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国联安鑫盈混合A(003275)

国联安鑫盈混合:关于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国联安鑫盈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 年9 月30 日 
1 公告 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国联安鑫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联安鑫盈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327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9 月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关于基金从业人员证券 投资基金有
关事项的规定》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 国 联 安鑫 盈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 《基 金 合同 》 ” ) 、 《 国
联安鑫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 《招
募说明书》 ” )等相关法律文件的有关规定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联安鑫盈混合A 国联安鑫盈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275 003276 
注: 自 《基金合同》 生 效之日起,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本基金管理人” 、 “基金管理人” )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 基金 募集 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
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6] 1907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6 年9 月 19 日至2016 年9 月23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
日期 
2016 年9 月27 日 
份额级别 
国联安鑫盈 混合
A 
国 联 安 鑫 盈 混
合C 
合计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 (单位: 户) 1006 508 1504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 (单位: 人
民币元 ) 
725,739,481.86 171,901,752.0
0 
897,641,233.8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
息(单位: 人民币元) 
57,143.89 13,737.32 70,881.21 
募集份额(单位:
份) 
有效认购份
额 
725,739,481.86 171,901,752.0
0 
897,641,233.86 
利息结转的
份额 
57,143.89 13,737.32 70,881.21 
合计 
725,796,625.75 171,915,489.3
2 
897,712,115.07 
募 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认 购 本 基 金 情
况 
认购的基金
份额 (单位:
份 ) 
0 0 0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0% 0% 0% 其他需要说
明的事项 
无 无 无 
募 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
份额 (单位:
份) 
0 30.00 30.00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0% 0.0000033% 0.0000033%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6 年9 月29 日 
注: (1)《 基 金合同 》 生效前发 生的律 师费、 会计师费 、法定 信息披 露费 及其他
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 不另用基金财产 支付。 
(2)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① 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30.00 份; 
②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
数量区间均为 0; 
③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3 其他 需要 提示的 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 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
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者应当在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2 个工
作日之后, 按照具体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有关规定, 及时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投
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021-38784766, 400-7000-365 (免
长途话费) 和网站 (www.gtja-allianz.com 或www.vip-funds.com) 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本基金 《基金合同》 和 《招募说明书》 等 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
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将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具体时
间 由本基金管理人在申购、 赎回开放日前依照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 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 并 不 代 表 其 将 来 表 现 。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