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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君尚混合A(519613)

银河君尚混合:关于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开通银河君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业务的公
告 
1 公告 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河君尚 灵活 配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基金简称 银河君尚 混合 基金主代 码 519613 基金运作 方式 契约型开 放式 基金合同 生效 日 2016 年 8 月 17 日 基金管理 人名 称 银河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 人名 称 交通银行 股份 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 登记 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 登记 结算有限 责任 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 民共 和国证券 投资 基金法》 、 《 证券 投资基金 运作 管理办法 》 、 《银河君 尚灵 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资 基金基金 合同 》 、 《银 河君 尚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 转换转入 起始 日 2016 年 9 月 29 日 转换转出 起始 日 2016 年 9 月 29 日 下属分级 基金 的基金简 称 银河君尚 混 合 A 银河君尚 混 合 C 下属分级 基金 的交易代 码 519613 519614 该分级基 金是 否开放转 换 是 是 注:1) 银河 君尚灵活 配置 混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以 下简 称 “ 本基金” ; 2) 银河基 金管 理有限公 司以 下简称 “本公司 ” 。 2 日常转 换业 务 2.1 转换费率 1 、本 基金( 简称:银 河君 尚混合, 基金 代码:A 类:519613;C 类:519614 ,A 类和 C 类 不能互转 )与 银河旺利 灵活 配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基 金 ( 简称:银 河旺 利混合, 基金 代码:A 类:519610 ;C 类:519611 ,A 类和 C 类 不能互转 ) 、 银河鸿利 灵活 配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基 金 (简称: 银河 鸿利混合 ,基 金代码:A 类:519640 ;C 类:519641 ,A 类和 C 类不 能互转) 、 银河大国 智造 主题灵活 配置 混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简称 :银河智 造混 合,基金 代码 : 519642 ) 、银 河智联主 题灵 活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简称: 银河 智联混合 ,基 金代码: 519644 ) 、银 河转型增 长主 题灵活配 置混 合型证券 投资 基金(简 称: 银河转型 混合 ,基金代 码:519651 ) 、银河现 代服 务主题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简 称:银河 服务 混合,基 金 代码:519655 )、银河 灵活 配置混 合 型证 券投资基 金( 简称:银 河灵 活配置混 合, 基金代码 : A 类:519656 ;C 类:519657 ,A 类和 C 类不能互 转) 、银河增 利债 券型发起 式证 券投资基 金 (简称: 银河 增利债券 ,基 金代码:A 类 519660 ; C 类 519661 ,A 类和 C 类 不能互转 )、 银 河美丽优 萃混 合型证券 投资 基金(简 称: 银河美丽 混合 ,基金代 码: A 类:519664; C 类: 519665 ,A 类和 C 类 不能 互转)、 银河 银信添利 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 金(简称 :银 河银信添 利债 券,基金 代码 :A 类 519667; B 类:519666 ,A 类和 B 类 不能 互转)、 银河 竞争优势 成长 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 金(简称 :银 河成长混 合, 基金代码 :519668 )、 银河 行业优选 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简 称: 银河行业 混合 ,基金代 码:519670) 、银 河沪深 300 价 值指数证 券投 资基金( 简 称:银河 沪 深 300 价 值指 数,基金 代码 :519671 )、 银河蓝筹 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简 称:银河 蓝筹 混合,基 金代 码:519672 ) 、银河康 乐股 票型证券 投资 基金(简 称: 银河康乐 股 票,基金 代码 :519673 )、 银河创新 成长 混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简称 :银河创 新混 合,基金 代 码:519674)、 银河润 利保 本混合 型 证券 投资基金 (简 称:银河 润利 混合,基 金代 码:A 类: 519675 ) 、 银 河强化收 益债 券型证券 投资 基金(简 称: 银河强化 债券 ,基金代 码:519676)、 银河定投 宝中 证腾讯济 安价 值 100A 股指 数型发起 式证 券投资基 金( 简称:银 河定 投宝腾讯 济 安指数, 基金 代码:519677 )、银河 消费 驱动混合 型证 券投资基 金( 简称:银 河消 费混合, 基 金代码:519678 )、银 河主 题策略混 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简称: 银河 主题混合 ,基 金代码: 519679 ) 开通 转换业务 。 2 、基 金转换 费用由转 出基 金的赎回 费用 和转出与 转入 基金的申 购补 差费用两 部分 构成。 具 体收取情 况视 每次转换 时两 只基金的 申购 费率差异 情况 和赎回费 率而 定。基金 转换 费用由投 资 人承担。 3 、当 转出基 金申购费 率低 于转入基 金申 购费率时 ,申 购费用补 差为 按照转出 基金 金额计算 的申购费 用差 额;当转 出基 金申购费 率高 于或等于 转入 基金申购 费率 时,不收 取申 购费用补 差。 2.2 其他与转 换相关 的事项 2.2.1 转换 业 务办理时 间 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 转换时除 外) 。具体办 理时 间与基金 申购 、赎回业 务办 理时间相 同。 2.2.2 基金 转 换费及份 额的 计算 采用外扣 法计 算,具体 为: A =[B× C× (1-D) / (1+E )]/F 其中, A 为 转 入基金份 额; B 为转出 基金 份额; C 为 转 换申请当 日转 出基金的 基金 份额净值; D 为 转出基 金 的对应赎 回费 率,E 为对应 的申购补 差费 率;F 为转换 申请当日 转入 基金的基 金份 额净值; 转入基金 份额 的计算精 确到 小数点后 两位 , 小数 点后两 位以后的 部分 四舍五入 , 由 此产生的 收益和损 失由 基金财产 承担 。 例:某客 户 将 10 ,000 份银河银 信添 利债券 A 转 换成银河 行业 混合,持 有期 一年,转 换申 请当日银 河银 信添利债 券 A 基 金份额 净 值为 1.05 元 , 银河行 业混 合基金份 额净 值为 1.15 元 , 则 转出金额 =转 出基金份 额× 转出基金 份额 净值=10 ,000× 1.05 =10 ,500 元 转出基金 赎回 费=转出 金额 ×转出基 金赎 回费率=10 ,500× 0 =0 元 净转出金 额= 转出金额- 转 出基金赎 回费=10 ,500-0=10 ,500 转入金额= 净 转出金额 净转入金 额= 转入金额/ (1+ 申购补差 费 率)=10 ,500/ (1+0.7% )=10427.01 元 申购补差 费= 转入金额- 净 转入金额=10 ,500-10427.01=72.99 元 转换费用 =转 出基金赎 回费+ 申购补差 费=0+72.99 =72.99 元 转入份额 =净 转入金额/ 转 入基金份 额净 值=10427.01/1.15 =9066.97 份 2.2.3 转换 业 务规则 1 、转换的 两 只基金必须都 是由同一销售 机构销售的同 一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在同 一基金注 册登记机 构处 注册登记 的基 金。 投资 者办 理基金转 换业 务时, 转 出方 的基金必 须处 于可赎回 状态 , 转入方的 基金 必须处于 可申 购状态。 同一 基金不同 类别 基金份额 间不 开放相互 转换 业务。 2 、基金转 换 采取未知价法 ,即基金的转 换价格以申请 受理当日各转 出、转入基金 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 基础 进行计算 。 3 、基 金转换以 份额为单 位进 行申请, 遵循 “ 先进 先出 ” 的 原则,即 份额 注册日期 在前 的先转 换出, 份额 注 册日期在 后的 后转换出, 如 果转换申 请当 日, 同时有 赎 回申请的 情况 下, 则遵循先 赎回后转 换的 处理原则 。 投 资者可以 发起 多次基金 转换 业务, 基 金转 换费用按 每笔 申请单独 计算 。 4 、注 册登记 机构以收 到有 效转换申 请的 当天作为 转换 申请日(T 日 )。正常 情况 下,投资 者转换基 金成 功的, 注 册登 记机构将 在 T +1 日对投 资 者 T 日的基 金 转换业务 申请 进行有效 性确 认, 办 理转出 基金的权 益扣 除以及转 入基 金的权益 登记 , 在 T +2 日 后 (包 括该日 ) 投资 者可向 销售机构 查询 基金转换 的成 交情况, 并有 权转换或 赎回 该部分基 金份 额。 5 、 单 笔转换 份额不得 低 于 10 份。 投 资者可将 其全 部或者部 分基 金份额转 换成 其他基金 , 单 笔转换申 请不 受转入基 金最 低申购限 额限 制。 6 、如果某 笔 转换申请导致 转出基金在单 个交易账户的 基金份额余额 少于基金最低 保留余额 限制(目 前 为 10 份), 则该部分 转出 基金的基 金份 额余额将 被同 时强制赎 回。 7 、 单个开 放日 基金净赎 回份 额及净转 出申 请份额之 和超 过上一开 放日 基金总份 额 的 10%时, 为巨额赎 回。 发生巨额 赎回 时, 基金 转出 与基金赎 回具 有相同的 优先 级, 基金 管理 人可根据 基金 资产组合 情况 , 决定全 额转 出或部分 转出 , 并且对 于基 金转出和 基金 赎回, 将 采取 相同的比 例确 认(另行 公告 除外)。 在转 出申请得 到部 分确认的 情况 下,未确 认的 转出申请 将不 予以顺延 。 8 、转换后 , 转入基金份额 的持有时间将 重新计算,即 转入基金份额 的持有期将自 转入基金 份额被确 认日 起重新开 始计 算。 2.2.4 暂停 基 金转换的 情形 及处理 出现下列 情况 之一时, 本公 司可以暂 停基 金转换业 务: 1) 不可抗 力的 原因导致 基金 无法正常 运作 。 2) 基金账 户冻 结期 间, 不受 理基金转 换交 易申请。 3) 证券交 易场 所在交易 时间 非正常停 市, 导致本公 司无 法计算当 日基 金份额净 值。 4) 因 市 场 剧 烈 波 动 或 其 他 原 因 而 出 现 连 续 巨 额 赎 回 , 本 公 司 认 为 有 必 要 暂 停 接 受 该 基 金 单 位转出申 请。 5) 法律 、 法规 、 规章 规定的 其他情形 或其 他在 《 基金合 同》 、 《基 金 招募说明 书》 已载明并 获中国证 监会 批准的特 殊情 形。 6) 发 生 上 述 情 形 之 一 的 , 本 公 司 将 立 即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 并 于 规 定 期 限 内 在 至 少 一 种 中 国 证监会指 定的 媒体上刊 登暂 停公告 。 重新 开放基金 转换 时, 本 公司将 最迟提 前 3 个 工作日在 至少 一种中国 证监 会指定的 媒体 上刊登重 新开 放基金转 换的 公告。 2.2.5 转换 业务办理 机构 交通银行 股份 有限公司 、 东 莞农村商 业银 行股份有 限公 司、 中国 银河 证券股份 有限 公司、 光 大证券股 份有 限公司、 国泰 君安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 申 万宏源证 券有 限公司、 申万 宏源西部 证券 有限公司、 天 相投资顾 问有 限公司、 上 海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中航 证 券有限公 司、 中泰证券 股 份 有限公司、 东 海证券股 份有 限公司、 平 安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安信 证 券股份有 限公 司、 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第一创 业证 券股份有 限公 司、国信 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办 法以销售 机构 规定为准 。 3 基金销 售机 构 3.1 场外销售 机构 3.1.1 直销机 构 (1 ) 银河基 金管理有 限公 司 办公地址 :上 海市浦东 新区 世纪大 道 1568 号 15 层 法定代表 人: 许国平 公司网站 :www.galaxyasset.com (支持网上交易 ) 客户服务 电话 :400-820-0860 直销业务 电话 :(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 电话 :(021)38568985 联系人: 赵冉 、郑夫桦 、张 鸿 (2 ) 银河基 金管理有 限公 司北京分 公司 地址:北 京市 西城区月 坛西 街 6 号 A-F 座 3 楼( 邮编 :100045 ) 电话:(010)56086900 传真:(010) 56086939 联系人: 孙妍 (3 ) 银河基 金管理有 限公 司广州分 公司 地址:广 州市 天河区天 河北 路 90-108 号 光华大厦 西座 三楼( 邮编: 510620) 电话:(020 )37602205 传真:(020 )37602384 联系人: 史忠 民 (4 ) 银河基 金管理有 限公 司哈尔滨 分公 司 地址:哈 尔滨 市南岗区 果戈 里大街 206 号 三层 电话:(0451 )82812867 传真:(0451 )82812869 联系人: 崔勇 (5 ) 银河基 金管理有 限公 司南京分 公司 地址:江 苏省 南京市江 东中 路 201 号 3 楼 南京银河 证券 江东中路 营业 部内(邮 编: 210019 ) 电话:(025 )84671299 传真:(025 )84523725 联系人: 李晓 舟 (6 ) 银河基 金管理有 限公 司深圳分 公司 地址:深 圳市 福田区深 南大 道 4001 号时 代金融中 心大 厦 6F (邮 编 :518046 ) 电话:(0755 )82707511 传真:(0755 )82707599 联系人: 史忠 民 3.1.2 场外代 销机构 交通银行 股份 有限公司 、东 莞农村商 业银 行股份有 限公 司、中国 银河 证券股份 有限 公司、 光大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国 泰君安证 券股 份有限公 司、 长江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招 商证券股 份 有限公司 、中 信证券股 份有 限公司、 中信 证券(山 东) 有限责任 公司 、金元证 券股 份有限公 司、申万 宏源 证券有限 公司 、申万宏 源西 部证券有 限公 司、天相 投资 顾问有限 公司 、上海证 券 有限责任 公司 、中信期 货有 限公司、 中航 证券有限 公司 、中泰证 券股 份有限公 司、 山西证券 股 份有限公 司、 东海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海 通证券股 份有 限公司、 平安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网 信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安 信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东北 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国金证 券股 份有限公 司、第一 创业 证券股份 有限 公司、国 信证 券股份有 限公 司、华西 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华泰证 券 股份有限 公司 、上海天 天基 金销售有 限公 司、上海 利得 基金销售 有限 公司、浙 江同 花顺基金 销 售有限公 司、 上海陆金 所资 产管理有 限公 司、浙江 金观 诚财富管 理有 限公司、 北京 汇成基金 销 售有限公 司、 奕丰金融 服务 (深圳) 有限 公司、厦 门市 鑫鼎盛控 股有 限公司、 泛华 普益基金 销 售有限公 司。 3.2 场内销售 机构 通过上海 证券 交易所开 放式 基金销售 系统 办理开放 式基 金的认购 、申 购、赎回 和转 托管等 业务的上 海证 券交 易所 会员 。具体以 上海 证券交易 所最 新公布名 单为 准。 4 其他需 要提 示的事 项 1 、本 公告仅 对银河旺 利混 合、银河 鸿利 混合、银 河智 造混合、 银河 智联混合 、银 河转型混 合、银河 服务 混合、银 河灵 活配置混 合、 银河增利 债券 、银河美 丽混 合、银河 银信 添利债券 、 银河成长 混合 、银河行 业混 合、银河 沪 深 300 价 值指 数、银河 蓝筹 混合、银 河康 乐股票、 银河 创新混合 、银 河润利混 合、 银河强化 债券 、银河定 投宝 腾讯济安 指数 、银河消 费混 合、银河 主 题混合之 间的 基金转换 业务 予以说明 ,解 释权归本 公司 。其他基 金间 相互转换 业务 见相关公 告。投资 者欲 了解本公 司旗 下基金 的 详细 情况,请 仔细 阅读本公 司旗 下基金的 招募 说明书( 及 其更新) 、基 金合同等 相关 法律文件 ;亦 可登陆本 公司 网站(www.galaxyasset.com )或拨打 本 公司客户 服务 电话(400-820-0860) 查询 。 2 、基 金管理 人可以根 据法 律法规及 基金 合同的规 定对 上述收费 方式 和费率进 行调 整,并应 于调整后 的收 费方式和 费率 实施前 3 个工 作日在中 国证 监会指定 媒体 上公告。 3 、风 险提示 :本基金 管理 人承诺以 诚实 信用、勤 勉尽 责的原则 管理 和运用基 金财 产,但不 保证基金 一定 盈利,也 不保 证最低收 益。 基金的过 往业 绩并不代 表其 将来表现 。投 资有 风险 , 敬请投资 者认 真阅读基 金的 相关法律 文件 ,并选择 适合 自身风险 承受 能力的投 资品 种进行投 资。


银河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6 日