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信用合利: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泰 达 宏 利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 司 关于泰达宏利 信用 合 利 定 期 开 放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会 表 决 结 果 暨 决议 生 效 的 公 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泰达宏利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 的相关约定, 现将泰达宏利 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 下简称 “信用合利基金” 或“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 决议 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 基金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会议 情况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本基金管理人”) 以通讯方式召开 了 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为2016 年10 月17 日起至2016 年11 月 1 日17:00 止,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 泰达宏利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费率 的议案》 (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议案”) 。 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泰达宏利 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 开会方式召开泰达宏利 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等规定, 计票人在监督员的现场监督及 公证员 、 律师的 现场见证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 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 份额为285,013,742.91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78.44 %,其中同意票 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285,013,742.91 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 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 %;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占出席会 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 金份额为0 份, 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 %。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以及 《泰达宏利 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 本次 会议议案有 效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 7500 元, 律师费 40000 元, 合计 47500 元。 本次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会 决议 生效情 况 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6 年11 月2 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 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 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 本 基金 基 金管 理费率 调整 的生效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 本基 金管理费率 自2016 年11 月7 日起由0.70%/ 年下调至0.50%/年。 四 、备 查文件 1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 方式召开泰达宏利 信 用 合 利 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 方式召开泰达宏利 信 用 合 利 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 方式召开泰达宏利 信 用 合 利 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 、 北京市求 是 公 证 处 关 于 泰 达 宏 利 信 用 合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书 5 、 上海市通 力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泰达宏利 信 用 合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