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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A(150277)

高铁A: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查看PDF公告

鹏华高铁分级 2016 年第 3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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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 中证 高铁 产业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2016 年第 3 季 度报 告 2016 年 9 月 30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报告送 出 日 期 :2016 年 10 月 25 日 鹏华高铁分级 2016 年第 3 季度 报告 第 2 页 共 14 页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6 年 10 月20 日复 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7 月1 日起至 9 月30 日止。 §2 基 金 产 品 概 况 基金简称 鹏华高铁分级 场内简称 高铁分级 基金主代码 160639 交易代码 16063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5 月27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63,852,905.99 份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 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以内,年 跟踪误差控制在 4 %以内 。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 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 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 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 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 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 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鹏华高铁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 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 0.35%,年跟踪 误差不超过 4 %。如因指数编 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 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鹏华高铁分级 2016 年第 3 季度 报告 第 3 页 共 14 页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高铁产业指数收益率×95%+ 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 险、较高预期 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 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简称 鹏华高铁分级 鹏华高铁 A 鹏华高铁 B 下属分级场内简称 高铁分级 高铁 A 高铁 B 下属分级基金交易代码 160639 150277 150278 下属分级基金报告期末 基金份额总额 105,924,279.99 份 478,964,313.00 份 478,964,313.00 份 下属分级 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 金,其预期的风险与 收益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与货 币市场基金,为证券 投资基金中较高风 险、较高预期收益的 品种。同时本基金为 指数基金,通过跟踪 标的指数表现,具有 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 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 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鹏华高铁 A 份额为稳 健收益类份额,具有 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 对较低的特征。 鹏华高铁 B 份额为 积极收益类份额, 具 有高风险且预期收 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和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3.1 主 要 财 务 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6 年 7 月 1 日 - 2016 年 9 月30 日 ) 1. 本期已实 现收益 -7,466,919.83 2. 本期利润


1,090,478.92 3.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11 4.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777,928,161.82 5.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 0.731 注:1 、 本期 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 所述基金 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鹏华高铁分级 2016 年第 3 季度 报告 第 4 页 共 14 页


基金转换费等) ,计入费 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本 报 告 期 基金 份 额 净 值增 长 率 及 其与 同 期 业 绩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的 比 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53% 0.97% -1.33% 0.96% 0.80% 0.01% 注: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高铁产业指数收益率*95%+ 商业银行 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5%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1 、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5 月 27 日生效 。 2 、截至建仓 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3 其他指标 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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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焦文龙 本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5 年5 月 27 日 - 7 焦文龙先生, 国籍中国, 经 济学硕士,7 年证券从业经 验。 2009 年6 月加盟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监 察 稽核部金融工程师、 量化 及 衍 生 品 投 资 部 资 深 量 化 研 究员,先后从事金融工程、 量化研究等工作;2015 年 5 月 起 担 任 鹏 华 一 带 一 路 分 级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5 月 起 兼 任 鹏 华 高 铁 产 业 分 级基金、 鹏华 新能源分级基 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8 月起 兼任鹏华新丝路分级基金、 鹏 华 钢 铁 分 级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5 年11 月起兼任 鹏 华 创 业 板 分 级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焦文龙先 生具备基金从 业资格。 本报 告期内本基金 基金经理发生变动, 增聘 张 羽翔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羽翔 本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6 年7 月 15 日 - 9 张羽翔先生, 国籍中国, 工 学硕士,9 年 金融证券从业 经验。 曾任招 商银行软件中 心( 原 深 圳 市 融 博 技 术 公 司) 数据分析 师;2011 年 3 月 加 盟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司, 历任监 察稽核部资深 金融工程师、 量化及衍生品 投资部资深量化研究员, 先 后从事金融工程、 量化研 究 等工作; 2015 年 9 月起担 任 鹏华上证民企50ETF 基金 及 其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6 月起兼任 鹏华新丝路分 级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7 月 起 兼 任 鹏 华 高 铁 产 业 分 级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9 月起兼任鹏华中证500 指数鹏华高铁分级 2016 年第 3 季度 报告 第 6 页 共 14 页


(LOF ) 、 鹏华 沪深 300 指数 (LOF )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张 羽 翔 先 生 具 备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本报告期 内本基金基金 经理发生变动, 增聘张羽 翔 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注: 1. 任职 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 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利益的行为。 4.3 公 平 交 易 专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 量超过该证 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 易次数为 2 次,主要原因在于指数成分股交易不活跃导致。 4.4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报告期内, 基金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各项要求, 依据被动化指数投资方法进行投资管理。 报告期内,市场行情趋于稳定,投资管理操作正常开展。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都 有较好的控制。 4.5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为 0.73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53% 鹏华高铁分级 2016 年第 3 季度 报告 第 7 页 共 14 页


4.6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说明 注:无。 §5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5.1 报 告 期 末 基金 资 产 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736,121,284.75 94.34 其中:股票 736,121,284.75 94.34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3,334,423.90 5.55 8 其他资产 819,131.20 0.10 9 合计 780,274,839.85 100.00


5.2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股 票 投 资 组合 5.2.1 报告期末 指数 投 资 按 行业 分 类 的 境内 股 票 投 资组 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465,534,936.49 59.8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252,473,482.43 32.45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17,072,281.80 2.19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鹏华高铁分级 2016 年第 3 季度 报告 第 8 页 共 14 页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735,080,700.72 94.49


5.2.2 报 告 期 末 积极 投资按 行业 分 类 的 境内 股 票 投 资组 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 - C 制造业 552,859.10 0.0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45,750.11 0.01 F 批发和零售业 32,547.63 0.0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232,204.01 0.03 J 金融业 177,223.18 0.02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040,584.03 0.13


5.2.3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沪 港 通 投 资股 票 投 资 组合 注:无。 鹏华高铁分级 2016 年第 3 季度 报告 第 9 页 共 14 页


5.3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十名 股 票 投 资明 细 5.3.1 报 告 期 末 指数 投 资 按 公允 价 值 占 基金 资 产 净 值比 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十 名股 票 投 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390 中国中铁 15,336,182 108,273,444.92 13.92 2 601766 中国中车 11,578,466 103,743,055.36 13.34 3 601186 中国铁建 10,726,328 96,644,215.28 12.42 4 600820 隧道股份 4,897,613 47,555,822.23 6.11 5 002501 利源精制 2,370,700 27,191,929.00 3.50 6 300001 特锐德 1,248,532 25,320,228.96 3.25 7 000008 神州高铁 2,577,422 24,975,219.18 3.21 8 600967 北方创业 2,050,734 23,973,080.46 3.08 9 600169 太原重工 5,286,080 21,250,041.60 2.73 10 002480 新筑股份 1,608,386 20,876,850.28 2.68


5.3.2 报 告 期 末 积极 投 资 按 公允 价 值 占 基金 资 产 净 值比 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 名股 票 投 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3986 兆易创新 1,133 201,640.01 0.03 2 603189 网达软件 3,898 105,713.76 0.01 3 600908 无锡银行 8,902 92,313.74 0.01 4 601128 常熟银行 13,784 84,909.44 0.01 5 603816 顾家家居 2,929 72,229.14 0.01


5.4 报 告 期 末 按债 券 品 种 分类 的 债 券 投资 组 合


注:无。


5.5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债 券 投 资明 细 注:无。 5.6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十名 资 产 支 持证 券 投 资 明 细 注:无。





5.7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注:无。 鹏华高铁分级 2016 年第 3 季度 报告 第 10 页 共 14 页


5.8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权 证 投 资明 细 注:无。 5.9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5.9.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 基 金 投 资股 指 期 货 的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 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 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 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5.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5.10.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5.11.1





本组合投资的前十名 证券之一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公司” 或 “新 筑股份” ) 的 控股股东新筑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新筑投资” ) 于 2015 年7 月24 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 简称 “中国证监会” ) 《 调查通知书》 (编号: 成稽 调查通字 15209 号 ) , 因 新筑投资涉嫌超比例减 持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新筑投资立案调查(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7 月27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15-058)。 近日,新筑投资收到中国证监 会[2015]39 号《行 政处罚决定书》 ,主要内 容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经查明,新筑投资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新筑投资, 系新筑股份持股超过 5%的 控股股东。2014 年 12 月3 日至 2015 年3 月31 日期 间,鹏华高铁分级 2016 年第 3 季度 报告 第 11 页 共 14 页


新筑投资通过托管在广发证券成都新光路营业部和兴业证券成都航空路营业部的证券账户,以大 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新筑股份”3,500 万股, 合计交易金额 39,950 万 元, 占新筑股份总股本的 5.42% 。2015 年 3 月31 日 ,新筑投资减持“新筑股份”超过 5% 部分的股份 数为 270.97 万股,成 交金额为 3,373.58 万元。 综上,新筑投资减持“新筑股份”已发行股份累计达到 5% 时,没有在 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停止卖出“新筑股份” , 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累计达 270.97 万 股,成交金额 为 3,373.58 万元。 黄晓波作为新筑投资副总经理、 管理部负责人, 具体负责减持事项, 是对涉 案 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新筑投资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新筑股份”的行为,违反了《证 券法》 第八十六条、 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构成 《 证券法》 一百九十三条及第二百零四条所述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证券 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及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1 、 责令新筑 投资改正违法行为, 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3 日内对超比例减持情况进行报告 和公告,并就超比例减持行为公开致歉。 2 、 对新筑投 资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 “新筑股份” 的转让行为予以 警告,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黄晓波予以警告。 3 、对新筑投 资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行为处以 40 万元罚款, 对新筑投资在限制转让其内的 减持行为处以 170 万元 罚款,合计罚款 210 万 元。对新筑投资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黄晓波处以 20 万元罚款, 对新筑投资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的减持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黄晓波处以 20 万元罚款, 合计罚款 40 万元。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 内, 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 账户,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备案。当事人如 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 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 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 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本基金投 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其它证券 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 或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本基金为 指数基金, 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和控制跟踪误差, 按照成份股权重进行配置该 证券,符合指数基金的管理规定。该证券的投资已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制度的规定。 鹏华高铁分级 2016 年第 3 季度 报告 第 12 页 共 14 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 他 资 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94,315.5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574.02 5 应收申购款 615,241.6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19,131.20


5.11.4 报 告 期 末 持有 的 处 于 转股 期 的 可 转换 债 券 明 细 注:无。


5.11.5 报 告 期 末 前十 名 股 票 中存 在 流 通 受限 情 况 的 说明 5.11.5.1 报告期末 指数 投 资 前 十名 股 票 中 存在 流 通 受 限情 况 的 说 明 注:无。 5.11.5.2 报 告 期 末 积极 投资前 五名 股 票 中 存在 流 通 受 限情 况 的 说 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3986 兆易创新 201,640.01 0.03 重大事项 2 603816 顾家家居 72,229.14 0.01 新股锁定


5.11.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鹏华高铁分级 鹏华高铁 A 鹏华高铁 B 鹏华高铁分级 2016 年第 3 季度 报告 第 13 页 共 14 页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9,079,337.10 198,596,967.00 198,596,967.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764,479,979.63 - - 减: 报告期期 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223,419,099.18 - - 报 告 期 期 间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份额减少以"-" 填列) -514,215,937.56 280,367,346.00 280,367,346.00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5,924,279.99 478,964,313.00 478,964,313.00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及不定期折算变动的份额。 §7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投 资 本 基 金 情 况 7.1 基 金 管 理 人持 有 本 基 金份 额 变 动 情况 鹏华高铁分级 注: 截止本报 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鹏华高铁 A 注: 截止本报 告期末,本 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鹏华高铁 B 注: 截止本报 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 金 管 理 人运 用 固 有 资金 投 资 本 基金 交 易 明 细 注: 本基金管 理人本报告期未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 §8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8.1 备 查 文 件 目录 (一)《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度第 3 季度 报告》(原文)。 8.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 际商会中心 43 层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 招商银行大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鹏华高铁分级 2016 年第 3 季度 报告 第 14 页 共 14 页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 人网站(http ://www.phfund.com ) 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 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10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