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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丰18C(160523)

安丰18C: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2 号 博时 安 丰18 个月 定 期开 放 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招募 说 明书 摘要 2016 年第 2 号 本基金 根 据 2013 年 6 月 28 日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 关于 核准 博时 安丰 18 个月 定 期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LOF ) 募 集的 批复》 ( 证监许 可[2013]903 号 ) 和 2013 年 7 月 16 日 《关于 博时 安丰 18 个月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金 募 集时 间安 排的 确认函 》 ( 基金 部函[2013]584 号 ) , 进行 募集。 【重要 提示】 博时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 “本 基金管 理人 ”或“管 理人” )保证 招募 说明书 的 内容真 实、 准确、 完整 。 本 摘要根 据基 金合 同和 基金 招募说 明书 编写 , 并 经中 国证监 会核 准, 但中国 证监 会对 本基 金作 出的任 何决 定 , 均 不表 明其 对本基 金的 价值 和收 益作 出实质 性判 断 或保证 ,也 不表 明投 资于 本基金 没有 风险 。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恪 尽职 守、 诚实 信用 、 谨 慎勤 勉 的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资 产, 但不 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也 不保 证最低 收益 。 投资有 风险 ,投 资者 在申 购本基 金前 应认 真阅 读本 招募说 明书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金合 同是 约定 基金 当事 人之间 权利 、 义 务的 法律 文件。 基金 投资 人自 依基 金合同 取得 基金份 额, 即成 为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和 本基 金合 同的 当事人 , 其 持有 基金 份额 的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对 基金合 同的承 认和 接受, 并按照 《基金 法》 、 《运作 办法》 、 基金 合同及 其他有 关规定 享有权 利 、 承 担义务 。 基 金投资 人欲 了解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的权 利和 义务 , 应 详细查 阅基 金合 同。 本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所载 内容截 止日 为2016 年 8 月22 日, 有关 财务 数据 和 净值表 现截 止日 为2016 年6 月30 日( 财务数 据未 经审 计) 。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2 第 一部分


基金管 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住所: 广东省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29 层 办公地 址: 广东省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29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光华 成立时 间: 1998 年7 月13 日 注册资 本: 2.5 亿 元人 民币 存续期 间: 持续经 营 联系人 :





韩强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以下简 称 “ 公司” ) 经 中国 证监会 证监 基字[1998]26 号文批 准 设立 。 目 前公 司股 东为 招 商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持 有股 份49% ; 中国 长城 资 产管理 公司 , 持 有股份 25% ;天 津港 (集 团) 有 限公 司, 持有 股份 6%; 上海 汇华 实业 有限 公 司,持 有股 份 12 % ; 上 海盛 业股 权投 资 基金有 限公 司 , 持 有股 份6% ; 广 厦建 设集 团有 限责 任公司 , 持有 股份 2% 。 注册 资本 为2.5 亿元人 民币 。 公司设 立了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负责 指导基 金资 产的 运作 、 确 定基本 的投 资策略 和投 资组 合的 原则 。 公司下 设两 大总 部和 二十 七个直 属部 门 , 分别 是 : 权益投 资总 部 、 固定 收益 总部以 及宏 观策略 部、 交易 部、 指数 与量化 投资 部、 特定 资产 管理部 、多 元资 产管 理部 、年金 投资 部 、 产品规 划部、 营销服 务部 、客户 服务中 心、市 场部 、养老 金业务 中心、 战略 客户部 、机构- 上海、 机构- 南方、 券商 业 务部、 零售- 北京、 零售- 上海、 零售- 南方、 互联 网 金融部 、 董 事 会办公 室、 办 公室、 人力 资源部 、 财务 部、 信 息技 术部、 基 金运 作部、 风险 管理部 和监 察 法 律部。 权益投 资总 部负 责公 司所 管理资 产的 权益 投资 管理 及相关 工作 。 权益 投资 总部 下设股 票 投资部 (含各 投资风 格小 组) 、研 究部。 股票 投资部 负责进 行股票 选择和 组合 管理。 研究部 负责完 成对 宏观 经济 、 投 资策略 、 行业 上市公 司及 市场的 研究 。 固定收 益总 部负责 公司 所 管 理资产 的固 定收 益投 资管 理及相 关工 作 。 固定 收益 总部下 设现 金管 理组 、 公 募基金 组 、 专 户 组、国 际组 和研 究组 ,分 别负责 各类 固定 收益 资产 的研究 和投 资工 作。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3 市场部 负责 公司 市场 和销 售管理 、 销售 组织 、 目 标 和费用 管理 、 销售督 导与 营销培 训管 理、 推动 金融 同业业 务合 作与拓 展 、 国 际业务 的推 动与协 作等 工作 。 战 略客 户部负 责北 方 地 区由国 资委和 财政部 直接 管辖企 业以及 该区域 机构 客户的 销售与 服务工 作。 机构-上 海和 机 构-南方 分别主 要负 责华东 地区、 华南地 区以及 其他 指定区 域的机 构客户 销售 与服务 工作。 养老金 业务 中心 负责 公司 社保基 金 、 企 业年金 、 基 本养老 金及 职业 年金 的客 户拓展 、 销售 与 服务、 养老 金研 究与 政策 咨询、 养老 金销 售支 持与 中台运 作协 调、 相关 信息 服务等 工 作 。 零 售-北京 、零售-上海 、零 售- 南方 负责公 司全 国范围 内零售 客户的 渠道销 售和 服务。 营销服 务部负 责营 销策 划、 总行 渠道维 护和 销售 支持 等工 作。 宏观策 略部 负责 为投 委会 审定资 产配 置计 划提 供宏 观研究 和策 略研 究支 持 。 交 易部负 责 执行基 金经 理的 交易 指令 并进行 交易 分析 和交 易监 督。 指数 与量 化投 资部 负责 公司各 类指 数 与量化 投资 产品 的研 究和 投资管 理工 作 。 特 定资 产管 理部负 责公 司权 益类 特定 资产专 户和 权 益类社 保投 资组 合的 投资 管理及 相关 工作 。 多元 资产 管理部 负责 公司 的基 金中 基金投 资产 品 的研究 和投 资管 理工 作 。 年 金投资 部负 责公 司所 管理 企业年 金等 养 老 金资 产的 投资管 理及 相 关工作 。 产 品规 划部 负责 新产品 设计 、 新 产品 报批 、 主管 部门 沟通 维护 、 产 品维护 以及 年金 方案设 计等 工作 。 互 联网 金融部 负责 公司 互联 网金 融战略 规划 的设 计和 实施 , 公司 互联 网金 融的平 台建 设 、 业务 拓展 和客户 运营 , 推动公 司相 关业务 在互 联网 平台 的整 合与创 新 。 客 户 服务中 心负 责零 售客 户的 服务和 咨询 工作 。 董事会 办公 室专 门负 责股 东会、 董事 会、 监事 会及 董事会 各专 业委 员会 各项 会务工 作 ; 股东关 系管 理与 董、 监事 的联络 、沟 通及 服务 ;基 金行业 政策 、公 司治 理、 战略发 展研 究 ; 与公司 治理 及发 展战 略等 相关的 重大 信息 披露 管理 ; 政 府公 共 关 系管理 ; 党 务工作 ; 博时 慈 善基金 会的 管理 及运 营等 。 办 公室 负责 公司的 战略 规划研 究 、 行 政后勤 支持 、 会 议及 文件 管 理、 公 司文化 建设、 品牌 传播、 对外媒 体宣 传、 外 事活动 管理、 档案 管理 及 工会工 作等。 人 力资源 部负 责公 司的 人员 招聘、 培训 发展 、 薪 酬福 利、 绩 效评 估、 员工 沟通 、 人力 资源 信息 管理工 作。 财务 部负 责公 司预算 管理 、 财 务核 算、 成本控 制、 财务 分析 等工 作。 信 息技 术部 负责信息 系统 开发、 网络 运行及维 护、IT 系 统安全 及数据备 份等 工作。 基金 运作部负 责基 金会计 和基 金注 册登 记等 业务。 风险 管理 部负 责建 立和完 善公 司投 资风 险管 理制度 与流 程 , 组织实 施公 司投 资风 险管 理与绩 效分 析工 作, 确保 公司各 类投 资风 险得 到良 好监督 与控 制 。 监察法 律部 负责 对公 司投 资决策 、 基 金运 作、 内部 管理、 制度 执行 等方 面进 行监察 , 并 向公 司管理 层和 有关 机构 提供 独立、 客观 、公 正的 意见 和建议 。 另设北 京分 公司 、 上 海分 公司、 沈阳 分公 司、 郑州 分公司 和成 都分 公司 , 分 别负责 对驻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4 京、 沪 、 沈 阳、 郑 州和 成 都人员 日常 行政 管理 和对 赴京、 沪、 沈阳 和郑 州处 理公务 人员 给予 协助。 此外 ,还 设有 全资 子公司 博时 资本 管理 有限 公司, 以及 境外 子公 司博 时基金 (国 际 ) 有限公 司。 截止 到2016 年6 月30 日 , 公司 总人 数为447 人, 其中研 究员 和基 金经 理超 过 87% 拥有 硕士及 以上 学位 。 公司已 经建 立健 全投 资管 理制度 、 风 险控 制制 度、 内部监 察制 度、 财务 管理 制度、 人事 管理制 度、 信息 披露 制度 和员工 行为 准则 等公 司管 理制度 体系 。 二、主 要成 员情 况 1 、基 金管 理人 董事 会成 员 张光华 先生 , 博 士, 董事 长。 历 任国 家外 汇管 理局 政研室 副主 任, 计划 处处 长, 中 国人 民银行 海南 省分 行副 行长 、 党委 委员 , 中 国人 民银 行广州 分行 副行 长、 党委 副书记 , 广 东发 展银行 行长、 党委 副书 记 , 招商 银行副 行长、 执行 董事、 副 董事 长、 党 委副 书记, 在 招商 银 行任职 期间 曾兼 任永 隆银 行副董 事长 、 招 商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招商 信诺人 寿保 险有 限公司董 事长 、招银 国际 金融有限 公司 董事长 、招 银金融租 赁有 限公司 董事 长。2015 年 8 月起, 任博 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长暨 法定 代表 人。 熊剑涛 先生 , 硕士 , 工程 师, 董事 。1992 年 5 月至1993 年4 月任 职于 深圳 山 星电子 有 限公司。1993 年起 ,历任 招商银行 总行 电脑部 信息 中心副经 理, 招商证 券股 份有限公 司电 脑部副 经理 、 经 理、 电 脑中 心总经 理、 技术 总监 兼信 息技术 中心 总经 理;2004 年 1 月至 2004 年 10 月 ,被 中国 证监 会借 调至南 方证 券行 政接 管组 任接管 组成 员;2005 年 12 月起 任招 商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副 总裁 , 现分 管经 纪业 务、 资产 管理业 务、 信息 技术 中心 , 兼任 招商 期货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中 国证 券业协 会证 券经 纪专 业委 员会副 主任 委员 。 2014 年 11 月 起, 任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第 六届董 事会 董事 。 江向阳 先生 ,董 事。2015 年 7 月起 任 博 时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总 经理 。中 共党 员,南 开 大学国 际金 融博 士, 清华 大学金 融媒 体 EMBA 。1986-1990 年就 读于 北京 师范 大 学信息 与情 报 学系 , 获 学士 学位 ; 1994-1997 年 就读 于中 国政 法大 学 研究生 院 , 获 法学 硕士 学位 ; 2003-2006 年,就 读于 南开 大学 国际 经济研 究所 ,获 国际 金融 博士学 位。2015 年 1 月至 7 月, 任招 商 局金融 集团 副总 经理 、 博 时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党委 副书记 。 历任 中国证 监会 办公厅 、 党办 副 主任兼 新闻 办( 网信 办) 主任; 中国 证监 会办 公厅 副巡视 员; 中国 证监 会深 圳专员 办处 长 、 副专员 ;中 国证 监会 期货 监管部 副处 长、 处长 ;中 国农业 工程 研究 设计 院情 报室干 部。 王金宝 先生 , 硕士 , 董事 。1988 年7 月至 1995 年4 月在 上海 同济 大学 数学 系工作 , 任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5 教师。1995 年 4 月进 入招 商证券 ,先 后任 上海 澳门 路营业 部总 经理 、上 海地 区总部 副总 经 理(主 持工作) 、投 资部总 经理、 投资部 总经理 兼固 定收益 部总经 理、股 票销 售交易 部总经 理 ( 现更 名为 机构 业务 总 部) 、 机 构业 务董 事总 经理 。2002 年 10 月至2008 年7 月 , 任 博时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第 二届 、第三 届监 事会 监事 。2008 年 7 月 起, 任博 时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第四届 至第 六届 董事 会董 事。 陈克庆先 生, 北京大 学工 商管理硕 士。2001 年起历 任世纪证 券投 资银行 北京 总部副 总 经理, 国信 证券 投行 业务 部副总 经理 , 华 西证 券投 资银行 总部 副总 经理 、 董 事总经 理。2014 年加入 中国 长城 资产 管理 公司, 现任 投资 投行 事业 部副总 经理 。 杨林峰 先生 ,硕 士, 高级 经济师 ,董 事。1988 年 8 月就职 于国 家纺 织工 业部 ,1992 年 7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 职于 中国华 源集 团有 限公 司, 先后任 华源 发展 股份 有限 公司( 上海 证 交所上 市公 司) 董秘 、副 总经理 、常 务副 总经 理等 职。2006 年 7 月 就职 于上 海市国 资委 直 属上海 大盛 资产 有限 公司 , 任战 略投 资部 副总 经理 。2007 年 10 月 至今, 出任 上海盛 业股 权 投资基 金有 限公 司执 行董 事、 总 经理。2011 年7 月至 2013 年8 月, 任博 时基 金管理 有公 司 第五届 监事 会监 事。2013 年8 月 起, 任博 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第五 届、 第六 届董事 会董 事 。 顾立基 先生 , 硕士 , 独立 董事 。1968 年至 1978 年 就职于 上海 印染 机械 修配 厂, 任共 青 团总支书 记;1983 年起, 先后任招 商局 蛇口工 业区 管理委员 会办 公室秘 书、 主任;招 商局 蛇口工 业区 免税 品有 限公 司董事 总经 理; 中国 国际 海运集 装箱 股份 有限 公司 董事副 总经 理 、 总经理 ; 招商 局蛇 口工 业区 有限公 司副 总经 理 、 国 际招 商局贸 易投 资有 限公 司董 事副总 经理 ; 蛇口招 商港 务股 份有 限公 司董事 总经 理; 招商 局蛇 口工业 区有 限公 司董 事总 经理; 香港 海通 有限公 司董 事总 经理 ; 招 商局科 技集 团有 限公 司董 事总经 理、 招商 局蛇 口工 业区有 限公 司副 总经理 。2008 年退 休。2008 年 2 月至 今, 任清 华大 学深圳 研究 生院 兼职 教授 ;2008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0 月, 兼任 招商局 科技 集团 有限 公司 执行董 事;2009 年 6 月至 今,兼 任中 国 平安保 险( 集团 )股 份有 限公司 外部 监事 、监 事会 主席;2011 年 3 月至 今, 兼任湘 电集 团 有限公 司外 部董 事;2013 年5 月至 2014 年8 月, 兼 任德华 安顾 人寿 保险 有限 公司(ECNL ) 董事;2013 年6 月至 今, 兼任深 圳市 昌红 科技 股份 有限公 司独 立董 事。2014 年 11 月起 , 任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第 六届董 事会 独立 董事 。 李南峰先 生, 学士, 独立 董事。1969 年起先 后在中 国人民解 放军 酒泉卫 星基 地、四 川 大学经 济系 、 中 国人 民银 行、 深 圳国 际信 托投 资公 司、 华 润深 国投 信托 有限 公司工 作, 历任 中国人 民银 行总 行金 融研 究所研 究院 、 深 圳特 区人 行办公 室主 任, 深圳 国际 信托投 资公 司副 总经理、总经理、 董事长 、党委书记,华润 深国投 信托有限公司总经 理、副 董事长。1994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6 年至2008 年曾 兼任 国信 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董事 、 董 事长。2010 年退 休。2013 年 8 月 起, 任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第 五届、 第六 届董 事会 独立 董事。 何迪先生 ,硕 士,独 立董 事。1971 年 起,先 后在北 京西城区 半导 体器件 厂、 北京东 城 区电子 仪器 一厂 、 中 共北 京市委 党校 、 社 科院 美国 研究所 、 加 州大 学伯 克利 分校、 布鲁 津斯 学会 、 标 准国 际投资 管理 公司工 作 。1997 年9 月 至 今任瑞 银投 资银 行副 主席 。2008 年1 月, 何迪先 生建 立了 资助 、 支 持中国 经济 、 社 会与 国际 关系领 域中 长期 问题 研究 的非营 利公 益组 织 “ 博源 基金 会” , 并 担任 该基金 会总 干事 。2012 年7 月起 , 任博 时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第 五 届、第 六届 董事 会独 立董 事。 2 、基 金管 理人 监事 会成 员 车晓昕女 士, 硕士, 监事 。1983 年起 历任郑 州航空 工业管理 学院 助教、 讲师 、珠海 证 券有限 公司 经理 、 招 商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投资 银行 总部总 经理 。 现 任招 商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财务管 理董 事总 经理 。2008 年7 月起 ,任 博时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第 四至 六届 监事会 监事 。 余和研 先生 ,监 事。1974 年 12 月 入伍 服役 。自 1979 年 4 月进入 中国 农业 银 行总行 工 作,先 后在 办公 室、 农村 金融研 究所 、发 展研 究部 、国际 业务 部等 部门 担任 科员、 副处 长 、 处长等 职务 ;1993 年 8 月 起先后 在英 国和 美国 担任 中国农 业银 行伦 敦代 表处 首席代 表、 纽 约代表 处首 席代 表 ;1998 年8 月 回到 中国 农业 银行 总行 , 在 零售 业务 部担 任 副总经 理 。1999 年10 月起 到中 国长 城资 产 管理公 司工 作, 先后 在总 部国际 业务 部、 人力 资源 部担任 总经 理; 2008 年8 月 起先 后到 中国 长城资 产管 理公 司天 津办 事处、 北京 办事 处担 任总 经理;2014 年 3 月至 今担 任中 国长 城资 产管理 公司 控股 的长 城国 富置业 有限 公司 监事 、 监 事会主 席, 长城 环亚国 际投 资有 限公 司董 事;2015 年 7 月起 任博 时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监 事。 赵兴利 先生 , 硕士 , 监 事 。1987 年至1995 年就 职于 天津港 务局 计财 处 。1995 年至 2012 年5 月 先后 任天 津港 贸易 公司财 务科 科长 、 天 津港 货运公 司会 计主 管、 华夏 人寿保 险股 份有 限公司 财务 部总 经理 、 天 津港财 务有 限公 司常 务副 总经理 。2012 年5 月 筹备 天津港 (集 团) 有限公 司金 融事 业部 , 2011 年 11 月 至今 任天 津港 ( 集团 ) 有 限公 司金 融事 业 部副部 长 。 2013 年3 月 起, 任博 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第五 至六 届监 事会监 事。 郑波先生 ,博 士,监 事。2001 年 起先后 在中国 平安 保险公司 总公 司、博 时基 金管理 有 限公司 工作 。现 任博 时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人力 资源 部总经 理。2008 年 7 月起 ,任博 时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第 四至 六届 监事会 监事 。 黄健斌先 生, 工商管 理硕 士。1995 年 起先后 在广发 证券有限 公司 、广发 基金 管理有 限 责任公司 投资 管理部 、中 银国际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金管理 部工 作。2005 年 加入博时 基金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7 管理公 司 , 历 任固定 收益 部基金 经理 、 博时平 衡配 置混合 型基 金基 金经 理、 固定收 益部 副 总 经理 、 社 保组 合投资 经理 、 固 定收 益部 总经理 。 现 任公司 总经 理助 理兼 固定 收益总 部董 事总 经理、 年金 投资 部总 经理 、 社保 组合 投资 经理 、 高 级投资 经理 、 兼 任博 时资 本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2016 年3 月 18 日 至今担 任博 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监事 会员 工监 事。 严斌先 生, 硕士 ,监 事。1997 年 7 月起 先后 在华 侨 城集团 公司 、博 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 司工作 。现 任博 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财务 部副 总经 理。2015 年 5 月 起, 任博 时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第六 届监 事会 监事 。 3 、高 级管 理人 员 张光华 先生 ,简 历同 上。 江向阳 先生 ,简 历同 上。 王德英先 生, 硕士, 副总 经理。1995 年起先 后在北 京清华计 算机 公司任 开发 部经理 、 清华紫 光股 份公 司 CAD 与 信息事 业部 任总 工程 师。2000 年加 入博 时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历 任行政 管理 部副 经理 , 电 脑部副 经理 、 信 息技 术部 总经理 、 公 司代 总经 理。 现任公 司副 总经 理,主 管 IT、 财务 、运作 、指数 与量化 投资等 工作 ,博 时 基金(国际)有 限公 司及博 时资本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董良泓先 生,CFA ,MBA , 副总经理 。1993 年 起先后 在中国技 术进 出口总 公司 、中技 上 海投资 公司 、 融通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 长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从事 投资 管理 工作 。2005 年2 月加入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历 任社 保股票 基金 经理 , 特 定资 产高级 投资 经理 , 研 究部 总 经理兼 特定 资产 高级 投资 经理 、 社 保股 票基金 经理 、 特 定资 产管 理部总 经理 、 博 时资 本管 理 有限公 司董 事。 现任 公司 副总经 理兼 高级 投资 经理 、 社保 组合 投资 经理 , 兼 任博时 基金 (国 际)有 限公 司董 事。 邵凯先 生, 经济 学硕 士, 副总经 理。1997 年至1999 年在河 北省 经济 开发 投资 公司从 事 投资管 理工 作。2000 年 8 月加入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历任 债券 组合 经理 助理、 债券 组 合经理 、 社保 债券基 金基 金经理 、 固定 收益部 副总 经理兼 社保 债券 基金 基金 经理 、 固 定收 益 部总经 理、 固定 收益 投资 总监、 社保 组合 投资 经理 。 现任 公司 副总 经理 、 兼 任博时 基金 (国 际)有 限公 司董 事、 博时 资本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徐卫先生 ,硕 士,副 总经 理。1993 年 起先后 在深圳 市证券管 理办 公室、 中国 证监会 、 摩根士 丹利 华鑫 基金 工作 。2015 年 6 月加 入博 时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现 任公 司副总 经理 兼 博时资 本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孙麒清女 士, 商法学 硕士 ,督察长 。曾 供职于 广东 深港律师 事务 所。2002 年 加入博 时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8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历任 监察法 律部 法律 顾问 、 监 察法律 部总 经理 。 现 任公 司督察 长, 兼任 博时基 金( 国际 )有 限公 司董事 、博 时资 本管 理有 限公司 副董 事长 。 4 、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魏桢女 士, 学士 。2004 年 起在厦 门市 商业 银行 任债 券交易 组主 管。2008 年 7 月入职 博 时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历 任债券 交易 员、 固定 收益 研究员 、博 时理 财 30 天债 券基金 的基 金 经理 。 现任 博时 岁岁 增利 一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2013 年 6 月 26 日- 至今) 、 博时 月月 薪定 期支 付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2013 年7 月25 日 至今) 、 博时 安丰 18 个月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基 金经理 (2013 年 8 月 22 日至今 ) 、 博 时双月 薪定 期支 付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3 年10 月 22 日至 今) 、 博时天 天增 利 货币市 场基 金基 金经 理(2014 年 08 月 25 日至 今) 、博时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的基 金经 理 (2014 年 09 月18 日至 今 ) 、 博时 现金 收益 货币 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5 年05 月 22 日至 今) 、 博时安 盈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的 基金 经理 (2015 年 5 月 22 日至 今) 、博 时保 证金货 币 ETF 基金的 基金 经理 (2015 年6 月9 日至 今) 、 博 时外 服 货币基 金 (2015 年 06 月15 日起 至今 ) 、 博时安 荣 18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券 基金 的基 金经 理 (2015 年11 月 24 日起 至今 ) 、 博时 裕创 纯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 5 月 13 日 起至 今) 、博时 安 润 18 个月 定开 债基金 (2016 年 5 月 20 日起 至今 ) 、 博 时裕盛 纯债 债券 基金 (2016 年 5 月 20 日 起至 今) 、 博时产 业债 纯 债基金 (2015 年3 月30 日 起至今 ) 、 博时 安仁 一年 定 开债基 金 (2016 年6 月24 日起至 今) 、 博时合 利货 币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2016 年8 月3 日 起 至今) 。 5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委员: 江向 阳、 邵凯 、黄 健斌、 李权 胜、 欧阳 凡、 魏凤春 、王 俊 江向阳 先生 ,简 历同 上。 邵凯先 生, 简历 同上 。 黄健斌 先生 ,简 历同 上。 李权胜 先生 , 硕士 。2001 年起先 后在 招商 证券 、 银 华基金 工作 。2006 年加 入 博时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历任 研究 员、 研 究员 兼基 金经 理助 理、 特 定资 产投 资经 理、 特定资 产管 理部 副总经 理 、 博 时医疗 保健 行业股 票基 金基 金经 理、 股票投 资部 副总 经理 、 股 票投资 部成 长 组 投资总 监。 现任 股票 投资 部总经 理兼 价值 组 投 资总 监、 博 时精 选混 合基 金兼 博时新 趋势 混合 基金的 基金 经理 。 欧阳凡 先生 , 硕士 。2003 年起先 后在 衡阳 市金 杯电 缆厂 、 南 方基 金工 作。2011 年加 入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曾任特 定资 产管 理部 副总 经理 、 社 保组 合投资 经理 助理 。 现 任特 定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9 资产管 理部 总经 理兼 社保 组合投 资经 理。 魏凤春 先生 ,经 济学 博士 。1993 年起 先后 在山 东经 济学院 、江 南证 券、 清华 大学、 江 南证券、 中信 建投证 券公 司工作。2011 年加 入博时 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曾任 投资经理 。现 任首席 宏观 策略 分析 师兼 宏观策 略部 总经 理、 多元 资产管 理部 总经 理、 博时 抗通胀 增强 回报 (QDII-FOF )基 金、 博时 平衡配 置混 合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王俊先 生 , 硕 士,CFA 。2008 年从 上海 交通 大学 硕士 研究生 毕业 后加 入博 时基 金管理 有 限公司 。 历 任研 究员 、 金 融地产 与公 用事 业组 组长 、 研究 部副 总经 理、 博时 国企改 革股 票基 金、博时 丝路 主题股 票基 金的基金 经理 。现任 研究 部总经理 兼博 时主题 行业 混合(LOF)基金 的基金 经理 。 6、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 责 1 、依法 募集基 金,办 理或 者委托经 中国 证监会 认定 的其他机 构代 为办理 基金 份额的 发 售、申 购、 赎回 和登 记事 宜; 2 、办 理基 金备 案手 续; 3 、自 《基 金合 同》 生效 之 日起, 以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4 、配备 足够的 具有专 业资 格的人员 进行 基金投 资分 析、决策 ,以 专业化 的经 营方式 管 理和运 作基 金财 产; 5 、建立 健全内 部风险 控制 、监察与 稽核 、财务 管理 及人事管 理等 制度, 保证 所管理 的 基金财 产和 基金 管理 人的 财产相 互独 立 , 对所 管理 的不同 基金 分别 管理 , 分 别记账 , 进行 证 券投资 ; 6 、 除 依据 《 基金 法》 、 《基 金合同 》 及 其他 有关 规定 外,不 得利 用基 金财 产为 自 己及任 何 第三人 谋取 利益 ,不 得委 托第三 人运 作基 金财 产; 7 、依 法接 受基 金托 管人 的 监督; 8 、采取 适当合 理的措 施使 计算基金 份额 认购、 申购 、赎回和 注销 价格的 方法 符合《 基 金合同 》 等 法律 文件 的规 定, 按 有关 规定 计算 并公 告基金 资产 净值 , 确 定基 金份额 申购 、 赎 回的价 格; 9 、进 行基 金会 计核 算并 编 制基金 财务 会计 报告 ; 10 、编 制季 度、 半年 度和 年度基 金报 告; 11 、严 格按 照《 基金 法》 、 《基金 合同 》及 其他 有关 规定, 履行 信息 披露 及报 告义务 ; 12 、 保 守基 金商 业秘 密, 不 泄露基 金投 资计 划、 投资 意向等 。 除 《基 金法》 、 《基 金合同 》 及其他 有关 规定 另有 规定 外,在 基金 信息 公开 披露 前应予 保密 ,不 向他 人泄 露; 13 、 按 《基 金合 同》 的 约定 确 定基 金收 益分 配方 案, 及时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分 配基金 收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10 益; 14 、按 规定 受理 申购 与赎 回申请 ,及 时、 足额 支付 赎回款 项; 15 、 依 据 《 基金 法》 、 《 基金 合同》 及其 他有 关规 定召 集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或 配合基 金 托管人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依法召 集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16 、按 规定 保存 基金 财产 管理业 务活 动的 会计 账册 、报表 、记 录和 其他 相关 资料 15 年 以上; 17 、 确 保需 要向 基金 投资 者提供 的各 项文 件或 资料 在规定 时间 发出 , 并 且保 证投资 者能 够按照 《基 金合 同》 规定 的时间 和方 式, 随时 查阅 到与基 金有 关的 公开 资料 , 并在 支付 合理 成本的 条件 下得 到有 关资 料的复 印件 ; 18 、组 织并 参加 基金 财产 清算小 组, 参与 基金 财产 的 保管、 清理 、估 价、 变现 和分配 ; 19 、 面临 解散 、 依 法被 撤 销或者 被依 法宣 告破 产时 , 及 时报 告中 国证监 会并 通知基 金托 管人; 20 、 因 违反 《基 金合 同》 导 致基金 财产 的损 失或 损害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合法 权益 时, 应 当 承担赔 偿责 任, 其赔 偿责 任不因 其退 任而 免除 ; 21 、 监 督基 金托 管人 按法 律法规 和 《 基金 合同 》 规 定履行 自己 的义 务, 基金 托管人 违反 《基金 合同 》 造成 基金 财产 损失时 , 基金 管理 人应 为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利 益向 基金 托管人 追 偿 ; 22 、 当 基金 管理 人将 其义 务委托 第三 方处 理时 , 应 当对第 三方 处理 有关 基金 事务的 行为 承担责 任; 23 、以 基金 管理 人名 义, 代表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行使诉 讼权 利或 实施 其他 法律行 为 ; 24 、基金 管理 人在募 集期 间未能达 到基 金的备 案条 件, 《基 金合同 》不能 生效 ,基金 管 理人承 担全 部募 集费 用, 将已募 集资 金并 加计 银行 同期存 款利 息在 基金 募集 期结束 后 30 日 内退还 基金 认购 人; 25 、执 行生 效的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的决议 ; 26 、建 立并 保存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名册 ; 27 、法 律法 规及 中国 证监 会规定 的和 《基 金合 同》 约定的 其他 义务 。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 诺 1 、基金 管理人 承诺不 从事 违反《证 券法 》的行 为, 并承诺建 立健 全内部 控制 制度, 采 取有效 措施 ,防 止违 反《 证券法 》行 为的 发生 ; 2 、 基 金管 理人承 诺不 从事 违反 《 基金 法》 的行 为, 并 承诺建 立健 全内 部风 险控 制制度 , 采取有 效措 施, 防止 下列 行为的 发生 : (1) 将基 金管 理人 固有 财 产或者 他人 财产 混同 于基 金财产 从事 证券 投资 ;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11 (2) 不公 平地 对待 管理 的 不同基 金财 产; (3) 利用 基金 财产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以外 的第 三人 牟取利 益; (4)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违 规承诺 收益 或者 承担 损失 ; (5) 依照 法律 、行 政法 规 有关规 定, 由中 国证 监会 规定禁 止的 其他 行为。


3 、 基 金管 理人 承诺 严格 遵 守基金 合同 , 并承诺 建立 健全内 部控 制制 度, 采取 有效措 施, 防止违 反基 金合 同行 为的 发生;


4 、基金 管理人 承诺加 强人 员管理, 强化 职业操 守, 督促和约 束员 工遵守 国家 有关法 律 法规及 行业 规范 ,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 5 、基 金管 理人 承诺 不从 事 其他法 规规 定禁 止从 事的 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 有关法 律法规 和基 金合同的 规定 ,本着 谨慎 的原则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取最 大 利益; 2 、不 利用 职务 之便 为自 己 、受雇 人或 任何 第三 者谋 取利益 ;


3 、不泄 露在任 职期间 知悉 的有关证 券、 基金的 商业 秘密,尚 未依 法公开 的基 金投资 内 容、基 金投 资计 划等 信息 ; 4 、不 以任 何形 式为 其他 组 织或个 人进 行证 券交 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 部控 制制度 1 、风 险管 理的 原则 (1) 全面 性原 则 公司风 险管 理必 须覆 盖公 司的所 有部 门和 岗位 ,渗 透各项 业务 过程 和业 务环 节。 (2) 独立 性原 则 公司设 立独 立的 监察 部, 监察部 保持 高度 的独 立性 和权威 性, 负责 对公 司各 部门风 险控 制工作 进行 稽核 和检 查。 (3) 相互 制约 原则 公司及 各部 门在 内部 组织 结构的 设计 上要 形成 一种 相互制 约的 机制 , 建立 不同 岗位之 间 的制衡 体系 。 (4) 定性 和定 量相 结合 原 则 建立完 备的 风险 管理 指标 体系, 使风 险管 理更 具客 观性和 操作 性。 2 、风 险管 理和 内部 风险 控 制体系 结构 公司的 风险 管理 体系 结构 是一个 分工 明确 、 相 互牵 制的组 织结 构, 由最 高管 理层对 风险 管理负 最终 责任 , 各 个业 务部门 负责 本部 门的 风险 评估和 监控 , 监 察部 负责 监察公 司的 风险 管理措 施的 执行 。具 体而 言,包 括如 下组 成部 分: (1) 董事 会 负责制 定公 司的 风险 管理 政策, 对风 险管 理负 完全 的和最 终的 责任 。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12 (2) 风险 管理 委员 会 作为董 事会 下的 专业 委员 会之一 , 风 险管 理委 员会 负责批 准公 司风 险管 理系 统文件 , 即 负责确 保每 一个 部门 都有 合适的 系统 来识 别、 评定 和监控 该部 门的 风险 , 负 责批准 每一 个部 门的风 险级 别。 负责 解决 重大的 突发 的风 险。 (3) 督察 长 独立行 使督 察权 利; 直接 对董事 会负 责; 按季 向风 险管理 委员 会提 交独 立的 风险管 理报 告和风 险管 理建 议。 (4) 监察 法律 部 监察法 律部 负责 对公 司风 险管理 政策 和措 施的 执行 情况进 行监 察 , 并 为每 一个 部门的 风 险管理 系统 的发 展提 供协 助,使 公司 在一 种风 险管 理和控 制的 环境 中实 现业 务目标 。 (5) 风险 管理 部 风险管 理部 负责 建立 和完 善公司 投资 风险 管理 制度 与流程 , 组织 实施 公司 投资 风险管 理 与绩效 分析 工作 ,确 保公 司各类 投资 风险 得到 良好 监督与 控制 。 (6) 业务 部门 风险管 理是 每一 个业 务部 门最首 要的 责任 。 部 门经 理对本 部门 的风 险负 全部 责任, 负责 履行公 司的 风险 管理 程序 , 负责 本部 门的 风险 管理 系统的 开发 、 执 行和 维护 , 用于 识别 、 监 控和降 低风 险。 3 、风 险管 理和 内部 风险 控 制的措 施 (1) 建立 内控 结构 ,完 善 内控制 度 公司建 立 、 健 全了内 控结 构, 高管 人员 关于内 控有 明确的 分工 , 确保各 项业 务活动 有 恰 当的组 织和 授权 , 确 保监 察活动 是独 立的 , 并 得到 高管人 员的 支持 , 同 时置 备操作 手册 , 并 定期更 新。 (2) 建立 相互 分离 、相 互 制衡的 内控 机制 建立、 健全 了各 项制 度, 做到基 金经 理分 开, 投资 决 策分 开, 基金 交易 集中 , 形成 不同 部门, 不同 岗位 之间 的制 衡机制 ,从 制度 上减 少和 防范风 险。 (3) 建立 、健 全岗 位责 任 制 建立、 健全 了岗 位责 任制 , 使每 个员 工都 明确 自己 的任务 、 职 责, 并及 时将 各自工 作领 域中的 风险 隐患 上报 ,以 防范和 减少 风险 。 (4) 建立 风险 分类 、识 别 、评估 、报 告、 提示 程序 建立了 评估 风险 的委 员会 , 使 用适 合的 程序 , 确 认 和评估 与公 司运 作有 关的 风险 ; 公 司 建立了 自下 而上 的风 险报 告程序 , 对 风险 隐患 进行 层层汇 报, 使各 个层 次的 人员及 时掌 握风 险状况 ,从 而以 最快 速度 作出决 策。 (5) 建立 有效 的内 部监 控 系统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13 建立了 足够 、 有 效的 内部 监控系 统, 如电 脑预 警系 统、 投 资监 控系 统, 对可 能出现 的各 种风险 进行 全面 和实 时的 监控。 (6) 使用 数量 化的 风险 管 理手段 采取数 量化 、 技 术化 的风 险 控制手 段, 建立 数量 化的 风 险管理 模型 , 用 以提 示指 数 趋势、 行业及 个股 的风 险, 以便 公司及 时采 取有 效的 措施 , 对风 险进 行分 散、 控制 和规避 , 尽 可能 地减少 损失 。 (7) 提供 足够 的培 训 制定了 完整 的培 训计 划, 为所有 员工 提供 足够 和适 当的培 训, 使员 工明 确其 职责 所 在 , 控制风 险。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 况 本基金 托管 人为 上海 浦东 发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本信 息如 下: 名称: 上 海浦 东发 展银 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东 一路 12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东 一路 12 号 法定代 表人 :吉 晓辉 成立时 间: 1992 年 10 月 19 日 经营范 围 : 经 中国 人民 银行 和中国 银行 业监 督管 理委 员会批 准 , 公 司主 营业 务主 要包括 : 吸收公 众存 款; 发 放短 期 、 中期 和长期 贷款; 办理 结算; 办 理票 据贴 现; 发 行金融 债券; 代 理发行 、 代理 兑付、 承销 政府债 券; 买 卖政 府债 券 ; 同业拆 借; 提供信 用证 服务及 担保; 代 理收付 款项 及代 理保 险业 务; 提 供保 险箱 业务; 外汇 存款; 外汇 贷款; 外汇 汇款 ; 外币 兑换; 国际结 算; 同业 外汇 拆借 ; 外汇 票据 的承 兑和 贴现 ; 外汇 借款; 外汇 担保; 结汇、 售汇; 买 卖和代 理买 卖股 票以 外的 外币有 价证 券; 自营 外汇 买卖; 代客 外汇 买卖 ;资 信调查 、咨 询 、 见证业 务; 离岸 银行 业务 ; 证券 投资 基金 托管 业务 ; 全国 社会 保障 基金 托管 业务; 经中 国人 民银行 和中 国银 行业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批准 经营 的其 他业务 。 组织形 式: 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资 本: 186.53 亿元 人 民币 存续期 间: 持 续经 营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金字[2003]105 号 联系人 :朱 萍 联系电 话: (021 )61618888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14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自 2003 年开展 资产 托管 业务 ,是 较早开 展银 行资 产托 管服 务的股 份 制商业 银行 之一 。经 过二 十年来 的稳 健经 营和 业务 开拓, 各项 业务 发展 一直 保持较 快增 长 , 各项经 营指 标在 股份 制商 业银行 中处 于较 好水 平。 上海浦东 发展银 行总行 于 2003 年 设立基 金托 管部,2005 年 更名为 资产 托管部 ,2013 年更名 为资 产托 管与 养老 金业务 部,2016 年进 行组 织架构 优化 调整 , 并 更名 为资产 托管 部, 目前下 设证 券托 管处 、客 户资产 托管 处、 内控 管理 处、运 营管 理处 四个 职能 处室。 目前, 上海 浦东 发展 银行 已拥有 客户 资金 托管 、 资 金信 托 保管 、 证 券投 资基 金托管 、 全 球资产 托管 、 保 险资 金托 管、 基 金专 户理 财托 管、 证券公 司客 户资 产托 管、 期货公 司客 户资 产托管 、 私 募证 券投 资基 金托管 、 私 募股 权托 管、 银行理 财产 品托 管、 企业 年金托 管等 多项 托管产 品, 形成 完备 的产 品体系 ,可 满足 多领 域客 户、境 内外 市场 的资 产托 管需求 。 (二)主要人员情况 吉晓辉, 男,1955 年出生 ,工商管 理硕 士,高 级经 济师。曾 任中 国工商 银行 上海浦 东 分行行 长、 党委 副书 记; 中国工 商银 行上 海市 分行 副行长 、 党 委副 书记 ; 中 国工商 银行 上海 市分行 行长 、 党 委书 记; 上海市 政府 副秘 书长 、 上 海市金 融工 作党 委副 书记 、 上 海 市金 融服 务办公 室主 任、 上海 国际 集团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党 委书记 , 第 十届、 第十 一届 全国政 协委 员。 现任上 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党委 书记。 中共 上海 市第 十届 委员会 委员 。 刘信义, 男,1965 年出生 ,硕士研 究生 ,高级 经济 师。曾任 上海 浦东发 展银 行上海 地 区总部 副总 经理 , 上 海市 金融服 务办 挂职 任机 构处 处长 、 市 金融 服务办 主任 助理 , 上 海浦 东 发展银 行党 委委 员、 副行 长、 财 务总 监, 上海 国盛 集团有 限公 司总 裁。 现任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党委 副书 记、 副董 事长 、行长 。 刘长江 , 男 ,1966 年 出生 , 硕 士研 究生 , 经济 师 。 历任工 商银 行总 行教 育部 主任科 员, 工商银 行基 金托 管部 综合 管理处 副处 长、 处长 ,上 海浦东 发展 银行 总行 基金 托管部 总经 理 ,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公 司及 投资银 行总 部资 产托 管部 、 企 业年 金部 、 期 货结 算 部总经 理 , 上 海 浦东发 展银 行公 司及 投资 银行总 部副 总经 理兼 资产 托管部 、 企业 年金 部 、 期 货 结算部 总经 理,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总 行金 融机构 部总 经理 。 现 任上 海浦东 发展 银行 总行 金融 机构部 、 资 产托 管部总 经理 。 (三)基金托管业务 经营 情况 截止2016 年 6 月 30 日 ,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证 券投 资基金 托管 规模为1029.49 亿元, 比 去年同 期增 长 19.90% , 托 管证券 投资 基金 共五 十四 只,分 别为 安信 动态 策略 灵 活配置 、 北 信 瑞丰宜 投宝 货币 、博 时安 丰 18 个月 LOF 、 博时 产业 债纯债 、长 安鑫 利优 选混 合、长 信金 利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15 趋势、 长信 利众 债券 基金 (LOF) 、 东 方红 稳健 精选 、 富安 达长 盈保 本基 金、 工银目 标收 益一 年定开 债券 、 工 银瑞 信恒 享纯债 基金 、 工 银瑞 信生 态环境 、 广 发小 盘成 长、 国联安 安稳 保本 基金、 国联 安货 币基 金、 国联安 鑫富 混合 基金 、 国 联安鑫 享混 合基 金、 国联 安鑫悦 基金 、 国 联安鑫 禧基 金、 国寿 安保 稳定回 报、 国寿 安保 稳健 回报、 国寿 安保 尊益 信用 纯债、 国泰 金龙 行业精 选、 国泰 金龙 债券 、 国投 瑞银 新成 长、 华富 保本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华 富 诚鑫 灵活 配置基 金、 华富 国泰 民安 灵活配 置混 合、 华富 恒财 分级债 券、 华富 健康 文娱 基金、 华夏 新活 力混合 基金 、汇 添富 和聚 宝货币 、汇 添富 货币 、汇 添富双 利增 强债 券、 嘉实 机构快 线货 币 、 嘉实优 质企 业、 金鹰 改革 红利、 南方 转型 驱动 灵活 配置基 金、 鹏华REITs 封 闭式基 金、 鹏华 丰泰定 期开 放、 天弘 新价 值混合 、 天 治财 富增 长、 易方达 裕丰 回报 、 易 方达 裕祥回 报债 券基 金、 银 华永 泰债 券型 基金 、 银华 远景 债券 基金 、 中 海安鑫 保本 、 中 海医 药健 康产业 、 中 信建 投稳信 债券 、 中 信建 投稳 溢 保本基 金、 中银 瑞利 灵活 配 置混合 基金 、 鑫 元合 丰分 级 债券基 金、 鑫元汇 利债 券型 基 金 、长 信利发 债券 基金 。 (四)基金托管人的 内部 控制制度 1 、本行 内部控 制目标 为: 确保经营 活动 中严格 遵守 国家有关 法律 法规、 监管 部门监 管 规则和 本行 规章 制度 , 形 成守法 经营 、 规 范运 作的 经营思 想。 确保 经营 业务 的稳健 运行 , 保 证基金 资产 的安 全和 完整 , 确保 业务 活动 信息 的真 实、 准 确、 完整, 保护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的 合法权 益。 2 、本行 内部控 制组织 架构 为:总行 法律 合规部 是全 行内部控 制的 牵头管 理部 门,指 导 业务部 门建 立并 维护 资产 托管业 务的 内部 控制 体系 。 总行风 险监 控部 是全 行操 作风险 的牵 头 管理部 门。 指导 业务 部门 开展资 产托 管业 务的 操作 风险管 控 工 作。 总行 资产 托管部 下设 内控 管理处 。 内 控管 理处 是全 行托管 业务 条线 的内 部控 制具体 管理 实施 机构 , 并 配备专 职内 控监 督人员 负责 托管 业务 的内 控监督 工作 ,独 立行 使监 督稽核 职责 。 3 、内部控制制 度及措施: 本行已 建立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 。内控制度贯 穿资产托管 业 务的决 策、 执行 、 监 督全 过程, 渗透 到各 业务 流程 和各操 作环 节, 覆盖 到从 事资产 托管 各级 组织结 构、 岗位 及人 员。 内部控 制以 防范 风险 、 合 规经营 为出 发点 , 各 项业 务流程 体现 “内 控优先 ”要 求。 具体内 控措 施包 括: 培育 员工树 立内 控优 先、 制度 先行 、 全 员化 风险控 制的 风险管 理 理 念,营 造浓 厚的 内控 文化 氛围, 使风 险意 识贯 穿到 组织架 构、 业务 岗位 、人 员的各 个环 节 。 制定权 责清 晰的 业务 授权 管理制 度 、 明 确岗位 职责 和各项 操作 规程 、 员 工职 业道德 规范 、 业 务数据 备份 和保 密等 在内 的各项 业务 管理 制度 ;建 立严格 完善 的资 产隔 离和 资产保 管制 度 ,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16 托管资 产与 托管 人资 产及 不同托 管资 产之 间实 行独 立运作 、 分 别核 算; 对 各类 突发事 件或 故 障, 建 立完 备有 效的 应急 方案, 定期 组织 灾备 演练 , 建立 重大 事项 报告 制度 ; 在基 金运 作办 公区域 建立 健全 安全 监控 系统 , 利 用录 音 、 录像 等 技术手 段实 现风 险控 制; 定期对 业务 情况 进行自查 、内部稽核等措施进行监 控,通过专项/ 全面审计等 措施实施业务监控,排查 风险 隐患。 (五)托管人对管理 人运 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 法和 程序 1 、监 督依 据 托管人 严格 按照 有关 政策 法规 、 以 及基 金合同 、 托 管协议 等进 行监 督。 监督 依据具 体包 括: (1) 《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法》 ; (2) 《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3) 《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 法》 ; (4) 《 证券 投资 基金 销售 管理办 法》 (5) 《 基金 合同 》 、 《 基金 托管协 议》 ; (6) 法律 、法 规、 政策 的 其他规 定。 2 、监 督内 容





我 行根 据基 金合 同及 托管协 议约 定, 对基 金合 同生效 之后 所托 管基 金的 投资范 围 、 投资比 例、 投资 限制 等进 行严格 监督 ,及 时提 示基 金管理 人违 规风 险。 3 、监 督方 法 (1)资 产托管 部设置 核算 监督岗位 ,配 备相应 的业 务人员, 在授 权范围 内独 立行使 对 基金管 理人 投资 交易 行为 的监督 职责 , 规范基 金运 作, 维护 基金 投资人 的合 法权益 , 不受 任 何外界 力量 的干 预; (2)在 日常运 作中, 凡可 量化的监 督指 标,由 核算 监督岗通 过托 管业务 的自 动处理 程 序进行 监督 ,实 现系 统的 自动跟 踪和 预警 ; (3)对 非量化 指标、 投资 指令、管 理人 提供的 各种 报 表和报 告等 ,采取 人工 监督的 方 法。 4 、监 督结 果的 处理 方式 (1)基 金托管 人对基 金管 理人的投 资运 作监督 结果 ,采取定 期和 不定期 报告 形式向 基 金管理 人和 中国 证监 会报 告。 定期 报告 包括基 金监 控周报 等 。 不 定期报 告包 括提示 函 、 临 时 日报、 其他 临时 报告 等;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17 (2)若 基金托 管人发 现基 金管理人 违规 违法操 作, 以电话、 邮件 、书面 提示 函的方 式 通知基 金管 理人 , 指 明违 规事项 , 明确 纠正期 限 。 在规定 期限 内基 金托 管人 再对基 金管 理人 违规事 项进 行复 查, 如果 基金管 理人 对违 规事 项未 予纠正 ,基 金托 管人 将报 告中国 证监 会 。 如果发 现基 金管 理人 投资 运作有 重大 违规 行 为 时, 基金托 管人 应立 即报 告中 国证监 会, 同时 通知基 金管 理人 限期 纠正 ; (3)针 对中国 证监会 、中 国人民银 行对 基金投 资运 作监督情 况的 检查, 应及 时提供 有 关情况 和资 料。 第 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 构 (一) 场外 销售 机构 1 、直 销机 构 (1)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北京 分公 司及 北京 直销 中心 名称: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北 京分公 司及 北京 直销 中心 地址:








北京市 建国 门内 大 街 18 号 恒基中 心1 座 23 层 电话: 010-65187055 传真:


010-65187032 联系人 : 韩明亮 博时一 线通 : 95105568 ( 免长 途话 费) (2)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上海 分公 司 名称: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上 海分公 司 地址:








上海市 黄浦 区中 山南 路 28 号久事 大 厦25 层 电话: 021-33024909 传真:


021-63305180 联系人 : 周明远 (3)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总公 司 名称: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总 公司 地址:








深圳市 福田 区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29 层 电话: 0755-83169999 传真:


0755-83199450 联系人 : 程姣姣 1、 代销机 构 (1) 中国工 商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18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联系人: 杨菲 传真: 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http://www.icbc.com.cn/ 2 、


(2) 中国 银行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联系人: 高越 电话: 010-66594973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http://www.boc.cn/ (3) 交通 银行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联系人: 张宏革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4) 招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19 (5) 中信 银行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联系人: 廉赵峰 传真: 010-899373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6) 上海 浦东发展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 号东银大 厦 25 楼 法定代表人: 吉晓辉 联系人: 吴斌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7) 中国 邮政储蓄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国华 联系人: 陈春林 传真: 010-68858117 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网址: http://www.psbc.com (8) 上海 银行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 范一飞 联系人: 汤征程 电话: 021-68475521 传真: 021-68476497 客户服务电话: 95594 网址: http://www.bankofshanghai.com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20 (9) 广发 银行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 83 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 83 号 法定代表人: 董建岳 联系人: 李静筠 电话: 020-38321739 传真: 020-8731178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08003 网址: http://www.cgbchina.com.cn/ (10) 平安银 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联系人: 张莉 电话: 021-38637673 传真: 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11) 上海农 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15-20 楼、22-27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15-20 楼、22-27 楼 法定代表人: 冀光恒 联系人: 施传荣 电话: 021-38576666 传真: 021-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 http://www.srcb.com/ (12) 东莞农 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何沛良 联系人: 杨亢 电话: 0769-22866270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21 传真: 0769-22320896 客户服务电话: 961122 网址: http://www.drcbank.com/ (13) 河北银 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号 办公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号 法定代表人: 乔志强 联系人: 王娟 电话: 0311-88627587 传真: 0311-886270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2-9999 网址: http://www.hebbank.com (14) 深圳市 新兰德 证券投资咨 询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10 层 10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 企大厦 C 座9 层 法定代表人: 杨懿 联系人: 张燕 电话: 010-58325388 传真: 010-583253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1188 网址: http://8.jrj.com.cn/ (15) 诺亚正 行(上 海)基金销 售投资顾 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号205 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 代金融中心 8 楼801 室 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联系人: 方成 电话: 021-38602377 传真: 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5399 网址: http://www.noah-fund.com (16) 上海天 天基金 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3C 座 9 楼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22 法定代表人: 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17) 上海好 买基金 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37 号 4 号楼449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联系人: 张茹 电话: 021-20613610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http://www.ehowbuy.com (18) 上海长 量基金 销售投资顾 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16 层 法定代表人: 张跃伟 联系人: 敖玲 电话: 021-58788678-8201 传真: 021—5878769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 (19) 浙江同 花顺基 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 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 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 吴杰 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 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20) 上海利 得基金 销售有限公 司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23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 沈继伟 联系人: 徐鹏 电话: 021-50583533 传真: 021-505836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7-6266 网址: http://a.leadfund.com.cn/ (21) 浙江金 观诚财 富管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 )1 幢 10 楼1001 室 办公地址: 拱墅区登云路 55 号(锦昌大厦 )1 号楼金观诚营业大厅 法定代表人: 陈峥 联系人: 周立枫 电话: 0571-88337598 传真: 0571-88337666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8-0058 网址: http://www.jincheng-fund.com/ (22) 嘉实财 富管理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 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46 层 4609-10 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 中心 A 座6 层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联系人: 余永键 电话: 010-85097570 传真: 010-652154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23) 众升财 富(北 京)基金销 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 A 座9 层908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3201 内 法定代表人: 王斐 联系人: 陶翰辰 电话: 010-53696059 传真: 010-5939307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8-0069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24 网址: http://www.wy-fund.com (24) 深圳宜 投基金 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 1 号深港合作区管 理局综合办公 楼 A 栋201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 号皇 岗商务中心 2405 法定代表人: 华建强 联系人: 马文静 电话: 0755-23919681 传真: 0755-8860318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55-811 网址: www.yitfund.com (25) 一路财 富(北 京)信息科 技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5 号楼702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 A 座2208 法定代表人: 吴雪秀 联系人: 段京璐 电话: 010-88312877 传真: 010-883120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1-1566 网址: http://www.yilucaifu.com (26) 北京钱 景财富 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1 幢9 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1 幢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 赵荣春 联系人: 魏争 电话: 010-57418829 传真: 010-5756967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3-6885 网址: www.qianjing.com (27) 海银基 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16 楼 B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16 楼 B 单元 法定代表人: 刘惠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25 联系人: 毛林 电话: 021-80133597 传真: 021-801334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8-1016 网址: www.fundhaiyin.com (28) 上海汇 付金融 服务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19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 金外滩国际广场19 层 法定代表人: 冯修敏 联系人: 黄敏儿 电话: 021-33323999 传真: 021-333238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19 网址: fund.bundtrade.com (29) 上海凯 石财富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602-115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 石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 陈继武 联系人: 李晓明 电话: 021-63333319 传真: 021-633325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643-3389 网址: www.lingxianfund.com


(30) 北京乐 融多源 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1 号楼 1603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温 特莱中心 A 座16 层 法定代表人: 董浩 联系人: 于婷婷 电话: 010-56409010 传真: 010-56580660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8-1176 网址: www.jimufund.com (31) 深圳富 济财富 管理有限公 司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26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 栋201 室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 法定代表人: 齐小贺 联系人: 陈勇军 电话: 0755-83999907 传真: 0755-83999926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3999913 网址: www.jinqianwo.cn (32) 上海陆 金所资 产管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4 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话: 021-20665952 传真: 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33) 大泰金 石投资 管理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 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 号 东方纯一大厦15 楼 法定代表人: 袁顾明 联系人: 何庭宇 电话: 021-20324199 传真: 021-22268089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8-2299 网址: www.dtfunds.com (34) 珠海盈 米财富 管理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105 室-3491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 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 肖雯 联系人: 吴煜浩 电话: 020-89629099 传真: 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 020-80629066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27 网址: www.yingmi.cn (35) 奕丰金 融服务 (深圳)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 栋 201 室 (入驻深 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1116 室及 1307 室 法定代表人: TAN YIK KUAN 联系人: 许雅君 电话: 0755-89460502 传真: 0755-21674453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9460500 网址: www.ifastps.com.cn (36) 大连网 金金融 信息服务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2 层202 室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2 层202 室 法定代表人: 卜勇 联系人: 卜勇 电话: 0411-39027800 传真: 0411-39027888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9-9100 网址: http://www.yibaijin.com/ (37) 北京蛋 卷基金 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2 单元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2 单元21 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 钟斐斐 联系人: 戚晓强 电话: 15810005516 传真: 010-856594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1-8518 网址: danjuanapp.com (38) 中信建 投期货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 上站大楼平街11-B , 名义层11-A , 8-B4 , 9-B 、 C 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 皇冠大厦11 楼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28 法定代表人: 彭文德 联系人: 刘芸 电话: 023-89769637 传真: 023-8676962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7-780 网址: www.cfc108.com (39) 申万宏 源证券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45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45 层 法定代表人: 李梅 联系人: 李玉婷 电话: 021-33389888 传真: 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40) 光大证 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刘晨 电话: 021-22169081 传真: 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788 ;95525 网址: http://www.ebscn.com/ (41) 东北证 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 矫正中 联系人: 潘锴 电话: 4006-000-686 传真: 0431-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 0431-85096709 网址: http://www.nesc.cn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29 (42) 新时代 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15 层 15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15 层 1501 法定代表人: 刘汝军 联系人: 孙恺 电话: 010-83561000 传真: 010-8356100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9898 网址: www.xsdzq.cn (43) 华安证 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 959 号财 智中心 B1 座 法定代表人: 李工 联系人: 甘霖 电话: 0551 -65161821 传真: 0551 -65161672 客户服务电话: 0551-96518/4008096518 网址: http://www.hazq.com/ (44) 东海证 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 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 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朱科敏 联系人: 王一彦 电话: 021-20333333 传真: 021-50498825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 4008888588 网址: http://www.longone.com.cn (45) 中银国 际证券 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39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39 层 法定代表人: 许刚 联系人: 王炜哲 电话: 021-68604866 传真: 021-50372474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08888 ;021-61195566 网址: http://www.bocichina.com (46) 国盛证 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 15 号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 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马跃进 联系人: 汪代强 电话: 0791 -6285337 传真: 0791 -62893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22111 网址: http://www.gsstock.com/ (47) 华西证 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 239 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 239 号 法定代表人: 杨炯阳 联系人: 张曼 电话: 010-68716150 传真: 028-8615004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18 网址: http://www.hx168.com.cn (48) 第一创 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 投行大厦20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 投行大厦18 楼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联系人: 吴军 电话: 0755-23838751 传真: 0755-25838701 客户服务电话: 95358 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49) 中国国 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国 贸大厦 2 座28 层 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国 贸大厦 2 座28 层 法定代表人: 李剑阁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31 联系人: 王雪筠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65051156 客户服务电话: (010)85679238/85679169;(0755)83195000;(021)63861195;63861196 网址: http://www.cicc.com.cn/ (50) 华鑫证 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 联大厦 28 层 A01 、B01 (b )单 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 联大厦 28 层 A01 、B01 (b )单 元 法定代表人: 洪家新


联系人: 陈敏 电话: 021-64316642 传真: 021-64333051 客户服务电话: 021-32109999,029-68918888 网址: http://www.cfsc.com.cn (51) 联讯证 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 徐刚 联系人: 陈思 电话: 021-33606736 传真: 021-33606760 客户服务电话: 95564 网址: http://www.lxzq.com.cn (52) 国金证 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联系人: 刘婧漪、贾鹏 电话: 028-86690057 、028-86690058 传真: 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00109 网址: http://www.gjzq.com.cn (53) 华宝证 券有限 责任公司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32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联系人: 刘闻川 电话: 021-68777222


传真: 021-687778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898;021-38929908 网址: http://www.cnhbstock.com (54) 爱建证 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南京西路 758 号23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32 楼 法定代表人: 钱华 联系人: 戴莉丽 电话: 021-32229888 传真: 021- 68728703 客户服务电话: 021-63340678 网址: http://www.ajzq.com (55) 泉州银 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 号 办公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 傅子能 联系人: 董培姗 电话: 0595-22551071 传真: 0595-2250521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312 网址: www.qzccbank.com (二) 场内 销售 机构 场内销售 机 构是 指具 有基 金 销售 业务 资格 、 并经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和中 国证 券登 记结算 有 限 责 任 公司 认 可的 深 圳证券 交 易 所会 员 单位 , 具体名 单 详 见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公 告 以 及 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 。 二、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 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太平桥 大 街 17 号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33 法定代 表人 :金 颖


电话: (010 )59378982


传真: (010 )58598907


联系人 :程 爽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 的 律 师事务所 名称:








上 海市 通力 律师事 务所 注册地 址: 上海市 银城 中 路 68 号时 代 金融中 心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银城 中 路 68 号时 代 金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





俞 卫锋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联系人 : 安冬 经办律 师: 安冬、 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 会计 师事务所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 1318 号 星展 银 行大 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湖 滨 路 202 号普 华永 道中 心 11 楼


联系电 话: (021 )23238888


传真: (021 )23238800


联系人 :张 振波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薛 竞、 张振波 第 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博时安 丰 18 个 月定 期开 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第五部 分


基金 的类型 上市契 约型 、定 期开 放式


第六部分


基 金的投资 目标 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 本基金力争战胜业绩比较基准,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 稳 健、持续增值 。 第七部 分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 债 券 、 金 融 债 券 、 次 级 债 券 、 中 央 银 行 票 据 、 企 业 债 券 、 公 司 债 券 、 中 期 票 据 、 私 募 债 券 、短 期 融 资 券 及 超 级 短 期 融 资 券 、 可 分 离 交 易 债 券 的 纯 债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回 购 和 银 行 定 期 存 款 等 金 融 工 具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的 其 他 固 定 收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34 益类证券(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其中,私募债券指中小企业私募债或 其他相关主体非公开或定向发行的债券。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证券, 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 申购或增发新股以及可分离交易债券, 也不投 资 可 转 换 债 券 ( 仅 投 资 可 分 离 交 易 债 券 的 纯 债 部 分 ) 。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 但 应 开 放 期 流 动 性 需 要 , 为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 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 期 间 内 , 基 金 投 资 不 受 上 述 比 例 限 制 。 开 放 期 内 现 金 或 者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 债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在 封 闭 期 内 , 本 基 金 不 受 上 述5% 的 限 制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第八部 分


投资策略 1 、封闭期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基金的投资范围为: 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 金融 债 券 、 次 级 债 券 、 中 央 银 行 票 据 、 企 业 债 券 、 公 司 债 券 、 中 期 票 据 、 私 募 债 券 、 短 期 融资券及超级短期融资券、 可分离交易债券的纯债、 资产支持证券、 回购和银行定期 存款 等 金 融 工 具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的 其 他 固 定 收 益 类 证 券 ( 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其中,私募债券指中小企业私募债或其他相关主体 非公开或定向发行的债券。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和权证, 不 参 与 一 级 市 场 的 新 股 申 购 或 增 发 新 股 以 及 可 分 离 交 易 债 券 , 也 不 投 资 可 转 换 债 券 (仅投资可分离交易债券的纯债部分) 。 在以上战略性资产配置的基础上,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 定性 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补充的方法, 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 (国家债券、 中 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 (2 ) 固 定 收 益 类 证 券 投 资 策 略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是买入与封闭期相匹配的债券, 并持有到期, 或者是持有 回售期与封闭期相匹配的债券, 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 同时, 根据所持债券信用状况 变 化 , 进 行 必 要 的 动 态 调 整 ; 在 谨 慎 投 资 的 前 提 下 , 力 争 获 取 高 于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的 投 资收益。 对于本基金投资的固 定 收 益 类 证 券 , 主 要 从 四 个 层 次 进 行 独 立 、 客 观 、 综 合 的 考 量,以筛选出合适的投资标的。 第 一 , 基 于 全 部 公 开 信 息 对 已 经 上 市 或 待 上 市 债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进 行 研 究 , 内 容 主 要涉及发行人的股东背景、 行业地位及发展趋势、 担保方式及担保资产、 外部增信质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35 量 、自 由 现 金 流 量 动 态 、债 务 压 力 、 再 融 资 能 力 等 ,并 从 以 上 角 度 对 发 行 主 体 进 行 精 细 化 分 析 和 归 类 , 规 避 同 一 信 用 等 级 中 外 部 评 级 偏 高 以 及 信 用 风 险 偏 高 的 个 券 , 甄 选 同一信用评级中内生资质及外部增信好的个券,纳入债券池。 第 二 , 使 用 基 金 管 理 人 内 部 的 信 用 评 估 体 系 对 备 选 个 券 进 行 评 分 , 着 重 考 察 发 行 人的偿债能力 、 现 金 管 理 能 力 、 盈 利 能 力 三 个 核 心 要 素 。 第 三 ,对 市 场 同 类 可 比 债 券 、信 用 收 益 率 曲 线 、市 场 交 易 活 跃 度 、机 构 需 求 进 行 偏好分析,对个券进行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的综合定价,判断其合理估值水平。 第 四 , 根 据 市 场 结 构 与 需 求 特 征 , 在 前 三 个 层 次 的 分 析 基 础 上 , 对 个 券 进 行 深 入 的 跟 踪 分 析 , 发 掘 其 中 被 市 场 低 估 的 品 种 , 在 控 制 流 动 性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 对 低 估 品 种 进行择机配置和交易。 针对中小企业私募债, 本基金以持有到期, 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为主要投资策略, 同时,密切关注债券的信用风险变化,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较高收益。 (3 )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 险的前提下,通过正回购,获得杠杆放大收益。本基金的杠杆比例不超过 150%,即 基金总资产与基金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250% 。 2 、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 放 期 内 , 本 基 金 为 保 持 较 高 的 组 合 流 动 性 , 方 便 投 资 人 安 排 投 资 , 在 遵 守 本 基 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第九部 分


基金的业绩比 较基准





本 基 金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为 :1 年 期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 税 后 )×150% 。 每 个 封 闭 期首日,1 年 期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根据当日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并执行的 利 率 水 平 调 整 。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 基 准 推 出 , 或 者 是 市 场 上 出 现 更 加 适 合 用 于 本 基 金 的 业 绩 基 准 的 指 数 时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可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而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 分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预期收益和预期风 险 高 于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低 于 混 合 型 基 金 、 股票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 收 益 的 产 品 。 第十一 部分


基金投资组 合报告 基 金管理 人的 董事会 及董事 保证本 报告 所载资 料不存 在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述 或重 大 遗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及 连带 责任 。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36 基金托 管人 根据 本基 金合 同规定 , 复 核了 本报 告中 的净值 表现 和投 资组 合报 告等内 容 , 保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本报告 中所 列财 务数 据未 经审计 。 1 期 末 基 金 资 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592,241,417.00 97.18 其中: 债券 592,241,417.00 97.18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式 回购的买 入返售 金 融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8,076,407.13 1.33 7 其他各 项资 产 9,094,895.01 1.49 8 合计 609,412,719.14 100.00 2 期 末 按 行 业 分 类 的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所 有 股 票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 告 期 内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的 重 大 变 动 4.1 累 计 买 入 金 额 超 出 期 初 基 金 资 产 净 值2%或前20 名 的 股 票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2 累 计 卖 出 金 额 超 出 期 初 基 金 资 产 净 值2%或前20 名 的 股 票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3 买 入 股 票 的 成 本 总 额 及 卖 出 股 票 的 收 入 总 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37 5 期 末 按 债 券 品 种 分 类 的 债 券 投 资 组 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117,171,417.00 23.79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20,496,000.00 24.46 6 中期票 据 72,884,000.00 14.80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128,212,000.00 26.03 9 其他 153,478,000.00 31.16 10 合计 592,241,417.00 120.23 6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债 券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1690620 16 厦 门银 行CD001 1,000,000 98,470,000.00 19.99 2 1080156 10 本 溪债 400,000 44,788,000.00 9.09 3 130196 15 天津 04 400,000 41,592,000.00 8.44 4 041560072 15 闽 稀土 CP002 400,000 40,260,000.00 8.17 5 130636 15 山西 Z2 400,000 40,192,000.00 8.16 7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名 的 所 有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贵 金 属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9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名 的 前 五 名 权 证 投 资 明 细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38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10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股 指 期 货 交 易 情 况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1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国 债 期 货 交 易 情 况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2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 注 12.1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没 有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 或 在 报 告 编 制 日 前 一 年 内 受 到 公 开 谴 责 、 处 罚 。 12.2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中 , 没 有 投 资 超 出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备 选 股 票 库 之 外 的 股 票。 12.3 期 末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81,344.22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9,013,550.79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094,895.01 12.4 期 末 持 有 的 处 于 转 股 期 的 可 转 换 债 券 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12.5 期 末 前 十 名 股 票 中 存 在 流 通 受 限 情 况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2.6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 注 的 其 他 文 字 描 述 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 部分 基金 的业绩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39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开始 基金 份额 净 值增 长率 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比较: 第十三 部分


基金费用与 税收 一、与运作有关的费 用 ( 一 ) 、 基 金 费 用 的 种 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 、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后 与 基 金 相 关 的 信 息 披 露 费 用 ; 5 、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后 与 基 金 相 关 的 会 计 师 费 、 律 师 费 和 诉 讼 费 ; 6、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 基 金 的 开 户 费 用 和 账 户 维 护 费 ; 11 、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和 《 基 金 合 同 》 约 定 , 可 以 在 基 金 财 产 中 列 支 的 其 他 费 用 。 ( 二 ) 、 基 金 费 用 计 提 方 法 、 计 提 标 准 和 支 付 方 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3 年8 月22 日-2013 年 12 月31 日 1.10% 0.05% 1.63% 0.01% -0.53% 0.04% 2014 年1 月1 日-2014 年 12 月31 日 15.21% 0.20% 4.46% 0.01% 10.75% 0.19% 2015 年1 月1 日-2015 年 12 月31 日 17.30% 0.14% 3.17% 0.01% 14.13% 0.13% 2016 年1 月1 日-2016 年 6 月 30 日 3.26% 0.13% 1.12% 0.01% 2.14% 0.12% 2013 年8 月22 日-2016 年 6 月 30 日 41.09% 0.15% 10.38% 0.01% 30.71% 0.14%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40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 年 费 率 计 提 。 计 算 方 法如下: H = E×年管理费率 ÷ 当 年 天 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 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 个 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 , 支 付 日 期 顺 延 。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8% 年 费 率 计 提 。 计 算 方 法如下: H = E×年托管费率 ÷ 当 年 天 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 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 个 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 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 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用 本基金A 类 基 金 份 额 不 收 取 销 售 服 务 费 ,C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销 售 服 务 费 年 费 率 为 0.40% 。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0.40%年 费 率 计 提 。 计 算方法如下: H =E ×0.40%÷ 当 年 天 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用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 个 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4 、 上 述 “ 一 、 基 金 费 用 的 种 类 中 第4 -10项 费 用 ” , 根 据 有 关 法 规 及 相 应 协 议 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二、与销售有关的费用 1 、 本 基 金 在 申 购 时 收 取 申 购 费 用 , 并 对 通 过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直 销 中 心 场 外 申 购 本 基金 的 养 老 金 客 户 与 除 此 之 外 的 其 他 投 资 者 实 施 差 别 的 申 购费率 。 (1 ) 对 于 通 过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直 销 中 心 场 外 申 购 本 基 金 的 养 老 金 客 户 , 本 基 金 申 购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41 费率最高不高于 0.06% , 且 随 申 购 金 额 的 增 加 而 递 减 , 如 下 表 所 示 : 购买金 额(M) 申 购费 率 M<50 万 元 0.06% 50 万 元 ≤M <300 万 元 0.03% 300 万 元≤M <500 万 元 0.008% M≥500 万 元 每笔 100 元 养 老 金 客 户 指 基 本 养 老 基 金 与 依 法 成 立 的 养 老 计 划 筹 集 的 资 金 及 其 投 资 运 营 收 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 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 金 类 型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在 招 募 说 明 书 更 新 时 或 发 布 临 时 公 告 将 其 纳 入 养 老 金 客 户 范 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2 ) 除上述通过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直销中心场外申 购 本基金的 养 老 金 客 户 外 , 通 过 场外 申 购本基金的其他 投 资 者 , 本 基 金 申 购 费 率 最 高 不 高 于 0.6% , 且 随 申 购金额的增 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购买金 额(M) 申购费 率 M<50 万元 0.60% 50 万元 ≤M <300 万元 0.30% 300 万元 ≤M <500 万元 0.08%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3 ) 对于通过场内 申 购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者 , 销 售 机 构 可 参 考 上 述 标 准 收 取 费 率 佣 金。本基金A 类 基 金 份 额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2 、本 基金 不收 取赎 回费 。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或 收 费 方 式 。 费 率 或 收 费 方 式 如 发 生 变 更 ,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在 调 整 前 依 照 《 信 息 披 露 办 法》的有关规定 在 指 定 媒 体 上 公 告 。 三 、 不 列 入 基 金 费 用 的 项 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 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前 的 相 关 费 用 ;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42 四 、 基 金 税 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 第十四 部分


对招募说明 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 说明 书依 据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法 》 、 《证 券投资 基金 销售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及 其它 有关 法 律法规 的要求, 对本 基金 管理人 于2015 年4月8 日刊 登的本 基金原 招募说 明书 ( 《博时 安丰18 个月定期 开放 债券基 金(lof) 更新招 募说 明书》 ) 进行 了更新, 并根据 本基金 管理 人对本基 金 实施的 投资 经营 活动 进行 了内容 补充 和更 新, 主要 补 充和 更 新的 内容 如下 : 1 、在“ 第 三部分 基 金管 理人” 中, 对基 金管 理人 的基本 情况 进行 了更 新; 2 、在“ 第 四部分 基 金托 管人” 中, 对基 金托 管人 的基本 情况 进行 了更 新; 3 、 在“ 第五 部分 相 关服 务机构 ” 中 , 更 新了 相关 服务机 构的 内容 ; 各 新增 代销机 构均 在指定 媒体 上公 告列 示; 4 、在 “第 六部分 基 金的 投资” 中 , 更新 了“ 三 基 金的运 作方 式 ” 的内 容; 5 、在 “第 七部分 基 金份 额的上 市交 易”中 , 更新 了增 加C 类 基金 份额 上市 的内容 ; 6、在“第 八部分 基 金份 额的申 购与 赎回”中 , 更 新了 “一 开 放期 和封 闭期、二 申购 与赎回 的场所 、三 申购与 赎回办 理的开 放日及 时间 、四 申 购与赎 回的 数额限 制 、五 申购 与赎回 的原 则、七 申购 费 率、赎 回费 率 以 及八 申 购 份额与 赎回 金额 的计 算方 式 ”的 内容 ; 7 、在“ 第九部分 基 金的 投资”中 ,更 新了“ 十 基 金投资组 合报 告”的 内容 ,数据 内 容截止 时间 为 2016 年 6 月30 日; 8 、在 “第 十部 分 基 金的 业绩” 中, 更新 数据 内容 截止时 间 为2016 年6 月30 日; 9 、在“ 第 十二 部分 基金 资产的 估值 ” 中,更 新了 “四 估 值程序 、 五 估值 错误的 处 理 以及 七 基金 净值 的确 认 ”的内 容; 10 、 在 “第 十三 部分 基金 的收益 与分 配 ” 中, 更新 了 “三 基金 收益 分配 原则 ” 的内容 ; 11 、在“ 第十四 部分 基金 费用与税 收 ” 中,更 新了 “一 与 运作有 关的费 用和二 基金 费用计 提方 法、 计提 标准 和支付 方式 ”的 内容 ; 12 、 在“ 第十六 部分 基金 的信息 披露 ” 中, 更新 了 “ 五 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和 六 息 披露事务管理 ”的内容; 13 、 在 “ 第十九 部分 基 金 合同的 内容 摘要 ” 中, 更 新了 “一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 基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 人的 权利 、 义务 和二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会 召集 、 议 事及 表决 的程序 和规 则 ” 的内容 ;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43 14 、 在 “第 二十 部分 基金 托管协 议的 内容 摘要 ” 中 , 更新 了 “ 二 基 金托 管人 对基金 管 理人的 业务 监督 和核 查、三 基金 管理 人对 基金 托管 人 的业务 核查 以及 五 基金 资 产净值 计算 与复核 ”的 内容 ; 15 、在“ 第 二十 二部分 其 它应披 露的 事项 ” , 根据 本 基金的 披露 事项 进行 了更 新: ( 一) 、 2016 年 07 月 20 日, 我公 司分 别在 中国 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报 、 证券 时报上 公告 了 《 关于 博时 旗下 部分 开放 式基金 增加 北京 蛋卷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为 代销 机构 并参加 其费 率 优惠活 动的 公告 》;


( 二) 、 2016 年 07 月 20 日, 我公 司分 别在 中国 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报 、 证券 时报上 公告 了《博 时安 丰 18 个 月定 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6 年第 2 季度 报告》 ;


( 三) 、 2016 年 07 月 14 日, 我公 司分 别在 中国 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报 、 证券 时报上 公告 了《博 时安 丰 18 个 月定 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基 金分 红公 告》 ;


( 四) 、 2016 年 06 月 24 日, 我公 司分 别在 中国 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报 、 证券 时报上 公告 了 《 关于 博时 旗下 部分 开放 式基金 增加 大泰 金石 投资 管理有 限公 司为 代销 机构 并参加 其费 率 优惠活 动的 公告 》;


( 五) 、 2016 年 06 月 08 日, 我公 司分 别在 中国 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报 、 证券 时报上 公告 了 《博 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关于调 整旗 下部 分基 金的 申购、 定投、 最低 持有 数量 限制的 公告 》 ;


( 六) 、 2016 年 05 月 06 日, 我公 司分 别在 中国 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报 、 证券 时报上 公告 了 《 关于 博时 旗下 部分 开放 式基金 增加 大连 网金 金融 信息服 务有 限公 司为 代销 机构并 参加 其 费率优 惠活 动的 公告 》;


( 七) 、 2016 年 04 月 22 日, 我公 司分 别在 中国 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报 、 证券 时报上 公告 了《博 时安 丰 18 个 月定 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6 年第 1 季度 报告》 ;


( 八) 、 2016 年 04 月 14 日, 我公 司分 别在 中国 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报 、 证券 时报上 公告 了《博 时安 丰 18 个 月定 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基 金分 红公 告》;


( 九) 、 2016 年 04 月 07 日, 我公 司分 别在 中国 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报 、 证券 时报上 公告 了《博 时安 丰 18 个 月定 期 开放债 券基 金(lof) 更新 招 募说明 书 2016 年第1 号 ( 摘要) 》;


( 十) 、 2016 年 04 月 07 日, 我公 司分 别在 中国 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报 、 证券 时报上 公告 了《博 时安 丰 18 个 月定 期 开放债 券基 金(lof) 更新 招 募说明 书 2016 年第1 号 ( 正文) 》;


( 十一) 、 2016 年03 月 28 日 , 我 公司 分别 在中 国 证券报 、 上海 证券 报 、 证 券时报 上公 告了 《关 于博 时旗 下部 分开 放式基 金增 加北 京钱 景财 富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为代 销机构 并参 加 其费率 优惠 活动 的公 告》 ;






































博 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lof)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第 2 号 44 ( 十二) 、 2016 年03 月 26 日 , 我 公司 分别 在中 国 证券报 、 上海 证券 报 、 证 券时报 上公 告了 《 博时 安丰18 个月 定 期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正文 ) 》 ;


( 十三) 、 2016 年03 月 26 日 , 我 公司 分别 在中 国 证券报 、 上海 证券 报 、 证 券时报 上公 告了 《 博时 安丰18 个月 定 期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 》 ;


( 十四) 、 2016 年03 月 25 日 , 我 公司 分别 在中 国 证券报 、 上海 证券 报 、 证 券时报 上公 告了 《关 于博 时旗 下部 分开 放式基 金增 加 海 银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为代 销机 构并 参加其 费率 优 惠活动 的公 告》 ;


( 十五) 、 2016 年03 月 22 日 , 我 公司 分别 在中 国 证券报 、 上海 证券 报 、 证 券时报 上公 告了 《关 于博 时旗下 部分 开放式 基金 增加 诺亚 正行 (上 海) 基金 销售 投资 顾 问有限 公司 为代 销机构 并参 加其 费率 优惠 活动的 公告 》;


博 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9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