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沪港深股票:关于新增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汇 丰 晋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于新增 上 海 陆 金 所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为 汇丰晋信 沪 港 深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代 销 机 构 的 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 年 10 月 10 日
1 、 公 告 基 本 信 息
基金名称 汇丰晋信沪 港 深 股 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丰晋信沪 港 深 股 票
基金 A 类 代码 002332
基金 C 类代码 00233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 丰 晋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名 称 汇 丰 晋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公告依据
汇丰晋信汇 丰 晋 信 沪 港 深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招 募 说 明 书
代理销售起始日 2016 年 10 月 10 日
(1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 (2 )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资管” ) 。
2 、 代 销 机 构 网 点
投资者可在 陆 金 所 资 管 的各指定网点进行汇丰晋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开户、认购及其他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 陆 金 所 资 管 的相关规定。
3 、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以 下 途 径 咨 询 详 情
(1 )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客服电话:4008219031
(2 )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4 、 其 他 需 要 提 示 的 事 项
(1 ) 本 公 告 仅 对 本 公 司 新增 陆 金 所 资 管 为 汇丰晋信 沪 港 深 股 票 型证券投资
基金代销机构予 以 说 明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 、
最 新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
(2 )风 险 提 示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承 诺 以 诚 实 信 用 、勤 勉 尽 责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
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
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 《 基 金 合 同 》 、 《 招 募 说 明 书 》 等 基 金 法 律 文 件 , 了 解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
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 险 , 由 投 资 人 自 行 负 担 。 敬 请 投 资 人 在 购 买 基 金 前 认 真 考 虑 、
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