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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双月(000791)

银华双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银华 双月 定 期理 财 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更新招募 说 明书 摘要


(2016 年第 2 号) 基 金管 理人 :银 华基 金管 理 股份 有 限公 司 基 金托 管人 : 中 国农 业银 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1 重 要提 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2014 年 8 月19 日证监许可 2014【862】号文准予募集 注册。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9 月 5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保 证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的 内 容 真 实 、 准 确 、 完 整 。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 判 断 或 保 证 , 也 不 表 明 投 资 于 本 基 金 没 有 风 险 。 中 国 证 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 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 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人应当充 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 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 期定 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 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 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 收益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收益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是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 较为稳定的品种。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普通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投 资 有 风 险 ,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证 券 市 场 , 基 金 净 值 会 因 为 证 券 市 场 波 动 等因 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 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 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巨额赎回 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2 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 基金份额。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 资风险。 投 资 人 在 进 行 投 资 决 策 前 , 请 仔 细 阅 读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及 基 金 合 同 等 信息披露文件 , 了 解 本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 并 根 据 自 身 的 投 资 目 的 、 投 资 期 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 金 管 理 人 承 诺 以 恪 尽 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谨 慎 勤 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当投资人赎回时, 所得会 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 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 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做 出 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 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 认购、 申购 和赎回基金份额,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名 单 详 见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份 额 发 售公告以及相关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9 月 5 日, 有关财务 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 2016 年第 2 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一 、基 金管理 人 概 况和主 要人 员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法定代表 人 王珠林 设立日期 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 机关 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 文号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基 金 字 [2001]7号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3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资本 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冯晶 电话 010-58163000 传真 010-58163090 银华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成立于2001 年5 月28日 ,是经中 国证 监会批 准 (证监 基金字[2001]7 号文) 设 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2 亿元人民币, 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49%)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出资比 例29%) 、东北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出资 比例21% )及 山西海鑫实 业股份有 限公司 (出资 比例1%) 。公司 的主要 业务是基 金募集 、基金 销售、资产 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银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2016 年8 月9 日起变更为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经营运作规范, 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公司 董事会下设 “战略委员会 ” 、 “风险控制委员会” 、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 “审计委 员会” 四个专业委员会, 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 况, 制定相应的政策, 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 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 会由4 位监事 组成,主 要负责 检查公 司的财务 以及对 公司董 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 部、 投资管理二部、 投 资管理三部、 量化投资 部、 研究部、 市场营销 部、 机构业 务部、 国际合作与产品开发部、 境外投资部、 交易管理部、 养老金业务部、 风险 管理部、运作保障 部、信息技术部、互联网金融部、投资银行部、公司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行政财务部、 深圳管理部、 监察稽核部、 战略发展部等22个职能部 门, 并设有北京分公司、 青岛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 此外, 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 员会作为 公司投 资业务 的最高决 策机构 ,同时 下设“主 动型A 股投资 决策、固定 收益投资决策、 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 三个专门委员会。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 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 :董事长, 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 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 , 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 , 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4 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 西南证券副总裁 , 中国银河证券副总裁 , 西 南证券董事、 总裁 ; 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 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 重 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 现任 公司董事长、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兼任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执行主任、 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 副理事长、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 事、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 钱龙海先生 : 董事, 经济学硕士。 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 理; 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 总裁, 兼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并 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 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 银行业务委员会第五届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李福春先生 : 董事, 中共党员, 研究生, 高级工程师 。 曾任一汽集团公司发 展部部长、 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吉林省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长 春市副市长、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吉林省政府秘书长。 现任东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吴坚 先生: 董事, 中共党员。 曾任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 重 庆市证券监管办公室副处长, 重庆证监局上市处处长, 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 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 重庆东源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重庆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重庆上市公司董事长协会秘书长,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长, 重庆直升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 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董事长,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西 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重庆股份转让中 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重庆仲裁委仲裁员。 王立新先生 : 董事, 总经理, 经济学博士。 曾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系、 中央 党校研究生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 长江商学院EMBA。 先后就职于中国工 商银行总行、 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 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 参与 筹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并 历任南方基金研究开发部、 市场拓展部总监。 现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5 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 (北京) 有限公司董事 长。此外 ,兼任 中国基 金业协会 理事、 香山论 坛发起理 事、秘 书长、 《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年鉴》 副主编、 北京大学校友会理事、 北京大学企业家俱乐部理事、 北 京大学哲学系系友会秘书长、北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副会长。 郑秉文先生: 独立董事, 经济学博士后, 教授, 博士生导师, 曾任中国社会 科学院培训中心主任、 院长助理、 副院长。 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党委 书记、 所长,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博 士生导师, 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兼职教授, 武汉大 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暨社会保障研究所兼职 教授,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客座教授。 刘星先生: 独立董事, 管理学博士,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 授、 博士生导师、 国务 院 “政府特殊津贴” 获 得者, 全国先进会计 ( 教育) 工作 者,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 中国会计学会对 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前任会长, 中国管理现代 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邢冬梅女士: 独立董事, 法律硕士, 律师。 曾 任职于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中 心(后更名为信利律师事务所), 并历任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现任北京 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金融部负责人, 同时兼任北京朝阳区律师协会 副会长。 封和平先生: 独立董事, 会计学硕士, 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任职于财政部所 属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并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人,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北京主管合伙人, 摩根士丹利中国区副主席; 还 曾担任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 会委员、第29届奥运会北京奥组委财务顾问。 现任普华永道高级顾问, 北京注册 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王芳女士: 监事会主席, 研究生学历。2000年至2004年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法律支持部经理 ,2004年10月起历任第一创业证券有限公司 首席律师 、 法律 合规部总经理 、 合规总监 、 副总裁。 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 合 规总监 、 首席风险官 ,兼任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公司 董事。 李军 先生: 监事, 管理学博士。 曾任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 西南证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6 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证券营业部咨询部分析师、 高级客户经理、 总经理助理、 业 务总监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 此外, 还曾先后担任重庆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处(企业监管三处)副处长、 企业管理三处副 处长、 企业管理二处处长、 企业管理三处处长, 并曾兼任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 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龚飒女士 : 监事, 硕士学历。 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责 人 ,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 ,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 核经理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 现任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 杜永军先生 : 监事, 大专学历。 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主管 , 北京赛特饭店 财务部主管、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行政财务部总监助理。 封树标先生 : 副总经理 , 工学硕士。 曾任国信证券天津营业部经理、 平安证 券综合研究所副所长、 平安证券资产管理事业部总经理、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总经理 、广发 基金机构 投资部 总经理 等职 ,2011 年3月 加盟 银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兼任投资管理二部总监及投 资经理。 周毅先生 :副总经理 。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 巴克莱银 行量化 分析部 副总裁及 巴克莱 亚太有 限公司副 董事等 职。2009 年9月加 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担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及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和公 司总经理助理职务。 现 任公司副总经理, 兼任公司量化投资总监、 量化投资部总 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 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并同时兼任银华深 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证8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 : 副总经理 , 工商管理硕士 。 曾任机械工业部主任科员; 西南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 自2001 年 起 任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 长。现 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 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杨文辉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 兼任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 (北 京)有限公司 董事。 2、本基金基金经理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7 李晓彬女士,学士学位。2008 年至 2015 年 4 月任职于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2015 年 4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职基金经理助理 ,自 2016 年 3 月 7 日起兼任本基金及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10 月 17 日起兼任银 华惠 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朱哲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5 日至 2015 年 7 月 23 日。 哈默女士:管理本基金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25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7 日。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封树标、周毅、王华、姜永康、王世伟、倪明、董岚枫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封树标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 硕士学位,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曾任职于西南证券 有限责任 公司。2000 年10月加盟 银华基 金管理 有限公司 (筹) ,先后 在研究策划 部、 基金经理部工作, 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 基金、 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现任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逆 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公司总经理助理、 投资管理一部总监及A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 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 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 股 份有限公 司,历 任研究 员、组合 经理等 职。2005 年9月 加盟银 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 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 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 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 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投资管理三部总监及固 定收益基金投资总监以及银华财富资本管理 (北京) 有限公司董事, 并同时担任 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王世伟先生, 硕士学位, 曾担任吉林大学系统工程研究所讲师; 平安证券营 业部总经理; 南方基金公司市场部总监; 都邦保险投资部总经理; 金元证券资本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8 市场部总 经理 。2013 年1月加盟 银华基 金管理 有限公司 ,曾担 任银华 财富资本管 理 (北京)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 (北京) 有限公司总经理。 倪明先生, 经济学博士; 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 历 任债券信用分析师、 债券基金助理、 行业研究员、 股票基金助理等职, 并曾任 大 成创新成 长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 理职务 。2011年4 月加盟 银华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现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内 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董岚枫先生, 博士学位; 曾任五矿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员。2010 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 行业研究员、 研究 部副总监。现任研究部总监。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 金托管 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 年1 月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是 中 国 金 融 体 系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总 行 设 在 北 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9 2009 年 1 月15 日依法成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 部资产、 负债、 业务、 机构网点和员工。 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 成为 国内网点最多 、 业务辐射范围最广, 服务领域最广, 服务对象最多, 业务功能齐 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 在海外, 中国农 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 良好的信誉, 每年位居 《财富》 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 作为一家城乡并举、 联通 国际、 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 营理念, 坚持审慎稳健经营、 可持续发展, 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 实施差异 化竞争策略, 着力打造 “伴你成长” 服务品牌, 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 庞大 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 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与广 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 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 经验丰富, 服务 优质, 业绩突出,2004 年被英国 《全球托管人》 评为中国 “最佳托管银行” 。2007 年中国 农业银 行通过 了 美国 SAS70 内部控 制 审计, 并获得 无保留 意 见的 SAS70 审计报告。自 2010 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 (ISAE3402 ) 认证, 表 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 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 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 在 2010 年首届 “ ‘金牌 理财’TOP10 颁奖盛典 ” 中成绩突 出 ,获“ 最佳托 管银行 ”奖。2010 年再次 荣 获《首席 财务官 》杂志 颁发的“最 佳资产托管奖” 。2013 年至2015 年连续获得中国债券市场“优秀托管机构奖” , 2015 年被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 。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年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成立,2014 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 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处、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 委托资产托管处、 境外资产托管处、 保险资产托管处、 风 险管理处、 技术保障处 、 营运中心、 市场营销 处 、 内控监管处、 账户 管理处, 拥 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 140 余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0 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10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6 年 6 月 30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342 只。 三 、相 关服务 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 中心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 办公楼15 层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电话 010-58162950 传真 010-58162951 联系人 展璐 (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 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移动端站点 请到本公司官方网站或各大移动应用市场下载 “银华生利 宝”手机APP 或关注“银华基金”官方微信 客户服务电话 010-85186558,4006783333 2、其他 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基 金法》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法》 和基金 合同等 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登记机构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 号特区报 业大厦19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C2 办 公楼15 层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联系人 伍军辉 电话 010-58163000 传真 010-58162824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11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及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 号时代金融中心19 楼 负责人 俞卫锋 联系人 黎明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经办律师 黎明、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德勤 大楼2 层、7 层、8 层、9 层、15 层1-3 室 法定代表人 陈建明 联系人 刘欣 电话 010-85207381 传真 010-85181218 经办注册会计师 范里鸿、刘欣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12 四 、基 金的名 称 银华 双月定期理财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 金的类 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短期理财) 六、 基 金的投 资目标 本 基 金 在 追 求 本 金 安 全 、 保 持 资 产 流 动 性 的 基 础 上 , 力 求 绝 对 收 益 , 为 基 金份额持有人谋求资产的稳定增值。 七 、基 金的投 资方 向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 (或回售期限) 在 397 天以内 (含397 天) 的债券 (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次级债等) 、资产支持 证券、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 一年) 的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 期融资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可转换债券,但可以投资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 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 、基 金的 投 资策 略 本基金将采用积极管理型的投资策略,在深入研究国内外的宏观经济走势、 货币政策变化趋势、 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基础上, 分析和判断利率走势与收益率 曲线变化趋势, 并综合考虑各类投资品种的收益性、 流动性和风险特征, 对基金 资产组合进行积极管理。 (一) 资产配置策略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13 本基金定性和定量地分析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的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及其 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水平或盈利能力, 通过比较或合理预期不同类属债券类资 产的风险与收益率变化,确定并动态地调整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间的配置比例, 确定最能符合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 (二) 期限配置策略 根据对短期利率走势的判断确定并调整组合的平均期限。 在预期短期利率上 升时, 缩短组合的平均期限, 以规避资本损失或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 在预期 短期利率下降时, 延长组合的平均期限, 以获得资本利得或锁定较高的利率水平。 (三) 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上, 基金将综合运用收益率曲线分析、 流动性分析、 信用风险分 析等方法来评估个券的投资价值,发掘出具备相对价值的个券。 (四) 利用短期市场机会的灵活策略 由于市场分割、 信息不对称、 发行人信用等级意外变化等情况会造成短期内 市场失衡; 新股、 新债 发行以及年末效应等因素会使市场资金供求发生短时的失 衡。 这种失衡将带来一定市场机会。 通过分析短期市场机会发生的动因, 研究其 中的规律, 据此调整组合配置, 改进操作方法, 积极利用市场机会获得超额收益。 (五) 流动性管理策略 在满足基金投资人赎回的资金需求前提下, 通过 基金资产安排 (包括现金库 存、 资产变现、 剩余期限管理或以其他措施) , 在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 确保基金的稳定收益。 (六) 其他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衍生品的,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本 基金将制订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投资策略, 通过利用其他衍生金融 工具进行套利、避险交易,控制基金组合风险、获取收益。 未 来 , 随 着 证 券 市 场 的 发 展 、 金 融 工 具 的 丰 富 和 交 易 方 式 的 创 新 等 , 本 基 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基金投资策略。 九 、基 金的 业 绩比 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 准为: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14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 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 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 方能支取的存款, 具有存期灵活、 存取方便的特征, 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 息的收益。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 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基准时, 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 告,而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十 、基 金的 风 险收 益特征 本基金是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 预期收 益较为稳定的品种。 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及普通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十 一、 投资组 合报 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 标、净值表 现 和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等 内 容 , 保 证 复 核 内 容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误 导 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6 年 6 月30 日, 本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1. 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278,590,745.20 52.94 其中: 债券 278,590,745.20 52.94 资产支 持证 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53,041,469.57 29.08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 返售 金融资 产 - -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15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91,537,420.30 17.40 4 其他资 产 3,022,868.56 0.57 5 合计 526,192,503.63 100.00


2.报 告 期债 券 回购 融资情 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11.61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54,299,572.85 11.51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 报告 期内 债券 回购 融资 余额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为报 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融资余 额占 资 产净值 比例 的简 单平 均值 。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的 说明 序 号 发生日 期 融资余 额占 基金 资 产净值 比例 (% ) 原因 调整期 1 2016 年6 月 24 日 21.04 本基金 正回 购比 例上限 为40% - 2 2016 年6 月 28 日 20.76 本基金 正回 购比 例上限 为40% - 3 2016 年5 月 26 日 21.32 本基金 正回 购比 例上限 为40% - 4 2016 年5 月 30 日 23.28 本基金 正回 购比 例上限 为40% - 5 2016 年5 月 31 日 27.58 本基金 正回 购比 例上限 为40% - 6 2016 年6 月 1 日 20.40 本基金 正回 购比 例上限 为40% - 7 2016 年6 月 2 日 25.13 本基金 正回 购比 例上限 为40% - 8 2016 年6 月 3 日 23.24 本基金 正回 购比 例上限 为40% - 9 2016 年6 月 6 日 26.17 本基金 正回 购比 例上限 为40% - 10 2016 年6 月 22 日 21.70 本基金 正回 购比 例上限 为40% -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16 3.基金 投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 3.1 投 资 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基 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83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30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81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80 天 情 况说 明 注:本 报告 期内 投资 组合 平 均剩 余期 限未 有超 过 180 天的 情况 。


3.2 报 告 期末 投资 组合平 均剩 余期限 分布 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 净值的 比例 (%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1 30 天 以内 41.26


11.51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2 30 天( 含)-60 天 10.59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3 60 天( 含)-90 天 19.01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4 90 天( 含)-180 天 33.78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5 180 天(含)-397 天( 含) 6.31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合计 110.94 11.51


4 报 告 期末按 债券 品种分 类的 债券投 资组 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40,012,221.93 8.48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40,012,221.93 8.48 4 企业债 券 - -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17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89,856,140.29 19.05 6 中期票 据 - - 7 同业存 单 148,722,382.98 31.54 8 其他 - - 9 合计 278,590,745.20 59.08 10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 397 天的 浮 动利率 债券 - -


5.报 告 期末按 摊余 成本占 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 名债 券投资 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111611190 16 平安 CD190 500,000 49,359,050.47 10.47 2 150419 15 农发 19 300,000 30,011,146.29 6.36 3 111692012 16 南 京银 行 CD039 200,000 20,001,378.87 4.24 4 111693372 16 台 州银 行 CD002 200,000 19,905,621.60 4.22 5 011699366 16 陕 煤化 SCP002 200,000 19,857,282.20 4.21 6 111593261 15 盛 京银 行 CD096 200,000 19,847,911.33 4.21 7 111691966 16 广 州农 村 商业银 行 CD036 200,000 19,836,717.68 4.21 8 041564078 15 宁 化工 CP002 100,000 10,051,565.50 2.13 9 041556039 15 沪 华信 CP001 100,000 10,044,957.71 2.13 10 041560085 15 永 泰能 源 CP003 100,000 10,010,909.92 2.12


6.“ 影 子定 价 ” 与 “ 摊 余成本 法 ” 确定 的基 金资产净 值的 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间的 次数 -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0332%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713%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18 报告期 内每 个工 作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 值 0.0197%


7.报 告 期末按 公允 价值占 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 名资 产支持 证券 投 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投 资 组合报 告附 注 8.1 本基金 所持 有的债券 采用 摊余成 本法 进行估 值, 即估值 对象 以买入 成本 列 示 ,按 票面利 率或 商定利 率并 考虑其 买入 时的溢 价或 折价, 在 其 剩余期 限内 按 实 际利 率法进 行摊 销,每 日计 提收益 。 8.2 本报 告期内 不存 在剩 余期 限小 于397 天 但剩 余存 续期超 过397 天的 浮动 利率 债 券的 摊余成 本超 过当日 基金 资产净 值的 20%的 情况 。 8.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 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 不存 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 或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 谴责 、处罚的情形。 8.4 其 他 资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3,022,866.34 4 应收申 购款 2.22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3,022,868.56


8.5 投 资 组合 报告 附注的 其他 文字描 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各 比 例的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差 。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需要 说明的 证券 投资 决策 程序 。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19 十 二、 基金的 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标 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014.9.5)至 2014.12.31 1.6817% 0.0019% 0.4374% 0.0000% 1.2443% 0.0019% 2015.1.1 至 2015.12.31 3.5114% 0.0062% 1.3591% 0.0000% 2.1523% 0.0062% 2016.1.1 至2016.6.30 1.4760% 0.0035% 0.6754% 0.0000% 0.8006% 0.0035%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014.9.5 )至 2016.6.30 6.8057% 0.0054% 2.4900% 0.0000% 4.3157% 0.0054% 十 三、 基金的 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 审计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 仲裁费等法律费用 ;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 ;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 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 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8%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式 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 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 上述 “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21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人因 未履行 或未完 全履行义 务导致 的费用 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 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 根据相 关法律 法规及中 国证监 会的有 关规定不 得列入 基金费 用的项 目。 十 四、 对招募 说明 书更新 部分 的说明 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原招 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在“ 重要提 示 ”部 分, 更新 了招募 说明书 内容的截 止日期 及相关 财务数 据的截止日期 ; 2、在“ 三、基 金管理 人” 中, 对基金 管理人 的概况及 主要人 员情况 进行了 更新; 3、在“ 四、基 金托管 人”中, 对基金 托管人 的基本情 况及相 关业务 经营情 况进行了更新; 4、在“ 九、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了最近一期的投资组合报告; 5、增加“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 基金投 资业绩; 6、在“ 二十 二 、其他 应披露事 项”部 分,更 了自上次 招募说 明书更 新截止 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重要公告; 7、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