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广发活期宝A(000748)

广发活期宝: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广 发 活 期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2016 年 第2 号]
基 金 管 理 人 : 广 发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时 间 : 二 〇 一 六 年 九 月2
【重 要提 示】
本 基 金 于 2014 年 5 月 22 日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许 可 [ 201 4] 519 号 文 注 册 。 本 基 金 合 同 于 2014
年8月28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 募说 明书 经中国 证监 会注 册, 但 中国 证监 会对本 基金 募集 的注册 ,并 不表 明其 对 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 管理 人依 照恪尽 职守 、诚 实信 用 、谨 慎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基 金财 产, 但不 保 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 金投 资于 证券市 场, 基金 净值 会 因为 证券 市场波 动等 因素 产生波 动, 投资 者在 投 资
本基 金前 ,需充 分了 解本基 金的 产品特 性, 并承 担基金 投资 中出现 的各 类风险 ,包 括:因 政
治、 经济 、社会 等环 境因素 对证 券价格 产生 影响 而形成 的系 统性风 险, 个别证 券特 有的非 系
统性 风险 ,由于 基金 投资人 连续 大量赎 回基 金产 生的流 动性 风险, 基金 管理人 在基 金管理 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 (更新)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8月28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2016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
第一 部分 基金 管理 人
一、 概况
1、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56 室
3、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4、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5、设立时间:2003 年 8 月 5 日
6、电话:020-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105828
7、联系人:段西军
8、注册资本:1.2688 亿元人民币
9、 股权结构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 )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深 圳市前 海香 江金融 控股 集团有 限公 司、 康美药 业股 份有限 公司 和广州 科技 金融创 新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分 别 持 有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51.135 % 、 15.763 % 、 15.763 % 、 9.458 % 和
7.881%的股权。
二、 主要 人员情 况
1、董事会成员
孙树 明: 董事 长,男 ,经 济学 博士 , 高级 经济 师。兼 任广 发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
执行 董事 、党委 书记 , 中国 注册 会计师 协会 道德准 则委 员会委 员, 中国 资产评 估协 会常务 理
事, 上海 证券交 易所 第三届 理事 会理事 ,上 海证 券交易 所第 一届上 市咨 询委员 会委 员,广 东
金融 学会 副会长 ,广 东省预 算腐 败工作 专家 咨询 委员会 财政 金融运 行规 范组成 员, 中证机 构
间报 价系 统股份 有限 公司副 董事 长。曾 任财 政部 条法司 副处 长、处 长, 中国经 济开 发信托 投
资公 司总 经理办 公室 主任、 总经 理助理 ,中 共中 央金融 工作 委员会 监事 会工作 部副 部长, 中
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主任等职务。
林传 辉: 副董 事长, 男, 大学 本科 学 历, 现任 广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总经 理, 兼任 广 发
国际 资产 管理有 限公 司董事 长, 瑞元资 本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长,中 国基 金业协 会创 新与战 略
发展 专业 委员会 委员 、资产 管理 业务专 业委 员会 委员,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第三届 上诉 复核委 员
会委 员。 曾任广 发证 券投资 银行 总部北 京业 务总 部总经 理、 投资银 行总 部副总 经理 兼投资 银广 发 活 期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4
行上海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晓 燕: 董事 ,女, 硕士 ,现 任广 发 证券 副总 裁、财 务总 监, 兼任广 发控 股( 香港 ) 有
限公 司董 事,证 通股 份有限 公司 监事, 监事 长。 曾任广 东广 发证券 公司 投资银 行部 经理、 广
发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财务部 经理 、财务 部副 总经 理、投 资自 营部副 总经 理、广 发基 金管理 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戈俊 :董 事, 男,管 理学 硕士 ,高 级 经济 师, 现任烽 火通 信科 技股份 有限 公司 副总 裁 、
财务 总监 兼董事 会秘 书, 兼任 武汉 烽火国 际技 术有限 责任 公司、 南京 烽火 藤仓光 通信 有 限公
司、 武汉烽火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烽火诚城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 征信 有限公 司、 西安北 方光 通信有 限责 任公 司、武 汉烽 火普天 信息 技术有 限公 司、武 汉
市烽 视威 科技有 限公 司、武 汉光 谷机电 科技 有限 公司、 成都 大唐线 缆有 限公司 、 南京 烽火 星
空通 信发 展有限 公司 等公司 董事 ;兼任 武汉 烽火网 络有 限责任 公司 、武汉 烽火 信息 集成 技 术
有限 公司 、藤仓 烽火 光电材 料科 技有限 公司 、大 唐软件 股份 有限公 司等 公司监 事 。曾 任烽 火
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
翟美 卿: 董事 ,女, 工商 管理 硕士 , 现任 深圳 市前海 香江 金融 控股集 团有 限公 司法 定 代
表人 ,香 江集团 有限 公司总 裁。 兼任全 国政 协委 员、全 国妇 联常委 、香 江社会 救助 基金会 主
席, 深圳 市深商 控股 集团股 份有 限公司 董事 ,广 东南粤 银行 董事, 深圳 龙岗国 安村 镇银行 董
事。
许冬 瑾: 董事 ,女, 工商 管理 硕士 , 主管 药师 ,现任 康美 药业 股份有 限公 司副 董事 长 、
副总 经理 ,兼任 中国 中药 协会中 药饮 片专业 委员 会专家 ,全 国中 药标准 化技 术委员 会委 员,
全国 制药 装备标 准化 技术委 员会 中药炮 制机 械分 技术委 员会 副主任 委员 ,国家 中医 药行业 特
有工 种职 业技能 鉴定 工作中 药炮 制与配 置工 专业 专家委 员会 副主任 委员 ,广东 省中 药标准 化
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曾任广东省康美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茂 云: 独立 董事, 男, 法学 博士 , 教授 ,博 士生导 师, 现任 复旦大 学教 授, 兼任 宁波
大学 特聘 教授, 上海 四维乐 马律 师事务 所兼 职律 师,绍 兴银 行独立 董事 ,海尔 施生 物医药 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复旦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姚海 鑫: 独立 董事, 男, 经济 学博 士 、教 授、 博士生 导师 , 现任 辽宁 大学 新华国 际 商 学
院教 授, 兼任东 北制 药(集 团) 股份有 限公 司及 沈阳 化工 股份有 限公 司 独立 董事 。 曾任 辽宁
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工商管理硕 士 (MBA) 教育中心副主任、 计财处处长、 学科建设处
处长、发展规划处处长、新华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
罗海 平: 独立 董事, 男, 经济 学博 士 , 现任中 华联 合财 产保险 股份 有限 公司董 事长 、总广 发 活 期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5
裁, 兼任 中华联 合保 险控股 股份 有限公 司常 务副 总裁。 曾任 中国人 民保 险公司 荆州 市分公 司
经理 、中 国人民 保险 公司湖 北省 分公司 业务 处长 、中国 人民 保险公 司湖 北省国 际部 总经理 、
中国 人民 保险公 司汉 口分公 司总 经理 , 太 平保 险湖北 分公 司总经 理, 太平保 险公 司总 经 理助
理, 太平 保险公 司副 总经理 兼纪 委书记 , 民安 保险 (中国 )有 限公司 副总 裁 ,阳 光财 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阳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
2、监事会成员
符兵 :监 事会 主席, 男, 西方 经济 学 硕士 ,经 济师。 曾任 广东 物资集 团公 司计 划处 副 科
长, 广东 发展银 行广 州分行 支行 长、总 行资 金部 处长, 广发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广州 分公司 总
经理、 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 市场拓展部总经理 、 营销服务部总经理、 营销总监、 市场总 监 。
匡丽 军: 监事 ,女, 工商 管理 硕 士, 高级 涉外 秘书, 现任 广州 科技金 融创 新投 资控 股 有
限公 司工 会主席 、副 总经理 。曾 任广州 科技 房地 产开发 公司 办公室 主任 , 广州 屈臣 氏公司 行
政主 管, 广州市 科达 实业发 展公 司办公 室主 任、 总经理 , 广州 科技 风险投 资有 限公司 办公 室
主任、董事会秘书。
吴晓 辉: 监事 ,男, 工学 硕士 ,现 任 广发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信 息技术 部总 经理 ,兼 任 广
发基金分工会主席。曾任广发证券电脑中心员工、副经理、经理。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林传 辉: 总经 理,男 ,大 学本 科学 历 ,兼 任广 发国际 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瑞 元 资
本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长,中 国基 金业协 会创 新与 战略发 展专 业委员 会委 员,资 产管 理业务 专
业委 员会 委员,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第三届 上诉 复核 委员会 委员 。曾任 广发 证券投 资银 行总部 北
京业 务总 部总经 理、 投资银 行总 部副总 经理 兼投 资银行 上海 业务总 部副 总经理 、投 资银行 部
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平 :副 总经 理,男 ,硕 士 , 经济 师。 曾任 上海荣 臣集 团市 场部经 理、 广发 证券投 资银
行部华南业务部副总经理、 基金科汇基金经理,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研究负责 人 ,
广发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总经 理助 理, 中 国 证券 监督管 理委 员会第 六届 创业板 发行 审核 委 员会
兼职委员。
易阳 方: 副总 经理, 男, 经济 学硕 士 ,经 济师 。兼 任广发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投 资总 监,
广发 聚丰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广发 聚祥 灵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广发 稳裕 保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广 发国际 资产 管理有 限公 司董事 ,瑞 元资本 管
理有 限公 司董事 。曾 任广发 证券 投资自 营部 副经 理, 中国 证券 监督管 理委 员会发 行审 核委员广 发 活 期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6
会发行 审核 委员, 广发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投资 管理 部总经 理、 总经理 助理 ,广发 制造 业 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段西 军: 督察 长,男 ,博 士。 曾 在广 东省 佛山 市财贸 学校 、广 发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工作。
邱春 杨: 副总 经理, 男, 经济 学博 士 ,瑞 元资 本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曾任 原南 方证 券资
产管理部产品设计人员,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 金融工程部副总经 理 、
产品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经理。
魏恒 江: 副总 经理, 男, 工学 硕士 , 高级 工程 师。兼 任广 东证 券期货 业协 会副 会长 及 发
展委 员会 委员。 曾在 水利部 、广 发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工 作, 历任广 发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上 海
分公司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4、基金经理
温 秀 娟 , , 女 , 中 国 籍 , 经 济 学 学 士 , 16 年 证 券 和 基 金 业 从 业 经 历 , 持 有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金业从业证书 , 2000 年 7 月至 2004 年 10 月任职于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江门营业部 , 2004
年 10 月 至 200 8 年 8 月 在 广 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固 定 收 益 部 工 作 , 2008 年 8 月 1 1 日 至 今 在
广 发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固 定 收 益 部 工 作 , 2010 年 4 月 29 日 起 任 广 发 货 币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3 年 1 月 14 日起任广发理财 30 天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 6 月 20 日起任广发理财
7 天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 年 12 月 2 日起任广发现金宝场内货币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
年 3 月 17 日起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 2014 年 8 月 28 日起任广 发活
期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任 爽 , 女 , 中 国 籍 , 经 济 学 硕 士 , 8 年 基 金 业 从 业 经 历 , 持 有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从 业
证 书 , 2008 年 7 月 至 今 在 广 发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固 定 收 益 部 兼 任 交 易 员 和 研 究 员 , 201 2 年
12 月 12 日起任广发纯债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 年 6 月 20 日起任广发理财 7 天债券 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13 年 10 月 22 日起任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 年 1
月 27 日起任广发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 年 5 月 30 日起任广发钱袋子货 币市
场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4 年 8 月 28 日 起 任 广 发 活 期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5 年 6
月 8 日 起 任 广 发 聚 泰 混 合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6 年 3 月 21 日 起 任 广 发 稳 鑫 保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5、本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如下:广 发 活 期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7
主席 :公 司总 经理林 传辉 ;成 员: 公 司副 总经 理易阳 方, 权益 投资总 监刘 晓龙 ,权 益 投
资一部总经理李巍,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孙迪,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张芊。
三、 基金 管理人 的职 责
1、 依法募集基金, 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 1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 管理人 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
(1) 严格遵守 《基金法》 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进行基金资产
的投资。
2、 基金管 理人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 规章的规定, 基金资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 动 :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广 发 活 期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8
(5)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 不利 用职务之便为自己、 代理人、 代表人、 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 益 ;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 基金 管理人 的内 部控制 制度
基金 管理 人的 内部风 险控 制制 度包 括 内部 控制 大纲、 基本 管理 制度、 部门 业务 规章 等 。
内部 控制 大纲是 对公 司章程 规定 的内控 原则 的细 化和展 开, 对各项 基本 管理制 度的 总揽和 指
导。 内部 控制大 纲明 确了内 部控 制目标 和原 则、 内部控 制组 织体系 、内 部控制 制度 体系、 内
部控 制环 境、内 部控 制措施 等。 基本管 理制 度包 括风险 控制 制度、 基金 投资管 理制 度、基 金
绩效 评估 考核制 度、 集中交 易制 度、基 金会 计制 度、信 息披 露制度 、信 息系统 管理 制度、 员
工保 密制 度、危 机处 理制度 、监 察稽核 制度 等。 部门业 务规 章是在 基本 管理制 度的 基础上 ,
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工作要求、业务流程等的具体说明。
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公司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四道内控防线:
1、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
各业 务均 制定详 尽的 操作流 程, 各岗位 人员 上岗 前必须 声明 已知悉 并承 诺遵守 ,在 授权范 围
内承担各自职责。
2、 建立相 关部门、 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 。 公司在相关部门、 相关岗
位之 间建 立重要 业务 处理凭 据传 递和信 息沟 通制 度,后 续部 门及岗 位对 前一部 门及 岗位负 有
监督的责任。
3、 建立以 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 各部门、 各机构、 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
监控防线。 监察稽核部属于内核部门, 直接接受总经理的领导, 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
4、 建立以合规审核委员会及督察长为核心, 对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的第 四道
监控防线。9
第二 部分 基金 托管 人
一、 基金 托管人 基本 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日期: 1988 年 8 月 22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 1988] 347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0.52336751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 号
联系人:林 成
联系电话:021- 52629999- 212012
传真:021- 62159217
兴业银行成立于 1988 年 8 月, 是经国务院、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 业银
行之一, 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 , 2007 年 2 月 5 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票代
码: 601 1 66 ) ,注册资本 190.52 亿元。
兴业 银行 主要 经营范 围包 括: 吸收 公 众存 款; 发放短 期、 中期 和长期 贷款 ;办 理国 内 外
结算 ;办 理票据 承兑 与贴现 ;发 行金融 债券 ;代 理发行 、代 理兑付 、承 销政府 债券 ;买卖 政
府债 券、 金融债 券; 代理发 行股 票以外 的有 价证 券;买 卖、 代理买 卖股 票以外 的有 价证券 ;
资产 托管 业务; 从事 同业拆 借; 买卖、 代理 买卖 外汇; 结汇 、售汇 业务 ;从事 银行 卡业务 ;
提供 信用 证服务 及担 保;代 理收 付款项 及代 理保 险业务 ;提 供保管 箱服 务;财 务顾 问、资 信
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开业 二十 多年 来,兴 业银 行始 终坚 持 “ 真诚 服务 ,相 伴成长 ” 的经 营理 念, 致力于 为客
户提供全面、 优 质、 高效的金融服务, 坚持走差异化发展道路, 经营实力不断增强 。 根据 2015
年业绩快报,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兴业银行资产总额 达 5.30 万亿元 , 实现营业收入 1544.99
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2.57 亿元。 .
在 2015 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 1000 强排名中,兴业银行按一级资本排名列第广 发 活 期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1 0
36 位;在 2015 年《福布斯》全球上市企业 2000 强排名中,兴业银行位居第 73 位;在 2015
年 《 财富》 世界 500 强中, 兴业银行排 名第 271 位, 稳居全球银行 50 强、 全球上市企业 100
强、 世界 企业 500 强。 同时 ,在国 内外 各种 权威机 构组 织的评 比中 ,先 后荣获 “ 最佳 中资 银
行” 、 “ 最佳战略创新银行 ” 、 “最佳绿色银行” 、 “亚洲可持续银行奖冠军” 、 “年度金控集团” 、
“最佳普惠金融银行” 、 “中国上市公司卓越董事会 (主板) ” 、 “亚洲最佳股东回报银行” 、 “最
具社会责任上市公司” 、 “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单位)奖” 、 “中国最佳雇主”等多项大奖。
二、 基金 托管部 门及 主要人 员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 下设综合管理处 、 市场处、 委托资产管理处、
科技 支持 处、稽 核监 察处、 运营 管理处 、期 货业 务管理 处、 期货存 管结 算处和 养老 金管理 中
心等处室,共有员工 100 余人, 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三、 基金 托管业 务经 营情况
2005 年 4 月 26 日, 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核准, 兴业银行获得开展证券投资 基金
托管业务资格。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兴业银行已托管开放式基金 95 只, 托管基金财产规
模 3,451.64 亿元。
第三 部分 相关 服务 机构
一、 基金 份额发 售机 构
1 、直销机构
本公 司通 过在 广州、 北京 、上 海设 立 的分 公司 及本公 司网 上交 易系统 为投 资者 办理 本 基
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 1 )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3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7 楼
直销中心电话: 020- 89899073 020- 89899042广 发 活 期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1 1
传真:020- 89899069 020- 89899 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D 座 1 1 层
电话:010- 68083368
传真:010- 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 905-10 室
电话:021- 68885310
传真:021- 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 者可 以通 过本公 司网 上交 易系 统 办理 本基 金的开 户、 认购 等业务 ,具 体交 易细 则 请
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 w w . g f f unds .c om .c n
本公司网址: w w w . g f f unds .c om .c 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 020- 83936999
客服传真:020- 34281 1 05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代销机构
(1)名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8 号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联系人:滕克
联系电话:0532-85709787
传真:0532-85709799
客服电话: (青岛)96588, (全国)400-66-96588
公司网站:www.qdccb.com
二、 注册 登记人广 发 活 期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1 2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 56 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电话:020- 89188970
传真:020- 89899175
联系人:李尔华
三、 出具 法律意 见书 的律师 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中 289 号南方传媒大厦 15-18 层
负责人:牟晋军
电话:020-66857288
传真:020-366857289
经办律师:刘智、陈琛
联系人:牟晋军
四、 审计 基金资 产的 会计师 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法人代表:卢伯卿
联系人:洪锐明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明静、吴迪1 3
第四 部分 基金 的名 称
广 发 活 期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第五 部分 基金 的类 型
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 部 分 基金 的投 资目标
在严 格控 制风 险、保 持较 高流 动性 的 基础 上, 力争实 现稳 定的 、高于 业绩 比较 基准 的 投
资收益。
第七 部 分 基金 的投 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具体如下:
1、现金;
2、通知存款;
3、短期融资券(包括超级短期融资券) ;
4、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5、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债券回购;
6、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
7、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资产支持证券;
8、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中期票据;
9、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下简称“ 央行票据” ) ;
10、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 律法 规或 监管机 构以 后允 许货 币 市场 基金 投资其 他金 融工 具,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 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将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广 发 活 期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1 4
第八 部 分 基金 的 投资 策略
一、 投资 策略
本基 金将 在深 入研究 国内 外的 宏观 经 济走 势、 货币政 策变 化趋 势、市 场资 金供 求状 况 的
基础 上, 分析和 判断 利率走 势与 收益率 曲线 变化 趋势, 并综 合考虑 各类 投资品 种的 收益性 、
流动性和风险特征,对基金资产组合进行积极管理。
(一)利率预期策略
影响 利率 走势 的因素 很多 ,影 响短 期 利率 变动 的因素 更多 ,运 行方式 也更 为复 杂。 基 金
管理人将重点考察以下两个因素:
1、 中央银行、 财政部等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的政策意图。 政府对金融市场运行的影响
非常 深远 。国家 宏观 经济管 理部 门尤其 是中 央银 行对经 济运 行形势 的判 断及采 取的 应对政 策
是影响市场利率走势的关键因素之一。
2、 短期资金供求变化。 短期资金市场参与者的头寸宽紧程度是短期利率变动的重要主导
力量。短期利率随短期资金供求变化呈一定的季节波动形态。
具体 而言 ,本 基金管 理人 将持 续跟 踪 反映 国民 经济变 化的 宏观 经济指 标, 对国 家经 济 政
策进行深入分析, 进而对短期利率的变化态势做出及时反应。 重点关注的宏观经济指标包 括 :
国家经济管理部门政策、预期物价指数、相关市场资金供求关系等等。
在分析方法上,本基金管理人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
(二)期限配置策略
在短 期利 率期 限结构 分析 的基 础上 , 根据 对投 资对象 流动 性和 收益性 的动 态考 察, 构 建
合理 期限 结构的 投资 组合。 从组 合总的 剩余 期限 结构来 看, 一般说 来, 预期利 率上 涨时, 将
适当 缩短 组合的 平均 期限; 预期 利率下 降时 ,将 在法律 法规 允许的 范围 内适当 延长 组合的 平
均剩余期限。
(三)品种配置策略
在短 期利 率期 限结构 分析 和品 种深 入 分析 的基 础上, 进行 品种 合理配 置。 当预 期利 率 上
涨时 ,可 以增加 回购 资产的 比重 ,适度 降低 债券 资产的 比重 ;预期 利率 下降, 将降 低回购 资
产的比重,增加债券资产的比重。
(四)银行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投资策略
银行 定期 存款 及大额 存单 是本 基金 的 主要 投资 对象, 因此 ,银 行定期 存款 及大 额存 单 的
投资 将是 本基金 关注 的重点 之一 。具体 而言 ,在 组合投 资过 程中, 本基 金将在 综合 考虑成 本广 发 活 期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1 5
收益 的基 础上, 尽可 能的扩 大交 易对手 方的 覆盖 范围, 通过 对这些 银行 广泛、 耐心 而细致 的
询价 ,挖 掘出利 率报 价较高 的多 家银行 进行 银行 定期存 款及 大额存 单的 投资, 在获 取较高 投
资收益的同时尽量分散投资风险,提高存款及存单资产的流动性。
(五)套利策略
在久 期控 制的 基础上 ,本 基金 管理 人 将对 货币 市场的 各个 细分 市场进 行深 入研 究分 析 ,
在严 格控 制风险 和保 障流动 性的 前提下 ,寻 找跨 市场、 跨期 限、跨 品种 的套利 投资 机会, 以
期获 得更 高的收 益。 当然, 由于 交易机 制的 限制 ,目前 挖掘 套利投 资机 会的投 资方 法主要 是
用风 险相 当,但 收益 更高的 品种 替代收 益较 低的 品种, 或者 用收益 相当 ,风险 较低 的品种 替
代风险较高的品种。
(六)流动性管理策略
流动 性好 是货 币市场 基金 的重 要特 征 之一 。在 日常的 投资 管理 过程中 ,本 基金 将会 紧 密
关注申购/ 赎回现金流变化情况、 季节性资金流动等影响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管理的因素, 建
立组合流动性监控管理指标,实现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实时管理。
具体 而言 ,本 基金将 综合 平衡 基金 资 产在 流动 性资产 和收 益性 资产之 间的 配置 比例 , 通
过现 金留 存、银 行定 期存款 提前 支取、 持有 高流 动性券 种、 正向回 购、 降低组 合久 期等方 式
提高 基金 资产整 体的 流动性 ,也 可采用 持续 滚动 投资方 法, 将回购 或债 券的到 期日 进行均 衡
等量配置,以满足日常的基金资产变现需求。
二、 投资 决策 依据和 投资 程序
(一)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微观经济运行趋势和证券市场走势。
(二)投资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整体投资战略。
2 、 固 定 收 益 部 研 究 员 根 据 自 身 或 者 其 他 研 究 机 构 的 研 究 成 果 , 形 成 利 率 走 势 预 测 、 券
种配置建议等,为债券决策提供支持。
3 、 固 定 收 益 基 金 经 理 小 组 根 据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的 投 资 战 略 , 结 合 研 究 员 的 研 究 报 告 ,
拟订 所辖 基金的 具体 投资计 划, 包括: 资产 配置 、目标 久期 、期限 结构 、个券 选择 等投资 方
案。广 发 活 期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1 6
4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对 固 定 收 益 基 金 经 理 小 组 提 交 的 方 案 进 行 论 证 分 析 , 并 形 成 决 策 纪
要。
5 、 根 据 决 策 纪 要 , 固 定 收 益 基 金 经 理 小 组 构 造 具 体 的 投 资 组 合 及 操 作 方 案 , 交 由 中 央
交易部执行。
6、中央交易部按有关交易规则执行,并将有关信息反馈至基金经理小组。
7 、 基 金 绩 效 评 估 与 风 险 管 理 小 组 重 点 控 制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的 市 场 风 险 和 流 动 性 风 险 , 定
期进行基金绩效评估,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综合评估意见和改进方案。
第九 部份 业绩 比较 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
本基 金定 位为 现金管 理工 具, 注重 基 金资 产的 流动性 和安 全性 ,因此 采用 活期 存款 利 率
(税 后) 作为业 绩比 较基准 。活 期存款 利率 由中 国人民 银行 公布, 如果 活期存 款利 率或利 息
税发生调整,则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将从调整当日起开始生效。
第十 部分 风险 收益 特征
本基金属于货币市场基金,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第十 一部 分 基金 投资 组合报 告
基金 管理 人的 董事会 及董 事保 证本 报 告所 载资 料不存 在虚 假记 载、误 导性 陈述 或重 大 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 规定 ,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1 2 . 1 期末 基金 资产组 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广 发 活 期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1 7
序
号
项目
金额(元)
占 基 金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238,447,628.5
3
79.26
其中:债券 238,447,628.5
3
79.26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 中 : 买 断 式 回 购 的 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 行 存 款 和 结 算 备 付 金
合计
60,213,924.22 20.01
4 其他各项资产 2,182,615.00 0.73
5
合计 300,844,167.7
5
100.00
1 2 . 2 债券 回购 融资情 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4.93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28,517,865.74 10.48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 报告 期内 债券 回购融 资余 额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的 比例 为报告 期内 每日 融资 余额 占 资广 发 活 期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1 8
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
债券 正回 购的资 金余 额超过 基金资 产净 值的 20 %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 20%。
1 2. 3 基金 投资 组合平 均剩 余期限
1 2. 3.1 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基本 情况
项目 天数
报 告期 末 投资 组 合平 均剩 余
期限
105
报 告期 内 投资 组 合平 均剩 余
期限最高值
106
报 告期 内 投资 组 合平 均剩 余
期限最低值
18
报告 期内 投资组 合平 均剩余 期限超 过 1 80 天情 况说 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 天” ,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1 2. 3.2 期末 投资 组合平 均剩 余期限 分布比 例
序
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 产占基金资产净
值 的比例( % )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
1 30 天以内 0.08 10.48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73.13 -广 发 活 期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1 9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 天(含) —180 天 29.1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80 天 ( 含) —397 天 (含) 7.4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 计 109.80 10.48
1 2 . 4 期末 按债 券品种 分类 的债券 投资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0,319,542.73 7.47
其 中 : 政 策 性
金融债
20,319,542.73 7.47
4 企业债券 - -
5 企 业 短 期 融 资
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218,128,085.80 80.20
8 其他 - -
9 合计 238,447,628.53 87.67
10 剩 余 存 续 期 超 - -广 发 活 期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2 0
过 397 天 的 浮
动利率债券
1 2 . 5 期末 按摊 余成本 占基 金资产 净值比 例大 小排名 的前 十名债 券投 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张)
摊余成本(元)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1 111618154 16 华 夏
CD154
400,000.00 39,724,589.58 14.60
2 111611225 16 平 安
CD225
300,000.00 29,816,326.12 10.96
3 111617124 16 光 大
CD124
300,000.00 29,799,037.24 10.96
4 111609230 16 浦 发
CD230
300,000.00 29,796,591.40 10.95
5 140201 14 国开 01 200,000.00 20,319,542.73 7.47
6 111694517 16 广 州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CD091
200,000.00 19,715,246.42 7.25
7 111694749 16 常 熟 农
村 商 行
CD046
100,000.00 9,928,899.28 3.65
8 111694900 16 九 江 银
行 CD043
100,000.00 9,924,881.06 3.65
9 111694913 16 桂 林 银
行 CD040
100,000.00 9,924,641.84 3.65
10 111694922 16 威 海 商 100,000.00 9,923,779.10 3.65广 发 活 期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2 1
行 CD015
1 2 . 6 “影子 定价 ”与 “摊余 成本 法 ”确定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 告 期 内 偏 离 度 的 绝 对 值 在 0. 25( 含 )-0.5% 间
的次数 0 次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305%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064%
报 告 期 内 每 个 工 作 日 偏 离 度 的 绝 对 值 的 简 单 平
均值 0.0170%
1 2 . 7 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比 例大 小排名 的所 有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 2 . 8 投资 组合 报告附 注
12.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 金采 用 “摊余 成本 法 ”计价 ,即 计价 对象 以买入 成本 列示 ,按实 际利 率并 考虑 其
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12.8.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持有剩余 期限小 于 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 过 397 天的浮动
利率债券。
12.8.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 2. 8.4 期末 其他 各项资 产构 成
单位:人民币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817,764.17
4 应收申购款 1,364,850.83广 发 活 期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2 2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2,182,615.00
第十 二 部 分 基金 的业 绩
本基 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诚 实信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金 资 产 ,
但不 保证 基金 一定 盈利, 也不 保 证 最低收 益。 基金 的过 往业绩 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业绩数据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1、本基金本报告期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4.8.28-201
4.12.31
1.3241% 0.0038% 0.1225% 0.0000% 1.2016% 0.0 038%
2015.1.1-2015
.12.31 4.3453% 0.0164% 0.3549% 0.0000% 3.9904% 0.0 164%
2016.1.1-2016
.6.30
1.2706% 0.0019% 0.1769% 0.0000% 1.0937% 0.0 019%广 发 活 期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2 3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7.0703% 0.0124% 0.6543% 0.0000% 6.4160% 0.0 124%
注:业绩比较基准: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收 益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广发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 年 8 月 28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注: 本基 金建 仓期为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 6 个月 ,建 仓期 结束时 各项 资产 配置比 例符 合 本 基
金合同有关规定。广 发 活 期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2 4
第十 三部分 基金 费用
一、 基金 费用的 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 基金 费用计 提方 法、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7 %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 =E × 0.27 %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 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 管理 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 计至 每 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由基 金管理 人向 基金 托管 人 发
送基 金管 理费划 款指 令,基 金托 管人复 核后 于次 月前 5 个工 作日 内从基 金财 产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4%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
H =E × 0.04%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 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 托管 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 计至 每 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由基 金管理 人向 基金 托管 人 发广 发 活 期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2 5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取 。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0% ,计算公式如下:
H =E × 0.20%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 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每日 计提 ,按 月支 付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 管人发 送基 金销 售服 务 费
划付 指令 ,经基 金托 管人复 核后 于次月 首日 起 5 个工 作日 内从基 金财 产中一 次性 支付给 注册
登记 机构 ,由注 册登 记机构 代付 给销售 机构 。若 遇法定 节假 日、休 息日 或不可 抗力 致使无 法
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 “ 一、 基金 费用的 种类 中第 4 -9 项费 用 ” ,根 据有 关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定 ,按 费用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不列 入基金 费用 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 的损
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 费用 调整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托 管人 协商 一致 后 ,可 根据 基金发 展情 况调 整基金 管理 费率 、基 金 托
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低 基金 管理 费率、 基金 托管 费率 或 基金 销售 服务费 率等 费率 ,无须 召开 基金 份额 持 有
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第十 四部 份 对招 募说 明书更 新部 分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
理办 法 》 、 《证 券投 资基金 销售管 理办 法 》 、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法 》及 其它有 关法
律法 规的 要求 , 结合 本基 金管理 人对 本基金 实施 的投资 管理 活动 ,对《 广发 活期宝 货币 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6 年 1 号)的内容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
2 、在 “第四 部分 基金 托管 人 ” 部 分 ,根 据基金 托管 人人 员变动 及业 务经营 情况 对 基 金
托管人信息进行了相应更新。
3 、在 “第五 部分 相关 服务 机构 ”部分 , 增加 了相 关的代 销机 构, 对原有 销售 机构的 资
料进行更新,相关事宜均已公告。
4 、在 “第九 部分 基金 的投 资 ” 部 分 , 增加 了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 基金 投资 组 合 报
告。
5、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基金业绩。
6、根据最新公告,对“ 第二十二部 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内容进行了更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 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