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安鑫优选混合: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查看PDF公告
申 万菱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申 万菱 信安 鑫优 选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 年11 月8 日 1 、 公 告基 本信息 基金名称 申万菱信安鑫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安鑫优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349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11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 《 申万菱信安鑫优选 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 同 》 、 《 申 万 菱 信 安 鑫 优 选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募说明 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安鑫优选混合 A 申万菱信安鑫优选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493 003512 2 、 基 金募集 情况 基 金 募 集 申 请 获 中 国 证 监 会 核准的文号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许 可 【2015 】2698 号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机 构 部函【2016】2354 号 开始募集日期 2016 年10 月20 日 结束募集日期 2016 年11 月3 日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 集 资 金 划 入 基 金 托 管 专 户 的日期 2016 年11 月7 日 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572 份额级别 申万菱信安鑫优选 混合A 申万菱信安鑫优 选混合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 300,126,407.94 1,390,700.00 301,517,107.94 认 购 资 金 在 募 集 期 间 产 生 的 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24,028.09 247.67 24,275.76 募集份额 (单 有效认购份额 300,126,407.94 1,390,700.00 301,517,107.94 位:份 ) 利息结转的份 额 24,028.09 247.67 24,275.76 合计 300,150,436.03 1,390,947.67 301,541,383.70 其中: 募集期 间基金管理 人运用固有 资金认购本 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 额 (单位: 份 ) - - -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 - - 其他需要说明 的事项 无 无 无 其中: 募集期 间基金管理 人的从业人 员认购本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 额 (单位: 份 ) 0 0 0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0.00% 0.00% 0.00% 募 集 期 限 届 满 基 金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办 理 基 金 备 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办 理 基 金 备 案 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6 年11 月7 日 注: 按 《申万菱信安鑫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 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 算为基金份额, 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利息转份额 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 录为准。 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 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 并于2016 年 11 月7 日获确认, 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 会计师费、 信息披露费由 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 额总量的区间为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 0。 3 、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 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 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 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