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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丰利(620003)

金元丰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2号)查看PDF公告

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11 月) 1 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6 年 2 号] 基金管理人:金元 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一 月 2 重要提示 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名: 金 元惠理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 简称 “本基金 ”) , 经中国证监会 2009 年 2 月 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下发的 《关于 同意金 元比联丰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金 募集的 批复》 (证监许可 [2009] 101 号) 的核准 , 进行募集。 本基金基 金合同于 2009 年 3 月 23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变更预核准, 于 2012 年 3 月 20 日更 名为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基金名称于 2012 年 3 月 20 日相应变更 为 “金元惠理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变更 事项 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 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完 成备案手续。 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变更预核准, 于 2015 年 3 月 6 日更名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基金名称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相应变更为 “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变 更事项依 据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完成 备案手续。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 因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 基金合 同。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 选择适合自己的基 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3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 (更新)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9 月 22 日, 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4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者依据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 即表明 其对基 金合同的 承认和 接受, 并按照《 基金法 》 、基 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 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5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 室 办公地址: 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 室 成立日期:2006 年 11 月 13 日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222 号 经营范围: 募集基金、 管理基金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涉及行政 许可的凭证经营)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45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孙筱君 联系电话:021-68882850 股权结构: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 51% , 上海泉意金 融信息 服务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 49% 。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经营运作规范, 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 的利益。 股东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 由全体股东组成,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 选举和更换董事、 监事等事宜。 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 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执行机构, 对股东会负责, 并向股东会汇报。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 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 根据公 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 履行 《公司 法》 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经理等经营 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6 公司设监事会, 由 4 名监事组成, 其中包括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会向股 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公司日常 经营管 理由总 经理负责 。公司 根据经 营运作需 要设置 基金投 资部、 专户投资部、 固定收益及量化部、 研究部、 产品开发部、 市场营销部、 专户理财 部、北京 分公司 (筹) 、华东营 销中心 、华南 营销中心 、信息 技术部 、基金事务 部、交易部、财务部、人事行政部、监察稽核部等 16 个职能部门。 此外,公司 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与合规审核委员会、 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薪酬管理委员会, 公 司总经理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 险控制委员会。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任开宇先生, 董事长, 博士学位。 曾任长春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新华证 券有限公 司监事 长,金 元证券有 限公司 投行总 监。2008 年 至今, 任 金元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0 年 7 月出任金元惠 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0 年 9 月出任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史克新先生, 董事, 学士学位。 曾任珠海会计师事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君 安证券有限公司审计师、 北大方正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兴安证券东莞营业部 总经理和 深圳丽 晶生物 技术有限 公司董 事长。2007 年至今 ,任 金 元 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经纪服务总部总经理、副监事长。 冷天晴先生, 董事, 副董事长, 学士学位。 曾长期在军区部队服役, 主要从 事军队内部的管理工作, 后相继于多家大型企业担任总经理、 执行董事等高级职 务, 于 2012 年 9 月至 2013 年 5 月年任云南工投集团动力配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 现担任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主持公司的全面工作, 此外 兼任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具有丰富的企业业务开拓、经营管理经验。 李宪英先生, 独立董事, 硕士学位。 曾任大庆市第一医院医师、 大庆市中 胜 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张屹山先生, 独立董事。 曾任吉林大学数学系助教, 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任副教授, 日本关西学院大学客座教授,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2 年 5 月,出任吉林大学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7 张嘉宾先生, 董事, 公司总经理, 兼任子公司董事长, 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 深业美国公司 (新泽西 ) 副总裁, 瑞银华宝 ( 纽约) 业务经理, 富国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总 经理助 理、市 场总监, 信诚基 金管理 有限公司 副总经 理、首 席市场官, 中国光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香港) 首席运营官,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 潘书鸿先生, 独立董事, 学士学位。 曾于 1995 年至 1999 年任上海功茂律师 事务所行政主管, 于 1999 年至 2006 年任上海崇林律师事务所 (后更名为上海海 之纯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此后自 2006 年 至今在上海恒建律师事务所担任主 任律师、 首席合伙人。另外,潘书鸿先生自 2013 年至今在第十届上海律师协会 担任副会长,自 2016 年至今在上海仲裁委员会担任仲裁员。 栗旻先生, 董事, 硕士学 位。 曾长期在中国农业银行多个岗位担任管理职位, 自 1996 年始至 2012 年在农业银行先后担任了分行营业部公司业务部/ 国际业务 部担任副总经理、 总经理, 在农行云南省分行下属的支行担任副行长、 行长等职 务。自 2012 年始担任 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至今。其长期在银行系 统及非银金融领域工作,并在多个岗位担任管理职位。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吴毓锋先生, 监事会主席, 硕士 学位,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曾 任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 历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部业务主管、 助理总经理、 副总经理和总经理, 现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 李春光先生, 监事, 硕士学位, 具有上海证交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 曾于 2005 年至 2015 年在云 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自 2015 年至今在上海泉意 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陈渝鹏先生, 员工监事, 兼任子公司监事会主席, 硕士学位, 金元顺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 曾任银通证券信息部主管, 金元证券电脑总部助 理主管工 程师。 洪婷女士, 员工监事, 专科学历,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助 理。曾任职于昆山组合服饰有限公司出纳及华尔街英语金 茂 培 训 中 心 财 务 会 计 。 3、管理层人员情况 8 任开宇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张嘉宾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凌有法先生, 督察长, 兼任子公司分管合规的副总经理, 硕士学位。 曾任华 宝信托有限公司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债券业务部高级经理, 联合证券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部业务董事, 金元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首席研究员, 首都机场集团 公司资本运营部专家。 符刃先生, 副总经理, 兼任子公司分管运营的副总经理, 硕士 学位。 曾任海 南国信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 香港海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历任金元证券 有限公司基金筹备组负责人,公司督察长。 邝晓星先生, 财务总监, 兼任子公司财务总监, 学士学位。 曾任海南省国际 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宜山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宜山路 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部经理助理, 历任金元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基金筹备组成员。 李锐先生, 副总经理, 硕士学位。 曾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理财部总 经理,中 国民生 银行石 家庄分行 历任金 融市场 部总经理 助理( 主持全 面工作) 、 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 4、本基金基金经理 (1 )现任基金经理: 李杰先生, 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经理,上 海交通 大学理 学硕士。 曾任国 联安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数量策 略分析员、 固定收益高级研究员。2012 年 4 月加入金元 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 年证券、 基金等金融行业从 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 )历任基金经理: 何旻先生:2009 年 3 月至 2010 年 12 月; 李飞先生:2009 年 6 月至 2012 年 4 月; 谷伟先生:2012 年 3 月至 2013 年 4 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张嘉宾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9 李杰先生,基金经理,简历同上。 闵杭先生, 投资总监, 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元顺安新 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 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 曾 任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营分公司总经理,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投资总部投资总监。 2015 年 8 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 年证券、 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侯斌女士, 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元顺安宝石 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价 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 曾任光大保德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 2010 年 6 月 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高级行业研究员, 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助理和金 元顺安 核心动 力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理 助理。14 年 基金等金融 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 募集基 金,办 理或者委 托经中 国证监 会认定的 其他机 构代为 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 基金合 同的约 定确定基 金收益 分配方 案,及时 向基金 份额持 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10 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 管理人 承诺不 从事违反 《证券 法》的 行为,并 承诺建 立健全 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 管理人 承诺不 从事违反 《基金 法》的 行为,并 承诺建 立健全 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 管理人 承诺严 格遵守基 金合同 ,并承 诺建立健 全内部 控制制 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 管理人 承诺加 强人员管 理,强 化职业 操守,督 促和约 束员工 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的承诺 1、依照 有关法 律法规 和基金合 同的规 定,本 着谨慎的 原则为 基金份 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 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 露在任 职期间 知悉的有 关证券 、基金 的商业秘 密,尚 未依法 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健 全性原 则。内 部控制应 当包括 公司的 各项业务 、各个 部门或 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 效性原 则。通 过科学的 内控手 段和方 法,建立 合理的 内控程 序,维11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 )独 立性原 则。公 司各机构 、部门 和岗位 职责应当 保持相 对独立 ,公司 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 ) 相互制约原则。 公 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 相互制衡。 (5 )成 本效益 原则。 公司运用 科学化 的经营 管理方法 降低运 作成本 ,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 )控制环境 公司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严 禁不正当关联交易、 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 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 合法权益。 公司管理 层树立 内控优 先的风险 管理理 念,培 养全体员 工的风 险防范 意识, 建立风险控制优先、 风险控制人人有责、 一线人员第一责任的公司内控文化, 保 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 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公司建立 决策科 学、运 营规范、 管理高 效的运 行机制, 确保公 司各项 决策、 决议的执行中, “四眼 ”原则贯穿全程。 各部门及岗位有明确的授权分工、 工作 职责和业务流程, 通过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 实现相关部门、 相关岗位 之间的监督制衡。 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通过法律法规培训、 制度教育、 执业 操守教育和行为准则教育等, 确保公司人员了解与从业有关的法 规与监管部门规定, 熟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岗位职责与操作流程, 具备与岗位 要求相适应的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2 )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 对公司的业务风险、 人员风险、 法律风 险和财务风险等进行识别、 评估和分析, 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通过科学的风险 量化技术和严格的风险限额控制对投资风险实现定量分析和管理。 通过收集与投 资组合相关的会计和市场数据, 建立一个投资风险测评与绩效评估的信息技术平 台。由监察稽核部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 会 提 交 风 险 测评报告。 12 (3 )内控机制 公司全部的经营管理决策, 均按照明确成文的决策程序与规定进行, 防止超 越或违反决策程序的随意决策行为的发生。 操作层面上, 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 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形成第一 道内控防线, 以相关部门、 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形成第二道内控防线, 以 监察稽核部、 风险管理委员会、 督察长对公司各机构、 各部门、 各岗位、 各项业 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 并建立内部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罚机制。 同时, 按照分级管理、 规范操作、 有限授权、 业务跟踪的原则, 制定公司授权管 理制度,并严格区分业务授权与管理授权。 (4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 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 交流渠道, 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 保 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 )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 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 稽核职能, 检查、 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 完备性和有效性, 监督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 及时提出 改进意见, 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3、基金管 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 )本 公司确 知建立 、实施和 维持内 部控制 制度是本 公司董 事会及 管理层 的责任。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 )本 公司承 诺将根 据市场环 境的变 化及公 司的发展 不断完 善内部 控制制 度。 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3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 年 1 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 重要组成部分, 总 行 设 在 北 京 。 经国务院 批准, 中国农 业银行整 体改制 为中国 农业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并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依法成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 产、 负债、 业务、 机构 网点和员工。 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 成为国内 网点最多、 业务辐射范围最广, 服务领域最广, 服务对象最多, 业务功能齐全的 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 在海外, 中国农业银 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 的信誉, 每年位居 《财富》 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 作为一家城乡并举、 联通国际、 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坚持审慎稳健经营、 可持续发展, 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 实施差异化竞争策 略, 着力打造 “伴你成长” 服 务品牌, 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 庞大的电子化 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 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与广大客户共 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 经验丰富, 服务 优质, 业绩突出, 2004 年被英国 《全球托管人》 评为中国 “最佳托管银行” 。 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计报告, 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14 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 品牌声誉 进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 ‘金牌理财’TOP10 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 “最佳托 管银行 ”奖。2010 年再次 荣获《 首 席财务官 》杂志 颁发的 “最佳资产 托管奖” 。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年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成立,2004 年 9 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 障处、 营运中心、 委托资产托管处、 保险资产托管处、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 境 外资产托管处、 综合管理处、 风险管理处, 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 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 140 余名, 其中高级会计师、 高级经济师、 高级工程师、律师等专家 10 余名,服务团队 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 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 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 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342 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 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 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 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 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对托管 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 处,配备 了专职 内控监 督人员负 责托管 业务的 内控监督 工作, 独立行 使监督稽 核职 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 、完善 的制度 控制体系 ,建立 了管理 制度、控 制制度 、岗位 职责、15 业务操作流程, 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 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 复核、 审核、 检查制度, 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 业务 印章按规程保管、 存放、 使用, 账户资料严格保管, 制约机制严格有效; 业务操 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 理 , 实施音像监控;业 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 人负责, 防 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 人通过 参数设 置将《基 金法》 、 《运 作 办法》 、 基金合 同、托 管协议 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 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 人的投资运作, 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 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 督基金管理人 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 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 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 警示。 对本基 金投资比 例接近 超标、 资金头寸 不足等 问题, 以书面 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 报告。 对投资 比例超标 、清算 资金透 支以及其 他涉嫌 违规交 易等行 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 上海) 自 由贸易 试验区 花园石 桥 路 33 号 花旗集 团大 厦 3608 室 办公地址: 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 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68882850 16 传真:021-68882865 联系人:孙筱君 客户服务专线:400-666-0666,021-68882850 公司网址:www.jysa99.com (二)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张伟 电话:010- 85109230 传真:010-68121816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杨菲 电话: (010)66107909 传真: (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电话: (010)67596219 17 传真: (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作伟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联系人:于菲 电话: (0755)83161095 传真: (0755)83195050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刘军祥 电话: (010)85238820 传真: (010)85238419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18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姚磊 电话: (021)61614467 传真: (021)63602540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穆婷 电话: (010)57092619 传真: (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王媛 电话: (010)89937322 传真: (010)65550827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 bank.ecitic.com 10、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19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王笑 电话: (021)68475732 传真: (021)68476111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888 公司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 (021)38637673 传真: (0755)82080400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www.bank.pingan.com


12、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时代金融中心大厦 17 楼 法定代表人: 陆涛 联系人: 马贤清 电话: (0755)83025022 传真: (0755)8302562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公司网址:www.jyzq.cn 或 www.goldstate.com.cn 13、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A 座 40-43 层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20 联系人:李微 电话: (010)59355941 传真: (010)665537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公司网址 :www.e5618.com 1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电话: (010)85156398 传真: (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李晓皙 电话: (021)22169111 传真: (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电话: (021)33388211 21 传真: (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国际互联网网址:www.swhysc.com 1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232191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服电话:95562 联系人:柯延超 电话: (0591)38507950 传真: (021)38565955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1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地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 (0755)82960167 联系人:黄蝉君 电话: (0755)82943666 22 传真: (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或 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2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 (0755)82493561 传真: (0755)82492962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址: www.htsc.com.cn 2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邓颜 电话: (010)66568292 传真: (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36、38、41、42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3600 23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址:www.gf.com.cn 2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人:陈琳琳 电话: (0551)62257012 传真: (0551)622721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8 或 400-888-8777 2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 (010)60838995 传真: (010)6083373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 www.cs.ecitic.com 25、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157 号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郭相兴 电话: (021)20655175 传真: (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公司网址:www.gfhfzq.com.cn 2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电话: (010)63081493 传真: (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 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 (021)68751860 传真: (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 或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基金业务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 (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29、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王怀春 电话: (0991)2307105 传真: (010)88085195 客服热线:4008-000-562 公司网址: www.hysec.com 30、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4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电话: (010)66045152 传真: (010)66045500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 www.txsec.com 3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 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陆敏 电话: (021)20211847 传真: (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3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26 联系人:张裕 电话: (021)38509680 传真: (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3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幢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郭轶凡 电话: (021)61686888 传真: (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3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755)33227950


传真: (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或 www.jjmmw.com 3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电话: (021)20835787 27 传真: (010)85650806 客户服务电话: (010)85625158 公司网址:www.hexun.com 3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 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苗明 电话: (021)20691926 传真: (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3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徐汇区龙田路(近田东路)195 号 3C 楼 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玉 电话: (021)5450999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3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曹怡晨 电话: (021)6019 5148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6266 公司网址:www.leadbank.com.cn 39、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8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高静 电话: (010)59158281 客服热线:400-893-6885 公司网址:www.qianjing.com 40、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李悦 联系人:张晔 电话: (010)56810330 客服热线:4008-980-618 公司网址:www.chtfund.com 4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 16 楼 B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 16F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何春燕 电话: (021)80133828 客服热线:400-808-1016 公司网址:www.fundhaiyin.com 4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彦 联系人:张燕 电话: (010)58325388 29 客服热线:400-166-1188 公司网址:fund.jrj.com.cn 4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朱雅葳 电话: (021)38676767 传真: (021)38670666 服务热线: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4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曾鸣 电话: (021)52629999-218906 客服热线: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4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刘晓倩 电话: (0571)88911818 客服热线:4008-773-772 公司网址:fund.10jqka.com.cn 46、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30 办公地址:徐汇区虹梅路 1801 号凯科国际大厦 7 层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陈云卉 电话: (021)33323999 客服热线:400-820-2819 公司网址: www.chinapnr.com 47、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联系人:何雪 电话: (021)20662010 客服热线:4008-6666-18 公司网址: www.lu.com 4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国贸写字楼 2 座 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 (010)65051166-6493 客服热线:400-910-1166 公司网址: www.cicc.com 49、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 号东方纯一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张缘 电话: (021)20324154 客服热线:400-928-2266 31 公司网址:www.dtfunds.com 50、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兰敏 电话: (021)52822063-8102 客服热线: (021 )52822063 公司网址:www.91fund.com.cn 51、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 D 座 21 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徐晓荣 电话: (010)58170876 传真: (010)58170800 客服热线:400-818-8866 公司网址:www.shengshiview.com 5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 圳市福 田 区中心三 路 8 号卓越 时代广场 (二 期)北 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 :深 圳市福 田 区中心三 路 8 号卓越 时代广场 (二 期)北 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韩钰 电话: (010)6083 3754 传真: (010)5776 2999 客服热线: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32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三)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 室 办公地址: 中国 (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 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电话: (021)68881801 传真: (021)68881875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 层 法人代表:吴港平 电话: (010)58153000 传真: (010)85188298 联系人:汤骏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汤骏 33 四、基金的名称 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注重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 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收益和 总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 上市的国 债、 央行票据、 金融债 、 信用等级为 BBB+ 及 以上的企业 (公司) 债 、 可转换债 券(含分 离交易 可转债 ) 、资产 支持证 券和债 券回购等 ,以及 股票等 权益类品种 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 资范围。 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其中对 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40% , 对固定收 益类以外的其他资产(包括股票、权证等)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 , 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 。 此外, 本基金在对新股的定价因素和预期因素进行综合考察的前提下, 积极 参与一级市场申购, 获得较为安全的新股申购收益; 本基金保留在股票市场系统34 性风险较低而且整体动态估值水平合理的前提下进行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的选择 权。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基于 “自上而下 ” 的原则, 本基金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 并本 着风险收益配比最优、 兼顾流动性的原则确定债券各类属资产的配置比例。 经过 对历史数据的统计分析发现, 债券市场收益率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和债券市场供需 两方面不同程度的影响, 因此本基金在债券投资过程中, 将采用若干定量模型来 对宏观和市场两方面数据进行分析,并运用适当的策略来构建债券组合。 1、债券投资主要定量模型 (1 )宏 观经济 多因素 回归模型 ,通过 回归分 析建立宏 观经济 指标与 债券收 益率之间的数量关系。 宏观经济指标主要包括消费物价指数、 固定资产投资、 工 业品价格指数、工业增加值 、货币供应量、本外币信贷、进出口额和汇率等; (2 )利率期限结构模型; (3 )组合构建模型; (4 )利差模型;以及 (5 )信用风险评估体系。 2、债券投资主要策略 在债券资 产配置 方面, 本基金采 用类属 配置、 久期管理 、收益 率曲线 配置、 相对价值配置等方法决定不同券种之间和不同期限券种之间的配置比例, 制定债 券资产配置方案。 (1 )类 属配置 就是通 过对债券 基准收 益率的 研究以及 各类属 债券之 间利差 的历史变化特征进行分析, 寻找当前的市场投资机会。 具体来说, 在中国债券市 场, 根据发行人的不同, 一般可以分为国债、 金融债、 央行票据和 企业债。 当金 融债和国债之间的信用利差扩大到历史水平上限时, 买入金融债, 卖出国债; 当 金融债和 国债之 间的信 用利差缩 小到历 史水平 下限时, 买入国 债,卖 出金融债。 对于央票 和企业 债的策 略也采取 相同策 略。本 基金通过 对上述 两个变 量的分析, 来确定这四类券种在债券组合中最优的配置比例。 35 (2 ) 久期管理就是债券分析员通过对 GDP 增长速度、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的变化、 通货膨胀的变动趋势分析, 运用数量模型判断未来利率走势, 提出债券 投资组合的久期的建议。 当预测未来市场利率将上升时, 降低组合久期; 当预测 未来利率下降时, 增加组合久期。 久期管 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久期的主动管理来 增加债券部分的投资收益率。 (3 )收 益率曲 线配置 是指通过 对央行 政策、 经济增长 率、通 货膨胀 率和货 币供应量等多种因素的分析来预测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可能变化, 从而通过子弹形、 哑铃形和梯形等配置方法, 在短、 中、 长期债 券间确定比例。 收益率曲线反映了 债券的期限与收益率之间的关系, 它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改变。 本基金通过预测收 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 调整整个债券投资组合中长短期品种的比例以获得投资收 益。 当收益率曲线发生陡峭化变形的时候, 减少长期债券比重, 增加短期债券比 重;当收益率曲线发生平坦化变形的 时候,则增加短期债券,减少长期债券。 (4 )相 对价值 配置是 指在市场 中寻找 其他各 个指标相 同而某 一指标 相对更 具有投资价值的债券, 并进行投资。 在此策略中, 本基金主要衡量这样几方面的 指标: 流动性、 信用度、 收益率等。 举例来说, 当某一组债券具有相同流动性和 收益率时, 则选取其中信用度更高的债券; 当某一组债券具有相同信用度和收益 率时, 则选取其中流动性更好的债券。 或者, 衡量债券与市场公允收益率之间的 差距。 当某组债券偏离市场公允价值时, 则抛出其中高估的, 买入其中低估的债 券; (5 )在 企业债 券投资 方面,本 基金注 重单个 债券品种 信用 风 险的控 制,并 且结合流动性选择优质债券。 鉴于公司基本面分析是企业债 (包括可转债) 的投 资决策的 重要决 定因素 ,本基金 将对发 行债券 公司的财 务经营 状况、 运营能力、 管理层信用度、 所处行业竞争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准确评价债券的信用程 度。 3、债券选择 本基金的债券选择通过如下三个环节: 数量小组初步筛选、 债券分析员研究 和集体讨论。 本基金在选择单个企业债券时, 将注重信用风险的分析。 信用风险是发行人 对其发行的债券到期时不予兑付的风险。 债券都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 根据不同36 的信用风险, 债券有不同的风险溢价。 一般来看, 国债的信 用风险最低, 金融债 和市政债券的信用风险略高。 企业债的信用风险由债券信用评级机构评定, 而国 内目前的债券信用评级体系尚待完善。 目前, 在 AA 级以上的企业债 券中, 信用 风险也参差不齐。 因此在个券选择时, 仍需要对发行人的基本面进行系统的调研 与分析, 重点是企业现金流与资产负债比率等指标。 即使是今后有了完善的信用 评级体系, 采取独立的内部信用分析, 仍能更准确地对相同信用等级的债券加以 细分。 4、现金管理 在现金管理上, 本基金通过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进行现金预算管理, 及时满 足本基金运作中的流动性需求。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本基金选择中债综合指数的原因如下: 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编制, 该指数涵盖了在沪深证券交易 所及银行间市场上市的国债、 金融债、 企业债、 央行票据及企业短期融资券。 基 于本基金的债券投资比例和债券投资市场, 选用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 客观 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业绩评价基准自基金成立后由基金管理人每半年审核一次, 如所用基 准不再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目标, 将对其进行调整, 新基准将在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在更具代表性的新债券市场指数推出、 债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动等情况下, 本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 确定变更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 于新的业 绩比较 基准实 施前 2 日 在至少 一种 指定媒体 上进行 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37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 其风险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 十一、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 人中 国农业 银 行股份有 限公 司根据 本 基金基金 合同 规 定, 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 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1.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324,101,686.42 11.46 其中:股票 324,101,686.42 11.46 2 固定收益投资 2,286,615,421.70 80.83 其中:债券 2,286,615,421.70 80.83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000,000.00 3.5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38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4,570,123.92 2.99 7 其他资产 33,487,103.16 1.18 8 合计 2,828,774,335.20 100.00 2.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 投资 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27,993,881.40 1.05 C 制造业 15,909,736.96 0.6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71,784,529.68 2.70 J 金融业 199,983,878.10 7.51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 服务业 - - 39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429,660.28 0.32 S 综合 - - 合计 324,101,686.42 12.17 3.期 末按 市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明 细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600036 招商银行 4,519,011 79,082,692.50 2.97 2 601318 中国平安 1,594,003 51,071,856.12 1.92 3 601601 中国太保 1,649,493 44,602,290.72 1.68 4 300287 飞利信 2,814,342 37,712,182.80 1.42 5 300271 华宇软件 1,800,864 34,072,346.88 1.28 6 601699 潞安环能 4,280,410 27,993,881.40 1.05 7 601688 华泰证券 1,333,353 25,227,038.76 0.95 8 600056 中国医药 1,003,136 15,909,736.96 0.60 9 300133 华策影视 541,404 8,429,660.28 0.32 10 - - - - - 4.期 末按 券种分 类的 债券 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96,159,621.70 3.61 40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87,383,800.00 14.5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87,383,800.00 14.55 4 企业债券 384,181,000.00 14.43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808,703,000.00 30.37 6 中期票据 610,188,000.00 22.92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2,286,615,421.70 85.88 5.期 末按 市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债券明 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150218 15国开18 1,500,000 154,725,000.00 5.81 2 101552037 15中油股 MTN002 1,000,000 102,780,000.00 3.86 3 011699579 16魏桥铝电 SCP006 1,000,000 100,240,000.00 3.76 4 011699794 16鄂能源股 SCP001 1,000,000 100,070,000.00 3.76 5 041654030 16河钢 CP003 1,000,000 99,400,000.00 3.73 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41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贵金属。 8.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名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 投资权证投资。 9. 报告 期末本 基金 投资 的股 指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 投资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 投资股指期货。 10.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10.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0.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 资 组合报 告附 注 (1 )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有未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1、关于招商银行(代码:600036)的处罚说明 2016 年1 月6 日吉林证监局对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采取责令改 正措施的决定,具体内容如下: 我局于2015年12 月3日至12月7日对你行进行了基金销售业务专项检查, 经查, 发现你行存在以下问题: 一、 你行未及时在网站更新基金销售人员资格情况, 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告 〔2008〕31 号第二 部分 第四条“ 各基金 销售机 构应当在2009 年1 月底 前,将全部 基金销售网点及销售人员资格情况在公司网站上披露, 同时抄报中国证券业协会。42 今后每年的1 月和7 月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应 当 对 以 上 信 息 进 行 更 新 并 报 送 中 国 证 券 业 协会”的规定。 二、 你行部分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人员未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不符合 《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宣传推介基金的人员、 基金销售 信息管理平台系统运营维护人员等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人员应当取得基金销售 业务资格”的规定。 三、 你行 《投资人权益须知》 的内容未包括投资者投诉方式和程序, 不符合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 第二十七条 “基金销售机 构制定 《投 资人权益须知》 , 内容 至少应当包括: …… ( 五) 向基金销售机构、 自律组织以 及监管机构的投诉方式和程序”的规定。 四、 你行在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有个人的推荐性文字, 不符合 《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必须真实、 准确, 与基金 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相符, 不得有下列情形: …… (六) 登载单位 或者个人的 推荐性文字”的规定。 现要求你 行对 上述行 为 进行整改 ,并 于2016年1月31日 前向我 局提 交 整改情 况的书面报告,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 理委员 会提出 行政复议 申请, 也可以 在收到本 决定书 之日起3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 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现作出说明如下: A. 投资决策程序: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 产配置方案, 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 配, 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 对准备重点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 最 终构建投资组合。 B. 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 资理念, 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 我们判断此次事件对公司短期负面影响有 限, 再者公司经营多元化, 涉及多个领 域,受到处罚不会对整体的业绩造成持续的影响,因此买入并持有公司股票。 43 2、关于华泰证券(代码:601688)的处罚说明 华泰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以下简 称“ 公司” ) 于2015年8 月24 日收到 中国证 券监督管 理委 员会《 调 查通知书 》( 编号: 渝 证调查字2015004 号 ) ,因公司涉 嫌未按规定审查、 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现作出说明如下: A. 投资决策程序: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 定的投资策略和资 产配置方案, 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 配, 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 对准备重点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 最 终构建投资组合。 B. 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 资理念, 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 我 们判断此次事件对公司短期负面影响有限, 公司对出现的问题高度重视, 进一步 加强内部管理,日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因此买入并持有公司股票。 3、关于中国医药(代码:600056)的处罚说明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副总经理年大明因个 人涉嫌经济问题, 目前依法接受河南省检察机关调查, 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如 后期涉及信息披露事项,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布公告。 现作出说明如下: A. 投资决策程序: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 产配置方案, 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 配, 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 对准备重点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 最 终构建投资组合。 B. 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 资理念, 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 我 们判断此次事件对公司短期负面影响有限, 公司对出现的问题高度重视, 进一步 加强内部 管理,日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因此买入并持有公司股票。 44 4、关于永鼎股份(代码:600105)的处罚说明 经查明,2015 年9 月2 日, 上海东昌广告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昌广 告”)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 “公司” ) 股票11,429,009 股, 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4189% 。 增持后, 东昌广 告与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东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丁建祖、 丁建勇合计 持有公司股 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6.9568% 。东昌广告 在与一致行动人合并持 有公司股份 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5% 时,未及 时 停 止 增持 行 为 并 履 行 相 关 权益变 动 信 息 披 露义务,超比例违规增持的股票数量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9568% 。 东昌广告的上述股份增持行为违反了 《证券法》 第八十六条、 《上市 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股票 上市规则》)第3.1.6 条 等 规 定 。 另 经 查 明 , 东 昌 广 告 已 自 愿 承 诺 将 本 次 增 持 的 11,429,009 股股票延长锁定期1年至2017年3月1日,可酌情从轻处理。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 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 第17.1条和 《上海证券 交易所 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的有关规定, 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上 海东昌广告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 现作出说明如下: A. 投资决策程序: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 产配置方案, 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 配, 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 对准备重点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 最 终构建投资组合。 B. 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 资理念, 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 我 们判断此次事件对公司短期负面影响有限, 公司对出现的问题高度重视, 进 一步 加强内部管理,日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因此买入并持有公司股票。 5、关于蓝盾股份(代码:300297)的情况说明 广东证监局2015 年7月2日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 证券法》 ) 的有关规定 , 我局 对田泽训信息披露违规和短线交易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审理, 并依 法向当事人45 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 理由、 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未提 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申请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一、实际控制的账户持 有“蓝盾股份”超过总 股本的5% 时 , 未 及 时披 露 信 息 田泽训控制的 “田泽训” 、 “ 林某某” 、 “黄某玉” 、 “陈某娟” 、 “黄某 爱”、“潘某某”、“陈某涛”、“田某镇”、“周某某”、“田某武”等10 个账户 (以下简称 “田 泽训” 账户组) , 于2013 年10月30日开始持续买入 “蓝盾 股份” 股票, 截至2014 年2月25日, “田泽训” 账 户组总共持有 “蓝盾股份” 9,890,816 股, 持有 “蓝盾股份” 股票比例首次超过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 称 蓝 盾股 份) 总 股本的5% ,达5.046% 。 “田 泽 训 ”账 户组 持 有“蓝 盾 股 份 ” 股票达到上市公司已 发 行股份的5% 时 , 田 泽训 作 为 账 户 的 实 际 控制人 未 在 该 事 实发生之日起三日 内向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作出书面报告, 也未及时通知蓝盾股 份并予以 公告, 且仍在 继续交易 “蓝盾 股份” 股票。直 至2014年9月29 日,田泽 训及相关人员才向蓝盾股份提交了 《增持股份告知书》 及 《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 2014 年10 月8日,蓝盾股份对上述权益变动事项进行公告。 二、实际控制的账户持 有“蓝盾股份”超过总 股本的5% 以 后 , 存 在短 线 交 易行为 2014 年2月25日 “田泽训” 账户组持有 “蓝盾 股份” 达到5% 以后, 继续买入 “蓝盾股份” ; 2014 年5月26日, “田泽训” 账户组中的 “周某某” 账户, 卖出 “蓝 盾股份”46,000 股 ; 随 后 “ 田 泽 训 ” 账 户 组 继 续 买 入 “ 蓝 盾 股 份 ” ;2014 年7 月 29 日, “田泽训” 账户 组中的 “陈某涛” 账户 , 卖出 “蓝盾股份”17,500 股。 截 至2014年7 月29 日,“ 田泽训” 账户 组合计 持 有“蓝盾 股份 ”股票13,951,214 股, 占总股本的7.118% 。 以上违法事实, 有蓝盾股份相关临时公告、 情况说明, “田泽训” 等 证券账 户资料、 银行账户资料, 电脑硬件信息, 以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足 以认定。 田泽训上述行为违反了 《证券法》 第八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构成 《证 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的违法 行为。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性质、 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 依据 《证券法》 第一46 百九十三条、 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 我局决定: 对田泽训给予警告, 并处以三十 三万元罚款。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 日内, 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开 户银 行:中 信银行 总行 营业 部,账 号7111010189800000162 ,由 该行 直接上缴国库) , 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 当事人如 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 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申 请行政 复议, 也可在收 到本处 罚决定 书之日起6个月 内 直接 向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现作出说明如下: A. 投资决策程序: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 产配置方案, 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 配, 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 对准备重点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 最 终构建投资组合。 B. 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 资理念, 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 我 们判断此次事件对公司短期负面影响有限, 公司对出现的问题高度重视, 进一步 加强内部管理,日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因此买入 并持有公司股票。 (2 )本 基金投 资的前 十名股票 中,没 有投资 于超出基 金合同 规定备 选股票 库之外的股票。 (3 )期末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09,144.4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3,277,648.76 5 应收申购款 310.0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47 8 其他 - 9 合计 33,487,103.16 (4 )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 基金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勤勉 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 不代表其未 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 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6年6月30日。 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 - ③ ② - ④ 2009-3-23 至 2009-12-31 0.97% 0.25% 0.20% 0.05% 0.77% 0.20% 2010-1-1 至 2010-12-31 3.19% 0.29% 2.00% 0.07% 1.19% 0.22% 2011-1-1 至 2011-12-31 -11.57% 0.32% 3.79% 0.06% -15.36% 0.26% 2012-1-1 至 2012-12-31 3.55% 0.21% 4.03% 0.04% -0.48% 0.17% 48 2013-1-1 至 2013-12-31


-0.54% 0.28% 1.78% 0.05% -2.32% 0.23% 2014-1-1 至 2014-12-31 19.81% 0.38% 9.41% 0.16% 10.40% 0.22% 2015-1-1 至 2015-12-31 11.68% 0.14% 5.36% 0.07% 6.32% 0.07% 2016-1-1 至 2016-6-30 -1.69% 0.34% -0.21% 0.07% -1.48% 0.27% 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今 24.83% 0.28% 29.20% 0.08% -4.37% 0.20% 重要提示: (1 )上 述基金 业绩指 标不包括 持有人 认购或 交易基金 的各项 费用, 计入费 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 ) 本基金在2015 年11月27日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更改为“中债综合指数”; (3 ) 业绩比较基准日期为2009年3月22日, 即以基金合同生效日前一日收盘 价格为计算基数; (4 )数据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 2、自基 金合同 生效以 来基金累 计份额 净值增 长率变动 及其与 同期业 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9 重要提示: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中各项资产的投资比例均符合各项法规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 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50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 如下:H=E× 0.7%/ 当年 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0.7% ,其中,H 为每日应计提 的基金管理费,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 理 费划付指 令,经 基金托 管人复核 后于次 月首日 起3个工 作日内 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 如下:H=E× 0.2%/ 当年 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 ,其中,H 为每日应计提 的基金托管费,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 费划付指 令,经 基金托 管人复核 后于次 月首日 起3个工 作日内 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 (一) 中4到7 项费用由 基金托 管人根 据其他有 关法律 法规及 相应协 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 金财产的 损失, 以及处 理与基金 运作无 关的事 项发生的 费用等 不列入 基金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 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 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五)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 基 金托管费率。 降低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 人网站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51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收益的构成 1、买卖证券差价; 2、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 3、银行存款利息; 4、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 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应计入收益。 (二)基金净收益 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 后的余额。 (三)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投资者自行承担; 4、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累计亏损后,才可进行收益分配; 6、本基 金收益 分配每 年最多12 次,每 次分配 比例不低 于当次 基金可 分配收 益的80%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 益分配; 7、本基 金收益 分配方 式分为两 种:现 金分红 与红利再 投资, 基金投 资者可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 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 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基金收益分配对象、 分配原则、 分 配时间、 分配 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 52 (五)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1、本基 金收益 分配方 案由基金 管理人 拟定、 由基金托 管人核 实后确 定,基 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2、在分 配方案 公布后 (依据具 体方案 的规定 ),基金 管理人 就支付 的现金 红利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分 红资金的划付。 (六)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1、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2、收益 分配时 发生的 银行转账 等手续 费用由 基金份额 持有人 自行承 担;如 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 注册登记机 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 额 净 值 转 为 基 金 份 额 。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 、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 主要 更新内容如下: 1、“重 要提示 ”部分 对招募说 明书内 容的截 止日期及 有关财 务数据 的截止 日期进行了更新; 2、 “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和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情况进行了更新; 4、“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直销机构、代销机构及律师事务所; 5、“基金的投资”部分对投资组合报告、基金的业绩进行了 更新; 7、“基金合同内容摘要”部分对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进行了更新; 8、“基 金托管 协议的 内容摘要 ”部分 对基金 管理人 、 基金托 管人 进 行了更 新; 9、“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其他应披露事项。 53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 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