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恒瑞: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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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恒瑞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
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万 家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以下 简称“基 金管理人 ”)已于2016年10
月12 日在 《 中国证券 报》 、 《 上海证券 报》 、 《 证券时报 》 和万家 基金 管
理 有限公司 网站(www.wjasset.com ) 发布了《 万家恒瑞18 个月定 期开放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金 以通讯方 式召开基 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的公告》 , 并 于
10月13 日发 布了第一 次提示性 公告 。 为 了使本次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顺 利
召 开, 现发 布 万家恒 瑞18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 金以通讯 方式 召
开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的第二 次提示性 公告。
一 、 召 开 会 议 基 本 情 况
根 据 《中华 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 、 《 公 开募集 证 券投资基 金
运 作管理办 法》 和 《 万 家恒瑞18 个月定 期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 合
同 》 的有关 规定, 万 家恒瑞18 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以 下 简
称“ 万家恒瑞18 个月” 或 “本 基金” ) 的 基金管 理人万家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 ( 以下简 称 “本基 金管理人” ) 决定 以通讯方 式召开本 基金的基 金份 额
持 有人大会 ,会议的 具体安排 如下:
1 、会 议召 开方式: 通讯方式 。
2 、会 议投 票表决起 止时间: 自2016 年10 月13 日 起,至2016 年11 月14
日17 :00 止( 以本 基金管理 人收到表 决票时间 为准)。
3 、会 议通 讯表决票 的寄达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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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金管理人 :万家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联 系地址: 上 海市 浦东新区 浦电路360 号 陆家 嘴投资大 厦9 楼
联 系人: 马 晓倩
联 系电话:95538 转6 ;4008880800 ;021-38909769
邮 政编码:200122
二 、 会 议 审 议 事 项
《 关于 万家 恒瑞18个 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调低 管理费率
与 托管费率 有关事项 的议案》 。(见附 件1 )。
三 、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会 的 权 益 登 记 日
本 次大会的 权益登记 日为2016 年10 月13 日, 即2016 年10 月13 日 交易 时
间 结束后 在 本基金注 册登记机 构登记在 册的 万家 恒瑞18个月 的基金 份额
持 有人均有 权参加本 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 大会。
四 、 表 决 票 的 填 写 和 寄 交 方 式
1 、 本次会议 表决票详 见附件2 。 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 从相关报 纸上剪裁 、
复 印或登录 本基金管 理人网站 (www.wjasset.com ) 下载 并打印表 决票。
2 、基 金份 额持有人 应当按照 表决票的 要求填写 相关内容 ,其中:
(1 ) 个人 持有人自 行投票的 ,需在表 决票上签 字,并提 供本人身 份
证件 正反面 复印件;
(2 ) 机构 持有人自 行投票的 ,需在表 决票上加 盖本单位 公章或经 授
权 的业务公 章 (以下 合称 “公 章” ) , 并 提供加 盖公章的 企业法人 营业执
照 复印件 (事 业单位、 社会团 体或其他 单位可使 用加盖公 章的有权 部门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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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文、开户 证明或登 记证书复 印件等) ;
(3 ) 个人 持有人委 托他人投 票的 ,应 由代理人 在表决票 上签字或 盖
章, 并提供 被代理的 个人投资 者身份证 件 正反面 复印件, 以 及填妥 的授 权
委 托书原件 。 如 代理 人为个人 , 还 需提 供代理人 的身份证 件 正反面 复印件;
如 代理人为 机构 , 还 需提供代 理人的加 盖公章的 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复印 件
( 事业单位、 社会团 体或其他 单位可使 用加盖公 章的有权 部门的批 文、 开
户 证明或登 记证书复 印件等) ;
(4 ) 机构 持有人委 托他人投 票的,应 由代理人 在表决票 上签字或 盖
章, 并提供 被代理的 机构持有 人加盖公 章的企业 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 件 ( 事
业 单位、 社 会团体或 其他单位 可使用加 盖公章的 有权部门 的批文、 开 户 证
明 或登记证 书复印件 等) , 以 及填妥的 授权委托 书原件。 如代理人 为个人 ,
还 需提供代 理人的身 份证件 正 反面 复印 件; 如代 理人为机 构, 还需 提供 代
理 人的加盖 公章的企 业法人营 业执照复 印件 (事 业单位、 社 会团体 或其 他
单 位可使用 加盖公章 的有权部 门的批文 、 开 户证 明或登记 证书复印 件等 ) 。
3 、基 金份 额持有人 或其代理 人需将填 妥的表决 票和所需 的相关文 件
于 会议投票 表决起止 时间内 (以 本基金 管理人收 到表决票 时间为准) 通 过
专 人送交或 邮寄的方 式送达至 本基金管 理人的办 公地址, 并请 在信 封表 面
注 明: “ 万 家恒瑞18 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
会 表决专用 ”。
五 、 计 票
1 、本 次通 讯会议的 计票方式 为:由本 基金管理 人授权的 两名监票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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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基金托管 人 ( 招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授权代 表的监督 下在表决 截 止 日
期 第二天进 行计票, 并由公证 机构对其 计票过程 予以公证 。
2 、基 金份 额持有人 所持每份 基金份额 享有一票 表决权。
3 、表 决票 效力的认 定如下:
(1 ) 表决 票填写完 整清晰, 所提供文 件符合本 会议通知 规定,且 在
截 止时间之 前送达指 定联系地 址的, 为 有效表决 票; 有效 表决票按 表决 意
见 计入相应 的表决结 果, 其所 代表的基 金份额计 入参加本 次基金份 额持 有
人 大会表决 的基金份 额总数。
(2 ) 如表 决票上的 表决意见 未选或表 决意见空 白,但其 他各项符 合
会 议通知规 定的, 视 为弃权表 决, 计入 有效表决 票; 并按 “ 弃权” 计 入对
应 的表决结 果, 其所 代表的基 金份额计 入参加本 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 大会 表
决 的基金份 额总数。
(3 ) 如表 决票上的 表决意见 多选、模 糊不清或 相互矛盾 的,签字 或
盖 章部分填 写不完整、 不清晰 的, 或未 能提供有 效证明持 有人身份 或代 理
人 经有效授 权的证明 文件的, 或未能在 截止时间 之前送达 指定联系 地址
的, 均为无 效表决票。 无效表 决票不计 入参加本 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 大会 表
决 的基金份 额总数。
(4 ) 基 金份 额持有人 重复提交 表决票的, 如各表 决票表决 意见相同 ,
则 视为同一 表决票; 如各表决 票表决意 见不相同 ,则按如 下原则处 理:
① 送达时间 不是同一 天的, 以 最后送达 的填写有 效的表决 票为准, 先
送 达的表决 票视为被 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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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送达时间 为同一天 的,视为 在同 一表 决票上作 出了不同 表决意见 ,
计 入无效表 决票;
③ 送达时间 按如下原 则确定: 专 人送达 的以实际 递交时间 为准, 邮 寄
的 以基金管 理人收到 的时间为 准。
六 、 决 议 生 效 条 件
1 、如 提交 有效表决 票的基金 份额持有 人或其代 理人所对 应的基金 份
额 占本基金 在权益登 记日基金 总份额的50% 以上 ( 含50% ) , 则本次 通讯开
会 视为有效 ;
2 、本 次议 案如经提 交有效表 决票的基 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 代理人所 对
应 的基金份 额的50% 以上 (含50% ) 多 数同意, 则 视为表 决通过, 形 成 的 大
会 决议有效 ;
3 、基 金份 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 通过的事 项,将由 本基金管 理人在自 通
过 之日 起5 日内 报中 国证监会 备案,基 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决定的事 项自 表
决 之日 起生 效。
七、 二 次 召 集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及 二 次 授 权
根 据 《中华 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 和 《 万 家恒瑞18个月定期 开
放 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 同》 的规 定, 提交 有效表决 票的基金 份额 持
有 人或其代 理人所代 表的基金 份额需要 占本基金 在权益登 记日基金 总份
额的50% 以 上 (含50% ) , 本次 持有人大 会 方可举 行。 如果 本次基金 份额持
有 人大会不 符合前述 要求而不 能够成功 召开,根 据2013 年6 月1 日 施 行的
《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 券投资 基 金法》 , 本 基金管 理人可在 规定时间 内就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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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议案重新 召集基金 份额持有 人大会。 重新召开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时 ,
除 非授权文 件另有载 明, 本次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授权期 间本基金 基金 份
额 持有人作 出的各类 授权依然 有效 , 但 如果授权 方式发生 变化或者 本基 金
基 金份额持 有人重新 作出授权, 则以最 新方式或 最新授权 为准, 详 细说 明
见 届时发布 的重新召 集基金份 额持有人 大会的通 知。
八 、 本 次 大 会 相 关 机 构
1 、召 集人 (基金管 理人): 万家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2 、基 金托 管人: 招商 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3 、公 证机 构:上海 市东方公 证处
4 、见 证律 师: 北京 大成(上 海)律师 事务所
九 、 重 要 提 示
1 、请 基金 份额持有 人在提交 表决票时 ,充分考 虑邮寄在 途时间, 提
前 寄出表决 票。
2 、《 万家 恒瑞18 个 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的 修
改 稿及其他 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 人大会有 关公告可 通过本基 金管理人 网站
查 阅, 投资 者如有任 何疑问, 可 致电本 基金管理 人客户服 务电话95538 转6
或400-888-0800( 免 长途话费) 咨 询。
3 、本 通知 的有关内 容由万家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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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1 、《 关于 万家恒瑞18 个月定 期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金 调低管理 费
率 与托管费 率 有关事 项的议案 》
2 、 《 万家 恒瑞18 个 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 份额持有 人
大 会表决票 》
3 、 《 授权 委托书》
万 家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二 〇一六 年 十月 十四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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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
关 于 万 家 恒 瑞18 个 月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调 低 管 理 费 率 与 托 管
费 率 有 关 事 项 的 议 案
万 家恒瑞18 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 有人:
为 更好地满 足投资者 的需求 , 保 护基金 份额持有 人利益, 根 据 《中 华
人 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 基金法》 、《公开 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 办法 》
等 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 万 家恒 瑞18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 金基 金
合 同》 (以 下简称 “《 基金 合同》” ) 的有关 规定, 万 家恒瑞18个月定
期 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以 下简称 “ 本基金”) 的基金 管理人 ( 万家
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经与基金 托管人 ( 招商 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 协 商一致 ,
决 定以通讯 方式召开 本基金的 份额持有 人大会 , 审议 调低 本基金管 理费 率
与 托管费率 相关事项 ,具体内 容为:
本 基金的管 理费年费 率由 0.70% 调低 至 0.40% ,本基金 的托管费 年
费 率由0.20% 调 低至0.10% , 同时对《 基金 合同 》“ 第十 五部分 基金 费用
与 税收 ”章 节的修订 如下:
原 表述为:
“ 二、基金 费用计提 方法、计 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
1 、基 金管 理人的管 理费
本 基金的管 理费按前 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 的0.70% 年费 率计 提。管理 费
的 计算方法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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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E ×0.7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的基 金管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金资 产净值
基 金管理费 每日计算, 逐日累 计至每月 月末, 按 月支付, 由 基金管 理
人 与基金托 管人核对 一致后, 基金 托管 人按照与 基金管理 人协商一 致的 方
式 于次月前3 个 工作 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 付给基金 管理人。 若遇法
定 节假日、 公休假等, 支 付日 期顺延。
2 、基 金托 管人的托 管费
本 基金的托 管费按 前 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 的0.20% 的年 费率 计提。托 管
费 的计算方 法如下:
H =E ×0.2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的基 金托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金资 产净值
基 金托管费 每日计算, 逐日累 计至每月 月末, 按 月支付, 由 基金管 理
人 与基金托 管人核对 一致后, 基金 托管 人按照与 基金管理 人协商一 致的 方
式 于次月前3 个 工作 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 取。若遇 法定节假 日、公
休 假等,支 付日期顺 延。”
调 整为:
“ 二、基金 费用计提 方法、计 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
1 、基 金管 理人的管 理费
本 基金的管 理费按前 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 的0.40% 年费 率计 提。管理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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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计算方法 如下:
H =E ×0.4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的基 金管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金资 产净值
基 金管理费 每日计算, 逐日累 计至每月 月末, 按 月支付, 由 基金管 理
人 与基金托 管人核对 一致后, 基金 托管 人按照与 基金管理 人协商一 致的 方
式 于次月前3 个 工作 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 付给基金 管理人。 若遇法
定 节假日、 公休假等, 支 付日 期顺延。
2 、基 金托 管人的托 管费
本 基金的托 管费按前 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 的0.10% 的年 费率 计提。托 管
费 的计算方 法如下:
H =E ×0.1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的基 金托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金资 产净值
基 金托管费 每日计算, 逐日累 计至每月 月末, 按 月支付, 由 基金管 理
人 与基金托 管人核对 一致后, 基金 托管 人按照与 基金管理 人协商一 致的 方
式 于次月前 3 个工作 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 取。 若遇 法定节假 日、 公
休 假等,支 付日期顺 延。”
本议案 如获得基 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审议通过 , 基 金管 理人将根 据基 金
份 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 对 《基金 合同》 进 行修改, 并 可在不 涉及基金 合同 当
事 人权利义 务关系变 化或对基 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 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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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下, 对 《基 金合同》 进行其 他修改或 必要补充。 本基金 的招募说 明书 也
将 进行必要 的修 改或 补充。
上 述议案, 请予审议 。
万 家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二 〇一六年 十月 十二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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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
万家恒瑞18 个 月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表 决
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证件号码( 身 份证件号/ 营 业执照号) 基金账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万家恒瑞18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有关事项
的议案 》
基金份额持有人/ 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请以打 “√” 方式 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 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未选或表决意见空
白 (且其他各项符合会议 公告规定) 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其所持全部基金
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 “弃权” 。 多选、 模糊不清、 相互矛盾的表决意见或签字/ 盖 章部分 不
完整、不清晰的,将视为无效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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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 女士/ 公 司代 表 本 人( 或 本 机构 )
参加投票 截止日为 2016 年 11 月 14 日的以通 讯方式召 开的 万家 恒瑞 18
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基 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 并代 为 全权行 使
对所有方 案的表决 权。
委托人签 字/ 盖章 :
委托人身 份证号或 营业执照 注册号 :
委托人基 金账户号 :
受托人签 字/ 盖章 :
受托人身 份证号或 营业执照 注册号 :
委托日期 :
年
月
日
注: 此授 权委托书 复印、 或 按以上格 式自制, 在填写完 整并签字 盖章后 均
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