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久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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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久稳债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 理人: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兴业银行 股 份有限公司
二○ 一六 年十 月 长城久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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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重要提示 ....................................................................................................................... 3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 5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 7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 ................................................................................................... 9
四、无效认购 ............................................................................................................. 12
五、清算与交割 ......................................................................................................... 13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 14
七、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 15 长城久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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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提 示
1、 本 基金 经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委 员 会 2016 年8 月17 日证 监许 可[2016]1862 号文注册
公开募 集 。 中 国证 监会 对 本基金 募集 的注册, 并 不 表明其 对本 基金 的价 值和 收益作 出实 质性
判断或 保证 ,也 不表 明投 资于本 基金 没有 风险 。
2、本 基金 是契 约型 开放 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3、本基金 的管理 人为长城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长 城基金” 或“本 公司” ) ,
托管人 为 兴 业银 行 股 份有 限公司 ( 以下 简称 “ 兴 业 银行 ” ) , 注册 登记 人为 长 城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4、 本基 金自2016 年 11 月1 日至2016 年 11 月18 日 , 通 过长 城基 金网 上直 销 交易平 台
和设在 深圳 、北 京、 上海 的直销 中心 公开 发售 。 在 本基金 发售 期间 ,如 增加 其他销售 机构,
将及时 公告 。
5、本基金 发售对象 为 符合 法律法规 规定的可 投资于 证券投资 基金的个 人投资 者、机 构
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 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 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 。
6、投资者 欲认购本 基金, 需开立本 公司基金 账户, 已经在本 公司开立 基金账 户的投 资
者可免 于办 理开 户手 续 。 除法律 法规 另有 规定 外 , 每个投 资者 仅限 开立 和使 用一个 本公 司基
金账户 。在 基金 募集 期间 ,投资 者的 开户 和认 购申 请可同 时办 理。
7、投 资者 首次 认购 本基 金 最低金 额 为 10 元 ,追 加购 买最低 金额 为 10 元。 投资 者在募
集期内 可多 次认 购基 金份 额, 认 购申 请一 经销 售机 构受理 ,则 不可 以撤 销。
8、基金销 售网点对 申请的 受理并不 表示对该 申请的 成功确认 ,而仅代 表该基 金销售 网
点确实 接受 了认 购申 请, 申请的 成功 确认 应以 基金 注册登 记人 的确 认结 果为 准。
9、本公告 仅对“长城 久稳 债券 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发 售的有关 事项和规 定予以 说明。 投
资者欲了解 “ 长城 久稳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的详 细情况,请 详细阅 读刊登 在 2016 年 10
月25 日《 中国 证券 报》 、 《 上海证 券报 》上的 《 长城 久稳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说 明书 》 。
本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及本 公告将 同时 发布 在本 公司 网站 (www.ccfund.com.cn ) 。 投资 者亦 可
通过本 公司 网站 下载 基金 申请表 格和 了解 基金 发售 相关事 宜。
10、投 资者 可拨 打本 公司 的客户 服务 电话 (400-8868-666 )咨 询购 买事 宜。
11、 本基 金募 集期 间 , 本 公司 网 上直 销交 易平 台 周 六、 周日 仍然 受理 认购 业 务, 所受 理
的认购 委托 与下 一交 易日 合并办 理。 长城久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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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基 金管 理人 可综 合各 种情况 对发 售安 排做 适当 调整。
13、 风 险提 示: 本基 金投 资 于证券 市场 , 基 金净 值会 因 为证券 市场 波动 等因 素产 生波动 ,
投资者 根据 所持 有的 基金 份额享 受基 金收 益 , 同 时 承担相 应的 投资 风险 。 投 资者在 投资 本基
金之前 , 请仔 细阅 读本 基 金的招 募说 明书 和基 金合 同, 全面 认识 本基 金的 风 险收益 特征 和产
品特性 ,并 充分 考虑 自身 的风险 承受 能力 ,理 性判 断市场 ,谨 慎做 出投 资决 策。
本基金 为 债 券型 基金 , 投 资本基 金可 能遇 到的 风险 包括 : 证 券市 场整 体环 境 引发的 系统
性风险 ; 个别 证券 特有 的 非系统 性风 险 ; 大 量赎 回 或暴跌 导致 的流 动性 风险 ; 基 金投 资过 程
中产生 的操 作风 险 ; 因 交 收违约 和投 资债 券引 发的 信用风 险 ; 本 基金 投资 范 围包括 中小 企业
私募债 等品 种 , 可 能给 本 基金带 来额 外风 险 ; 债 券 市场系 统性 风险 。 本基 金 的具体 运作 特点
详见基 金合 同和 招募 说明 书的约 定 。 本 基金 的一 般 风险及 特有 风险 详见 本招 募说明 书的 “ 风
险揭示 ” 部分。 基金 管理 人提醒 投资 者基 金投 资的 “买 者自 负 ” 原 则, 在做 出投资 决策 后 ,
基金运 营状 况与 基金 净值 变化引 致的 投资 风险 ,由 投资者 自行 承担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金 管理 人 依照恪 尽职 守 、 诚 实信 用 、 谨 慎勤 勉
的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财 产,但 不保 证基 金一 定盈 利,也 不保 证最 低收 益。
长城久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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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 次 发售 基本 情况
(一)基金名称和基 金代 码
基金名 称: 长城 久稳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代 码:003290
(二)基金类别与运 作方 式
基金类 别: 债券 型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 定期
(四)基金份额初始 面值
每份基 金份 额初 始面 值 为1.00 元人 民币 。
( 五)发售对象
符合法 律法 规规 定的 可投 资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个人 投资者 、 机 构投 资者 和合 格 境外机 构
投资者 以及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监 会允 许购 买证 券投 资基金 的其 他投 资人 。
( 六)认购申请的确 认
投资者 对本 基金 的认 购申 请成功 与否 及其 确认 情况 应以本 基金 《 基金 合同 》 生 效后基 金
注册登 记机 构的 确认 为准 。 投 资者 可在 《基 金合 同 》 生效后 第 2 个工 作日 起到 销售机 构查询
确认情 况和 认购 的基 金份 额。
( 七)发售 时间安排 与基 金 合同生效
根据有 关法 律、 法规 的规 定,本 基金 的募 集期 为自 基金份 额发 售之 日起 不超 过三个 月。
本基金 的募 集时 间 自2016 年 11 月 1 日至2016 年 11 月18 日。 募集 期 届 满后 若 本基金 符合
基金合 同 规 定的 基金 备案 条件 (即 基金 募集 份额 总 额不少 于 2 亿份 , 基金 募 集金额 不少 于 2
亿元 , 并 且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的人 数不 少 于200 人 , 下同 ) , 基金 管理 人将 按 照有关 法律 规定
向中国 证监 会提 交法 定验 资机构 的验 资报 告, 办理 基金备 案手 续, 获得 证监 会的书 面确 认 ,
基金合 同自 中国 证监 会书 面确认 之日 起生 效 。 基 金 合同生 效后 , 基金 管理 人 将另行 刊登 基金
合同生 效公 告。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认 购的 情况适 当延 长发 售时 间 , 但最长 不超 过法 定募 集期 ; 同 时也 可
根据认 购和 市场 情况 提前 结束发 售, 如发 生此 种情 况,基 金管 理人 将会 另行 公告。
募集期 期满 后 , 若 未达 到 基金备 案条 件 , 基 金管 理 人将延 长募 集期 时间 并及 时公告 , 但长城久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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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长不 超过 法定 募集 期 。 若 3 个 月的 募集 期满 , 本 基金仍 未达 到 基 金备 案条 件 , 则本 基金 基
金合同 无法 生效 , 基金 管 理人将 承担 全部 募集 费用 , 并 将已 募集 资金 加计 银 行同期 存款 利息
在募集 期结 束 后30 天内 退 还给基 金认 购人 。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前 , 投资者 的认 购款 项只 能存 入 专 用账户 , 任何 人不 得动 用 。 认 购资 金
在募集 期形 成的 利息 在本 基金合 同生 效后 折成 投资 者 认购 的基 金份 额 , 归 投 资者 所 有 。 利 息
转份额 的具 体数 额以 注册 登记机 构的 记录 为准 。
本次基 金募 集过 程中 所发 生的与 基金 有关 的法 定信 息披露 费、 会计 师费 和律 师 费等募 集
费用由 基金 管理 人承 担。 若本基 金募 集失 败, 募集 费用由 基金 管理 人承 担。
( 八)销售 渠道与销 售地 点
1、直 销机 构
(1)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深圳 直销 中心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 路 6009 号 新世 界商 务中 心 40 层
电话:0755-23982244
传真:0755-23982259
联系人 :黄 念英
(2)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北京 直销 中心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街 7 号 英蓝 国际 金融 中心 大厦 F916-F917 单元
电话:010-88091156-8020
传真:010-88091075-8002
联系人 :王 玲
(3)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上海 直销 中心
地址: 上海 市 浦 东新 区 浦 东南 路256 号华 夏银 行大 厦 1804 室
电话:021-51150756
传真:021-51150756
联系人 : 邱 文勋
(4)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网上 直销 交易 平台
网址:https://etrade.ccfund.com.cn/etrading/
2、基 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 法律、 法规 的要 求, 选择 其他符 合要 求的 机构 代理 销售本 基
金,并 及时 公告 。 长城久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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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发 售 方式 及相 关规定
(一) 认购 方式 与认 购费 用
1、认 购方 式
本基金 采用 金额 认购 的方 式。
2、认 购费 用
本基金 认购 时收 取认 购费 用, 投资 者可 以多 次 认 购 本基金 , 认购 费率 按每 笔 认购申 请单
独计算 。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认 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 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 的认购费
率。具 体如 下:
(1) 认购 费率
认购金额( 含 认购费) 认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0.6%
100 万元( 含) -300 万元 0.4%
300 万元( 含) -500 万元 0.2%
500 万元以上( 含) 每笔1000 元
注:上 述认 购费 率适 用于 除通过 本公 司直 销柜 台认 购的养 老金 客户 以外 的其 他投 资 者 。
(2) 特定 认购 费率
认购金额( 含 认购费) 认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0.12%
100 万元( 含) -300 万元 0.08%
300 万元( 含) -500 万元 0.04%
500 万元以上( 含) 每笔1000 元
注: 上述 特定 认购 费率 适 用于通 过本 公司 直销 柜台 认购本 基金 份额 的养 老金 客户 , 包 括
基本养 老基 金与 依法 成立 的养老 计划 筹集 的资 金及 其投资 运营 收益 形成 的补 充养老 基金 等 ,
具体包 括 : 全 国社 会保 障 基金 ; 可 以投 资基 金的 地 方社会 保障 基金 ; 企业 年 金单一 计划 以及
集合计 划; 企业 年金 理事 会委托 的特 定客 户资 产管 理计划 ;企 业年 金养 老金 产品。
如未来 出现 经养 老基 金监 管部门 认可 的新 的养 老基 金类型 , 本 公司 在法 律法 规 允许的 前
提下可 将其 纳入 养老 金客 户范围 。
本基金 认购 费由 认购 者承 担, 不 列入 基金 财产 。 认 购 费用用 于本 基金 的市 场推 广、 销 售、
注册登 记等 募集 期间 发生 的各项 费用 。 长城久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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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认购 份额 的计 算
净认购 金额 =认 购金 额/ (1+认 购费 率)
(注: 对 于500 万元(含) 以上的 认购 ,净 认购 金额 =认购 金额 -固 定认 购费 金额)
认购费 用= 认购 金额 -净 认购金 额
认购份 额= (净 认购 金额 +认购 利息 )/ 基金 份额 初 始面值
认购份 额的 计算 保留 到小 数点 后 2 位 , 小数 点 2 位 以后的 部分 四舍 五入 , 由 此产生 的收
益或损 失由 基金 财产 承担 。
例:某 投资 者投 资( 非 养 老金客 户 )100,000 元认 购 本基金 ,对 应的 认购 费率 为0.6% ,
若 认购 期内 认购 资金 获得 的 利息 为50 元 , 基 金份 额 初始面 值为1.00 元 , 则 其 可得到 的基 金份
额计算 如下 :
净认购 金额 =100,000/(1+0.6%) =99,403.58 元
认购费 用=100,000 -99,403.58 =596.42 元
认购份 额=(99,403.58+50)/1.00 =99,453.58 份
即投资 者投 资100,000 元 认 购本基 金, 加上 认购 资金 在认购 期内 获得 的利 息, 可得到
99,453.58 份本 基金 基金 份 额。 长城久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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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开 户与认 购程 序
(一)通过 长城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 台办理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本公司 网上 交易 平台 (https://etrade.ccfund.com.cn/etrading/ ) 目 前仅 接 受个人 投
资者办 理基 金开 户及 认购 等业务 。
1、受 理开 户及 认购 的时 间
基金份 额发 售日 全 天 24 小 时接受 开户 及认 购业 务, 工作 日 15:00 之后 以及 法 定节假 日
的认购 申请 ,视 为下 一工 作日提 交的 认购 申请 。
2、开 户及 认购 程序
(1) 可登 录本 公司 网站 www.ccfund.com.cn 参阅 《 长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网 上交易 业
务规则 》 , 了解 如何 办理 开 户和认 购等 业务 ;
(2) 尚未 开通 长城 基金 网 上交易 的个 人投 资者 , 可 以持中国 工商 银行、 中国 建设银行 、
中国农 业银 行 、 中 国银 行 、 交 通银 行 、 招商 银行 、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 、 中 国 民生银 行 、 中 国
光大银 行、 平安 银行 、上 海银行 、中 国邮 政储 蓄银 行、温 州银 行、 重庆 银行 等银行 借记 卡 ,
或者使 用上 海汇 付数 据服 务有限 公司 提供 的专 用于 基金交 易的 非银 行类 资金 账户 “ 天天 盈 ”
账户 , 登录 长 城基 金 网 站 , 根 据页 面提 示进 行开 户 操作 , 在 开户 申请 提交 成 功后 , 当 日即 可
通过 长 城基 金 网 上交 易平 台进行 认购 和支 付 ;
(3)已经 开通 长城 基金网 上交易的 个人投资 者,请 直接登录 长城基金 网上交 易平台 进
行网上 认购 。
( 二)通过长城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直销柜台 办 理开 户和认购的程序
1、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直销资金 专户
(1) 账户 名称 :长 城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开户行 :中国 建设 银行 深 圳市分 行营 业部
账 号:44201596300050888830
大额实 时支 付号 :105584000021
全国联 行行 号:56780
(2) 账户 名称 :长 城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开户行 :招 商银 行深 圳 市 新世界 支行
账 号:021900460910606
大额实 时支 付号 :308584001362 长城久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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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联 行行 号:82133
(3) 账户 名称 :长 城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开户行 :中 国农 业银 行深 圳市分 行
账
号:41-000500040015140
大额实 时支 付号 :103584000050
全国联 行行 号:419999
2、个 人投 资者 办理 开户 和 认购的 程序
(1) 开户 及认 购的 业务 办 理 时间
开户及 认购 的 业 务办 理 时 间为 基 金发 售日 上午 9:30 至下 午17:00。
(2) 开户 及认 购程 序
1)投 资者 认购 本基 金时 , 须将足 额的 认购 资金 ,自 开立基 金账 户时 预留 的银 行账户 ,
汇入 本 章第(二) 条 第1 款 列明的 本公 司指定 直销 资金 专户 。
2)开 户和 认购 手续
需本人 前往 直销 机构 , 提 供下列 资料 办理 基金 的开 户和 认 购手 续:
①客户 有效 身份 证件 (居 民身份 证、 军官 证、 士兵 证、警 官证 等) 原件 及复 印件;
② 若委托他 人办理时 , 还须 提交 经公 证的 代理 委托书 及 代办人 有效身份 证件及 其复印
件;
③加盖 银行 业务 章 的 汇款 凭证回 单原 件及 复印 件;
④投资 者指 定的 任一 同名 银行账 户 的 银行 卡/ 存折 原件 及复 印件 ;
⑤签署 《 证 券投 资基 金投 资人权 益须 知 》 一份 ;
⑥签署 《个 人风 险测 评》 一份;
⑦填妥 并签 字 的 开户 申请 表和 认 购申 请表 。
(3) 注意 事项
若个人 投资 者认 购资 金在 当日 16:30 之前 未到 本公 司指定 直销 资金 专户 的, 则当 日 提
交的申 请顺 延受 理。 申请 受理日 期( 即有 效申 请日 )以资 金到 账日 为准 。
3、机 构投 资者 办理 开户 和 认购的 程序
(1) 开户 及认 购的 业务 办 理时间
开户及 认购 的 业 务办 理 时 间为 基 金份 额发 售日 上午9:30 至下 午17:00。
(2) 开户 及认 购程 序
1)投资者 认购本基 金时, 须将足额 的认购资 金,自 开立基金 账户时预 留的银 行账户 ,长城久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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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入 本 章第(二) 条 第 1 款 列明的 本公 司 指 定直 销资金 专户 。
2)前往 直销 柜 台提 供下 列 资料办 理基 金的 开户 和认 购手续 :
①加盖 单位 公章 的企 业法 人营业 执照 复印 件及 副本 原件 ; 事 业法 人 、 社 会团 体 或其他 组
织提供 民政 部门 或主 管部 门颁发 的注 册登 记证 书原 件及加 盖单 位公 章的 复印 件;
②组织 机构 代码 证 及 加盖 公章的 复印 件 ;
③税务 登记 证 原 件及 加盖 公章的 复印 件;
④加盖 公章 的法 定代 表人 证明书 及法 定代 表人 有效 身份证 件复 印件 ;
⑤基金 业务 法定 代表 人 授 权委托 书;
⑥业务 经办 人有 效身 份证 件原件 及复 印件 ;
⑦印鉴 卡一 式三 份;
⑧指定 银行 账户 的银 行 《 开户许 可证 》 或 《开 立银 行账户 申请 表 》 原 件及 复 印件 (或 指
定银行 出具 的开 户证 明) ;
⑨加盖 公章 的《 证券 投资 基金投 资人 权益 须知 》一 份;
⑩加盖 公章 的《 机构 客户 风险承 受能 力测 评 》 一份 ;
?加盖 银行 业务 章 的 汇款 凭证复 印件 ;
?填妥 并加 盖单 位公 章 的 基金开 户申 请表 和基 金认 购申请 表( 加盖 预留 印鉴 章) 。
(3 ) 注意 事项
若机构 投资 者认 购资 金在 当日 16:30 之前 未到 本公 司指定 直销 资金 专户 的, 则当 日 提
交的申 请顺 延受 理。 申请 受理日 期( 即有 效申 请日 )以资 金到 账日 为准 。 长城久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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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无 效认购
(一) 基金 募集 期结 束, 以下情况 将 被认 定为 无效 认购:
1、投 资者 划来 资金 ,但 逾 期未办 理开 户手 续或 开户 不成功 的;
2、投 资者 划来 资金 ,但 逾 期未办 理认 购手 续的 ;
3、投 资者 划来 的认 购资 金 少于其 申请 的认 购金 额的 ;
4、本 公司 确认 的其 它无 效 资金或 认购 失败 资金 。
(二)投资者无效认购的 资金将于本基金认购结束 后 三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 者指定 账
户 。 长城久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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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清 算与交 割
(一 ) 本 基金 《 基金 合同 》 生 效前 , 全部 认购 资金 将被冻 结在 本基 金的 募集 专户中 , 投
资者的 认购 资金 在本 基金 募集期 间形 成的 利息 收入 折算成 基金 认购 份额 , 归 投资者 所有 , 认
购资金 利息 以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的确 认结 果为 准。
(二) 投资 者无 效认 购资 金 或未获 得确 认的 认购 资金 将于基 金注 册登 记机 构确 认 为无 效
后3 个工 作日 内划 往 投 资 者指定 账户 。
(三 ) 基 金募 集结 束后 , 基 金注册 登记 机构 将根 据相 关法律 法规 以及 业务 规则 和基金 合
同的约 定, 完成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的权 益登 记。 长城久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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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基 金的验 资与 基金合 同生 效
对投资 者募 集期 截止 后 , 由银行 出具 基金 募集 专户 存款证 明 , 由 基金 管理 人 委托具 有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 认购 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 验资 报告,基金注册登记 人出 具认购户数证
明。
若基金 合同 生效 ,基 金管 理人发 布基 金合 同生 效公 告。
若基金 募集 失败 , 本基 金 管理人 承担 全部 募集 费用 , 将 已募 集资 金并 加计 银 行同期 存款
利息在 基金 募集 期 后30 个 工作日 内划 出, 退还 基金 认购人 。
长城久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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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本 次募集 当事 人 及中 介机 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 路 6009 号 新世 界商 务 中心 41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 路 6009 号 新世 界商 务 中心 40-41 层
法定代 表人 :何伟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68-666
网址:www.ccfund.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 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 册地 址 : 福建 省福 州市湖 东 路 154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江 宁 路168 号
法 定代 表人 :高建平
客 户服 务电 话 :95561
网址:www.cib.com.cn
(三)销售机构
1、直 销机 构
长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有关内 容同 上。
2、基金管 理人可根 据有关 法律、法 规的要求 ,选择 其他 符合 要求的机 构代理 销售本 基
金,并 及时 公告 。
长 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