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鸿阳:关于持有的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 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规定,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本公司)自2008年 9月16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 的长期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没有市价, 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采用“指数收益法” 确定公允价值。 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6年 9月30 日起,本公司旗 下基金持有的 “兴民智通” (股票代码:002355)采用“指数收 益法”进行估值。待该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 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