的信用 评 级 以 及包 括 其 它券种 在 内 的 债
券流动性、 供求关系、 收益率水平等因素, 自下而上地配置债券类属和精选个券。
通过综合运用骑乘操作、套利操作、新股认购等策略,提高投资组合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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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基 金 采 用 “ 自上 而 下” 的 多 因 素 分 析决 策 支持 系 统 , 结 合 定性 分 析和 定 量
分 析 , 形 成对 不 同 类属市 场 的 预 测和 判 断 ,确定 债 权 类 证券 、 股 权类证 券 和 货 币
市 场 工 具 的配 置 比 例,并 随 着 各 类证 券 风 险收益 特 征 的 相对 变 化 ,动态 调 整 类 属
资产的投资比例,以规避或控制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2、久期管理策略
久 期 管 理 策 略 是债 券 型基 金 最 基 本 的 投资 策 略。 久 期 管 理 策 略在 本 质上 是 一
种自上而下的策略, 其目的在于通过合理的久期控制实现对利率风险的有效管理。
在 全 球 经 济 的 框架 下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对宏 观 经济 运 行 趋 势 及 其引 致 的财 政 、
货币政策变化做出判断, 密切 跟踪CPI、PPI、 汇率、M2 等利率敏感指标, 运用数
量 化 工 具 ,对 未 来 市场利 率 趋 势 进行 分 析 与预测 , 并 据 此确 定 合 理的债 券 组 合 久
期。
具体而言,基金管理人通过以下几方面的分析来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
(1)宏观经济环境分析:通过对宏观经济数据如月度、季度进出口增长率、
消 费 增 长 率、 投 资 增长率 等 的 跟 踪与 分 析 ,预测 宏 观 经 济运 行 趋 势,合 理 预 期 当
前 经 济 运 行在 经 济 周期中 所 处 的 阶段 ; 针 对当前 的 经 济 运行 存 在 的问题 , 合 理 预
期中央政府的财政与货币政策取向以及当前利率在利率周期中所处的阶段。
(2) 市场利率变动趋势分析: 基于利率周期 运行阶段的预期, 密切关注月度
CPI、PPI 等物价指数、准备金比率、货币供应量、信贷、汇率等金融运行数据、
投 资 、 贸 易顺 差 、 工业增 加 值 等 实体 经 济 运行数 据 以 及 就业 数 据 等等央 行 货 币 政
策 所 监 控 的目 标 数 据的变 化 , 预 测法 定 利 率在时 间 与 空 间上 的 变 动与趋 势 。 根 据
法 定 利 率 的变 化 , 分析投 资 人 心 理与 市 场 供求关 系 以 及 流动 性 等 的变化 , 合 理 预
期市场利率、债券收益率在时间与空间上的可能变动。
(3) 目标久期分析: 根据法定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 所处利率周期的
阶 段 , 结 合当 期 的 债券收 益 率 水 平, 确 定 组合目 标 久 期 。原 则 上 ,在利 率 上 行 通
道中,通过 缩 短 目 标久期 规 避 利 率风 险 ; 在利率 下 行 通 道中 , 通 过延长 目 标 久 期
分享债券价格上涨的收益。
3、企业债投资策略
企 业 债 投 资 策 略是 一 种自 上 而 下 的 利 率风 险 管理 与 自 下 而 上 的信 用 风险 管 理
相 结 合 的 策略 , 是 本基金 最 主 要 的投 资 策 略。本 基 金 所 指企 业 债 券,包 括 公 司 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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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企业短期融资券。
本 基 金 通 过 宏 观经 济 运行 、 企 业 发 展 前景 、 企业 偿 债 能 力 、 建设 项 目质 量 等
多 重 因 素 的综 合 考 量对企 业 债 券 进行 信 用 评级, 并 在 信 用评 级 的 基础上 , 建 立 企
业债债券池;然后基于既定的目标久期、信用利差精选个券进行投资。
具体而言,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步骤来对企业债券进行投资管理:
(1) 信用评级分析: 本基金首先将企业债划分成短期企业债券 (含企业短期
融资券) 和中长期企业债券 (含中长期公司债) , 分别建立短期企业债券和中长期
企 业 债 券 的信 用 评 级指标 体 系 , 然后 再 利 用信用 评 级 指 标体 系 给 发行主 体 和 标 的
债券打分,给出企业债基于其综合得分的信用评级等级。
(2 ) 筛 选 企业 债 券 :本 基 金 将 企 业债 的 信 用评 级 分 成 五 级( 见 下 表) , 而 仅
将信用评级在 3 级以 上的债券纳入备选债券池(其中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
融债和银行担保的信用评级为 AAA 级或等同 于 AAA 级的债券,自动 纳入备选债券
池) 。本基金基金经理可直接按流程、按权限从备选债券池中选择债券进行投资。
备选债券池外债券,信用评级为 2 级的企业 债在信用评级没有改善迹象前限制投
资 , 在 投 资评 级 出 现改善 趋 势 时 ,可 以 按 流程、 按 权 限 少量 投 资 ;信用 评 级 为 1
级的企业债禁止投资。
3) 信用利差分析: 鉴于 发达国家成熟市场 “信用利差之谜” 现象的广泛存在,
信 用 产 品 本金 损 失 率对信 用 利 差 解释 力 不 高。本 基 金 将 根据 中 国 企业债 市 场 处 于
发 展 初 级 阶段 , 市 场效率 不 高 的 现状 , 密 切关注 供 求 关 系、 税 收 、利率 、 投 资 人
结 构 与 行 为以 及 市 场的深 度 、 广 度和 制 度 建设等 因 素 对 信用 利 差 的影响 , 对 个 券
进行有效的信用利差交易。
4、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将 通 过 宏观 经 济、 提 前 偿 还 率 、资 产 池结 构 以 及 资 产 池资 产 所在 行 业
景 气 变 化 等因 素 的 研究, 预 测 资 产池 未 来 现金流 变 化 ; 通过 研 究 标的证 券 发 行 条
信 用评 级 综 合得 分 定义 投 资建 议
5 [90,100) 信用风险小 可投资
4 [80,90) 信用风险较小 可投资
3 [60,80) 信用风险中 可投资
2 [40,60) 信用风险大 限制投资
1 [0,40) 信用风险很大 禁止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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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 预 测 提前 偿 还 率变化 对 标 的 证券 的 久 期与收 益 率 的 影响 , 同 时密切 关 注 流 动
性 对 标 的 证券 收 益 率的影 响 。 综 合运 用 久 期管理 、 收 益 率曲 线 、 个券选 择 以 及 把
握 市 场 交 易机 会 等 积极策 略 , 在 严格 控 制 风险的 情 况 下 ,结 合 信 用研究 和 流 动 性
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是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的投资品种, 兼具股性和债性的双重特征。
一 方 面 , 本基 金 可 转换债 券 股 性 的研 究 将 完全依 托 于 公 司投 研 团 队对标 的 股 票 的
研 究 , 在 此基 础 上 结合金 融 工 程 师的 可 转 债定价 模 型 , 充分 考 虑 转债发 行 后 目 标
转 债 标 的 股票 股 价 波动率 可 能 出 现的 变 化 ,对目 标 转 债 的股 性 进 行合理 定 价 。 另
一 方 面 , 对于 本 基 金可转 换 债 券 债性 的 研 究,将 通 过 引 进公 司 企 业债券 信 用 评 级
指 标 体 系 ,对 可 转 换债券 的 发 行 主体 及 标 的债券 进 行 信 用评 级 , 并在信 用 评 级 的
基 础 上 对 其进 行 合 理定价 。 通 过 对标 的 转 债股性 与 债 性 的合 理 定 价,力 求 选 择 被
市场低估的品种,来构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组合。
6、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策略包括新股认购策略和可转换债券转股策略。
(1)新股认购策略
本 基 金 认 为 股 票一 、 二级 市 场 之 间 存 在一 定 的价 差 是 暂 时 现 象, 因 此, 股 票
投资策略只是一种阶段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影响股票一级市场资金面的相关市场风险收益特征的变
化、 股票发行政策取向 (如扩容节奏、 发行市盈率与二级市场市盈率的差距) , 预
测 新 股 一 级市 场 供 求关系 的 变 化 ,并 据 此 进一步 预 测 认 购新 股 中 签率和 新 股 的 收
益 率 变 动 趋势 ; 同 时,借 助 公 司 投资 平 台 行业研 究 员 的 研究 建 议 ,预测 拟 认 购 新
股 的 中 签 率和 认 购 收益率 , 确 定 合理 规 模 的资金 、 精 选 个股 认 购 ,实现 新 股 认 购
收益率的最大化。
(2)可转换债券转股策略
本 基 金 在 进 行 可转 换 债券 投 资 时 , 面 对可 能 出现 可 转 换 债 券 与正 股 之间 存 在
套 利 机 会 的现 象 或 者出现 可 转 换 债券 流 动 性暂时 不 足 的 现象 , 采 用可转 换 债 券 转
股 策 略 , 即将 持 有 的可转 换 债 券 在转 换 期 内转股 抛 售 , 以更 好 的 保护基 金 投 资 人
利益、实现基金可转换债券投资收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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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通过新股认购策略所认购新发行股票, 在其上市后持有时间不超 60 个
交易日,所持可转换债券转股后的股票持有时间不超过 5 个交易日 ;本基金累计
持有股票余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7、权证投资策略
与新股认购策略一样,本基金认为权证投资策略也是一种阶段性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的 权 证 投资 以 权证 的 市 场 价 值 分析 为 基础 , 配 以 权 证 定价 模 型寻 求 其
合 理 估 值 水平 , 以 主动的 科 学 投 资管 理 为 手段, 充 分 考 虑权 证 资 产的收 益 性 、 流
动 性 及 风 险收 益 特 征,通 过 资 产 配置 、 品 种与类 属 选 择 ,追 求 当 期稳定 的 基 金 资
产收益。
本基金通过可转债认购所获得的权证, 在其上市后持有时间不超过 20 个交易
日。
九、基 金的 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采用:
中债企业债总指数
如 果 上 述 基 准 指数 停 止计 算 编 制 或 更 改名 称 ,或 者 今 后 法 律 法规 发 生变 化 ,
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 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 则本基金管
理 人 将 视 情况 经 与 本基金 托 管 人 协商 同 意 后调整 本 基 金 的业 绩 评 价基准 并 报 中 国
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 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等风险的品种,其长期
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的董 事 会及 董 事 保 证 本 报告 所 载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记 载 、误 导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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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为 2016 年 7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
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958,074,426.70 95.03
其中:债券 870,109,802.05 86.31
资产支持证券 87,964,624.65 8.73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5,236,790.56 1.51
7 其他资产 34,860,994.04 3.46
8 合计 1,008,172,211.30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投资的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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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51,405,000.00 19.0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51,405,000.00 19.01
4 企业债券 240,703,872.65 30.2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20,408,000.00 27.67
6 中期票据 214,812,000.00 26.96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42,780,929.40 5.37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870,109,802.05 109.22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101453021
14 粤城建
MTN001
600,000 64,392,000.00 8.08
2 101552006
15 三峡
MTN001
500,000 55,975,000.00 7.03
3 160303 16 进出 03 500,000 50,650,000.00 6.36
4 011698342
16 中建国际
SCP002
500,000 50,220,000.00 6.30
5 011699236
16 建发
SCP001
500,000 50,160,000.00 6.30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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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明细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 份)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119238 南方 A2 400,000 40,353,468.49 5.07
2 131008 摩山 2A 230,000 23,111,156.16 2.90
3 131925 平安贰 B 100,000 10,000,000.00 1.26
4 123934 15 濮热 02 40,000 4,000,000.00 0.50
5 123935 15 濮热 03 40,000 4,000,000.00 0.50
6 123933 15 濮热 01 35,000 3,500,000.00 0.44
7 116239 16 惠通 A3 30,000 3,000,000.00 0.38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 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在 本 报 告 编制 日 前 一年内 本 基 金 投资 的 前 十名证 券 的 发 行主 体 未 受到公 开 谴 责 和
处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 十名股票中, 没有超出 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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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2,358.5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0,200,000.0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1,264,125.38
5 应收申购款 3,364,510.1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4,860,994.04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13008 电气转债 4,577,200.00 0.57
2 113010 江南转债 3,828,900.00 0.48
3 110033 国贸转债 3,783,600.00 0.47
4 110035 白云转债 2,911,800.00 0.37
5 132001 14 宝钢 EB 13,453,789.40 1.69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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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二、 基金 的业 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后实际
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A/B
类
过去三个
月
1.78% 0.04% 0.27% 0.05% 1.51% -0.01%
2016年上
半年
-0.14% 0.09% -3.34% 0.10% 3.20% -0.01%
2015年度 9.60% 0.22% 1.57% 0.08% 8.03% 0.14%
2014年度
19.84% 0.24% 5.92% 0.12% 13.92% 0.12%
2013年度
0.24% 0.31% -2.96% 0.09% 3.20% 0.22%
2012年度 10.74% 0.21% 2.90% 0.08% 7.84% 0.13%
2011年度 -5.74% 0.33% -0.78% 0.11% -4.96% 0.22%
2010年度 5.57% 0.35% 0.51% 0.10% 5.06% 0.25%
2009年度 6.97% 0.43% -3.45% 0.11% 10.42% 0.32%
2008年度
(自基金
合同生效
日起至
2008年12
月31日)
13.04% 0.20% 9.84% 0.30% 3.20% -0.10%
C 类 过去三个 1.67% 0.04% 0.27% 0.05% 1.40%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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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2016年上
半年
-0.35% 0.09% -3.34% 0.10% 2.99% -0.01%
2015年度 9.13% 0.22% 1.57% 0.08% 7.56% 0.14%
2014年度 19.35% 0.24% 5.92% 0.12% 13.43% 0.12%
2013年度 -0.21% 0.31% -2.96% 0.09% 2.75% 0.22%
2012年度 10.24% 0.21% 2.90% 0.08% 7.34% 0.13%
2011年度 -6.13% 0.33% -0.78% 0.11% -5.35% 0.22%
2010年度 5.11% 0.35% 0.51% 0.10% 4.60% 0.25%
2009年度 6.50% 0.43% -3.45% 0.11% 9.95% 0.32%
2008年度
(自基金
合同生效
日起至
2008年12
月31日)
12.66% 0.20% 9.84% 0.30% 2.82% -0.10%
2 、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 年 3 月 31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1.交银增利债券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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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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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
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交银增利债券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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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57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
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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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58
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一) 基金费 用的 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本基金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 述 基 金 费 用 由基 金 管理 人 在 法 律 规 定的 范 围内 参 照 公 允 的 市场 价 格确 定 ,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基金财产清算时所发生费用, 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
值中扣除。
( 二) 基 金费 用计 提方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 通 常 情 况 下 , 基 金 管理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 产净值的 0.6% 的 年费 率计提 。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管 理 费 每 日计 提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金 管 理人 向 基 金 托 管 人发 送 基金 管 理
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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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常情况下,基金 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托 管 费 每 日计 提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金 管 理人 向 基 金 托 管 人发 送 基金 托 管
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 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
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 份额收取前端申购费用, 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申
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投资人 申购 B 类基金份额收取 后端申购费用,
即 在 赎 回 时才 支 付 相应的 申 购 费 用, 该 费 用随基 金 份 额 的持 有 时 间递减 。 投 资 人
申购 C 类基金份额不 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目前场内交易只支持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A/B 类基金份额 的申购费用由 A/B 类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 购金 额(含 申购 费 ) A 类基 金份额 前端 申购费 率
50 万元以下 0.8%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0.6%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0.5%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3%
500 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 1000 元
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持 有时 间 B 类基 金份额 后端 申购费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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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以内(含) 1.0%
1 年至3 年(含) 0.6%
3 年至5 年(含) 0.4%
5 年以上 0.0%
持有 A/B 类基金份额的 投资人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 A/B 类基金 份额,
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自 2013 年 4 月 11 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 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 老 金 客 户 指 基本 养 老基 金 与 依 法 成 立的 养 老计 划 筹 集 的 资 金及 其 投资 运 营
收 益 形 成 的补 充 养 老基金 等 , 具 体包 括 全 国社会 保 障 基 金、 可 以 投资基 金 的 地 方
社 会 保 障 基金 、 企 业年金 单 一 计 划以 及 集 合计划 。 如 将 来出 现 经 养老基 金 监 管 部
门 认 可 的 新的 养 老 基金类 型 , 本 公司 将 发 布临时 公 告 将 其纳 入 养 老金客 户 范 围 ,
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
下表:
特定申购费率
(A 类基金份额)
申 购金 额(含 申购 费) 特 定申 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0.32%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0.18%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0.10%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06%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 每笔交易 1000 元
有 关 养 老 金 客 户实 施 特定 申 购 费 率 的 具体 规 定以 及 活 动 时 间 如有 变 化, 敬 请
投资人留意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
1)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 总金额=申请 总金额
净申购 金额=申购 总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 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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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 份额=
类基金份额净值 日
申购费用 申购总金额
B A T /
-
例一 :某投资人投资 4 万元申购本基金的 A 类 基金份额(非网上交易) ,申
购费率为0.8%, 假设申购当日 A/B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0 元, 则其可得到的申
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40,000 元
净申购金额=40,000/ (1+0.8%)=39,682.54 元
申购 费用=40,000-39,682.54=317.46 元
申购份额=(40,000-317.46)/1.0400=38,156.29 份
如果投资人是场内申购,申购份额为 38,156 份,其余 0.29 份对应 金额返回
给投资人。
2)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 总金额=申请 总金额
申购份额=
类基金份额净值 日
申购总金额
B A T /
当投资人提出赎回时,后端认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T 日A/B 类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例二 :某投资人投资 4 万元申购本基金的 B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A/B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40,000/1.0400=38,461.54 份
即:投资人投资 4 万元申购本基金的 B 类基金份额 ,假设申购当日 A/B 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1.0400 元, 则可得到38,461.54 份B 类基金份额, 但 其在赎回时需
根据其持有时间按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交纳后端申购费用 。
3)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如果投资人选择申购 C 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T 日C 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三 :某投资人投资 4 万元申购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 类
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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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份额=40,000/1.0400=38,461.54 份
即:投资人投资 4 万元申购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 类基金
份额净值为1.0400 元,则其可得到 38,461.54 份C 类基金份额。
(3) 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 A/B 类基金份额 赎回人承担, 赎回费用的 25%归基金财 产, 其余用
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投资人赎回 A 类和 B 类基 金份额收取赎
回费用, 该费用随基金 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 赎回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
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B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 有期 限 A/B 类基金 份额 赎回费率
1 年以内(含) 0.1%
1 年至2 年(含) 0.05%
2 年以上 0.0%
(4) 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 回 金 额 为 按 实际 确 认的 有 效 赎 回 份 额乘 以 当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并 扣 除相 应 的
费用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如果投资人赎回 A 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 日A/B 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 日A/B 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一 : 某投资人赎回 1 万份A 类基金份额, 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10%, 假设赎
回当日A/B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 费用 = 10,000 ×1.0160×0.10%=10.16 元
赎回金额 = 10,000×1.0160-10.16=10,149.84 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 万份 A 类基金份额 ,假设赎回当日 A/B 类基金份额
净值是1.016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149.84 元。
2)B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如果投资人赎回 B 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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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 日A/B 类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份额×认(申)购日 A/B 类基金份额净 值×后端
认(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二 : 某投资人赎回 1 万份B 类基金份额, 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05%, 假设赎
回当日A/B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0 元, 投资人对应的后端申购费是 0.6%, 申购
时的A/B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 ×1.0160=10,160 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 ×1.0100×0.6%=60.60 元
赎回 费用=10,160 ×0.05%=5.80 元
赎回金额=10,160-60.60-5.80=10,093.60 元
即: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 万份B 类基金份额, 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05%, 假设
赎回当日A/B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0 元, 投资人对应的后端申购费是 0.6%,申
购时的A/B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0 元, 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093.60 元。
3)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投资人赎回 C 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三 :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 万份 C 类基金份 额,假设赎回当日 C 类基金份
额净值是1.25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 ×1.2500=12,500 元
即: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 万份C 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
值是1.25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2,500 元。
(5)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和B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年销售费率÷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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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 售 服 务 费 每 日计 提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金 管 理人 向 基 金 托 管 人发 送 销售 服 务
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 基 金 销 售 服 务费 将 专门 用 于 本 基 金 的销 售 与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服 务 ,基 金 管
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6)转换费
1) 每笔基金转换视为 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 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
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 出 基 金 的 赎 回费 用 按照 各 基 金 最 新 的更 新 招募 说 明 书 及 相 关公 告 规定 的 赎
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 赎回费用的 25%归入基金财产, 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
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前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 不 收 取 申 购 费用 的 基金 或 前 端 申 购 费用 低 的基 金 向 前 端 申 购费 用 高的 基 金
转 换 , 收 取前 端 申 购补差 费 用 ; 从前 端 申 购费用 高 的 基 金向 前 端 申购费 用 低 的 基
金 或 不 收 取申 购 费 用的基 金 转 换 ,不 收 取 前端申 购 补 差 费用 。 申 购补差 费 用 原 则
上 按 照 转 出确 认 金 额对应 分 档 的 转入 基 金 前端申 购 费 率 减去 转 出 基金前 端 申 购 费
率 差 额 进 行补 差 , 转出与 转 入 基 金的 申 购 补差费 率 按 照 转出 确 认 金额分 档 , 并 随
着转出确认金额递减。
4)后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 不 收 取 申 购 费用 的 基金 或 后 端 申 购 费用 低 的基 金 向 后 端 申 购费 用 高的 基 金
转 换 , 不 收取 后 端 申购补 差 费 用 ,但 转 入 的基金 份 额 赎 回的 时 候 需全额 收 取 转 入
基 金 的 后 端申 购 费 ;从后 端 申 购 费用 高 的 基金向 后 端 申 购费 用 低 的基金 或 不 收 取
申 购 费 用 的基 金 转 换,收 取 后 端 申购 补 差 费用, 且 转 入 的基 金 份 额赎回 的 时 候 需
全 额 收 取 转入 基 金 的后端 申 购 费 。后 端 申 购补差 费 用 按 照转 出 份 额持有 时 间 对 应
分档的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差额 进行补差。
5)网上直销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
为 更 好 服 务 投 资者 , 本基 金 管 理 人 已 开通 基 金网 上 直 销 业 务 ,个 人 投资 者 可
以 通 过 “ 网上 直 销 交易平 台 ” 办 理基 金 转 换业务 , 其 中 部分 转 换 业务可 享 受 转 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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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 率 优 惠 ,优 惠 费 率只适 用 于 转 出与 转 入 基金申 购 补 差 费用 , 转 出基金 的 赎 回 费
用 无 优 惠 。可 通 过 网上直 销 交 易 平台 办 理 的转换 业 务 范 围及 转 换 费率优 惠 的 具 体
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具 体 转 换 费 率 水 平 请 参 见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 www.fund001.com ,
www.bocomschroder.com )列示的相关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6) 基金管理 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
行 调 整 , 并应 于 调 整后的 收 费 方 式和 费 率 在实施 前 依 照 《信 息 披 露办法 》 的 有 关
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7)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1)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 出 与 转 入 基 金 的 申 购 补 差 费= 转 入 确 认 金 额 × 对 应 的 转 出 与 转 入 基 金 的 申
购补差费率/(1+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 的申购补差费率)
( 注 : 对 于 适 用固 定 金额 申 购 补 差 费 用的 , 转出 与 转 入 基 金 的申 购 补差 费 =
固定金额的申购补差费)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 (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
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 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 (仅
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 A 为 0)。
转 入 基 金 确 认 份额 的 计算 精 确 到 小 数 点后 两 位, 小 数 点 后 两 位以 后 的部 分 四
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趋势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 ,持有期
半年,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0 元,交银成 长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2.2700 元。 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成
长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成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1.010=10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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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1,000×0.5%=505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1,000-505=100,495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495×0/(1+0)=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495-0)/2.2700=44,270.93 份
例二: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 1,000,000 份,持有期一年半,
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00 元, 交银趋势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 1.010 元。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0 份交银增利 A 类 基金份额转换
为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 非网上交易),则转入交银趋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 ×1.0200=1,020,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20,000×0.05%=51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20,000-510=1,019,49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19,490 ×0.5%/(1+0.5%)=5,072.09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19,490-5,072.09 )/1.010=1,004,374.17 份
例三: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 C 类基金份额 100,000 份,转换申请当日交银
增利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2.2700 元。若
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 交银增利 C 类基金份额 转换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非
网上交易 ),则转入交 银精选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1.2500=12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0=125,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5,000×1.5%/(1+1.5%)=1,847.29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5,000-1,847.29)/2.2700=54,252.30 份
例四: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 A 级基金份额 100,000 份,该 100,000 份基金
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 61.52 元,转换申 请当日交银增利 A/B 类 基金份额净
值为 1.2700 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 元。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
交银货币 A 级基金份额 转换为交银增利 A 类基 金份额( 非网上交易),则转入确
认的交银增利A 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1.00=100,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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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8%/(1+0.8%)=793.65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793.65+61.52 )/1.2700=78,163.68 份
2)后端收费模式 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 出 与 转 入 基 金 的 申 购 补 差 费= 转 入 确 认 金 额 × 对 应 的 转 出 与 转 入 基 金 的 申
购补差费率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 (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
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 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 (仅
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 A 为 0)。
转 入 基 金 确 认 份额 的 计算 精 确 到 小 数 点后 两 位, 小 数 点 后 两 位以 后 的部 分 四
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五:某投资者持有交银主题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 ,持有期
一年半, 转换申请当日 交银主题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 交银 稳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2.2700 元。 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主题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
稳健后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稳健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1.250=12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0=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0)/2.2700=54,955.95 份
例六: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先锋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 ,持有期
一年半, 转换申请当日 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 交银 货币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1.00 元。 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先锋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
币,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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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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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1.250=12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1.2%=1497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1497)/1.00=123,253.00 份
例七: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蓝筹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 ,持有期
三年半, 转换申请当日 交银蓝筹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8500 元, 交银 增利 B 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蓝筹后端基金份额
转换为交银增利B 类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增利 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0.850=8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85,000×0=0 元
转入确认金额=85,000-0=85,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85,000×0.2%=17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85,000-170)/1.0500=80,790.48 份
例八: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 A 级基金份额 100,000 份,该 100,000 份基金
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 61.52 元,转换申 请当日交银增利 B 类基 金份额净值
为 1.2700 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 元。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
银货币 A 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 B 类基金份额,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 B 类
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 ×1.00=100,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0+61.52)/1.2700=78,788.60 份
(8) 网上直销的有关费率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已开 通 基金 网 上 直 销 业 务, 个 人投 资 者 可 以 直 接通 过 本公 司 网
站 的 “ 交 银施 罗 德 基金管 理 有 限 公司 网 上 直销交 易 平 台 ”( 以 下 简称“ 网 上 直 销
交 易 平 台 ”) 办 理 开户和 本 基 金 的申 购 、 赎回、 定 期 定 额投 资 和 转换等 业 务 。 本
公司暂不开展网上直销 B 类基金份额的认/申购业务, 通过转托管转入网上直销账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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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的 B 类基金份额只能 办理赎回业务。 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 A 类基
金 份 额 申 购和 定 期 定额投 资 业 务 的个 人 投 资者将 享 受 前 端申 购 费 率优惠 , 通过网
上 直 销 交 易平 台 进 行基金 转 换 , 从各 基 金 招募说 明 书 所 载的 零 申 购费率 的 基 金 转
换 入 非 零 申购 费 率 的基金 , 转 出 与转 入 基 金的前 端 申 购 补差 费 率 将享受 优 惠 ,其
他 费 率 标 准不 变 。 具体优 惠 费 率 请参 见 公 司网站 列 示 的 网上 直 销 交易平 台 申 购 、
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 公 司 基 金 网 上直 销 业务 已 开 通 的 银 行卡 及 各银 行 卡 交 易 金 额限 额 请参 阅 本
公司网站。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申购本基金A 类、 C 类基金份
额的单笔最低 金额为 10 元(含),单笔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
不受网上直销日常申购的最低金额限制; 单笔 转换份额不得低于 10 份, 投资者可
将 其 全 部 或部 分 基 金份额 转 换 成 其它 基 金 ,单笔 转 换 申 请不 受 转 入基金 最 低 申 购
限额限制。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可根 据 业务 情 况 调 整 上 述交 易 费用 和 限 额 要 求 ,并 依 据相 关 法
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
(9)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调整 A 类和 B 类基金份
额的 申 购 费率 和 赎 回费率 , 最 新 的申 购 费 率和赎 回 费 率 在更 新 的 招募说 明 书 中 列
示 。 费 率 如发 生 变 更,基 金 管 理 人最 迟 应 于新的 费 率 开 始实 施 日 前依照 《 信 息 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三) 不列入 基金 费用的 项目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金 托 管人 因 未 履 行 或 未完 全 履行 义 务 导 致 的 费用 支 出或 基 金
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前所 发 生的 信 息 披 露 费 、会 计 师费 、 律 师 费 及 其他 费 用, 不 得
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 四) 基金管 理费 、托管 费 和 销售服 务费 的调整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金 托 管人 可 根 据 基 金 发展 情 况协 商 调 整 基 金 管理 费 率、 基 金
托 管 费 率 和销 售 服 务费率 等 相 关 费率 或 改 变收费 模 式 。 降低 基 金 管理费 率 、 基 金
托 管 费 率 和销 售 服 务费率 等 相 关 费率 或 在 不提高 整 体 费 率水 平 的 情况下 改 变 收 费
模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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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金 管 理 人 必 须最 迟 于新 的 费 率 或 收 费模 式 实施 日 前 依 照 《 信息 披 露办 法 》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五) 基金税 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 部分的说明
总 体更 新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依据 《 基金 法 》 、 《 运 作办 法 》、 《 销 售 办 法 》、 《 信息 披 露
办 法 》 及 其它 有 关 法律法 规 的 要 求, 对 本基 金的 原 招 募 说明 书 进行 了更 新, 主要更
新的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三 )更新了“四 、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四 )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五 )更新了“九、基金的转换”中相关内容。
(六 )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中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相关内容 ,数据截
止到2016 年9 月30 日 。
(七 )更新了“十一 、基金的业绩”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 2016 年9 月30
日。
(八 )更新了“二十三 、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涉及
本基金的相关信息披露。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 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