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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瑞丰添利混合A(003319)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 :建信 基金管理 有限责 任 公司 
基金托管 人: 中 国 银行股份 有限公 司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目


录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 6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 13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 ........................................................................................ 16 四、清算与交割 ................................................................................................ 22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23 六、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24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3 【重要 提示】 1. 建信瑞丰添利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募集及 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8 月 29 日 证监许 可[2016] 1959 号文注册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代表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 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 2. 本基金是契约型 、开放式、混合型 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本公 司” )。 4. 本基金的托管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 本基金的 基金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 本基金 自 2016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6 年 11 月 4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 指定的销售机构发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 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 基金 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7. 本基金募集对象 为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可 投 资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 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 目标 上限。 9. 本基金根据认购/ 申 购费 用 、 赎 回 费 用 收 取 方式 的 不 同 , 将 基 金 份 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人认购/ 申购时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 赎回时根据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 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 售 服 务 费 而 不 收 取 认 购/ 申 购 费 用 、 赎 回 时 根 据 持 有 期 限 收 取 赎 回 费 用 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A 类和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10. 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 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若已经在本公司开 立基金账户的,则不需 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 募集期内本基金 的 销 售机 构 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1. 认购以金额申请。 代 销 网 点 每 个 基 金 账 户 每 次 认 购 金 额 不 得 低 于 10 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公司直销柜台每个基金 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人民币,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4 人民币;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认购本基金时, 最低认购金额为 10 元人 民币。 12. 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累计认购金额 限制。 13.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但 认购一经受理不得 撤 销。


14. 基金发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 发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 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 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 的确 认结果为准。 投 资 者 应在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并 正 式发 布 生 效 公 告 后 第 二 日起 到 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5.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 阅读《建信瑞丰添利 混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说 明 书》。 16. 销售机构 销售本基金的城市名称、 网点名称、 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 认购等具体事项详见各 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 公告。 17. 在募集期间, 除本公告所列示的 销售机构外, 如出现增加 销售机构 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8.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 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010-66228000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以及直销专线电话(010-66228800 )咨询购买 相关事宜。 19.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20.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 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 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基金 ” ) 是 一 种 长 期 投 资 工 具 , 其 主 要 功 能 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 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 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 储蓄 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 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 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 能按 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 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 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 的损 失。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5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 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 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 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 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 。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 式基 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 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 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 份额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 出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 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 转换 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 的余额)超 过 基 金 总 份额 的 百 分 之 十 时 , 投 资者 将 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 混合基金、 债券基金、 货 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 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 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 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 度的 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 《招募说明 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 投资 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 资 者 应 当 充 分 了 解 基 金 定 期 定 额 投 资 和 零 存 整 取 等 储 蓄 方 式 的 区 别。定期定额 投 资 是 引导 投 资 者 进 行 长 期 投 资、 平 均 投 资 成 本 的 一 种简 单 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 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 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 险, 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因拆分、 分 红 等 行 为 导致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变 化 ,不 会 改 变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以 1 元初始 面值开 展基金募集或因拆分、封转开、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 1 元 初始面值或 1 元附近 ,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 ,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 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 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 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 金投 资的“ 买 者 自 负 ” 原 则 , 在 做 出 投 资 决 策 后 , 基 金 运 营 状 况 与 基 金 净 值 变 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 本 基 金指 定 销 售 机 构 购 买 和 赎回 基 金 , 基 金 销售机构 名单详见本公告相关部分。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6 一 、本 次募 集基 本情 况 (一) 基金名称 建信瑞丰添利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 认购期基金代码及 简称 代码:A 类份额:003319、C 类份额:003320 简称:建信 瑞丰添利混合 (三) 基金运作方式和类 型 契约型开放式 ,混合型基金 (四)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 基金份额 初始面值 (认购价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0 元。 (六) 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 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 基金发售机构 1、 直销 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 许会斌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7 (2)网上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 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 的认购、申购、赎回、 定期投资等业务,具体 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 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 询。 本公司网址:www.ccbfund.cn 。 2、 代销 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95559.com.cn (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4)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 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5)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8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6)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7)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8)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网址:www. Licaike.com (9)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10)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866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 (11)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9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 网址:www.chtfund.com (12)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1807-5 室


法定代表人:张皛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网址:www.chinapnr.com (13) 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法定代表人: 梁洪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6665 网址: www.buyforyou.com.cn (14)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5)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 (16) 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网址: www.jimufund.com/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0 (17)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 www.jinqianwo.cn/ (18)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热线:020-89629066 网址:http://www.yingmi.cn/ (19)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客户服务热线:400-684-0500 网址:https:// www.ifastps.com.cn (20)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热线:010-56282140 网址:www.fundzoe.cn (21)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客户服务热线: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22)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 沈继伟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1 客户服务热线:400-033-7933 网址:www.leadbank.com.cn


(23) 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0203 网址:www.windmoney.com.cn (24)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国际中心A36 楼 法定代表人:顾敏 客户服务热线:400-999-8800 网址:www.webank.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 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 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八 ) 募集时间安排与基 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本基金的募 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 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时间 自 2016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6 年 11 月 4 日。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 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 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 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 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 售, 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 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 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 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 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 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 实际情况可在募集期限 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募集 时间。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2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 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 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 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 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 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 如基金募集失败,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 酬。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 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 应由 各方各自承担。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3 二 、认 购方 式与 相关 规定 本基金募集期内,基金份额在 本基金指定销售机构 公开发售。 (一) 基金份额的销售渠 道 本基金销售渠道包括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具体如下: 1、直销机构: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 代 销 机 构 : 代 销 机 构 名 单 详 见 本 公 告 “ 本 次 募 集 基 本 情 况 ” 中 “代销 机构” 部分。 (二) 认购方式与费率结 构 1、 本基金份额初始 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0 元, 按初始发售 面值发售。 2、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 请不得撤销。 3、 本基金认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 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 基 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给投资者。 4、 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 即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 购费。投资者的认购金 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 购金额。投资人 可 以 多次 认 购本基金,认购费用按 累计认购金额确定认购 费率,以每笔认购申请 单独 计算费用。 5、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 如下: 费用种类 认购金额 认购费率 A 类 认购费率 M <100 万元 0.8% 100 万元≤M<200 万元 0.6% 200 万元≤M<500 万元 0.4%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C 类 认购费 率 0 6、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 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4 7、投资者 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 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 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 购金额。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一:某投资人投资 5 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 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 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5 元,则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50,000/ (1+0.8% )=49,603.17 元 认购费用=50000-49,603.17=396.83 元 认购份额=(49,603.17+5)/1.00 =49,608.17 份 即:投资人投资 5 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份额,则其可得到 49,608.17 份本基金 A 类份额。 例二:某投资人投资 5 万元认购本基金 C 类份 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 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5 元,则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50,000/ (1+0% )=50,000 元 认购费用=50,000-50,000=0 元 认购份额=(50,000+5)/1.00 =50,005.00 份 即:投资人投资 5 万元认购本基金 C 类份额,则其可得到 50,005.00 份本基金 C 类份额。 8、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基 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利息和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 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三) 认购的金额限制 认购以金额申请。 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 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本 公司直销柜台每个基金 账户 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人民币,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5 币;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认购本基金时, 最低认购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6 三 、开 户与 认购 程序 (一) 个人投 资者开户与认购程 序 本程序说明仅供投资者 参考,具体程序及相关 事宜以各代销机构的规 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 代 销机 构 本 基 金 的 代 销 机 构 名 单 详 见 本 公 告 “ 本 次 募 集 基 本 情 况 ” 中 “ 代 销 机 构 ” 部分。 中 国建 设银行 (1) 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7:00 (周六、周日营业) (2) 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 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 19 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 认购资金; 2) 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包括: 居民身份证、 军官证、 士兵证、 警 官证、文职证等) B. 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 19 位储蓄卡 C. 填妥的 “ 个人证券卡开户/ 销户申请表 ” 3) 如已开立证券卡, 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 开立建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的基金账户 ;如 已 开 立 基金账户 , 可直 接 办理认购业务; 4)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 “ 证券买入(基金认购/ 申购)委托单 ” 。 (3) 认购所需材料 A.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B. 证券卡 C. 填妥的 “ 证券买入(基金认购/ 申购)委托单 ”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7 (4) 注意事项 1) 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 购手续; 2) 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 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 《中国建设银行证券 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 代 销本 基金的 其他 商业银 行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 仅供投资者参考, 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 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 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 告为 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00 —17:00 。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a) 已办妥的银行借记 卡;


(b)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及复印件;


(c)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a) 已办妥的银行借记 卡;


(b) 填妥的认 购申请表 。 独 立基 金销售 机构 以各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的业务规则为准 。 2. 直销 柜台 (1)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7 :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 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并提交如下材料: A.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包括: 居民身份证、 军官证、 士兵证、 警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8 官证、文职证等) B. 银行活期存款账户 C.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 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 的作为赎回、分红、退 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 提出认购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A.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 B.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C. 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募集期间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 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 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 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 定的直销专户: 账户户名: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1016600059111888 (5) 注意事项 1)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2)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查询 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3)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查询 认购结果,或通过本公 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 合同 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或者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直销柜台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 用。 (二) 机构投 资者的开户与认购 程序 本程序说明仅供投资者 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 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 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 代 销机 构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9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 相关部分。 中 国建 设银行 (1) 开户、认购的 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 -17:00 (中午及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手续, 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 证券卡及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账户 ,并提交以下材料: A.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 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 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 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 件。 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B. 证券业务授权书 C.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D. 填妥的 “ 机构证券卡开户/ 销户申请表 ” , 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如已开立龙卡证券卡, 投资者可直接持证券卡、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 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 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 或武 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 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 机构 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 开户的书面证明)到会 计柜台开立 建 信 基 金 管理 有 限责任公司基金账户 ;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请填妥并提交 “ ( 基金认购/ 申购) 委托 单” 。 (3) 认购所需材料 A.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B. 证券卡 C. 填妥的 “ 证券买入(基金认购/ 申购)委托单 ” (4) 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 账 户 开 户 会 计 柜 台 办 理 开 户 和 认 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 请以 《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20 操作指南》为准。 代 销本 基金的 其他 商业银 行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 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 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仅供投资者参考, 具体 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 —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 ) 加盖单位公章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 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 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 证书 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


(c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a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 份证件原件;


(b)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独 立基 金销售 机构 以各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的业务规则为准 。 2. 直销 柜台 (1)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7: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 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21 A.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民政 部门或其主管部门颁发 的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 件并 加盖单位公章 B.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 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 托书》 (加盖单位公 章) C.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D. 印鉴卡一式两份 E. 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 F.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 ,并加盖公章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 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 的作为赎回、分红、退 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 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 放式基金账户类 业务申请表》 ,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如有) 。 (4) 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 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 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 定的直销专户: 账户户名: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1016600059111888 (5) 注意事项 1)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2)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到本公司直销 柜台查询 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3)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查询 认购结果,或通过本公 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 合同 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或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22 四 、清 算与 交割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 ,全部有效认购资金将 被冻结在基金募集专户 中,有效认购资金冻结 期间的利息在基金合同 生效后折成基金份额,归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以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计算的利息为准。 本基金基金份额 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登记。 基金合同生效之前发生 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 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 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23 五 、基 金的 验资 与基 金合 同的 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本 基金具备基金备案条件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 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 起 10 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自中国证监 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 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 理人 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24 六 、有 关当 事人 或中 介机 构 (一) 基金管理人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 许会斌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 金字[2005]158 号 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 (二) 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1983 年 10 月 31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 立文号:国务院批转中 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 中国银行体制的请示报告》(国发[1979]72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 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 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 伍元整 (三) 代销机构 本 基 金 的 代 销 机 构 名 单 详 见 本 公 告 “ 本 次 募 集 基 本 情 况 ” 中 “ 代 销 机 构 ” 部分。 (四)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25 法定代表人: 许会斌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2)网上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 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 的认购、申购、赎回、 定期投资等业务,具体 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 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 询。 本公司网址:www.ccbfund.cn 。 (五) 基金份额 登记机构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 许会斌 联系人: 郑文广 电话:010-66228888 (六 ) 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负责人:王丽 联系人:刘焕志 电话:010 -52682888 传真:010 -52682999 经办律师:刘焕志、孙艳利 (七 )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人:陈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26 经办注册会计师: 许康玮、陈熹 建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 二 〇一 六年 十 月二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