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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全球(340006)

兴全全球: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11月)查看PDF公告

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基 金 管 理 人 : 兴 业 全 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0 1 6 年 1 1 月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重 要提 示】
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 本 基 金 ” ) 于 2006 年 7 月 27 日 经 中
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 [ 200 6] 149 号文 核准募集 。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06 年 9 月 20 日起正式
生效, 自该日起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 ) 正式开始管
理本基金 。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是 根 据 《 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和 《 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编 写 , 并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 基 金 合 同
是 约 定 基 金 当 事 人 之 间 权 利 、 义 务 的 法 律 文 件 。 基 金 投 资 人 自 依 基 金 合 同 取 得 基 金 份
额 , 即 成 为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和 本 基 金 合 同 的 当 事 人 , 其 持 有 基 金 份 额 的 行 为 本 身 即 表
明其对基 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 》 、 《 运作办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 定 享 有 权 利 、 承 担 义 务 ; 基 金 投 资 人 欲 了 解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 应 详 细
查阅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人 认 购 ( 或 申 购 ) 基 金 时 应 认 真 阅 读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 全 面 认 识
本 基 金 产 品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 充 分 考 虑 投 资 人 自 身 的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 并 对 于 认 购 ( 或
申 购 ) 基 金 的 意 愿 、 时 机 、 数 量 等 投 资 行 为 作 出 独 立 决 策 。 基 金 管 理 人 提 醒 投 资 人 基
金 投 资 要 承 担 相 应 风 险 , 包 括 市 场 风 险 、 管 理 风 险 、 流 动 性 风 险 、 本 基 金 特 定 风 险 、
操 作 或 技 术 风 险 、 合 规 风 险 等 。 在 投 资 人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后 , 基 金 投 资 运 作 与 基 金 净 值
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预 示 其 未 来 表 现 。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其 他 基 金 的 业 绩 并 不 构
成本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 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 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所 载 内 容 截 止 日 2016 年 9 月 19 日 ( 特 别 事 项 注 明 除 外 ) , 有 关 财
务 数 据 和 净 值 表 现 摘 自 本 基 金 2016 年 第 2 季 度 报 告 , 数 据 截 止 日 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 财
务数据未 经审计) 。 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目 录
第一部 分 基金管理人............................................................................................. 3
第二部 分 基金托管人 ............................................................................................ 12
第三部 分 相关服务机构........................................................................................ 16
第四部 分 基金的名称 ............................................................................................ 33
第五部 分 基金的类型............................................................................................ 33
第六部 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 34
第七部 分 基金的投资方向.................................................................................... 34
第八部 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组合管理........................................................ 35
第九部 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 38
第十部 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38
第十一 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 39
第十二 部分 基金的业绩 ........................................................................................ 43
第十三 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44
第十四 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46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3
第 一 部 分 基 金 管 理 人
(一 )基 金管理 人概 况
机构 名称: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 日期:2003 年 9 月 30 日
注册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 368 号
办公 地址:上海市张杨路 500 号时代广场 19- 20 楼
法定 代表人:庄园芳
联 系 人:冯晓莲
联系 电话: ( 021 ) 20398888
组织 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 资本:人民币 1.5 亿元
兴业 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经证监基金字[ 2003] 100
号文批准 于 2003 年 9 月 30 日成立 。 2008 年 1 月 2 日 , 中国证监 会批准 ( 证监许可 [ 2008] 6
号) 了公 司股 权变更申请 , 全球人 寿 保险国际公司 ( A E G O N I n t e r na t i ona l B .V ) 受让 本
公 司 股 权 并 成 为 公 司 股 东 。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 兴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出 资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51% , 全 球 人 寿 保 险 国 际 公 司 的 出 资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49% 。 同 时 公 司 名 称 由 “ 兴 业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更名为 “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司注册资本由 9800
万元变更 为 12000 万元人民币。 2008 年 7 月 7 日,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 证监许可 [ 2008] 88 8
号文) , 公司名称由“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变更为 “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
限 公 司 ” , 同 时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1.2 亿 元 变 更 为 人 民 币 1.5 亿 元 , 其 中 两 股 东
出资比例 不变。
截 至 2016 年 9 月 19 日 , 公 司 旗 下 管 理 着 兴 全 可 转 债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兴 全
趋势 投资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 金( L O F ) 、兴 全货币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兴 全全球 视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兴 全 社 会 责 任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兴 全 有 机 增 长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兴 全 磐 稳 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兴 全 合 润 分 级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兴全 沪深 300 指数 增强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L O F ) 、兴 全绿色 投资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
基 金 ( L O F ) 、 兴 全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兴 全 轻 资 产 投 资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 O F ) 、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 O F ) 、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
兴 全 新 视 野 灵 活 配 置 定 期 开 放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兴 全 稳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4
基金、兴 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共 17 只基金。
兴 业 全 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总 部 位 于 上 海 , 在 北 京 、 深 圳 设 有 分 公 司 , 并 成 立 了
全 资 子 公 司 — — 上 海 兴 全 睿 众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公 司 总 部 下 设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 综 合 管 理 部 、 财 务 室 、 监 察 稽 核 部 、 运 作 保 障 部 、 基 金 管 理 部 、 固 定
收 益 部 、 研 究 部 、 专 户 投 资 部 、 新 三 板 投 资 部 、 金 融 工 程 与 专 题 研 究 部 、 交 易 室 、 市
场 部 、 渠 道 部 、 机 构 业 务 部 、 电 子 商 务 部 和 客 户 服 务 中 心 。 随 着 业 务 发 展 的 需 要 , 公
司将对业 务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 )主 要人员 情况
1、董 事、监事概况
庄园 芳女士,董事长,1970 年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1992 年 9 月加入
兴 业 证 券 , 历 任 交 易 业 务 部 干 部 、 交 易 业 务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 交 易 业 务 部 负 责 人 、 证 券
投 资 部 副 总 经 理 、 证 券 投 资 部 总 经 理 、 投 资 总 监 、 副 总 裁 。 现 任 兴 业 全 球 基 金 公 司 董
事 长 , 同 时 兼 任 兴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裁 、 兴 业 创 新 资 本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兴
证(香港 )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郑 城 美 先 生 , 董 事 , 1974 年 生 , 中 共 党 员 , E M B A 。 曾 任 兴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平滨江 路营业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总 经 理 , 及 兴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 财 务 负 责 人 ) 兼 计 划 财 务 部 总 经 理 等 职
务。现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万维 德先生( M a r c va n W e e de ) ,董事, 1965 年生,荷兰国籍 ,经济学硕士。历 任
F or s y t he I n t e r na t i ona l B .V . 财务经理 , 麦肯锡公 司全球副董事 , 海康人寿 保险有限公司 总
经理。现 任全球人寿保险集团执行副总裁。
巴斯 蒂安· 范布伦先 生 (B a s t i a a n V a n B uur e n ) ,董事,1971 年生,荷兰国籍 , 经济
学硕士。 曾任荷兰国际集团 (I N G ) 投资管理公司亚洲区 客户发展部门负责人 、 亚太区
机构业务 负责人、 新加坡公司首席执行官 、 亚洲固定收益投资经理等职务 。 现任 A E G O N
资产管理 公司亚洲区负责人。
桑德 · 马特曼先生 ( S a nde r M a a t m a n ) , 董事 , 1969 年生 , 荷兰国籍, 硕士。 曾任荷
兰 R obe c o 鹿特丹投资公 司固定收益 经理, A e gon 投资管理公司 固定收益经理及产品 发
展部总监 、 A e gon 银行财务总监、 A e gon 荷兰风险与资本管理负 责人等职务 。 现任 A e go n
资产管理 公司首席财务官。
杨 东先 生 , 董事 兼 总 经理 , 1970 年 生, 高 级 工商 管 理 硕士 。 历 任福 建 兴业 证 券 公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5
司 上 海 业 务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 证 券 投 资 部 副 总 经 理 兼 上 海 业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 兴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投 资 部 总 经 理 , 兴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裁 助 理 、 投 资 总 监 。 现 任 兴
业全球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欧 阳辉 先 生 ,独 立 董 事, 1962 年 生, 美 国 国籍 , 获 美国 加 州 大学 伯 克利 分 校 金 融
学 博 士 和 美 国 杜 兰 大 学 化 学 物 理 学 博 士 学 位 。 曾 任 雷 曼 兄 弟 公 司 、 野 村 证 券 及 瑞 士 银
行 的 董 事 总 经 理 。 曾 被 美 国 北 卡 大 学 授 予 终 生 教 职 和 任 美 国 杜 克 大 学 副 教 授 。 现 任 长
江商学院 金融学杰出院长讲席教授。
吴 明先 生 , 独 立董 事 , 1977 年 生, 法 学 双学 士 , 具有 中 国 律师 资 格、 英 格 兰及 威
尔士高等 法院律师资格。 曾任上海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上亚太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中咨 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周鹤 松先生, 独立董事 , 1968 年生, 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日本学术振兴会研究员,
三菱信托 银行职员, 通用电器资本公司风险管理领导力项目成员。 现任 D A C 财务管理
(中国) 有限公司合伙人及董事经理。
杜 建新 先 生 ,监 事 , 1959 年 生, 高 级 工商 管 理 硕士 , 经 济师 。 历任 江 西 财经 大 学
情 报 资 料 中 心 主 任 , 中 国 银 行 三 明 分 行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 兴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三 明 营
业 部 副 总 经 理 、 上 海 管 理 总 部 总 经 理 、 人 力 资 源 部 总 经 理 , 兴 业 全 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督察长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陈育 能女士, 监事, 1974 年生 , 工商管理硕士。 历任民航快递财务会计助理经理,
K P M G 助理经 理 , 新加坡 P r ude nt i a l 担保公 司财务经 理 , S unL i f e E ve r br i ght 人寿保 险财
务计划报 告助理副总裁。现任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秦 杰先 生 , 职工 监 事 , 1981 年 生, 经 济 学硕 士 。 历任 毕 马 威企 业 咨询 有 限 公司 内
部 审 计 、 风 险 管 理 与 合 规 咨 询 服 务 部 门 高 级 经 理 、 负 责 人 , 德 勤 华 永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高
级 咨 询 顾 问 等 职 务 。 现 任 兴 业 全 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监 察 稽 核 部 总 监 兼 综 合 管 理 部 总
监。
李 小天 女 士 ,职 工 监事 , 1982 年 生, 工 商 管理 硕 士。 历 任 《南 方 日报 》 、 《 南方 都
市 报 》 记 者 , 兴 业 全 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市 场 部 总 监 助 理 。 现 任 兴 业 全 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公司市 场部副总监。
2 、高 级管理人员概况
杨 东先 生 , 董事 兼 总 经理 , 1970 年 生, 高 级 工商 管 理 硕士 。 历 任福 建 兴业 证 券 公
司 上 海 业 务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 证 券 投 资 部 副 总 经 理 兼 上 海 业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 兴 业 证 券 股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6
份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投 资 部 总 经 理 , 兴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裁 助 理 、 投 资 总 监 。 现 任 兴
业全球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冯 晓莲 女 士 , 督察 长 , 1964 年 生, 中 共党 员 , 高级 工 商 管理 硕 士 、高 级 经济 师 。
先 后 就 职 于 新 疆 兵 团 组 织 部 、 新 疆 兵 团 驻 海 南 办 事 处 、 海 南 国 际 信 托 公 司 , 历 任 兴 业
银 行 党 办 副 科 长 , 兴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副 总 经 理 、 人 力 资 源 部 总 经 理 、
合 规 与 风 险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 兴 业 全 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 现 任 兴 业 全 球 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督察长。
杨 卫东 先 生 ,副 总 经 理, 1968 年 生, 中 共党 员 , 法 学学 士 。 历任 陕 西 团省 委 组 织
部 科 员 , 海 南 省 省 委 台 办 接 待 处 科 员 ,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海 口 营 业 部 负 责 人 、 大
连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 兴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管 理 部 副 总 经 理 , 上 海 凯 业 集 团 公 司 总
裁 , 兴 业 全 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市 场 部 总 监 、 副 总 经 理 兼 市 场 部 总 监 。
现任兴业 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 承 非 先 生 , 副 总 经 理 , 1977 年 生 , 理 学 硕 士 。 历 任 兴 业 全 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研究部行 业研究员、 兴全趋势投资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L O F ) 基金经理助理、 兴全商
业模式优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L O F ) 基金经理、 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 经 理 、 上 海 兴 全 睿 众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 现 任 兴 业 全 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副总经 理兼基金管理部投资总监、 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L O F ) 基金经
理、兴全 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傅 鹏博 先 生 ,副 总 经 理, 1963 年 生, 经 济 学硕 士 。 历任 上 海 财经 大 学经 济 管 理 系
讲 师 ,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融 资 部 经 理 , 东 方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管 理
部 负 责 人 、 研 究 所 首 席 策 略 师 , 汇 添 富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首 席 策 略 师 , 兴 业 全 球 基 金
管理有限 公司兴全绿色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 基金
管 理 部 副 总 监 、 金 融 工 程 与 专 题 研 究 部 总 监 。 现 任 兴 业 全 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兼研究 部总监、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郑 文 惠 女 士 , 副 总 经 理 , 1969 年 生 , E M B A 。 历 任 兴 业 证 券 泉 州 营 业 部 财 务 部 经
理 、 副 总 经 理 、 总 经 理 , 运 营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兼 上 海 分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运 营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兼 上 海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 私 人 财 富 管 理 总 部 总 经 理 兼 上 海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 现 任 兴 业 全
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3、本 基金基金经理
吴 圣 涛 先 生 , 经 济 学 硕 士 。 历 任 汉 唐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研 究 员 、 国 泰 人 寿 保 险 有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7
限 责 任 公 司 投 资 经 理 、 华 富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经 理 、 东 吴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经 理, 20 12 年 加入 兴 业全 球 基 金历 任 兴全 有 机增 长 灵活 配 置混 合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基金
经 理 。 现 任 兴 业 全 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管 理 部 投 资 副 总 监 、 兴 全 商 业 模 式 优 选 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L O F ) 基金经理 ( 2012 年 12 月 18 日起至今) 、 兴全全球视野股票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12 月 31 日起至今) 。
申 庆 先 生 ,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 历 任 兴 业 证 券 研 究 发 展 中 心 研 究 员 , 兴 业 全 球 基 金 管
理有限公 司行业研究员、 兴全趋势 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L O F ) 基金经理助理、 基
金管理部 总监助理。 现任兴全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L O F ) 基金经理 (2010
年 1 1 月 2 日 起 至 今 ) 、 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起至今 ) 。
本基 金历任基金经理:
王晓 明先生, 于 2006 年 9 月 20 日至 2007 年 12 月 28 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杨大 力先生,于 2012 年 9 月 6 日至 2014 年 12 月 6 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董承 非先生, 于 2007 年 2 月 6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季侃 乐先生, 于 2014 年 1 1 月 2 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4、投 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 基 金 采 用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领 导 下 的 基 金 经 理 负 责 制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成 员 由 5
人组成:
杨 东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傅鹏 博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研究部总监、 兴全社会责任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董承 非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基金管理部投资总监、 兴全趋
势投资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L O F ) 基金经理、 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吴 圣涛 兴 业全 球基 金 管理 有 限公 司基 金 管理 部副 总 监兼 兴 全商 业模 式 优选 混 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L O F )基金经理 、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谢 治 宇 兴 业 全 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管 理 部 副 总 监 兼 兴 全 轻 资 产 投 资 混 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L O F )基金经理 、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 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 金管理 人的 职责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8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
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 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 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 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 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 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 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 1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
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 金管理 人承 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
资目标、策略及限制进行基金资产的投资;
2、 基 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 《证券法》 的行为, 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 、 基 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 《基金法》 的行为, 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 承销证券;
(2)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3 )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4 )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 向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
的股票或 者债券;
(6) 买卖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 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 8 )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9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 , 强化职业操守, 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 4 )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 7 )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 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8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10 )违 反证 券交易 场所 业务规 则,利 用对 敲、倒 仓等 手段操 纵市 场价格 ,扰 乱
市场秩序;
( 1 1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5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 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 )基 金管理 人的 风险管 理与内 部控 制制度
1、风 险管理的理念
( 1 ) 风险管理是业务发展的保障;
(2) 最高管理层承担最终责任;
( 3 ) 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是前提;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1 0
(4) 制度建设是基础;
(5) 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
2、风 险管理的原则
( 1 ) 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
过程和业 务环节;
( 2 )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
权威性,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
的机制, 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 4 )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
观性和操 作性;
(5) 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
险控制与 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3、风 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 司 的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结 构 是 一 个 分 工 明 确 、 相 互 牵 制 的 组 织 结 构 , 由 最 高 管 理 层
对 风 险 管 理 负 最 终 责 任 , 各 个 业 务 部 门 负 责 本 部 门 的 风 险 评 估 和 监 控 , 监 察 稽 核 部 负
责监察公 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 风险管理政策 , 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董事会下 设执行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 2 ) 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 提
交有关公 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 3 )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和
基本的投 资策略;
(4)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运作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
( 5 )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
一 个 部 门 的 风 险 管 理 系 统 的 发 展 提 供 协 助 , 使 公 司 在 一 种 风 险 管 理 和 控 制 的 环 境 中 实
现业务目 标;
(6) 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
风险负全 部责任, 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
执行和维 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4 、内 部控制制度综述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1 1
(1) 风险控制制度
公 司 风 险 控 制 的 目 标 为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 行 业 自 律 规 定 和 公 司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 自 觉 形 成 守 法 经 营 、 规 范 运 作 的 经 营 思 想 和 经 营 风 格 ; 不 断 提 高 经 营 管 理 水 平 ,
在 风 险 最 小 化 的 前 提 下 , 确 保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利 益 最 大 化 ; 建 立 行 之 有 效 的 风 险 控 制
机 制 和 制 度 , 确 保 各 项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的 健 康 运 行 与 公 司 财 产 的 安 全 完 整 ; 维 护 公 司 信
誉,保持 公司的良好形象。
针对 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 包括政策和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分
别 制 定 严 格 防 范 措 施 , 并 制 定 岗 位 分 离 制 度 、 空 间 分 离 制 度 、 作 业 流 程 制 度 、 集 中 交
易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保密制度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相关制度。
( 2 ) 监察稽核制度
监 察 稽 核 工 作 是 公 司 内 部 风 险 控 制 的 重 要 环 节 。 公 司 设 督 察 长 和 监 察 稽 核 部 。 督
察 长 全 面 负 责 公 司 的 监 察 稽 核 工 作 , 可 在 授 权 范 围 内 列 席 公 司 任 何 会 议 , 调 阅 公 司 任
何 档 案 材 料 , 对 基 金 资 产 运 作 、 内 部 管 理 、 制 度 执 行 及 遵 规 守 法 情 况 进 行 内 部 监 察 、
稽核; 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如发现公司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立即向 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监 察 稽 核 部 具 体 执 行 监 察 稽 核 工 作 , 并 协 助 督 察 长 工 作 。 监 察 稽 核 部 具 有 独 立 的
检 查 权 、 独 立 的 报 告 权 、 知 晓 权 和 建 议 权 。 具 体 负 责 对 公 司 内 部 风 险 控 制 制 度 提 出 修
改 意 见 ; 检 查 公 司 各 部 门 执 行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的 情 况 ; 监 督 公 司 资 产 运 作 、 财 务 收 支 的
合 法 性 、 合 规 性 、 合 理 性 ; 监 督 基 金 财 产 运 作 的 合 法 性 、 合 规 性 、 合 理 性 ; 调 查 公 司
内 部 的 违 规 事 件 ; 协 助 监 管 机 关 调 查 处 理 相 关 事 项 ; 负 责 员 工 的 离 任 审 计 ; 协 调 外 部
审计事宜 等。
( 3 ) 内部财务控制制度
财 务 管 理 的 目 的 在 于 规 范 公 司 会 计 行 为 , 保 证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 完 整 ; 加 强 财 务 管
理 , 合 理 使 用 公 司 财 务 资 源 , 提 高 公 司 资 金 的 运 用 效 率 , 控 制 公 司 财 务 风 险 , 保 护 公
司股东的 利益,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完整和增值。
公 司 内 部 财 务 控 制 制 度 主 要 内 容 有 : 公 司 财 务 核 算 实 行 权 责 发 生 制 的 原 则 , 会 计
使 用 国 家 许 可 的 电 算 化 软 件 。 公 司 实 行 财 务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 财 务 室 在 综 合 各 部 门 财 务
预 算 的 基 础 上 负 责 编 制 并 报 告 公 司 总 经 理 , 经 董 事 会 批 准 后 组 织 实 施 。 各 部 门 应 认 真
做好财务 预算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5、风 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 1 ) 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1 2
员 关 于 内 控 有 明 确 的 分 工 , 确 保 各 项 业 务 活 动 有 恰 当 的 组 织 和 授 权 , 确 保 监 察 稽 核 工
作是独立 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 建立相互分离 、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
理 分 开 , 投 资 决 策 分 开 , 基 金 交 易 集 中 , 形 成 不 同 部 门 , 不 同 岗 位 之 间 的 制 衡 机 制 ,
从制度上 减少和防范风险;
( 3 ) 建立 、 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 健全了岗位责任制 ,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
的任务、 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风险 管理委员会,使
用 适 合 的 程 序 , 确 认 和 评 估 与 公 司 运 作 有 关 的 风 险 ; 公 司 建 立 了 自 下 而 上 的 风 险 报 告
程 序 , 对 风 险 隐 患 进 行 层 层 汇 报 , 使 各 个 层 次 的 人 员 及 时 掌 握 风 险 状 况 , 从 而 以 最 快
速度作出 决策;
(5) 建立内部监控系统 : 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 如电脑预警系统 、 投资监
控系统, 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 采取数量化 、 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 建立数
量 化 的 风 险 管 理 模 型 , 用 以 提 示 指 数 趋 势 、 行 业 及 个 股 的 风 险 , 以 便 公 司 及 时 采 取 有
效的措施 ,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
训,使员 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6、基 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本 公 司 确 知 建 立 、 维 护 、 维 持 和 完 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是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管 理 层 的 责
任 。 本 公 司 特 别 声 明 以 上 关 于 内 部 控 制 的 披 露 真 实 、 准 确 , 并 承 诺 将 根 据 市 场 变 化 和
公司业务 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 二 部 分 基 金 托 管 人
(一 )基 金托管 人情 况
1、基 本情况
名 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 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1 3
办 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 定代表人:高建平
注 册日期:1988 年 7 月 20 日
注 册资本:人民币 190.52 亿元
托 管部门联系人:张志永
电 话: 021- 62677777- 212017
传 真:021- 62159217
2、发 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 银行成立于 1988 年 8 月, 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
商 业银 行 之一 , 总 行设 在 福建 省 福州 市 , 2007 年 2 月 5 日 正式 在 上海 证 券 交易 所 挂牌
上市(股 票代码:601 1 66 ) ,注册资本 190.52 亿元。
开业 20 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
为客户提 供全面、 优质 、 高效的金融服务 。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兴业银行资产总
额 达 5.30 万 亿 元 ,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544.99 亿 元 , 全 年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502.57 亿 元。 2015 年兴业银行市场 地位和品牌形象稳步提升 , 稳居全球银行 50 强、 全
球上市企 业 100 强、世界企业 500 强。
3、托 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行 设 资 产 托 管 部 , 下 设 综 合 管 理 处 、 市 场 处 、 委 托 资 产
管 理 处 、 科 技 支 持 处 、 稽 核 监 察 处 、 运 营 管 理 处 、 期 货 业 务 管 理 处 、 期 货 存 管 结 算 处
和养老金 管理中心等处室,共有员工 100 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4、基 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 200 5 年 4 月 26 日 取 得 基 金 托 管 资 格 。 基 金 托 管 资 格 批
准文号: 证监基金字[ 2005] 74 号。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兴业银行已托管开放式基 金
95 只,托 管基金财产规模 3451. 64 亿元。
(二 )基 金托管 人的 内部风 险控制 制度 说明
1 、内 部控制目标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托 管 业 务 的 法 律 法 规 、 行 业 监 管 规 章 和 行 内 有 关 管 理 规 定 , 守
法 经 营 、 规 范 运 作 、 严 格 监 察 , 确 保 业 务 的 稳 健 运 行 , 保 证 基 金 资 产 的 安 全 完 整 , 确
保有关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 部控制组织结构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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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 业 银 行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内 部 风 险 控 制 组 织 结 构 由 兴 业 银 行 审 计 部 、 资 产 托 管 部 内
设 稽 核 监 察 处 及 资 产 托 管 部 各 业 务 处 室 共 同 组 成 。 总 行 审 计 部 对 托 管 业 务 风 险 控 制 工
作 进 行 指 导 和 监 督 ; 资 产 托 管 部 内 设 独 立 、 专 职 的 稽 核 监 察 处 , 配 备 了 专 职 内 控 监 督
人 员 负 责 托 管 业 务 的 内 控 监 督 工 作 , 具 有 独 立 行 使 监 督 稽 核 工 作 职 权 和 能 力 。 各 业 务
处室在各 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 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 过 程 和 业 务 环 节 ; 风 险 控 制 责 任 应 落 实 到 每 一 业 务 部 门 和 业 务 岗 位 , 每 位 员 工 对 自
己岗位职 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 2 ) 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独立性
和权威性 ,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 相互制约原则: 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
建立不同 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
观性和操 作性。
(5) 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
与行政、 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控目
标, 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
适 时 进 行 相 应 修 改 和 完 善 ; 内 部 控 制 应 当 具 有 高 度 的 权 威 性 , 任 何 人 不 得 拥 有 不 受 内
部控制约 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 7 ) 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 , 审慎经营 , 保证托管资产的
安全与完 整为出发点; 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 内控优先” 的原则, 在新设机构或新
增业务时 ,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 8 ) 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度的直
接责任人 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4、内 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 制度建设 : 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 、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
格的人员 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 2 ) 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 3 ) 风险识别与评估 : 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 、评估, 制定并实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1 5
施风险控 制措施。
(4) 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 : 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 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 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
念,并签 订承诺书。
( 6 ) 应 急 预 案 : 制 定 完 备 的 《 应 急 预 案 》 , 并 组 织 员 工 定 期 演 练 ; 建 立 异 地 灾 备
中心,保 证业务不中断。
(三 )基 金托管 人对 本基金 管理人 进行 监督的 方法 和程序
根据 《 基金法》 、 《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
资 对 象 、 基 金 资 产 的 投 资 组 合 比 例 、 基 金 投 资 禁 止 行 为 、 基 金 参 与 银 行 间 债 券 市 场 的
信 用 风 险 控 制 、 基 金 投 资 银 行 存 款 的 交 易 对 手 是 否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 基 金 资 产 的 核 算 、
基金资产 净值的计算、 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 金 费 用 的 支 付 、 基 金 的 申 购 与 赎 回 、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 基 金 的 融 资 条 件 等 行 为 的 合 法
性、合规 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 金 托 管 人 在 日 常 为 基 金 投 资 运 作 所 提 供 的 基 金 清 算 和 核 算 服 务 环 节 中 , 对 基 金
管理人发 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基 金 托 管 人 每 日 按 时 通 过 托 管 业 务 系 统 , 对 各 基 金 投 资 运 作 比 例 控 制 指 标 进 行 例
行 监 控 : 如 发 现 接 近 法 律 法 规 和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的 控 制 比 例 情 况 , 严 密 监 视 , 及 时 提 醒
基 金 管 理 人 ; 发 现 违 规 行 为 , 与 基 金 管 理 人 进 行 情 况 核 实 , 并 向 基 金 管 理 人 发 出 书 面
通知,督 促其纠正,同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 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 基金法》 、 《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
法 规 规 定 的 行 为 , 应 及 时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基 金 管 理 人 限 期 纠 正 , 基 金 管 理 人 收 到 通 知
后 应 及 时 核 对 并 以 书 面 形 式 对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出 回 函 。 在 限 期 内 , 基 金 托 管 人 有 权 随 时
对 通 知 事 项 进 行 复 查 , 督 促 基 金 管 理 人 改 正 。 基 金 管 理 人 对 基 金 托 管 人 通 知 的 违 规 事
项未能在 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现 基 金 管 理 人 有 重 大 违 规 行 为 , 立 即 报 告 中 国 证 监 会 , 同 时 , 通 知
基金管理 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 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应当拒绝 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现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据 交 易 程 序 已 经 生 效 的 投 资 指 令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 或
者违反基 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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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部 分 相 关 服 务 机 构
(一 )基 金份额 发售 机构
1、直 销机构
? 兴 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 址:上海市张杨路 500 号时代广场 20 楼
联 系人:何佳怡、秦洋洋、沈冰心
客 户服务电话: 400- 678- 0099 、 ( 021 ) 38824536
直 销联系电话: ( 021 ) 20398927 、 20398706
传 真: (021) 58368869
兴 业全球基金网上直销平台 (目前已开通工商银行直连、 农业银行直连、 建设
银行直 连、招商银行直连、银联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民生银 行、 平安银行、 邮储银行、 兴业银行、 光大银行、 中信银行、 浦发银行、 南
京银行 、 金华银行、 浙商银行、 温州银行 、 上海农商银行 ) 、 通联支付 (工商银行 、
农业银 行、 中国银行、 交通银行、 建设银行、 中信银行、 光大银行、 华夏银行、 民
生银行 、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银行、平安银行) ) (排名不分先后)
交易网站:ht t ps : / / t r a de .x y f unds .c om .c n
客 户服务电话: 400- 678- 0099 , ( 021 ) 38824536
2、代 销机构
? 代 销银行
(1) 兴 业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 ( 021 ) 5262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61,或拨打当地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ht t p: / / w w w . c i b.c om .c n
(2) 中国 工商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1 7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传真: (010)66107914
公司网站: ht t p: / / w w w . i c bc .c om .c n
(3) 招 商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 ( 0755 ) 83198888
传真: ( 0755 ) 83195109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5
公司网站:ht t p: / / w w w . c m bc hi na .c om
(4) 中 国建 设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站:ht t p: / / w w w . c c b.c om
( 5 ) 交 通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 (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公司网站:ht t p: / / w w w . b a nkc om m .c om
(6) 上 海浦 东发展 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 021 ) 63604199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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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站:ht t p: / / w w w . s pdb.c om .c n
(7) 中 国民 生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全国)
公司网站:ht t p: / / w w w . c m bc .c om .c n
(8) 中 信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 ( 010 ) 65557013
传真: (010)65550827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公司网站:ht t p: / / ba nk.e c i t i c .c om
(9) 中 国光 大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 (010)63636150 传真: (010)68560661
客服电话: 95595 (全国)
公司网站:ht t p: / / w w w . c e bba nk.c om
( 10 )中 国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站:ht t p: / / w w w . b oc .c n
( 1 1 )宁 波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6528,北京、上海地区 962528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1 9
传真: (021)63586215
公司网站:ht t p: / / w w w . n bc b.c om .c n
(12)中 国邮 政储蓄 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传真: (010)688581 1 7
公司网站: ht t p: / / w w w . ps bc .c om
(13 )中 国农 业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服电话:95599 (全国)
公司网站:ht t p: / / w w w . a bc hi na .c om
( 14 )华 夏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站:ht t p: / / w w w . h xb.c om .c n
( 15 ) 平 安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客户服务电话:9551 1 - 3
公司网站:h t t p : / / w w w . b a n k . p i n g a n . c o m
( 16 )渤 海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 20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 205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客服电话:400- 888- 881 1
公司网址: ht t p: / / w w w . c bhb.c om .c n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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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重 庆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 153 号
法定代表人:马千真
客户服务电话: 96899 (重庆地区) 、 400- 709- 6899 (其他地区)
公司网站:ht t p: / / w w w . c qc ba nk.c om
( 18 )上 海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 021 ) 684761 1 1
联系电话: (021)68475888
公司网站: h t t p : / / w w w . b a n k o f s h a n g h a i . c o m
(19 )江 苏昆 山农村 商业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住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中路 219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中路 219 号
法定代表人:刘斌
客户服务电话: 96079
公司网站: ht t p: / / w w w . k s r c b.c n
(20) 江 苏江 南农村 商业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中路 668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客户服务电话:96005
公司网站: ht t p: / / w w w . j nba nk.c c
? 代 销 券商
( 1 ) 兴业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传真: (021)38565785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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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站:h t t p : / / w w w . xy z q.c om .c n
(2) 海 通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瞿秋平 ( 代 )
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 021 ) 53858549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h t t p : / / w w w . ht s e c .c om
( 3 ) 中 信建 投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10)85130577
公司网站: h t t p : / / w w w . c s c 108.c om
(4) 中 国银 河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 6 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 4008- 888- 888
传真: (010)6656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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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广 发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75 转各营业网点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 020 ) 8755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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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 商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9—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2 2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热线: 95565 、 40088881 1 1
公司网站: h t t p : / / w w w . ne w one .c om .c n
(7) 德 邦证 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电话: ( 021 ) 68761616
客服电话:4008888128、 (021)6876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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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银 国际 证券有 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F
法定代表人:钱卫
联系电话: (021) 68604866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6208888 或各地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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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国 泰君 安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传真: (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热线: 400- 888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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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山 西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客服电话: 4006661618
联系电话: (0351)8686703
传真: (0351)8686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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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东方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2 3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 720 号 20 楼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 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 (021)63325888
传真: ( 021 ) 50366868
客服热线:95503
公司网站: h t t p : / / w w w . df z q.c om .c n
(12 )湘 财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 1 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 ( 021 ) 68634518
传真: ( 021 ) 68865680
客服电话:400- 888- 1551
公司网站: h t t p : / / w w w . xc s c .c om
(13 )国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联系电话: (0771)5539262
传真: ( 0771 ) 5539033
客服热线:4008888100(全国) 、96100(广西)
公司网站: h t t p : / / w w w . g hz q.c om .c n
(14 )国 元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 A 座国元证券
法定代表人:蔡咏
客户服务电话: 95578
传真: (0551)2207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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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申 万宏 源证券 有限 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 (021)33389888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2 4
传真: (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公司网站:ht t p: / / w w w . s w hy s c .c om
( 16 )华 泰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户服务热线:4008- 888- 168
电话: ( 025 ) 83290979
传真: ( 025 ) 84579763
公司网站: h t t p : / / w w w . ht s c .c om .c n
(17 )长 江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客户服务热线:4008- 888- 999 或 95579
电话: ( 027 ) 65799999
传真: (027)8548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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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光 大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88
电话: ( 021 ) 22169081
传真: (021)22169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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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中 航证 券有限 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电话: ( 0791 ) 6768763
传真: ( 0791 ) 6789414
客户服务电话:4005 67
公司网站: ht t p: / / w w w . a vi c s e c .c om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2 5
(20 )渤 海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 ( 022 ) 28451861
传真: (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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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瑞 银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联系电话: (010)5832 8752
传真: ( 010 ) 59228748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7- 8827
公司网站: h t t p : / / w w w . ubs s e c ur i t i e s .c om
(22 )华 福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157 号 7- 8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电话: ( 0591 ) 87383623
传真: (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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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中 泰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电话: (0531)68889155
传真: ( 0531 ) 6888975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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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爱 建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2 6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 1600 号 32 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联系电话: (021)32229888
客服电话: ( 021 ) 63340678
公司网站:ht t p: / / w w w . a j z q.c om
( 25 )安 信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 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电话: ( 0755 ) 82825551
传真: ( 0755 ) 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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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华 融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电话: (010)58568007
传真: (010)58568062
客服电话: ( 010 ) 585681 1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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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国 信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 0755 ) 82133302
客服电话:9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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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中 信证 券(山 东) 有限责 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站: ht t p: / / w w w . c s .e c i t i c .c om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2 7
(29) 中 信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电话: (010)84683893
传真: ( 010 ) 84685560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站:ht t p: / / w w w . e c i t i c .c om
( 30 ) 信 达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00- 8899
基金业务传真:010- 63080978
公司网站:ht t p: / / w w w . c i n da s c .c om
( 31 ) 国 都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81 1 8
基金业务传真:010- 8418331 1
公司网站:ht t p: / / w w w . g u odu.c om
( 32 ) 联 讯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
法定代表人:徐刚
客户服务电话: 95564
基金业务传真:010- 64408834
公司网站: ht t p: / / w w w . l xz q.c om .c n
( 33 ) 华 鑫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
住所:上海市肇嘉浜路 750 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户服务电话: 400- 109- 9918
基金业务传真:021- 64333051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2 8
公司网站: ht t p: / / w w w . c f s c .c om .c n
( 34 ) 华 西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户服务电话: 95584
公司网站:ht t p: / / w w w . hx 168.c om .c n
(35) 平 安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20 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网站:ht t p: / / s t oc k.pi ng a n.c 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 788- 887
? 其 他 代销 机构
(1) 天 相投 资顾问 有限 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电话: ( 010 ) 66045608 传真: ( 010 ) 66045527 客服电话: ( 010 ) 66045678
公司网站: h t t p : / / w w w . t xs e c .c om
( 2) 深圳 众禄 基金销 售有 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25 层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 788- 887
传真:0755- 82080798
网站 : 众禄基金网 h t t p : / / w w w . z l f und.c n ;基金买卖网 h t t p : / / w w w . j j m m w . c om
(3) 上 海好 买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 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 1 1 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 700- 9665
传真: 021- 68596916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2 9
网站: h t t p : / / w w w . e h o w b u y . c o m
(4) 杭 州数 米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766- 123
传真:0571- 26698533
数米基金网: h t t p : / / w w w . f u n d 1 2 3 . c n
(5) 上 海长 量基金 销售 投资顾 问有限 公司
注 册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办 公地址:上海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 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 户服务电话:4000- 891- 289
传真: 021- 58787698
长量基金网:h t t p : / / w w w . e r i c h f u n d . c o m
(6) 诺 亚正 行(上 海) 基金销 售投资 顾问 有限公 司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 801
法 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 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传 真:021- 38509777
网 站: ht t p: / / w w w . noa h- f un d.c om
(7)上 海天 天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办 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 C座 9 楼
法 定代表人:其实
联 系人:潘世友
电 话:021-54509998
客 户服务电话: 400- 1818- 188
天 天基金网:ht t p: / / w w w . 1 234567.c om .c n
( 8 )和 讯信 息科技 有限 公司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3 0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 定代表人:王莉
客 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基 金业务传真:021- 20835879
公 司网站:ht t p: / / l i c a i ke .he x un.c om
( 9 )浙 江同 花顺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法 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 户服务热线:4008- 773- 772
传 真: 0571- 86800423
公 司网站:ht t p: / / w w w . 5i f und.c om
( 10 ) 上 海陆 金所资 产管 理有限 公司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 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法 定代表人:郭坚
联 系人:宁博宇
电 话: 021- 20665952
传 真: 021- 22066653
客 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 址:ht t p: / / w w w . l uf unds .c om
( 1 1 ) 珠 海盈 米财富 管理 有限公 司
住 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1201- 1203 室
法 定代表人:肖雯
客 户服务热线:020- 89629066
传 真: 020- 8962901 1
公 司网站:ht t p: / / w w w . y i ng m i .c n
( 12 ) 北 京蛋 卷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 定代表人:钟斐斐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3 1
客 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传 真:010- 61840699
网 站: ht t ps : / / da nj ua na pp.c om /
(13) 北 京广 源达信 投资 管理有 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六层 605 室
法 定代表人:齐剑辉
网 站:w w w :ni uni uf und.c om
客 户服务电话: 4006236060
(14) 上海 大智 慧财富 管理 有限公 司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 1 02 、 1 1 03 单元
法 定代表人:申健
网 站: ht t ps : / / 8.g w . c om .c n/
客 户服务电话:021- 20219931
( 15 ) 中 信期 货有限 公司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18 层
法 定代表人:张磊
网 站: ht t p: / / w w w . c i t i c s f .c o m /
客 户服务电话: 400- 9908- 826
(16) 厦门 市鑫 鼎盛控 股有 限公司
办 公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 1501- 1504 室
法 定代表人 : 陈洪生
网 站:ht t p: / / w w w . xds .c om .c n/
客 户服务电话: 400- 918- 0808
(17) 北京 肯特 瑞财富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 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 15
办 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A 座 17 层
法 定代表人:陈超
客 户服务热线:400 098 851 1
传 真: 89188000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3 2
公 司网站:ht t p: / / ke nt e r ui .j d.c om
(18) 北 京增 财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室
法 定代表人:罗细安
客 户服务电话:010- 67000988- 6025
传 真: 010- 67000988
网 站:ht t p: / / w w w . z c vc .c om .c n/
( 19 ) 上 海基 煜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住 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
发展区)
法 定代表人:王翔
客 户服务电话: 021- 65370077
传 真:021- 55085991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的 要 求 , 选 择 其 他 符 合 要 求 的 机 构 代 理 销 售 本
基金,并 及时公告。
(二 )注 册登记 机构
名 称: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 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 368 号
办 公地址:上海市张杨路 500 号时代广场 20 楼
法 定代表人:庄园芳
联 系人:秦杰
电 话: ( 021 ) 20398888
传 真: (021)58368858
(三 )出 具法律 意见 书的律 师事务 所和 经办律 师
名 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办 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注 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 责人:廖海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3 3
经 办律师:廖海、吴军娥
电 话: (021)51 1 50298
传 真: (021)51 1 50398
联 系人:廖海
(四 )审 计基金 资产 的会计 师事务 所和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名 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 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执 行事务合伙人:卢伯卿
电 话: (021)61418888
传 真: (021)63350377
经 办注册会计师:陶坚、吴凌志
联 系人:吴凌志
第 四 部 分 基 金 的 名 称
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 五 部 分 基 金 的 类 型
契约型开放式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3 4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的 投 资 目 标
本 基 金 以 全 球 视 野 的 角 度 , 主 要 投 资 于 富 有 成 长 性 、 竞 争 力 以 及 价 值 被 低 估 的 公
司,追求 当期收益实现与长期资本增值。
第 七 部 分 基 金 的 投 资 方 向
一、 投资 理念
本 基 金 以 全 球 视 野 的 角 度 寻 求 符 合 国 际 经 济 发 展 趋 势 、 切 合 国 内 经 济 未 来 发 展 规
划的国内 优质产业。
根 据 一 系 列 的 成 长 、 估 值 和 竞 争 力 指 标 从 中 选 取 富 有 成 长 性 、 竞 争 力 以 及 价 值 被
低估的公 司进行投资。
二、 投 资范 围
本 基 金 投 资 范 围 为 具 有 良 好 流 动 性 的 金 融 工 具 , 包 括 依 法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的 股 票 、
国 债 、 金 融 债 、 企 业 债 、 回 购 、 央 行 票 据 、 可 转 换 债 券 、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以 及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批 准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的 其 它 金 融 工 具 。 若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机 构
以 后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的 其 他 品 种 ,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履 行 适 当 程 序 后 , 可 以 将 其 纳 入 投 资 范
围。
在 正 常 的 市 场 情 况 下 , 本 基 金 的 股 票 投 资 比 例 为 80% - 95% 、 债 券 投 资 比 例 为
0% - 20% 、 权证投资比例 为 0% - 3% , 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不小于 5% 。
如 果 法 律 法 规 对 该 比 例 要 求 有 变 更 的 , 以 变 更 后 的 比 例 为 准 ,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会 做
相应调整 。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3 5
第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投 资 策 略 及 投 资 组 合 管 理
一、 投资 策略
本基 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采用“ 自上而下” 与“ 自下而上” 相结合的投资策略。
1、大 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 金以全球视野的角度挖掘中国证券市场投资的 历史机遇 , 采取 “ 自上而下 ” 的方
法,定性 与定量研究相结合,在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资产配置。
2 、行 业配置策略
本 基 金 充 分 把 握 全 球 经 济 一 体 化 、 全 球 产 业 格 局 调 整 与 转 移 趋 势 以 及 国 内 经 济 工
业 化 、 城 市 化 、 产 业 结 构 升 级 与 消 费 结 构 升 级 的 发 展 趋 势 , 以 全 球 视 野 的 角 度 寻 求 符
合国际经 济发展趋势、切合国内经济未来发展规划的国内优质产业。
本基 金运用 “ 兴全全球视野行业配置模型 ” 进行行业配置, 该模型考察国内外产业生
命 周 期 与 行 业 景 气 度 两 大 指 标 体 系 , 并 动 态 跟 踪 两 者 之 间 的 关 联 度 , 动 态 调 整 投 资 组
合中的行 业配置比例。
二、 投 资决 策依据 和决 策程序
1、投 资决策依据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 2 ) 海外及国内宏观经济环境;
(3) 海外及国内货币政策、利率走势和证券市场政策;
( 4 ) 地区及行业发展状况;
(5) 上市公司研究;
(6) 证券市场的走势。
2 、投 资决策程序
本基 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是 本 基 金 的 最 高 投 资 决 策 机 构 , 主 要 职 责 是 根 据 基 金 投 资 目 标 和
对 市 场 的 判 断 决 定 本 基 金 的 总 体 投 资 策 略 , 审 核 并 批 准 基 金 经 理 提 出 的 资 产 配 置 方 案
或重大投 资决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在紧急情况下可召开临时会议。
具体 的基金投资决策程序如下:
( 1 ) 研究策划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3 6
研 究 部 通 过 自 身 研 究 及 借 助 外 部 研 究 机 构 形 成 有 关 宏 观 分 析 、 市 场 分 析 、 行 业 分
析 、 公 司 分 析 、 个 券 分 析 以 及 数 据 模 拟 的 各 类 报 告 , 提 出 本 基 金 股 票 备 选 库 的 构 建 和
更 新 方 案 , 经 投 资 研 究 联 席 会 议 讨 论 并 最 终 决 定 本 基 金 股 票 备 选 库 , 为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管理提供 决策依据。
(2) 资产配置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定 期 召 开 会 议 , 并 依 据 基 金 管 理 部 、 研 究 部 的 报 告 确 定 基 金 资 产
配置的比 例;如遇重大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时召开临时会议作出决策。
( 3 ) 构建投资组合
基 金 经 理 根 据 对 股 票 市 场 及 债 券 市 场 的 判 断 构 建 基 金 组 合 , 并 报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备案。
(4) 组合的监控和调整
研 究 部 协 同 基 金 经 理 对 投 资 组 合 进 行 跟 踪 。 研 究 员 应 保 持 对 个 券 和 个 股 的 定 期 跟
踪, 并及时向基金经理反馈个券和个股的最新信息,以利于基金经理作出相应的调整。
( 5 ) 投资指令下达
基 金 经 理 根 据 投 资 组 合 方 案 制 订 具 体 的 操 作 计 划 , 并 以 投 资 指 令 的 形 式 下 达 至 交
易室。
( 6 ) 指令执行及反馈
交 易 室 依 据 投 资 指 令 进 行 操 作 , 并 将 指 令 的 执 行 情 况 反 馈 给 基 金 经 理 。 交 易 完 成
后,由交 易员完成交易日志报基金经理,交易日志存档备查。
(7) 风险控制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根 据 市 场 变 化 对 投 资 组 合 计 划 提 出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 监 察 稽 核 部 对
投 资 组 合 计 划 的 执 行 过 程 进 行 日 常 监 督 和 实 时 风 险 控 制 , 基 金 经 理 依 据 基 金 申 购 赎 回
的情况控 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8) 业绩评价
金融 工程 与专 题研究 部 将定 期对基 金的业 绩进行 归因分 析,找 出基 金投资 管理的
长处和不 足,为日后的管理提供客观的依据。
三、投 资 限制
(一 )禁 止行为
为维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3 7
1、承 销证券;
2、向 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 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 卖其他基金份额,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
票或债券 ;
6、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有其 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 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当 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若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部 门 取 消 上 述 限 制 , 履 行 适 当 程 序 后 , 本 基 金 投 资 可 不 受 上 述
规定限制 。
(二 ) 投资 组合 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 、 本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2 、 本 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不得
超过该证 券的 10% ;
3 、 在 正 常 的 市 场 情 况 下 , 本 基 金 的 股 票 投 资 比 例 为 80% - 95% 、 债 券 投 资 比 例 为
0% - 20%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小于 5% ;
4 、 本 基金投资的权证, 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金额 ,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
净值 的 0. 5% ,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权证 的市值 不超 过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3%,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 理的 全 部基 金 持有 同 一权 证 的比 例 不超 过 该权 证 的 10 % 。投 资 于其 他 权证 的 投资 比
例,遵从 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5、 本 基金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 B B 以上( 含 B B B ) 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的
同一 ( 指同一信用级别 )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投 资 于 同 一 原 始 权 益 人 的 各 类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的 比 例 , 不 得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10%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全 部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投 资 于 同 一 原 始 权 益 人 的 各 类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不 得 超 过 其 各 类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合 计 规 模 的 10%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全 部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其
市 值 不 得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20% ,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特 殊 品 种 除 外 。 本 基 金 持 有 资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3 8
产 支 持 证 券 期 间 , 如 果 其 信 用 等 级 下 降 、 不 再 符 合 投 资 标 准 , 应 在 评 级 报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3 个月 内予以全部卖出。
6 、 基 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
所申报的 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7、 本 基金 投资 于单 只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不 得超 过 5% ; 本基 金
投 资 于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的 比 例 合 计 不 得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30% ; 本 基 金 与 由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其 他 基 金 投 资 于 同 一 家 公 司 发 行 的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 不 得 超 过 该 券 发
行总量的 10% ;
8、 《 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 , 从其
规定。
(三 )投 资组合 比例 调整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当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6 个 月 内 使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比 例 符 合 基 金
合 同 的 约 定 。 由 于 证 券 市 场 波 动 、 上 市 公 司 合 并 、 基 金 规 模 变 动 、 股 权 分 置 改 革 中 支
付 对 价 等 基 金 管 理 人 之 外 的 原 因 导 致 的 投 资 组 合 不 符 合 上 述 约 定 的 比 例 , 基 金 管 理 人
应在 10 个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九 部 分 基 金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80% × 沪深 300 指数+ 15% × 中证国债指数+ 5% × 同业存款利率。
第 十 部 分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较高 风险、较高收益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3 9
第 十 一 部 分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 金 托 管 人 兴 业 银 行 根 据 本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 复 核 了 本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 保 证 复 核 内
容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 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兴全全球视野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16 年第 2 季度
报告,所 载数据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
占基 金总 资产的
比例 ( % )
1 权益投资 2,942,567,361.59 92.44
其中:股票 2,942,567,361.59 92.44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61,781,452.00 5.08
其中:债券 161,781,452.00 5.08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3,076,122.16 1.67
8 其他资产 25,723,625.70 0.81
9 合计 3,183,148,561.45 100.00
2、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 票投资 组合
代码 行业 类别 公允 价值 (元)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36,404,752.39 1.16
C 制造业 1,795,838,971.54 56.9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1,072,216.00 1.30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61,540,105.00 1.95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4 0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1,397,965.90 6.39
J 金融业 153,875,467.26 4.88
K 房地产业 339,727,576.18 10.78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12,710,307.32 9.92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942,567,361.59 93.37
3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投 资明细
序号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数量 (股 ) 公允 价值 (元)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 )
1 300012 华测检测 25,259,314 312,710,307.32 9. 92
2 300054 鼎龙股份 12,257,958 306,694,109.16 9. 73
3 600079 人福医药 18,010,000 302,027,700.00 9. 58
4 002152 广电运通 17,564,701 288,763,684.44 9. 16
5 000403 S T 生化 5,380,814 159,218,286.26 5. 05
6 300017 网宿科技 2,257,000 151,670,400.00 4. 81
7 000863 三湘股份 16,000,000 147,200,000.00 4. 67
8 000919 金陵药业 9,550,000 125,009,500.00 3. 97
9 300083 劲胜精密 9,840,000 79,900,800.00 2. 54
1 0 600716 凤凰股份 10,335,900 76,899,096.00 2. 44
4、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 品种 公允 价值 (元)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
1 国 家 债 券 39,976,000.00 1.27
2 央 行 票 据 - -
3 金 融 债 券 1 1 9,634,000.00 3.80
其 中 : 政 策 性 金 融 债 1 1 9,634,000.00 3.80
4 企 业 债 券 - -
5 企 业 短 期 融 资 券 - -
6 中 期 票 据 - -
7 可 转 债 2,171,452.00 0.07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4 1
8 同 业 存 单 - -
9 其 他 - -
10 合 计 161,781,452.00 5.13
5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名的前 五名 债券投 资明细
序
号
债券 代码 债券 名称 数量 (张 ) 公允 价值 ( 元)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 %)
1 120223 12 国开 23 900,000 89,694,000.00 2.85
2 019539 16 国债 1 1 400,000 39,976,000.00 1.27
3 090221 09 国开 21 300,000 29,940,000.00 0.95
4 132006 16 皖新 E B 13,500 1,350,000.00 0.04
5 120001 16 以岭 E B 3,300 365,772.00 0.01
6 、 报 告 期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金 资 产 净 值比 例 大 小排 名 的 前 十名 资 产 支持 证 券 投资
明细
本基 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明 细
本基 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名的前 五名 权证投 资明细
本基 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 期末 本基金 投资 的股指 期货交 易情 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 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股指 期货暂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0、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 期货暂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 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4 2
国债 期货暂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 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 1 )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本 期 未 出 现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 并 且
未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 2 )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中 没 有 投 资 于 超 出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备 选 库 之 外 的 股
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人 民币元 )
1 存出保证金 1,753,074.1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0,759,534.6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72,691.84
5 应收申购款 2,138,325.0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5,723,625.70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 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 5 )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
的公允价值
(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流通受限情况说
明
1 300083 劲胜精密 79,900,800.00 2.54 非公开发行
2 600716 凤凰股份 76,899,096.00 2.44 非公开发行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 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4 3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业 绩
基 金 管 理 人 承 诺 以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资 产 , 但 不 保 证 基
金一定盈 利。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代 表 其 未 来 表 现 。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者 在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仔细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 金合同生效日 2006 年 9 月 20 日,基金业绩截止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阶段
净值 增长
率①
净值 增长
率标 准差
②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③
业绩 比较 基
准收 益率 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 年第 2 季度 5.14% 1.45% - 1.56% 0.81% 6.70% 0.64%
2016 年上半年 - 12.42% 2.28% - 12.02% 1.47% - 0.40% 0.81%
2015 年度 50.14% 2.51% 7.82% 1.95% 42.32% 0.56%
2014 年度 21.44% 0.99% 39.20% 0.94% - 17.76% 0.05%
2013 年度 18.26% 1.12% - 3.88% 1.09% 22.14% 0.03%
2012 年度 4.52% 0.90% 6.65% 1.00% - 2.13% - 0.10%
201 1 年度 - 13.89% 1.06% - 20.30% 1.04% 6.41% 0.02%
2010 年度 3.97% 1.29% - 8.12% 1.25% 12.09% 0.04%
2009 年度 77.08% 1.38% 72.36% 1.62% 4.72% - 0.24%
2008 年度 - 44.16% 2.02% - 55.10% 2.38% 10.94% - 0.36%
2007 年度 152.46% 1.86% 1 1 7.98% 1.83% 34.48% 0.03%
2006 年度 42.29% 1.09% 35.74% 1.09% 6.53% 0.00%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527.72% 1.59% 127.05% 1.53% 400.67% 0.06%
注 : 2006 年 度 数 据 统 计 期 间 为 2006 年 9 月 20 日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 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间。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4 4
第 十 三 部 分 基 金 费 用 与 税 收
一、 基金 费用的 种类
1、基 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 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销 售服务费;
4、基 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 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 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银 行汇划费用;
9 、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 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 基金 费用计 提方 法、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 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的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1.5%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管 理 费 每 日 计 提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送 基 金 管 理 费 划
付 指 令 , 基 金 托 管 人 复 核 后 于 次 月 首 日 起 两 个 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一 次 性 支 付 给 基
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 、基 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 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25%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托 管 费 每 日 计 提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送 基 金 托 管 费 划
付 指 令 , 基 金 托 管 人 复 核 后 于 次 月 首 日 起 两 个 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一 次 性 支 付 给 基
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 售服务费
销 售 服 务 费 主 要 用 于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佣 金 、 以 及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基 金 行 销 广 告 费 、 促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4 5
销活动费 、持有人服务费等。
由 于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未 正 式 颁 布 , 本 基 金 暂 时 不 收 取 销 售 服 务 费 。 若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本 类 型 基 金 提 取 销 售 服 务 费 或 者 增 加 销 售 服 务 费 作 为 投 资 者 可 以 选 择 的 收 费 方
式 , 则 本 基 金 可 以 提 取 销 售 服 务 费 , 在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费 率 范 围 内 , 与 托 管 人 协
商 一 致 并 履 行 适 当 程 序 后 收 取 。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据 本 基 金 合 同 及 届 时 有 效 的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公 告 收 取 基 金 销 售 服 务 费 或 酌 情 降 低 基 金 销 售 服 务 费 的 , 无 须 召 开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会。
本 基 金 的 销 售 服 务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年 费 率 计 提 。 销 售 服 务 费 的 计 算 方
法如下:
H = E × F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F 为销售服务费
费率
基 金 销 售 服 务 费 每 日 计 算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送 基 金 销 售 服 务 费 划 款 指 令 , 基 金 托 管 人 复 核 后 于 次 月 首 日 起 2 个 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一 次 性 支 取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 公 休 日 等 , 支 付 日 期 顺 延 。 若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机 构 对 销 售 服 务 费 的 计 算 方 法 、 提 取 方 式 或 者 其 他 事 项 另 有 规 定 , 则 从
其规定。
上述 “ 一、 基金费 用的种类 ” 中第 4- 9 项费 用由基 金托管人 根据有 关法规 及相应协
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不列 入基金 费用 的项目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
产的损失 ;
2、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 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 、 会计师和律师费 、 信息披
露费用等 费用;
4 、其 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 基金 管理费 和基 金托管 费的调 整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协 商 一 致 后 , 可 根 据 基 金 发 展 情 况 调 整 基 金 管 理 费 率 或
基 金 托 管 费 率 、 基 金 销 售 费 率 等 相 关 费 率 。 调 高 基 金 管 理 费 率 、 基 金 托 管 费 率 或 基 金
销 售 费 率 等 费 , 须 召 开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审 议 ; 调 低 基 金 管 理 费 率 、 基 金 托 管 费 率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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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基 金 销 售 费 率 等 费 率 , 无 须 召 开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 基 金 管 理 人 必 须 最 迟 于 新 的
费 率 实 施 日 前 3 个 工 作 日 在 至 少 一 种 指 定 报 刊 及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上 刊 登 公 告 并 报 中 国
证监会备 案。
五、 基金 税收
基金 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 十 四 部 分 对 招 募 说 明 书 更 新 部 分 的 说 明
本招 募说明书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 》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证
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 办法 》 ( 以下简 称 《运作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 》 ( 以
下简称 《销售办法》 ) 、 《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 》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 并 依 据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本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对 本 基 金 实 施 的 投 资 经 营
活动,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 5 月 4 日刊登《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
新招募说 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 “ 重要 提示 ” 部分
更新 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二、 “ 第三 部分 基金 管理 人 ”部分
更新 了管理人基本情况;更新了董事、监事、公司高管简介。
三、 “ 第四 部分 基金 托管 人 ”部分
对基 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人员情况、托管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四、 “ 第五 部分 相关 服务 机 构 ” 部分
更新 了个别代销机构简介, 并更新了销售机构名册。更新了注册登记机构基本情
况。
五、 “ 第九 部分 基金 的投 资 ”部分
更 新 “ ( 十 二) 基 金 投资 组 合 报告 ”部 分, 数 据 内容 取 自 本基 金 2016 年 第 2 季 度
报告,数 据截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 “ 第十 部分 基金 的业 绩 ”部分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4 7
更新 此部分内容,数据截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七、 “第二 十二 部分 其他 应披 露事项 ” 部分
以 下 为 自 2016 年 3 月 20 日 至 2016 年 9 月 19 日 , 本 基 金 刊 登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海证 券报》 、 《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的基金公告。
序
号
事项 名称 披露 日期
1 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第四次) 2016- 3- 22
2 关于长期停牌股票(长安汽车)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2016- 3- 22
3 关于长期停牌股票(鼎龙股份)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2016- 4- 22
4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宝新能源(000690)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2016- 4- 27
5
关于增加办理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基金转换
业务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6- 4- 27
6 关于调整招商银行借记卡基金网上直销优惠费率的公告 2016- 4- 29
7 关于官方淘宝店和支付宝基金支付渠道关闭基金申购等业务的公告 2016- 5- 5
8
关于调整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基金定投起
点的公告
2016- 5- 9
9 关于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2016- 5- 9
10 关于开通网上直销通联支付业务的公告 2016- 5- 1 1
1 1 关于长期停牌股票(利欧股份)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2016- 5- 1 1
12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民生银行基金通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 5- 12
13 关于长期停牌股票(唐德影视)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2016- 5- 17
14
关于调整旗下基金在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定投起点的公
告
2016- 5- 19
15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通裕重工(300185)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2016- 6- 8
16 关于长期停牌股票(广电运通)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2016- 6- 15
17
关于在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通旗下部分基金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的公告
2016- 6- 17
18 关于调整开放式基金开户证件类型的公告 2016- 6- 21
19 关于调整诺亚正行申购、定投金额下限的公告 2016- 6- 23
20 关于调整众禄金融申购、定投金额下限的公告 2016- 6- 23
21
关于旗下基金继续参加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优惠费率
的公告
2016- 6- 28
22 旗下各基金 2016 年 6 月 30 日 资产净值公告 2016- 7- 1
23 关于调整 “ 通联支付” 部分银行卡网上直销申购费率的公告 2016- 7- 5兴 全 全 球 视 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4 8
24 关于增加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6- 7- 15
25 关于在工商银行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6- 7- 18
26
关于增加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
告
2016- 7- 23
27
关于增加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
的公告
2016- 7- 23
28
关于增加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
公告
2016- 7- 26
29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比亚迪(002594)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2016- 7- 26
30 关于增加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6- 7- 26
31
关于增加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
告
2016- 7- 29
32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指定销售机构的申购、定投、最低赎回、
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限制的公告
2016- 7- 29
33
关于增加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
构的公告
2016- 8- 4
34
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中信证券线上交易平台“ 信 e 投” 基金申购费率优
惠活动的公告
2016- 8- 1 1
35 关于长期停牌股票(西藏城投)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2016- 8- 16
36
关于增加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
告
2016- 8- 19
37 关于调整旗下基金在长江证券定期定额申购起点金额的公告 2016- 8- 19
38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博威合金(601 1 37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2016- 8- 20
39
关于调整旗下基金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起
点金额的公告
2016- 8- 25
40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东旭光电(000413)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2016- 8- 27
41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市北高新(600604)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2016- 9- 2
42
关于增加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
告
2016- 9- 2
43
关于调整旗下基金在中信建投证券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起点金额及
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 9- 5
44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万林股份( 6031 1 7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2016- 9- 10
上述 内容 仅为摘 要, 须与本 《招募 说明 书 》 (正文 ) 所载 之详 细资料 一并 阅读。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